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货车超长超高超宽运输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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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货车超长超高超宽运输合同
办理货车超长,超高,超宽运输合同
篇一:
超宽、超高及超重物资运输审批单
渝阳煤矿“四超”物资运输安全措施单
审签栏
“四超”物资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超宽、超高及超重物资运输)
一、“四超”物资运输的一般规定
1、“四超”物资概念:
凡是运送长度达4米及以上,或者宽度达米以上,或者高度达米及以上,或者重量(含装运车辆自重)达5000kg的物资,均属于“四超”物资运输范畴。
我矿“四超”物资运输主要包括:
钢轨、管道、钢梁、JD-55及以上型调度绞车、P-60型耙岩机各类槽子,大钻机、移动变电站、综掘机各组件、液压支架、各类采煤机、皮带机主机架、皮带机架、各类溜板等。
2、凡属于“四超”物资运输必须由承运单位办理“四超”物资运输安全措施单。
未办措施单或未按措施单的内容执行,按“三违”处理。
3、凡装运的“四超”物资,除钢轨、耙岩机槽子、6寸及以下管道采用矿车装运外(6寸以上必须编制专项措施),其它“四超”物资必须使用特制的专用车辆,如花车、架子车、平板车等。
钢梁采用花车装运、6寸以上管道采用管道车装运、其它较大型的设备(如液压支架、各类绞车、大钻机、综掘机各组件、各类煤机、皮带机架、各类溜槽板等)均采用大平板车装运。
严禁使用翻斗车装运“四超”物资。
4、“四超”物资必须由捆绑工或起重工捆绑以及具有一定起重技能的电钳工负责捆绑固定及运输工作。
凡属于超重设备,必须有起重工跟随押运,以保证设备在运输线路途中因下道时的安全起重。
5、捆绑要可靠,必须采用七成新(无点蚀、断丝)以上的Φ钢丝绳两股,进行纵横向不少于3处捆绑牢固,并用钢钎或坚实排材配合12#铅丝绞紧固定。
用于绞紧的钢钎或排材固定后不得超出车辆宽度,多余部分必须锯掉或顺装运物资运输方向固定。
6、装运“四超”异型物件时,以装载车辆为中心,四周超出部分大致相等。
为防止金属物件之间、金属物件与车辆底部之间的滑动,在其间必须垫上适量的增阻材料,如:
木板、枕木、胶皮、竹笆等。
采用矿车装运“四超”物资,桶沿塞垫的木板或枕木长度不得超过桶沿60mm。
7、“四超”物资运输前,承运单位必须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所有参运人员必须听从现场负责人指挥。
运输前,现场负责人必须安排专人负责检查整个运输线路的轨道质量、巷道环境、斜坡斜巷安全设施及绞车的完好状况等。
确认完好无误后方可运输。
否则必须经处理好后方可运输。
8、“四超”物资在运输过程中,原则上应一次性装运到位并按规定卸车,不得在途中停留。
因特殊原因确需要在中途停留,必须保证车辆稳固可靠,且停留位置应留有足够的行人及行车安全通道。
二、“四超”物资斜坡(巷)运输的规定
1、斜坡、斜巷、斜井运送“四超”物资前,信把工必须详细检查物资的捆绑固定情况及车辆完好、提升设施外型尺寸能否安全通过车场、弯道等。
确认一切安全无误后方可运输。
运输时速度不得超过2m/S,运输线路上严禁有行人(跟车押运人员除外,但跟车押运人员必须在安全位置跟车押运),由绞车司机及信把工现场把关,一次只能运输一辆(超长物资前后需夹空车除外)。
2、“四超”物资在斜坡、斜巷、斜井运输时,凡出现未捆绑或捆绑不牢固,或者用翻斗车运送,对责任人按“三违”追查处理。
造成事故,按事故追查意见处理。
3、在运输“四超”物件时,沿途倾斜井巷,其装运车辆总重量和总长度不得超过绞车提升能力和上下落平点变坡处允许的通过长度,以及沿途挡车门等安全设施允许通过的高度。
