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docx
- 文档编号:13307596
- 上传时间:2023-06-12
- 格式:DOCX
- 页数:9
- 大小:19.68KB
热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docx
《热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热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热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热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一、热控部技术监督的主要职责:
1.建立热控部热工计量工作标准,负责本单位热工检测仪表量值传递,定期送检标准计量器具,保证热工计量标准量值的准确、可靠。
必须设立一名专职或兼职的计量室的管理人员,负责计量室的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设备台帐和技术档案,开展技术革新,组织技术培训。
3.做好热工检测仪表及控制装置的维护、检定、检修、调整、调试、试验等工作。
加强质量考核,严格按照有关规程的质量标准验收。
4.严格执行大、小修标准化检修规定,对各类检定数据报告、调试报告、传动试验报告及大、小修工作总结,履行三级签字制度(三级审核,一律不允许以章代签字)。
对于依据检定规程出具的报告、检定证书、检定人及核验人必须持有本项装置的计量检定员证。
5.定期对运行中的模拟量控制系统、保护装置、主要热工仪表及数据采集系统的综合误差进行现场抽验。
6.及时消除热工检测仪表及控制装置的缺陷。
对重大缺陷应提出消缺措施,报告上级并组织消除。
对由于热工原因引起的设备事故,应及时组织调查,分析原因,制定反事故措施。
二、技术监督范围
1、热控系统
1.1热工参数检测及显示、记录系统;
1.2模拟量控制系统;
1.3分散控制系统;
1.4辅机联锁、保护及热工信号系统;
1.5顺序控制系统;
1.6锅炉炉膛安全控制系统;
1.7汽轮机监视、保护系统;
1.8计算机监视系统;
1.9汽机电液控制系统;
2.0量值传递系统;
2、热工设备
2.1检测元件(温度、压力、流量、转速、振动、物位等一次传感器);
2.2仪表取样管路(一次门后的管路);
2.3二次线路(补偿导线、补偿盒、热控电缆、电缆槽架、二次接线盒及端子排等);
2.4显示、记录仪表及控制设备(指示、数字、记录、变送器、巡测仪、单回路调节仪表、自动系统的开关量、继电器、计算机、执行机构等)。
2.5热控保护及工艺信号设备(火焰监视、灭火保护装置、开关量仪表和继电器、汽轮机监控仪表等;
2.6顺序控制系统中控制设备部分;
2.7计量标准器具及计量标准项目(见附录三)
3、各单位对热工设备与其他相关设备必须有明确的责任分工,一般情况下按下列原则划分:
3.1压力差压取样:
凡一次门前(包括一次门及门后第一道焊口)的设备由主设备车间负责;一次门后的设备由热工车间负责,只有一个门的设备,该门及门前设备均由该设备车间负责。
3.2温度取样:
带压力设备上热电偶热电阻插座和保护管由主设备车间负责装卸,热工车间负责委托加工及质量检查,高温高压保护管的焊接质量及管壁厚度由金属监督部门负责检查。
3.3流量节流装置及其辅助设备的装卸、检修及更换衬垫等工作均由主设备车间负责,热工车间负责质量验收。
水位计测量筒由主设备车间负责装卸。
3.4调节机构(阀门、挡板等)的联接件从执行机构出轴第一拐臂处划分,拐臂处(包括拐臂销)由主设备车间负责。
3.5热控用交、直流总电源由电气车间负责送至热控电源盘或热工盘的电源总开关入口端子排处。
3.6与热工设备有关的电气设备的信号装置及其回路,以热工盘下端子板为界,电气侧归电气车间负责。
3.7热力过程程序控制系统用的开度可调整的阀门,其电动装置由热工车间负责,阀门由主设备车间负责。
3.8汽机、锅炉的热控保护用电磁或电磁铁,其机械部分有机、炉车间负责,电磁部分由热工车间负责。
3.9锅炉火焰检测装置的冷却风系统,主管路系统由主设备车间负责,炉膛火焰检测探头及分支路由热工车间负责。
三、运行阶段技术监督
1.遵照部颁《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检修运行规程》的要求和规程要求进行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日常运行维护工作。
2.运行中的热工检测仪表及控制装置,应保持整洁、完好、标识正确、清晰、齐全。
跳闸保护装置的接线端子应有红色明显标识。
