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写作自考模拟1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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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写作自考模拟16
法律文书写作自考模拟16
一、单项选择题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通用的法律文书概念,是指______
A.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书
B.司法文书
C.规范性法律文书
D.诉讼文书
答案:
A
[解答]当前较为通用的法律文书的概念是指我国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以及公证机构、仲裁组织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
亦即指规范性法律文书(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各种法律)以外,所有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书的总称。
答案为A。
2.法律文书的内容具有______
A.法制性
B.法定性
C.逻辑性
D.生动性
答案:
B
[解答]本题考查法律文书基本特点中的内容法定性。
任何一种法律文书都有其明确的法定内容。
解决实体问题的文书,应以相关的实体法为依据;解决程序问题的文书,应以相关的程序法为依据。
文字叙述类的法律文书,在书写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案情事实、处理或请求的理由等方面都有法定的要求。
所以说,法律文书的写作内容都有法律的规定性,不能有任何随意性。
答案为B。
3.对于法律文书“叙述平实有序”的要求叙述准确的是______
A.文字应该力求朴实无华,力戒夸饰渲染,排斥夸张、比喻的修辞手法
B.在记叙时应该采取文学上常用的倒叙、补叙、插叙之类的记叙方法
C.文字平实,一般会导致语言干瘪、枯燥无味
D.在一些重大案件的法律文书中,可以不遵循这一要求
答案:
A
[解答]法律文书对于事实的叙述,要求做到:
平实有序,一目了然。
文字力求朴实无华,力戒夸饰渲染,排斥夸张、比喻的修辞手法。
但是文字平实,也并非语言干瘪、枯燥无味。
在记叙时一般不采取文学上常用的倒叙、补叙、插叙之类的记叙方法,而多用“顺叙”的方法,即按照时间的先后和事情发展的自然顺序来记叙案件事实的,以使人看过之后,能较清晰地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和发展过程。
答案为A。
4.公安机关办案部门对于查清了犯罪事实,认定了犯罪嫌疑人并收集了确凿证据的刑事案件,报请批准破案时制作的法律文书是______
A.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
B.刑事案件破案报告书
C.呈请破案报告书
D.刑事案件破案总结
答案:
C
[解答]本题考查呈请破案报告书的概念,属识记内容。
答案为C。
5.检察院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免除刑罚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追究其刑事责任决定时制作的文书是______
A.免予起诉意见书
B.免予起诉书
C.不起诉决定书
D.免予起诉决定书
答案:
C
[解答]本题考查不起诉决定书的概念,属识记内容。
答案为C。
6.______必须写在刑事判决书上。
A.侦查手段
B.侦破情况
C.强奸案被害人的名字
D.悔罪态度
答案:
D
[解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修订的《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刑事判决书事实部分应当记述被告人在案发后的表现,应写明被告人在案发后的基本态度和交代罪行的程度。
要写明被告人是全部坦白交代、一般交代,还是拒不交代的情况;对交代后翻供的,要在查清原委后加以说明。
而对于本题选项A、B、C所述内容并无特别规定。
答案为D。
7.第一审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程序,对审理终结的第一审民事纠纷和经济纠纷等案件作出的书面决定,是第一审民事判决书。
对民事裁决书而言,第一审民事判决书作出的裁决主要是针对______
A.实体问题
B.程序问题
C.实体和程序问题
D.实体或程序问题
答案:
A
[解答]第一审民事判决书是就实体问题作出的书面决定。
民事裁定书是为解决程序问题而作出的书面决定。
答案为A。
8.第一审民事调解书与______在送达之后法律效力完全相同。
A.第一审民事判决书
B.第一审民事裁定书
C.第二审民事调解书
D.民间调解书
答案:
A
[解答]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且第一审民事调解书主要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合法地达成解决实体权利义务协议时所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也即其主要内容是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
综上所述,当第一审民事调解书依法送达之后,其效力与第一审民事判决书效力完全相同。
答案为A。
9.______实际是一种法律审查程序的文书。
A.第一审行政判决书
B.第二审行政判决书
C.再审行政判决书
D.刑事裁判文书
答案:
C
[解答]行政诉讼的审判监督程序实际上是一种法律审查程序。
而再审行政判决书是人民法院依照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进行重新审理后,就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的书面决定。
因此,再审行政判决书实际上是一种法律审查程序的文书。
答案为C。
10.监狱依据监管法规给予服刑罪犯行政奖励时填写的表格式文书,称为______
A.罪犯出监鉴定表
B.罪犯入监登记表
C.罪犯奖励审批表
D.罪犯评审鉴定表
答案:
C
[解答]本题考查罪犯奖励审批表的概念,属识记内容。
同时考生还应注意该概念与罪犯出监鉴定表、罪犯入监登记表和罪犯评审鉴定表之间的区别。
答案为C。
11.罪犯处罚审批表填写的项目与以下哪种表的填写项目相同?
