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招商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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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招商应急预案
大型招商应急预案
大型招商应急预案
1总则
1.1目的为了建立健全区应对重大招商活动突发事件的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本区有关部门处置各类招商活动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招商活动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招商环境。
1.2工作原则加强预防,防控结合;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快速反应,果断处置;以人为本,力保安全。
1.3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
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指导本区重大招商活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应急指挥部在区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区应对重大招商活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统一协调指挥全区重大招商活动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2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1应急指挥部职责
(1)负责我区重大招商活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行动;
(2)决定启动和终止应急程序;
(3)根据重大招商活事件的事态发展,及时做出相应决策;
(4)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事件动态及处置情况和有关请求。
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按照指挥部的要求组织召开会议;
(2)传达指挥部指令,负责指挥联络和协调工作;
(3)收集、汇总、整理有关信息,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4)协调区级各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具体工作;
(5)监督、检查区级有关部门应急处置情况;
(6)会同区委外宣办决定重大招商活动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新闻报道和接受记者采访等有关事宜;
(7)负责办理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3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区经贸局负责组织制定本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各部门重大招商活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负责组织协调重大招商活动突发事件安全事故原因的调查及应急处理工作。
区委外宣办负责本区重大招商活动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工作。
区交通局保障运送抢险、抢救等人员、物资和设备的交通畅通。
区财政局负责本区招商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经费保障。
区卫生局负责重大招商活动突发事件中的卫生监督和医疗救治工作。
公安分局负责事故现场的治安秩序管理和交通管制,确保社会稳定,组织重大招商活动突发事件中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事发地乡镇街道办事处、管委会负责协助区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域内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信息监测
(1)建立必要的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对各类招商活动加强事前的监督检查。
定期演练各种应急预案,磨合、协调运行机制。
(2)落实安全保卫工作,搞好安全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3)经贸局负责对各类招商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活动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3.2预警预防行动
(1)重大招商活动时应严格控制人员数量,加强对现场人员流动的监控。
(2)配备必要的消防、安全技术防范设备,配备预警通讯和广播设备,配置显著通行标志和应急照明灯具。
(3)确保安全工作人员数量,明确其任务分配和识别标志。
3.3信息报告程序重大招商活动突发事件发生后,活动现场人员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活动现场负责人,活动现场负责人接到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立即向区经贸局汇报。
汇报内容如下:
1)事故发生地点、时间等;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情况、伤害程度、涉及范围等;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已采取的措施及当前事故抢险情况等。
4应急响应
4.1应急启动区经贸局有对事故进行先期处置的第一责任,要迅速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事故发生地有关部门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要根据职责和规定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控制事态。
在先期处置未奏效的情况下,由区重大招商活动应急指挥部组织派遣应急队伍,赶赴现场指导、协助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并准备启动应急预案。
4.2启动与终止权限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决定启动或终止应急行动。
4.3基本响应
4.
3.1应急处置程序
(1)本预案启动后,应急指挥部迅速组织各指挥成员单位参与应急处置行动,各指挥成员单位确定专人负责处置工作;
(2)经贸局应及时掌握突发公共事件信息,迅速报告应急指挥部,并通报区属各有关部门;
(3)经贸局组织安排相关会议,督促检查各项应急处置措施的执行情况,确保落实到位。
4.
