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通信线路0901r2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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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通信线路0901r23
1通信线路
1.1一般规定
1.1.1通信线路包括光缆、电缆、明线线路及附属设施;按业务用途分为长途、地区(站场)线路。
附属设施主要包括:
交接箱、终端盒、通话柱,以及光纤监测系统、电缆充气设备、气压监测设备等。
1.1.2为预防自然灾害、人为施工等外界因素以及通信线路自身劣化等内部因素对通信线路的影响,应重点加强可能发生灾害区段和薄弱环节的维护工作,加强季节性检查,及时排除故障隐患,以增强抗灾和抗干扰能力。
1.1.3通信线路附近遇有外界施工时,应及时与施工单位联系,并增加巡视次数。
对危及通信线路安全的地段应派专人配合施工,并采取防护措施。
极端天气和施工期间,应加强通信线路的监测工作,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1.1.4通信线路中严禁设置影响通信传输质量和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非通信回线。
在不影响通信质量、不危及安全的条件下接入时,必须经过全面鉴定,并履行批准手续。
1.2设备管理
1.2.1通信线路与其它专业的维护分界
1.2.1.1通信线路与其它通信专业的维护分界,以引入室内的第一连接处为分界点,并作以下规定:
(1)通信电缆及架空明线,以保安器、分线箱(盒)、总配线架的外线端子为分界点,其外线端子属于室内设备。
(2)光缆线路,以第一个尾纤活动连接器为分界点,其活动连接器属于室内设备。
(3)对于引入室内的光缆、成端电缆以及配线的日常清扫、整理和其裸露端子配线焊接、根部强度的检查等工作,均由机房维护部门负责。
1.2.1.2通信线路与非通信专业维护分界:
(1)通信线路中非通信部门使用的回线或光纤由通信部门负责。
(2)通信线路上单独分歧的非通信部门的回线或光纤,由产权单位负责,光电缆及明线线路以分歧头(分线箱、接头盒等)分界,分歧头(分线箱、接头盒等)等由通信部门负责。
(3)设置在通信机房的非通信部门的引入光电缆,电缆线路以通信保安器为分界点,保安器(含)以内由通信部门负责;光缆线路以进入通信机房的第一个活动连接器为分界点,活动连接器以内由通信部门负责。
(4)引入非通信部门机房的通信光电缆,以通信配线架的连接器为分界点,连接器(含)以外由通信部门维护。
(5)有代维协议的按协议内容执行。
1.2.2维护部门应根据线路维护工作的需要配备仪表、工器具和必要的通信联络器材,并建立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管理,经常保持良好。
主要仪表包括:
光电缆径路探测仪、光源、光功率计、光时域反射仪(OTDR)、光纤熔接机、振荡器、电平表、串音衰耗测试器、可变衰耗器、兆欧表、直流电桥、接地电阻测试仪、气压表、查漏仪、电缆故障测试仪、光纤端面显微镜、光纤识别器、有害气体探测仪等。
主要工器具包括:
维修车、应急照明用具、帐篷、发电机、抽水机、上杆工具、光缆夹持台钳、假纤、纵剖工具、光纤清洁器等。
1.2.3维护部门应具备以下技术资料:
(1)相关工程竣工资料、验收测试记录;
(2)光电缆平面示意图;
(3)光电缆径路(坐标)图,明线杆位(坐标)图、管道图;
(4)光、电缆端面图;
(5)光电缆芯线运用台帐、架空明线运用台帐;
(6)交接、分线箱(盒)运用台帐;
(7)电缆充气、气压遥测系统示意图,充气设备台帐;
