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固乡创业园道路建设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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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固乡创业园道路建设项目
僧固乡创业园道路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延交财招标采购[2015]093
项目名称:
僧固乡创业园道路建设项目
招标人:
延津县僧固乡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XX
二0一五年七月
目录
1、请各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以减少不必要的投标失误。
2、投标人如认为本招标文件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条款而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以书面形式在投标开始时间十天前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否则,将视为对本招标文件要求无任何异议,并不得因此在招标后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任何异议。
第一章招标公告
僧固乡创业园道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僧固乡创业园道路建设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并具备招标条件。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XX受延津县僧固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相应施工能力的施工单位进行投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项目的规模:
创业园道路(宽6.5米,长500米,含道路土方、路基、路面、路边石,具体内容参照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工程建设地点:
延津县创业园区内
2.3工期要求:
6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按照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X验收)
2.5招标X围:
僧固乡创业园道路
2.6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财政资金、已落实
2.7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3年1月1日以后社保、医保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为员工提供有社保、医保人员名册证明。
(或者提供项目组成员为本企业员工的资料)。
3.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6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须出具承诺书)。
3.7投标单位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检查查询结果证明。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
3.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27日至2015年7月3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30时至11:
30时,下午15:
00时至17:
30时(时间),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XX原件(留存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被委托人XX复印件各贰份)到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报名室(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报名,通过报名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800元/单位(含图纸和清单),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8月18日上午9:
30整,地点为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开标室(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XX省政府采购网》、《XX招标采购综合网》、《中XX购与招标网》、《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延津县僧固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
袁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XX
联系人:
李先生 电 话:
0
8、监督部门
延津县检察院 0 延津县发改委 0
延津县财政局 0
2015年7月27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
延津县僧固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
袁先生
联系:
1.1.3
项目名称
僧固乡创业园道路建设项目
1.1.4
建设地点
延津县创业园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项目规模
创业园内道路(宽6.5米,长500米,含道路土方、路基、路面、路边石,具体内容参照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X围及标段划分
施工图设计X围内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以内容。
标段划分:
共一个施工标段
1.3.2
工期
60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合格(按照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X验收)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要求。
注: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书面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
1.10.3
投标人书面澄清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2.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澄清、修改与补充等书面通知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24小时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24小时
3.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3.3.1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投标截止之日起)
3.3.3
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8月18日上午9:
30整(时间)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押金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伍仟元整/单位(5000元/单位)
投标押金:
人民币伍万元整/单位(50000元/单位)
投标保证金及押金缴纳的形式:
电汇或转账
缴纳账户:
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6-0570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延津县支行
截止日期:
2015年8月18日上午9:
30整(以到账时间为准)
注意:
采用电汇或转账形式的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或转账。
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成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未中标单位的投标押金和投标保证金同时退还。
中标单位的投标押金在签订合同后的两个月内退还。
3.5.2
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三年,2012年~2014年
3.5.3
完成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三年,2012年至今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本招标文件中明确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的地方内容均应全XX签署,不得用签名章代替,明确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加盖单位公章,不得用其它印章代替。
3.7.4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
投标文件一式五份,一正四副,电子文档(U盘)壹份,另外封存。
投标文件正、副本应分册装订胶粘成册,并在封面表明“正本”和“副本”标识。
注:
投标文件全套应采用胶装或线装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投标文件不提倡豪华精装。
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并逐页标注连续页码
4.1.2
封套上应写明内容
项目名称:
僧固乡创业园道路建设项目
投标人名称、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在2015年8月18日上午9:
30时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开标室(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2015年8月18日上午9:
30时整(时间)
开标地点:
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开标室(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5.2
开标程序
(1)密封情况检查:
由监督人员、投标单位代表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2)开标顺序:
按递交投标文件的逆顺序进行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组成
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经济技术方面专家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名。
7.3.1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
中标价5%
缴款方式:
现金支付、电汇或转账
收款单位:
延津县僧固乡人民政府
中标人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以转账形式递交至招标人。
