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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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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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规程
受控状态文件编号:
WL/WJ-SC-017-2002
掘进技术操作规程
编制:
董立军
审核:
批准:
发布日期:
2002年2月10日实施日期:
2002年2月11日
第一章开工前守则
第一节规程的学习和考试
第1条凡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学习该项工程的施工作业规程或施工组织措施,要学懂弄懂。
尤其要熟悉工程的规格质量、施工方法、安全措施和避灾路线,没学习者不得参加施工。
第2条参加施工作业规程或施工组织措施学习的每个人员,都要在该作业规程或措施的学习登记表内签字或盖章。
第3条参加施工的每个干部和工人,对其作业地点的作业规程或措施学习后,还要参加考试,经评卷合格者才能参加施工。
不及格者,要补考及格后才能参加施工。
第二节开工前的检查与准备工作
第4条开工前准备好所用的工具,如镐、锤、锯、锛、钎子、钻头、锨等,并检查这些工具是否锐利、牢固、可靠。
第5条检查工作范围内顶板支架是否完好,如发现支架损坏等不安全因素,要处理好后再干其他工作。
第6条检查工作面的通风情况,风筒距迎头的距离是否超过规定,观看瓦斯记录牌,沼气、二氧化碳、温度是否符合标准规定,如超过规定,应立即停止工作,汇报调度室,采取措施处理。
第7条检查迎头空顶是否超过作业规程规定,如超过规定,应立即架棚支护。
第8条有中、腰线的巷道,开工前必须先看中、腰线和工程质量,中、腰线如有问题,要汇报调度室,请有关人员进行校正。
如质量不合格,要返工处理好再掘进。
第9条开工前要检查机电设备,如凿岩机、电钻、耙斗装岩机、小绞车、水泵等。
试运转是否正常,如有问题立即进行处理。
第10条新开门的架棚巷道,再开门前必须先将开门口前后其他棚子进行加固,按规程架好抬棚。
第11条准备好所需用的支护材料及放炮器材。
第12条在上、下山开口时,提升信号必须先在开门口处设好。
第三节顶板管理
第13条每班开工前及放炮后进入工作面,首先要进行找顶工作,将松动岩石清除掉。
第14条找顶人要站在安全地点,并要保证后路畅通。
第15条找顶工作应从有支架的地方开始,由外向里。
上山迎头则站在一侧进行找顶,先顶部后两帮一次进行。
顶板较高,用手镐够不着时,可用长工具进行找顶,找顶时要防止矸石顺杆而下。
找顶地点不准同时进行其他工作。
第16条找顶工作要由两名有经验的工人担任,一人找顶,一人观察顶板,观察顶板的人要站在找顶人的侧面。
第17条遇有大块矸石或岩石离层,巷道压力加大,应扶棚加固。
第18条敲帮问顶时,找顶人要戴手套,以防矸石掉落擦伤手。
第19条敲帮问顶时,顶、帮敲击发出“空空”声音时,应立即找下,要顺着裂隙、层理慢慢找下,不得硬刨。
第20条用手镐找顶,禁止用大抡镐的方法,而应采取背镐的方法,以免碰伤他人或自己。
第21条找顶时,只准一组进行,禁止两组同时找,以防出现险情躲闪不及而发生事故。
第22条要经常敲帮问顶,发现问题要立即进行处理。
第23条按作业规程规定进行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第二章打眼工
