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Word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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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Word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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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重点防治项目...11
7.1.1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场建设...11
7.1.2医疗废物处置场规划建设...11
7.1.3重点企业自建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设施...11
7.1.4其它综合治理项目...12
7.2重点科研项目...12
8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实施保障体系...13
8.1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建立和完善综合决策机制...13
8.2加强环境保护法制建设,加大执法力度...14
8.3加强政策支持的力度,加大财政投入...14
8.4加强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力度...15
8.5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环境科技支撑水平...15
8.6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推动公众参与...16
8.7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推动公众参与...16
9投资与效益...16
9.1投资需求...17
9.2资金筹措...17
9.3投资效益...17
(初稿)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由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标准和鉴定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性的废物。
危险废物具有可能导致潜在或现实的、威胁人类健康或破坏环境。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是重庆市环境保护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规划根据《重庆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重点专项规划》编制,主要阐述规划期内重庆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战略目标、任务及政策取向,是我市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基本指南和行动纲领。
1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面临的形势
1.1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成效明显
“十五”加大了执行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力度。
我市各级政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等国家和地方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条例,督促有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
积极推行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危险废物申报制度、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开展了危险废物产生与处置单位和进口废物环境风险评价工作。
医疗卫生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建立了有关规章制度,制定了应急方案,组建了管理机构,落实了责任人。
各级环保部门加大了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监督、检查力度,查处了一批非法排污企业,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
我市立足经济结构调整,坚持可持续发展道路,实行资源优化配置,对能耗、物耗高,污染严重,经济效益差而又难于治理危险废物产生企业20余家坚决关、停、并、转;
对国家明令禁止和限期淘汰的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项目,坚决不予审批;
鼓励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降低原材料消耗,提高产品收率,大幅度降低危险废物产生;
鼓励支持企业对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综合利用量和处置量逐年提高,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排放量逐年减少。
据环境统计,“十五”期间,全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189.88万吨,综合利用工业危险废物122.56万吨,平均利用率64.5%;
危险废物处理、排放量67.32万吨。
2005年,危险废物产生量13.08万吨,综合利用量10.24万吨,处置危险废物2.31万吨,排放量0.06万吨,有效控制了危险废物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
加强了对民丰农化铬渣及其铬污染土壤的治理的力度,加强对渝港钛铂粉危险废物的综合治理。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发布〈长江三峡水库库底固体废物清理技术规范(试行)〉通知》,库区各区、县(市)共清理、无害化处置危险废物15477.45吨。
全市建成危险废物临时中转库7座。
主城区(处理能力3.06万吨/年)和长寿场(处理能力2.1万吨/年)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场的建设正在有序推进;
重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的处置和综合利用设施陆续建成投入使用。
建成主城区医疗垃圾应急焚烧站(处置能力3吨/天)和同兴医疗废物处置场(处置能力20吨/天)。
涪陵、万州、黔江等中心城市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设施的相继建成,医疗废物被无害化焚烧处置。
根据全国统一部署,开展了生产、使用危化品单位环境安全检查,开展了危险废物处置利用单位和进口废物风险评价。
组织回收处置危化品4756.14Kg,消除了环境安全隐患。
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和技术加强。
有关部门组织科研、生产单位先后开展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技术研究;
推广清洁生产;
引进消化一批危险废物处理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处理技术水平及无害化处理能力得到提高。
危险废物公众环境意识有较大提高。
全市各地在报刊、杂志上开辟专栏或举办知识讲座等形式,努力普及环境保护方面的知识和法律、法规,逐步提高广大群众的环境意识。
组织集中学习宣传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各级环保、卫生等部门有针对性的对本单位法人和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进行了法律、法规的培训,以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
