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海天鹅湖畔景观示范区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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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海天鹅湖畔景观示范区招标文件
Company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
圣海天鹅湖畔景观示范区招标文件
圣海天鹅湖畔景观示范区工程
施工合同
招标编号:
SHRH-GC-09
招标人:
江苏圣海荣华旅游文化开发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
2013年月
第一章投标须知
前附表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报价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六、开标
七、评标
八、授予合同
第二章合同
一、协议书格式
二、通用条款
三、专用条款
四、附件1建设工程情况一览表
五、附件2工程质量保修书
第三章计价规范和技术规范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第六章图纸和技术资料
第一章投标须知
前附表
工程名称
圣海天鹅湖畔景观示范区工程
建设地点
江苏省盱眙县沙岗社区天鹅湖路南侧
联系人
郭兵
联系电话及邮箱
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招标范围
景观示范区软景、硬景、水景、灯光照明等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
标段划分
本工程为1个标段。
景观面积
约2712㎡
工程类别
按规定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工期要求
30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投标保证金递交及退回
金额:
伍万元整(人民币)
收款人:
江苏圣海荣华旅游文化开发有限公司
退回时间: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进场施工10天后无息退回。
现场踏勘
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后60日内有效
投标文件份数
壹份正本,两份副本,同时提供全套投标文件电子光盘一张(计价需采用“广联达”或“新点”造价软件)。
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提供一套书面文件,装订入正本;如有需要,中标人在中标后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相应份数(不多于叁份)。
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至:
江苏圣海荣华旅游文化开发有限公司成控部
地址:
江苏盱眙县沙岗社区天鹅湖路
接收人:
郭兵
投标截止时间:
2013年5月24日11时
评标办法
合理最低价
一、总则
(一)工程概况
1、现场施工条件
(1)建设用地面积:
本期绿化用地面积约2712m2;
(2)场地拆迁及平整情况:
已完成;
(3)施工用水、电:
已经接至施工现场;施工单位自行挂表计量,费用从工程款中扣回。
2、工程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自筹,已落实。
3、本工程已符合招标条件,现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园林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的施工资质。
2、参加投标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不得在承建本工程的同时有其它未完工的在建项目。
4、投标单位所派往本工程项目的组成人员,必须保证施工全程在本项目工地工作,未征得发包人允许,任何人员变动,均被招标单位视为违约,违约处理在合同中以条款形式明确。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内部招标结算后,应按要求办理相关直接发包及相关备案手续并承担政府规定的各项规费。
(三)、投标费用
1、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2、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开标的投标文件为招标单位所有。
二、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组成
1、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五)、(六)条发出的该澄清通知。
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有漏项、缺项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5日内书面提出,否则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同时投标人认真审核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实质性地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己承担,责任由投标人自负,该标书有可能被拒绝。
3、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均视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五)招标文件的澄清
1、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采用下列方式: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含图纸、工程量清单)和踏勘现场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请于2013年5月21日下午5时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或电子邮件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予以解答。
所有问题的解答,将在投标截止前1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供给所有投标人。
由此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以招标答疑文件为准。
2、投标人对招标人提出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六)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日期3天前,招标人都可能会以书面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修改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
2、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修改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具体时间将在修改通知中写明。
3、当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
三、投标报价
(七)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
其应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和税金、风险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
2、投标报价方式:
招标人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执行。
3、本招标采用固定总价招标方式。
(1)采用固定总价招标方式,投标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写并被发包人所接受的综合单价应为完成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物价浮动等风险因素在内的全部费用;投标文件中经发包人确认的清单工程量及与合同图纸对应的工程量不存在差异,因为此类差异已在招标答疑时被澄清。
合同签定后发包人不接受任何有关于投标人的计算失误而对合同总价的调整;承包人合同综合单价,不论其对应的项目特征是否描述完全,都将被认为已包括《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中对应于项目编码和项目名称的所有工程内容及完成此工作内容而必须的各种辅助工作;合同内工作范围不受工程量清单中列项的限制,清单列项不能完全作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规定义务过程中应完成的实际和确切的工程量。
清单中未列项的工作应发生的费用发包人视为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承包人清单中措施费是受合同制约并固定包死的,承包人为完成合同约定发生的任何费用不得调整。
(2)所谓固定总价招标,应按照以下含义理解:
合同签订后,合同内工作范围按照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范围包死,发包人不接受由于承包人对招标范围的理解存在偏差而导致的任何索赔;对于所有施工图中表述不清或未有表述,但任何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依照其通常专业知识均可做出正确的施工判断的情形,不视为施工图错误、遗漏,承包人不得以此为由要求变更工程量和增加费用。
合同签订后,合同内工作范围的所有项目编码中综合单价包死,任何情况下,综合单价不得调整。
发包人不接受任何基于承包人对综合单价的组价不当(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内容理解的偏差、工料耗量水平的确定、生产要素市场价格的判断、取费等)或差错而引起的的任何索赔;
合同签订后,合同内工作范围中各项目编码的工程量包死,任何情况下,发包人不接受任何基于承包人对投标时工程量计算、复核或确认存在差错的任何索赔;
合同签订后,工程量清单中措施项目的报价是固定包死的。
承包人已经在投标阶段充分理解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为其设定的所有义务、责任和条件,并在其投标报价中充分考虑。
