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综合复习题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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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综合复习题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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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综合复习题1
个人所得税
1.工程师陈某2008年月工资收入4800元,12月份除工资收入外,另有四笔收入,一是领取了l2月份的奖金9600元;二是一次性取得稿费3800元,三是取得工商银行储蓄存款利息2200元,国债利息5000元;四是取得了特许权使用费20000元;五是投资分红收入2000元,请计算该工程师l2月份共需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工资应纳税=(4800-2000+9600)×20%-375=
稿费应纳税=(3800-800)×14%=
储蓄存款利息2200元,国债利息5000元免税
分红收入应纳税额=2000×20%=
特许权使用费应纳税额=20000×(1-20%)×20%=
综合举例:
2
工程师陈某2008年月工资收入1600元。
12月份除工资1600元外另有四笔收入,一是领取了1-12月的奖金12000元;二是一次性取得建筑工程设计费40000元,同时从中拿出9000元通过民政局向灾区捐赠;三是取得以前购进的境内股票股息、红利所得20000元;四是取得稿酬收入10000元。
请计算该工程师l2月份共需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12月份奖金收入应纳税=[12000-(2000-1600)×10%-25=(元)
设计费应纳税所得额=40000×(1-20%)=32000(元)
考虑捐赠时设计费应纳税额=(32000-9000)×30%-2000=(元)
股息红利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0×50%×20%=2000(元)
稿酬应纳税额=10000×(1-20%)×14%=1120(元)
综合举例:
3
老李为中国居民纳税人,他在同一纳税年度,从A、B两国取得应税收入。
其中:
(1)在A国一公司任职,取得工资薪金收入69600元,(平均每月5800元),因提供一项专利技术使用权,一次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30000元,该两项收入在A国缴纳个人所得税5200元;
(2)因在B国出版著作,获得稿酬收入15000元,并在B国缴纳该项收入的个人所得税1720元;
(3)将其国内拥有的两处住房中的一套已使用7年的住房出售,转让收入320000元,该房产造价120000元,另支付交易费用等相关税费5000元;
(4)收到劳务收入28000元,通过教育局向农村义务教育小学捐赠3000元,向地震灾区捐赠8000;
(5)收到金融债券的利息2000元
请计算该纳税人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A国所纳个人所得税的抵免
(1)工资薪金应纳税额=[(5800-4800)×10%-25]×12=900(元)
特许权使用费应纳税额=30000×(1-20%)×20%=4800(元)
A国收入需补缴税=900+4800-5200=500(元)
(2)B国应纳税额=15000×(120%)×14%=1680(元)
B国实际缴纳所得税1720元超出应纳税额1680元
未减除完的40元,可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的该国减除限额的余额中补减。
(3)出售房产取得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款
=(320000-120000-5000)×20%=39000(元)
(4)劳务收入应纳税所得额=28000×(1-20%)=22400(元)
向地震灾区捐赠的最高限额=22400×30%=6720(元)
劳务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额=(22400-6720-3000)×20%=2536(元)
(5)金融债券利息应纳所得税额=2000×20%=400(元)
企业所得税
1.某酒厂2003年全年实现销售收入6000万元,销售成本4000万元,销售税金及附加4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200万元,其中国库券利息收入20万元,企业债券利息收入20万元。
分析计算该酒厂2003年度应缴纳所得税税额。
发生其他费用情况如下:
1)业务务招待费30万元。
2)直接向某革命老区捐赠50万元,帮助老区建设。
3)支付流转税税金滞纳金20万元。
4)向有意进行联营的单位赞助20万元。
1题:
(1)该酒厂的收入总额:
6000+200=6200万元
(2)准予扣除的项目:
①销售成本4000万元,可以完全扣除;
②销售税金40万元,可以完全扣除;
③国库券利息收入20万元可以扣除,但企业债券利息收入20万元不可扣除;
④直接向受赠人捐赠的50万元不能扣除;
⑤违反税法规定而支出的滞纳金20万元不能扣除;
⑥非广告性质的20万元赞助费支出不能扣除。
(3)综上所述,该酒厂2003年应纳税所得额为:
6200-4000-40-20=2140万元应纳所得税=2140*33%=706.2万元