3.主要参数仪表、模拟量调节系统、保护系统必须随主设备准确可靠地投入运行,未经厂总工程师批准不得退出。
4.建立DCS系统的软件修改制度,应由专人进行必要的修改工作,并提交修改报告,并对修改后的DCS系统的应用软件进行存盘。
5.仪表及装置进行实验室校准时,其标准器具基本误差的绝对值应小于或等于被校仪表及装置基本误差绝对值的三分之一;现场比对时,其标准器具基本误差的绝对值小于或等于被校仪表及装置的基本误差绝对值。
主要热工仪表应进行现场定期校验,其误差应不大于该系统综合误差的三分之二;主汽温度表、主汽压力表在常用段的误差应不大于该表准确度等级的三分之一。
6.运行中的模拟量控制系统、保护系统应做定期试验,试验周期不超过半年。
试验报告中应将试验日期、实验人员、审核人、实验数据填写完整、规范,并保存六个周期备查。
主要控制系统的调节品质应符合附录二质量指标。
7.操作开关、按钮、操作器及执行机构、手轮等操作装置,应有明显的开、关方向标志,操作灵活可靠。
8.热控盘内应有良好的照明,盘内电缆入口要封堵严密、干净整洁。
9.运行中记录表纸应注明设备编号、参数名称和记录日期,并妥善保管,保存期限为三个月。
遇有反映设备重大缺陷或故障的记录,应及时、完整地收集并作为相关资料保存。
10.运行中的热工设备进行停运、检修或消缺,应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并作好安全防护措施。
11.加强DCS系统的管理,对主要外围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及维护,并设立DCS系统使用、维护、故障记录。
12.机组运行人员应认真负责地将热工设备投入运行,有关部门应将此项工作作为对机组人员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
13.因主设备或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设备缺陷,或因设计不当且无法弥补及运行方式改变而不再需要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应由电厂总工程师批准并报主管局和电力试研所,经核定同意后方可不进行“五率”统计。
四、检修阶段技术监督
1.遵照部颁《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检修运行规程》的要求的各单位制定的规程实施则进行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检修工作。
2.热工检测仪表与控制装置的大、小修一般随机、炉检修同时进行。
非主要热工设备的检修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
主要参数检测仪表与控制装置的检查周期一般为三个月,最长不超过半年。
遇有超差不合格表计,在不影响机组安全运行条件下,用事先校验合格的备用表计替换,进行轮换式检修。
3.热工设备检修前应编制检修计划和检修定额,所需调试时间厂部应列入检修计划予以保证。
主要改进项目应有设计图纸与说明,并经主管局生技部门组织专家论证认可后方可列入检修计划。
4.各厂应制定热工设备大小修标准检修项目和非标准项目并统计造册,一般应包括附录四所列内容,严格按检修计划检修,不得漏项。
检修、校验均应按有关规程进行,并符合检修工艺要求。
5.对隐蔽的热工检测元件(如孔板、喷嘴、温度计等)应按计划检修,周期在机组大修中进行拆装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6.检修后,热工车间应严格按有关规程和规定进行分级验收,并对检修质量做出评定。
属于主设备有保护与控制装置应由生技部门组织热工车间与有关车间共同验收。
7.检修后的主要热工仪表,在主设备投入运行前,应进行系统联调,其系统综合误差应符合要求。
8.检修后的热工模拟量控制系统在主设备投入运行后应及时投入运行,并进行各项扰动试验,其调节品质应符合“热工自动调节系统运行质量标准”要求。
9.检修后的顺序控制系统、热工信号、保护联锁装置,应进行系统检查和传动试验,重要机组保护必须实际传动,确认正确可靠后方可投入运行。
10.检修结束后,热控机柜与仪表底部的电缆孔洞必须严密封闭,防尘、防火,必要时覆盖绝缘胶皮。
11.检修、校验和试验记录,更改的图纸和技术资料,应在检修工作结束后十五天内整理完毕归档。
五、量值传递
1、建立二级热工计量标准,负责本单位热工计量仪表的检定并接受省电力试研所的传递和监督。
本厂共建立计量标准项目二十六项。
参见附录三。
2、计量标准的建立和考核、复查工作按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标准考核规范》和关于电力部门执行JJG1033-92《计量标准考核规范》的补充意见(电力部电计量〔1994〕5号)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无证传递。
