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写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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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写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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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写规定
目录
1目的和范围
2引用标准
3定义
4职责
5规定
6记录
1目的和范围
1.1为了规范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审及控制步骤和方法,使专项施工方案能真正起到指导施工作用,制定本规定。
1.3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承担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审管理活动。
1.4项目施工中如甲方(业主和监理方)有特别要求统一归档格式的,应根据甲方要求格式编写。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制度、规定等文件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定中引用而构成为本规定的条文。
在本规定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制度、规定等都会被修订,使用本规定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制度、规定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
FJDJZD-002《文件管理制度》
FJDJZD-010《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建质〔2009〕8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3定义
本规定中采用下列定义。
3.1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施工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对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危险作业项目(国家电网公司发布的《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基建[2010]1020号)附录D规定的项目)应组织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编制按《FJDJZDS-023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施工措施编制制度》规定进行。
3.2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3.2.1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3.2.2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3.2.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
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2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3.2.3承重支撑体系:
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3.2.4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3)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3.2.5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3)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4)吊篮脚手架工程。
5)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6)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3.2.6拆除、爆破工程
1)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2)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3.2.7其它
1)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2)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3)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4)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5)预应力工程。
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3.3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3.3.1深基坑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3.3.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工具式模板工程:
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2及以上。
3)承重支撑体系:
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3.3.3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3.3.4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3)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3.3.5拆除、爆破工程
1)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2)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3)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4)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3.3.6其它
1)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2)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3)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4)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4职责
4.1项目工程部
4.1.1负责专项施工方案目录初稿的编制并表明其性质(专项方案性质均为重大)、审批的权限,经征求各专业工程处意见进行修改和调整后,按5.1规定经公司总工批准后发布,负责项目专项施工方案按规定的权限进行审批。
4.1.2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并对与技术、环境施工相关内容的完整性、正确性和可行性负责,并监督有关方面和作业人员实施。
4.1.3专项施工方案的统一编号、出版和发行。
4.2项目部安保部
专项施工方案目录及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并对危险源、点与职业健康安全施工相关内容的完整性、正确性和可行性负责,并监督有关方面和作业人员实施。
4.3项目部质量管理部
专项施工方案目录和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与质量相关内容的完整性、正确性和可行性负责,并监督有关方面和作业人员实施。
4.4项目专业工程处(含调试所、金属试验室下同)
对专项施工方案的正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并保证其贯彻执行。
项目专业工程处主任师负责在施工准备阶段编写专项施工方案,专业公司总工程师负责审核。
4.5项目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
专项施工方案目录的审核,检查编写原则的完整性、正确性审核手续的完整性及审核修改的认真程度等。
4.6公司工程管理部、安全保卫部、安全总监
对专项施工方案目录、专项施工方案的完整性、正确性进行审核,并抽查监督项目部按批准后专项施工方案贯彻执行。
4.7公司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
