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项目公共场所涉电设施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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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项目公共场所涉电设施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及时、有效地对公共场所涉电设施和施工用电进行监控和管理,对触电事故做出应急反应,最大程度降低减少人员伤亡、事故损失程度和不利影响。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今69号);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
(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
(6)《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7)《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29639-2013);
(8)《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建质﹝2014﹞34号);
(9)《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8号);
(10)《福州市城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11)《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13)福州地铁5号线1标各类设计文件、图纸及相关规范;
2、公共场所涉电设施的安全管理
2.1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福州地铁5号线1标工程范围内的路灯、管线迁改、交通信号指示灯等公共场所的涉电设施。
2.2涉电设施的安全管理
对于公共场所涉电设施的安全管理保护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
1、轨道交通工程周边路灯设施及交通信号指示灯的安全管理
路灯和交通信号指示灯归产权单位管理,施工单位在现场围挡前后50米范围内负监督和督促整改责任。
2、轨道交通工程现场及周边迁改管线的安全管理
(1)施工单位对施工围挡内部及前后50米范围内迁改管线安全负监督、督促责任。
(2)产权单位对所迁改管线安全负主体安全管理责任。
(3)对于埋地管线需在地面及其它明显位置标识管线详细信息。
(4)产权单位委托的管迁单位对地面上已安装的配电设施进行隔离防护和警示指示。
(5)各相关方应安排专职人员对公共场所涉电设施进行巡查。
3、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3.1事故类型
1、从人与电的接触方式来考虑,触电可以分为:
(1)直接接触触电:
是指人员直接接触带电体而造成的触电。
这种类型的触电,触电者受到的电击电压为系统的工作电压,其触电风险较大。
(2)间接接触触电:
由于电气设备(包括各种用电设备)内部的绝缘故障,而造成其外露可导电部分(金属外壳)可能带有危险电压(在设备正常情况下,其外露可导电部分是不会带有电压的),当人员误接触到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时,可能发生触电。
2、从人触电的表现形式考虑,触电事故可以分为:
(1)单相触电:
单相触电是指人体在地面或其他接地导体上,人体某一部分触及带电体电源某一相线而发生的触电事故。
(2)两相触电:
两相触电是指人体同时触及带电体的两个相线而发生的触电事故。
其危险性一般是比较大的。
(3)跨步电压触电:
当带电体接地有电流流入地下时,电流在接地点周围土壤中产生电压降。
人在接地点周围,两脚之间出现的电压叫跨步电压。
由此引起的触电事故叫跨步电压触电。
3.2危害程度分析
1、触电后轻者惊吓、心悸、面色苍白、头晕、乏力。
重者立即出现昏迷、强直性肌肉收缩、休克、心律失常、心跳及呼吸极微弱呈假死状态或心脏骤停、呼吸停止、出现紫绀。
2、电击部位皮肤的电灼伤、焦化或炭化,并有组织坏死。
如从高处跌下,可伴有脑震荡,头、胸、腹处伤或四肢骨折。
3、并发症有失明或耳聋、精神失常、肢体瘫痪、外伤或骨折、局部继发感染。
4、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应急救援工作遵循“统一领导、职责明确,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各司其职、规范有序,反应迅速、运转高效,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
1、统一领导,职责明确。
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加强抢险救援系统工作指导,各尽其责。
2、分级管理,分级负责。
根据突发时间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实行公司三级应急救援机制,并与工程所在地政府部门的救援机制相协调。
3、各司其职、规范有序。
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地方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是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的主体,公司、片区指挥部、项目部要各司其职、积极主动、密切配合,有组织地参与事故处置,采取严格有序、科学有效措施,将危害和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
4、反应迅速、运转高效。
突发事件一旦发生,施工项目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实施救援,充分发挥现场自救作用。
