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时期的食邑与封君述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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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时期的食邑与封君述考
战国时期的食邑与封君述考
封君问题是战国时期政治、经济生活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研究战国封君问题的专文,解放以来仅有两三篇,新近再版的杨宽同志的《战国史》辟
专目作了概述。
我们这篇文章就同志们未曾论及或论而不详以及有分歧的问题,再作一些探和补充。
一、战国封君的概况
战国时期盛行的封君制是春秋时期分封卿大夫的继续。
“君”是卿大夫的一种新爵号。
《仪礼·丧服》篇讲:
“君,至尊也。
”郑玄注:
“天子、诸侯及卿、大夫有地者皆曰君。
”唐贾公彦又疏道:
“以其有地则有臣故也。
”这里指出了称君的两个条件,一是据有土地;二是属有臣子。
然而从春秋的历史看,郑、贾的说法并不确切。
直到春秋末,在正式名号上卿大夫没有称“君”者。
卿大夫称“君”有个发展过程。
在“卿大夫”这个名号外,最先
加的是“公”号,到了春秋末年才出现“君”号。
卿大夫另称之为“公”者最早出现在楚国
。
楚灭申之后封巫臣于申,号“申公”;灭郧之后封钟仪于郧,号“郧公”;灭蔡之后使弃
疾为“蔡公”。
泛称为“县公”。
楚卿大夫称“公”者多有,中原诸国则很少见,但亦有个别称“公”者,如齐有“裳公”,杜注:
“齐裳邑大夫。
”受封卿大夫冠以“君”号者,最早也出现在楚国。
《墨子·鲁问》记载楚有鲁阳文君。
鲁阳文君即《国语·楚语》中的鲁阳文子。
韦注:
“文子,平王孙,司马子期之子鲁阳公也。
”说明此时“公”与“君”已可通用。
吴起说
楚“封君太重”的封君实际上即卿大夫之辈。
中原诸国最早称卿大夫为君者,是卿大夫的家臣称其主子为“君”。
鲁大夫季氏之家臣称季氏为“君”,晋史墨称赵简子为“君”,也称范氏、中行氏为“君”。
我们囿于所见,尚未发现有诸侯在封卿大夫时冠以“君”号的。
中原最先封臣子以君号者不是诸侯,而是赵襄子。
《史记·六国年表》记述:
(赵)“襄子,元年未除服,登夏屋,诱代王,以金斗杀代王,封伯鲁子周为代成君。
”《史记·赵世家》中也谈到这件事说:
襄子杀代王,“遂以代封伯鲁子周为代成君。
伯鲁者,襄子兄,故太子。
太子早死,故封其子”。
又据《史记·六国年表》注,赵襄子封代成君在公元前457年。
封君在各国的普遍现象,是在战国中期各国君主称王以后的事情。
各国诸侯多在公元前
340年前称王。
据已有的材料统计,终战国之世的254年中(公元前475年至221年),各国先后封君见于记载的有百余人,有时间可考的88人。
公元前340年以前受封的仅有楚国的鲁阳文君、阳城君、工君、州侯、彭城君、安陵君;赵国的代成君、番吾君、魏国的中山君(魏挚)、山阳君;秦国的兰田君、商君;齐国的成侯等十几人,其余封君均是公元前340年以后的事情,史籍在案,本文不再一一列举。
战国时期成为封君的条件主要有二:
一是计功分封,像《管子》中所说:
“臣之能谋厉国定名者,割壤而封,臣之能以车兵进退成功名者,割壤而封”;二是亲亲受封,如苏秦说:
“贵戚父兄,皆可以受封侯”。
除此之外,战国时还有因名望和色幸成为封君的。
关于分封的具体情况可参见有关文章和著作,这里不再重复。
战国时封君的权力在君主手中,但有时也需要经过群臣廷议。
燕国大臣陈翠曾经劝说燕太后,要公子东质于齐,太后不肯。
陈翠说,王愿封公子,群臣会讲:
“公子无功,不当封。
”今质于齐,则为有功,可封公子。
否则“太子即位,公子贱为布衣,故非及太后与封公子,则公子终身不封矣”。