专项施工方案的批准。
检查专项施工方案编写原则的完整性、正确性审核手续的完整性及审核修改的认真程度等。
4.8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流程
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工程处主任工程师编写。
项目工程部组织项目工程部、质管部门、安保部门、项目主任工程师、项目总工程师审核,审核通过并修改后报公司工程部。
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所属专业公司总工程师、工程部、安保部、安全总监审核,公司总工程师或专业分管副总工程师批准。
5规定
5.1专项施工方案目录的编制
开工前,项目工程部按本规定和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制项目专项施工方案编写原则、专项施工方案目录,主要内容包括专项施工方案编写的规定、本项目要编写的专项施工方案目录、审批的流程与权限,经项目工程处主任工程师会签,由项目安保部、项目质管部、项目总工程师审核后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公司由工程管理部、安全保卫部、安全总监审核,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发布执行。
5.2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写要求
5.2.1编写组织和人员
1)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写归口管理部门为项目工程部。
2)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写人员为各专业工程处主任工程师。
当一个单位工程分部工程或分项工程由不同专业协同作业,且各专业有明确的分工界线时,各专业主任师需分别编写专项施工方案分册,并由主工种主任师进行综合汇编。
5.2.2编写要求
1)专项施工方案层次的划分应符合国家标准GB1.1《标准化工作导则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第8章的要求,即采用阿拉伯数字分级编号。
第一层次用1,2……一位数字表示;第二层次用1.1,1.2,……2.1,2.2,……两位数字表示,第三层次、第四层次依此类推。
第五层序号是
(1)、
(2)、(3)……开始;第六层序号是1)、2)、3)……开始;第七层序号是a、b、c……开始;第八层序号是-开始。
各层次编号均应左顶格书写,第一层次应有标题,第二及以下层次标题可有可无,但同一篇内应统一。
有标题时在编号后空一字距写标题,另起一行空两字距开始具体内容;无标题时在编号后空一字距写具体内容。
正文大标题字体要求宋体加粗、四号、固定行距24磅;其它小标题和正文内容字体要求宋体、小四、固定行距24磅;首行缩进2字符。
英文、数字采用TimesNewRoman。
2)引用的图号、规程、规范、技术检验标准以及制造厂技术文件和其它有关质量、环境、安全的文件均应为正式的有效文件。
3)必须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并以符号表示。
4)技术名称应与部颁、国家各专业规程规范标准等相一致。
5)质量名称应使用标准术语。
6)所有专项施工方案原件要求一式五份。
5.2.3编写格式
1)专项施工方案的首页即封面格式按公司管理体系表式中规定。
2)专项施工方案的次页为目录,应包括全部有标题的层次。
3)专项施工方案的第三页开始为正文(页码序号从正文开始编制,页码格式为:
第页共页,如:
第3页共20页)。
4)专项施工方案正文上、下、左、右页边距分别为:
2.0cm、1.5cm、2.5cm、1.5cm。
5.2.4专项施工方案应在施工前准备阶段编写出版,详细段落应与项目工程的复杂程度相适应。
5.2.5专项施工方案应根据施工图纸、厂家资料、说明书(包括起重机械使用说明书)、标准、规程、规范、导则,资源的情况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专业设计和项目的目标为依据进行编写。
5.2.6在专项施工方案中,应尽可能采用以前类似项目的成熟经验和成果。
5.3专项施工方案内容
5.3.1工程概况: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5.3.2编制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5.3.3施工计划:
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5.3.4施工工艺技术:
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5.3.5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进行危险源、点的识别、评价和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制定并实施为了人身、设备安全所必须采取的安全防患预控措施。
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及安全工作规程对作业人员提出安全作业的要求,强调作业项目必要的特殊安全条件和要求。
根据有关环境法律法规要求及“文明施工实施办法”等文件制定文明施工的规定和要求。
5.3.6劳动力计划: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5.3.7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5.4修改意见的反馈和闭环管理
专项施工方案在审核批准过程中形成的意见,必须反馈给编写单位的编写人,编写单位和编写人必须按意见进行修改。
在专项施工方案审批过程中,如发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审批人员均不得在签字栏签字,必须提出明确意见并退回编写单位重新编写:
未按本规定进行编写的、关键工序未描述清楚或错误的、不说明就很容易发生质量或安全事故的工序工艺未详细编写的、重大危险源或重大环境因素未进行识别的。
5.5专项施工方案的贯彻实施
5.5.1打印出版
1)专项施工方案经编审批准后统一交付打印,经编写人员校稿后正式出版。
2)专项施工方案原稿及审批单归项目资料室登记存档,属于专项施工方案的由公司工程部资料室将原稿及审批单复印归档。
5.5.2分发
1)专项施工方案打印后移交项目资料室,由项目资料室盖上核准章后依据《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和手册《文件资料配置和传递表》(表3)进行分发。
2)严禁未盖核准章的专项施工方案在施工现场流通使用。
5.5.3实施
1)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各种条款由施工单位负责贯彻。
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
2)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必须进行技术安全环境交底,并执行全员签字。
5.5.4修改
1)专项施工方案一经批准即行生效,施工中应严格遵照执行,保证其权威性。
未经审批单位同意不得擅自修改。
2)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应当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
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3)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论证报告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修改后的专项方案应当按规定重新审核。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方案,施工单位应当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6附表
附表2:
“作业指导书审批页”
附表1:
“作业指导书封面”
附表1: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批页
编号: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号)-01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名称
修改意见
是否
采纳
备注
审核部门:
审核人:
日期:
审核部门:
审核人:
日期:
审核部门:
审核人:
日期:
审核部门:
审核人:
日期:
注:
“是否采纳”、“备注”栏由方案编制部门整理后填写,如果不采纳修改意见,原因需在备注栏中说明,并得到提出修改意见部门同意签字确认,如有异议,最后由批准人决定。
附表2: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编号:
性质:
工程名称: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名称:
编写:
日期:
审核:
日期:
批准:
日期:
福建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出版日期:
年月日版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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