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运系统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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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运系统管理制度
目录
机电设备包机制1
主运皮带提升钢绳检查制度1
提升绞车钢绳“三人联锁”检查管理制度2
调度绞车使用管理制度3
油脂管理制度6
矿用阻燃胶带管理制度6
杂散电流管理制度8
设备定期检修制度9
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10
电缆管理制度11
配件管理制度13
设备管理制度14
矿灯发放管理制度16
机电设备运行、维护、保养制度17
钢丝绳管理制度18
安全供电管理制度19
井下低压供电管理制度21
停、送电管理制度22
采煤机使用、维护检修管理制度23
液压支架使用、维护检修管理制度28
综掘机使用管理制度32
机电设备包机制
1、设备由维修工和运转员联合包机,运转员和专职检修人员一起负责设备的日常质量检查和验收、工具保管及室内卫生。
2、认真执行各种规章制度,运转员和检修工要按规定完成本班的各项工作任务和生产任务。
3、包机内容:
1)包设备的检查、维修、保养,运转员要认真执行检查维护,排除一般性故障,维修工要认真检查,维修、保养,保证设备完好状态。
2)包安全操作:
无一般责任事故和重大人身财产事故,无4小时以上的停产事故,无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情况,认真记录好事故记录,严格培训,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3)包文明生产,设备无尘、无油污,配电所内无杂物,物品摆放整齐。
4、班组长按联合承包制,每天对运转员进行考核,进行反事故演习,模拟操作等。
主运皮带提升钢绳检查制度
1、检查人员要相对稳定,不经科长同意不得随意调换。
2、检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不经考试合格不能担任钢绳检查工作。
3、检查人员要有明确分工,要执行专人专绳检查制度。
4、钢绳必须按时按规定去检查,如果因特殊情况钢绳不能按规定时间检查时,要经过有关领导批准方可延至下班检查。
5、提升钢绳必须停车或以0.5米/秒的速度检查一次,尤其是插接处要仔细检查,并做好记录。
6、主运皮带司机必须全力配合检查钢绳工作,除了定点检查外,其余时间由主运皮带队有关人员负责,每班每时跟踪检查,钢绳使用情况,有情况随时汇报主管部门及时处理。
7、管理干部要定期参加检查,区、科长、技术员每月一次,科主管技术人员每两个月一次,主管区、科长每季度一次。
8、悬挂前的钢绳做试验和使用中的钢绳做定期试验时,如果安全系数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必须更换。
提升绞车钢绳“三人联锁”检查管理制度
钢绳检查必须执行三人联锁制度,钢绳检查时,把勾工和司机必须配合检查人员检查钢绳,检查结束后必须经“三人联锁”人员(司机、把勾工、检查人员)认可再将检查结果记在记录本上,三人必须同时签字,方可生效。
把勾工职责
1、认真执行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及交接班制度,
2、把钩工必须听从检查人员的安排,按规定进行打点,使绞车按0.5M速度提放车便于检查钢绳。
2、必须随时无条件地配合检查人员进行全程仔细检查大绳,检查人员需要停车检查某一段钢丝绳,把勾工必须随时打点停车。
3、把勾工配合检查人员检查完后,把工作安排完,再去绞车房进行签字。
如果漏签、拒签发现一次罚款50元。
4、把勾工平时提放车时,如果发现钢丝绳有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汇报钢丝绳检查人员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检查工职责
1、认真执行钢丝绳检查制度,检查人员必须每天定点检查大绳一次。
2、检查大绳时,必须全行程仔细检查,必须安排好绞车司机、把勾工每天定点定时间配合检查钢丝绳。
如有特殊情况时,不定时间进行检查钢丝绳。
3、钢丝绳检查工每天必须把记录签好,如有异常情况必须汇报有关领导。
