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承接方式工作范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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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承接方式工作范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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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承接方式工作范文
合同承接方式
篇一:
其它方式承包合同
林地其它方式承包
合同
印制
林地其它方式承包合同
林地它包字〔〕号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集体商品林林权制度改革的政策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其他□)方式,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林地基本情况及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
年,从。
承包林地数量:
宗地,总面积亩。
二、承包林地用途
承包林地必须用于发展林业生产,不得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承
包方落实管护措施,对疏林地块进行林木补植,荒山必须在两年内完成造林。
林木采伐后必须在当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
三、双方权利义务甲方:
1.承包林地所有权属甲方。
2.甲方有权对发包林地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甲方有权制止乙方损害或破坏林地林木的违法行为。
4.甲方应维护乙方的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或结束承包合同,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5.甲方不干预乙方按程序向上争取到的优惠政策和扶持资金。
乙方:
1.乙方对承包的林地、林木享有使用权、经营权、管理权、收益权。
2.乙方在承包期内可以依法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它方式流转林地,转让林地经营权的,必须经甲方同意;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它方式流转林地的,应当报甲方备案。
3.乙方有权享受各级政府对林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和扶持资金,当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4.乙方应依法采伐林木,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荒、采石、取土及其它破坏森林行为。
5.承包期内,乙方家庭成员享有继承权。
四、承包价格及支付时间、方式
乙方按支付承包费,合计元(大写:
)。
乙方采用形式支付,支付时间为年月日。
五、其它事项
1.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大写:
);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或乙方代表的变更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林业主管
部门各执一份。
发包方:
(签字盖章)承包方:
(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其他人员:
年月日
附件:
1.承包林地附图;
2.甲方林权证件复印件。
篇二:
承接工程合同
工程合同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本合同实际情况: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自愿的原则,共同协商达成合同条款如下:
1.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性质:
____________
4.工艺规格:
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范围和造价:
本合同工程面积㎡(结算面积按实际施工面积计算,单价不变)单价为__
元/㎡合同总造价暂定为人民币__元(大写).
6.工程期限:
从_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7.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应支付合同造价的__%____元备料款.
乙方材料,人员进场后当日内,甲方应再支付合同造价的__%_____元备料款。
施工进度过半时,甲方付款应达到合同总造价的___%____元备料款.
施工完毕三个工作日内,甲方付清实际总造价的___%_____元.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付清实际总造价的___%____元.
8.施工配合:
本工程甲方委派___________同志(手机:
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委派____________同志(手
机:
_____________________),为驻地负责联系有关工程事宜.
甲方应使现场具备作业条件,必须在乙方进场前一天对作业区域进行出空、清洁处理,以保证项目
如期进行.
甲方免费提供安排现成220v用电连接点及照明设备,供应量必须保证项目正常进行的需要。
如因现场作业条件变化或因其他原因需调整工艺或合同期限,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
乙方应按照双方规定的验收标准及期限完成项目并合格交验。
在项目完成后规定的保修期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于接到通知后应无条件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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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项目验收:
在项目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须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并确认实际作业数量;如遇特殊情况甲方须
推迟验收的,应书面通知乙方,经乙方同意后,延迟最多不超过十五天。
甲方应做好此期间的现场保护工作。
如甲方认定某区域有质量问题需要修正的,必须书面通知乙方协商解决。
本项目作为单项专业项目只做单项收费,与甲方的其他项目无关,不得与整体工程或其他项目作捆
绑验收及结算。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应视为本工程已事实上完成验收并经甲方确认合格:
9.4.1甲方已在乙方作业材料层的基础上进行其他工序的操作;
9.4.2甲方超过规定的时间不做验收的;
9.4.3乙方的作业区域已经被投入使用的。
10.质量保证:
以项目完成之日起计算,乙方提供保修期限为__个月整.
11.违约与争议:
11.1如甲、乙双方中的一方单方面解除合同或部分解除合同,应负违约责任,按
照违约额的30%支付对方违约金.
11.2如乙方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不符合按照合同及设计方案的要求的,乙方负责及
时改正或返工,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1.3如乙方无故拖延项目的交验期限,每拖延一天按照合同额的3‰支取甲方违
约金.
11.4如乙方无故拖延项目的交验期限达到三十天以上,甲方有权将乙方清除出场.
