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01工作面掘进防突设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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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01工作面掘进防突设计
11601运输巷掘进工作面防突设计
一、工作面概况
1.根据我矿采掘布置方案,经公司、矿集体研究,决定进行1601运输巷掘进。
该工作面自1601运输石门绕道以84°方位角沿煤层底板水平掘进揭M16煤层再以354°方位角沿煤层走向掘进至井田可采边界。
预计总工程量400m。
2、工作面采用局部风机进行通风。
局部风机采用“三专两闭锁”,该工作面回风经11601石门进入回风斜井。
3、巷道掘进采用放炮落煤、耙耙岩机装罐车运输,锚网喷支护的掘进工艺。
4、11601工作面在M16煤层布置,其上的M13煤层、M14煤层、15煤层已经采空,而M16距M15煤层只有24m,11601运输巷石门揭煤时测定测定Δh2<200Pa,K1<0.5mL/g.min1/2和S<6Kg/m,,一采区K16煤层在卸压保护范围内,因此在开采K16煤层时,必须在采取局部防突措施的前提下才允许进行开采,为了保证11601运输巷掘进的施工安全,特制定11601运输巷掘进工作面防突设计。
二、支护形式及规格
支护材料选用2.0m长的螺纹钢筋锚杆、钢筋网喷砼联合进行支护。
3、地质构造及煤层赋存特征
构造
矿区位于比德向斜的西南翼北段的比德井田西端,以单斜构造为主。
地层走向北西向,倾向50-85°,倾角在10-20°之间。
断裂构造不发育,仅局部具挠曲现象。
因此,矿区构造复杂程度为简单。
矿区内暂未发现陷落柱和侵蚀带。
煤层及煤质
1、煤层
(1)含煤性
含煤岩系为龙潭组,厚度326-349m,平均厚342m,其中本矿区内可采煤层6层。
可采煤层K13、K14、K15、K16、K17分布于龙潭组第二段中,K29煤层分布于龙潭组第三段中,K29煤层以下含多层不可采煤层及煤线。
矿区可采煤层有K13、K14、K15、K16、K17、K29,含煤平均厚度为10.81m,含煤系数为3.16%。
(2)可采煤层
K13煤层:
为煤矿区最上一层可采煤层,大部分为粉煤,强度低,煤层平均厚度1.55m,含夹矸0~1层,结构较简单,大部可采,属较稳定煤层。
顶板:
直接顶板为砂质泥岩或细砂岩,强度较低,厚度0.3~5.60m,一般厚度5.60m。
间接顶板为粉砂岩,粉砂岩为钙、泥质胶结,较坚硬,局部地段裂隙较发育,不稳定。
厚度2.50~11.50m,一般厚度7.50m。
底板:
直接底板为泥岩,强度低,水稳性差。
厚度0.50~3.30m,一般厚度0.80m。
间接底板为细砂岩、煤层,细砂岩为泥质胶结,易风化破碎。
K14煤层:
煤层平均厚度1.82m,全区可采。
含夹矸0~2层,一般0~1层,结构简单,较稳定,属全区可采煤层。
顶板:
直接顶板为含线理状及透镜煤砂质泥岩,强度较低,易风化破碎,厚度一般3.00~6.00m,岩性及厚度较稳定。
底板:
直接底板为0.60m左右粘土岩,软弱,易风化。
间接底板为粉砂岩、粉砂质泥岩及煤层。
裂隙较发育,强度小,水稳性差。
K15煤层:
煤层平均厚度2.42m,含夹矸一般0~1层,结构较简单,大部可采,属较稳定煤层。
顶板:
直接顶板为0.30m左右泥岩,强度低。
间接顶板为石灰岩,坚硬。
有时变成砂岩类,局部地段裂隙发育,不很稳定,厚度12m左右。
底板:
直接底板为0.70m左右粘土岩,强度较低,水稳性差,易风化破碎。
K16煤层:
煤层平均厚度1.97m,含夹矸1~4层,一般1~3层,结构较复杂,全区可采,属较稳定煤层。
顶板:
直接顶板为黑灰色泥岩,有时含量硅质,厚度0.50m左右,强度较低,水稳性差。
间接顶板为含泥质或钙质粉砂岩夹菱铁岩条带,厚度8m左右,稳定性中等,抗压强度一般。
底板:
直接底板为深灰色泥岩,强度较低,厚度0.20~0.80m,一般0.50m左右,含大量炭化植物根部化石。
间接底板为砂岩、泥岩或煤层。
砂岩为钙、泥质胶结,抗压强度一般,易风化破碎。
K17煤层:
煤层平均厚度1.42m,全区可采。
含夹矸0~1层,结构简单,较稳定,属全区可采煤层。
顶板:
直接顶板为含线理状及透镜煤砂质泥岩,强度较低,易风化破碎,厚度一般2.00~6.00m,岩性及厚度较稳定。
底板:
直接底板为0.80m左右粘土岩,软弱,易风化。
