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科工作制度及流程全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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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科工作制度及流程全套
医务科工作制度及流程(全套)
医务科工作制度
1.在院长、副院长领导下,对全院医疗工作和医疗行政工作实施组织管理。
负责组织全院各专业科室正常地进行医疗业务工作,保证各科室间工作紧密联系、密切配合,对病人实施完善的医疗服务,办理日常的医疗事务。
2.经常与上级卫生机关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及时做好上呈下达的工作。
3.负责各协作医院及友好医院的合作事务。
处理医疗业务方面的来电来信,对外协作。
组织实施对基层医院的技术指导工作和临时性院外医疗任务。
4.制订、修改院内与医疗相关的制度、指标和文件。
负责发布医院医疗业务的有关通告、通知、会议纪要和有关文件。
配合有关部门修改和制定业务技术指标和考核评定方案。
5.制定医院医疗工作总体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并总结汇报。
6.深入科室、了解情况。
经常督促、检查医疗工作制度、医疗技术操作规程和医疗、医技人员工作职责的贯彻执行情况。
7.组织重大抢救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及院内外会诊。
收集全院医疗方面的情况及检查各项工作进度和完成状况,提出解决办法。
8.组织和协调医疗投诉、医疗纠纷的处理,重大事故、纠纷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上报医院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9.抓好临床科室的医疗管理和统筹各专业学科建设。
工作制度流程
一、日常医疗事务督查内容
晨会交接班 查房了解全院病人总数、危重病人分布及病情、急诊收治病人处理结果、有无突发事件。
有危重病人:
了解危重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单位、病因、生命体征、检查结果、治疗措施、病历书写情况、与家属沟通情况、有待解决的主要问题及是否需要协助组织会诊等。
日常检查内容:
交接班记录本记录是否完善、科室值班表排班是否合理、病例书写及时性、各种知情同意书的签署、疑难病例是否需要协助组织会诊及讨论等。
每日信息反馈每日将检查了解的缺陷及时反馈科主任,提出整改意见;对临床科室提出的问题,及时讨论后尽快给予答复。
跟踪查房按照各科室上报的科主任查房日期,安排查房时间;依据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的要求检查主任查房的时间、程序、内容。
病例讨论 参加科室的疑难、危重、死亡病例讨论,发现病历、流程、诊治、专业设置、医疗制度等方面的缺陷。
每月总结总结一月内参加的病例讨论数量、内容、发现的问题及整改结果;总结日常查房中发现的问题、处理意见及整改结果;总结三级医师查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二、与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联系工作
对省、市、区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各种任务要立即执行,同时将文件及时送达主管院长,晨会交接班时汇报;需要调查反馈的,及时前往相关专业科室进行调查; 做好各种迎检工作,准备待检查材料;应上级卫生主管部门要求开展各种讲座、宣传、考核,普及有关知识。
接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各种通知反馈、存档及时向主管院长汇报调查结果,按要求上报;详细记录接收文件时间、内容、调查方式及结果、汇报情况。
整改依据检查结果及整改意见,制定整改措施,组织实施改善。
整改结果要及时记录。
三、纠纷处理流程概要
一般服务问题投诉 纠纷产生
做好调查、解释工作协商解决技术鉴定法律诉讼 构成事故不是事故胜诉败诉联系保 险
依据裁定赔偿
医疗缺陷委员会公布、提出整改意见
1、纠纷处理流程图
发生医疗纠纷立即保全病历、药品、注射和/或输液残留物等证据;患者死亡的,应告知家属进行尸体解剖,家属拒绝的,应当签字。
拒绝签字的,应当见证人签字,必要时录音、录像。
立即报告医务科医务科接待,了解患方详细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投诉人与患者关系、电话号码、诊断、投诉要点等,做好详细笔录。
病人家属要求复印、封存病历的,应该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不能拖延、拒绝。
实物证据只能共同封存,不能交给对方。
调查事件经过向相关人员调查、核实事件全部经过,明确矛盾焦点,搜集证据材料。