3、计量检定人员应熟悉并正确使用计量器具,从事计量检定、测试、调试、试验、检修的热工自动和保护人员均应持证上岗,凡脱离检定岗位一年以上的人员,应重新考核合格后方可恢复工作。
4、热工计量标准试验室的环境条件应符合检定规程的要求。
5、更换的计量标准器具需按《计量标准考核规范》中的要求办理手续后,方可使用。
6、计量器具和计量标准装置须按省电力试研所制定的周检计划进行检定(复查)。
未按周期检定(复查)的或检定(复查)不合格的计量器具(计量标准装置),视为失准计量器具(计量标准装置),禁止使用。
计量器具送检前应进行清洁工作,并带上上一次的检定证书。
检定证书应保存五年以上,检定记录应保存一年以上。
7、计量装置要求定期进行自检,按规程要求对装置的年稳定度和重复性进行自检,自检周期最长不得超过一年,自检记录要规范并存档。
8、计量室应由专、兼职人员管理,对计量器具的使用、检定证书、记录、技术档案、计量室的环境等进行统一管理。
9、计量检定工作接受上级及地方计量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技术管理
1、按规定格式和时间如实上报热工技术监督指标完成情况,重要问题应及时上报。
2、由于监督不当或自行减少监督项目、降低监督指标标准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与当事人的责任。
3、本部根据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等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下列规程:
3.1热工检测仪表及控制装置检修规程;
3.2热工检测仪表及控制装置调校规程;
3.3热工检测仪表及控制装置运行维护规程;
3.4试验用仪器仪表使用操作规程;
3.5热工计量标准器具检定规程;
3.6安全工作规程;
4、主要制度
4.1岗位责任制度;
4.2检修工作票制度;
4.3设备质量监督检查签字制度;
4.4现场定期校验制度;
4.5现场巡回检查制度;
4.6现场清洁制度;
4.7试验用仪器仪表管理制度;
4.8热工设备缺陷和事故统计管理制度;
4.9工具、材料、备品备件管理制度;
4.10技术资料、图纸管理制度;
4.11技术考核培训制度;
4.12热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4.13热工保护运行、试验、管理制度;
4.14计算机软件管理制度;
4.15DCS系统软件修改制度;
4.16热工监督工作考核奖励制度;
5、热工设备清册台帐
5.1各台机组热工设备台帐;
5.2备用热工设备台帐及零部件清册;
5.3热工计量标准器具清册;
5.4试验用仪器仪表清册;
5.5DCS系统硬件配置清册;
6、热工设备档案资料
6.1各台机组热工检测仪表及控制装置系统图、原理图、实际安装接线图和电源系统图;
6.2各种热工设备的出厂说明书;
6.3流量测量装置(孔板、喷咀等)的设计计算原始资料及加工图纸;
6.4热工常用部件(热电偶保护套管和插座等)的加工图纸;
6.5各种技术改进图纸
7、各种记录
7.1热工设备运行日志;
7.2热工设备缺陷及处理记录;
7.3热工设备异常、障碍、事故记录;
7.4各台机组热工检测仪表及控制装置检查、检定和试验调整记录;
7.5试验用标准仪器仪表维护、检定记录;
7.6计算机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备份;
7.7热工保护动作记录;
7.8DCS系统故障及死机记录;
8、热工技术监督考核指标
8.1热工仪表合格率;
8.2保护装置拨率、保护装置正确动作率;
8.3模拟量控制系统投入率;
8.4数据采集系统投入率;
8.5考核期内由于技术监督失职造成的考核事故统计;
8.6考核指标统计计算方法
8.6.1仪表合格率=(校验合格台数/抽校总台数)×100%
8.6.2保护装置投入率=(实际投入运行的保护装置套数/参加考核统计的保护装置总套数)×100%
8.6.3保护装置正确动作率=〔正确动作次数/保护动作〔正确+误动+拒动〕总次数〕×100%
8.6.4模拟量控制系统投入率=(实际投入运行的模拟量控制系统/参加考核统计的模拟量控制系统总套数)×100%
8.6.5数采系统测点投入率=(实际使用数采点数/设计数采系统测点数)×100%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技术 监督 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