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缺陷与检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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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缺陷与检验
木材缺陷与检验
加工指导书
木材缺陷是指降低木材及其制品商品价值和使用价值的总称,是影响木材质量和等级的重要因素,也是木材检验的主要对象之一。
掌握木材缺陷的种类、形成原因及其对材质与产品的影响,对指导林木材质改良、木材及其产品质量检验和木材合理利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7.1木材缺陷概述
7.1.1木材缺陷分类
我国国家标准将呈现在木材上能降低其质量、影响其使用的各种缺点均定为木材缺陷。
根据GB/T155-1995《原木缺陷》和GB/T4823-1995《锯材缺陷》规定,木材缺陷共分10大类,若干分类、种类和细类,如表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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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木材缺陷形成的原因
产生木材缺陷的原因很多,归纳起来,可分为以下几点:
7.1.2.1生理原因即树木在生长过程中产生的缺陷,此类缺陷只可适量控制,不可完全避免,如节子、树干形状缺陷、木材构造缺陷等。
7.1.2.2病理原因在生长过程中或伐倒后受到生物因子如菌类、虫类等危害而形成的缺陷,是后天性的,保护措施适当则可减缓甚至避免发生,如变色、腐朽、虫眼、裂纹、伤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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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3人为原因由生产、加工技术不良或经营管理不善而造成的缺陷,这类缺陷也是后天性的,可减轻或避免,如机械损伤、加工缺陷等。
此外,一种缺陷的形成往往不是单一的原因,而是多因子相互作用的结果,如木材开裂和翘曲,既有生理原因造成的缺陷,又有加工保管的不当造成的,生产中须视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7.1.3缺陷对木材及加工利用的影响
任何一种木材缺陷对木材产品等级都有一定的影响,如使木材失去完整性,增大不均匀性,减弱耐久性,减少使用年限,降低甚至失去原有强度,加工中影响木材的经济出材率,降低锯材质量,提高生产成本,但合理利用则可大大降低木材缺陷带来的负面影响,有时还可提高木材的利用和经济价值。
7.2木材的主要缺陷及其检量
7.2.1节子
7.2.1.1定义树干内部活枝条或枯死枝条的基部,在用材中称为节子,是树木生长的正常生理现象,但在木材利用上被认为是一种主要缺陷。
将由树木的活枝条形成的与周围木材紧密连生,质地坚硬,构造正常的节子称为活节,而由树木枯死枝条形成的与周围木材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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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或全部脱离,质地坚硬或松弛,在板材中有时脱落形成空洞的节子称为死节,这是检
验标准中最常用的分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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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2节子对木材及加工利用的影响节子是评定木材等级的主要因子,据统计70,90
的木材等级取决于节子,可见其对材质、加工及利用的影响之大。