2.某企业年终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在对各项收入予以调整后,得出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500万元,并按此数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495万元。
但当税务机关核查时,发现该企业已有一笔通过希望工程基金会捐赠的款项100万元已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未作调整。
请分析并计算企业应补缴所得税税额。
2题:
⑴将100万元捐赠从营业外支出中剔除,计入所得
所得额=1500+100=1600(万元)
⑵捐赠扣除限额=1600*3%=48(万元)
⑶应纳税所得额=1600-48=1552(万元)
⑷应纳企业所得税额=1552*33%=512.16(万元)
⑸应补缴所得税额=512.16-495=17.16(万元)
3.某企业在2003年获得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其产品销售成本为230万元,产品销售税金为55万元,发生各种费用70万元,其中,包括向非金融机构借款利息支出7万元(利率同金融机构),受让专利权的支出1万元,为帮助某国有企业发展捐赠3万元,业务招待费2万元。
此外,该企业的营业收入为20万元,营业外支出为15万元,其中包括交给税务机关的滞纳金3万元,非广告性赞助支出6万元。
分析并计算该企业应纳所得税额(适用33%的所得税税率)。
3题
1、产品销售成本为230万元,产品销售税金为55万元可以税前扣除。
2、各种费用:
(1)向非金融机构借款利息支出7万元(利率同金融机构),受让专利权的支出1万元,可以税前扣除。
(2)为帮助某国有企业发展捐赠3万元,不能税前扣除。
(3)业务招待费2万元,可以全部税前扣除。
因为:
旧企业所得税法:
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
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在1500万元以下的,不超过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的5‰;超过1500万元,不超过该部分的3‰。
3、营业外支出:
交给税务机关的滞纳金3万元,非广告性赞助支出6万元,不能税前扣除。
4、该企业应纳所得税额:
(500-230-55-70+3+20-15+3+6)*33%=53.46万元
4.某企业2004年的经营情况如下:
产品销售收入36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40万元,销售成本140万元,其他业务支出20万元,管理费16万元,销售费用4万元,财务费用0.4万元,产品销售税金15.6万元,营业外收入14万元,营业外支出10万元,投资收益12万元。
请计算该企业2004年应纳企业所得税。
4题:
2004年企业应交纳的所得税为
(360+40-140-20-16-4-0.4-15.6+14-10+12)*33%=72.6万元
消费税
1.饮食业、娱乐业自制啤酒缴纳消费税(按照甲级税率计税)和增值税。
(错)缴纳消费税(按甲级税率计税)和营业税。
2.果啤和调味料酒都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错)调味料酒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
3.凡是在中国境内销售、进口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均是消费税的纳税人。
(错)此题的错误在于扩大了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因为只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并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才是消费税的纳税人,而不是所有销售者。
4.出国人员免税商店销售的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
(对)
5.汽车与农用拖拉机、收割机、手扶拖拉机通用轮胎不属于消费税税目“汽车轮胎”的征收范围。
(错)汽车与农用拖拉机、收割机、手扶拖拉机通用轮胎属于消费税税目“汽车轮胎”的征税范围。
6.消费税计税销售额中的价外费用同时也是增值税计税销售额中的价外费用。
(对)
7.将自产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只征收消费税,不征收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对)将自产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消费税视同销售,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均不视同销售。
8.凡是纳税人因销售应税消费品而向其他单位和个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除有特别规定的以外,不论会计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消费税。