间接底板为粉砂岩、粉砂质泥岩及煤层。
裂隙较发育,强度小,水稳性差。
K29煤层:
煤层平均厚度1.32m,含夹矸0~2层,结构较简单,全区可采,属较稳定煤层。
顶板:
直接顶板为细砂岩,强度高,水稳性差。
底板:
直接底板为深灰色泥岩,强度较低,厚度0.20~0.50m,一般。
间接底板为粉砂岩。
粉砂岩为钙质胶结,抗压强度中等。
综上所述,煤矿区K13、K14、K15、K16、K17、K29煤层结构总体以较简单为主,煤层稳定类型均为较稳定型煤层。
表2-1-1煤层特征表
煤层
编号
煤层倾角(°)
煤层平均厚度(m)
煤层平均间距(m)
煤层结构
煤层
稳定性
顶底板岩性
顶板
底板
K13
13
1.55
12
含夹矸0~1层
较稳定
泥岩或细砂岩
泥岩
K14
1.82
一般0~1层
较稳定
泥岩
粘土岩
17
K15
2.42
一般0~1层
较稳定
泥岩
粘土岩
24
K16
1.97
一般1~3层
较稳定
粉砂岩
粘土岩
22
K17
1.42
夹矸0~1层
较稳定
泥岩
粘土岩
140
K29
1.32
含夹矸0~2层
较稳定
泥岩
粘土岩
(3)煤层露头及风氧化带
在矿区范围内的煤层露头大部分均被浮土及植被覆盖,局部地方可见露头厚度基本稳定。
煤层的风氧化带一般沿煤层露头线以下斜深50m。
四、11601运输巷防突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面概况
1、11601运输巷是为解决11601回采工作面运煤、进风和人员通行的巷道,全长设计400m,巷道布置在K16煤层中,从回风斜井的联络巷的回风石门揭煤处沿煤层走向掘进平巷,巷道方位角沿煤层走向约为354°,开门点巷标高为+1710.00m,坡度3‰跟煤层走向掘进。
11601运输巷上部为K15煤层保护煤柱;下部的17煤层尚未开采,;南面为运输上山保护煤柱;北面为11601回采工作面边界保护煤柱。
巷道标高为+1710.00m,对应地面最高标高为+1858m,地表为缓斜坡山林。
K16煤层尚未做煤与瓦斯突出鉴定,在掘进时必须按照突出工作面进行管理。
(二)11601掘进工作面防突方案
11601掘进工作面在K16煤层、K15煤层采空区保护范围内,11601掘进工作面采用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坚持了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防突原则。
1.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有关规定,每循环作业前,先对工作面进行预测,若预测为无突出危险性工作面时可不采取防治突出措施,掘进时必须采用安全防护措施,此时必须保留2m的预测超前距,以确保预测人员安全。
2.如预测结果为有突出危险工作面,首先采用预抽煤层瓦斯、超前钻孔瓦斯排放措施,必须进行措施效果检验有效后,在留有5m措施超前距的条件下进入安全防护措施施工阶段。
若措施无效,必须采取补救防治突出措施,再次经措施效果检验有效后进入安全防护施工阶段。
突出危险工作面再次进行预测时,只有连续2次预测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时,此工作面方可认定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
3.每掘进一个循环,工作面前方都必须留不少于5m的措施孔超前距,2m的检验超前距。
1)11601工作面掘进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预测
根据突出危险区域划分结果,属突出危险区。
在工作面掘进过程中严格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区进行管理,必须在掘进作业前实施煤与瓦斯突出危险预测。
1.突出危险预测方法采用钻屑解吸指标法进行,即采用钻屑解吸指标Δh2、K1和钻屑量指标S,进行预测时应选择在工作面断面内煤质相对较软的软分层中布置3个直径为42mm、深度为8m-10m的预测钻孔,无较软分层,钻孔布置在工作面的中央。
预测钻孔采用MZ—1.2型煤电钻和配套螺旋钻杆进行。
2.预测钻孔位置,1个孔位于工作面中部平行于巷道掘进方向,另2个孔布置在巷道两帮,开孔距巷帮0.5m,终孔位置控制在巷道轮廓线外2-4m,与巷道夹角为18.4°(见图二)。