第1条打眼前的准备:
一、采用凿岩机打眼时,在打眼前必须检查风管、水管是否完好、畅通,其连接头是否牢固,凿岩机零部件是否齐全,螺丝是否紧固,并注油进行试运转,如上述情况达不到完好要求,要进行处理;
二、采用煤电钻打眼时,在打眼前必须检查电缆有无破皮漏电,煤电钻外壳、后罩、风翅是否完好,开关是否灵活,并送电进行试运转,听其声音是否正常,如上述检查项目中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时,必须进行处理,否则不得进行打眼;
三、检查钎子是否有弯曲现象,凿岩机钎子中通孔有无堵塞,如钎子弯曲不直或中通孔堵塞不透气,应进行更换;
四、检查钻头刃角是否锋利,合金片是否缺损或脱落。
钎头水孔有无堵塞,不合格的钎头、钎杆应进行更换;
五、检查打眼工作面的安全情况是否良好。
如打眼工作面的顶、帮有活动岩石,要进行清除。
支架歪扭要重新整理加固,并背好帮顶。
迎头空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要进行补架,打眼工作必须有前探支架下进行。
第2条打眼工作面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打眼;
一、迎头局扇停止运转;
二、采用煤电钻打眼,工作面20米范围内空气中,沼气含量达1%时,或掘进工作面内,局部集聚沼气浓度达到2%时;
三、无水防尘;
四、工作面瞎炮未处理完毕;
五、工作面安全条件不好;
第3条打眼前必须看好中、腰线,按作业规程中的爆破图表所规定的眼位、方向、深度进行打眼。
第4条开眼时,应把凿岩机操纵阀开到轻运转位置,待眼位稳固并钻进20-30mm后,再把操纵手把扳到中运转位置钻进。
当钻进50mm,且钻头不至于脱离眼口时,再全速钻进。
第5条在煤电钻打眼过程中,要经常来回串动钎子进行排粉。
特别是在松软岩层中打眼,更应增加排粉次数,防止发生卡钎事故。
第6条用凿岩机打眼时,应先开水后开风,打完眼后,应先关风后关水(风水联动的凿岩机除外)。
打眼过程中给水要均匀适当,防止水量过大或过小。
多台凿岩机打中上眼时,禁止在凿岩机前及钎子下面站人。
第7条用凿岩机打眼时,打眼过程中,要经常检查风、水管的联接头是否牢固,有无脱扣现象,如接头不牢,应停钻处理好后再开钻。
第8条打眼时,凿岩机、钎子与打眼方向要保持一致。
推力要均匀适当,不要过大,以防断钎、夹钎。
第9条禁止将钎子当其他工具用。
若发现钎子变形弯曲,必须进行更换,否则不准使用。
第10条钎头与钎子连接要牢固,打眼过程中,若发现钎头合金片脱落时,必须及时更换,否则不得继续打眼。
第11条打眼时,掌钎人不准戴手套,袖口必须扎紧,脖子上的毛巾,
第12条打眼扶钻的人,要躲开眼口方向,站在钻机侧面,两腿前后错开,脚蹬实底,禁止踩空或骑在支架上打眼,防止断钎时扑倒伤人。
第13条眼位过高时,必须搭设牢固的工作台,不准蹬在支架上打眼。
第14条在上山迎头打眼,人不要对准眼口,以免钎子折断滑下伤人。
第15条在倾角超过25度以上的上山迎头打眼,其后方要设挡板,以防人员滑下而发生人身事故。
第16条在下山或立井迎头打眼,应将底部浮煤矸清理到实底,如有积水应排净,禁止在水中打眼,以防打在残眼上。
第17条在倾角较大的下山或立井打眼,每打一个眼,钎子拔出后,应及时插上木塞,以防岩粉将眼堵住。
第18条打眼过程中,如发现煤岩层出水,瓦斯涌出等异常现象时,要停止打眼工作,并汇报矿井调度室。
第19条打眼过程中,如突然停风停电,不能打眼,应将凿岩机取下,钎子拔出,防止凿岩机将钎子坠弯。