节子对木材质量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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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主要取决于节子类型、尺寸、密集程度、分布位置和木材的用途,一般活节影响最小,死节次之,漏节影响最大。
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节子破坏了木材结构的均匀性及完整性,使木材某些强度如顺纹抗拉、抗弯强度降低,不利于木材的有效利用。
(2)节子影响锯材及单板的出材率及成品质量。
(3)活节与死的健全节给加工造成困难,如使木材纹理紊乱,增大刀具的切削阻力,制浆造纸时节子难熬煮,减慢纤维的分离过程,混脏木浆,影响纸张颜色等。
7.2.1.3节子木材的合理利用原木生产时,合理造材是关键,应注意看料下锯,把节子密集或节子尺寸最大部分加工成对节子不加限制的直接使用原木、造纸用材;制材时则应视节子大小、多少、密集程度将节子分散或集中在不同或同一块板材上,尽量降低节子缺陷的程度,提高木材等级。
另外,加工利用时可因势利导,如建筑工艺、家具生产与室内装潢等方面,可利用节子在不同切面上表现的花纹不同提高木材及其制品的经济价值。
7.2.1.4节子的检量节子的检量包括节子尺寸大小的检量和个数的查定。
(1)节子尺寸原木检验中检量与纵轴相平行的两条节周切线之间的距离,或节子断面的最小直径,用毫米表示。
锯材检验中节子尺寸可以规定计算起点,圆形节检量与锯材轴或材棱平行的2条节周切线之间的距离,条状节和掌状节检量节子横向的最大宽度(即垂直于节子纵向的最大宽度),节子尺寸可用毫米计或所量得的最大节子尺寸与所在材面检尺宽相比,以百分率计。
(2)节子个数可在规定范围内查定,或按节子最多1m中的个数统计。
锯材中掌状节应分别计算个数。
7.2.2变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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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1概念及成因凡木材的正常颜色发生改变均称为变色,分为化学变色和真菌变色两大类。
化学变色是指树木伐倒后,由于化学和生物化学的反应而使木材产生浅棕红色、褐色等不正常颜色,一般较均匀,且只限于木材表层。
由于真菌侵入而引起的变色称为真菌变色,其又细分为霉菌变色、变色菌变色和腐朽菌变色。
霉菌变色是指处于潮湿处的木材,其边材表面因霉菌的菌丝体和孢子体的侵染所形成的变色,随孢子和菌丝颜色以及所分泌的色素而异呈现蓝、绿、黑、紫、红等不同颜色,通常为分散的斑点状或密集的薄层状,只限于木材表面,干燥后易清除,有时在木材表面会残留污斑,但不改变木材的强度性质。
变色菌变色是指树木伐倒后,由于干燥迟缓或保管不妥,其边材在变色菌的作用下而形成,最常见的是青变,习惯上称为青皮。
另外,边材的色斑也有呈橙黄色、粉红或浅紫色、棕褐色等。
腐朽菌变色是指当木腐菌侵入木材初期所引起的木材变色,最常见的是红斑,有的呈浅红褐色、棕褐色或紫红色,有的呈浅淡黄白色和粉红褐色等。
7.2.2.2变色对材质的影响变色对木材的均匀性、完整性和力学性质均无影响,只是使木材颜色发生变化,有损于木材外观。
但腐朽菌变色还可能使抗冲击强度稍有降低,吸水性能略有增加,在不干燥或保管不善的情况下会演变成腐朽。
7.2.2.3变色的检量一般用材不加限制。
装饰材和特殊用材可检量变色面积(多处变色累加),按变色面积占所在材面面积的百分比计算。
7.2.3腐朽
7.2.3.1概念木材受木腐菌侵蚀后,不但颜色发生改变,而且其物理、力学性质也发生改变,最后木材结构变得松软、易碎,呈筛孔状或粉末状等形态,这种现象称为腐朽。
按腐朽类型和性质分为白腐和褐腐。
白腐菌的危害使木材显露出纤维状结构,外观多似蜂窝状或筛状,后期木材材质变得松软,容易剥落,故又称为筛孔状腐朽或腐蚀性腐朽。
褐腐是由于各种褐腐菌破坏木材纤维素所形成的,使木材颜色呈现红褐色或棕褐色,并且木材中间有纵横交错的块状裂隙,褐腐后期,木材易被捻成粉末,故又称为粉末状腐朽或破坏性腐朽。
二者异同点如表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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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2腐朽对材质的影响腐朽严重地影响木材的物理、力学性质,使木材重量减轻,吸水性增大,强度和硬度降低。