涉及患者死亡的重大事件应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汇报主管院长组织召开医疗缺陷委员会讨论,对事件进行分析,为协商、鉴定和诉讼做好准备。
医患沟通医务科与患方谈话,陈述调查结果、院方讨论结果、处理意见,同时告知患方解决纠纷的三种途径。
协商解决可以不经过技术鉴定,协商解决最终以协议书的形式确定,协商处理解决之日起7日内,医院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卫生行政部门调解 医患双方可以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后共同提请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或者反悔,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当事人不能同时选择。
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医务科应认真准备证据材料,积极应诉。
收到法院送达的诉状副本后,应当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向法院提交证据,并积极准备答辩状,提交法院。
诉讼总结、反馈医务科组织召开医疗安全会议,宣布近期结案的纠纷事件处理结果,总结医疗过程中存在的缺陷,提出整改措施,及时奖惩。
2、接待流程
电话投诉倾听投诉现场投诉安排面谈、倾听投了解问题,如情况许可,即时作出回答如需进一步了解,答应会尽快作出回答记录投诉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当事人资料尽快接见有关人员,作出适当调查如有需要,报告上级有关人员,协助调查填写患者/家属投诉登记表,登记事件调查结束,及时将院方观点反馈患者及家属,并做好对患方的解释、劝说工作
患方接受接待结束患方不接受及时告知法律相关规定中有关医疗纠纷的三种解决办法,进入纠纷解决程序。
四、意外事件报告制度
1.各科室进行的重大抢救活动及特殊病例的抢救治疗应及时向医院有关部
门及院领导报告,以便使医院能掌握情况,协调各方面的工作,更好的组织抢救和有关治疗。
2.须报告的重大抢救及特殊病例包括
涉及灾难事故、突发事件所致死亡3人及以上的抢救。
知名人士、保健对象、外籍及境外人士的抢救。
本院职工的住院及抢救。
涉及医疗纠纷或严重并发症患者的医疗及抢救。
特殊及危重病例的医疗及抢救。
大型活动和其他特殊情况中出现的患者。
3.应报告的内容
灾难事故、突发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姓名、年龄、性别,致伤、死亡的原因,伤亡的病情、预后及采取的医疗措施。
大型活动和特殊情况中出现的患者姓名、年龄、性别、诊断、病情、预后及采取的医疗措施。
特殊病例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诊治措施、目前情况、预后等。
4.报告程序及时限
参加抢救的医务人员应立即向科室护士长、科主任报告,科主任、护士长立即向有关职能部门报告,节假日、夜间想总值班报告。
有关职能部门接到报告后,在10分钟内向院领导报告。
附:
流程图 意外事件各科室进行重大抢救活动及特殊病例抢救、治疗,应及时向医院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及院领导报告。
灾难事故、突发事件所致死亡3人以上的抢救,知名人士、保健对象、外籍及境外人士的抢救。
本院职工的住院及抢救。
涉及医疗纠纷或严重并发症患者的治疗及抢救。
特殊及危重病例的治疗及抢救。
大型活动中及特殊情况下出现的患者。
灾难事故、突发事件所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姓名、年龄、性别,致伤、病亡的原因,伤亡的病情、预后及采取的医疗措施。
大型活动和特殊情况中出现的患者姓名、年龄、性别、诊断、病情、预后及采取的医疗措施。
特殊病例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诊治措施、目前情况、预后等。
须报告的病例报告的内容
医务科工作制度
1.在院长、副院长领导下,对全院医疗工作和医疗行政工作实施组织管理。
负责组织全院各专业科室正常地进行医疗业务工作,保证各科室间工作紧密联系、密切配合,对病人实施完善的医疗服务,办理日常的医疗事务。
2.经常与上级卫生机关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及时做好上呈下达的工作。
3.负责各协作医院及友好医院的合作事务。
处理医疗业务方面的来电来信,对外协作。
组织实施对基层医院的技术指导工作和临时性院外医疗任务。
4.制订、修改院内与医疗相关的制度、指标和文件。
负责发布医院医疗业务的有关通告、通知、会议纪要和有关文件。
配合有关部门修改和制定业务技术指标和考核评定方案。
5.制定医院医疗工作总体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并总结汇报。
6.深入科室、了解情况。
经常督促、检查医疗工作制度、医疗技术操作规程和医疗、医技人员工作职责的贯彻执行情况。