第20条迎头装药时不得打眼,严禁打眼与装药同时作业。
第21条处理瞎炮眼,必须与原炮眼相距不小于300mm的距离,并平行原炮眼方向,严禁与原炮眼斜交。
第22条打完眼后,将打眼工局、设备撤出迎头,存放在安全地点。
将电缆、风管、水管盘放整齐,并停电、停风、停水。
第23条打眼时要采取防尘措施,凿岩机打眼一定要湿式打眼,凿岩机打眼要采取中心供水或侧式供水防尘,严禁干打眼。
第三章支架工
第一节棚式支架(木棚、铁棚、钢筋混凝土棚)
一、一般规定
第1条所架设的棚子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及部颁《煤矿井巷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及检验评级试行办法》要求。
第2条对于平巷、倾斜巷道、交叉点、变道处棚子必须按照局部支护施工大样图所对每架棚的具体要求进行架设。
第3条架棚要及时,棚子距迎头不能超过作业规程或施工措施中所规定的最大空顶距。
如放炮后最大空顶距超过规定而又无法正规支架时,要进行临时支护。
架设临时支架必须按照作业规程和施工措施所规定的临时支架形式和要求进行。
第4条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支棚前要对顶帮围岩认真进行检查,并摘除活石、危石,对一时无法排除或找不下来的松动岩石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控制好,只有认为安全时才能进行支护工作。
二、梯形支架
第5条架棚前必须备齐备好所用的支架材料(如小杆、木楔、拉条、扒钉等)、工具以及支设高棚要用的凳子,架设钢筋混凝土棚所用的上梁机等,并要仔细检查材料的规格、材质是否符合规定。
对不符合规定的材料和不能保证安全的工具一律不准使用。
第6条支棚前要首先看好中、腰线,量取棚距,并按中线拉三角线找出棚子的腿窝。
按作业规程要求将腿窝扒够深度并清出实底,棚底不许高吊。
上梁时要注意棚梁与棚腿接口处必须严密吻合,上梁后校正中、腰线和其它项目,无问题后方可背顶背梁。
第二节临时支护
一、前探支架
第15条架棚巷道要使用前探支架。
新开门口处的掘进进尺够前探梁的长度时,就要使用前探支架。
支架前探支架,其操作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放炮前应将前探支架紧固,防止打倒棚子。
二、前探支架的长度和材料都要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三、放炮后先整理放炮打歪斜的支架,并加固、接顶、搞除迎头活石;
四、松动前探梁的固定点,将外面一个固定点移到最前面的棚子上,向前窜动前探梁。
其窜动探出的长度,从新固定点算起,不得超过规程规定;
五、前探梁固定方式和位置、根数都要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六、前探梁必须刹紧背牢。
二、临时支护
第16条支柱的材质要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第17条支柱必须打得迎山有力,并要打在实地上,如底板为煤层或软岩时,柱腿下要加垫,但不能重楔重座。
第18条如在矸石上打柱时,其柱腿下必须加木垫,其规格要符合作业规程的要求,并要打牢,出矸后柱脚活动前应先打好替柱,再回下原来的支柱。
第三节砌券(料石券、混凝土券)
第19条拆除临时支架:
一、如临时支架围拱形支架,当巷道压力不大,岩层比较稳固时,可先拆去两帮背板,处理两帮浮矸,在距两帮底槽以里分别为0.3米处挖腿窝使托棚两架,在棚顶用方木或小杆托住支架,拱顶用木楔刹紧,而后方可回拆两肩小杆,清除活石,再回拆柱腿,而后用小径长圆木控制两肩,清除矸石再挖底槽。
砌完墙再进行放顶,支券胎、砌拱。
其托棚的间距、一次拉墙、放顶长度要按作业规程规定。
当巷道围岩破碎压力较大时,作业规程要有特殊的施工方法,执行作业规程规定;
二、如临时棚为梯形棚时,在拆除棚腿前,应先在两帮底槽以里0.3米处挖腿窝、使四撑棚。
四撑棚的规格、材质要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接口要严密并用扒钉或撑杆连接牢固。
四撑棚托原棚不得超过四架,其腿窝要落实在实地上,确保安全后才能拆除棚腿。
拆除棚腿前,先拆小杆找活石,有危险石但又找不下来的,要用小径长圆木控制好才能挖底槽砌墙。
第20条挖底槽砌基础
一、在控制好两帮或两肩之后,再根据中、腰线定底槽位置,并挂好两侧墙的垂线,根据此线挖底槽;
二、挖底槽只能用风镐、手镐进行。
如必须放炮,则应有专门措施,防止崩倒四撑棚。
挖掘时也要注意四撑棚腿窝,防止松动或高吊;
三、砌基础应将水沟排出,底上铺设30mm的砂浆。
基础要够深,料石要平、直,坚实可靠。
第21条砌墙:
一、首先要校正两侧垂线是否与中线的间距,够宽后,开始砌墙。
料石要平直,灰缝要饱满,上、下料石的错距不能少于1/4的料石宽度;
二、壁后充填要用片石或坚硬矸石,并要随砌随充,用砂浆灌实。
砌完后进行扦缝;
三、混凝土墙要在挖好基础后,安设模板,模板要根据中、腰线安设。
而后用拉、撑杆固定,浇灌混凝土。
混凝土要按规定配比搅拌均匀、捣实。
第22条立券胎
一、首先按规定的放顶步距进行放顶工作,一人放顶一个观察。
拆除临时支架后,如顶不够高,需放炮,放炮工作要在找完活石,加固好临时支架,确认安全后才能进行打眼。
打眼工作要根据哪里需要哪里打得具体情况进行;
二、放完顶找净活石,即可按腰线支托胎棚,棚腿要落在实处。
如底上是松软岩石则要垫垫板。
托胎棚腿和棚头要用扒钉扒紧。
前后棚腿要用扒钉扒牢;
三、立胎前先检查胎的规格。
立胎时配足人员,由小组长或有经验的老工人统一指挥。
券胎组合结构应按规程规定;
四、稳胎工作由券茬墙卡固,第一胎券稳在券茬墙卡固,然后用券板、拉杆再稳第二胎。
稳好后再测量、调正券胎的方向、高低。
使其符合设计要求。
而后打好拉杆完整券胎的结构,并从两边上券板、铺灰砂、放料石或打混凝土。
第23条砌拱:
一、砌拱要随高度搭设适当的工作台,其梁要用铁道或专用铁梁,每根梁下面应打撑柱;
二、工作台必须搭严,工作台上的木板要铺严,不许用腐朽或破裂的木板搭设工作台。
通过车辆的工作台必须高于车沿300mm以上。
在砌拱过程中要经常检查工作台的稳定性,以防止发生崩塌;
三、搭设工作台要使用专用梯子,梁要卡在梯子上,两端至少要探出200mm;
四、人或矿车通过工作台时,应先打好招呼然后通过;
五、禁止在工作台上铺垫石,也不允许在工作台上存放过多的料石;
六、砌拱模板的厚度要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全套模板必须一致。
模板必须随砌随放;
七、砌拱时应使好顶头灰,灰缝要均匀,灰浆要饱满,防止干缝、瞎缝;
八、砌拱时必须装好茬,留好长短茬,不得出齐茬齐缝。
压茬长度不得小于料石长度的1/4;
九、砌拱时要注意料石的反正面,不得使反;料石必须贴着模板,放平稳,否则要加好垫石;
十、要随砌随充填,一般不准使用木料或料石充填。
如冒顶过高,需要以木垛接顶时,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施工;