通过培训和宣传,公众的法律意识和环境意识逐步提高并积极参与,促进了我市危废物环境质量的改善。
1.2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存在的问题
由于历史欠账太多,污染防治的投入不足,固体废物产生和排放量仍很大,污染防治的形势依然严峻。
危险废物管理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尚不健全。
危险废物管理地方性法规、标准、技术政策尚不健全,地方性标准体系尚未形成,已有的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需亟待修改完善。
从事危险废物运输、储存、处置的专业企业少而且不规范,危险废物处置的市场化体系尚需培育,各级环境监测部门对危险废物监测能力有待加强,监测技术亟待提高。
经济发展模式、结构与布局未根本解决,经济增长和综合效益不高,单位GDP能源和原材料消耗与发达国家和我国东部地区相比仍存在较大的差距,危险废物排放量大、污染物含量高,对环境的污染危害较大。
2005年,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约13.08万吨,历年堆存量更大。
化工、有色金属等工业产生的有害废物构成现时的和潜在的威胁,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现状未得到根本解决。
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水平较低。
目前固体废物处置工艺技术大多数较落后,部分废物至今尚无较成熟的处置技术;
处理装备水平低,设施简陋,处理规模小,分散处理多,集中处理少,不能满足固体废物产生量日益增加的需要。
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管理中问题较多。
目前缺乏对危险废物的全过程监控管理手段,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申报不实的现象普遍存在,危险废物经营市场不规范,无经营许可证经营危险废物的单位或个人依然存在。
一些单位设备简陋,工艺落后,无污染防治措施,二次污染较严重。
部分医疗单位,法制观念淡薄,规章制度不完善,医疗废物暂存库、处理设施建设不规范,医疗废物未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的规定分类,用于医疗废物收集包装袋和包装桶质量均未达到《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的标准,一些医院医疗废物无处置记录或记录不完整。
目前区、县大多采取就地简易焚烧,焚烧设备落后,二次污染较大。
医疗废物混入工业、生活垃圾堆中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资金严重不足。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资金缺口较大,主要原因一是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起步较晚,各级政府认识不到位,资金投入少;
二是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集中处置项目,一次投资大,直接经济效益不高,因而难以筹集社会资金或引进国外资金;
三是固体废物产生单位或因认识不足或因经营困难,不愿投入资金对固体废物有效治理。
四是固体废物排污费的征收起步晚、标准低直接影响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资金投入。
固体废物防治资金的严重不足已直接影响了我市固体废物治理。
科技经费不足直接造成科研成果少,成果质量不高,不能给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提供经济有效的方法,特别是一些大宗、典型的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至今还无有效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处置方法,严重制约了我市危险废物污染控
2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
2.1规划指导思想
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紧紧围绕重庆环境保护战略目标,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规划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直接危及群众身体健康,影响生态环境质量的突出问题;
制度创新、政策调控、利益诱导与约束机制,(积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东变,切实改变“先污染后治理、边治理边破坏”的状况,)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加强对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力度;
依靠科技进步,(发展循环经济,倡导生态文明,强化环境法治,完善监管体制,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源头减量、资源利用和提高无害化处理能力并重;
重点防范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对环境安全带来的风险,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2.2规划遵循的基本原则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与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其它相关规划相衔接;
突出战略性、宏观性、政策性、导向性,强调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
坚持危险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方针;
污染预防为主(优先),积极治理,全面管理,突出重点,集中力量解决关键性问题;
政府、市场主体、公众紧密结合,实现社会、经济、环境效益统一。
3规划重点与目标
3.1规划重点
3.2规划目标
重庆市危险废物污染控制规划目标,完善全市统一危险废物管理机构,初步建立危险废物管理法规体系和危险废物监测、监督管理体系;
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促进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
建设一批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危化品利用、处置重点项目,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危化品安全处置,危险废物环境质量基本改善。
3.3规划控制指标
按照国家和我市“十一五”环境规划的要求,到2010年,全市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危化品和过期、淘汰废农药、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无害处置率达到100%。
其中,集中处置率达到80%以上。
4规划任务与措施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重点任务: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建立危险废物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和环境执法监督体系,改善环境管理基础设施和条件,加强危险废物监管能力建设;
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危险废物综合治理;
建设一批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危化品利用、处置重点项目,集中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
危险废物环境质量得到基本改善。
4.1建立和完善危险废物管理体系
4.1.1完善重庆市危险废物管理法规体系
坚持可持续发展观,尽快建立和完善适应可持续发展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法规保障体系。