4、斜坡运输,每次必须专钩下放或提升,不得与其它车辆混挂,如果斜坡挡车门的高度无法满足要求,必须采取特殊措施,运送完成后立即恢复挡车门的正常状态。
5、斜坡运输超重物资时,必须使用不小于φ完好的长绳扣将设备连接固定好,并用卡环连接到绞车大钩上。
三、“四超”物资平巷运输的规定
1、“四超”物资采用机车在平巷运输时,其牵引速度不得超过2m/s,运输途中司机发现前方有行人时,司机必须降低车速并敲铃示警或停车让行人通过后再行驶。
2、采用机车运送超宽或超高设备及材料时,机车司机和跟车员都必须集中精力,随时观察超宽或超高物
件有无擦挂巷帮及管缆的可能,发现问题必须停车,经处理好后才能运输。
3、平巷段人力推车,严禁人员在车辆两侧及运行前方,且在运输车辆的前后挂红灯警示;多人推车时,指派专人指挥,用力必须一致,并先喊话统一行动,坡度大于%时,严禁人力推车。
坡度大于%小于%时,同向推车间距不得小于30米,坡度小于或等于%时,同向推车间距不得小于10米。
4、人力推车时,运输的人员必须明确负责人及相关职责,负责运送的人员在运输前必须对运输途径的巷道、轨道质量、装车数量、捆绑固定情况、重心是否偏移、矿车轮对是否平衡灵活、连接装置是否合格等情况,进行详细检查和了解,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起动推车。
人力推车时,车辆前后必须各悬挂一盏红灯。
5、运输人员必须站在车辆所载物件尾部推车,严禁人员在车辆可能翻倒方向及可能产生自溜前方推车,同时禁止任何人员搭乘车。
6、人力推车车速必须均匀,用力一致,最大速度不得超过/s,严禁放飞车。
7、推车时精神应高度集中,严密注意前方情况,在有人、障碍物、风门、道岔、巷道口、硐室出口等地方必须发出警号和喊话,减速慢行。
同方向、同轨道或轨道中心距小于米的双道推车时,两车距离不得小于30米。
8、推车途中运送人员不得在转弯巷道、巷道岔口、风门附近、硐室出口或视线受影响的地方停车休息。
停车时必须采用合适的木料、排材等插入轮对孔内阻车或采用木楔稳车,防止车辆自溜。
停车休息时,运送人员不得在车辆两侧及两端轨道上休息,防止意外伤人。
9、运输途中车辆发生翻倒或下道时,由现场安全负责人负责,严格按“渝阳煤矿下道车辆处理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禁止违章蛮干。
四、超宽、超重及超高设备及部件装运规定
1、本措施单所列超宽、超重设备及部件为:
55kW及以上调度绞车、设备部件、移变或干变、耙岩机槽子。
2、耙岩机槽子采用矿车装运,装车时矿车内必须有2/3及以上的煤矸,严禁用空矿车装运。
装车时采用七成新以上的Φ钢丝绳(无点蚀、断丝)两股,纵向捆绑不少于1道,横向捆绑不少于2道,必须保证重心平衡。
3、斜坡斜巷运输时必须单钩单放,不得与其它车辆混挂。
4、设备及部件运输要求:
(1)设备及部件原则上采用大平板车装运。
(2)设备运输过程中,对影响运输安全的超宽、超高部件应撤除并单独运输。
(3)设备及部件装车时,必须在设备及部件与平板车之间垫笆片、皮带、开块料、木板等增阻材料,防止运输过程中设备及部件与平板车之间产生滑动。
(4)设备及部件的装车捆绑,必须由起重工或具有一定起重技能的电钳工负责。
并安排专人负责押运。
(5)设备及部件装车及捆绑不得低于3道,其中纵向1道,横向2道。
捆绑时采用无锈蚀、点蚀、断丝的Φ回股钢绳三股捆绑,并用钢钎、金属棒或坚实排材配合12#铅丝绞紧固定。
禁止采用葫芦捆绑。
(6)移设备及部件运输前必须检查平板车轮对及车辆的完好情况,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投入运输。
(7)斜坡斜巷运输要求:
斜坡斜巷运输时必须采用φ及以上钢绳作兜绳,配合“U”型卡环连车。
(8)斜坡斜巷运输时必须单钩单放,不得与其它车辆混挂。
5、超宽、超重物资运输前必须确认所经过的巷道、转弯点等环境能安全顺利通过后方可运输,否则,必须向相关部门汇报,并经处理好后方能运输。
6、运输设备、斜坡斜巷安全设施及信号联络系统等必须完好可靠。