又如江尹为魏之山阳君请封于楚,楚王表示同意,而大臣昭奚恤反对说:
“山阳君无功于楚国,不当封。
”赵孝成王为谢信陵君救赵,“与平原君计,欲以五城封之”。
赵主父欲封公子章于代,“计未决而辍”。
这几例都可说明大臣对封君有议论之权。
战国时期的封君有“君”、“公”、“侯”等称号。
君与公、侯称谓虽有不同,但对于封君可置换使用。
如楚平王之孙鲁阳文子封为阳文君,又称鲁阳公。
孟尝君又称薛公。
卫鞅被秦封为彻侯,又号商君。
范睢封于秦国的应地,号应侯,而《史记》本传中亦称之为应君。
战国封君有着各种名号,从现有的史料来看,作为名号的根据主要有几种类型:
1.以封地为号
秦封卫鞅“於商十五邑,号为商君”。
“秦封范睢于应,号为应侯。
”《索隐》云:
“封范睢于应。
案:
刘氏云,河东临晋县有应亭,则秦地有应也。
”
“秦惠王八年,爵樗里子右更,后数立战功,二十六年,秦封樗里子,号为严君。
”《索隐》云:
“严君是爵邑之号,当是封之严道。
”
魏国以信陵封公子无忌,号信陵君。
燕昭王封
乐毅于昌国,号为昌国君。
2.以原籍或发迹地为号
田单破燕有功,齐“襄王封田单,号曰安平君”。
《索隐》:
“以单初起安平,故以为号。
”
3.以功德为号
白起数立战功,秦封为武安君。
《正义》说他获武安封号的原因是:
“言能抚养军士,战必,得百姓安集,故号武安。
”
赵国封乐乘为武襄君。
《正义》:
“襄,举也,上也。
言乐乘功最高也。
”又廉颇封为
信平君,也是嘉奖他“笃信而平和也”。
4.谥号
齐田婴封于薛,称薛公,卒后,盡王“谥为靖郭君”。
《索隐》按:
“谓死后别号之曰‘靖郭’耳,则‘靖郭’或封邑号,故汉齐王舅父驷钧封靖郭侯是也。
”当以《史记》正文为是。
5.雅号
赵悼襄王六年,封长安君以饶阳。
楚“以黄歇为相,封为春申君,赐淮北地十二县”。
后又改封于吴,而终号春申君。
秦封吕不韦于洛阳,号为文信侯。
齐封邹忌于下邳,号曰成侯。
以上数例所举之封号均为雅号。
求取封君是战国中后期普遍流行的政治思潮。
张仪在游说魏王时就曾经指出说:
人多奋
辞而少何信,这是因为说诸侯成功就可以“封君”,所以天下的游说之士“莫不日夜蝨腕目切齿以言从(纵)之便,以说人主”。
这条材料生动地描述了人们为求取封号已经激奋到了何等的地步,而且反映出在当时求取封号的人不是少数。
《经法·国次》篇说:
灭掉一个国家之后,“列(裂)其地土,以封贤者,是胃(谓)天功”。
这里不仅鼓吹裂土分封,而且从理论上将其上升到“天功”的高度,谁悖逆这样做,谁就是违反天意。
于是国君们纷纷“举其秀土,而侯封之”,魏王甚至将自己的爱妾也封为龙阳君。
战国时期女人封君实属空前未有,它也从侧面说明在当时求取封号是一股强大的思潮。
二、食邑与封君的关系
食邑制与封君有密切的关系,但两者并不是必然连在一起的。
从战国的情况看,享有食邑者不一定是封君;反之,受有封君之号者又不一定有食邑。
战国时期享受食邑的范围相当宽。
除了封君、封侯、将相之外,立有一定功绩,达到一定职位,或因某种特殊关系而享有食邑者很多。
秦商鞅变法时规定,达到军功爵第九级“五大夫”即可“税邑三百家”。
陈戴任齐国的“卿”,并不是封君,但有食邑。
《商君书·赏刑》中说:
“周(周围)官之人,知而讦(告发)之上者,自免于罪,无贵贱,尸(代替)袭其官长之官爵田禄”,说明当时到一定官职便可享有食邑。
秦将樊于期降燕,秦悬赏,如有得樊于期之首者赏“金千金,邑万家”。
战国时期贵戚的汤沐邑也是食邑的一种,但享受汤沐邑的不一定是封君。
张仪游说楚秦
和好,愿以秦女嫁楚,并“效万家之都,以为汤沐之邑”。
与汤沐邑相类似的还有养地。
西周为了与秦结好,提议把应邑献给秦太后作为“养地”。
《墨子·号令》有“封之以千家之邑”,“封之二千家之邑”的记载。
《荀子·荣辱》篇曾谈到:
“士大夫之所以取田邑也”等等,这些受千家、二千家以及“取田邑”的士大夫也不都是封君。
封君是不是一定享有食邑呢?