(8)光纤监测系统示意图,运用台账;
(9)抢修及备用器材、仪表、工具的台帐;
(10)定期测试记录,设备检查记录;
(11)设备仪表技术资料(含维护手册、说明书等);
(12)应急预案;
1.3设备维护
1.3.1维修项目与周期
1.3.1.1普速铁路通信线路的维修项目与周期见表1.3.1.1
表1.3.1.1普速铁路通信线路的维修项目与周期
类别
序号
项目与内容
周期
备注
日常检修
1
巡视线路周围有无异状和外界影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4次/月
1.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巡视区段的周期,巡视工作可采用车巡和徒步相结合的方式。
防护栅栏外,每月应保证1次徒步巡视,防护栅栏内,可结合通话柱试验延长为季度巡视。
2.对故障因素较多地区以及特殊季节应适当调整巡视次数。
2
巡视检查标桩、警示牌,人(手)孔,桥、隧、涵线路防护设施及线路附属设备
月
3
巡视检查杆路、导线、光缆、电缆及线路附属设备,清除异物
4
在区间通话柱业务接入车站的最远端接入点试验通话柱各项业务
5
查测电缆气门、气压并作记录
6
检查充气设备、充气系统以及气体干燥度
7
检查清扫光缆交接箱、终端盒,电缆断开装置、电缆交接、分线箱、转换箱
8
电气化区段机房电缆接头盒屏蔽地线连接处温度和强度的检查
9
清除标桩、警示牌周边杂草,及扶正、培固
10
通过光纤监测系统分析光纤特性变化
11
试验区间通话柱各项业务
季
集中检修
1
径路探测确认及埋深检查,培土捣固
年
2
电气化区段电缆屏蔽保护地线测试、整治、检查
每年雨季前
3
光、电缆标桩、警示牌补充
逐公里、逐段进行。
特殊地段根据需要可适当调整次数
4
设施加固,桥隧涵水泥槽、防护钢管整修
5
气门咀、气门桩整修或更换
6
整正电杆、去腐涂油、整修帮桩、接腿、拉线、地线、护杆桩、撑杆及防雷装置等
逐杆、逐段进行,重点季节可适当加强。
无侵线危险区段可适当延长周期
7
检修线伤,整修线担、绑线、光缆预留架、试验螺丝等,清扫及更换绝缘子、紧固配件及铁担、铁配件锈蚀的一般处理
8
整理、更换杆路挂钩、检修吊线
9
整修进局引入、介入电缆及线路附属设备
重点整修
1
光缆特性不合格点或区段整修
根据需要
2
电缆、明线电特性整修
3
光、电缆埋深不够及护坡整修
4
径路塌陷填充
5
漏气段查漏整修
6
充气设备主要配件更换
7
电缆接头腐蚀检查整修
8
保安装置及地线补充和整修
9
光缆接头盒、交接箱、终端盒,电缆接头盒、交接、分线箱、转换箱整修
10
通话柱整修
11
标桩、警示牌、通话柱油饰
12
抽除积水,渗水、漏水整修
13
管孔检查疏通,人(手)孔、槽道杂物清理
14
人(手)孔井盖和槽道盖板更换、补充
15
更换电杆,新设、更换帮桩及接腿,钢筋混凝土电杆裂纹加固,新设、更换拉线、地锚和撑杆,更换线担,光缆预留架,调整垂度,整修终端、分歧、引入杆
16
电杆基础及防洪处所加固
17
架空线路砍伐树枝,电杆培土、除草(木杆)
1.3.1.2高速铁路通信线路的维修项目与周期见表1.3.1.2
表1.3.1.2高速铁路通信线路的维修项目与周期
类别
序号
项目与内容
周期
备注
日常检修
1
巡视光电缆、管槽道径路有无异状和外界影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4次/月
1.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巡视区段的周期,巡视工作可采用车巡和徒步相结合的方式,车巡可辅以高清摄像机记录等手段。
防护栅栏外,应每月现场巡视1次。
防护栅栏内,通信部门负责维护的槽道应每季度做一次徒步巡视。
2.在特殊季节、施工地段应增加巡检次数。
2
通过光纤监测系统分析光纤特性变化
月