十一、封顶时要选用规格料石,并要使用封顶板。
而且加好合适的垫石;
十二、砌拱时两边的高度要一致,不许有内错或外错券墙的现象;
十三、砌双层料石,后层的要求要与前层的要求一致,后层料石要求五面见灰,禁止将后层料石乱扔乱放,干码干放;
十四、砸料石不准对人;
十五、砌拱必须从两侧拱基向拱顶对称进行,并保持砌块垂直拱的辐射线;
十六、每段拱墙砌筑告一段落,都要留有台阶式咬合茬。
第24条回胎清理:
一、回胎应按作业规程规定的时间进行;
二、回胎时要配足人力,由组长或有经验的老工人统一指挥,与回胎无关的人员禁止在胎下停留;
三、回胎工作应由外向里,先去掉拉板上的小垫,并观察券顶有无走动,如有走动时应立即停止回胎工作;
四、回胎人员要站在安全地点,退路要畅通;
五、回胎后要将贴在券上的模板及封顶板全部回掉;
六、拆下的券胎、模板应及时洗刷、整理、码放整齐;对损坏变形的应及时修理整形;
七、禁止使用装岩机回胎;
八、砌券表面不足之处,如灰缝不饱满,局部有蜂窝麻面等,应用砂浆勾缝,抹面。
第25条混凝土券所用的材料,配合比,水灰比,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保证搅拌均匀。
第75条混凝土浇注基础,侧墙必须根据巷道中、腰线,首先打稳打牢、底梁、横梁、撑木、组力模板并检查无问题后才能浇灌混凝土,浇灌时要注意分层浇灌和捣固,每层厚度不大于300mm。
第26条刷大:
一、巷道刷大工作应根据施工图要求,严格按中、腰线进行。
其打眼、放炮、敲帮问顶(划掉)工作均按有关操作规程进行;
二、开工前检查已刷大部分的支架是否因放炮震动而损坏变形,一旦发现应及时进行处理,处理后方可开始工作;
三、刷大挑顶前,要检查挑顶地点前边原有巷道的券和棚子,如有损坏变形时,应进行整修加固。
四、放炮刷大后,应进行敲帮问顶找掉工作,然后再检查巷道是否符合要求,符合要求后,按作业规程规定护顶;
五、根据岩石条件和现场情况可用如下方法进行临时护顶。
1、护顶、吊环护顶、探头棚护顶。
其适应条件与作业方法与前面临时支护方法相同。
2、石松散、破碎、压力大、打不住铁橛子时,可利用木垛。
在木垛上串两根托梁,再在其上打小木垛代替铁橛子办法进行护顶工作。
但要保证木垛和托梁的材质及规格符合要求。
第四章人力装岩(煤)
第1条工作前必须先检查工作地点前的支架、顶板及两帮的安全情况上是否良好,如有不安全现象应立即进行处理,未处理前不得进行工作。
第2条进行装岩(煤)工作之前要检查所有工具,如锨、镐、锤,耙子是否完好、坚固、好使。
若工具损坏、活动、掉把不能安全使用时,要进行修理更换。
否则不得进行装岩工作。
第3条工作要戴手套,以防碰破手。
第4条装岩(煤)工作之前,必须洒水灭尘,并要坚持随装随洒水。
第5条装岩(煤)要注意有无瞎炮。
如发现瞎炮要及时按处理瞎炮的规定进行处理,未处理好之前,不准进行装岩(煤)工作。
第6条装岩(煤)时,人应站在矿车的侧前方,耙、装配合好,两人同时装车时,要站在矿车两侧,相互照应。
装矿车要一前一后交替轮番进行,避免两锹同时入车,以防碰伤对方。
第7条装车时,眼要盯着锨走,不得背着矿车乱装,以防锨不入车,影响装车效果,甚至锨碰它物。
第8条装车时,两腿前后叉开,两手前后握住锨把,铲满煤矸后用力向上绕过肩膀装入矿车,禁止水平旋转式装两旁,以防碰伤。
并随时检查支架及顶帮安全情况,如发现危情,停止耙装,处理好后再进行耙装。
第9条装车过程中,任何人不准手扶车沿和站在矿车上。
第10条装车时遇到大块煤矸必须破碎,用大锤砸大块矸石时,周围禁止站人,以防掉锤或粉碎的煤矸飞溅伤人。
第11条用手搬大块岩石时,要注意大块岩石的完整性。