(错)纳税人只有向购买方收取的价款和价外费用才应计税,如果从第三方收取的价款则不应计入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9.对酒类产品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与会计上如何核算,均需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中,依酒类产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错)对酒类产品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黄酒、啤酒除外)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与会计上如何核算,均需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中,依酒类产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10.企业应将不同消费税税率的出口应税消费品分开核算和申报退税,凡划分不清适用税率的,一律不得退消费税。
(错)企业应将不同消费税税率的出口应税消费品分开核算和申报退税,凡划分不清适用税率的,一律从低适用税率计算应退消费税税额。
11.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如因质量等原因由购买者退回时,可以自行直接抵减当期应纳消费税款。
(错)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如因质量等原因由购买者退回时,经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退还已缴纳的消费税税款,但不能自行直接抵减应纳消费税款。
12.外贸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在报关出口后,应退还该出口应税消费品包含的消费税税款。
应税消费品属于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其退税计算公式是:
应退消费税税款=外贸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支付的全部款额×税率。
(错)其退税计算公式是:
应退消费税税款=出口货物的工厂销售额*税率。
上述“出口货物的工厂销售额”不包含增值税,对含增值税的价格应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13.消费税税目中的汽车轮胎,是指用于各种汽车上的内外轮胎。
不包括其他车辆的轮胎。
(错)汽车轮胎,是指用于各种汽车、挂车、专用车和其他机动车上的内外轮胎。
不包括农用拖拉机、收割机、手扶拖拉机的专用轮胎。
14.卷烟从价定率计税办法的计税依据为调拨价格或核定价格,其中某牌号规格卷烟核定价格的公式为该牌号规格卷烟市场零售价格÷(1+30%)。
(错)计算公式为:
某牌号规格卷烟核定价格=该牌号规格卷烟市场零售价格÷(1+35%)
15.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
(对 )
16.如果酒厂还生产粮食白酒与其它酒小瓶装礼品套酒,应按全部销售额就白酒的税率20%计算应纳从价消费税额。
(对)
17.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属于应当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其目的地和所在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应当缴纳消费税。
(错)是起运地而不是目的地。
18.卷烟回购企业将联营企业加工卷烟回购后再销售的,其销售收入不能与自产卷烟分开核算的,则一并计入自产卷烟销售收入征收消费税。
(对)卷烟回购企业将联营企业加工卷烟回购后再销售的,其销售收入如能与自产卷烟分开核算的,并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可以不再征收消费税。
19.由于消费税是价内税,企业的销售收入包含了消费税,而增值税是价外税,企业的销售收入中不包含增值税,所以企业的损益表在核算企业的利润时,应从销售收入中扣除消费税但不能扣除增值税。
同样,在计算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也应扣除消费税而不能扣除增值税。
(对)因为销售额中包括消费税但不包括增值税,所以应扣除消费税但不扣除增值税。
20.在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中,除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之外,其他一律不得采用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相结合的混合计税办法。
(对)现行消费税中,对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实行复合计税办法。
四、计算题
1.某首饰商城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1月发生以下业务:
(1)零售金银首饰与镀金首饰组成的成套礼盒,取得收入29.25万元,其中金银首饰收入20万元,镀金首饰收入9.25万元;
(2)采取“以旧换新”方式向消费者销售金项链2000条,新项链每条零售价0.25万元,旧项链每条作价0.22万元,每条项链取得差价款0.03万元;
(3)商城受托为消费者个人加工金银首饰,消费者个人提供原料含税金额30.42万元,取得消费者个人支付的含税加工费收入4.68万元(商城无同类首饰价格);
(4)用300条银基项链抵偿债务,该批项链账面成本为39万元,零售价70.2万元;
(5)外购金银首饰一批,取得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400万元;外购镀金首饰一批,取得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增值税8.5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
