保险基本法演讲稿.docx
- 文档编号:13041547
- 上传时间:2023-06-10
- 格式:DOCX
- 页数:7
- 大小:18.86KB
保险基本法演讲稿.docx
《保险基本法演讲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保险基本法演讲稿.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保险基本法演讲稿
保险基本法演讲稿
篇一:
保险的基本法
保险公司基本法究竟是什么法?
是对代理人的管理办法。
保险公司与其代理人处于平等的法律地位,就是说是可以坐下来平等对话的法律关系。
既然如此,基本法作为影响代理人切身利益的“大法”,就不能、也不应该由保险公司单方面制定、单方面解释。
在保险公司这样一个特殊的劳动环境,既然是用于调整保险人和代理人劳动关系的“大法”,更不能任其凌驾于劳动法、合同法之上。
而劳动法与合同法在这方面监管的空白更应该立即引起法律界人士的高度关注。
说起保险代理人这个特殊劳动群体真是感到悲哀。
作为确实的劳动者(他们的劳动不仅是体力劳动更是脑力劳动,劳动强度不比任何行业差)却得不到劳动法的保护。
却任由“基本大法”胡作非为、肆意凌辱。
真是行业的悲哀、群体的不幸。
基本法譬如,王五开一家公司,自己制定劳动法-----公司管理办法,规定,上班迟到罚款100,病假扣工资,旷工一天罚款1000,超过两天立即辞退。
是由保险公司自己制定的“劳动法”,大家想想,这合理吗?
譬如,王五开一家公司,自己制定劳动法-----公司管理办法,规定,上班迟到罚款100,病假扣工资,旷工一天罚款1000,超过两天立即辞退。
如果我开一公司,规定,迟到罚款1000,旷工罚款10000,早退罚款1000。
这是我的基本法,只要没有监管,我就这么办。
而这,就是当今保险公司所谓基本法的真实描述。
其法理何在?
其情理何依?
基本法难道任由保险公司自己制定吗?
代理人没有发言权只有被宰割权吗?
我且发出沉重的呼吁:
不能任由保险公司基本法为所欲为!
!
在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企业,任何一个环境下,失去有效监管的行为必然无法无天、为所欲为;必然贪赃枉法、草菅人命。
谈不上法理,谈不上合理。
只有王权霸道,只有黑暗与压榨。
我再发出沉重的呼吁:
基本法必须、而且应该,由保险公司和代理人代表坐下来平等谈判,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制定(修订)基本法。
否则,这个行业将永远暗无天日,永远怨声载道。
篇二:
保险行业演讲稿
开场白我亲爱的同事们,下午,好!
今天非常的开心,能与大家共度这一美好时光。
我叫王增光,来自豫北,今天能够站在这里,我非常感谢友邦给予我自信,给予我能量,非常感谢友邦的培育之恩。
接下来我将简要分享关于我个人的三个问题与心得。
三个核心问题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我不知道,我想我以往的经历会告您。
我的家庭经济情况非常贫苦。
读书的时候,我非常清苦。
而这清苦的生活一直延续到我大学。
期间,我做过建筑工人,做过教师,做过画师,做过文案。
最终我还是返回了校园,并顺利、光荣、圆满的结业。
经历改变了我,挫折与困惑改变了我。
使我明白“只要坚持,必将成功;只要努力,必将美满人生”。
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我想,您可以为我下一个定义了。
我为什么会做保险这一行业?
两个字“选择”,四个字“自主选择”,六个字“完全自主选择”。
为什么是这几个字?
我们想一想。
小学,中学,大学。
社会竞争,父母期望,朋友攀比,上司强压使我们没有任何机会“完全自主选择”,总的来说我们都是在“被迫”中长大的。
而我们不能一辈子生活在被迫中!
我很清楚,今天来到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想主动的,积极的,有档次的生活在这个时空。
可是,这个社会允许我们这么做么?
不允许呀!
大学毕业后,我被迫的来到中山一所很不错的民办学校并获得一份“不菲”的恒定性的收入,一份父母家人都非常满意的工作。
直到XX年9月,我才有勇气做出完全自主的选择,在诸多行业之间选择,我选择了保险营销这一行业,原因在于这一行业收入高低与否取决于自己付出的多与少,收入稳定与否取决于自己工作时间是否稳定。
像这种完全自主,多元交流的工作平台谁不愿意来呀,除非你想一辈子都做蜗牛。
在诸多保险行业为何选择了友邦?
“完全自主的选择”,这个选择要慎重,要选就选最好的,最有档次的。
在我决定来友邦之前,我非常详细,非常慎重的考虑了32天。
在这32天里,我去过平安,去过人寿,去过中英,去过信诚等同类公司。
知道我为什么这么做么?
要知道,我所寻找的不是一份工作,而是一份事业。
一份能使我,我也愿意致力于终身的事业。
如果是你,你能不慎重么?
