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标准.docx
- 文档编号:13077787
- 上传时间:2023-06-10
- 格式:DOCX
- 页数:22
- 大小:28.99KB
推荐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标准.docx
《推荐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标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推荐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标准.docx(22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推荐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标准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XXXX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019年1月
第一章、卫生防疫制度……………………………………………………….……1
第二章、安全检查制度……………………………………………………….…….3
第三章、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7
第四章、安全技术交底制度……………………………………………………10
第五章、安全技术措施制度…………………………………………………14
第六章、安全教育培训制度……………………………………………………25
第七章、班组安全活动制度……………………………………………………27
第八章、消防安全制度……………………………………………………….…29
第九章、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30
第一章、卫生防疫制度
1、本公司为维护员工健康及工作场所环境卫生,特制定本制度。
2、凡本公司卫生防疫事宜,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制度行之。
3、本公司卫生防疫事宜,除人力资源及安全部门负责外,全体人员,须一体确实遵行。
4、凡新进入员工必须了解卫生防疫的重要及应用的知识。
5、各工作场所内,均须保持整洁,不得堆积足以发生臭气或有碍卫生之垃圾、污垢或碎屑。
6、各工作场所内之走道及阶梯,至少须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
7、各工作场所内,应严禁随地吐痰。
8、饮用水必须干净无污染。
9、洗手间、厕所、更衣室及其他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
10、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
11、凡可能寄生传染菌的原料,应于使用前施以适当的消毒。
12、凡可能产生有碍卫生的气体、尘灰、粉末之工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1)采用适当方法减少此项有害物的产生。
2)使用密闭器以防止此项有害物的散发。
3)于发生此项有害物的最近处,按其性质分部做凝结、沉淀、吸引或排除等处置。
13、各工作场所的采光,应依下列的规定:
1)各工作部门须有充分的光线。
2)光线须有事宜的分布。
3)须防止光线的眩耀及闪动。
14、各工作场所的窗面及照明器具的透光部分,均须保持清洁,勿使有所掩蔽。
15、凡阶梯、升降机上下处及机械危险部分,均须有适度的光线。
16、各工作场所应保持适当的温度,温度之调整以暖气冷气或通风等方法行之。
17、各工作场所应充分使空气流通。
18、垃圾、污物、废弃物等的清除,必须合乎卫生的要求,放置于所规定的场所或箱子内,不得任意乱倒堆积。
19、公司应设置甲种急救药品设备并存放于小箱或小橱内,置于明显之处以防污染而便利取用。
每月必须检查一次,其内容物有缺时应随时补充。
第二章、安全检查制度
(一)概述
科学的评价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情况,提供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水平,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检查的标准化、规范化,根据法律法规条文及上级机关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结合我司建筑水利工程特点,指定本制度。
(二)安全自检
1、现场每月初和月末两次进行联合自检,由安全部经理负责组织,项目部经理、安全组长(现场安全员)、材料部经理及各责任区施工负责人参加检查,填写自检记录。
2、检查总结会议由安全部经理安排组织召开,落实纠正措施、总结前期工作。
3、会后资料员汇总问题,汇总后进行公布。
发隐患通知单,纠正措施验收由安全组长(现场安全员)按整改期限检查并汇报安全部经理验收情况。
4、资料员整理归档。
(三)安全月检
1、每月的20日公司安全副经理组织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2、对安全生产检查出问题及时组织人员安排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做到小毛病不过夜,大隐患不过周,防患未彻底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3、资料员将汇总资料进行归档。
(四)安全日检
1、各责任区班长负责保证责任区每天的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可按本公司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现场安全员负责每天巡视、监督各责任区安全生产,现场电气、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及现场防火器材是否符合安全有效,室内外临时电源线是否合乎安全规定。
发现问题、隐患及时处理或汇报上级处理。
2、每天项目部经理组织生产会议时对班组安全施工生产活动,一天的安全生产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五)日常安全检查