实际工程量与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工程量之间的任何差异以及任何变更对合同内工作内容或工程量造成任何形式或程度的改变,都不构成承包人修改措施项目的合同价格以及提出任何索赔的理由。
合同签订后,发包人确认的合同价格中的各项取费,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费、利润、风险、规费、税金的取费固定包死,任何情况下不得调整。
承包人进一步确认并同意,合同价格中已经包括完成本合同所说明的全部合同工作内容所需的费用,以及合同期内市场材料价格、人工价格、政府税费等各种因素造成的价格变动和为符合或满足本合同承包人设定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所需发生的所有费用。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a.由投标人根据本工程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相关的工程技术规范文件、政策文件及施工方案,结合对建筑和苗木市场的充分调研及自身经验分别计入工程量清单报价单相应项目中。
b.投标人要认真踏勘现场,充分考虑各种因素进行报价。
c.招标人提供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人提供清单仅作参考,各投标人在规定的答疑时间内需以书面形式对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漏项、缺项和项目特征描述等予以指出,招标人给予书面回复。
否则视为投标人认同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结算时不调整(但清单如有多余内容,结算时发包人有权进行核减),如有漏缺项或工程量负误差,视为此部分费用已包含其他子目费用中。
特别强调:
投标人对人工、建筑市场和苗木市场做好充分的市场调研,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市场风险,一旦中标,竣工结算时,价格不再调整,尤其是因季节变化或环境变化引起的苗木市场价格变动,在竣工结算时均不予调整。
d.措施费由投标人根据施工规范、施工图纸、当地有关规定要求并结合现场勘察情况,充分考虑景观工程与其他工程交叉作业的情况,自主确定措施项目内容(包括安全防护措施),相关措施项目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措施项目费为合同包干价,结算时不再调整。
e.工程必须严格按照标化文明现场的要求组织工程施工,施工现场有组织排污排水。
f.招标人关于施工现场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时一并考虑,并计入报价。
投标人在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招标人补偿、增加或赔偿此项费用。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没有考虑或计入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对此项费用优惠,或已经涵盖在其他费用、价格中。
g.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满足施工验收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要求,不作为造价结算的依据。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a.施工中获得发包人签认的设计变更、签证及工程洽商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可以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b.工程量清单报价中已有标价的项目的变更、洽商价款调整,按中标人所报该综合单价进行计算。
c.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未包含的项目的变更、洽商价款,由承包人组价上报给监理工程师,经监理工程师初审,且经发包人审核并批准后才可纳入到变更、洽商价款的结算中;其组价原则为:
新增列项中的材料、人工、机械及相应费率等,如本次投标报价中存在,相应采用本次投标报价中的价格;如本次投标报价中无相应内容,材料价格应由承包人上报监理工程师,并经发包人最终审核、批准后,计入组价。
材料消耗量、人工及取费参照2004《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江苏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计价表》(2007年)、《江苏省建筑工程费用定额》(2009)等及截止投标时间前的有关政策文件,并参考投标人的报价水平同比例下浮。
c.承包人应当在上述情况发生后及时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部,监理部初审后提交给发包人,发包人进行审核并予以答复。
4、可参考的工程计价表和有关文件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江苏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计价表》(2007年)、《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004、《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2004、《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版及投标日前最新调整文件等。
2)可参考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3)苏建函价(2013)111号文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
4)不可竞争的费用计取按2009年《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并结合最新政策性调整文件执行(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计取考评费和奖励费)。
5、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
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
投标总价应当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
1)投标人应根据实际情况自主报价,并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但不得低于企业成本,应充分考虑政策性风险、市场风险和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费用进行报价。
2)本工程由投标人自购的材料设备和苗木,其规格、技术指标、质量等级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同时必须满足相应技术规范或技术标准的要求。
3)报价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
投标人必须按工程量清单的顺序编写,不得调整,如无工程变更,中标人的合同单价应为工程施工所需的明示和隐含的一切费用,工程竣工结算时不得作任何调整。
4)投标人于投标前必须勘察现场,分析施工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路等)。
招标人对于现有的施工条件将不增加任何投入,涉及到(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路等)须增加投入的因素,在投标报价中予以考虑,结算时不得调整。
5)根据国家、地方规范和标准、各种现行文件规定、质监部门要求执行的而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中未明确的施工内容,在投标报价时必须综合到相关子目中进行报价,施工时不另行签证。
6)招标文件包括本招标文件及所有在投标期内招标单位发出的各类补充文件。
7)现场土方处理:
回填符合要求的土方。
所有土方场内倒运,运距在1000m内。
8)所有材料、构配件、设备、苗木等由承包人自购,但发包人保留把部分重要材料、构配件、设备、苗木等改为发包人供应的权利。
改为甲供后,发包人有权按承包人的相应中标价从合同价中扣回。
9)投标人未填报单价的清单项目,视为其费用已包含在其他清单项目中,结算时不做调整。
10)工程造价文件必须盖有注册造价师或造价员章。
11)其他未尽事宜在书面答疑中明确。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八)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报价汇总表)
2)投标担保
3)法人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项目经理常驻现场承诺书
5)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6)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证书、信用手册、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及业绩证明材料。
7)辅助资料表
8)其它资料(如各种奖励证书或处罚决定等)
9)投标电子光盘
10)施工组织设计
11)投标人不拖欠民工工资的承诺书(承诺内容须符合当地政府部门规定)
2、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文件第四章中所提供的文件格式填写,如不够用时,投标人可按同样格式自行编制和添补。
3、本标已进行了资格预审,最低标准(投标单位必须达到的标准)为:
1)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景观工程施工承包资质等级叁级及叁级以上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
2)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必须无在建工程,且所投项目经理需提供业绩资料,中标后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如擅自更换属中标人违约。
3)项目经理承诺在本工程现场负责施工时间,每周不少于5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每工作日不少于8小时。
缺勤时必须请假并经发包人同意,否则按3000元/天计算支付违约金。
4)在以往建设项目中的质量、安全、市场竞争行为、合同履约方面无劣迹(此项必须在投标声明中说明)。
(九)投标担保