3.施工钻孔时每打1m测定一次钻屑量指标S,每隔2m、4m、6m、8m深度处采集钻屑,测定钻屑解吸指标Δh2和k1值,突出预测指标测定仪表采用MD—2型钻屑瓦斯解吸仪和弹簧秤进行。
4.当测定的预测指标经两次以上测定,Δh2<200Pa,K1<0.5mL/g.min1/2和S<6Kg/m,工作面即确定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留2m预测超前距,采用远距离放炮安全防护措施进行掘进作业。
5.当预测指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Δh2≥200Pa、K1≥0.5mL/g·min1/2、S≥6Kg/m工作面确定为有突出危险工作面。
6.掘进工作面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工作面即确定为有突出危险工作面。
(1)工作面处于断层、褶曲等地质构造破坏带。
(2)工作面煤层赋存条件发生急剧变化。
(3)在进行突出预测过程中,预测钻孔出现喷孔、夹钻、顶钻等动力现象。
(4)工作面出现响煤炮、煤壁掉碴、片帮、瓦斯忽大忽小等瓦斯动力现象。
(5)工作面出现底鼓、支架来压、压力增大、煤体有明显的松动等。
7.防突员必须认真如实填写突出预测和效果检验报告单,并报矿总工程师审批。
8.巷道掘进过程中,应加强地质资料收集工作及时根据工作面地质瓦斯赋存条件变化,随时进行突出预测。
掘进工作面预测钻孔图
钻屑指标法预测煤巷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的参考临界值
钻屑瓦斯解吸指标Δh2
Pa
钻屑瓦斯解吸指标K1
(mL/g•
)
钻屑量S
(kg/m)
(L/m)
200
0.5
6
5.4
如果实测得到的S、K1或△h2的所有测定值均小于临界值,并且未发现其他异常情况,则该工作面预测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否则,为突出危险工作面。
2)、11601工作面掘进局部防突措施
11601掘进工作面局部防突措施采取边抽边掘局部防突措施,采用超前排放钻孔和前探支架作为补充防突措施。
煤层掘进时,经效果检验无突出危险时,可不采取措施,当未消除突出危险时,在煤巷掘进中布置钻场进行抽放。
①钻场布置
在煤巷掘进工作面巷道两帮施工钻场,其优点是不影响掘进速度,且抽放效果较好,缺点是需掘钻场,增加工程量。
钻场尺寸为;长2m、宽3m、高2m。
结合矿井实际情况,每组钻场在煤巷两侧交替布置,同侧相邻两个钻场之间的距离为40m,控制范围为巷道轮廓线外15m,钻孔必须超前于掘进工作面20m。
煤巷掘进抽放钻场和钻孔布置见图。
煤巷掘进工作面抽放钻场和钻孔布置图
②钻孔布置
每个钻场内,沿走向布置3-4个抽放钻孔,即在左、右钻场各布置3-4个,钻孔编号为1#~8#,孔深分别为1#(61.8m)与巷道中心线的夹角为14.036°2#(61.2m)与巷道中心线的夹角为11.309°、3#(60.7m)与巷道中心线的夹角为8.531°、4#(60.3m)与巷道中心线的夹角为5.711°,5#~8#钻孔深与1#~4#钻孔相同,其中,右边钻场为5#~8#钻孔,终孔位置在工作面前方煤层中部,距巷道掘进中心线的距离分别为6m、9m、12m、15m,开孔位置距巷道中心线距离为3.4m;右边钻场为5#~8#钻孔,终孔位置、开孔位置同左边钻场的要求一样。
该钻孔布置参数在矿井抽放过程中对抽放量、抽放浓度、防突效果等考察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钻孔直接选用75mm-120mm、软分层选用42mm的钻孔。
在11601工作面运输巷掘进10m后,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有关规定,测定钻孔有效排放半径,并根据测定结果,重新修改超前钻孔设计,当工作面出现地质、煤层条件等变化时也必须重新修改超前钻孔设计。
在煤巷掘进中可能经过地质变化带、可能出现揭煤,在揭煤时必须采取石门揭煤预抽在石门和揭煤工作面采用预抽瓦斯、排放钻孔防突措施时,钻孔直径一般为75~120mm。
石门揭煤工作面钻孔的控制范围是:
石门的两侧和上部轮廓线外至少5m,下部至少3m。
钻孔的孔底间距确定为3m。
揭煤工作面施工的钻孔应当尽可能穿透煤层全厚。
当不能一次打穿煤层全厚时,可分段施工,但第一次实施的钻孔穿煤长度不得小于15m,且进入煤层掘进时,必须至少留有5m的超前距离(掘进到煤层顶或底板时不在此限)。