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时必须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本人亲自到场
8
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40%,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内为保修期,项目保修期结束后10日内支付合同价款剩余的30%,两年后剩余的30%。
9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控制招标工程造价的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依据同投标报价的编制依据,超出拦标价的投标文件不再进行评审。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总价为:
30万元。
投标人对招标控制价有异议的,应在开标前7日内提出,招标人将及时进行核实。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收费标准按国家规定的基准费率,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交纳中标服务费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7日内,将合同送至采购办备案。
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现行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XX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X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X围: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项目经理资格: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的工程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XX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XX,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
必要时专业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XX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组织踏勘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责任。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11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1.12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X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工程量清单;
(7)投标文件格式;
(8)图纸;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解答、澄清、修改补充等书面材料,同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但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XX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XX明的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证明(银行基本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投标押金证明;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5)施工组织设计;
(6)项目管理机构;
(7)资格审查资料;
(8)支付农民工工资承诺函、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承诺函;
(9)投标单位企业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检查查询结果证明
(10)其他材料(投标单位企业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检查查询结果证明)。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
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3工程量清单须加章投标人本单位注册造价师或造价员印章,造价师或造价员专业应符合招标要求。
3.2.4投标报价编制依据主要有:
(1)现有的设计施工图纸;
(2)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工程X围、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纪要及可能发出的补充说明;
(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X》(GB50500-2008);
(4)主要材料价格参照工程所在地最新公布的基准价,基准价中没有的材料按前三个月公布的基准价执行;
(5)省市有关工程造价方面的法规、文件以及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X;
3.2.5投标报价说明
3.2.5.1本工程实行计价表报价方式,投标人编制报价时,应按招标人提供的清单中的数量列入,套用相应计价表中相应子目,投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企业定额作合理的调整。
3.2.5.2投标人应掌握施工场地已建成的地下管线规划建设状况,制定保护措施,施工时,如有损坏按实赔偿。
其保护措施费自行考虑,列入投标报价内,竣工结算时不予调整。
3.2.5.3招标人对不可预见的群众阻工等因素造成的误工、或因交通延误工期造成的误工等损失不予补偿,请投标单位将此凤险自行考虑列入投标报价中。
3.2.5.4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中数量不得调整,单价由投标人自行报价,投标人所报的各项费用金额应是全部完成该项目并达到合格标准的所有费用,各投标人应在详细考察施工现场后,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投标价格。
投标人报价时应根据设计图纸、现场踏勘情况及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承包X围、内容和要求,结合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综合考虑并报价。
投标人应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条款、图纸、变更签证。
图纸设计做法不清楚需完善的内容,投标单位应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明确提出,由发包方明确做法并计入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投标单位的报价中已按照相关施工规X完善、计入了投标报价中,在施工过程中发包方关于设计图纸中明确做法的说明及要求,不再计入工程变更。
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以及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失误招标人概不负责。
在施工期间,承包单位不得以各单项工程量和措施项目为借口要求调整价格或不完成。
投标单位投标时各子目的报价将被业主视为在充分考察了施工现场后,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报出的能合格地完成各项目施工的投标价格。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他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转账(电汇)单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应附保证金缴纳凭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以转账方式退还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应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退还保证金收据原件;保证金收据应加盖单位财务章。
收据格式如下:
今收到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付退××项目保证金金额××元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投标文件的承诺提交履约担保的。
(3)由于投标人未能参加开标会议或不参加开标会议未提前通知招标代理机构的,致使招标人的招标工作失败或对招标工作产生极其不利的影响。
(4)投标人的恶意串谋、欺诈、威胁、贿赂等致使招标人的招标工作失败或对招标工作产生极其不利的影响。
3.5投标人基本情况和XX明资料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每X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每X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今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可予以考虑。
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X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
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编制目录,胶装成册,不得活页装订。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在一个包封里,电子版另外密封,并在包封上都要加贴封条,用企业印章加盖骑封章,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4.1.2投标文件封面上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予拒收。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投标人必须在本须知前附表列明的时间期限内由专人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并签到,招标人不接受邮寄等其他递交方式。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5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如果决定延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至少应在原定的投标截止期前3天,将此决定通知所有投标人。
再次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期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并签到。
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时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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