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尔森的生平著述与研究方法.docx
- 文档编号:13614730
- 上传时间:2023-06-15
- 格式:DOCX
- 页数:16
- 大小:31.32KB
奥尔森的生平著述与研究方法.docx
《奥尔森的生平著述与研究方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奥尔森的生平著述与研究方法.docx(16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奥尔森的生平著述与研究方法
奥尔森及其著作《集体行动的逻辑》《国家的兴衰》《权力与繁荣》一、《集体行动的逻辑》:
三个和尚真的没水吃?
提出的问题:
为什么个人的理性行为往往无法产生集体或社会的理性结果?
以及怎样才能达成集体行动。
《集体行动的逻辑》的基本假设《集体行动的逻辑》出版以前,社会科学家假设:
一个具有共同利益的群体一定会实现共同利益采取集体行动。
→奥尔森发现,这个假设并不能很好的解释和预测集体行动。
个人自发的自利行为往往导致对集体不利、甚至有害的结果。
→为什么呢?
因为集体行动的成果具有公共性,所有的成员都能从中受益,包括那些没有承担集体行动的成员。
搭便车现象常在。
奥尔森认为:
由于搭便车行为的存在,理性、自利的个人一般不会为争取集体利益作贡献。
人数越多,搭便车的动机越强烈,集体行动越难达成。
后来发展为“多人囚犯两难博弈”,成为非合作博弈论的一个重要分支。
“一个和尚挑水喝,两个和尚抬水喝,三个和尚没水喝”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集体行动产生的条件一是集体成员的“不对称”即集体成员的收入不对称。
如亚洲经济危机后,日本主张设立“亚洲货币基金”美国愿意支付70%的北约(NATT)经费。
二是“选择性激励”:
1、正向激励:
鼓励措施2、反向激励:
惩罚搭便车的措施相关问题:
行为经济学家的研究接下来是行为经济学家的研究:
一个群体或社会中如果有3%的利他主义者,整个社会的风气和行为规范就会出现可喜的变化。
“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人凤毛麟角,少于1/%。
二、《国家的兴衰》:
瓷器店里的哄抢讨论主题:
群体与国家、社会的关系。
问题:
为什么饱受第二次世界大战摧残的德国和日本在战后能够创造出高速发展的经济奇迹?
→国家中也有搭便车的群体,国家可以对收入进行再分配,利益集团就可以通过“寻租活动”影响经济政策的制定,改变收入再分配的方案,从而增加利益集团自己的收入。
----奥尔森把这种利益集团叫做“分利联盟”。
分利联盟
(一)分利联盟给国家经济发展制造了许多不利因素:
1、寻租活动不但要浪费大量的资源,而且改变了社会的激励机制。
2、当分利联盟的寻租活动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国家的决策效率下降,制定经济政策的时间延长,影响整体社会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以及资源重组的能力,使经济发展停滞不前。
---比喻:
闯进瓷器店里哄抢的强盗,抢走的少,打烂的多。
分利联盟
(二)为什么受害的人们会任由分利联盟的行为?
→当国家、社会蒙受损失时,群体、个人的利益也受损。
不过,如果由某一项政策带来的损失分摊到个人身上,其数目就微不足道。
这时候,个人的搭便车行为是理性的选择。
----“理性无知”。
联系中国的集体制。
因此,造成英、美等国家经济发展呆滞的主要原因是数目繁多的分利联盟进行了大量寻租活动。
而德日在战后分利联盟还没组织起来,没来得及对国家造成伤害,因此发展很快。
→国家的兴衰和集体行动的成败呈“负相关”。
兴旺是因为集体行动的失败。
利益分类瑞典和挪威的工会组织与英、美的工会组织有区别:
A:
瑞典和挪威:
全国性的组织,涵盖面很大,工会对宏观经济的影响很明显,因此这些工会的行为会很慎重,对国家利益比较照顾。
B:
英、美的工会多半是行业性组织,他们的行为从不考虑对宏观经济的影响。
奥尔森总结出两类利益:
A:
涵盖利益(encompassinginterest):
集团的自身利益与社会的繁荣密切相关,因而在争取收入再分配时比较节制,注意减少对社会的危害。
B:
狭隘利益(narrowinterest):
集团的自身利益与社会的繁荣关系不大,因而存在强烈的激励机制企图通过损害社会利益来提高自身利益。
三、《权力与繁荣》讨论主题:
解释国家间贫富差别。
认为政府对经济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权力与繁荣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
引发:
冯玉祥的故事冯玉祥的故事:
当权者如何为自身的利益而又选择地使用权力?