集中检修
1
光电缆槽道及附属设施强度检修
季
2
光电缆引下防护设施检修
年
3
直埋光缆径路探测确认及埋深检查,培土捣固
4
清除直埋光电缆区段标桩、警示牌周边杂草,及扶正、培固
5
人(手)孔、管道、槽道检修
6
光缆引入机房绝缘节接地检查
重点整修
1
光缆特性不合格点或区段的整修
根据需要
2
电缆电特性整修
3
直埋光电缆埋深不够整治
4
光电缆接头盒整修
5
人(手)孔井盖和槽道盖板更换、补充
6
标桩、警示牌油饰
7
抽除积水,渗水、漏水整修
8
管孔检查疏通,人(手)孔、槽道杂物清理
1.3.1.3光缆线路测试项目与周期见表1.3.1.3
表1.3.1.3光缆线路的测试项目与周期
类别
序号
测试项目
周期
备注
集中检修
1
光纤通道后向散射信号曲线
主用按需,备用长途1次/半年,地区1次/年
仪表测试,有光纤监测系统的区段可适当延长测试周期
2
光缆线路光纤衰减
3
直埋接头盒监测电极间绝缘电阻
半年
本地网按需要测试
1.3.1.4电缆线路测试项目与周期见表1.3.1.4
表1.3.1.4电缆线路的测试项目与周期
类别
序号
测试项目
周期
备注
集中检修
1
防护接地装置地线电阻
半年
雷雨季节前、后各一次
2
绝缘电阻
年
3
环路电阻、不平衡电阻
1.3.1.5明线线路测试项目与周期见表1.3.1.5
表1.3.1.5明线线路的测试项目与周期
类别
序号
测试项目
周期
备注
集中检修
1
绝缘电阻
年
2
环路电阻、不平衡电阻
1.3.2通信线路定期测试中,地区用户电路合格时,地区线路可不测。
对不合格回线,应由维护部门查明原因,克服解决。
1.3.3通信线路中修
1.3.3.1通信线路中修周期为7年,遇以下情况可酌情调整周期:
(1)架空线路采用钢筋混凝土电杆、铁担或电缆线路为铅护套、铠装时,可延长中修周期。
(2)木杆在白蚁地带、水泥杆在盐碱地区或光电缆护套有腐蚀时,可缩短中修周期。
1.3.3.2通信线路中修项目与内容:
(1)光电缆埋深不够、径路塌陷地段整修填充,桥槽、水泥槽、钢管等防护设施补强,不安全地段光电线路移设或防护;
(2)光电缆标桩、警示牌整修、补充、油饰及喷写标志;
(3)人(手)孔的渗水、漏水整修;
(4)光缆衰耗测试、光缆衰耗不合格点处理、光缆接头盒检查整修、短段光缆的整治或更换;
(5)电缆交接箱、分线盒整修或更换,电缆接头腐蚀检查、整修,漏气段查漏整修,电缆电特性检查整修;
(6)通话柱打磨、除锈、油饰、打号;
(7)架空线路、线杆的检查整修、基础加固、地面硬化;拉线、承力索、支架、吊夹、防火夹的整修、更换,紧固件加固、除锈、更换;
(8)保安装置及地线补充和整修。
1.3.3.3中修竣工后,应执行施工单位自验、通信段复验、电务处抽验的中修三级验收制度。
中修交验要建立完整的中修资料。
1.3.4通信线路大修
1.3.4.1通信线路大修的项目和内容
(1)改善径路;
(2)更换特性不合格线路区段;
(3)更换电杆及其附属配件;
(4)处理电缆漏气段及护套损伤,更换或增补充气维护设备;
(5)处理手孔、人孔的渗水、漏水,以及管道破损。
1.3.4.2大修竣工后,应进行验收以确认符合设计文件和工程质量标准。
全部竣工验收应按铁路验标的规定办理。
形成局部运用能力的,可分片、分段验收。
1.4质量标准
1.4.1光缆线路的质量标准
1.4.1.1长途直埋通信光电缆最小埋深应符合表1.4.1.1的规定
表1.4.1.1长途直埋通信光电缆最小埋深(m)
序号
敷设地区及土壤分类
最小埋深
附加规定
1
普通土、硬土
1.2
2
半石质(砂砾土、风化石)
0.9
3
全石质、流沙
0.7
4
水田
1.4
5
穿越主要公路(距路面基底)、铁路(距路基面)
1.2
6
穿越沟渠
1.2
7
市区人行道
1.0
8
铁路
路肩
普通土、硬土、半石质
0.8
全石质
0.5
特殊困难地段采用水泥槽防护时不小于0.4
1.4.1.2地区(站场)通信光电缆最小埋深应符合表1.4.1.2的规定