1、一般工作岗位上的工人应在上班工作前,下班离岗前对有关的安全注意事项进行检查。
2、各岗位上的操作工人,必须对本岗位施工范围内按时间、地点、路线内容进行认真巡回检查。
3、各组班长在上班后应督促检查本班组人员对各种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理,力求在工作中避免事故的发生。
4、在交接班时,有关建筑施工安全方面的问题也必须认真交接。
接班后并做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要上报上级领导,同时将情况写在交接班日记上。
5、安全部、工程技术部应坚持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听取群众意见,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加以解决。
6、各级领导每日布置工作的同时,要布置安全工作,并对所属部门进行安全检查。
检查的形式可以是现场巡回检查、在调度会议上和交接班日记上检查。
检查的内容:
(1)开始前的准备工作
(2)开始前的安全工作
(3)各类规章制度或注意事项执行情况。
如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工艺控制指标和劳动纪律等。
(4)安全设备、消防器材及防护用具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5)日常安全教育和安全活动日的活动情况。
(6)检修中的安全工作情况。
(7)活动负责领导应经常对各项目或各班组的安全工作进行指导。
(六)专业性安全检查
1、公司专业性安全检查根据某些生产和特殊设备存在的问题,组织专业性检查,以便重点发现某项专业和不安全问题。
比如使用电气设备、消防设备、易爆易燃危险品等。
2、专业性安全检查,以专业技术人员为主,组织有关部门及人员,按安全技术规定的内容进行检查,每季度不得少于一次。
3、专业性安全检查的没一个项目,必须做好详细的登记,每次检查都必须对前一次检查登记的问题进行复查。
(七)重点检查项目
1、劳保用品使用情况:
专业人员作业时必须着工作服、绝缘鞋,戴绝缘手套、安全帽,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2、检查劳保用品的完整情况:
作业人员在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时,必须检查其是否有损坏,比如安全带是否有断纹或者破损等。
3、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检查公司工程生产现场安全工作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必须保证作业人员在有效安全措施保护下工作。
4、检查现场设施情况:
栏杆,照明,通风,消防设施完好情况。
5、检查机械设备的防护情况:
机械设备的罩、壳,防护装置等的使用管理情况。
6、检查安全工作器具的配置情况:
定期试验情况,电气工器具,机械工器具是否存在缺陷。
第三章、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一)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程序
1、伤亡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现人或班组长应当立即报告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安全部,班组长派人保护事故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根据事故性质拨打110、120或119电话,防止事故扩大。
2、安全部接到事故报告立即通知公司副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公司总经理,总经理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工作。
由总经理1小时内负责将事故情况通知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等。
3、情况紧急时,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4、书面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名称、公司名称;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二)事故补报的要求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三)事故处理
1、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事故的,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对负责人予以处罚。
2、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收到教育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3、对在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按照公司规定对有关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予以处罚。
4、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打击报复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5、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事故责任工程部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建议,编制详细的纠正与预防措施,经安全部审批后,严格组织实施,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后,由安全部实施验证。
6、对于构成犯罪的,公司已无法进行处理的,交由公安司法机关跟进处理。
(四)事故调查
公司事故调查的要求如下:
1、对于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公司成立的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发生原因、事故责任人等情况进行调查,调查完毕后由事故调查组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
2、发生死亡、重大伤亡事故,应立即报告所在地劳动、公安部门,并配合市级相关管理部门调查工作。
3、事故调查必须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情况,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人,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五)事故调查组成员及职责
组长:
总经理
副组长:
技术负责人
组员:
副总经理及各部门经理
事故调查组职责:
1、查明事故原因、经过及经济损失。
2、确认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
3、提出对事故责任者(部门和个人)的处理建议。
4、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5、按要求写调查报告并提交总经理。
第四章、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安全技术交底是使工程从图纸向实体逐步转化工程中起媒介和保障作用。
通过技术交底使操作者(普通工人、班组长、基层管理人员、安全员、技术员等)掌握工艺流程、施工方法,了解技术标准,明确施工工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一般处理方法等。
为规范公司技术交底,确保通过技术交底使施工人员了解工程规模、建设意义、工程特点:
明确施工任务、施工工艺、施工方法、质量标准、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环境保护控制措施、安全、质量、进度措施等,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规定要求,实现工程项目安全、质量、进度目标,特制定公司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一)技术交底的方式
1、技术交底应按不同的层次、不同要求和不同方式,应使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掌握所从事工作的内容、操作方法和技术要求。
2、实行三级交底制度:
安全副总向项目部经理、各部门进行总体方向、方法、标准、目标类的交底;项目部经理向主管技术员进行方案、工艺工法的交底;技术员向作业班组负责人、作业班组全体人员进行可直接操作执行的工艺工法、具体数据的交底。
内容包括工程名称、结构尺寸、工、工艺技术标准及要求、工艺质量标准及要求、安全操作注意事项、工程环保要求等。
3、项目部的技术交底工作由项目部经理组织,向工区相关的技术人员进行书面交底。
4、施工现场的技术交底由现场项目经理组织,向工区所属的作业班组长、技术员、安全员及施工人员进行书面交底。
5、施工现场的技术交底必须交底到所有从事工作作业人员手中,进行技术交底时,应组织有关人员认真讨论,弄清交底内容。
到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然后加以归纳总结,对内容进行必要的补充修改,使其更加完善。
涉及已经批准的方案计划的变动,应按有关制度报请上级批准。
保证施工人员弄清和做到心中明确自己的职责、岗位、应该做什么、怎样做。
6、技术交底必须有交底记录,参加工程施工技术交底人员(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必须签字,未参加技术交底人员必须补充交底。
工程总体交底记录由项目部保存,现场技术交底由现场技术负责人保存,施工结束后再报送项目部保存。
(二)工程技术交底主要内容
在工程开工前,各级技术管理人员依据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及相关技术规范等资料,对班组各级人员进行交底,交底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可根据具体交底项目调整交底内容:
建筑工程现场围挡、油漆作业、电钻作业、易燃易爆品的存储运输、高空作业、抹灰工程、移动平台作业、空压机的使用、电焊机的使用、外墙防水工程、电工作业、雨季施工、脚手架搭设、玻璃安装、门窗安装等等,其主要要点包括:
(1)施工范围及其主要内容;
(2)设计文件说明、施工图纸设计内容(不含工程数量);
(3)分部分项工程施工顺序和施工技术方案;
(4)技术规范要求,使用的工法或工艺操作规程;
(5)施工中保证安全、环保的主要措施;
(6)有关施工技术管理和监理的办法,合同条款规定的法律、经济责任和工期;
(7)所使用材料的特性、技术要求及解约措施;
(8)机械设备组合、交叉作业及注意事项;
(9)已交底工程项目因施工人员、环境、季节、工期的变化或技术方案的改变必须重新交底;
(10)其他施工注意事项。
(三)安全技术交底编制审核与交底要求
1、现场技术交底必须有书面材料,交底书内必须有工作质量标准和安全操作注意事项,且有编制、审核、接收人签字,并注明日期。
2、综合性技术交底由工程技术项目部经理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并复核,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签发。
3、作业层技术交底由项目技术人员编制,项目寄付负责人复核。
4、各级技术人员应仔细核对交底内容,确保技术交底正确无误。
5、各级技术人员不得将设计文件、标准图等不加标注和修订简单复印分发,必须对原图和资料进行分解,重新组合并附加解释,对可能疏忽的细节要特别说明,提成工艺标准、质量标准和克服通病的措施:
对于重要、复杂的工艺等,要制定专项技术交底或作业指导书予以明确。
对基层的技术交底必须有明确的工艺标准及操作要求。
6、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技术人员有权监督作业班组按技术交底书、作业指导书和专项技术措施的要求进行施工,发现偏差及时进行纠正;特殊情况下,有权暂停施工,并在事后提供相关书面报告。
7、技术交底书面资料应填写清楚复制若干份。
交底人和接受人应当面交接、解释明白确认无误后双方确认签字,其中一份由交底人留存备查。
8、工程技术人员应建立管段工程范围内技术交底台账。