1、本工程投标担保方式采用: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采用: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银行电汇、转账支票、现金等,但必须符合银行及财务规定。
银行支票应明确填写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出票人帐号、保证金金额(大、小写),加盖齐全的付款人印鉴,确保保证金按银行规定进入招标人银行帐户。
保证金款项到招标人银行账户后,招标人给予开据收据。
收款人:
江苏圣海荣华旅游文化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行:
工商银行盱眙支行
2、投标保证金的退回:
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进场施工10天后无息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确定中标单位后5日内无息退付。
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书,将被视为不合格而予以拒绝。
4、如果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如果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人的中标通知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协议书,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
(十)勘察现场
1、投标人应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
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施工现场条件的不足提出补偿、增加、延长工期等要求。
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投标单位在投标期间应视为已经视察现场,并使自己熟悉现场的位置。
投标单位须仔细研究景观施工图纸以及建安工程施工图纸(可到发包人项目工程部借阅),结合现场情况包括土建总承包单位的交界施工界面的条件,以及招标文件说明的情况等,进行实地踏勘,相关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2、承包方不得以不知道现场或现有建筑物以及上条规定等情况为藉口而所作出额外费用索赔或延长竣工期限的要求将不予考虑。
3、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
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4、请投标人务必自行认真踏勘现场条件,一旦中标不得对现场条件提出额外要求。
(十一)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人必须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所要求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按具体要求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印鉴或签字。
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
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署人加盖印鉴。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十二)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投标人可以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每份副本分别密封,密封处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并在封袋上正确标明“正本”或“副本”。
2、所有封袋上都应当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以及投标人的名称并加盖印鉴章。
3、所有封袋上都应标有在前附表所述开标日期和时间前不能启封的字样,以提请注意。
4、如果封袋没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单位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
(十三)投标截止期
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
2、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第(六)条规定以修改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3、超过投标截止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将其按废标处理。
(十四)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
在投标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投标文件。
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文件第(十二)条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3、投标截止以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
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六、开评标
(十五)开标:
开标由招标人组织进行。
(十六)评标方法
合理最低价法,即指在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中,评审出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但投标价格低于其企业成本的除外。
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然后对技术标进行评审,在技术标可行的基础上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审,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的投标单位推荐为中标单位。
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2.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3.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6.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8.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
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10.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计量单位、工程数量;
11.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定价格或不可竞争费用的;
12.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
13.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七、授予合同
(十七)合同签订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在投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之日起10日历天内签订施工合同。
第二章合同
第一部分协议书格式
发包人(全称)江苏圣海荣华旅游文化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发包人)
承包人(全称)中标单位(简称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圣海天鹅湖畔景观示范区工程
工程地点:
江苏省盱眙县沙岗社区天鹅湖路南侧
工程内容:
园林工程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盱眙县发改委“盱发改投发(2012)186号文”
资金来源:
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承包范围:
景观示范区园林工程(含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发包人分包工程除外)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风险及其他相关工作。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13年月(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竣工日期:
年月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质量标准
(一)硬质景观:
达到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质量验收标准;
(二)软质景观:
符合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及验收规范。
苗木成活率验收分两个节点:
节点一是工程竣工时验收;节点二是工程养护期结束,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时验收。
五、合同价款
合同包干总价:
金额(大写):
(人民币);
¥:
万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及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发包人招标过程来往的函件
6.双方核对完成的工程预结算书
7.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标准、规范及现行国家、省、市及内部有关施工、设计方面的规范、标准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说明
8.投标书及其附件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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