通常在褐腐后期,木材的强度基本丧失。
一般情况下,完全丧失强度的腐朽材,其使用价值也随之消失。
7.2.3.3腐朽木材的合理利用心材腐朽是一种常见缺陷,尤其是根部心材腐朽,尽量作锯切用原木使用。
树干心材腐朽的应将腐朽部分放在一节原木上,若腐朽蔓延较长,在提高原木等级的前提下,可灵活地造在两节或几节允许存在这种缺陷的原木上。
边材腐朽木材,其腐朽显露在外边,一般让过腐朽部分就可截住腐朽。
7.2.3.4腐朽的检量
(1)边材腐朽的检量通过腐朽部位按径向量得的边腐最大厚度与检尺径相比,以百分率计;也可用边腐面积占所在断面面积的百分比计算;或用毫米直接表示边腐的最大厚度。
(2)心材腐朽的检量以腐朽直径(如不规则,可取其平均直径或调整成圆形)与检尺径相比,或腐朽面积与检尺径断面面积相比,以百分率计;也可用毫米直接表示心腐直径的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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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4蛀孔
7.2.4.1概念及成因昆虫或海生钻孔动物蛀蚀木材形成的孔道叫蛀孔。
虫害在各种木材中都可能出现,主要对象是新采伐的木材、枯立木、病腐木和带皮原木,对立木也有侵害,因此,采伐后不应将木材留在林内过夏,夏季采伐的木材应随时运出林区,以防虫害。
最常见的虫害有小蠢虫、天牛、吉丁虫、白蚁和树蜂等,不同的害虫,给木材带来的危害是不同的,有的只危害树皮及边材表层,危害较小;有的虽然蛀入木质部,但其虫眼较浅,在使用过程中对木材不构成影响;但有的钻入木质部深处,使木材遭受很大破坏。
另外,菌害可能随着虫害而发生。
7.2.4.2蛀孔对材质的影响表面虫眼和虫沟通常可随板皮锯除,对木材利用基本没有影响;分散的小虫眼影响不大;深度自10mm以上的大虫眼和深而密集的小虫眼以及蜂窝状的孔洞,破坏了木材的完整性,并使木材强度和耐久性降低,是引起木材变色和腐朽的主要通道。
7.2.4.3虫害木材的合理利用木材极易受虫害,具有虫眼的木材多见于枯立木等,有时虫害引起木材内腐。
因此,对带有虫害缺陷的木材进行合理利用是十分必要的。
一般情况下,首先将带有虫害的木材作为对虫眼不加限制的原木使用;其次,视虫眼密集程度,可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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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节原木上,若能提高原木等级,也可分散在数根原木上,提高木材的使用价值和经济效益,达到材尽其用。
7.2.4.4蛀孔的检量
(1)虫眼的检量检量虫孔的最小直径和垂直深度,均以毫米计。
深度足10mm以上、最小直径自3mm以上(深度大虫眼)的虫眼,按检尺长范围内虫眼最多1m中的个数或全材长中的个数计算。
(2)蜂窝状孔洞的检量深度自10mm以上的蜂窝状孔洞,按是否允许存在或按腐朽计算,或规定样方尺寸(如l0cmX20cm),按样方内允许蛀孔密集程度计算。
7.2.5裂纹
7.2.5.1定义木材纤维与纤维之间分离所形成的裂隙,叫开裂或裂纹。
有的因立木生长时期受环境(包括气候因子)或生长应力等因素所形成,如径裂、轮裂、冻裂,也有的为木材干燥过程中形成,如干裂。
7.2.5.2裂纹对材质的影响裂纹,尤其是贯通裂纹破坏了木材的完整性,降低了木材的强度,影响木材的利用和装饰价值。
同时,木材在保管不善时,木腐菌易由裂缝侵人,引起木材的变色和腐朽。
7.2.5.3裂纹木材的合理利用带有裂纹的木材可以考虑作为直接使用原木,如坑木等。
若裂纹满足一、二等材要求时可尽量作长材使用,否则将裂纹集中在一根短原木上。
在不影响下节原木等级时,可将裂纹的长度适当分散在不同原木上,尽可能地缩小裂纹的影响,形成较短的裂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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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5.4裂纹的检量
(1)纵裂的检量检量整根纵裂长度与检尺长相比。
(2)轮裂的检量检量断面最大一处的轮裂。
其中,弧裂按裂圆的弦或拱高加以检量,环裂按裂圆的直径或半径加以检量,以厘米计或占检尺径的百分比计算。