胡三省注《资治通鉴》说“战国封君非食其封地”。
胡注显然是错误的。
事实上,战国多数封君享有食邑,但也有只具封号而无食邑者。
例如蔡泽为秦相,“号为刚成君”,蔡泽有君号而无封地。
楚封苏秦为“武贞君”,苏秦并没有在楚任实职,也未在楚久留,显然是一种荣誉称号。
《荀子·议兵》篇和《战国策·楚策四》中都提到的临武君,似也是虚荣之封。
由于封邑与封君不是必然连在一起的,因此封邑与封君便具有不同的性质。
就封邑而论,它有两种不同性质:
一种是将封邑的行政权与征收赋税和徭役的权力一并封给了受封者。
这种封邑从郡县行政体系中分化出来,由封君或其他受封者领有和支配,成为与郡县制并行的另一种制度。
关于这一点将在第四、第五部分专门论述;另一种封邑的行政权仍由君主任命的地方行政长官管理,受封者既不临土又不治民,当然也不能征发徭役,君主只是把赋税赏给封者,作为俸禄。
前边提到的齐国卿陈戴食“盖禄万钟”,但“盖”这个地方并不属陈戴领有,另有王欢为盖大夫,担任盖地方的行政长官。
《孟子·离娄下》又明确记载,官僚去官之后“遂收其田里”。
《商君书·赏刑》篇中讲到的“田禄”也是随官之在职与否而去取。
《商君书·境内》篇明确地分为“赐邑”与“税邑”两种,“赐邑”属于前一种,“税邑”则属于后一种。
封君与封邑有密切的关系。
根据封君对封地的关系,封君具有不同的性质:
一种封君临土治民,不仅终身享用,而且还可将土地传给儿孙,这种封君具有独立的体系,就像附庸小国,如魏之安陵君;另一种封君不临土不治民,只是收取税赋,如同一般官僚的禄田,如赵之武安君苏秦;还有一种封君是虚荣之号,如秦国的刚成君蔡泽。
总上所述,封君与食邑不是一回事,有关联,又有区分。
三、封君与爵号和职官的关系
等级是阶级差别的一种形式。
在古代等级显而阶级暗。
爵秩是等级差别的一种反映,也可以说,爵秩是对等级的规定和划分。
战国时期,政治上是分裂的时代,同时又是一个改革的时代。
就爵秩而论,各国的规定很不一致。
战国时期的爵秩,杨宽同志在所著《战国史》中已有概述,这里不再重复。
在此要讨论的只是封君与爵秩究竟是什么关系。
从史籍记载看,秦国的封君即二十等爵的最高爵“列侯”,“列侯”与“君”又可以通
用。
如,商君又称为彻侯(即列侯),范睢号“应君”,又称“应侯”。
东方六国与秦则不同,封君不在正常的爵秩之内,君号要高于最高的爵号。
楚国的最高爵号为“执皀”。
庄辛因说楚襄王图治,襄王除爵以“执皀”外,又封之为“阳陵君”,“与淮北之地也”。
这里可以看出,庄辛以封君而受封地,不是因爵执皀而受封地。
三晋、齐、燕爵秩中最高一级为“上卿”,但封君却比上卿还要尊荣。
据《史记》记载,赵国先爵廉颇为上卿,后因功又加封信平君。
乐毅曾在燕为亚卿,后又为上将军,拜为相国,伐齐大胜,燕昭王封其为昌国君。
封君是一种殊荣的爵号,它与官职是两个不同的体系。
封君标志着某个人在统治阶级中获得了较稳定的政治和经济特权,但封君并不意味任官。
不过封君与官职之间又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
封君与官职的关系可分为三种情况:
一种是因任官职有功而成为封君,这种封君以官职为基础。
如秦国的商鞅、白起,赵国的廉颇等;另一种先为封君而后兼官,这些人多是诸侯的亲属。
如秦国的魏冉、魏国的无忌等;第三种,有些封君在政治上很活跃,但并不负有实职,有点近于顾问或不管部长之类,如享有封号的某些说客。
封君参与国事,一般的都是通过兼职而起作用。