控制突出煤层的前探钻孔布置示意图
1、2—控制煤层层位钻孔;3、4—测定煤层瓦斯压力钻孔;5—突出危险煤层
石门揭煤工作面排放钻孔布置见下图。
石门揭煤工作面排放钻孔布置图
P—测压钻孔;1~28—排放钻孔
3)、措施效果检验方法
1.每次执行完超前钻孔后,即进行措施效果检验,检验测定仪器同突出预测。
2.措施效果检验方法同突出预测,测定指标为Δh2、k1、S。
3.措施效果检验钻孔孔数3个,孔深8-10m,钻孔布置与突出预测孔布置相同,但检验钻孔应布置在上下左右措施孔之间,且距措施孔孔间距不小于300mm。
4.措施效果检验指标突出危险临界值为Δh2≥200Pa、K1≥0.5mL/g·min1/2、S≥6Kg/m。
当所有测定指标小于突出危险临界值时,措施效果检验为措施有效,工作面检验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当检验指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Δh2≥200Pa,K1≥0.5mL/g.min1/2、S≥6Kg/m。
即检验措施无效,工作面仍然为突出危险工作面,继续采取防突措施。
5.经措施效果检验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后,在安全防护措施下必须同时满足留有2m检验孔超前距和5m措施孔超前距。
4)、安全防护措施
1.井下设置避难所的要求
(1)采区避难所。
避难所的位置设置在11601工作面反向风门以外。
避难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避难所设置向外开启的隔离门,隔离门设置标准按照反向风门标准安设。
室内净高不得低于2m,深度满足扩散通风的要求,长度和宽度应根据可能同时避难的人数确定,但至少能满足15人避难,且每人使用面积不得少于0.5m2。
避难所内支护保持良好,并设有与矿(井)调度室直通的电话;
2)避难所内放置足量的饮用水、安设供给空气的设施,每人供风量不得少于0.3m3/min。
如果用压缩空气供风时,设有减压装置和带有阀门控制的呼吸嘴;
3)避难所内应根据设计的最多避难人数配备足够数量的隔离式自救器。
(2)避难所设计
A采区避难所
要求:
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设置向外开启的隔离门,隔离门设置标准按照反向风门标准安设;至少能满足15人避难,且每人使用面积不得少于0.5m2。
装备:
设有与矿(井)调度室直通的电话;接入水管及压风管,设备压风自救袋18个,设有减压装置和带有阀门控制的呼吸嘴;配备18台隔离式自救器。
服务范围:
一采区。
层位位置:
回风斜井车场。
支护形式:
锚网喷。
通风方式:
扩散通风(小于6m)。
B工作面避难所
要求:
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设置向外开启的隔离门,隔离门设置标准按照反向风门标准安设;至少能满足15人避难,且每人使用面积不得少于0.5m2。
装备:
设有与矿(井)调度室直通的电话;接入水管及压风管,设备压风自救袋18个,设有减压装置和带有阀门控制的呼吸嘴;配备18台隔离式自救器。
服务范围:
采掘面。
层位位置:
长度超过500米的采面运输、回风顺槽以及掘进巷道内。
支护形式:
锚网喷。
通风方式:
扩散通风(小于6m)。
2.炮掘工作面档栏设置要求
为降低放炮诱发突出的强度,可根据情况在炮掘工作面安设挡栏。
挡栏可以用金属、矸石或木垛等构成。
金属挡栏一般是由槽钢排列成的方格框架,框架中槽钢的间隔为0.4m,槽钢彼此用卡环固定,使用时在迎工作面的框架上再铺上金属网,然后用木支柱将框架撑成45°的斜面。
一组挡拦通常由两架组成,间距为6~8m。
可根据预计的突出强度在设计中确定挡栏距工作面的距离。
3.压风自救系统的要求
(1)突出煤层的采掘工作面应设置工作面避难所或压风自救系统。
应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其中之一或混合设置,但掘进距离超过500m的巷道内必须设置工作面避难所。
工作面避难所应当设在采掘工作面附近和爆破工操纵放炮的地点。
根据具体条件确定避难所的数量及其距采掘工作面的距离。
工作面避难所应当能够满足工作面最多作业人数时的避难要求,其他要求与采区避难所相同。
(2)压风自救系统应当达到下列要求:
1)压风自救装置安装在掘进工作面巷道和回采工作面巷道内的压缩空气管道上;