3.2应急处置措施区内重大招商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措施:
(1)经贸局迅速组织力量控制局面,采取先期处置措施制止事态发展;
(2)经贸局负责做好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包括迅速了解事件规模并上报死亡人员数量、姓名、国籍、状况、财产损失等基本情况,开展安置安抚、医疗急救、转移保护有关人员等工作;
(3)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及指挥部成员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应急处置行动;
4.4扩大响应采取基本响应后,重大招商活动突发事件仍在加剧,事态难以控制,超出区处置能力时,指挥部应及时提出来扩大响应的建议,向市政府请求支援。
4.5应急结束在应急救援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由区重大招商活动应急指挥部适时宣布应急终止。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理当应急响应终止后,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做好相关人员善后安抚、财产损失评估、保险理赔、奖惩等后续事宜。
5.2评估与总结突发事件处置完毕,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相关单位及时组织调查、统计灾害造成的损失和伤亡情况,对处置行动过程进行总结评估,及时写出总结报告,上报区应急领导小组,同时通报各成员单位,并通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经验教训的总结,及时修改和完善本预案。
5.3信息公布需要公开的信息,由应急指挥部确定,必要时报请区政府批准;各有关部门收集、整理、传递突发事件信息时,须准确、及时,不得漏报、迟报、误报;涉及秘密的信息,须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5.4新闻发布新闻发布工作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由区委外宣办坚持把握适度,以正面宣传为主的原则组织实施。
制定新闻发布工作方案;确定新闻发布形式和地点;受理记者现场采访;对媒体报道进行必要监测。
6保障措施
6.l通讯保障在各类招商活动期间,各成员单位之间应确保至少一种通信方式的稳定畅通,并与事件发生地人民政府保持必要的联系。
6.2资金保障财政局负责本区重大招商活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专项资金的保障工作。
6.3医疗保障由区卫生局负责为本区重大招商活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行动提供医疗救护相关人力、物资和设备等。
6.4人力保障各有关部门应急加强应急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需要及时补充人员。
6.5保险保障举办重大招商活动时,区经贸局应办理各类招商活动意外险。
在重大招商活动期间突发事件造成的人身、财产等损害,由保险公司及时、迅速承担赔偿保险金。
7监督与管理
7.1宣传、培训和演习经贸局负责招商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外事知识的宣传教育,普及紧急救援基本知识和技能,教育公众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危机意识和应变意识。
应适时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培训与模拟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应变能力。
7.2责任与奖惩对在本区重大招商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情况或在救援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分。
8附则
8.1预案管理与更新本预案由经贸局负责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修订或更新。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部门管理职责和本预案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8.2预案制定与解释本预案由经贸局负责编制和解释。
8.3预案实施日期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总则
1.1目的为了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有可能发生在城市供气系统的重大事故,保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支持和保障经济发展,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统一领导,分工协作。
统筹安排,协调配合。
分级管理,分区负责。
1.3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城市燃气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编制本预案。
1.4适用范围本预案是在辖区内在供气过程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进行抢修救援,防止事故发生或防止事故扩大的紧急行动方案。
本预案所指的供气事故指用于本区境内天然气、液化气输送管道、储气、加气站等设施及终端用户所发生的泄漏、燃烧、爆炸、中毒等事故。
1.5事故分类供气事故按其产生原因及影响程度分为3个等级:
(1)特别严重:
指在居民密集地区,输气设施发生泄漏引发火灾、爆炸,造成重大伤亡(死亡30人以上)及财产损失的事故。
(2)严重:
指输气设施发生泄漏、引起燃烧、爆炸,死亡人数3人以上30人以下,对周边影响不大的事故。
(3)一般:
指输气设施发生泄漏但能及时抢修,没有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终端用户发生中毒、爆炸、燃烧,死亡人数3人以下的事故。
2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1应急指挥部及职责区政府成立供气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本区供气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其组成如下:
总指挥:
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副总指挥:
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局长成员:
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区财政局、区安监局、区卫生局、公安分局、环保分局、交警支队大队等部门负责人。
应急指挥部职责
(1)决定本应急预案的启动和停止;
(2)指导和协调区供气系统事故应急工作,部署区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3)及时了解掌握区供气系统事故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向区政府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措施;
(4)其他有关城市供气系统事故应急的重要事项。
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区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副局长兼任。
区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职责:
(1)负责收集、分析、报告本区供气事故信息;
(2)向各成员单位传达应急指挥部的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
(3)收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应急指挥领导汇报工作进度;
(4)协调成员单位做好应急工作,配合供气企业做好管网、设施抢修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事故发展趋势、灾难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制定抢险救援对策和措施,为应急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
(5)负责组织事故调查;
(6)负责事故信息报送和发布;
(7)办理应急指挥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3应急指挥部成员部门的职责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负责组织协调供气企业和各相关部门做好现场抢险修复的应急救援工作;区财政局负责安排区级供气事故应急资金预算,审查应急治理项目用款计划,及时拨付应急资金并对其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区安监局负责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区卫生局负责抢救伤员、医疗救护、灾区防疫;公安分局负责维护事故现场秩序,查处破坏供气设施的案件;环保分局负责对水污染、环境污染的监测及治理;交警支队大队负责事故地区交通管制。
4供气企业的应急组织与职责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区人民政府、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制定的应急预案,结合本企业具体情况,制定科学地、切合实际的抢险应急预案。