是你,你也会慎重考虑。
经过一段时间考虑、斟酌。
我明确的感觉到,在诸多同类公司中,友邦的培训是最为完善的,友邦的基本法是最为清晰透彻的,友邦的管理是最为人性化的,友邦的发展前景是最为广阔的,综合上述,友邦是最适合我们发展并成功的舞台。
结尾今天我很清楚的知道,在这里的每一位都是对自己负责的,都是聪明的一类,都是经过慎重考虑而用宝贵的时间愿意来友邦发展自己的事业的,都是有意选择友邦作为自己事业的舞台。
在这里,我恭喜你们,恭喜你们为自己选择了一个满意的舞台。
在这里,我欢迎你们,欢迎你来到百年老店,美国友邦。
在这里,我祝福你们,祝你们明天的友邦人生路辉煌卓越!
!
!
最后,祝愿各位在新的一年里“家兴万事和,日进斗金才”。
篇三:
泰康人寿保险公司基本法
总公司营销部
营销员管理规定
(修订版)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营销员展业行为,加强对营销员的管理,根据《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营销员是指受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向公司收取佣金,接受公司领导并在公司授权范围内专门从事人寿保险推销、服务、增员、辅导和管理的人员。
第三条营销员的级别设定为三阶九级,即一阶(业务员阶):
包括学员(PA),见习业务员(TA),业务员(SA),二阶(业务主任阶):
见习业务主任(TAS)、业务主任(AS)、高级业务主任(SAS),三阶(业务经理阶):
见习业务经理(AUM)、业务经理(UM)、高级业务经理(AM),级别设为9级,在三阶九级之上公司设业务总监。
营销员也可以根据其自身情况,申请按资源营销员序列晋升,资深营销员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条为防范金融风险,加强对营销员业务的管理,提高营销员的素质,提高公司整体管理水平,营销员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章营销部门组织框架及营销员岗位职责
第一节营销部门组织结构
第五条营业总部、各分公司设立营销部。
营销部下设业务系统和内勤管理部门,内勤管理部门具体工作职责和组织机构构成由总公司人事部另行制定。
营销部业务系统为直接展业单位,实行三级管理。
下设营销员管理处、营业部、营业组。
组织框架如图所示。
第六条营销员管理片断营销部业务系统下属组织,设处经理一名,全面负责营销员管理处工作。
管理处经理属公司内勤管理编制,由公司从营销员业务经理(UM)以上级主管中选拔,也可以从公司内勤人员中选拔。
第七条营业部为营销员处下属组织,设营业部经理一名,全面负责营业部工作。
营业部经理由见习经理(AUM)以上职级各级业务经理担任。
第八条营业部下设营业组,营业组是营销员展业的基本组织,设组长一名,全面负责营业组工作。
营业组长由见习业务主任(TAS)以上职级各级业务主任担任。
第二节营销员岗位职责
第九条业务员(含见习业务员)的工作职责:
1、寻找准客户,传播保险知识,宣传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介绍公司的企业文化和背景,推销公司的寿险产品,售销保单,签约(包括陪同客户体检、初步核保工作),完成业务指标;
2、送达保单,为客户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
3、参加公司的早会、夕会、业务会和公司规定的各项活动;
4、拟定年度计划和每月工作计划,每日填写拜访记录;
5、增员;
6、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条业务主任的工作职责;
1、业务员的工作职责;
2、增员和组织育成;
3、对所辖营销员进行辅导、培训,帮助其进行模拟演练和陪同实地作业;
4、全面负责对所辖营销员日常业务活动管理,包括业务策划、激励活动、活动量管理、考勤管理;
5、协助各级经理完成营业部及管理处的日常管理工作;
6、贯彻落实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7、完成公司对业务主任的工作考核指标。
第十一条业务经理的工作职责:
1、业务主任的工作职责;
2、业务拓展,组织拓展;
3、贯彻公司经营理念、工作方针及各项规章制度,推动完成公司下达的经营绩效与任务指标;
4、检查、落实所辖营销员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规划、组织营业部各级教育训练;
5、检查、落实所辖主任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辅助主任完成日常管理工作;
6、解决所在营业部的各种纠纷,提出以违章违纪营销员的处理意见;
7、对营销员管理处的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协助处经理做好营业部工作;
8、负责检查营业部的安全和卫生工作,保护各种设备的完好。
第三章营销员的聘用和管理
第一节营销员的聘用
第十二条各分支根据总公司的年度计划和业务发展需要制定增员计划。
增员的速度、规模应与当地市场情况、自身管理条件相适
应,以保障营销员队伍的健康发展。
第十三条营销员聘用的基本条件
1、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或有专业特长者,可放宽至45周岁;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特别优秀者可放宽学历;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4、具有两个本地正式户口的担保人;
5、无不良嗜好,无犯罪记录。
各分支机构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不低于上述标准的范围中,自行制定聘用条件。
第十四条应聘营销员应提供下列材料:
1、应聘人员登记表一份;
2、个人简历、身份证(原件)及最高学历证明(原件);
3、近期免冠一寸正面照片两张;
4、担保书;
5、公司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第十五条业务单位在招聘营销员时,不得违反下列规定:
1、不得招募兼职人员;
2、不得就营销员的工作内容,报酬及福利等事项作虚假或夸大说明;
3、未经公司许可,不得以公司或个人名义刊登招聘广告;
4、在招聘过程中,不得损害他人、社会及公司利益。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保险 基本法 演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