-----“罪犯比喻”冯玉祥。
冯玉祥率领20万北洋大军围剿白狼,收到百姓的拥戴。
白狼是民国初年的农民***领袖,其势利遍及河南、陕西、甘肃,是个“流寇”。
冯玉祥则是统治西北的军阀,判据一方的“坐寇”。
奥尔森的困惑:
流寇偶尔来抢,得手就离开。
坐寇反而反复剥夺相同的人,为什么农民宁愿接受坐寇的统治?
国家(政府)的作用:
罪犯比喻奥尔森认为:
理性的、自利的流寇头子好像是在一只看不见的手的引导下变成座寇,戴上皇冠,自封君主、国王、天子、或者皇帝,以政府取代无政府状态。
这只看不见的手即“看不见的左手”---比喻权力场上的竞争。
分析:
流寇只有狭隘利益,以掠夺、破坏为生。
坐寇拥有涵盖利益,它掠夺有度,而且不允许其他强盗、土匪等来掠夺。
结论《权力与繁荣》通过“罪犯比喻”让我们看到政府也有两只手:
掠夺之手和扶助之手。
这正是人类社会最棘手的一个两难状况:
一方面,政府必须拥有权力和强制手段才能维护社会秩序、保护私人财产、取缔掠夺行为;另一方面,政府也可以利用手中的权力对人民进行掠夺。
经济繁荣需要的是一个扶助之手强有力、掠夺之手受约束的政府,而做到这一点,难度很大。
经济繁荣的两个基本条件:
一,私有产权必须牢靠、明确。
二、必须根除任何形式的掠夺。
要达到这两个条件,就必须从政府的激励机制出发,建立一个涵盖利益最大决策权的政制体制。
奥认为,这些条件在民主政体中比较有可能满足。
一、奥尔森的生平、著述与研究方法
曼瑟尔·奥尔森,1932年1月22日生于美国北达科他州,1998年2月19日逝世。
1954年获北达科他州立大学学士学位,1960年获牛津大学硕士学位,1963年获哈佛大学博士学位。
他一生中的大部分时间是在马里兰大学(MarylandUniversity)从事教学研究,也在美国空军服过役,曾在约翰逊当政的美国健康与福利部任职。
他的主要论著有:
《集体行动的逻辑》(1965)、《国家兴衰探源》(1982年)、《权利与繁荣》(2000年)、《战时短缺经济学》(1963年)、《一份准备中的报告》(1969年)、《没有增长的社会》(1974年)和《健康护理经济学新方法》等。
其中:
《集体行动的逻辑》影响最大,曾被翻译成德、法、意、日、葡、中等国文字;《国家兴衰探源》则被翻译成法、日、意、德、中、瑞典文等多国文字。
奥尔森经济研究的方法论是明显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个体研究方法。
奥尔森所研究的虽然是集体行动的问题,但是他所使用的方法却是个体的分析方法。
他的理论都是建立在微观个体追求自己的利益的基础之上的。
集体行动、特别是大集团的行动难以达成的根本原因就在于集团中的个体成员都是追求自身利益的。
在分利集团理论中,对分利集团成员的研究也是以此为基础的,特别是用分利集团理论来研究宏观经济学的相关问题的时候,更是强调宏观经济学的微观基础,并强调现代宏观经济学的根本缺陷就在于没有微观基储没有从个体行为出发研究问题。
奥尔森从个体的理性假定出发,利用分利集团理论解释了这些问题。
即使分利集团达成以后,分利集团追求集团利益的分析也是以此为基础的,集团成员追求集团利益的根本目的在于通过集团能够获得更大的利益。
获得集团利益仅是一个手段,个体利益才是最根本的。
2.实证研究方法。
奥尔森著作的大部分都是采用实证研究、案例研究来验证他所提出的理论。
在集体行动的逻辑研究中,他采用工会形成和发展的案例,一方面验证了他的大集团形成是通过强制或经济性激励而达成的理论,另一方面证明了大集团在没有强制或经济激励的情况下是难以达成的。
在分利集团理论提出后,则更是大部分都在验证他的这一理论,利用世界上各个不同类型的国家兴衰变迁的历史验证其理论的正确性。
他还提出,理论的正确与否是通过对经济现象的解释来验证的,能够解释越多的经济现象,越具有普遍性,理论的准确程度就越高。
从一定意义上说,他强调经济学的致用性,强调经济学对现实问题的解释功能。