11.5如甲方不按照合同的规定进行支付合同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所造成的误
工损失由甲方承担(按照进驻现场人数计算,每人每天五十元标准)。
甲方
每拖迟一天按照应支付款额的3‰支付乙方滞纳金,同时合同期限相应顺
延。
11.6甲方不按照合同的期限按时付款,验收或支付款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滞纳金。
11.7因履行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
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合同生效与终止:
12.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2.2双方办理验收结算后,本合同即告终止(保修条款除外)。
第2页共3页
13.附则:
13.1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章执行,或双方协商解决。
13.2本合同壹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签约时间:
年月
乙方(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邮政编码:
签约地点:
第3页共3页日
篇三:
施工合同价款及承包方式
固定价格合同
固定价格合同是指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价款不再调整的合同。
双方需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以及承包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可调总价合同
又称为变动总价合同。
合同价格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按照时价(CurrentPrice)进行计算,得到包括全部工程任务和内容的暂定合同价格。
它是一种相对固定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通货膨胀等原因而使所使用的工、料成本增加时,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对合同总价进行相应的调整。
当然,一般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和其他工程条件变化所引起的费用变化也可以进行调整。
因此,通货膨胀等不可预见因素的风险由业主承担,对承包商而言,其风险相对较小,但对业主而言,不利于其进行投资控制,突破投资的风险就增大了。
可调单价合同
合同单价可调,一般是在工程招标文件中规定。
在合同中签订的单价,根据合同约定的条款,如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物价发生变化等,可作调整。
有的工程在招标或签约时,因某些不确定因素而在合同中暂定某些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在工程结算时,再根据实际情况和合同约定合同单价进行调整,确定实际结算单价。
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h;
4)双方约定其他因素。
成本加酬金合同
由业主向承包单位支付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并按事先约定的某一种方式支付酬金的合同类型。
这类合同中,业主承担项目实际发生的一切费用,因此也就承担了项目的全部风险。
但是承包单位由于无风险,其报酬也就较低了。
这类合同的缺点是业主对工程造价不易控制,承包上也就往往不注意降低项目的成本。
主要使用:
1.需要立即开展的项目。
2.新型的工程项目。
3.风险很大的项目。
固定总价合同:
承包单位要承担价及量的风险,对于一切工程量及价的计算错误都要承担,所以承包单位的风险较大。
固定单价合同:
基本上同上,但量是按实计量的,也就是说承包单位只承担单价上的风险。
这种固定总价合同在其适用的范围内,合同双方风险最小,最有利于合同目标的顺利实现。
但目前国内外工程中,固定总价合同的适用范围有不断扩大的趋势,特别是对于工程范围尚未完全明确的条件下采用这种合同类型,合同双方的风险就更大,因此必须对此类合同的风险进行分析。
在固定总价合同中,业主的风险很小,主要承担不可抗力的风险和合同规定的其他风险。
承包商除了承担合同明确规定的风险外,承包商的风险还包括:
价格风险、工程量风险。
承包商的价格风险包括:
(1)报价计算错误的风险,即纯粹是由于计算错误而引起的风险。
(2)漏报项目的风险。
在固定总价合同中,承包商所报合同价格应包含完成合同规定的所有工程的费用,任何漏报均属于承包商的风险,由承包商承担由此引发的各种损失。
(3)不正常的物价上涨和过度的通货膨胀的风险。
在报价时,承包商必须对市场的变化作充分的估计,减少由于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和造成的损失。
国有投资中小型项目一般采用这种办法,对此我做了一些研究,发现这里的固定价合同对于交钥匙工程还是比较合适的,但对于一些设计一部分由发包方完成,而另一部分是承包方完成的项目,承包商就要修改工程量清单量的规则才行,如报钢结构,因为一般钢结构由承包商设计施工,对此报价有两种方式,但对于固定总价下的合同只能按平方米报,而不能按吨位去报,因为前期的钢结构设计未出现。
对此我感觉现在的一些清单量的计算与合同的制定还是不统一的。
可调价合同:
合同总价或者单价在合同实施期内,根据合同约定的办法调整,此类合同总是它对合同实施中出现的风险做了分摊,发包方承担了通货膨胀的风险,而承包方承担合同实施中实物工程量、成本和工期因素等的其他风险。
可调总价适用于工程内容和技术经济指标规定很明确的项目,由于合同中列有调值条款,所以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工程项目较适于采用这种合同计价方式。
也有可调总价和单价之分。
成本加酬金合同:
成本加酬金合同是将工程项目的实际投资划分成直接成本费和承包方完成工作后应得酬金两部分。
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直接成本费由发包方实报实销,再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另外支付给承包方相应报酬。
这种合同计价方式主要适用于工程内容及技术经济指标尚未全面确定,投标报价的依据尚不充分的情况下,发包方因工期要求紧迫,必须发包的工程;或者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有着高度的信任,承包方在某些方面具有独特的技术、特长或经验。
由于在签订合同时,发包方提供不出可供承包方准确报价所必需的资料,报价缺乏依据,因此,在合同内只能商定酬金的计算方法。
成本加酬金合同广泛地适用于工作范围很难确定的工程和在设计完成之前就开始施工的工程。
工程承包合同类型及适用范围?