并按照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时报告,准确传递事故(事件)信息。
各级机构接到事故信息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同时要按照本工作指引有序开展应对工作,有效控制舆情。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突发事件应急与预防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
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舆情评估、应急预案的演练等工作。
5、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5.1应急组织体系
标段项目部成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部经理担任,副经理、总工、安全总监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工区、部门负责人组成。
下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技术方案组、物资设备保障组、配合调查组、治安保卫组、后勤保障组、媒体联络组、善后处理组。
5.2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职责
1、督促、检查本项目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事故/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的管理和落实工作。
2、组织训练本项目的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队伍,对员工进行应急救援知识培训,配备必要的防护、救援物资、设备、器材,并指定专人管理,定期对其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性能完好。
3、突发事件发生时,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组织自救,同时确定事故/事件等级,并视事故的严重程度上报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或向地方政府求救。
4、确定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方案。
5、总结事故教训、配合公司事故调查小组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6、根据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及上级要求,并结合工程项目特点编制项目经理部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7、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机构,配备应急物资、设备。
负责应急知识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组织应急预案培训、演练、评价。
8、发生事故和突发紧急事件时,小组成员必须立即组织应急队伍迅速到达事故现场,指挥现场人员开展应急救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件扩大,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好事故现场,有效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舆情,并及时向当地政府部门和上级报告事故情况。
6、预防与预警
6.1危险源监控
1、落实机电设备、施工用电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细则)、管理、使用、维护保养、定期检修、报废等制度。
确保机电设备保持良好使用状态,严禁带病和超负荷运行。
2、安装、改装、修理、拆装机电设备和用电线路时,必须符合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TN-S系统,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达到“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的要求。
4、电箱设置、线路敷设、接零保护、接地装置、电气联接、漏电保护等各种配电装置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5、配电箱、开关箱标明编号、分路标记、用途。
配电箱的各控制回路应标明所控制的设备名称。
6、检查、检修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具时,必须切断电源。
7、制止违章作业,遇有不能处理的隐患,要及时上报并采取防范措施,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采取停止作业、撤离人员的果断措施,并立即向上级反映。
8、加强员工触电事故安全培训教育,并在特定时期组织触电事故应急演练。
6.2预警行动
1、现场施工人员在发现触电事故隐患后,立即向值班电工(姓名、联系方式)报告。
发现人员触电时,如开关箱距离较近,应立即切断电源,如距离较远,应采用干燥的木棒、布带等绝缘物体使触电人员脱离带电体,并立即向周围人员求救。
2、值班电工作为现场触电排查的责任人,在发现事故隐患后,要及时排除隐患。
不能及时排除隐患的,要在危险处设置警示标志,并向相关部门告知。
3、在阴雨天气、高温天气等易发生触电事故的时期,值班电工、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向施工人员发出触电事故警告。