2)在以下每个地点都应至少设置一组压风自救装置:
距采掘工作面25~40m的巷道内、放炮地点、撤离人员与警戒人员所在的位置以及回风道有人作业处等。
在长距离的掘进巷道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设置;
3)每组压风自救装置应可供5~8个人使用,平均每人的压缩空气供给量不得少于0.1m3/min。
4)压风自救系统必须派专人维护,确保设备完好、风量足够,且要求24小时随时可以使用。
(2)系统组成
系统组成:
地面固定式压风机,压风主管路,压风分管,压风自救装置,压风卸压阀,呼吸面罩。
(3)设备选择:
空气压缩机2台,1台工作,1台备用。
该空压机额定排气满足压风需要。
压风自救系统安设在井下压风支管上,每组安装8个压风卸压阀,每个卸压阀配呼吸面罩一个。
4、其它防护措施
①矿井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隔离式(压缩氧或化学氧)自救器。
②瓦检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做到勤检多检,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③机电部门必须经常检查电器设备的完好情况,确保井下“三大保护”正常运行,严禁电器设备有失爆现象;
④专职安全员在现场实施监察,严格执行防突措施及效果检验,严防弄虚作假,确保防突施工质量;
⑤必须按允许推进距离组织施工,加强工作面支护工作,安全员现场监督,严禁超掘,确保预留的超前保护距离;
⑥严格按有关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⑦加强防突知识的教育培训,井下从业人员必须熟悉煤与瓦斯的突出预兆和预防突出的基本知识及避灾路线;
⑧采取“先抽后采、先抽后掘”的防突技术原则;
⑨施工管理可采用放炮后交接班或定时放炮制度;
⑩矿长、矿总工程师每天必须及时签阅矿井瓦斯通风报表,并注意瓦斯变化情况。
⑾矿井按规定装备综合监测系统,按规定配置便携式瓦斯警报仪或瓦斯警报矿灯;
⑿矿井与矿山救护队签定救护协议,由矿山救护队为矿井服务。
(13)在有突出的危险采区和工作面,电器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检查、维护,并应每旬检查一次防爆功能,严禁使用防爆性能不合格的电器设备。
(15)岩巷掘进遇到煤线或接近地质破坏带时,必须有专职瓦斯检查工经常检查瓦斯,发现瓦斯大量增加或其他异状时,必须停止掘进,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16)煤巷、半煤岩巷及有瓦斯涌出岩巷的掘进通风方式都应采用压入式。
安装和使用局部通风机和风筒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2010年版)第一百二十八、一百二十九、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执行。
五、监测监控
为保证井下生产安全,及早发现瓦斯突出预兆,必须建立健全瓦斯监控监测系统。
矿井掘进工作面实现三专、两闭锁。
瓦斯监控监测系统在发现局部瓦斯浓度超限后,应能够立即切断该处及其影响范围内的用电设备电源,并立即撤出相关工作人员。
在查明情况,采取有效排放瓦斯措施且风流中瓦斯浓度降到安全范围内后,方可复电。
井下掘进和回采工作面等瓦斯涌出地点应随时检查瓦斯。
井下除各工作地点必须设置的专职瓦检员外,应设置瓦斯巡检员,对井下各处风流中瓦斯进行检测。
瓦斯抽放泵房布置有瓦斯泵的开停传感器、瓦斯抽放泵房室内瓦斯传感器以及抽放泵输入管路中瓦斯抽放多参数MDM传感器(含有瓦斯浓度、负压/正压、温度、压差、瓦斯抽放纯流量和混合流量等参数的检测和计算),在高低负压进气管内各设压差传感器1个。
A、防突机构
成立防突工作领导小组、打钻队,并建立防突人员培训计划。
防突机构负责全矿井与防突工作有关的安全隐患检查,组织采取防突措施。
B、矿井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
1、矿井防治煤与瓦斯突出领导小组;
组长:
矿长
副组长:
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调度主任、安检科长
成员:
通风队长、机运队长、采掘队长、供应科长
2、防治突出预测、检验组;4-6人