对于裂隙发育易粉碎的岩石不得手搬,严禁两人共同搬运大块岩石装车。
第12条工作面有滑铁板的,应在放炮前将铁板铺好,并用煤矸将铁板掩盖,防止放炮掀起。
在装车过程中,移动铁板时,应用撬棍。
如用手抬时,要看好前面棚子的宽度,做到同时放下,以防挤伤手。
第13条装车时要注意工作地点周围的电缆、放炮线、架空线及风水管路,以防碰坏。
第14条往溜子上装煤时,溜尾必须打牢二根压柱,方可耙装。
严禁打反车运料和乘坐溜子。
第15条在倾角超过25°的上山迎头向自滑溜子上装煤时,自滑溜槽应靠巷道一边铺设,溜子口以下靠人行道一边要钉设挡板。
第16条往矿车内及溜子上装煤(岩)时,量要适中,不要装得太满,在倾角超过25°的巷道中装车时,煤矸不得超出车沿。
第五章机械装岩(煤)
第1条耙斗机和铲斗机司机必须经过培训,持有合格证者方可操作。
第2条工作面风流中沼气浓度达到1%时,禁止使用机械装岩(煤)。
第3条耙斗机电缆必须挂好,铲斗机在工作时必须设专人看护电缆。
第4条机械装岩(煤)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装岩(煤)前必须在矸石或煤堆上洒水和冲洗顶帮;
二、铲斗机司机要工作时,必须注意前、后、左、右人员的安全;
三、耙斗机尾绳轮必须固定牢固;
四、耙斗机在装岩(煤)前,必须把机身固定牢靠。
严禁在耙斗机运行范围内进行其他工作和行人。
上下山使用耙斗机是,必须有防止机身下滑的安全措施;
五、耙装岩(煤)前,司机应对机械及电器系统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排除或找机电维修工进行处理,禁止机械带“病”作业;
六、上下使用耙斗机是,必须设有防跑车的保险装置;移耙斗机时,必须用绞车牵引;向上移时,其下方不得有人,
向下一世,其前方不得有人;
七、耙斗机耙装过程中,如遇耙斗受阻时不可强行牵引耙斗,应将耙斗退回再耙;
八、司机操作时,不可同时将两个操纵手把拉紧,以防耙斗飞起;
九、当耙斗的出绳方向与耙斗机的中心方向夹角过大时,司机应在出绳的对侧操作,以防耙斗窜入溜槽,伤害司机;
十、耙斗在拐弯巷道耙装时,必须清理好机道,并由专人指挥和信号联系;
十一、严禁用手扶和碰撞运行中的钢丝绳或牵引链,以防伤人;
十二、机械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时,必须停车,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十三、耙斗机工作完毕后应将操纵手把放到松闸位置,切断电源,卸下操纵手把;
十四、装岩(煤)时,耙斗(或铲斗)不要触及两帮和顶部的支架或券体;
十五、装药时应停止机械运转。
放炮前应将耙斗机拉到溜槽上,切断电源,将耙斗机的电缆、按钮挡好,铲斗机应退至距迎头30m以外的安全地点;
十六、不准用铲斗机进行调车,当用铲斗机作脚手架时,必须切断电源,摘掉大链;
十七、耙斗机工作时,溜槽上要设挡栏,以防钢丝绳甩出伤人。
第六章平巷推车
第1条推车前首先了解巷道情况。
清理影响通车的杂石、小杆等所有障碍物。
第2条推车前要检查轨道质量。
如轨距及接头平整度超过规定,影响通车时,要进行修理;检查道岔岔尖是否紧贴基本轨,如间隙过大,要进行修理。
第3条推车前要检查巷道支架是否完好。
如发现有断梁折柱,造成片帮冒顶等不安全隐患,要进行处理,否则不准推车。
第4条推车是两手不许在车角及车帮上,防止碰手。
第5条人力推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接近道岔、弯道、巷道口、风门、开始推车、停车、掉道、前方有障碍物或有人以及坡度较大的地方,都必须发出警号,严禁低头推车;