秦国的商君、严君、穰侯、应侯、刚成君、文信侯、昌平君、昌文君;齐国的孟尝君、成侯、安平君;赵国的奉阳君、阳文君、都平君、武安君、信平君、平原君、建信君;魏国的长信侯、兰诸君、中山君、信安君;楚国的春申君等等大都是在封君的同时拜相,或拜相的同时封君。
这里面微有差异的是,王室亲族往往是先封君后拜相;而因功受封者多是先拜相后封君。
这一差异,显然是宗法制在起作用。
兼官的封君因为享有政治、经济特权,再加上职官之权,所以他们往往拥有比同阶官吏要大得多的权利。
在政治上,他们参与国家大事的决策,辅佐国君处理日常事务。
荀子就曾说过:
“平原君之于赵可谓辅矣,信陵君之于魏可谓拂矣”。
辅者,辅佐之臣也;拂,纠正国君错误为拂。
参政的封君除了有举荐、任命一般官吏外,甚至还有分封他人的权力。
秦围邯郸,鲁仲连有功于赵,平原君欲封鲁仲连。
李同解邯郸围战死,平原君封其父为李侯。
由于封君的权力很重,又较稳固,所以战国时期大臣专权者绝大部分是封君。
赵“奉阳
君相,专权擅势,蔽晦先王,独断官事”。
在秦国,昭王被魏冉“四贵”集团孤立起来,应侯斥责魏冉“使者操王之重,决制于诸侯,剖符于天下,政适伐国,莫敢不听。
战胜攻取利归于陶,国弊御于诸侯;战败则结怨于百姓,而祸归于社稷”。
并且形成了“自有秩以上至诸大夫,下及王左右,无非相国之人者”,以至昭王同大臣议事,“四贵”集团也派人监视,“左右多窃听者”。
致使“闻秦之有太后、穰侯、华阳、高陵、泾阳,不闻其有王也”。
朱英谓春申君曰:
“君相楚二十余年矣,虽名相国,实楚王也。
今楚王病,旦暮且卒,而君相少主,因而代立当国,如伊尹、周公,王长而反政,不即遂南面称孤而有楚国?
此所谓毋望之福也。
”在燕国,终于酿出成安君公孙操弑其王的事件,齐国也曾有孟尝君专国政的局面。
从战国史载看,非封君的相将专国政者甚少,专国政者绝大多数身为封君。
在军事上,封君参与制定作战计划,并经常被派为将,领兵出战。
在外交上,封君的作用通常表现为作为王的代表出使,或者作为人质。
战国时期,封君被派出作人质的现象屡见不鲜。
秦泾阳君、齐孟尝君、赵长安君都曾为质。
人质在外交上有时起很重要的作用。
如赵孝成王元年,秦攻赵。
形势危急,赵求救于齐。
齐曰:
“必以长安君为质,兵乃出。
”能成为人质的都是国王的亲属封君是战国时代臣子的超级爵秩,殊荣称号,臣子的权力与地位因封君而加重和稳定了。
四、封君与封地的关系
战国时期的封君,有的是虚封,但更多的是实封。
计封的单位或以“户”,或以“邑”,或以“都”、“城”,或以“郡”、“县”,或以地区。
关于封地的大小,似无定制。
小者不过十里,一般的在千户至万户之间,所以“万户侯”已成为习惯用语。
万户与一个县大体相当。
至于大者则跨县连郡,请看:
吕不韦一人的封地就占有着兰田十二县,河南洛阳十万户,又河间十五城。
楚国封春申君淮北地十二县,后又改封于吴。
《战国策》记载说春申君有“百里之封”,齐国田婴的封地薛城,也有方圆百里之大。
齐封田婴时,楚王曾表示反对,公孙闰劝王不要制止,理由是“齐削地而封田婴,是其所以弱也”。
封君会导致弱国,其规模可想而知。
杨宽同志在《战国史》中说:
“封君的封邑,都在边地,一般占地不大。
”这种说法显然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
封君占地多少,上面已经谈到。
至于封地的位置,在战国时就曾有人谈到秦国商鞅和魏冉被夺封,是封地离京城太近的原故。
可见战国时一些封君的封地相当大,封地也不都在边地。