金银首饰零售环节消费税税率5%)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
(1)销售成套礼盒应缴纳的消费税;
(2)以旧换新销售金项链应缴纳的消费税;
(3)受托为消费者个人加工金银首饰应缴纳的消费税;
(4)用银基项链抵偿债务应缴纳的消费税;
(5)商城1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解析】
(1)销售成套礼盒应缴纳的消费税=29.25÷(1+17%)×5%=1.25(万元)应税首饰与非应税首饰打成礼品包装的,不论是否单独核算,一并计算缴纳消费税。
(2)以旧换新销售金项链,按照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计算消费税和增值税。
以旧换新销售金项链应缴纳的消费税=2000×0.03÷(1+17%)×5%=2.56(万元)
(3)对消费者个人委托加工的金银首饰及珠宝玉石,可暂按加工费征收消费税。
受托为消费者个人加工金银首饰应缴纳的消费税=4.68÷(1+17%)×5%=0.2(万元)
(4)用银基项链抵偿债务应缴纳的消费税=70.2÷(1+17%)×5%=3(万元)
(5)商城1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29.25+2000×0.03+70.2)÷(1+17%)+4]×17%-8.5=15.35(万元)
2.某地板生产厂2009年6月发生下列业务:
(1)向某林场购入原木3000立方米,规定的收购凭证注明支付款项300000元,委托运输公司将上述原木运送回厂,支付运输费1000元;
(2)外购生产用油漆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5000元,增值税4250元,将其中20%用于企业生产车间的厂房维修;
(3)外购生产用粘胶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000元,增值税1700元,将其中10%赠送给购买企业木质地板的老客户;
(4)从其他木地板厂购入未涂漆的木地板50箱,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180000元,增值税30600元,将70%投入生产上漆;
(5)数月前购入的一批原木因保管不善被盗,账面成本31680元(含运费1395元);
(6)销售自产实木地板取得不含税收入560000元。
上述业务需要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运输发票均经过认证,实木地板税率5%,要求计算:
(1)该企业当期外购货物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合计数;
(2)该企业当期进项税转出;
(3)该企业当期增值税的销项税合计;
(4)该企业当期应纳的增值税额;
(5)该企业当期实际应纳的消费税。
【解析】
(1)该企业当期外购货物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数74770元
①购入原木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300000×13%+1000×7%=39070(元)
②外购油漆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4250×80%=3400(元)③外购粘胶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元
④外购未涂漆的实木地板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30600元
⑤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合计=39070+3400+1700+30600+74770(元)
(2)该企业当期进项税转出金额4630.34元
进项税转出金额=(31680-1395)÷(1-13%)×13%+1395÷(1-7%)×7%=4630.34(元)
(3)该企业当期增值税的销项税合计95387元
①粘胶赠送客户视同销售销项税额=10000×(1+10%)×10%×17%=187(元)
②销售自产实木地板销项税额=560000×17%=95200(元)
③当期增值税的销项税额合计=187+95200=95387(元)
(4)当期应纳的增值税额=95387-74770+4630.34=25247.34(元)
(5)该企业当期实际应纳的消费税=560000×5%-180000×70%×5%=28000-6300=21700(元)
营业税
1.某酒店2009年8月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1)客房收入560000元;
(2)餐饮收入480000元;(3)歌舞厅收入200000元;(4)写字间出租收入100000元;(5)出租车营运收入300000元;(6)代购车票、机票手续费收入10000元;(7)附设商场商品零售金额104000元。
该宾馆上述收入分别核算,增值税计算适用简易办法。
要求:
根据税法规定,计算该酒店本月应纳的营业税和增值税。
2.某建筑安装公司2009年某月有关情况如下:
(1)承包一项建筑工程,竣工后共取得工程款3985万元,其中:
施工机构迁移费18万、临时设施费120万元、劳保基金12万元;另外,向发包单位收取抢工费5万元、全优工程费10万元。
(2)以2300万元总承包额中标为某单位建造一幢办公楼,其中将办公楼的装饰工程分包给某装修公司,分包款为300万元。
(3)承揽一项设备安装工程,取得安装费收入50万元。
(4)自建一栋商品房,工程造价1940万元。
房屋建成后,该公司按市场价格出售给用户,取得销售额3800万元。