健全抢险组织机构,成立抢险队伍,配备必要的仪器机具,交通通讯工具,并定期组织演练。
对用户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宣传,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5专家组及主要职责由城市供气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营和电力工程,卫生防疫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参加领导组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应急响应时,按照领导组的要求研究分析事故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参与事故调查,对事故处理提出咨询意见。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预警预防行动
(1)根据事故级别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2)发布预警公告。
(3)转移、撤离或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4)指令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应急状态,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5)针对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6)调集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
3.2预警级别及发布按照事故的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把供气突发安全事故的预警分为三级,预警级别由低到高,颜色依次为黄色、橙色、红色。
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级别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Ⅰ级、Ⅱ级、Ⅲ级分别由省、市、区按级别发布预警信息。
3.3预警内容预警信息的内容包括事故名称、预警级别、预警区域或场所、预警期起止时间、影响范围估计及应对措施、发布机关等。
预警信息发布后,需要变更预警内容的,应当及时发布变更公告。
法律、法规对突发事件预警级别和发布另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4应急响应
4.1先期处置城市供气系统发生事故后,坚持属地处置为主的原则,供气单位立即进行先期处置,组织相关人员抢险、控制事态发展,并立即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报告。
4.2分级响应程序
4.
1Ⅰ级、Ⅱ级响应行动本区发生特别严重、严重(Ⅱ级)事故后,供气企业按照本单位应急处置方案在第一时间采取先期处置措施,并迅速上报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立即报告区政府和市建委,请求启动上级政府相关应急预案。
与此同时本区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本预案,由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牵头,组织成立本区供气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在上级政府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参与本区突发供气事故的应急处置行动。
4.
2Ⅲ级响应行动本区发生一般事故后,供气企业按照本单位应急处置方案在第一时间采取先期处置措施,并迅速上报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接到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分析研判,认为必要时立即报告区人民政府建议启动本预案。
区政府依据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报告的事故情况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决定启动本预案时,由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牵头,成立区供气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全区供气事故的应急处置行动。
4.3信息报告供气系统事故发生后,现场人(目击者、单位或个人)有责任和义务向供气企业报告事故情况。
供气企业接到报告后,立即指派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前往现场处理,当事故等级为Ⅲ级或Ⅲ级以上超出自身处理能力时,供气企业应立即上报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和上级单位,启动相应等级应急预案。
供气企业事故报告应依具体情况尽可能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报告单位的详细名称、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2)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类别;
(3)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的简要经过;
(5)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6)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7)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8)事故报告人姓名、联系电话;
(9)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
4.4响应行动
4.
4.1供气企业接报后必须做到:
(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
(2)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3)迅速派人赶赴事故现场,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证据搜集工作;
(4)服从地方政府统一部署和指挥,了解掌握事故情况,协调组织事故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并及时报告事态趋势及状况。
4.
4.2因人员抢救、防止事态扩大、恢复生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作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护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4.
4.3发生事故的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应在事故发生后尽快上报区人民政府、市建委和上级主管单位。
4.5应急通讯应急响应期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合理安排人员,保持通讯渠道畅通、信息沟通及时。
4.6指挥协调
4.
6.1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接到供气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
4.
6.2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涉及的方面,通知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参加应急处置的工作,并将情况上报区人民政府、市建委。
4.
6.3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4.7扩大应急因突发安全事故情况严重,本区应急救援力量无法控制时,本区应急指挥部和区人民政府立即向市人民政府、市建委报告,请求紧急支援和启动上级相关预案。
上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来到事故现场后,本区供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应组织本区应急救援队伍和相关单位应急救援力量配合进行供气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助行动。
4.8新闻报道区供气事故信息的公开发布要报区政府决定。
区新闻办对区供气事故和应急响应的信息实行集中统一的规范化管理,信息渠道、信息分类、新闻保密和新闻发布等应符合规定的要求。
信息发布要求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4.9响应结束应急结束遵循“谁启动、谁负责”的原则,由有关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决定,并通知相关单位和公众。
特殊情况下,报本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决定。
5应急结束
5.1总结评价
5.
1.1事故应急处理的各有关单位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提交书面报告。
5.
1.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整理和审查所有书面报告、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总结和评价事故原因和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
5.2调查报告
5.