战国时期的封君们在各自的封地内有着相对独立的统治权力,正如颜师古所说的“爵高有国邑者则自君其人”。
这种情况也适合于战国的封君。
封邑内有完整的行政机构,封君是最高的统治者。
封地内由封君委派官吏。
赵封孟尝君于武城,孟尝君择舍人以为武城吏。
又史载孟尝君相齐,其舍人魏子为孟尝君收邑入。
舍人是完全隶属于主人的。
墨者钜子胜善楚国的阳城君,阳城君令其守卫地,并颁以符信,规定符合听之,直接向封君负责,说明封君有任命官吏之权。
赵平原君家有“用事者”,管理邑入。
秦商鞅封地内有“徒属”,地位相同于“舍人”和“用事者”。
封君在封邑内筑城建都,进一步地显示出封君的独立性。
《韩非子·说林》篇有靖郭君田婴城薛的记载。
春申君请封于江东,城故吴墟以为都邑。
太史公适楚址,“现(见)春申君故城宫室,盛矣哉”!
筑城建都是为了建立保障,按照惯例只有诸侯之命才可以建造都城。
封君在封邑内自作主张营建城郭,表明他们拥地割据。
封君有邑兵作为保护封地的武装力量。
秦孝公死后,商鞅遭贬,“走商邑,与其徒属发邑兵北出击郑”。
孟尝君能从齐国分裂出来,“中立诸侯”,如果没有武装力量是难于想象的事。
韩非子提出大臣不得“臣士卒”,恰恰证明当时有大臣“臣士卒”的事实。
应该说,在战国,封君是最有条件“臣士卒”的。
前边提到的楚国的阳城君令墨者钜子胜守城,说明阳城君拥有武装力量。
为了维护和巩固自己的地位,一些声势显赫的封君还养有为数众多的能替自己出死力的食客,在非常时刻,即可组成战斗队伍,他们实际上是封君直接指挥的武装别动队。
如“秦急围邯郸,邯郸急,且降”,李同说平原君,从其门客中“得敢死之士三千人”。
秦攻赵,魏信陵君“乃请宾客,约车骑百余乘,欲以客往赴秦军”。
战国时,春申君有食客三千余人,秦吕不韦有食客三千,?
禣也有食客千余。
这些食客中有一大批是敢死之士,这是不可忽视的武装力量。
封君可以制造武器,也可作为封君拥有武装力量的佐证。
《善斋吉金录》著有吕不韦戈的图录。
山西太原发现了秦始皇五年吕不韦“少府”所铸造的戈。
1978年在宝鸡又发现吕不韦所造戈,戈铭记有“八年相邦吕不韦造”等字样,对此可以解释为由吕不韦监造,但似乎也不能排除私用权。
我们认为战国封君有武装力量,但与春秋时期卿大夫的武装力量已有很大不同,封君的武装力量不属国家的军事编制,一般只是用以自守。
战国时期封君是否就封,从史料上看存在两种情况:
一种情况是受封而不临邑。
如江乙曾在楚宣王面前指责“州侯相楚贵甚矣而主(独)断”。
既为相,又主断,证明他不是在封地州而是在楚都郢。
秦白起自昭王三十年封为武安君至昭王五十年终,多年率军征战,显然不可能就封。
封君不就封的原因主要是在朝廷任有实职,封邑由其所委派的私吏管理。
另一种情况是封君就封。
由于种种不同原因,就封的情况又有所区别。
有的是罢官之后就封。
孟尝君国“免相”就国于薛,文献中还有孟尝君告老就封的记载。
秦国,“范雎言宣太后专制,穰侯擅权于诸侯,泾阳君、高陵君之属太侈,富于王室,于是秦昭王悟,乃免相国,令泾阳之属皆出关,就封邑”。
在这种情况下,封君就意味着他们不再参与政事。
还有一种情况是正常就封。
赵襄子使人击杀代王,兵平代地,“遂以代封伯鲁子周为代成君”。
又赵惠文王三年,“封长子章为代安阳君”。
代为刚刚平定的地区,且与安阳均为赵的边防要地,显然,这种封君有戍守的意义。
张仪西游于秦,曾与昭文君在其封地相见。
《孟子·尽心》篇也记述了齐王之子在范地接待孟子,范地为齐王之子封邑。
魏公子无忌
曾对魏王讲,安陵氏在其封地得罪王的使者,这也从侧面说明安陵君就封。
封君能不能世袭呢?