9、工程技术部和安全部应定期(每季末)或不定期对项目交底书面资料和台账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安全评比范畴之中。
第五章、安全技术措施制度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根据国家公布的劳动保护法令法规和各项技术标准来依据,根据公司年度工程施工生产任务,各项工程的特点确定安全技术措施项目,针对建筑、水利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未能及时解决的问题以及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等所采取的措施,做到不断改善劳动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安全技术措施职责及实施
1、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管理员,必须熟悉、掌握公司建筑、水利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在管理施工生产技术的同时,管理好安全技术工作。
技术负责人,技术员对各级施工生产的安全技术负责。
2、公司建筑水利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编制建筑水利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3、施工方案(建筑水利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后,必须遵照执行,不得随意改动,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有编制人出具变更通知书,审批人签字后方可生效。
(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编制范围和要求
编制范围
1、建筑、水利各种运转机械设备(手电钻、圆盘锯、空压机、油漆搅拌机、电焊机等)上的安全启动和迅速停止设备;
2、为安全而重新布置或改装的机械和设备;
3、为安全而安设的低压照明设备;
4、在公司建筑、水利生产区域内为危险场所而装设的标志、信号和防护措施;
5、在原有设备简陋,全部操作规程不能机械化的情况下,对个别繁重费力或搬运工作所采取的辅助机械化设备;
6、在个人可能到达的坑、楼梯口、预留洞口等处安设防护装置;
7、在建筑、水利施工区域,个人进场过往的地点,为人员安全而设置的上网通道及便桥;
8、为消除粉尘及各种有害物质而设置的吸尘设备及防尘设施;
9、为减轻或消除工作中的噪音及震动而设置的设施;
10、机械、电气设备等传动部的防护装置;
11、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书籍、刊物、宣传画、标语等;
12、建筑、水利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所需的工具、仪器等;
要求
1、在建筑、工程施工前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案。
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要全面,有针对性,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季节变化和作业环境等具体情况从技术上、安全上和管理上提出具体内容要求。
2、施工部门编制建筑水利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时,必须针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危害因素的种类、数量、危险和危害程度的大小作为编制内容。
3、在编制建筑水利安全技术措施时,要有安全技术项目,确定各个项目的资金额度、物质准备、负责人和具体执行人员,规定完成或投用日期。
4、对于结构复杂、作业危险性大、特性较强的分部分项工程,如通风系统新改建、高层脚手架搭设以及拆除等必须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还应有设计、计(验)算和详图。
5、建筑水利安全技术交底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
一是在施工方案的基础上进行的,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对施工方案进行细化,但施工方案没有明确的,不能随意发挥和补充。
二是要将操作者的安全注意事项讲明,保证操作者的人身安全。
交底内容不能过于简单,千篇一律口号化,应按分部分项工程和针对作业条件的变化具体进行。
6、建筑水利工程施工现场的项目负责人,在施工前必须向分项作业负责人作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准确填写交底作业部位和交底日期,并履行签字手续,不准漏签或代签。
安全技术交底作业负责人、作业单位、安全员三方各一份。
(三)安全技术措施监督检查落实
1、公司所有建筑、水利工程开工前,技术负责人或其指定的工程技术部门应向参加施工的全体人员认真进行建筑、水利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使员工明白工程施工特点及各时期安全施工的要求,使全体施工人员懂的各自岗位职责和安全操作的方法,这是贯彻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关键。
2、建筑水利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员必须认真履行检查、督促职责。
切实保证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不流于形式,提高全体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的自我保护意识。
3、监督部门应当对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案编制以及执行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四)普通作业安全措施
施工过程中,要求所有参加施工人员认真执行有关建筑水利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做好互保工作,在确保安全施工情况下,完成各项施工任务。