该公司所在地的省税务局确定的成本利润率为10%。
要求:
根据税法规定,计算该公司上述业务应纳的营业税和应扣缴的营业税。
3.某市商业银行2008年第3季度有关业务情况如下:
(1)取得贷款利息收入500万元,加息、罚息收入6万元;
(2)将购进的股票卖出,卖出价800万元。
该股票是银行于4月5日购入的,购入价770万元,其中包含已宣告发放但未领取的股利10万元,该股利已由该行于4月10日领取。
(3)从事受托发放贷款业务,向借款人收取的利息收入20万元。
银行按贷款利息10%收取手续费。
(4)从事受托收款业务,为委托单位代收款项5200万元,按合同约定支付委托方款项5148万元。
(5)销售一栋商品房,取得销售额5000万元。
该栋商品房是于2003年2月由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因抵偿该行贷款转入的,抵债时作价金额为4450万元。
要求:
根据税法规定,计算该商业银行2004年第3季度应缴纳的营业税和应扣缴的营业税。
4.某经国家社团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非营利性协会,2007年8月取得以下收入:
(1)依照社团章程的规定,收取团体会员会费40000元,个人会员会费10000元。
(2)代售大型演唱会门票21000元,取得代销手续费500元。
(3)代售中国福利彩票50000元,取得代售手续费500元。
(4)协会开设的照相馆营业收入28000元,其中包括相册、镜框等销售收入2000元。
(5)委派两人到国外提供咨询服务,收取咨询费折合人民币6000元。
(6)举办一期培训班,收取培训费120000元,资料费8000元。
要求:
(1)计算上述业务应缴纳的营业税;
(2)计算该协会应代扣代缴的营业税。
5.某民政部门批准的非营利文化博物馆2006年7月发生下列业务:
(1)收取物价局标准的会员费20000元;
(2)出租房屋办展览取得租金收入200000元;
(3)举办历史文化讲座取得收入30000元;
(4)经营打字社取得收入50000元;
(5)代销福利彩票取得手续费收入10000元;
(6)博物馆门票收入5000元。
要求:
计算博物馆应缴纳的营业税。
6.某市运输公司也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2009年3月取得全部收入400万元,其中国内客货运输收入179万元,支付联运企业运费50万元;北京至莫斯科货运收入100万元,在境外转运,支付境外运输企业30万元;在境外接受从越南河内至北京的运单,取得客运收入50万元;销售货物取得支票20万元并开具普通发票,并运送该批货物取得运输收入1万元;派遣公司货车司机5名赴伊拉克,为该国政府提供为期半年运输服务,取得收入20万元;附设非独立核算的搬家公司的搬家业务收入30万元。
该企业当月按照地方税务机关要求,为运输业务购进税控收款设备一台,取得普通发票,金额0.3万元。
要求:
(1)该公司当月实际应纳的营业税;
(2)该公司当月实际应纳的增值税。
7.甲建筑公司以16000万元的总承包额中标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承建一幢写字楼,之后,甲建筑公司又将该写字楼的装饰工程以7000万元分包给乙建筑公司。
工程完工后,房地产开发公司用其自有的价值4000万元的两幢完全相同的普通住宅抵顶了应付给甲建筑公司的工程劳务费;甲建筑公司将一幢普通住宅楼自用,两个月后,将另一幢普通住宅按照2200万元的市值抵顶了应付给乙建筑公司的部分工程劳务费。
要求:
分别计算有关各方应缴纳和应扣缴的营业税款。
营业税习题答案:
1.
(1)560000×5%=;
(2)480000×5%=;(3)200000×20%=
(4)100000×5%=;5)300000×3%=(6)10000×5%=
(7)[104000÷(1+3%)]×3%=
2.
该建筑安装公司应纳营业税:
(1)(3985+5+10)×3%=;
(2)(2300-300)×3%=
(3)50×3%=;(4)1940×(1+10%)÷(1-3%)×3%+3800×5%=
该建筑安装公司应代扣代缴的营业税:
300×3%=
3.
该商业银行应缴纳的营业税:
(1)(500+6)×5%=
(2)[800-(770-10)]×5%=
(3)20×10%×5%=(4)(5200-5148)×5%=
(5)(5000-4450)×5%=
商业银行应扣缴的营业税:
20×5%=
4.
(1)依社团章程收取的会员费,免营业税。
(2)代售大型演唱会取得手续费应纳营业税:
500×5%=
应扣缴营业税:
21000×3%=
(3)代售福利彩票手续费应纳营业税:
500×5%=
(4)协会设照相馆应纳营业税:
28000×5%=
(5)委派两人到国外提供咨询,不属营业税范围。
(6)举办培训班应纳营业税:
(120000+8000)×3%=
5.
(1)按物价局标准收取的会员费免营业税。
(2)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应纳营业税:
200000×5%=
(3)举办历史文化讲座应纳营业税:
30000×3%=
(4)经营打字社收入应纳营业税:
50000×5%=
(5)代销福利彩票手续费应纳营业税:
10000×5%=
(6)博物馆门票收入免营业税。
6.
(1)运输业务应纳营业税:
(179-50+100-30+30)×3%=6.87(万元)
可抵扣税控收款机增值税:
0.3÷(1+17%)×17%=0.04(万元)
该公司当月应纳营业税=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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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法 综合 复习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