同时必须监督好绞车司机、把勾工每天签字情况,把钢绳“三人联锁”检查管理制度落到实处。
4、如果发现没有执行好钢绳“三人联锁”检查管理制度,罚检查工50元。
绞车司机的职责
1、认真执行绞车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及交接班制度,
2、配合检查人员检查钢丝绳磨损和断丝情况,
3、听点操作绞车,不允许快拉快放。
4、按照钢丝绳“三人联锁”检查管理制度验完钢丝绳后进行签字。
。
如果漏签、拒签发现一次罚款50元。
调度绞车使用管理制度
1、调度绞车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三人联锁”制。
2、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开车前必须认真检查工作地点帮顶支护情况,不得有折柱断梁,不得有片帮冒顶。
4、检查基础螺栓、压柱、顶柱、地锚等是否牢固可靠,钢丝绳有无断丝,钩头是否完好,钢丝绳在滚筒上排列是否整齐。
5、检查制动操作手把的动作是否灵活可靠,闸带与闸轮的间隙是否合适,各销轴、调节螺栓等是否松动或脱落。
施闸时,检查制动操作手把,不得超过全行程的3/4。
6、绞车道必须按规定设置“一坡三挡”的挡车装置。
1)甩车场小绞车道,自动复位的阻车器(跟头闸)安设在主道岔子尾部2米处,上下部车场子设置能便于把钩工操作的挡车栏。
2)小绞车道上部为平车场,在平车场入口处安设能够控制车辆井入摘挂钩地点的能够自动复位的阻车器(跟头闸)。
在上部平车场接近变坡点,安设能够阻止未连挂的车辆滑入斜巷的能够自动复位的阻车器(跟头闸)。
在变坡点下略大于一列车长度的地点,设置能够阻止未连挂的车辆继续往下跑的挡车栏。
下部车场子底弯道上方设置挡车栏。
3)小绞车道上部为平车场,除设置阻车器外,在阻车器前(绞车方向)增设卡轨器。
4)各种挡车装置必须经常关闭,放车时方可打开。
7、起动前必须看清钢丝绳是否松绳太多,否则先拉紧到适当程度。
8、试车或运行前,必须将滚筒制动闸闸住,将大内齿轮上的制动闸松闸,按起动按钮,使电动机空转。
9、绞车运行中司机要严格按信号操作,信号不清不开车,神志不清不准上岗,不准由非司机人员代替上岗。
10、起动时,松闸与紧闸必须平稳过渡,不得猛松狠闸。
向下运行时,松绳速度与推车速度相等,不得松绳太多,防止在过变坡点时,造成严重的松绳冲击,甚至发生断绳跑车事故。
11、绞车正常运行中,两手应不离开制动手把,精力集中,严禁与他人交谈。
12、运行中密切注视排绳情况,钢丝绳不得有打结、扭绕、堆挤现象,绞车不得有跳动扭摆情况。
注意电动机的运行声响,发现异常立即停车。
13、下放重物时,严禁电动机不给电松闸放飞车。
14、电动机运转后,严禁两个刹车手把同时刹住,同时也严禁在两个刹车手把处于刹车位置时,按动起动按钮。
15、提升负荷不准超过规定的拉车数。
见附表(无论是JD-11.4还是JD-25调度绞车拉工字钢或大件车时,最多只准拉一空一重。
)(以巷道坡度为准)
16、绞车停止运行后,将钢丝绳收回,缠绕在滚筒上,将勾头加锁。
若较长时间不用,应切断电源,闸死滚筒。
检查紧固各部零件,清扫环境卫生。
油脂管理制度
1、井下应设有油脂库,库房应设在顶板完好,通风良好,无淋水的峒室内,并挂有准确的润滑图表,备有沙箱,灭火器(不少于2个),各种专用油桶,油抽子(不少于4个)要有护罩,并注有明显标志,存放整齐,卫生清洁,周围不准有易燃物品。
2、严格按润滑图表加、换油脂,不得随意代用,混用或使用变质油,发现一次不合格罚款100元。
3、乳化液浓度配比合格,综采3-5%,普采达1-3%,并填写班测记录。
4、区队要设懂业务的专职注油工,并详细填写加换油启示,如发现填写不详不实一次罚款20元。
5、井下存放的油品要齐全(不得存放抗磨油),但每桶油不得超过一桶(315kg)更换的废油回收率不低于80%。
6、发现油品变质或有其他异常现象,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矿用阻燃胶带管理制度
1、为加强管理,保障矿井生产安全,成立阻燃胶带管理小组,设在机电科,负责矿井用运输胶带管理工作。
2、阻燃胶带的发放与监督使用由胶带管理组统一管理,参与阻燃胶带的到货验收,组织阻燃胶带的检验。
3、手续不齐全的阻燃胶带不准验收入库,不经检验的阻燃胶带严禁下井使用。
4、阻燃胶带管理组每月与使用单位核对一次领用情况,做到数量清、状态明、地点清、并做出日报表,把在管、使用、库存、报废等数据报机电科和机电矿长。