1、施工现场安全防护
(1)所有参加施工的人都必须熟知本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在确保安全施工的情况下,完成各项施工任务。
(2)所有进行施工现场的人员都必须正确穿戴好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严谨酒后作业。
(3)建筑水利工程施工中所使用到的脚手架、跳板等材料设施必须符合规定。
(4)在室内光线照射不充足的地方作业及夜间作业时,必须保证工作面内有足够的照明,夜间在楼梯间过道和转角处必须设置照明。
2、室内装修过程安全措施
(1)特殊工程:
A、对未浇筑完阳台板的阳台,应用φ48钢管搭设护栏,防止人员跌落。
现有的现浇板上的预留洞口均应用废木板或竹胶板封闭,以防止落物伤人及人员跌伤。
B、在大厅出入口搭设防护棚,防护棚顶用50mm的木板铺满,在其距离500mm处用平网封闭,防护棚顶应比出入口宽500mm以上。
(2)架子工程
A、脚手架应用外径48mm,壁厚3.5mm钢管,有严重绣蛀、弯曲、压扁或裂纹缺陷的钢管不得使用。
B、木脚手板应用厚50mm松木板,宽度在200-300mm,凡腐朽、扭曲、裂纹和大横透支的不得使用,板两端应用镀锌铁丝箍绕圈或用铁皮钉牢。
C、室内抹灰腻子使用的木凳、金属支架应搭设平稳牢固,架子上堆放的材料不得过于集中,脚手架铺设不少于两块,宽度不应少于两米,不得有探头板,同一跨度内不得有两个人操作。
D、不准在门窗、暖气片、洗脸池器物上搭设脚手架,阳台部分粉刷、刮腻子时,外侧应挂安全网和施工工人系好安全带。
E、脚手架及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人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3)土木工程
A、土木工程所有的工具如斧、锛、凿等抱柄要牢固,对面禁止有人,并稳妥的放置在工具场所或袋内。
B、木工机械,必须有安全防护罩,否则禁止使用。
C、现场使用无齿锯,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操作和保管。
D、使用木工机械严禁戴手套。
(4)电焊工程
A、电焊机必须有独立的漏电保护开关,容量符合要求,禁止多台电焊机用一个电源开关,联合开关应带手套,并侧向操作。
B、电焊机一次性开关,应装在便于操作的地方,一次线长度不大于5米,周围应留安全通道。
C、电焊机外露的带电部分和裸露接线柱,必须有完好的接线罩(防护罩),二次线过路应采取保护措施。
D、电焊机应放置平稳,外壳应接地,电焊钳手柄绝缘,破损的不准使用。
E、施工焊接时,禁止将建筑物的金属框架、管道、脚手架、设备等作为焊接回路,把线、地坠禁止钢丝绳接触。
F、二次线电缆不得破损,焊接时应穿绝缘鞋,戴防护手套、配用面罩及选择合适的滤光片,灯渣清根时,带防护眼镜。
G、焊接点10米范围内,不允许易燃易爆物品,焊接结构时,切断电源,确认施焊范围内无起火隐患,方可离开现场。
H、气焊输气管所有连接处,必须牢固可靠,气瓶、胶管及工具器具上不得沾染油污,软管接头处不得用紫铜材料制作。
I、乙炔瓶、氧气瓶距离不得少于5米,与明火距离不少于10米,乙炔瓶、氧气瓶、回火防止器、减压阀均应采取防冻措施,一旦冻结,用热水解冻,严禁用明火烘烤。
J、严禁用氧气吹物件、衣物或试压和气动工具的气源,工作完毕后,拧上气瓶帽,清理现场,将气瓶搬运到指定点。
K、焊接工作开始前,应首先检查焊接和工具是否完好和安全可靠,不允许未进入安全检查就开始操作。
L、身体出汗后使衣物潮湿时,切勿靠在带电的钢板或工件上,以防触电。
M、工作地点潮湿时,地面应铺有橡胶板或其他绝缘材料。
N、更换焊条一定要带皮手套,不得赤手操作。
O、推拉闸开关时,脸部不允许直对电闸,以防短路造成的火花烧伤脸部。
P、下列操作必须切断电源才可以进行操作:
改变电焊机接头时、更换焊件需要改变二次回路时、更换保险装置时、电焊机发生故障需要检修时、转移工作地点需要搬动电焊机时、工作完毕或临时离开现场时。
3、安全用电
(1)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的复杂程度相对应。
(2)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零。
(3)施工现场所用电气设备,除做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线的首端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4)开关箱中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
(5)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在设其前一段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送电操作顺序为:
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停电操作顺序为:
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器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
(6)各种电动建筑机械、手持电动工具和用电安全装置,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专业标准和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并且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并建立和执行专人专机负责制,并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
(7)外用电机箱内、外均应安装紧急停止开关。
(8)焊接机械应放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交流电焊机变压器的一侧电源线长度不大于5米,进线必须设置防护装置。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推荐 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 标准
![提示](https://static.bingdoc.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