内容主要包括,尽快出台《重庆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重庆市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抓紧制定《重庆市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重庆市医疗废物管理实施细则》、《重庆市废物资源化利用管理办法》等,初步建立科学完善的法规体系,为我市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保驾护航。
各级环保、环卫和卫生等部门要加大《中华人民共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国函[2001]147号)等法律法规、条例和规划等的执行力度。
在执法中务必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4.1.2完善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体系
建立完善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的监管体系,逐步形成覆盖全市的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和监控能力。
加强全市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专业化收运系统建设,对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的产生、收集、转运、贮存和处理处置实施全过程监管。
加强危险废物污染源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制度、排污收费制度。
关闭淘汰不符合要求的处理处置设施。
加强危险废物污染源监管力度。
建设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按统一规范进行监督性监测,确切掌握重点污染源污染物的排放状况,为环境执法、排污许可证管理和确保国家宏观环境目标实现奠定基础。
加强全市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专业化收运系统建设,建立完善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的监管体系,逐步形成覆盖全市的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和监控能力。
加大对重点企业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监管力度,限期整改不符合要求的设施,对新建设施严格按照规范标准进行审定,提高焚烧工艺尾气处置水平和填埋工艺的防渗处理水平。
加强电子废弃物管理,开展全市电子废物的调查研究,建立各类废旧电池回收、电子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在主城各区及六个区域性中心城市建立各类电池的分类回收站,并形成畅通的回收通道,在市内几家干电池厂建立回收利用的再生产基地,逐步解决电子、电池污染问题。
建立重庆市危险废物登记交换中心,建立全市危险废物数据库,实施危险废物环境安全教育行动计划。
4.2建立危险废物预警体系
“十一五”期间拟建立先进的建立危险废物预警体系。
制定危废物污染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加强突发应急事件危险废物监测能力建设。
重点是建立危险废物突发应急事件的组织指挥中心,参加单位,明确职责分工,责任。
加强预警能力建设,改善环境管理基础设施和条件的改善等。
4.3强化危险化学品监管
全市危险化学品实行登记制度,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贮存、使用、经营和运输全过程风险监管。
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贮存进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
对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运输分别实行许可制度和资质认定制度;
加强已建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及贮存设施的环境安全检查,对具有重大潜在危险的设施进行清理整顿;
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应急防范水平及处置能力。
加强有毒化学品废物处理场所建设,实现有毒化学品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5重点防治行业及危险废物
我市危险废物重点控制的行业为化工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加工业、机械加工、电镀行业、医疗卫生、物资回收等。
重点控制的危险废物有冶炼渣(钢渣、铁合金渣、锰渣、钡渣)、精蒸残渣、医疗废物、废化学品、废农药、废矿物油、危险电子废物、可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及其它有毒废渣。
4.3防治主要措施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危险废物监督管理,集中无害化处置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以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4.3.1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积极推行清洁生产
各级地方政府要把保护和改善三峡库区的生态环境作为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目标,合理确定城市发展规模和产业结构的布局。
结合西部大开发,统筹安排经济发展,城镇建设和环境保护,实现经济与环境的跨越式发展。
结合库区移民工程和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加快发展资源和能源消耗少,危险废物产生、排放量低的产业,推行清洁生产,做到增产减污。
为此,在工业结构调整中,把控制工业固体废物排放总量为主线,抓住三峡移民搬迁和工厂搬迁的机遇,调整产业结构。
对已有危险废物产生排放量大,污染严重,工艺落后,产品质量低劣,资源、能源消耗大、不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企业,坚决实行破产、关闭或停产,压缩过剩的生产量。
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和技术进步,促进工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实现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得到有效控制。
各区、县在接纳主城区疏导企业和外来企业及就地搬迁安置企业等,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落实环境影响“三同时”制度。
各项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法规,采取清洁生产工艺和设备,并通过“以新代老”或区域综合整治。
大力发展低污染、高效益、劳动密集型产业,限制、降低污染企业的发展速度和比重;
在接纳都市经济发达圈退出外迁的工业过程中,不得将污染转移、扩散。
坚持国家扶持、政策优惠、多方支援和自力更生的原则,以发展生态经济为核心内容,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建立危险废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推行排污申报登记和许可证制度。
做到危险废物最大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减轻危险废物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2009年之前完成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各种固体废物以及化工、铁合金、电镀等行业企业的残留危险废物的清理和无害化处理。
要对城镇医疗废物进行重点治理。
凡是用填埋式垃圾处理场处理的,垃圾渗滤液必须收集处理。
4.3.2发展循环经济,减少危险废物产生、排放量