5、负责对阻燃胶带领用与发放工作,领用与发放时严格按照物资的领用手续办理。
6、使用单位要领用阻燃胶带,必须到阻燃胶带管理组办理领用手续,由本单位负责安装,现场管理、维修、保养、回收,由矿组织废旧阻燃胶带的再利用。
7、阻燃胶带管理组根据阻燃胶带的使用情况,每月向矿提出使用与购置计划。
8、各使用单位严格按照阻燃胶带管理制度执行,违者按以下规定处罚。
9、全矿的阻燃胶带由阻燃胶带管理组统一管理,使用单位经矿长批准到阻燃胶带管理组领用,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批发。
10、新到货的阻燃胶带由阻燃胶带管理组协助质检科验收,入帐管理。
11、不符合各项标准的阻燃胶带严禁下井使用,因不检查或检查不细而造成事故的罚款100元,使用中因维修、保养不好造成事故的罚款100元,并限期整改或更换。
12、撤换的阻燃胶带要统一、集中保管,以备再使用。
13、阻燃胶带管理组要经常下井检查阻燃胶带的使用情况,协助使用单位做好阻燃胶带的管理工作
杂散电流管理制度
1、加强井下设备及供电电缆的正规管理,做好设备入井前的检定、检测试验工作,保证入井设备台台完好,电缆泄漏电流小于10uA方可入井;
2、加强井下各馈电开关的继电整定保护工作,严格执行«矿井低压电网短路装置的整定细则»,确保井下各馈电开关保护装置安全、灵敏、可靠,馈电开关各技术参数要与所馈负荷相匹配。
3、加强井下各供电电缆的运行维护工作,本电缆运行前的绝缘泄漏的测试工作,杜绝电缆有挤、碰的外部隐患,要求电缆条条上钩,电缆的弯曲半径要符合电缆的弯曲规定。
4、井下电器设备电缆连接器要台台接地,接地线,接地电阻要符合«矿井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规定。
5、严格执行«煤矿井下检漏继电器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确保检漏继电器动作灵敏、可靠。
要求检漏继电器每天试验一次。
煤电钻综保应每班试验一次,在瓦检员的配合下应每月至少对检漏继电器进行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试验,每台检漏继电器每年应升井进行一次检修。
6、做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要求各运行电器设备要台台完好,杜绝设备带病运行。
7、加强入井职工的安全教育、技能培训工作,强化职工的自主保安意识,坚决杜绝职工的违章操作。
要持证上岗,要求检修设备要停电的管理制度,严禁带电设备检修。
8、加强巷道的有害气体、浓度的检测工作,确保巷道的甲烷浓度低于煤矿安全规程中规定值。
9、 做好高压单相接地电容电流的测试和整改工作,确保高压单相接地电容电流不超过规定值。
10、井下轨道接地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中规定。
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1、机电设备实行预防性计划检修,各生产部门按期上报预防性检修计划,矿机电管理部门按照提报的计划,编制全矿机电设备的检修计划并下达相关单位实施。
2、编制设备检修计划应根据设备现状及检修周期,结合生产情况进行合理安排,设备中、小型检修计划由矿审批,大修及矿井停产设备检修计划应报公司动力处审批。
3、设备大、中修及矿井停产设备检修应事先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编制检修质量标准和设备检修图表,报请有关部门及领导审批。
4、矿井停产检修天数(包括节假日)全年不应少于12-15天。
5、矿井运输系统的日常维修每天要保证2-4小时的检查检修时间。
6、矿井的输、配电系统,应在雨季前进行预防性试验和检修。
7、矿井停产检修应集中力量解决平时不能检修的主要设备的缺陷和各种保护装置的试验整定。
8、每次检修任务都应指定负责人并明确分工,重大检修项目应成立检修指挥组织,在检修内要加强调度工作,随时检查检修质量和检修进度。
9、大、中修及矿井停产检修后的设备要试运转,并严格检查验收,检查情况应详细记录,大型设备的检修记录应载入设备技术档案。
10、设备的大修应执行大修的开、竣工报告制度。
11、大型固定设备的技术测定应编制在设备检修计划内,由公司相关部门按计划进行,技术测定的资料应齐全完整,并有分析报告。
12、矿机电管理部门,负责检修计划的落实。
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