因为现代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发展在一系列严格的假设之下通过数学推导得出优美的结论,但是由于严格的假设条件而难以对现实经济问题进行解释。
3.经济理论的规范。
奥尔森实际上认为有一套规范的方法作为理论正确或优秀与否的标准。
他提出:
(1)如果有一种理论能够适用于许多历史现象——即这种解释具有“权威性”——而且简明扼要,则可以认为此种理论比较可信;
(2)一种理论不在于它能够解释多少事件,而在于它能够说明差别多大的不同类型的事实;(3)还必须保证这种理论不能仅仅由于找到少数几个与之相符的例子就认为是正确的,因为也可能有另外一些例子与这种理论是矛盾的。
在《国家兴衰探源》中,在批判了现有的宏观经济学的缺陷之后,则明确提出了宏观经济学的八条标准问题。
这些都说明,在奥尔森看来,经济学有一套规范作为评价理论正确或优秀与否的标准。
4.归纳与演绎并用的方法。
奥尔森在推导其基本理论的时候,归纳的方法与演绎的方法同时使用。
虽然他的理论是通过问题导向来研究的,但是在通过基本的经济学假设前提来推导理论的时候,也大量地使用了归纳的方法。
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
(1)将归纳的结果当作不用验证的结论来使用,这在《国家的兴衰》中表现得比较明显,特别是在推导其九个结论的时候,他大量使用了这种方法。
例如他在推导第九条推论时曾指出:
“院外游说活动采用了不少特殊手段,并制造了许多非正常案例,结果使立法和政府活动增加了复杂性。
”这句话实际上也是对分利集团行动的某种归纳,他并没有解释这个结论是如何推导出来的,而是直接使用,是归纳的结果。
当然这本身也是为了验证他的结论,但是验证结论又不是直接描述具体的事实,而是将现实归纳成比较抽象的结论,然后将这种结论用来验证理论的正确性。
(2)他的许多推论本身就是归纳,虽然他的理论的直接来源是集体行动的逻辑,但是其理论的推导是建立在大量的观察基础之上的,这种对现实问题的观察和解释其中难免有许多是归纳的结果,也就是说,他的理论来源可以看作是对现实归纳得出一个结论之后,不是直接提出来,而是运用经济学的基本理论经过严格的证明推导出来,然后再用这些理论来解释所观察到的大量事实,一方面解释了现实问题,另一方面验证了理论。
这与新制度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又是一致的,实际上“交易费用”概念的得出就是这样的。
演绎的方法更表现得淋漓尽致,整个理论的主要内容都是在既定的前提条件下,通过详细的推理而得出来的,因而这实际上是演绎的过程,所使用的就是演绎的经济学方法。
二、少数人“剥削”多数人:
集体行动的逻辑
(一)主要内容
传统经济学认为,一群具有共同利益的个人常常会采取行动,以促进其共同利益,就像人们可以预期个人会为了推进自己的利益而采取行动一样。
如果一群有理性和有自我利益的个人认识到,他们会从一种特定的政治活动中获得好处,那就可以料想他们会采取这样的行动;如果一群工人会从集体谈判中获得好处,那就可以料想他们会组织工会;如果一个行业中的一批厂商能通过合谋实行垄断价格,从而获得利润,那么他们就会倾向于这样做;如果一个国家的中产阶级或任何其他阶级有力量去进行统治,那这个阶级就会力争去控制政府,并按照它自己的利益去治理国家。
但是,奥尔森认为,这种集体行动不一定能够达成,原因是:
每个独立的个体都是“经济人”,他们在进行集体行动的时候,都要进行成本—收益分析,而且对集体行动来说,集体行动所产生的集体物品是由大家所共同利用的,也就是说集团成员即使不付出任何代价,只要这个集体物品能够被提供,他就不会被排除在集体物品的使用之中。
这样,作为每个独立的个体就没有动力来提供集体物品,从而集体行动难以达成。
要达成集体行动,有两种方法:
一是集团成员数量少;二是通过“选择性激励”。
选择性激励又包括两个方面:
积极的激励和消极的激励。