7、超高物资在斜坡运输时,必须提前检查挡车门高度是否满足运输要求,如高度不够,应将挡车门悬挂,(另行编制挡车门悬挂安全技术措施执行),车辆通过后立即将挡车门恢复使用。
8、设备及部件运输时,若阻车器拉杆无法通过,必须采用加长杆或套筒操作阻车器。
禁止将阻车器人为垫起使用。
五、其它规定:
1、钎子、工具筒等超长物资参照管道装运规定执行。
2、斜坡斜巷运输时,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下车场人员必须进入躲避硐”的规定。
3、本措施单所涉及的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本措施单未涉及到的,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特殊工种操作规程及上级相关要求及规定执行。
5、本措施单必须经审签后执行,并报机运科及运输一队备案。
6、所有从事“四超”物资运输人员必须学习本措施,并签字存档。
篇二:
运输超长材料安全措施
运输超长材料安全措施
1、超长材料在运输前,要固定牢靠,材料的中间段要靠近矿车的长度中心,对于超长的管子,装车高度不得超过矿车车箱高度。
2、超长材料在大巷的运输采用人力推车的方法。
当超长材料到达有架线的巷道时,必须与调度站联系好、经同意后方可推车。
3、推车时,一次只准推一辆车,严禁在矿车的两侧推车。
同向推车的间距,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时,不得小于10米,坡度大于5‰时,不得小于30米。
4、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在开始推车、停车、掉道、发现前方有人或有障碍物,从坡度较大的地方向下地方向下推车以及接近道岔、弯道、巷道口、风门、硐室出口时,推车人必须及时发出警号。
5、
6、
7、推车速度不得大于1米/秒。
在向下坡推车时,要控制好车轨道坡度大于7‰时,严禁人力推车。
在超长材料车的运输过程中,不得中途停留,如确需停留
超长材料在斜巷的运输
1、
2、
3、
4、超长材料到达斜巷上、下车场后,负责人要与车场的挂钩检查超长材料的在矿车的固定情况,必要时,对超长材料超长材料车每次只允许挂一辆车,严禁超挂车辆。
挂车时,必须严格执行挂钩的规定,保险绳要正常使用,速,严禁放飞车。
时,车辆的周围必须有反光或发光的标记。
工联系好,重新进行固定,并调整好矿车的重心。
并将多余的保险绳挂好,下垂不得低于矿车的碰头。
5、
6、挂好钩后,开始斜巷运输时,要严格执行好斜巷运输的各绞车司机启动绞车时,加减速要均匀,斜巷运输超长材料
超高超宽超重超宽车辆在平巷的运输
1、超高超宽超重车辆的运输单位,在运输前要对运输的线路上的巷道高度、风门高度等进行堪查,对于影响通车的障碍应提前采取措施处理掉,以便超高超宽超重车辆能够顺利通过这些地点。
2、超高超宽超重的设备装至矿车上后,不得偏载,要固定牢靠,可将设备用铁丝拧紧在矿车的车架上。
3、超高超宽超重车辆不得超长。
4、在只有采用人力推车的地段,按超长材料在平巷的推车措施执行。
5、平巷内采用电机车运输超高超宽超重设备时,必须对超高超宽超重设备的上面覆盖绝缘胶皮,以防架线短路事故,电机车与超高超宽超重车辆的连接必须使用正规的连接装置,严禁用铁丝、绳头等非标准连接装置,超高超宽超重车辆在挂车时应安排在列车的前后端司机和运输超高超宽超重车辆的人员能够观察到的位置。
6、电机车司机在运输超高超宽超重车辆途中,严格执行本工种操作规程,运行速度不得大于2米/秒,并控制速度均匀。
运输超高超宽超重车辆的人员要跟在电机车的后面,保持5米的距离。
7、采用小电绞运输的平巷内,在电绞钢丝绳牵引的巷内不得有人,运输超高超宽超重车辆的人员除电绞司机外,只允许在车后面跟车走,并时刻注意车辆的运行情况,发生意外及时发出停车信号。
项管理规定。
的速度不得超过1米/秒。
8、在超长材料车的运输过程中,不得中途停留,如确需停留时,车辆的周围必须有反光或发光的标记。