大力培育和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是危险废物污染控制战略重点之一,是我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
循环经济是按生态规律组织生产、消费和废弃物处理,将“资源——产品——废弃物排放”的开放式经济流程转化为“资源——产品——‘废弃物’再资源化”的封闭循环式经济流程。
污染防治战略从“末瑞”治理向“源头”预防和生产全过程控制转变。
循环经济要求经济发展过程中实现资源化、减量化,产品重复使用、废物资源化;
在生产和消费活动中努力做到增产减耗、增效减污。
清洁生产是持续应用整体污染预防的战略来进行生产和服务以降低对环境的污染。
相对传统的污染“末端治理”,清洁生产遵循“污染预防”的原则,是对于有关产品的环境问题采用综合的、整体的方法。
在生产过程中,如节约原材料与能源、有毒原材料的削减、减少有毒物质的排放;
在产品的整个生产过程中,即从原材料的取得到产品的最终处置,要尽可能的减少对环境的危害;
在服务方面,要将环境保护的思想融入到设计与服务中。
清洁生产是现代工业的基本特征。
我市是国家首批实施清洁生产试点的城市,市政府已确定一批企业推行清洁生产试点单位和21家技术创新诊断试点单位,这些表明清洁生产和新技术的推广已有了良好的开端,但与同时进行试点的其他城市相比,我市在清洁生产方面仍然还有很大差距。
当前应积极推行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加快企业的清洁生产审计工作,督促企业从生产过程、产品和服务中实施清洁生产。
市委、市政府已安排围绕资源节约、清洁生产、废物回收利用三大工作重点,提出了在15-20年内,使绝大多数企业建立起绿色供应链管理机制,形成“资源利用-绿色产业-资源再生-循环利用”的循环式经济发展模式。
清洁生产的筛选不但要考虑经济能力、技术能力而且还要注意和原生产线配套有效利用已有的各种条件。
实行清洁生产必须按照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努力提高产品中科技含量,使经济增长方式由资源消耗型向资源节约与效益型转变,由劳动密集型向资金技术密集型转变。
其次,在制定全市的长远发展规划时要充分考虑清洁生产的目标和要求。
把实施清洁生产作为技术改造的重要目标。
要建立清洁生产审批制度,推行ISO14000环境管理系列标准,对投资管理要按照清洁生产原则严格把关。
实行有利于清洁生产的财政、金融政策,运用税收措施鼓励清洁生产,限制有毒有害原料的使用和淘汰落后工艺,降低高污染产业部门的比重。
设立清洁生产投资和科研基金,加大清洁生产的科技攻关力度,制定科研攻关规划,加快清洁生产科研成果的转化和推广。
4.3.3发展壮大资源和废物回收再资源化利用产业
可再生资源回收综合利用构成资源循环利用的主体。
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循环经济的关键在于实施可再生资源的综合利用。
资源的重复利用或者说废旧料的回收利用,不仅可以延缓甚至解决资源枯竭的问题,而且可以极大地减缓对环境造成的压力。
全社会的循环利用体现为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利用,变“用完就扔”为“重新利用资源”,变末端治污为不产生污染或少产生污染而且形成新的生财能力。
发展壮大资源和危险废物回收再资源化利用是解决我市危险废物污染的重要途径之一,建议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提倡和积极推进。
积极推动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逐步建立源头削减-回收网络-处理中资源化(无害化)-产业化再利用的生态物资循环链为突破口,逐步建立源头削减-回收网络-处理中资源化-产业化再利用消费的生态物资循环链。
规划在我市尽快建立固体废物信息畅通的废物回收信息网络和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交换中心,在各区县(市)所在地建立相应的分中心。
建设废旧电子产品处置利用中心,形成产业化基地。
通过兼并、股份联合等手段进行资源重组,将现有和新的资源、废物回收利用产业向大型化、集团化、现代化方向发展壮大,把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利用列为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国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与工作日程;
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机构,改革可再生资源开发利用管理体制,依据有关规定加强管理,增强可再生资源宏观调控的力度,彻底改变我市再生资源开发利用和废旧物资的回收利用,杜绝危险废物污染环境。
4.3.4开展危险废物综合治理
根据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需要开展以下行业和废物的综合治理:
在“十一五”期间继续对危险废物产生的行业和企业进行综合治理,提高危险废物的综合利用率,减少排放量。
主要行业为:
电镀行业综合治理;
废感光材料治理;
化工行业的治理;
废矿物油类治理;
废危险电子废物等。
全面治理船舶流动污染,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船舶的管理,尽快建设危险化学品运输船舶清洗基地工程。
消除存在发生事故的隐患,严重影响库区水质安全。
4.3.5重点项目
(1)重点防治项目
重庆市“十一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程项目的确定,主要根据项目的重要性、典型性及项目实施后对当地或行业有示范作用;
能实现危险废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循环利用;
对改善当地生态环境质量显著,并具有明显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的无害化集中处置场建设项目,结合固体废物预测结果和各规划水平年环境目标,工程规划在不同时段,侧重点有所不同:
在(2006-2010年)间,工程项目重点为和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的集中处置场和万吨以上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
(实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完善危险废物集中处理设施运行收费标准和办法,建立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处置的全过程环境监督管理体系,基本实现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
)
①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场建设
加快危险废物处置场建设进度,集中处置危险废物。
“十一五”期间,建设主城区、长寿(含涪陵)危险废物处置场,形成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192吨/日,配套建设黔江、涪陵危险废物中转场。
②医疗废物处置场规划建设
建立和完善全市医疗废物处置体系,推进区县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网络建设。
“十一五”期间,推动建设永川、万州、涪陵、黔江、江津、合川等6个相对集中的区域性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陆续建设奉节、巫溪、万盛、巫山、秀山及城口等6个独立的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基本实现医疗废物的安全贮存和处置,消除医疗废物污染隐患。
③重点企业自建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设施
督促危险废物产生量在1万吨以上企业按照无害化的要求建设危险废物处置设施。
强化对生产环节的危险废物控制,所有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必须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的要求进行产品设计,并承担所产生的危险废物的回收处理义务。
对产生铬渣的重污染企业,强制实行清洁生产审核,确保新产生的含铬废物得到无害化处置和综合利用。
(加大对重点企业危险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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