1、全矿所有的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必须进行全面的性能试验,不合格的设备严禁入井。
2、全矿所有的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必须进行完好检查,不完好的设备严禁入井。
3、全矿所有的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必须有设备组开出的入井许可证及防爆检查合格证,否则严禁入井。
4、防爆电气设备大修单位必须具备国家有关部门发给的合格证件,凡大修后的防爆设备必须有修理单位签发的防爆合格证及编号、标志等,否则不得入井使用。
5、防爆设备在安装中不得破坏原设备的防爆性能。
6、防爆设备的安装、检查、验收执行原煤炭工业部颁发的《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安全规程》。
7、安装好的防爆设备必须经机电组、安监处验收合格后,方可移交,验收不合格不准送电运行。
8、生产办机电组防爆完好检查员负责制度的贯彻实施。
严禁对不合
格的设备及安装工程发放合格证,坚决杜绝事故发生,保证安全生产。
电缆管理制度
1、电缆组负责电缆的发放,编号入帐,建卡及图板管理,做到帐、卡、物、板四相符,电缆组还负责电缆的热补、干燥、试验电缆的绝缘等管理。
2、各单位应建立图册或图板管理,电缆组每月与使用单位核对一次使用,使用数量情况,做到数量清。
状态明,并且每月把全矿电缆在籍使用待修、库存损坏等情况报机电矿长。
3、各使用单位需要电缆,必须经分管矿长批准,凭审批手续到电缆组办理领用手续,并负责电缆的现场安装,现场管理,维护和回收手续。
4、各单位无故损坏电缆、违章使用、丢失、自行转让不办理移交手续的,由电缆组惩治和罚款。
5、回收上来的电缆及时修复,电缆要在五天内修完。
6、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以上制度,违者按以下规定处罚。
(1)、领用电缆要持审批手续,按计划领用,不得随意挑选电缆,改变电缆的规格型号,不按规定执行,随意改变电缆规格型号,随意发放者,每发一条电缆罚款100元,无理取闹强行领用除罚款外,情节严重的报保卫科,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2)、领用电缆按审批计划使用,闲置电缆应由原使用单位及时回收升井交道电缆组,各单位不准私自存放,如私自存放,接到通知24小时不交者,按每条电缆100元罚款。
(3)、电缆发现损伤后,不得任意截断,不经批准任意截断电缆,每处罚款100元,电缆发放时要再距电缆头2m处压号(规格型号长度),无故削掉电缆压号罚款,撤换电缆时,应拆除,不准截断,如发现在喇叭口处截电缆者,按所截电缆长度原价加倍赔偿。
(4)、使用电缆应按规定吊挂合格,查出悬吊不合格,接通知后在限期内没整改的每处罚款50元。
(5)、电缆管理人员应经常下井检查电缆的使用情况,无压号的电缆以后不准入井使用,一头有号的电缆如在现场使用,电缆管理人员应及时补号或通知使用单位更换,否则查出一条无号电缆,电缆管理组和使用单位各罚100元。
(6)、电缆组每季评比一次,对现场使用、维护、保养好的单位报矿给予表扬。
配件管理制度
1、机电副总负责矿井设备配件的全面管理工作。
机电、供应要有一名副科长分管配件管理工作。
2、机电科设立配件管理组,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配件管理的具体业务工作;配件管理人员要懂业务,熟悉设备性能、结构和配件用途。
3、采、掘设备配件实行专职管理,配备专职人员负责设备配件的具体业务工作。
4、各配件使用单位要有专职或兼职配件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配件计划的编制、领取、使用、管理工作。
5、标准配件计划由机电、供应部门共同编制。
计划的编制应根据消耗定额和实际消耗情况,及时上报年、季、月度计划。
6、标准配件的购进及自制加工由供应部门负责,非标准件的外委加工由机电科负责。
7、配件到货后要认真检查数量、质量,大型配件和关键配件应由机电、供应部门共同验收。
不合格配件不准入库。
8、配件仓库保管人员要熟悉业务,掌握配件用途。
配件按机型分类摆放,定量包装,精心保管,防止锈蚀,保持库房清洁整齐。
配件标签要填写齐全,帐目清、数量准、帐、卡、物一致。
9、配件的使用要建帐、建卡,有专人负责配件领用审批。