超高超宽超重设备车斜巷的运输
1、超高超宽超重车辆的运输单位,在运输前要对运输的线路上的斜巷安全门的高度等进行堪查,当安全门的高度和宽度小于超高超宽超重车高度和宽度时,应安排人员在运输超高超宽超重车辆时,高速安全门的高度与宽度,以便能够顺利安全门。
2、超高超宽超重车到达斜巷上、下车场后,负责人要与车场的挂钩工联系好,
3、检查超高超宽超重车的固定情况,必要时,对超高超宽超重车进行重新固定,并调整好矿车的重心。
4、超高超宽超重车每次只允许挂一辆,严禁超挂车辆。
5、挂车时,必须严格执行挂钩的规定,保险绳要正常使用,并将多余的保险绳挂好,下垂不得低于矿车的碰头。
6、挂好钩后,开始斜巷运输时,要严格执行好斜巷运输的各项管理规定。
7、绞车司机启动绞车时,加减速要均匀,斜巷运输超长材料的速度不得超过1米/秒。
篇三:
超高、超长、超重管理规定
南洺河矿超长、超高、超宽、超重
物料安全运输管理规定
为了强化生产物料(包括升坑的废弃物料)在装、运、回三个环节的安全管理,扼制生产物料在运输过程中事故多发的苗头,打造本质安全型运输体系,规范运输管理,降低事故率,特对超长、超宽、超高、超重物料的安全运输做如下规定。
第一章总则
一、适用范围
1、材料科及各单位负责的材料装车环节。
2、井下各单位升井或转运物料时。
3、运输车间负责的大巷运输及副井提升环节。
4、井下各单位负责的小巷运输各环节。
5、采区、掘进区、机电区、运输区、准备区等涉及到的大件运输。
二、四超界定:
所谓超长、超高、超宽、超重物料就是所装物料超出运输设备外形尺寸以及超过运输设备的额定载重量,以下简称“四超”。
三、运输区域界定:
1、生产正常用料统一由材料科装料组负责装载,由物料的所属单位负责卸车;其它物料的装载和卸车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装卸”的原则进行。
2、材料科装料组负责将料运送到井上有架线的轨道范围内,机电区、运输区负责副井上、下及主要运输大巷、斜坡的运输工作,用料单位负责小巷运输。
3、东风井地面和各环节,由风井区负责,物料单位协助。
4、各类车辆统一由运输区负责管理,运输区要建立矿车管理台帐,特殊车辆(如车盘、罐盘、漏底罐等)使用时由使用单位到运输区办理相关手续,运输区必须确保所用车辆的完好。
使用单位要按期将车辆交回管理单位。
5、各类材料在运输过程中严格执行材料交接手续,材料科将料车送至井上有架线的轨道范围内后,必须提供详细的能够说明材料数量、车数等情况的“料车明细表”,经运输区井上跟车工清点后签字生效。
运输区将料车送达各指定地点后,由运输区出据“料车明细表”,用料单位及时委派专人负责签收,运输过程中出现材料缺失,按照“对等包赔”的原则,对责任单位实行罚款并转到受损单位。
各单位所需升井的物料,由物料单位负责将物料运输到大巷口后,由运输区负责运输至井上,物料升井后,物料单位必须及时安排人员将物料按制修区、材料科、风井区指定地点掏、
卸。
四、一般规定
1、各工种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做到持证上岗。
运输“四超”的人员必须掌握起吊、装卸、封车搬运知识和使用各种装、卸、运器具的技能。
并严格执行各单位的原有的相关规定。
2、装、运、卸“四超”物料的全过程必须有专人统一指挥,有临时工作票和安全责任人。
3、“四超”物料的捆绑必须牢固可靠(要求捆绑强度达到运输物件与运输车辆形成一个整体),必须满足上、下山运输时的安全要求。
其整体重心尽可能降低,捆绑时,严禁使用铁丝,运输“四超”物料前,“四超”物料的装车捆绑必须经有关技术人员验收签字后方可运输。
4、“四超”物料的运输速度:
拉进罐笼速度不得超过/s;机车运输速度不得超过2m/s,人力推车速度不得超过/s。
斜巷运输的绞车速度控制在/s以下。
5、运输“四超”物料前,必须了解整个运输线路的情况。
6、平巷机车或斜巷绞车运输“四超”物料时,必须单件运输,并不准附挂矿车或其它车辆。
7、运输使用的电机车、绞车、各种车盘、车辆、连接装置以及安全设施必须齐全、完好、可靠。