7、信息报告程序
7.1信息保障
当发生紧急事故和灾害时,通过移动手机、固定电话、对讲机等进行对话,确保信息接收、发布通畅。
7.2报告原则
应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在第一时间报告安全质量及灾害事故/事件或突发紧急事件情况。
7.3报告程序
1、当事故(事件)发生时,现场人员应立即通知现场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接到事故的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准备预案,组织有关人员、设备、设施及器材,赶赴现场采取有效的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态蔓延或扩大。
2、突发事故(事件)发生后,项目经理必须立即以电话形式报告标段项目部,在10分钟内上报监理和工区业主代表,15分钟内上报福州地铁集团领导。
同时确定联络负责人和现场调度值守人员,负责收集、记录全面情况,沟通各方联系,统一向公司调度及相关方续报,防止无人值守、多头报告、报出内容不一。
填写事故报表,报告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包括4张以上事故照片);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事故地点是否影响铁路营业线或繁华闹市区、高速公路、国道、其它重要设施安全;
(7)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8)出现新情况和舆情时,应当及时补报。
3、根据突发事件类别,在报告公司的同时,必须在1小时内分别报告建设单位、管理单位和当地政府公安、消防部门及工程项目所属行业主管部门,事故导致或危及人员安全的,还须报告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主管部门。
8、应急处置
8.1响应分级
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工作原则,实行分级响应展开救援。
根据突发事件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原则上按四级启动应急预案。
项目部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处置的同时,向上一级报告,由上级主管部门确定是否需要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对应前述事故分级标准,按安全生产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和Ⅰ级(特别严重)四级。
1、Ⅳ级应急响应
未造成人员伤亡、财产重大损失和作业环境严重破坏及相应的突发事件。
由工区应急救援小组启动相应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报上一级主管单位、部门。
必要时,工区及时直接向所属片区指挥部或所属单位责任部门报告,由指挥部或责任部门负责处理。
2、Ⅲ级应急响应:
一般突发事件。
在事故发生单位启动本级预案的同时,项目部应急指挥部的总指挥率本级应急工作小组及应急救援队伍在地铁公司应急指挥部领导下进行事故应急处置;并协助和配合事故调查工作。
由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启动相应预案,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为事件处理指挥者。
必要时,由片区指挥长负责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3、Ⅱ级应急响应:
较大及其以上突发事件。
在事故发生单位启动本级预案的同时,地铁公司率领应急人员参与事故应急处置,项目部应急指挥部的总指挥或现场总指挥率本级应急工作小组及应急救援队伍在政府应急指挥部领导下进行事故应急处置;地铁公司及项目部协助和配合事故调查工作,发生Ⅱ级安全生产事故,立即上报福州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中心。
由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指挥、协调现场处置工作,及时对应急处置方案进行审查、评估及完善,并对突发事件处置发出指令,做出决策。
同时向集团公司安质处报告,由其决定是否启动集团公司应急预案。
4、Ⅰ级应急响应:
重大及其以上突发事件。
在事故发生单位启动本级预案的同时,地铁公司率领应急人员参与事故应急处置,项目部应急指挥部的总指挥或现场总指挥率本级应急工作小组及应急救援队伍在政府应急指挥部领导下进行事故应急处置;地铁公司及项目部协助和配合事故调查工作,发生Ⅰ级、Ⅱ级安全生产事故,立即上报福州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中心。
上报公司总经理、生产(安全)副总经理和安全总监,同时由公司总经理或生产(安全)副总经理立即上报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和安质处,由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启动集团公司应急预案,指挥应急救援。
5、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时,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向监理、地铁公司、中铁福投、中铁南方集团公司。
8.2响应程序
1、基本响应程序
施工现场发生小事故紧急情况后,现场发现紧急情况第一人根据出现事故的实际情况或有可能出现的险情,迅速逐级上报,次序为现场人员、现场值班领导、应急救援总指挥、上级主管单位。
由通讯联络组收集、记录、整理紧急情况信息并向指挥部及时传递,由总指挥或副总指挥主持紧急情况处理会议,协调、派遣和统一指挥所有车辆、设备、人员、物资等,实施紧急抢救和向上级汇报。