1供气事故调查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
5.
2事故调查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2)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3)事故结论;
(4)各种必要的附件;
(5)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6)经验、教训和安全建议。
6应急保障
6.1通信保障应利用通信和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及时收集、掌握信息并加以综合集成、分析处理,准确、及时、全面地为应急处置指挥决策、咨询提供文字、音像等形式的基础材料、数据、情况。
6.2应急队伍保障进一步优化、强化以消防等专业队伍为主体、群众性队伍为辅助的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网络。
充分发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公益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参与供气事故的应急工作。
各类抢险救援队伍要合理部署和配置,配备先进的救援装备、器材和通信、交通工具,制订各类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方案,并积极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和演练。
6.3物资保障根据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分工,领导组成员单位应准备好各种必要的应急支援力量与物资器材,以保证应急响应时能及时调用,提供支援。
6.4宣传、培训与演习
6.
4.1应急培训与演习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结合本区供气供应的实际情况定期组织相关局办或企业事业单位进行应急培训、演练活动,不断提高本区的应急响应能力。
供气企业对所有参与供气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的骨干人员进行培训。
6.
4.2宣传教育公众信息交流的对象应包括一般公众和新闻界,主要内容是供气安全使用及应急的基本概念与知识。
公众信息交流工作由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和供气企业负责进行。
7附则
7.1预案管理与更新本预案由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负责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修订或更新。
7.2奖励与责任本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在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内容简介:
一、总则制定与解释本预案由区教育局负责牵头编制,经区政府批准后实施。
本预案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预案修订和管理区政府有关部门应根据本预案确定的工作职责制定本部门的部门预案,并报区政府备案。
根据《市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预案原则上每三年修订一次,若本预案出现不能与上级或者同级应急预案保持衔接;应急指挥体系或者职责调整;相关单位或者人员发生变化;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或者应急演练结束后,发现应急预案与实际情况不相适应等情况,由牵头编制单位及时进行修订。
预案演练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按照“统一规划、分项实施、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组织开展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演练。
通过演练,发现应急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对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附送:
大型集体婚礼领导讲话
大型集体婚礼领导讲话
大型集体婚礼领导讲话大型集体婚礼领导讲话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同志们、朋友们,各位新人:
“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
在这喜庆、祥和的日子里,xx对新人在这里举行隆重热烈、文明高雅的婚礼庆典仪式,首届“青春贵阳”婚庆文化节系列活动首场“真爱永恒”大型集体婚礼正式拉开帷幕,首先,请允许我代表共青团贵阳市委向今天喜结良缘的新人以及新人的亲属表示衷心的祝福和热烈的祝贺!
新的世纪,新的时代,呼唤新的观念。
举行集体婚礼,旨在推进婚俗改革、倡导婚事新办、弘扬文明新风。
本次集体婚礼活动得到了各级党政领导、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大力支持,也得到了广大适龄青年的积极响应和踊跃参与。
这次集体婚礼团市委联合了……参加,得到了……的大力支持,这充分反映了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关心社会公益事业、勇树文明新风的强烈社会责任感,展现了我市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取得的明显成效。
值此,我代表此次集体婚礼的主办单位共青团贵阳市委向出席今天活动的各位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向支持本次集体婚礼的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致以诚挚的感谢!
我市广大青年,不仅是经济建设主战场的生力军,更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建设者与实践者。
今天参加集体婚礼的朋友,“弘扬社会新风、倡导婚事新办”,率先转变婚俗观念、改革陈旧婚俗,以婚事新办为荣,以大操大办为耻,积极参与文明婚礼,大力弘扬社会新风,为全市xx万青年移风易俗开了先河,走在了时代的前列,用自己的行动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为自己的人生写下了精彩的一笔。
新婚新起点,喜事喜开端,终身大事今已毕,百年事业刚起步。
在这阳光明媚,歌声飞扬,欢声笑语,天降吉祥的美好日子里,天上人间共同舞起了美丽的霓裳。
今夜,星光璀璨,多情的夜晚又有xx位青年朋友喜结良缘,共结秦晋之好。
白首齐眉鸳鸯比翼,青阳起瑞桃李同心,希望各位新人永结同心、白头偕老!
最后,衷心祝愿各位领导和嘉宾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祝愿各位新人的父母和亲属身体健康、家庭美满!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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