(3)炸裂的检量按纵裂评等后,再予以降等处理。
7.2.6树干形状缺陷
树木在生长过程中受到环境条件的影响,使树干出现不正常或不规则的形状称为树干形状缺陷,这类缺陷主要有弯曲、尖削,大兜、凹兜和树瘤等。
7.2.6.1弯曲
(1)弯曲对材质的影响弯曲降低了木材的强度,影响木材的出材率。
尤其是多向弯曲,无论是对木材强度还是对木材出材率的影响,较单向弯曲都要大。
(2)弯曲木材的合理利用弯曲对木材的出材率有很大的影响,所以,对带有弯曲的木材进行合理利用,可以大大提高木材的经济价值。
生产中,常采用见弯取直,变大弯为小弯等方法降低弯曲对木材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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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6.2尖削
(1)尖削对材质的影响树干上下两端直径相差比较悬殊的现象称为尖削。
尖削降低木材的强度,影响木材的质量,减少木材出材率,从而增大了废材量。
(2)尖削木材的合理利用靠树根的木材一般比较粗大,而这种粗大对原木实际利用并无影响,但它往往被认为尖削缺陷来计算,降低了木材等级和实际的使用价值,这是很不合理的。
为了避免这种现象,规定距大头1m以上的部位对尖削进行计算。
尖削的原木,如果尖削度不太大时,一般可作直接使用原木材种。
7.2.6.3大兜大兜又称为圆兜或肥大根干,是指树干根基部分特别肥大,呈圆形或接近圆形的现象。
大兜降低木材的强度、出材率,影响木材的质量。
7.2.6.4凹兜凹兜也称凹凸根干或树腿,是指树干靠根基部分凸凹不平的现象,见图8—20。
此种木材缺陷使木材难于按要求加工利用,且增加废材量。
7.2.6.5树瘤树瘤是指因生理或病理原因,使树干局部膨大,呈不同形状和大小的鼓包。
因树瘤与木材乱纹常同时存在,不易加工。
7.2.6.6主要树干形状缺陷检量
(1)弯曲的检量检量最大弯曲拱高与内曲水平长相比,或与检尺径相比以百分率计。
(2)大兜的检量一般不加限制。
特种用材可检量干基断面或外接圆和离干基1米处断面(或外接圆)平均盘平均直径的差数,以厘米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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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树瘤的检量外表完好的一般不加限制。
但如有空洞或腐朽或引起树干内部腐朽时,则按死节或漏节计算。
7.2.7木材构造缺陷
凡是树干由于不正常构造所形成的各种缺陷,称为木材构造缺陷,主要包括扭转纹、应压木、应拉木、髓心、双心、树脂囊、伪心材、内含边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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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7.1扭转纹木材中纤维排列与纵轴方向不一致所出现的倾斜纹理称为斜纹。
在圆材中斜纹呈螺旋状扭转,称为扭转纹。
原木中的扭转纹,通常是树干外面的倾斜度要比内部的大。
扭转纹对成材有许多不利的影响,降低了木材的强度,对顺纹抗拉、抗弯、抗冲击等强度的影响较大。
对带有扭转纹木材的使用,尽可能作直接使用原木材种或允许此种缺陷限度内的原木。
为了减轻扭转纹对木材等级的影响,应在扭转纹正常部位或扭转程度较小的部位下锯,以提高锯切用原木的经济价值,使扭转纹木材得到合理利用。
7.2.7.2斜纹木材纤维走向偏离锯材的纵轴线,形成倾斜纹理。
7.2.7.3乱纹木材纤维呈交错、波状或杂乱排列。
7.2.7.4涡纹年轮因节子或夹皮的影响形成局部弯曲呈旋涡状纹理。
7.2.7.5应压木也称偏宽年轮,是指针叶树在倾斜或弯曲的树干和枝条下方,在受压部位的断面上,一部分年轮和晚材特别宽的现象。
具有应压木缺陷的木材密度、硬度、顺纹抗压和抗弯强度都比正常木材大,特别是纵向干缩显著增大,因而翘曲和开裂严重,但吸水性降低,抗拉和冲击韧性强度比正常木小,并损害木材外观。
7.2.7.6应拉木阔叶树在倾斜或弯曲树干和枝条的上方受拉部位的断面上,一部分年轮明显偏宽的现象,称为应拉木。
应拉木材色较浅或浅淡,髓心偏向一边或偏离不大。