8、运送“四超”物料的车辆上严禁乘坐人员。
9、装、运、卸“四超”物料的单位必须每次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对每一个施工人员进行贯彻,并留有贯彻记录。
10、运输“四超”物料时,物料单位必须由专人护送。
11、运输途中,物料发生新问题影响运输安全时,应及时通知物料单位,由物料单位处理好后,方可继续运输。
第二章物料的装卸
一、一般规定
1、物料重量不超过30KG时,可由一人进行装卸;物料重量超过30kg时,必须至少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配合作业,并明确一人指挥;物料重量超过100kg以上时,必须借助完好、可靠的起吊工具进行装卸,不得采取翻车方式装、卸物料。
2、装卸作业前,必须将车轮双向掩牢,防止车辆前后走动,伤人或者物料倾斜伤人。
3、装卸作业时,人员必须戴好手套,互相照应,站位准确,按喊号的步调或者预先规定的顺序协调进行。
轻拿稳放、动作协调、防止装卸动作失误,磕手碰脚。
4、装卸材料时,从料场取料或从车辆上取料时,必须按照由上向下、由外向里的顺序,逐层拿放,禁止从中间层抽放或散装。
人员都必须站在材料的两端以外,以防材料滚下伤人。
5、地面需要使用起重机装卸物料时,必须由起重机所属单位的起重机司机操作,司机做到持证上岗,其他人员严禁操作起重机。
6、井下使用完好的导链起重物料时,必须选择在顶板完好支护可靠的地方做吊梁,并用绳索吊挂在牢固、可靠的横梁、锚杆、锚索等支护材料上,所起重的物料重量不得超过导链、锚杆、锚索规定的最大允许起吊重量和所用链子、绳索等相关起吊器具载重的安全系数。
7、起吊时,一人操作、一人负责时刻监视起吊安全,起吊人要站在顶板完好、宽畅、物料失控、下落伤害不到的安全地点操作,其他人员远离起吊物料5M以外的安全地点,斜坡起吊时,不得站在物料起吊坡度的下方侧。
先预吊起物料50mm后,停止起吊再认真检查一遍,无问题后,方可继续起吊。
8、斜巷吊钩装卸物料时,必须先与绞车司机联系好,要在停车、抱闸、断电后(严禁绞车司机离开绞车),并在车下方使好挡木或戗柱,防止车下滑,人员在上方或者两侧操作,严禁站在料车下方装卸物料,同时坡上严禁有其它非从事此项工作的人员,坡底有专人看守,禁止人员上、下坡。
二、物料装载规定
所有物料在装车时原则上不得超出矿车箱上口,超长、超宽、超高的物料装车时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超出运输车辆车箱或外形以外的部分,必须整体捆绑牢固。
2、对于铁质物料需要全部搭装在车辆上的,必须使用断面不小于100mm×100mm的垫木,严禁车辆与铁质物料直接接触。
3、物料装车后其重心要与车辆中心重合,不得出现偏载现象。
4、物料装车后其整体尺寸不得超过3800mm(长)×1400mm(宽)×1500mm(高),否则要通过斜井提升,严禁通过副井提升。
5、锚索钢绞线可盘圈装入空矿车,数量不超过15根。
掏卸时至少两人配合操作,钢绞线必须用手抓紧抓牢,根据钢绞线弹性情况,慢慢装卸,弹力方向严禁站人。
6、电机、开关、油桶、电缆等电气设备必须专车装载,不得与其他物料混装。
7、工字钢、U型钢、钢管、W钢带、钢轨等超长物料在装载时必须符合本章的相关规定。
8、液压支柱、回柱车、25KW以上绞车、皮带机机头架、采煤机各部件、掘进机各部件、装岩机各部件等外形尺寸较大或重量较重的不得使用矿车装载,必须采用罐盘或车盘装载。
采用罐盘运输时,其上必须加垫木板或者方木,以增加摩擦力,防止
运输途中窜动。
所装物料采取平放方式,按照长(大)在下、矮(小)在上、重在下、轻在上的原则,在车盘或罐盘上座中,保持重心稳定。
9、物料装载好后,必须使用完好的链条或3/8”及以上的钢丝绳将物料整体捆绑并与罐盘或车盘两端、四角加以固定、拉紧。
车盘装料超出车盘长度影响连接时,必须事先插入连接销环,以保证不影响下一步运输。
第三章、物料的运输
一、立井提升
1、材料车通过副井、东风井提升时,由运输区、风井区把勾工负责检查其装载情况是否符合规定,发现问题,必须在处理好并经把勾工确认后,方可提升。