所谓积极的激励就是通过某种经济刺激来促使潜在的集团成员组织起来,例如,通过提供某种非集团物品的刺激,奥尔森举了一些例子来说明这个问题;而消极的激励就是强制,通过行政命令的方式强迫潜在的集团成员达成集体行动,例如税收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集体行动即便能够达成,要提供集体物品,集体物品也是少于最优数量的,因为每个个体在选择提供集体物品的时候是从自身的角度来进行成本与收益分析,个人提供集团物品是从个人边际成本与边际收益相等出发的,这与从集体边际成本与边际收益相等所提供的集体物品的数量是很难一致的。
奥尔森通过大量的事例,特别是工会形成和发展的历史说明了大集团的达成必须要靠强制或经济激励的方式来促进。
最终他认为,大集团行动能够达成,也不过只是选择性激励的“副产品”。
大集团的行动既然是难以达成的,实际上就造成了一种看来是不可思议的“少数人‘剥削’多数人”或“弱者‘剥削’强者”的现象。
这从两个方面来说明:
首先,小集团相对于大集团来说更容易达成,从而有的组织虽然代表的利益集团的数量较多,但是由于不能够形成集体行动集团,不能够从集体的角度出发来追求集体的共同利益,而小集团在比较“容易”地达成特殊利益集团后,在行动中就能够比较容易地组织起来,为了集团的利益而采取对他们最有利的行动,小集团相对于大集团来说就比较容易获胜,从而就导致达成了小集团的少数人能够“剥削”未达成集团的多数人。
其次,在达成集团的过程中,具有共同利益的集团成员在达成这个组织的时候,由于从集团物品中获得利益份额不同,从而对达成集体行动的动力也是不完全相同的,能够分享较多利益的个体比只能够分享较少利益的个体更有动力从事集体行动的达成。
这就是说,只能够分享较少集团物品者“搭便车”的可能性更大,从而导致弱者“剥削”强者的现象。
(二)贡献
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利用传统经济学的假定条件得出了一个与传统经济学家认为理所当然的结论不同的结论。
奥尔森的这种分析从根本上说是突破了他之前的经济学家关于集体行动理所当然的论述,从而形成了对既定微观经济学结论的一个重要突破。
可以说,他开辟了经济学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
他的理论作为公共选择理论的一个重要的流派对经济学的发展是开创性的。
(三)缺陷
1.关于选择性激励。
奥尔森在论证集体行动的逻辑的时候,依赖于一个基本的假设,即“不采用选择性激励”。
不存在选择性激励,即意味着集团不存在组织制度安排。
从新制度经济学那里我们可以看到,组织制度正是因为参与合作的人们为了分享合作的剩余而产生的。
制度决定了集团的激励结构,它通过提供激励与约束,界定参与者的行为选择空间及各参与者之间的关系,从而约束机会主义行为,减少不确定性,降低交易费用。
事实上,只要不存在选择性激励或者说不存在制度安排,不要说大规模的集团行动,就是连小规模的集团行动也难以达成。
因此,只要是一个集团组织,就会有组织制度存在,就会存在选择性激励,不存在没有选择性激励的集团组织。
因此,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所遵循的假定没有任何的实际意义。
事实上,如果放弃这一个假定,奥尔森就不得不承认,选择性激励驱使潜在集团中的理性个体采取有利于集团的行动。
2.关于隐形激励。
尽管奥尔森注意到集体行动中的意识形态因素,但是他过于偏激地认为“光凭意识形态的动力并不足以使人民大众进行不懈的努力。
”事实上,奥尔森并没有打算用道德力量或激励来解释集体行动的任何事例。
他就放弃意识形态的分析提出了三点理由:
首先,不可能得到个人行为背后动机的经验性证明。
在某些特定的例子中,不可能确切地说某一个人的行为是由于道德原因还是其他原因。
这样用道德因素来解释就会使理论站不住脚。
我认为,尽管不能确切地说一个人的行为是出于道德原因还是其他原因,但是不能由此否定道德因素在事实上发挥的对行为的影响作用。
我们不能因为难以计量一个因素的作用大小,就否定这一因素的作用的存在。