1)固定总价合同。
合同的工程数量(没有数量,取决于图纸)、单价(用于变更和支付)及合同总价固定不变,由承包人包干,除非发生合同内容范围和工程设计变更及约定外的风险。
适用:
规模小、工期短、技术简单、设计到位。
2)固定单价合同。
合同的各分项工程数量是估计值,合同履行中,将根据实际发生的工程数量计算调整,而各分项工程的单价是固定的,除非发生工程内容范围、数量的大量变更或约定以外的风险,可以调整工程单价。
适用:
数量难以确定。
3)可调价格合同。
可调价格合同又可以分为可调总价合同(工程数量是固定的、合同没有工程量)和可调单价合同(工程数量是预估可调整的)。
两种合同的总价和各分项工程的单价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范围、条件、方法、因素和依据进行调整。
适用:
规模大、技术复杂、工期长,总价:
设计到位;单价:
量无法确定,共同原因:
人材机市场价格波动大。
4)成本加酬金合同。
合同价格中工程成本按照实际发生额确定支付,承包人的酬金可以按照合同双方约定的工程管理服务费、利润的固定额计算,或按照工程成本、质量、进度的控制结果挂钩奖惩的浮动比例计算。
工程几种常用报价与合同方式适用范围比较表
篇四:
会议承接服务合同
会议承接服务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同意承接甲方在20XX年12月6-
20XX年12月12日期间的会议服务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
1)会议承办期间,在方便甲方工作的前提下,统一服从乙方安排;
2)提供会议室、住宿、用餐标准。
有权根据当时具体情况向乙方提出调整餐标;
3)按合同要求,支付由乙方垫付的场地租赁费、交通费、住宿费、餐费等。
2.乙方
1)负责提供不少于人的会议室;
2)负责联系会议住宿,确保会议期间参会人员的住宿要求;
3)负责联系用餐场所、订餐;
4)负责参会人员接站工作;
5)乙方向甲方提供会务发票;
6)提供会议场地,保证会议场地设备能正常使用。
二、费用及付款方式
1.费用
场地租赁费:
元;交通费:
元;住宿费:
元;餐费:
元;其他:
元;
合计:
元(大写:
元)。
2.支付方式
会议开始前三天,甲方先行向乙方支付会务总费用的50%,会议结束后由乙方向甲方开具会务费发票后,甲方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余下的50%费用。
三、违约责任
1.合同履行各个阶段过程中,甲方若延误付款时间及数额,每天按合同总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完成服务项目(用餐、住宿、用车、会议场所、会议过程服务),每个环节按合同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认可,即产生法律效力,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客观非人力因素(如自然灾害等)外,均不得更改。
5.本合同在执行时如需增加内容,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或质量保证备忘作为附件;附件与原合同一并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6.合同条款中的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甲方:
(盖章)乙方:
(盖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联系人:
联系人:
日期:
年月日日期:
年月日
篇五:
承接投资协议书
承接投资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乙方因投资地产开发项目建设工程,已总投入金额捌佰万元人民币,因原项目开发人在资金方面处理不当,在没有开发资质、无销售许可证、无施工许可、又无资金交纳国土出让金等多种原因,造成项目无法再建设下去的情况下,乙方也再无资金投入,经过甲乙双方探讨与充分协商,甲方为乙方挽回已投入的资本不受损失,并愿意承接乙方已投入的捌佰万元人民币,转为乙方()向甲方()。
为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与义务,达成以下条款,需共同遵守:
一、乙方原对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已总投入金额捌佰万元人民币。
因乙方又再无资金投入情况下,双方本着支持理解互利的原则,甲方自愿承接乙方已投入的柒仟捌佰万元人民币,转为乙方()向有限公司的投入。
二、乙方800万元分别投入到土地上200万元、其他投入600万元,共计800万元甲方予以确认,该债权并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对乙方已投入的800万元债权偿还的方式,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及归还方法:
乙方800万元的债权,甲方同意用项目的房屋、公寓楼、门面、现金等作为支付乙方的债权款项。
四、甲方的预售权批复下达之日起,45天内划给乙方壹仟万元人民币,另外60天付壹仟万元人民币。
以房屋偿还其余款,在项目全部封顶十日内给付50%,外架撤除十日给付50%。
房屋、公寓楼划拔价为3102/㎡,门面为8000元/㎡。
五、甲方如本协议第四条没有做到,甲方与管委会签订了协议,按甲乙双方签订的协议之日起,甲方对乙方债权按800万元总额分段按月利息一分计算给乙方,直到甲方给付乙方房屋时止,乙
方收到房屋后,不再计利息。
同时甲方配合乙方办理电子备案合同并办理相关房屋过户手续之日止。
六、甲方在鹊台项目建设中生产净利润叁仟万产值(包含房产)以内,一次性补偿乙方人民币叁佰万元或同等价值房屋。
此叁佰万元补偿款在本项目竣工之日进行结算。
七、甲方销售乙方的房屋、公寓楼、门面一次性销售给乙方由乙方负责,考虑整盘操控,单套由甲方代为销售,乙方所购房屋所产生的第二次费用由乙方负责。
如由甲方一统销售,统一销售价格,销售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乙方的房屋、公寓楼、门面等销售款到甲方账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付到乙方指定的账户上。