表1.4.1.2地区(站场)通信光电缆最小埋深(m)
序号
敷设地区及土壤分类
最小埋深
附加规定
1
普通土、硬土、半石质
0.7
因条件所限达不到规定深度时,应加防护。
采用电缆槽防护时,电缆槽盖板距地面的埋深不应小于0.2m。
2
全石质
0.5
3
水田
1.2
4
穿越主要公路(距路面基底)、铁路(距路基面)
0.7
1.4.1.3直埋光电缆与其它设施的最小接近限界应符合表1.4.1.3的规定。
表1.4.1.3直埋光电缆与其它设施间的最小接近限界
序号
相关设施名称
最小间距
附加规定
平行
交叉
1
电力电缆
电压小于35kV
0.5
0.5(0.25)
光电缆采用外加防护措施时,可采用括号内的数值。
电压不小于35kV
2.0(1.0)
0.5(0.25)
2
市话管道边线
0.5(0.25)
0.25(0.15)
3
给水管
一般地段
1.0(0.50)
0.5(0.15)
1.第3~6项光电缆采用外加防护措施时,可采用括号内的数值。
2.第5项还应考虑防腐蚀的距离要求或采取有效的防腐蚀措施。
3.光电缆与热力管靠近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特殊困难地段
0.5
0.5(0.15)
4
燃气管
管压小于300kPa
1.0(0.5)
0.5(0.15)
管压300~1600kPa
2.0(1.0)
0.5(0.15)
5
高压石油、天然气管
1.0
0.5
6
热力管、排水管
1.0(0.5)
0.5(0.25)
7
污水沟
1.5
0.5
8
房屋建筑红线(或基础)
1.0
—
9
水井
3.0
—
10
粪坑、积肥池、厕所等
3.0
—
11
大树树干边
市内
0.75
—
大树指直径为30cm及以上的树木。
1.4.1.4特殊地段管道顶距地面最小接近限界应符合表1.4.1.4的规定。
表1.4.1.4特殊地段管道顶距地面最小接近限界
序号
管道种类
路面至管顶的最小深度(m)
路面(或基面)至管顶的最小深度(m)
人行道下
车行道下
与电车轨道交叉跨越
与铁路交叉跨越
1
混凝土管或塑料管
0.5
0.7
1.0
1.3
2
钢管
0.2
0.4
0.7(加绝缘)
0.8
注:
通信管道顶部至道路路面的埋深一般地段不小于0.8m,特殊地段管道顶部至道路路面的最小埋深符合表1.4.1.4要求。
1.4.1.5架空线路与其他设施、树木间最小水平接近限界应符合表1.4.1.5的规定。
表1.4.1.5架空线路与其他设施、树木间最小水平接近限界
序号
其他设施名称
最小水平净距(m)
备注
1
消火栓
1.0
指消火栓与电杆距离
2
地下管、缆线
0.5~1.0
包括通信管、缆线与电杆间的距离
3
人行道边石
0.5
4
地面上已有其他杆路
地面杆高的4/3倍
以较长标高为基准
5
市区树木
0.5
缆线到树干的水平距离
6
郊区树木
2.0
缆线到树干的水平距离
7
房屋建筑
2.0
缆线到房屋建筑的水平距离
1.4.1.6架空线路与其他建筑物、树木间最小垂直接近限界应符合表1.4.1.6的规定。
表1.4.1.6架空线路与其他建筑物、树木间最小垂直接近限界
序号
名称
与线路方向平行时
与线路方向交叉跨越时
最低架设高度(m)
备注
最低架设高度(m)
备注
1
市内街道
4.5
最低缆线到地面
5.5
最低缆线到地面
2
市内胡同
4.0
最低缆线到地面
5.0
最低缆线到地面
3
铁路
3.0
最低缆线到地面
7.5
最低缆线到轨面
4
公路
3.0
最低缆线到地面
5.5
最低缆线到地面
5
土路
3.0
最低缆线到地面
5.0
最低缆线到地面
6
房屋建筑物
—
0.6
最低缆线到屋脊
1.5
最低缆线到房屋平顶
7
河流
—
1.0
最低缆线到最高水位时的船桅顶
8
市区及郊区树木
—
1.5
最低缆线到树枝的垂直距离
9
其他通信导线
—
0.6
一方最低缆线到另一方最高线条