应拉木提高了木材顺纹抗拉和冲击韧性强度,但降低顺纹抗压和抗弯强度,并增大各方向的干缩,尤其是顺纹干缩,致使木材多翘曲和开裂,给加工带来困难,形成毛茸和毛刺的粗糙材面。
7.2.7.7髓心髓和第一年生的初生木质部构成髓心,髓心是由脆弱的薄壁细胞组织所构成,大多数为圆形或椭圆形,但也有其他形状的,如星形等,髓心大小不一,颜色通常为褐色或较周围材色浅。
靠近髓心部位的木材,其强度较低,且在干燥时易开裂,髓心是木材的正常构造,一般不作检量。
锯材材面上髓心周围木质部已剥离,呈现凹陷沟条时可按裂纹计算。
7.2.7.8双心(包括三心)在木材同一断面上同时存在两个年轮系统、两个髓心,并且外围环绕着共同年轮的现象,称为双心。
双心材多出现在双桠材分桠处,增加了木材构造的不均匀性和加工的困难性。
双心一般不加以限制,不作检量。
7.2.7.9树脂囊又称油眼,是指在针叶树种年轮中间充满树脂的条状槽沟。
在圆材横断面上表现为充满树脂的弧形裂隙,在径切面上表现为短小的缝隙,在弦切面上表现为充满树脂的椭圆形浅沟槽。
系形成层的正常活动受到破坏(如树木在生长时被风吹摇晃产生的应力)而形成,影响木制产品表面的油漆和美观,并使木材难以胶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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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7.10伪心材有些阔叶树,心、边材区别不明显,其心材部分颜色变深,且不均匀,形状也很不规则,这部分木材称为伪心材。
在横断面上的形状有圆形、星状,铲状或椭圆形等,其颜色呈暗褐色或红褐色,有时伴有紫色或深绿色。
伪心材与边材之间也常由深色或彩色的界线所分开,在纵切面上呈现出带状。
伪心材降低木材顺纹抗拉强度并增加脆性,损害木材的外观,而且渗透性不良,但与边材相比,具有较高的耐腐性能。
7.2.7.11内含边材有些阔叶树在心材部分接连有几圈年轮,其颜色和性质与边材相似者,称为内含边材。
在横切面上呈单环状或不同宽度的几个环带状,颜色较周围木材浅,在纵切面呈相同颜色的条状。
内含边材的力学性质与心材基本相同,但对液体的渗透性较高,耐腐性能较差。
7.2.7.12主要木材构造缺陷的检量
(1)扭转纹的检量在小头材长lm范围内或除大头1m以外的任意材长lm范围内检量扭转纹起点至终点的倾斜高度(在小头断面上表现为弦长)或弧长,与检尺径或圆周长相比,以百分率计。
(2)斜纹的检量任意材长范围内,检量其倾斜高度与相应的水平长度相比,以百分率计。
(3)应力木的检量一般不加限制。
特种用材或高级用材可检量缺陷部位的宽度、长度或面积。
或检量断面几何中心与髓心间的直线距离,与断面长径或平均径或检尺径相比,以百分率计。
(4)伪心材的检量一般不加限制。
特种用材可检量伪心材的直径,以厘米计或与检尺径相比,以百分率计。
7.2.8伤疤
伤疤也称损伤,是指受机械、火烧、鸟害和兽害等所形成的伤痕,主要包括机械损伤、烧伤、鸟害和兽害、夹皮、偏枯、树包、风折木和树脂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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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8.1机械损伤机械损伤是指在采脂或采伐、造材、运输等过程中,木材因各种工具或机械所造成的损伤。
机械损伤破坏木材完整性,增加废材量,增加木腐菌感染机会,损害木材外观,如锯口偏斜减少圆材的实际长度,使木材难于按要求加工使用。
7.2.8.2烧伤、鸟害和兽害烧伤是指木材表层因火烧焦所造成的损伤。
鸟害和兽害是指立木因鸟类啄食或兽类啮啃或抓擦所造成的损伤。
三者对材质的影响与机械损伤相似。
7.2.8.3夹皮树木受伤后继续生长,树皮将受伤部分全部或局部包人树干中所形成的,有时伴有树脂漏或腐朽。
夹皮对材质的影响随着夹皮的类型、尺寸、数量、分布位置等不同而不同,破坏木材的完整性,并使靠近夹皮处的年轮弯曲。
另外,夹皮在锯材中常引起木材组织分离,形成裂隙。
7.2.8.4偏枯树木在生长过程中,因树干局部受伤,引起表层木质枯死裸露的现象称为偏枯,常常伴有树脂漏、变色或腐朽。
偏枯破坏木材的形状和完整性,并引起年轮局部弯曲,影响木材质量。
因偏枯常伴有腐朽,对木材质量影响较大,对位于树干根部偏枯引起的腐朽,可根据腐朽程度截掉或量短材;位于树干中部的偏枯,尽可能将缺陷集中在一根原木上使用;未腐朽的偏枯可集中在一根原木上,以便提高其他部分木材的使用价值。