八、甲方未按协议中明确规定的义务履行时,从未履行之日起按法律准许的最高利率计算至完全履行义务时止和甲方未履行义务部分的数额按法律规定的最高违约金标准计算。
九、除本协议中未涉及到有关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如本协议中规定的条款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友好诚善协调处理,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有权向所属地域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协议中的全部内容生效的依据,要以甲方与管委会签好的协议或合同作为生效的依据。
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签名盖章,以乙方与九华管委会签好的协议为生效依据。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经办人签名:
二O一四年月日
篇六:
工程承包方式
工程承包方式
一、建设工程的承包方式简述
总承包
建设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1]工程总承包的具体方式、工作内容和责任等,由业主与工程总承包企业在合同中约定。
工程总承包主要有如下方式:
(1)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总承包。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交钥匙总承包是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务和责任的延伸,最终向业主提交一个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的工程项目。
(2)设计—施工总承包(D-B)。
设计—施工总承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设计和施工,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3)设计—采购总承包(E-P)。
(4)采购—施工总承包(P-C)。
独立承包
所谓独立承包方式,是指发包人(业主)并不将建设工程的全部建设工作发包给某一承包人,而是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分别签订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就自己负责的勘察、设计、施工任务各自独立对发包人负责。
对于一些工程较大的项目,发包人可能分别与几个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分别签订若干份独立的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各承包人各自独立完成承包工作。
联合承包
《建筑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
“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
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款规定:
“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建设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XX]30号)第四条第
(一)项第二款规定:
“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企业也可以组成联合体,对工程项目进行联合总承包。
”根据上述法律、规章的规定,承包人可以单独承包工程,也可以与其他企业联合共同承包(包括联合总承包)。
“挂靠承包”
所谓“挂靠承包”,是指单位或个人以赢利为目的,以某一工程企业的名义承包工程的行为。
[3]
“挂靠承包”具有如下特点:
(1)挂靠人没有从事建设工程活动的主体资格,或者虽有从事建设工程活动的资格,但没有具备与建设项目的要求相适应的资质等级。
(2)被挂靠的企业具有与建设项目的要求相适应的资质等级,但缺乏承揽该工程项目的手段和能力。
(3)挂靠人以被挂靠企业名义承揽工程后,自行履行工程承包合同,自行取得工程承包收益,自行承担工程承包的责任与风险,并向被挂靠企业交纳一定数额的“管理费”;被挂靠企业只是代为签订合同及办理各项手续,不负责工程承包的技术、管理工作,也不承担技术、质量、经济责任。
但也有“挂靠承包”的被挂靠企业向挂靠人提供管理、技术服务,当然其收取的“管理费”的比例或数额也相应较高。
“挂靠承包”的表现形式:
(1)挂靠人与被挂靠企业签订“经营协议”、“合作协议”或“挂靠协议”承包工程。
挂靠人与被挂靠企业签订“联营协议”、“合作协议”或者“挂靠协议”,约定挂靠人以被挂靠企业名义对外承包工程,办理投标、签订合同、结算等手续,并向被挂靠企业缴纳一定数额或比例的“利润”、“管理费”或者“合作费用”,挂靠人自行完成承包的工程项目,自负盈亏,自行承担技术、质量、安全、经济等法律责任。
(2)挂靠人与被挂靠企业以“企业内部承包”形式挂靠并对外承包工程。
挂靠人与被挂靠企业签订“企业内部承包经营”协议,约定挂靠人作为被挂靠企业的职员或者班组对外承包工程,并实行企业内部经营承包责任制,挂靠人缴纳一定的“管理费”或者“承包费”,被挂靠企业提供承包工程的所有手续便利;挂靠人负责履行与发包方签订的承包合同,并享有和承担合同的权利、义务,自负盈亏,被挂靠企业不承担工程承包的所有风险与责任。
“挂靠承包”是建设工程承包方式中的“畸形儿”,明显是在规避国家对工程承包市场准入的监管,扰乱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必须进行严格规范。
但是,由于存在建筑市场经营主体对工程承包利润的竞逐性、工程企业取得从业资质的不易性,以及工程发、承包市场孽生的人为操控性,“挂靠承包”在工程发、承包活动中十分普遍,难以杜绝。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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