配件的领用要以旧换新。
其中,采机配件应设专门库房和专人负责收、发,单独建帐、建卡管理。
10、机电科会同供应部门每月组织一次有关单位人员参加的配件平衡会议,对配件的库存,消耗要及时分析平衡,有效控制配件的合理使用。
11、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开展旧件的修复利用工作,努力提高旧件的修复质量,节约配件资金。
12、配件的报废要经机电、供应、财务、审计部门共同鉴定,按集团公司有关要求办理申报手续。
设备管理制度
1、设备管理工作在机电副矿长、机电副总工程师领导下由机电科负责。
机电科设备管理组负责设备的具体管理工作。
2、设备管理组对机电设备实行帐、卡、牌板管理,做到属性准、用户清,帐、卡、物、牌板四相符。
3、各单位设备管理工作由设备管理员负责,也应实行帐、卡、牌板管理。
4、设备管理组对各单位设备使用情况不定时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安排整改或进行处罚。
5、设备的选型、更新、改造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计划,设备管理组汇总,由矿组织有关单位论证后报批实施。
6、各单位机电设备使用实行包机制,并有设备标志牌和完好牌。
7、井下使用的机电设备完好率应保持在95%以上,大型固定设备应台台完好。
8、撤出的设备应在三天内回收上井,并送交设备库或维修地点办理有关手续。
否则,每超一天罚款100元。
9、严禁私自将设备拆件,因生产急需要拆套使用,必须经分管矿长、机电科科长批准,并在一月内补齐。
否则每台设备罚款200元。
10、防爆设备应达到防爆标准。
井下出现失爆每处罚款200元。
11、设备移交应在三天内办完手续。
否则,每超一天罚责任人50元。
12、严禁偷用他单位设备,否则每台罚款200元,不经设备管理组同意双方私自转用设备罚双方各100元。
13、无故丢失和损坏设备按设备原值的罚款,影响安全的加罚20%。
14、维修设备单位应保证设备的维修质量并提供必要的证件,达不到维修要求每台罚款50元,造成事故或影响生产,由矿研究加重处罚。
15、维修单位非生产急需私自发放设备每台罚款50元。
因生产急需事后2天内必须通知设备管理组办理有关手续。
16、维修设备不得将设备编号毁坏或用漆覆盖,更换带有设备编号的零部件,应通知设备管理组进行补号。
否则每台设备罚款30元。
17、待修设备维修单位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损坏、少件或漏天存放。
不能修复的要及时申请报废,报废前设备残体不提自行处理。
否则每台罚款100元。
18、设备借出,必须经矿分管领导批准,办理有关手续并建帐备案。
借出的设备应及时催还。
19、设备报废,由设备管理组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论证,并上报矿领导审核同意。
矿灯发放管理制度
1、矿灯由充电室集中统一管理,每盏矿灯必须编号。
经常使用矿灯的人员必须专人专灯,按号牌发放,并做好记录,无号牌借矿灯的必须记录姓名和单位。
2、矿灯完好的总数至少应比经常用灯的总数多10%。
3、发现矿灯出现亮度不够、电线破损、灯锁失效、灯头密封不严、灯头圈松动、玻璃破碎等情况时,严禁发放,发出的矿灯最低应能连续使用11小时。
充电维修工按操作规程及时维护损坏的矿灯。
4、管理人员定期检查矿灯并应保证完好,上架摆放整齐。
5、每班交回的矿灯应严格认真检查,发现有损坏、丢失时,要做好由使用矿灯人员签字认可的记录,并把情况向主管领导汇报,按损坏程度向使用人员进行经济处罚,丢失的按原价赔偿。
6、充电室内所有矿灯必须登记及时掌握每台矿灯使用情况。
机电设备运行、维护、保养制度
1、机电设备运行之前,操作和维修人员必须对设备进行详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操作和维修人员(司机)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
3、岗位司机必须熟悉本岗位所属设备性能、操作方法及安全注意事项,保正设备运行正常,保持现场文明生产。
4、各队要及时编制设备检修计划,并制定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同时作好检修记录。
5、应根据设备运转情况规定日检时间,并加强巡回检查,以确保设备良好运转。
加强点检工作,及时发现设备隐患并处理。