二、禁止放飞车;
三、同方向推车时,两车间距不得小于10m。
第6条推车过风门时,如是自动风门,要放慢车速,缓慢通过,严禁高速猛冲硬撞。
如是非自动风门将应用人工先打开第一道风门,车过去后,将风门关好,再打开第二道风门,严禁用车撞开风门及两道风门同时打开。
第7条停车时,要将车停放牢靠,防止跑车。
第8条推车过弯道时,除要减速外,外弯推力要加大,里弯用力往回扭,迫使矿车改变方向,避免掉道。
第9条一人不准同时推两个不连接的矿车。
第七章轨道铺设
第一节钢轨和道岔的装卸和运送
第1条装卸钢轨时,要配足人员,有人指挥。
一头先起或一头先放,不得猛摔。
较重的钢轨,要有人发肩,落肩。
第2条钢轨装车时两端要匀称,并装的牢固可靠,以保持运行平稳。
第3条长度不大于3m的钢轨,不得用电车运送。
用材料车装送钢轨时,钢轨两端离轨面不得小于30cm,而且不得影响连接器的连接。
用矿车装运钢轨时,车皮的四角要插上小杆,防止振动时钢轨滚下,运送道岔时,现将道岔拆开,然后装车运送。
第4条下山运送钢轨时,必须使用材料车。
启钩前,要与绞车司机联系好,确保开车平稳。
第5条人力推运钢轨时,禁止将手搭在车沿上,要推最长钢轨的轨头,而且车两帮不准有人随行。
第6条人力运钢轨时,首先取得井下调度的同意,并且车前50m要有一人探路,在拐弯或过道岔时,应及时发号联系,缓慢行车。
第二节永久轨道铺设
第7条铺道前先准备好一切材料、工具和量具等。
第8条根据设计要求和中、腰线进行铺设,其顺序如下:
一、整理道床;
二、摆轨床;
三、摆钢轨;
四、上夹板接轨;
五、上扣件(上压板或道钉);
六、垫道渣;
七、调平拨直(初调);
八、捣固道渣;
九、按质量标准进行最后调整。
第9条上夹板时不准用手试眼。
第10条在一节轨上两头同时工作时,一头移动钢轨,必须通知另一头。
第11条道钉必须钉实,不得浮、离、歪、斜。
钉道钉时,一人将轨枕撬实,一人砸钉。
人要骑居轨顶,手指捏钉身,开始轻轻打入枕内20mm后,再用力猛砸,以防飞钉伤人。
第12条捣固时,钢轨下的道渣必须捣实,前后同时捣固,必须离开不少于2m的距离。
第13条用大锤作业时,首先检查大锤是否牢固。
打锤人和把钎子不准对面工作,以免走锤和甩头伤人。
第14条用弯道器打弯时,要将钢轨顶紧钩牢,方可开始工作。
上扣打弯时用力要均匀,以免压扣挤手。
第15条用撬棍起道钉时,不准握满把,以免压手。
第16条用起道器时,必须随起随垫,以防起道器跑牙或歪斜伤人。
第17条铺设弯道时,外轨应抬高,内轨应加宽,其抬高和加宽数值按作业规程规定执行。
半径应符合设计要求,道岔和甩车场的铺设规格、位置、竖曲线、曲率半径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竣工后进行通车试验。
第18条在倾角较大的倾斜巷道内铺道时,其工作地点下方不得有人,必要时在上下口设置警牌。
第三节掘进铺道工
第19条铺道前先准备好材料、工具和量具等。
第20条按照设计要求和中、腰线铺轨,其顺序如下:
一、整理道床;
二、挖导水坑(地势低洼处例外);
三、摆道木;
四、摆轨道;
五、上夹板接轨;
六、钉道钉;
七、调平拨正;
八、填道渣并捣实。
第四节拆道
第21条在拆道前,应检查巷道内是否有应运出物或设备,如有时,应报有关负责人,处理后在拆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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