7.2.8.5树包树木在生长过程中,由于枝条折断或树干局部受伤,使木材组织不正常增长,形成一定的包状物,称为树包。
树包形状一般为圆形或椭圆形,包顶扁平或尖顶形,封闭或未封闭,内部主要是腐朽节或死节。
树包改变了圆材的形状,破坏了木材结构均匀性,降低木材质量,增加机械加工难度。
针叶树材常常伴有严重的流脂现象,对木材质量又很大影响。
7.2.8.6风折木树木在生长过程中受强风等气候因素的影响,使某部分树木纤维折断,其后,继续生长而愈合形成风析木。
因在外观上看以竹节,又称为竹节木。
因纤维局部折断,风折木对木材强度和利用都有较大影响。
7.2.8.7树脂漏又称明子,是指针叶树木受伤后,树脂大量聚集并透人其周围的木质部分而形成的。
因此,树脂漏在原木中大多数在伤疤附近出现,材色较周围正常材深得多,在薄材中呈透明状。
部分树脂漏的树脂含量多,从而降低木材的渗透性能,增加木材的容重,影响木材的胀缩,尺寸较小的对材质的影响不大。
树脂漏材可以作为干馏的原料,制取松焦油和松节油,或用萃取法提取松香和松节油等。
7.2.8.8主要损伤的检量
(1)机械损伤的检量按径向检量其损伤深度,或宽度和长度,或损伤面积,以厘米计或以相应百分比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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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夹皮的检量内夹皮一般不加限制。
外夹皮可规定深度的计算起点,并检量夹皮全长,以厘米计,或与检尺长相比以百分率计。
(3)偏枯的检量检量其径向深度,与检尺径相比以百分率计。
或检量偏枯的宽度和长度,与相应尺寸相比,以百分率计。
(4)树包的检量一般表面完好的不加限制。
如呈现空洞或腐朽或引起树干内部腐朽者,按死节或漏节计算。
(5)风折木的检量按是否允许存在或查定个数,按允许个数计算。
7.2.9加工缺陷
在锯解加工过程中所造成的木材表面损伤称为木材加工缺陷,其中在整边锯材上残留的原木表面部称为缺棱,根据未着锯的部位不同又细分为钝棱和锐棱;因锯割不当造成的材面不平整或偏斜现则称为锯口缺陷。
7.2.9.1加工缺陷对材质的影响缺棱减少材面的实际尺寸,木材难于按要求使用,改锯将增加废材量,降低木材的有效利用率;锯口缺陷使锯材的形状和尺寸不规整,锯材厚薄、宽窄不均匀或材面粗糙,以致影响木材的使用,加工困难,利用率下降。
7.2.9.2加工缺陷的检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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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缺棱的检量只检量钝棱,锐棱不许有。
钝棱的检量是以宽材面上最严重的缺角尺寸与检尺宽相比,以百分率表示。
(2)锯口缺陷的检量在锯材尺寸公差范围内允许,否则改锯或让尺。
7.2.10变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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锯材在干燥、保管过程中所产生的形状改变称为变形。
变形分为翘曲、扭曲和菱形变形三种。
7.2.10.1翘曲指锯材在锯割、干燥和保管过程中所产生的弯曲现象。
按弯曲方向的不同,可分为顺弯、横弯和翘弯。
顺弯是指材面沿材长方向成弓形的弯曲。
横弯是指在与材面平行的平面上,材边沿材长方向成横向弯曲。
翘弯是指锯材沿材宽方向成为瓦形的弯曲。
7.2.10.2扭曲指沿材长方向呈螺旋状的弯曲,成材面的一角向对角方向翘起,即四角不在一个平面上。
7.2.10.3菱形变形指新锯方材横断面为方形,干燥后变为菱形。
7.2.10.4变形对材质的影响变形改变了木材的形状,降低了锯材质量,难于按要求使用或加工。
7.2.10.5变形的检量
(1)翘曲的检量:
检量其最大弯曲拱高,以厘米计(量至毫米)或与内曲水平长度相比,以百分率表示。
(2)扭曲的检量:
检量材角偏离平面的最大高度,以厘米计(量至毫米),或与检尺长相比,以百分率表示。
(3)菱形变形的检量:
检量边角的偏移量占(精确至毫米),在尺寸公差限度内允许,否则改锯或让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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