其次,不需要这样的解释,因为其他因素就足以用来解释所有的集体行动。
我认为,排除意识形态因素对集团行动或人的行为的解释就不可能完全。
这或许是诺思教授为什么将意识形态理论看作为制度变迁理论的三大基石之一的原因。
再次,多数有组织的压力集团总是明确地为自身利益奋斗,而不是为其他集团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把集团行动归因于道德准则就不是很合理。
因此,讨论集团行动的道德动机或激励并不是为了解释某些集团行动的事例,而是为了表明其存在,并没有与这里提出的理论相矛盾,只是更证明了它的正确性。
实际上,一个人之所以参与一个集团而不是另一集团,这不仅与一般的利益及其限制空间有关,也与个人偏好、意识形态、人力资本即价值取向有关。
其中,组织文化发挥着重要作用。
按照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我认为:
(1)成功的意识形态及组织文化,有利于人们提高对诚实、依赖、忠诚等的效用评价,从而减少集团成员“搭便车”机会主义的分配性努力行为;
(2)意识形态及组织文化可以降低达成共识的讨价还价费用;(3)人的群体性意识与归属感可以激励个人参与集体行动的生产性努力程度,从而降低集团的激励成本与监督成本;(4)集团成员间的反复博弈与学习机制,可以产生和积累“声誉效应”,从而形成对“搭便车”行为的威慑与惩罚。
因此,意识形态与组织文化所构成的隐形激励,可以有效约束或减缓集体行动的困难。
3.关于“大集团”与“小集团”。
应该说,奥尔森关于“大集团”与“小集团”的分类是缺乏严密性的。
奥尔森理论中的所有关于大集团与小集团的分类说明,都具有性质的不稳定性。
因为小集团相对于更小的集团来说是大集团,而大集团相对于更大的集团来说则又称为小集团。
也许,奥尔森对“大集团”和“小集团”的划分不在于从理论上说清楚二者的界限到底在哪里,而只是要说明集体行动的达成是受人数的多少影响的,也就是说在分析集体行动的达成时,人数是一个重要的影响因素。
4.集体行动的逻辑的最大问题在于两个方面:
一是信息不对称;二是“搭便车”的机会主义倾向。
而“搭便车”之所以发生还在于信息不对称,所以集体行动难以成达的根本原因在于信息不对称。
但是,奥尔森很少使用这两个术语。
这可以从几个方面说明:
(1)寻找共同利益成员的信息问题,因为你并不知道哪一个人与你是属于同一个利益集团的,具有共同的利益,要组织起这样的利益集团当然是要付出代价的;
(2)组织利益集团后能够获得的利益是难以准确计量的,有时甚至是难以预期的;(3)对成员的“搭便车”是难以监督的,也就是说无法通过获得准确的信息来得到哪一个个体没有为集体物品付出代价却享有了它。
正是由于这些方面的信息不对称,才导致了集体行动难以达成。
实际上,可以归结到一点上,是因为信息不对称阻止了集体行动的达成。
如果按照新制度经济学的对“交易费用”概念的解释,集体行动难以达成的根本原因在于交易费用的存在。
5.奥尔森实际上否定了利他主义倾向的存在。
虽然对利他主义有各种各样的解释,比如有人认为他不做一点对别人有用的事情就感觉不舒服,他利他的目的还在于利己。
但是正是这种利他主义的存在就会使集体行动的达成容易得多。
三、国家兴衰探源:
分利集团理论
奥尔森的《国家兴衰探源》对分利集团理论,特别是9个推论的分析,一环紧扣一环,逻辑性非常强,解释力也非常明显地表现出来了。
似乎使用这一理论可以解释一切问题:
中国不同历史时期衰落的原因;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之后,我国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包括经济问题和政治问题的原因与解释;国有企业大量下岗职工的存在,各个省的产业结构雷同,发展战略雷同等现象的原因。
分利集团确实起了种种消极作用,但是反过来分析一下,我们即使消除了分利集团,我们改革开放中所遇到的一切问题就都能够解决吗?