这其中又有两个问题,一是封地能否世袭,一是封号能否世袭。
这两个问题既有密切联系,又有所区别。
在传统与习惯上,受封者除因政治原因被剥夺之外,不仅可以终生领有封地,还可以传诸后世。
请看如下材料:
蔡泽劝应侯如能功成身退,就可以“长为应侯,世世称孤”。
鲁连劝燕将降齐则可以“裂地定封,富比陶(穰侯)、卫(商君),世世称孤寡,与齐久存”。
冯亭要以韩之上党降赵,赵孝成王使赵胜告诉冯亭曰:
“以万户都三封太守,千户都三封县令,皆世世为侯。
”“世世称孤”、“世世为侯”之说反映了封地可以传诸后世。
证明封地可以长期占有或传世的,还有当时流行的“定身封”的说法。
所谓定身封是指封君功成名就或年事已高之时,为终身生计选一个好地盘作为自己的封地。
一说客对赵奉阳君说:
“君之春秋高矣,而封地不定,不可不熟图也。
”秦之穰侯也有选择“定身封”之议。
从触龙说赵太后的议论中也可看到世袭现象。
触龙问赵太后:
“今三世以前,至于赵之为赵,赵主之子孙侯者,其继有在者乎?
”
曰:
“无有。
”
曰:
“微独赵,诸侯有在者乎?
”
曰:
“老妇不闻也。
”
这段对话应从两方面理解。
一方面,说明封君(侯)没有传到三世以上的;另一方面,又说明封君传世的现象依然存在,只是不能长久而已。
从目前保存的史料看,有关传世的记载很少,但亦有数条。
魏之安陵君受封魏襄王,一直传到秦灭魏。
赵平原君死后,“子孙代,后竟与赵俱亡”于秦。
乐羊为魏文侯将,有功封于灵寿,乐羊死,葬于灵寿,其“子孙因家焉”。
楚项氏世世为楚将,封于项,故姓项氏。
看来封地也是可以世袭的。
总合以上几方面的材料,可以说,从制度与传统上说,封地是可以传世的。
至于能不能传世,还有政治上的多种因素。
至少制度上没有不可世袭的规定。
封君能否自行转让土地,未有明证,但有一例颇可注意。
楚昭阳曾提议“以数倍之地易薛”。
孟尝君出于其他原因虽未答应昭阳的要求,不过这件事透露了一点消息,孟尝君是有权进行交换的,否则昭阳就不可能有这样的提议。
关于封号能否继承的问题,除了魏国安陵君为世袭之证外,未见其他例证。
不过可以把封号变为氏号,如国子曰:
“秦破马服君之师,围邯郸。
”国子所说的马服君并不是指赵奢,而是赵奢之子赵括。
赵原封赵奢为马服君,国以为氏,故赵括亦可称为马服君。
封君对此地具有相对独立的行政权和领有权,从而也具有相应的经济权。
封君有征收封邑内的赋税权。
封君所收的租税在史书上有不同的名称。
如“孟尝君相齐,其舍人魏子为孟尝君收邑入”。
这种“邑入”,《史记》索隐解释为:
“收其国之租税。
”封地的赋税由封君或封君委派官吏收取,而不要经国家官吏收取后转交封君。
租税除交纳粮食以外,也有收金的情况。
《庄子·外物》篇就记有监河侯的一段话,其中言到:
“我将得邑金”,这里的“邑金”,显然是征收货币。
封君占有都市时还有征收城市中工商税的特权。
韩非说:
“是故大臣之禄虽大,不得藉(籍)城市;党与虽众,不得臣士卒。
”“籍”是征税的意思,“籍城市”,就是指征收城市的手工业和商业税。
秦的穰侯、泾阳君、高陵君和华阳君所以会“私家富重于王室”,与他们取得陶、宛、邓等大商业城市作为封邑有直接的关系。
封君对封户的剥削还表现在无偿征发劳役,如筑城、守城、服兵役等等。