7.组织重大抢救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及院内外会诊。
收集全院医疗方面的情况及检查各项工作进度和完成状况,提出解决办法。
8.组织和协调医疗投诉、医疗纠纷的处理,重大事故、纠纷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上报医院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9.抓好临床科室的医疗管理和统筹各专业学科建设。
工作制度流程
一、日常医疗事务督查内容
晨会交接班 查房了解全院病人总数、危重病人分布及病情、急诊收治病人处理结果、有无突发事件。
有危重病人:
了解危重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单位、病因、生命体征、检查结果、治疗措施、病历书写情况、与家属沟通情况、有待解决的主要问题及是否需要协助组织会诊等。
日常检查内容:
交接班记录本记录是否完善、科室值班表排班是否合理、病例书写及时性、各种知情同意书的签署、疑难病例是否需要协助组织会诊及讨论等。
每日信息反馈每日将检查了解的缺陷及时反馈科主任,提出整改意见;对临床科室提出的问题,及时讨论后尽快给予答复。
跟踪查房按照各科室上报的科主任查房日期,安排查房时间;依据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的要求检查主任查房的时间、程序、内容。
病例讨论 参加科室的疑难、危重、死亡病例讨论,发现病历、流程、诊治、专业设置、医疗制度等方面的缺陷。
每月总结总结一月内参加的病例讨论数量、内容、发现的问题及整改结果;总结日常查房中发现的问题、处理意见及整改结果;总结三级医师查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二、与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联系工作
对省、市、区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各种任务要立即执行,同时将文件及时送达主管院长,晨会交接班时汇报;需要调查反馈的,及时前往相关专业科室进行调查; 做好各种迎检工作,准备待检查材料;应上级卫生主管部门要求开展各种讲座、宣传、考核,普及有关知识。
接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各种通知反馈、存档及时向主管院长汇报调查结果,按要求上报;详细记录接收文件时间、内容、调查方式及结果、汇报情况。
整改依据检查结果及整改意见,制定整改措施,组织实施改善。
整改结果要及时记录。
三、纠纷处理流程概要
一般服务问题投诉 纠纷产生
做好调查、解释工作协商解决技术鉴定法律诉讼 构成事故不是事故胜诉败诉联系保 险
依据裁定赔偿
医疗缺陷委员会公布、提出整改意见
1、纠纷处理流程图
发生医疗纠纷立即保全病历、药品、注射和/或输液残留物等证据;患者死亡的,应告知家属进行尸体解剖,家属拒绝的,应当签字。
拒绝签字的,应当见证人签字,必要时录音、录像。
立即报告医务科医务科接待,了解患方详细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投诉人与患者关系、电话号码、诊断、投诉要点等,做好详细笔录。
病人家属要求复印、封存病历的,应该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不能拖延、拒绝。
实物证据只能共同封存,不能交给对方。
调查事件经过向相关人员调查、核实事件全部经过,明确矛盾焦点,搜集证据材料。
涉及患者死亡的重大事件应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汇报主管院长组织召开医疗缺陷委员会讨论,对事件进行分析,为协商、鉴定和诉讼做好准备。
医患沟通医务科与患方谈话,陈述调查结果、院方讨论结果、处理意见,同时告知患方解决纠纷的三种途径。
协商解决可以不经过技术鉴定,协商解决最终以协议书的形式确定,协商处理解决之日起7日内,医院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卫生行政部门调解 医患双方可以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后共同提请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或者反悔,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当事人不能同时选择。
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医务科应认真准备证据材料,积极应诉。
收到法院送达的诉状副本后,应当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向法院提交证据,并积极准备答辩状,提交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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