______
A.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审批表
B.罪犯奖励审批表
C.罪犯评审鉴定表
D.罪犯出监鉴定表
答案:
B
[解答]罪犯处罚审批表填写的项目与罪犯奖励审批表的填写项目相同。
考生同时还应注意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审批表、罪犯评审鉴定表和罪犯出监鉴定表的填写项目。
答案为B。
12.一审行政案件答辩状首部的答辩人应为______
A.公民
B.法人
C.国家行政机关
D.当事人
答案:
C
[解答]民事、行政答辩状正文部分采用的结构完全相同,只是在首部的答辩人基本情况部分有所区别。
(1)要有针对性。
即必须是针对原告方(或上诉方)的指控。
(2)要具有一定的反驳性。
反驳必须做到据理反驳,必须加强说理性;对于对方指控有理的可以不作解释和答复,也可以原则地表示接受。
另外,行政案件的答辩状,一般是由于原告方指控行政机关对其所做的处罚不当或未尽到应尽的职能而提出的异议,因此作为被告方的行政机关必须对自己所采取的行政行为作出解释,也即行政案件答辩状首部的答辩人一般为被原告指控的国家行政机关。
答案为C。
13.公证书所证明的是一种法律行为、法律文书或______
A.法律效力
B.法律事实
C.法律意识
D.法律意义
答案:
B
[解答]公证书主要证明出生、死亡、学历、经历、婚姻、继承、收养以及合同等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概括而言,也即公证书所证明的是一种法律行为、法律事实或文书。
答案为B。
14.在公证书的尾部,文书签署人员在签章之前,一般应先写出______
A.“证明人”字样
B.“公证员”字样
C.“中间人”字样
D.“签证人”字样
答案:
B
[解答]本题考查公证书尾部的写作方法。
文书签署人员应先写出“公证员”,然后是公证员签名盖章,文书签发的年月日,并加盖公章;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应做到齐年押月。
答案为B。
15.下列有关笔录的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笔录只记载诉讼活动的实际情况
B.有些笔录不是证据
C.笔录不能任意取舍
D.笔录与刑事侦查关系不大
答案:
C
[解答]在法律活动中,凡是以实录的性质记录下来的文字材料,均可被统称为笔录。
因为它忠实地记载了诉讼和非诉讼活动的实际情况,能够证明某一事实的客观存在,故可作为证据使用。
此外,笔录也是制作法律文书的重要依据,并是检查执法情况,总结执法经验教训,加强业务建设,完善法制的参考资料。
因此,对笔录必须精心制作,妥善保存,不能任意取舍。
另外,侦查实验笔录记载侦查实验的具体情况,其可以作为分析判断案情的依据,与刑事侦查关系密切。
答案为C。
二、简答题
1.法律文书的概念和类别?
答案:
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以及公证机构、仲裁组织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
(1)依制作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公安机关的刑事法律文书——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人民检察院的检察文书、公证文书、仲裁文书、侦查文书和律师实务文书。
(2)依写作和表达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文字叙述式文书、填空式文书、表格式文书和笔录式文书。
(3)依文种的不同,可以分为报告类文书、通知类文书、判决类文书、裁定类文书、决定类文书。
2.什么是提请复核意见书?
提请复核意见书的功用是什么?
答案:
提请复核意见书,是指公安机关要求复议的意见未被同级人民检察院接受,并认为同级人民检察院的复议决定有错误时,向上级人民检察院申明理由,请求对案件重新审核而制作的文书。
提请复核意见书的功用是:
制作提请复核意见书,依法行使提请复核权,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的权力,是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进行制约的一种形式,是稳、准、狠地打击犯罪,保证办案质量的有效措施。
3.第一审民事判决书事实部分应当写明哪些内容?
答案: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38条的规定,第一审民事判决书的事实部分应当写明:
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判决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4.辩护词的概念?
辩护词的功用?
答案:
辩护词是指在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中,被告人委托的辩护人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当庭发表的系统性法庭发言。
它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驳辩性,对公诉机关或自诉人指控被告人所犯的罪行,就事实上和法律上的依据提出辩护人的意见和理由,以实现其维护法律的公正性和保护被告人合法权益的目的。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辩护是被告人的一种诉讼权利,除自己可以辩护外,还可以委托律师或法律所允许的人为其辩护。
辩护人则应依法据实提出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以实现其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的职能。
5.法庭审理笔录的写作和使用中应注意什么问题?