事故处理方式根据事故大小情况来确定,如果出现小事故或社会影响较小的安全事故,项目部有能力处置,由项目部在现场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项目部、作业工班、有关互助单位等有关人员均到现场指挥部报到,由指挥部统一协调和安排,进行现场应急救援和处置。
2、扩大响应程序
如果项目出现亡人、群伤、社会影响较大及超过了项目部的应急救援能力,由总指挥向地铁公司或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报告,由上级单位启动相应应急救援预案,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现场指挥权归上级单位,项目部应急救援人员和各有关单位人员由指挥部统一部署、分配任务,采取现场应急处置措施,进行应急救援扩大响应,直至宣布应急救援工作结束。
8.3处置措施
1、处置程序及措施
(1)根据事件情况,首先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
(2)事件初始评估。
先期到达现场的处置人员,立即对发生的突发事件基本情况做出初始评估,内容包括:
事件影响范围、危害扩展趋势,有无发生次生灾害可能和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等。
(3)封闭事故现场。
建立内、外部人员识别标志,严禁一切无关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危险区域。
开辟应急救援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维持事故现场的治安和交通秩序。
(4)探测引发事故的危险物质及危险源。
根据发生事故的工程结构、施工工艺特点、地形地貌、环境场所以及所发生事故类别,迅速展开必要的技术检验、检测工作,确认危险类型和特性,制定抢险救援的技术方案。
采取有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态扩大,从源头上尽快消除突发事件危害和影响,并严密防范可能发生的次生或衍生的灾难。
(5)资源调配。
组织抢险救援队伍,调配应急救援物资、药品、医疗器械、抢险车辆等物资,为应急行动做好充分准备。
(6)抢救受害人员。
及时、有序地开展受害人员的现场抢救或者安全转移,尽最大的可能降低人员的伤亡、减少突发事件所造成的财产损失。
(7)清理突发事件现场。
根据突发事件的潜在隐患,对已经造成人员、环境损害或可能继续造成的新危害,视情况迅速采取疏散、转移、封闭、隔离等措施进行处理,防止危害继续扩大。
(8)应急支援。
在应急救援过程中,现场指挥部应根据需要,请求属地政府负责依法调集、征用有关人员、物资、设备、器材及占用场地。
2、专项处置措施
(1)触电后紧急救助基本原则
①先切断电源,再抢救触电者。
②不能切断电源的,救护者要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避免救护者触电。
(2)紧急救护原则:
迅速:
施救者要迅速将触电者移到安全的地方进行施救。
就地:
要争取时间,在现场(安全地方)就地抢救触电者。
准确:
抢救的方法和施救的动作要正确。
坚持:
急救必须坚持到底,直至医务人员判定触电者已经死亡,才能停止抢救。
(3)现场人员在发现触电事故隐患后,立即向值班电工报告。
发现人员触电时,如开关箱距离较近,应立即切断电源,如距离较远,应采用干燥的木棒、布带等绝缘物体使触电人员脱离带电体,并立即向周围人员求救。
同时向值班领导汇报,由值班领导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副组长或组长汇报。
(4)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事故警报后,立即启动救援预案,组织各救援小组,携带救援设备设施赶赴现场。
对触电人员进行施救,直到专业救护人员到达。
以下为相关救援方法:
①脱离电源
将出事附近电源闸刀拉掉或将电源插头拔掉,以切断电源。
用干燥的绝缘木棒、竹竿、布带等物将电源线从触电者身上拨离或者将触电者拨离电源。
必要时可用绝缘工具(如带有绝缘柄的电工钳、木柄斧头以及锄头)切断电源线。
救护人可戴上手套或在手上包缠干燥的衣服、围巾、帽子等绝缘物品拖拽触电者,使之脱离电源。
如果触电者由于痉挛手指紧握导线缠绕在身上,救护人可先用干燥的木板塞进触电者身下使其与地绝缘来隔断入地电流,然后再采取其它办法把电源切断。
如果触电者触及断落在地上的带电高压导线,且尚未确证线路无电之前,救护人员不可进入断线落地点8~10米的范围内,以防止跨步电压触电。
进入该范围的救护人员应穿上绝缘靴或临时双脚并拢跳跃地接近触电者。
触电者脱离带电导线后应迅速将其带至8~10米以外立即开始触电急救。
只有在确证线路已经无电,才可在触电者离开触电导线后就地急救。
夜间发生触电事故时,应考虑切断电源后的临时照明问题,以利救护。
②触电者未失去知觉的救护措施:
应让触电者在比较干燥、通风暖和的地方静卧休息,并派人严密观察,同时请医生前来或送往医院诊治。
③触电者已失去知觉但尚有心跳和呼吸的抢救措施:
应使其舒适地平卧着,解开衣服以利呼吸,四周不要围人,保持空气流通,冷天应注意保暖,同时立即请医生前来或送往医院诊治。
④对“假死”者的急救措施:
当判定触电者呼吸和心跳停止时,应立即按心肺复苏法就地抢救。
方法如下:
通畅气道。
第一,清除口中异物。
使触电者仰面躺在平硬的地方,迅速解开其领扣、围巾、紧身衣和裤带。
如发现触电者口内有食物、假牙、血块等异物,可将其身体及头部同时侧转,迅速用一只手指或两只手指交叉从口角处插入,从口中取出异物,操作中要注意防止将异物推到咽喉深入。
第二,采用仰头抬颊法畅通气道。
操作时,救护人用一只手放在触电者前额,另一只手的手指将其颏颌骨向上抬起,两手协同将头部推向后仰,舌根自然随之抬起、气道即可畅通。
为使触电者头部后仰,可于其颈部下方垫适量厚度的物品,但严禁用枕头或其他物品垫在触电者头下。
口对口(鼻)人工呼吸。
使病人仰卧,松解衣扣和腰带,清除伤者口腔内痰液、呕吐物、血块、泥土等,保持呼吸道通畅。
救护人员一手将伤者下颌托起,使其头尽量后仰,另一只手捏住伤者的鼻孔,深吸一口气,对住伤者的口用力吹气,然后立即离开伤者口,同时松开捏鼻孔的手。
吹气力量要适中,次数以每分钟16—18次为宜。
胸外心脏按压。