3、防治突出施工队:
6人。
C、防突管理工作要求
1、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突出矿井矿长应当分别每季度、每月进行防突专题研究,检查、部署防突工作;保证防突科研工作的投入,解决防突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确保抽、掘、采平衡;确保防突工作和措施的落实。
防突机构人员配置表
序号
岗位或职责
职位
人数
1
总指挥
矿长
1
2
技术负责、措施计划审批、实施指挥
总工程师
1
3
防突安全监督
安全矿长
1
4
采掘工作面实施防突管理
生产矿长
1
5
全面掌控防突出工作进度、状态
调度主任及调度员
4
6
现场监督检查
安全科长及安全人员
6
7
预测预报、效果检验
防突检验员
5
8
防突措施及设施施工
防突队
8
9
电气、抽放、防突设备安装、防爆维修
机电矿长、队长及机电工
4
10
通风防突设施
通风队长及通风工
5
11
瓦斯监测监控室
监控员
4
12
瓦斯抽放泵房
抽放工
4
13
设备材料、仪器仪表的购置
供应科长
1
14
仪器仪表发放、维修
维修员
2
小计
47
煤矿的技术负责人对防突工作负技术责任,组织编制、审批、检查防突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分管负责人负责落实所分管的防突工作。
煤矿的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职范围内的防突工作负责;区(队)、班组长对管辖范围内防突工作负直接责任;防突人员对所在岗位的防突工作负责。
煤矿的安全监察部门负责对防突工作的监督检查。
2、设置满足防突工作需要的专业防突队伍。
3、编制突出事故应急预案。
突出矿井在编制年度、季度、月度生产建设计划时,必须一同编制年度、季度、月度防突措施计划,保证抽、掘、采平衡。
防突措施计划及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安排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突出矿井矿长审批,分管负责人、分管副矿长组织实施。
4、各项防突措施按照下列要求贯彻实施:
1)施工防突措施的区(队)在施工前,负责向本区(队)职工贯彻并严格组织实施防突措施;
2)采掘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防突措施的规定并有详细准确的记录。
由于地质条件或者其他原因不能执行所规定的防突措施的,施工区(队)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矿调度室,经矿井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调查后,由原措施编制部门提出修改或补充措施,并按原措施的审批程序重新审批后方可继续施工;其他部门或者个人不得改变已批准的防突措施;
3)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当每季度至少一次到现场检查各项防突措施的落实情况。
矿长和矿井技术负责人应当每月至少一次到现场检查各项防突措施的落实情况;
4)煤矿企业、矿井的防突机构应当随时检查综合防突措施的实施情况,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分别向煤矿企业负责人、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和矿长、矿井技术负责人汇报,有关负责人应当对发现的问题立即组织解决;
5)煤矿企业、矿井进行安全检查时,必须检查综合防突措施的编制、审批和贯彻执行情况。
6、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每班必须设专职瓦斯检查工并随时检查瓦斯;发现有突出预兆时,瓦斯检查工有权停止作业,协助班组长立即组织人员按避灾路线撤出,并报告矿调度室。
在突出煤层中,专职爆破工必须固定在同一工作面工作。
7、建立矿级领导和各部门人员的防突安全责任制
1)矿长对防治突出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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