答案:
法庭审理笔录的写作和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是:
(1)要准确地、全面地、如实地进行笔录,对实质性、关键性的言论,要尽量记原话,或不失原意地进行记录,力争用文字将审判实况记录下来;
(2)要做好开庭准备工作;(3)审判人员与书记员要互相配合、互相照应;(4)对笔录要抓紧时间进行校正或整理。
三、写作主题
1.根据下类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写作》教材中的要求,拟写一份不起诉决定书。
被不起诉人赵,男,25岁,汉族,湖南省株洲市人,初中文化程度,身份证号(略),被捕前系压塑制品厂工人,住×市北郊王庄二队,×年×月×日因寻衅滋事罪一案经我院批准,同年×月×日由县公安局依法逮捕。
20××年×月×日晚12时许,被不起诉人赵随同杨(已起诉)、李(已起诉)到县转盘路个体户阎的餐馆就餐,三人共喝白酒2.3斤,应付人民币7.9元,杨以钱未带够和以后常来照顾生意为由只付给人民币6.6元,便扬长而去。
店主敢怒不敢言。
次日凌晨1时许,被不起诉人赵又随同杨、李到转盘路艾的录像厅看录像,杨、李纠缠店主艾让其换武打片,艾不从,杨、李对艾扬言:
“如不换,就砸坏录像机,封录像厅的门。
”被不起诉人赵对杨、李进行劝阻说:
“算了,算了”,才未能打起来。
凌晨3点,杨、李又闯进南郊餐馆寻衅滋事,被不起诉人赵又从中劝阻。
在受到杨的斥责后,准备独自回厂。
此时,餐馆职工夏要去南郊派出所报案,被正要回厂的赵发觉,赵抓住夏质问为什么偷其自行车并对夏拳打脚踢,直到夏跪下求饶。
答案:
县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书
(200×)×检刑不诉第××号
犯罪嫌疑人赵,男,25岁,汉族,湖南省株洲市人,初中文化程度,身份证号(略),被捕前系压塑制品厂工人,住×市北郊王庄二队,×年×月×日因寻衅滋事罪一案经我院批准,同年×月×日由县公安局依法逮捕。
犯罪嫌疑人流氓罪议案,经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于20××年×月×日移送我院。
经我院查明:
20××年×月×日晚12时许,犯罪嫌疑人赵随同杨(已起诉)、李(已起诉)到县转盘路个体户阎的餐馆就餐,三人共喝白酒2.3斤,应付人民币7.9元,杨以钱未带够和以后常来照顾生意为由只付给人民币6.6元,便扬长而去。
店主敢怒不敢言。
次日凌晨1时许,犯罪嫌疑人赵又随同杨、李到转盘路艾的录像厅看录像,杨、李纠缠店主艾让其换武打片,艾不从,杨、李对艾扬言:
“如不换,就砸坏录像机,封录像厅的门。
”犯罪嫌疑人赵对杨、李进行劝阻说:
“算了,算了”,才未能打起来。
凌晨3点,杨、李又闯进南郊餐馆寻衅滋事,犯罪嫌疑人赵又从中劝阻。
在受到杨的斥责后,准备独自回厂。
此时,餐馆职工夏要去南郊派出所报案,被正要回厂的赵发觉,赵抓住夏质问为什么偷其自行车并对夏拳打脚踢,直到夏跪下求饶。
以上事实,有在场证人证言,现场勘查笔录等证据在卷证实。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赵在杨等寻衅滋事罪一案中,不仅没有参与,而且还有多次劝阻的行为。
殴打夏基于双方误会,虽属违法行为,但不构成犯罪。
本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1款以及第140条第1款、第2款之规定,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赵不起诉,予以释放。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后7日内,向本院提出申诉。
县人民检察院
(院印)
20××年×月×日
四、写作辅题
1.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写作》教材中的要求,拟写一份民事答辩状。
电子元件厂与××公司订立加工承揽合同,由电子元件厂为××公司加工装配玩具的电子元件。
按合同约定,其中主要原材料由公司提供,但公司提供的原材料已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一周,且未能一次性提供,而是陆续送到的。
再加上电子元件厂规模较小,加工电子元件的机器利用率必须充分发挥。
由此电子元件厂只能推迟生产××公司的电子元件,并导致交付迟延。
××公司提起诉讼,要求追究其违约责任。
电子元件厂现欲提交答辩状。
请你代为拟写答辩状。
答案: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
电子元件厂
地址:
×市×路×号
法定代表人王××,该厂厂长,住该厂宿舍
企业性质:
集体所有制
经营范围和方式:
经营电子元件配件,批发零售和加工
开户银行:
×市×区工商银行账号
因我厂为××公司加工的装配玩具的电子元件而发生的合同纠纷一案,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我厂为××公司加工的装配玩具的电子元件,因为对方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受到××公司向人民法院的起诉,提起了民事诉讼。
但是造成此项交货误期的主要责任应由××公司来承担。
按合同约定,其中主要原材料由公司提供,但公司提供的原材料已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一周,且未能一次性全部提供,丽是陆续送到的。
因此,我厂交货的时间迟于合同规定的时间两周,至少应扣除材料晚到的一周时间。
再者我厂规模较小,加工电子元件的机器的利用率必须充分发挥。
由于公司的材料未到,为不停机待产,减少损失,我厂只能改作其他单位的加工订货;而其他单位的订货上机之后,又不能中间停顿,只能待完成部分成品后,方能再上。
公司的原材料未按时送到与我方延迟履约有直接关系。
对此,公司应负主要责任。
基于上述事实,我厂认为:
公司诉称我厂延误交货并给其造成经济损失缺乏事实和法律根据,也是推卸责任的。
请法庭查明事实真相,按照合同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依法秉公处理。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附:
本答辩状副本1份
答辩人:
电子元件厂
法定代表人:
王××
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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