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法与税收协定的所得政策适用上海税务局.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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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法与税收协定的所得政策适用上海税务局.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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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嘉定区分局,非贸付汇业务相关税收政策培训授课老师:
周晶2014.11.25,纳税人学校课件天地第201419期,非居民所得税要点详解,嘉定区税务局第四税务所周晶,非贸操作实务,非居民政策及税收协定,1,2非贸业务一般流程,3,主要内容,非居民企业,纳税人,居民企业全球纳税义务,税收协定税收主权如何划分,有限纳税义务跨国所得的税务处理受国内法和税收协定的双重规范避免或消除国际重复征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与税收主权的划分,“条约必须遵守”,积极所得,25%,1、设机构场所,取得与机构场所有关(境内+境外),3、未设机构场所,有来源于境内的所得,消极所得,10%,2、设机构场所,取得与机构场所无关的、来源于境内的所得,非居民企业征税对象及所得类型,股息、红利,特许权使用费,财产转让,利息、租金,其他所得,建筑等工程作,业,提供劳务,劳务,提供劳务的场所,工程作业,仅以该性质的活动(同一或关联项目)在任何12个月中连续或累计超过183天以上,从事建筑、安装等工程作业的场所,仅以该工地、工程或活动连续6个月以上为限,国内法税收协定,结论:
国内法的征税范围大于税收协定常设机构,机构场所,机构场所和常设机构的差别规定(中新协定),未构成常设机构无征税权构成常设机构按营业利润征税,按与机构场所有联系的所得征税,国内法,税收协定,征税处理孰优,国内法更优惠,按国内法协定更优惠,经申请按协定,积极所得,限制税率,股息红利持股25%,征收率=5%其他,征收率=10%,国内法与税收协定的所得政策适用(中新协定),消极所得国内法条件:
所得源于境内征收率:
10%,税收协定,股权转让股份价值50%以上由不动产组成或持股25%以上,有征税权,划分征税权,特许权使用费机器设备租赁,所得口径,非贸操作实务,非居民政策及税收协定,1,2非贸业务一般流程,3,主要内容,金额范围,服务贸易收入收益和经常转移项目(工作报酬、股息、红利、利润、直接债务利息、担保费等)融资租赁租金、不动产的转让收入、股权转让收益境内机构和个人对外支付下列外汇资金,无需办理和提交备案表
(一)境内机构在境外发生的差旅、会议、商品展销等各项费用;
(二)境内机构在境外代表机构的办公经费及境内机构在境外承包工程款;(三)境内机构发生在境外的进出口贸易佣金、保险费、赔偿款;(四)进口贸易项下境外机构获得的国际运输费用;(七)境内旅行社从事出境旅游的团费及代订、代办的住宿、交通等费用;(十三)境内个人境外留学、旅游、探亲等因私用汇;,非贸政策规定,依据:
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第40号文,单笔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上项目范围,非贸管理流程图,前备案,后备案,实际征税,征免税判定,启动协定待遇减免,合同签订30天内,前备案(项目与合同登记),项目登记,依据:
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9号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所得类型判定,免税,予以征税,征税,构成机构场所但不合查账征收要求:
核定利润率,未构成常设机构:
享受协定待遇备案申请,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承包、咨询、设计:
15%-30%管理服务:
30%-50%其他劳务:
不低于15%表格征收方式鉴定表.doc,表格待遇备案报告表.xls表格出入境明细表.xls居民身份证明必须为申请当年或上一年度开具是否在任意12个月中超过6个月(183天)企业提供的材料中对服务内容的描述须足以让税务机关判断此项服务属于劳务或是特许权使用费,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124号,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5%,查账:
利润总额核定:
收入总额核定利润率,相关核定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合同(征税),企业提供的材料中对服务内容的描述须足以让税务机关判断此项服务属于劳务或是特许权使用费。
企业须提供足以证明劳务发生在境外的情况说明及相关材料。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不予征税,境外劳务的核定,相关核定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合同(不予征税),劳务与特许权使用费界定要点,依据:
关于执行税收协定特许权使用费条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507号文1、着重于“提供服务形成的成果”,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服务提供方提供服务形成的成果属于税收协定特许权使用费定义范围服务提供方仍保有该项成果的所有权服务接受方对此成果仅有使用权2、下列款项或报酬不应是特许权使用费,应为劳务活动所得
(一)单纯货物贸易项下作为售后服务的报酬
(二)产品保证期内卖方为买方提供服务所取得的报酬(三)专门从事工程、管理、咨询等专业服务的机构或个人提供的相关服务所取得的款项(四)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类似报酬。
征税,予以征税,减免税,实行源泉扣缴的所得:
10%预提所得税,股息、利息、特许权、财产收益:
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审批申请,外国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2008年以前的利润免税表格历年未分配利润明细表.xls,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1)居民身份证明必须为申请当年或上一年度开具提供非居民最近一年的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申请享受协定待遇的非居民是否是真正的受益所有人,相关核定扣缴所得税合同,依据:
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税表格待遇审批申请表.xls表格身份信息报告表(适用于企业).xls,依据:
关于如何理解和认定税收协定中“受益所有人”的通知国税函2009601号,受益所有人的理解与判断,下列因素不利于对申请人“受益所有人”身份的认定:
(一)申请人有义务在规定时间(如在收到所得的12个月)内将所得全部或绝大部分(比如60%以上)支付或派发给第三国(地区)居民。
(二)除持有所得据以产生的财产或权利外,申请人没有或几乎没有其他经营活动。
(三)在申请人是公司等实体的情况下,申请人的资产、规模和人员配置较小(或少),与所得数额难以匹配。
(四)对于所得或所得据以产生的财产或权利,申请人没有或几乎没有控制权或处置权,也不承担或很少承担风险。
(五)缔约对方国家(地区)对有关所得不征税或免税,或征税但实际税率极低。
(六)在利息据以产生和支付的贷款合同之外,存在债权人与第三人之间在数额、利率和签订时间等方面相近的其他贷款或存款合同(七)在特许权使用费据以产生和支付的版权、专利、技术等使用权转让合同之外,存在申请人与第三人之间在有关版权、专利、技术等的使用权或所有权方面的转让合同。
后备案(出具对外支付证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表格后备案(本次付汇金额5万美金以下不填).xls填写“本次支付项目”时,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登记只能填写“股息红利、利息、租金、转让财产、特许权使用费”中的一种,与前备案下拉选择中的选择项目一致(不要出现“所得”两字);工程项目类备案与前备案下拉选择中的选择项目一致,不要选择“其他”即可合同或协议名称、合同号码、总合同金额、币种,请与前备案表格中填写的完全一致。
比如总合同金额,5000.00不能填成5000已支付金额为该合同备案号下所有已经支付过的金额之和,包括5万美金以下的付汇记录已缴附加税请汇总填在“已缴纳其他税”栏目中,非贸操作实务,非居民政策及税收协定,1,2非贸业务一般流程,3,主要内容,非居民征管实务,身份证明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表格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申请表(全部填写完整).doc境外企业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申请函部分国家(地区)税收居民证明样式国税函【2009】395号资料报送有关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如有附件的,提供完整附件;如为中文以外的文字,须同时提交境内机构签章的中文文本境外劳务不予征税情况报告,需由境外企业签字或盖章享受税收协定备案人员出入境明细表其他注意事项工资薪金适用上述流程,选择“承包工程或劳务项目登记”外籍个人转让房屋,适用“(外籍个人出售房屋)对外支付出具税务证明申请表”,不需要做合同备案登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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