但总的看来,封邑内的徭役、赋税可能轻于国家。
韩非曾经指出过:
“悉租税,专民力,所以备难充仓府也,而士卒之逃事伏匿,附托有威之门,以避徭赋,而上不得者万数。
”如果国家的租税和徭役轻于封邑,这些人是不会投奔封君门下的。
封君们还在封地内放高利贷、经商以搜刮钱财,这是大家所熟知的,本文不再赘述。
封君似乎还有铸币的权力。
战国时铜币大都铸有地名,从考古发现的大量古钱中,有魏国的山阳布、赵国的武安、安平布等,我们不能排除这些货币是这些地区的封君所造。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一部分封君的封邑对封君来说,决不仅仅是一种俸禄性质的。
封君对于封邑具有较稳固的领有权,邑内的行政、经济、财政统归封君支配。
封君的封邑不受地方郡县的统辖,它与郡县并行,统属于君主。
因此,可以说,战国的地方行政有两个体系:
一是郡县制;一是封君食邑制。
《史记·穰侯列传》记载穰侯卒于陶,秦复收陶为郡,即是封邑与郡县为两个系统的明证。
据此可以说,一些战国史研究的著述中只谈郡县制是不全面的。
五、封君与君主的关系
封君是由君主分封的,但是封君又有相对独立的行政权与经济权,还有一定的武装力量。
因此封君与君主既有统一性,又存在着尖锐的争权夺利的矛盾。
一般地说,由于封君是君主分封的,势力也比君主要小的多,因此,封君依赖于君主。
有一位食客见靖郭君时曾形象地用鱼与大海的关系比喻国家与封君的关系。
他说“大鱼网不能止,钩不能牵,荡而失水,则蝼蚁得意焉。
今夫齐,亦君之水也。
君长有齐阴,奚以薛为?
失齐,虽隆薛之城到于天,犹之无益也”。
他的意思是说,国君如海,封君如鱼,鱼离开了水以后,连蝼蚁都可以食之,从而进一步指明了,封君若失去国家的庇护,就会很快失去一切。
赵奢杀平原君家“用事者”九人,平原君要杀赵奢,赵奢说:
“君于赵为贵公子,今纵君家而不奉公则法削,法削则国弱,国弱则诸侯加兵,诸侯加兵是无赵也,君安得有此富乎?
以君之贵,奉公如法则上下平,上下平则国疆,国疆则赵固,而君为贵戚,岂轻于天下邪?
”这也是在讲鱼与大海的关系。
中央政权对封君的管辖主要表现在:
封君必须遵守君主颁布的法令。
魏国成侯受封时曾“受诏襄王,以守此地也,手受大府之宪。
宪之上篇曰:
‘子弑父,臣弑君,有常不赦。
国虽大赦,降城亡子不得与焉。
’”宪是法令。
即是说,政府授予封君封地证书,但又要求封君必须奉行国家统一的法令,倘若违背了这些规定,便要处分封君,收回封地。
为了加强对封君的控制,国君委派相或守对封地进行监督。
秦国封公子通于蜀,以陈庄为相。
赵武灵王封长子章于代,号安阳君,又派田不礼为相。
《战国策·韩策三》记载,韩国封邑内有御史。
御史死,封君要向国家报告,由中央另行委派。
御史之职守同于相。
相对国君负责,听国君的指令。
如赵武灵王就曾派代相赵固到燕国迎接公子稷,送归秦国立为昭王;又派代相赵固掌握降服的胡族的兵权。
是否每个封地都派官吏,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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