6、对所使用维护的设备逐台进行包机,做到包运转、包维护、包材料消耗。
7、建立设备档案,做好设备运行、维修、保养记录,不断总结设备管理经验,降低配件材料消耗,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
钢丝绳管理制度
1、凡使用钢丝绳的单位,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由使用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进行正确的计算和选型,经矿领导批准,方准领取使用。
2、钢丝绳采取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各条钢丝都要要指定专人按照有关规定的周期和内容进行认真检查维护,并将检查情况填写记录。
3、新绳悬挂前及使用中的钢丝绳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进行试验,试验工作由机电科负责,并保证试验资料完备。
4、提升用钢丝绳如果遭受突然停车等猛烈拉力时,必须立即停车检查,损坏严重时,必须立即更换。
5、钢丝绳直径减少到规定要求时,必须更换。
6、钢丝绳有变黑、锈皮、点蚀麻坑等现象时不得用于升降人员,锈蚀严重、点蚀麻坑形成沟纹、外层钢丝松动时,必须立即更换。
7、司机要做到平稳,随时观察钢丝绳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8、钢丝绳的管理、使用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做好钢丝绳的涂油保养工作,涂油到少每月一次。
9、钢丝绳的采购凡供应科负责,购进的钢丝绳必须有完整的原始资料(出厂合格证、验收证书等),购进的新绳要保管好,防止野蛮装卸、日晒、雨淋等。
10、钢丝绳使用结束后要及时回收,由使用单位负责,不及时回收的,按矿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安全供电管理制度
(一)高压供电
1、为了加强高压供电管理,高压线路和设备均由机电科主管,运转队负责维护,运转队要设有一名技术专管,电工班具体负责高压供电系统的检查、调整和试验。
2、地面高压架空线路、井上下高压电缆、高压配电装置都要统一编号,要注明规格、长度、容量等数据。
各种图纸齐全。
(1)、地面高压架空线路输电线路和位置图。
(2)、高压供电系统图
(3)、井下高压电缆和高压设备安装位置图
(4)、高压供电设备牌板和台账
(5)、高压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资料和维修记录
3、高压供电设备,按规定检修周期和电气设备的检修标准进行检修。
检修后,要进行验收并做好检修记录入档。
4、架空线路每年要进行不少于两次的登杆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定期巡视,每年雨季前进行一次全面检修,遇到大风暴雨和严重结冻等特殊情况要及时检查。
5、井上下高压电缆每月要进行一次定期检查,在高压电缆设施处进行其他工作,施工单位要制订措施,按程序审批后,由相关单位现场核准、落实,方可进行施工。
6、电气设备使用绝缘油,要进行定期试验。
直接启动设备的操作开关半年一次,其它每年一次,因短路掉闸三次者,必须补加一次试验,对试验不合格者,要及时处理和更换。
7、井上下高压线路和设备的安装必须有合理的设计并经有关单位审批后,方可进行。
高压电气设备在安装检修后,运行期间要根据煤矿电气设备绝缘试验的规定,进行定期试验和接地电阻的测定,不合格者,要及时处理。
8、防避雷保护要按照“高压保护规程”进行安装,根据《煤矿电气设备试验规定》进行试验和测定。
9、地面变电所,出线上要装设过流和选择性的检漏电保护装置,井下中央变电所及采区变电所的高压开关,要装设过流及无压释放的保护装置。
上述保护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装设、整定校验装置。
上述保护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装设、整定、校验和调整,每年不少于一次,应在雨季前进行。
遇到越级跳闸、保护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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