将伤者仰卧在地上或硬板床上,救护人员跪或站于伤者一侧,面对伤者,将右手掌置于伤者胸骨下段及剑突部,左手置于右手之上,以上身的重量用力把胸骨下段向后压向脊柱,随后将手腕放松,每分钟挤压60—80次。
在进行胸外心脏按压时,宜将伤者头放低以利静脉血回流。
若伤者同时拌有呼吸停止,在进行胸外心脏按压时,还应进行人工呼吸。
一般做四次胸外心脏按压,做一次人工呼吸。
(5)事故隐患消除后,应急指挥组组长宣布现场恢复正常生产,对事故发生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并对本次救援行动进行终结。
事故应急响应流程图附件三
9、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触电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所需的物资、设备由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指定专业部门和人员统一保管,专人负责维护保养,做好物资设备台帐。
每次安全应急抢救完后,做好统计工作,对损失的物资设备进行及时的维修和更新。
10、应急培训与演练
10.1修订
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1、定期组织触电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项目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2、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本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3、本专项应急预案,应当根据预案演练、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组织修订,评审、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施工工艺和各项技术要求发生变化的;
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要危险源的;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4、项目各工区应按照本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10.2培训
1、本应急预案应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对全体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岗位人员具备完成应急救援任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2、各工区在对全体员工进行各类培训时,应把应急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培训内容。
3、各工区在进行各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时,必须把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应急避险和逃生等常识作为安全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
10.3演练
1.应急演练的开展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和条件,采用桌面演练、功能演练和全面演练。
2.项目部各工区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本专项应急预案演练,并对演练实施的效果进行评估、总结,及时查找不足和改进应急救援预案,不断提高应急管理工作能力。
11、奖惩
1、对在事故或突发紧急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凡在事故或突发紧急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中,因玩忽职守、准备工作不足或谎报、瞒报、漏报事故的,从严处理。
12、附件
1、项目部及各相关方联系方式
2、应急物资表
附件1:
项目部及各相关方联系方式
序号
单位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备注
1
标段项目部
叶康慨
经理
2
付卫新
总工
3
晏立忠
安全总监
4
何勃
副经理
5
王纯波
调度
6
监理单位
陈伟
总监
7
欧阳小明
总监代表
8
地铁集团
叶晨立
总经理
9
杨建国
副总经理
10
庄全贵
安全质量监察部
11
谢雄
总工室
12
危阜庆
办公室
13
李求寿
现场业主代表
14
市建委
林宝钧
总工程师
15
市地铁质监站
施伯超
站长
16
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值班室
17
地铁公司应急保障中心
王俊斌
主任
18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七六医院
值班室
0
19
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
8
附件2:
应急物资表
编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备注
1
担架
1个
应急库房
2
绝缘钳子
5把
电工随身携带
3
绝缘杆
5米
1根
存放于电工房
4
急救药箱
2个
应急库房
5
手电
强光节能
6把
应急小组随身携带
6
对讲机
6部
应急库房
7
防爆应急灯
5盏
应急库房
8
面包车
1辆
地面停车场
9
灭火器
20瓶
应急库房
10
警示带
10卷
应急库房
11
警示锥
10个
应急库房
12
急救箱
1个
应急库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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