10
与同杆已有缆线间隔
0.4
缆线到缆线
—
1.4.1.7架空通信线路交越其他电气设施的最小垂直接近限界应符合表1.4.1.7的规定。
表1.4.1.7架空通信线路交越其他电气设施的最小垂直接近限界
序号
其他电气设施名称
最小垂直净距(m)
备注
架空电力线路有防雷保护设备
架空电力线路无防雷保护设备
1
10kV以下电力线
2.0
4.0
最高缆线到电力线条
2
35~110kV电力线(含110kV)
3.0
5.0
最高缆线到电力线条
3
110~220kV电力线(含220kV)
4.0
6.0
最高缆线到电力线条
4
220~330kV电力线(含330kV)
5.0
—
最高缆线到电力线条
5
330~500kV电力线(含500kV)
8.5
—
最高缆线到电力线条
6
供电线接户线
0.6
7
霓虹灯及其铁架
1.6
1.4.1.8线路标桩、警示牌埋设位置准确、标志清楚、正直完整。
线路标桩偏离光缆的距离不大于10cm,周围0.5m范围内无杂草、杂物。
在站台、路肩等不宜设置独立标桩的地段,可在护网围栏、附近房屋等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上喷涂相应标志,或在地面喷涂管道、光缆路径标志,注明通信线路管道位置,样式由各单位自定。
独立线路标桩、警示牌的埋设与内容标准见附录A。
1.4.1.9光缆径路应稳固,槽道盖板平整稳固无缺损,隧道口两端各5m槽道盖板应用水泥沟缝。
桥涵有防护、防盗措施,严禁防护钢管外露(钢槽入地处应砌护墩)。
穿越渠栏、河流、上下坡、岸滩和危险地段采取片石覆坡(护坡)加固措施。
1.4.1.10人(手)孔引上管、管(槽)道、通道的进出口防护设施齐全、稳固、整齐、美观。
1.4.1.11光电缆的防护:
(1)穿越铁路、通车繁忙或开挖路面受到限制的公路,采用下穿方式,并采用钢管等保护措施。
(2)埋设在路肩或埋设达不到表1.4.1.1、表1.4.1.2要求的困难地段,设水泥槽或阻燃复合材料槽防护。
(3)跨越断沟而无法直埋时,采用钢管防护。
(4)穿越居民密集的城镇及动土较多的地段,采用砖或水泥槽防护。
(5)穿越或沿靠山涧、水溪等易受冲刷的地段时,根据具体情况设置漫水坡、挡土墙或水泥槽防护。
(6)通过无预留沟槽的铁路桥梁时,可根据情况选择钢槽或钢管防护,并考虑对环境温度变化和震动影响的防护。
在桥上敷设时,严禁使用强度不足、非阻燃性的复合材料槽。
(7)直埋光电缆接头采用水泥槽防护。
(8)架空光电缆经电杆或墙壁引入地下直埋时,采用涂塑钢管防护,钢管露出地面不低于3m。
架空光电缆在可能遭到撞击的局部地段采用塑料管保护。
(9)架空光缆在不可避免跨越或靠近易失火的建筑物时,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10)寒冷、严寒地区,光缆防护时应采取防冻害措施。
1.4.1.12通信光缆线路技术维护的项目、指标应符合表1.4.1.12的规定
表1.4.1.12光缆线路技术维护的项目、指标
序号
测试项目
维护指标
1
中继段光纤通道后向散射信号曲线检查
≤竣工值+0.1dB/km
(最大变动量≤5dB)注1
2
光缆线路光纤衰减
≤竣工值+0.1dB/km
(最大变动值≤5dB)
3
直埋接头盒监测电极间绝缘电阻
≥5MΩ
注1:
中继段光纤通道后向散射信号曲线检查时,仪表的测试参数应与前次的测试参数相同,要求如下:
(1)发现光缆某中继段中有多根光纤的衰减值大于竣工值+0.1dB/km(最大变动量≤5dB)时,应及时进行处理;
(2)当发现光纤后向散射曲线上有单点衰耗≥0.5dB时,应增加测试次数,观察光缆衰耗点变化趋势,组织技术人员进行分析,适时处理;
1.4.1.13光电缆中的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要求:
(1)光缆接头处弯曲半径不小于护套外径的20倍,其它位置光缆弯曲半径不应小于光缆外径的15倍。
(2)铝护套电缆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
(3)铅护套电缆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7.5倍。
1.4.1.14接续后的光纤收容余长单端引入引出不应小于0.8m,两端引入引出不应小于1.2m,对水底光缆不应小于1.5m。
光纤收容时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40mm。
1.4.1.15G.652光纤接头衰减限值最大值不大于0.12dB,平均值不大于0.08dB;G.655光纤接头衰减限值最大值不大于0.14dB,平均值不大于0.08dB。
1.4.1.16在光缆迁改、整修时,新敷设光缆宜布放至原光缆最近接头盒处,原则上只允许增加1个光缆接头。
1.4.1.17G.652(B1.1、B1.3)单模光纤主要特性:
表1.4.1.17G.652(B1.1、B1.3)单模光纤的主要特性
序号
项目
技术指标
I级
Ⅱ级
1
1310nm衰减系数最大值(dB/km)
0.35
0.38
2
1550nm衰减系数最大值(dB/km)
0.21
0.24
3
1625nm衰减系数最大值(dB/km)
0.24
0.28
4
零色散波长范围(nm)
1300~1324
5
零色散斜率最大值ps/(nm2·km)
0.092
6
1550nm色散系数最大值ps/(nm·km)
18
7
PMD系数
M(光缆段数)
20段
Q(概率)
0.01%
未成缆光纤链路最大PMDQ
A、C类:
0.5
B、D类:
0.2
注:
ITU-T建议的G.652光纤分四类:
G.652A、G.652B、G.652C、G.652D,其中:
G.652A、G.652B类型光纤对应B1.1类单模光纤,G.652C、G.652D类型光纤对应B1.3类单模光纤。
1.4.1.18G.655(B4)单模光纤主要特性:
表1.4.1.18G.655(B4)单模光纤的主要特性
序号
项目
技术指标
I级
Ⅱ级
1
1460nm衰减系数最大值(仅对D类和E类)
0.28
0.31
2
1550nm衰减系数最大值
0.22
0.25
3
1625nm衰减系数最大值
0.27
0.30
4
C波段色散特性
非零色散区:
λmin~λmax(nm)
A、B、C类:
1530~1565
5
非零色散区色散系数绝对值:
Dmin,Dmax(ps/(nm2.km))
A类:
0.10~6.0
B、C类:
1.0~10.0
6
色散符号
A、B、C类:
正或负
7
Dmax-Dmin
B、C类:
≤5.0
11
PMD系数
M(光缆段数)
20段
Q(概率)
0.01%
未成缆光纤链路最大PMDQ
A、B类:
PMDQ:
0.5
C、D、E类:
PMDQ:
0.2
注:
ITU-T建议的G.655光纤分为:
A、B、C、D、E类,对应B4类单模光纤。
1.4.2电缆线路的质量标准
1.4.2.1电缆线路的埋深应符合1.4.1.1、1.4.1.2规定的标准,与其它线路的最小接近限界应符合1.4.1.3~1.4.1.7的规定。
1.4.2.2直流电特性应符合表1.4.2.2的要求。
表1.4.2.2直流电特性
序号
项目
标准
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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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 通信线路 0901 r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