2、副井、东风井绞车司机严格执行一人开车、一人监视制度,开车要平稳,避免急刹车,提升5t以上的物料时,运行速度不得超过2m/s。
付井张力差为2t,东风井张力差为6t,提升物料重量超过张力差时,必须在另一码加配重。
3、罐笼尺寸允许的情况下,不可解体的超宽物料车进出罐笼前、后,由机电区负责派人拆、装安全门。
4、东风井提升时,由风井区负责东风井口和东风井罐笼处理,运输区负责东风井底。
二、平巷运输
1、超长物料采用电机车运输时,电机车司机要严格按电机车司机操作规程操作,物料之间、物料与电机车之间必须加矿车隔开,保证物料与机车之间留有5m以上的安全间距,物料之间留有以上的安全距离。
所拉物料的重量,必须保证机车制动的距离不超过《规程》规定的制动距离。
2、电机车运输“四超”物料前,司机、跟车工必须首先检查物料的捆绑、装载、运输车辆的完好、连接的正常等情况,并确保运输过程中不窜动和松脱,没有影响运输安全等问题的存在。
运输前,司机要与调度站联系,跟车工要负责车列的运行安全,并用专用信号与司机联系,运输途中,跟车工要时刻监视物料运行情况,发现异常要及时通知司机,司机必须听从调度站和跟车工的指挥。
运行中严禁“四超”车列与其它车辆会车。
3、料车在车场必须分类存放,严禁超出道岔警冲标,掩好车轮,在物料的突出部位挂警示牌,道岔必须拔正,防止其它车辆误入。
其它车辆通过存放物料的车场时,司机必须减速、鸣笛,并时刻注意列车与物料之间的间隙。
4、采用人力推车方式进行物料运输时,必须注意如下内容:
1)在机车运行的巷道内人力推车时,必须事先与调度站或本水平司机联系好,调度站或本水平司机要给出明确物料的运输线路、运输所需要的时间及其它注意事项。
调度站或本水平司机同意并在临时工作票上签字后,方可施工,否则不准进入机车
运行的巷道内。
2)人力推车的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调度站或本水平司机的指示运输,运输过程中,如发生特殊情况(如掉道等),不能按给定时间完成或需要改变运输路线的,必须及时与调度站联系。
调度站要保证在人力推车的巷道内,不得行驶机动车辆。
3)人力推车的运行方向30m前要有专人引路。
检查运输路线、巷道内电缆及管路、车辆等有影响运输的情况时,必须提前停车处理。
引路人始终监视料车前方,保证无其他人员行走或停留。
4)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
料车经过道岔、弯道、巷道口、风门、硐室口、人员经过等时要减速、先瞭望,无隐患后再通过。
5)推车时,人员要充足,分工明确,每辆车不可少于2人。
5吨以上料车不少于4人,同向推车间距,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时,不得小于10m,5吨以上物料车不可少于20m,坡度大于5‰时,不得小于30m,5吨以上料车不小于60m,坡度大于7‰时,严禁人力推车,严禁放飞车。
6)物料车推到指定地点后,关闭罐挡,及时拨顺道岔,保证巷道运输顺畅,在大巷推车完毕后,要及时向调度站汇报,并把超长料车放入车场中间,两端用矿车隔开作掩护,防止发生意外碰撞,要可靠的掩牢车轮,并及时安排人员进行卸车。
7)料车通过风门时,必须首先用人力把风门打开、固定好后,方可通过,严禁用料车撞风门,料车过后把风门关好,严禁同时打开两道风门。
料车超宽、超长、超高无法通过风门时,提前和通风区联系拆风门,料车通过之后,要及时修复风门,严禁自行拆除风门。
8)料车要经过巷道较窄、弯道,风门等特殊地点前,运送人员必须首先丈量、察看能否通过,防止卡堵,否则不得运输。
并注意两邦的风水管路和电缆,严禁强拉硬拽,强行通过。
运送途中,要随时观察物料的装载、捆绑情况,发现料车偏载、捆绑松动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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