(一)主要内容
奥尔森分利集团理论的主要内容是通过提出一些问题后而得出来的。
基本理论主要集中于9个推论中:
(1)“不存在这样的国家,其中所有具有共同利益的人群都可能组成平等的集团并通过全面协商而获得最优的结果”;
(2)“凡边界不变的稳定社会中,随着时间的推移,将出现愈来愈多的集团或组织”;(3)“‘小型’集团的成员具有较强的组织集体行动的能力,而这种优势随着社会稳定时间的延长而递减”;(4)“总的来说,社会中的特殊利益组织或集团会降低社会效率和总收入,并使政治社会中的分歧加剧”;(5)广泛性组织一般都倾向于促使其所在的社会更加繁荣昌盛,并力图在为其成员增加收入份额的同时,尽可能地减轻其额外负担,从而只有当国民收入在分配中所产生的利益与由此引起的全社会损失相比增大时,才支持这种再分配行动”;(6)“分利集团进行决策较其中的个人与企业决策迟缓,从而使议事及协商日程拥挤,其决策多半倾向于固定价格而不固定数量”;(7)“分利集团使全社会采用新技术延缓以及在生产情况变化时阻碍重新分配资源,从而降低了经济增长率”;(8)当分利集团发展到足以取得成功的规模时,它必须采取排他性的政策,并力图使其成员限制在收入相近与贡献相近的范围之内”;(9)“分利集团的扩大将增加法律的繁文缛节,强化政府的作用,造成协议的复杂性,并改变社会演化的方向”(参见奥尔森,1999)。
这9条推论如果用比较简洁的文字来表述就是:
允许自由地建立各种组织而又长期没有动乱和入侵的国家,其经济增长受分利集团的阻碍或危害也就更严重;极权主义政府或外来入侵者削弱或废除了分得集团的那些国家,在建立了稳定或自由的法律秩序之后,其经济就会相当迅速的增长。
(二)理论的价值
奥尔森的分利集团理论一提出便对经济学界、政治学界和历史学界等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其原因在于该理论本身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
首先,奥尔森利用集体行动的逻辑分析了国家兴衰的原因。
他把集团内的个人行为逻辑推广到集体内组织与组织之间,集团与集团的行动分析。
他认为,在总的利益格局中,每一集团都不会为增加总利益而自愿付出成本与代价,那样最终所得到的利益极其微小,而会千方百计地去分割现有更大的利益份额,它们不是想办法“做大蛋糕”而是采取一切办法从“既定的蛋糕”中分得更大的份额。
于是它们都只具有分利性,并进而引发了严重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后果,造成国家的衰退。
其次,奥尔森的理论具有广泛的解释力。
奥尔森的分利集团理论除了解释广泛的经济现象之外,对一些社会问题、政治问题也具有极强的解释力。
例如,他所提到的族内通婚制度,一般认为这是一种社会现象,应该用社会、文化等理论来解释,但是奥尔森认为,这有深刻的经济原因,并利用相容性和排外性集团理论对此进行了解释,这就使得对这一问题的认识向前迈进了一步。
再次,奥尔森对许多经济问题的研究从更深入的层次进行了分析或者说是对理论有重大突破。
下面举几个例子来说明。
(1)自由贸易对一个国家有利原因的分析。
奥尔森认为,自由贸易对一个国家的有利影响不是来自于比较优势理论或各国之间的生产成本差别理论,而是来自于自由贸易和生产要素流动对特殊利益集团的约束。
因为当各个国家取消关税等限制自由贸易和生产要素流动的限制之后,国际卡特尔组织更难以达成,因为要达成的这样一个组织从规模上看是更大的,而且面临着更多的语言和文化等差异,而不能够达成这样的组织就不存在限制生产力水平提高的因素,使得政府不会通过对生产率发展不利的法律。
对要素来说,如果一个国家为了特殊利益集团的利益通过了一种对要素所有者来说是不利的法律,要素就可以从这个国家转移到其他国家中去,从而限制了特殊利益集团为了特殊利益的要求而达成的对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不利的法律。
(2)关于效率与公平问题。
奥尔森认为,传统的关于效率与公平的分析,即市场会比政府和其他机构产生更大的不平等,而政府可以“减少”不平等的影响,这种观点是违背许多社会中的事实的。
政府和其他机构干预市场一般不会比自由竞争的市场更能减少不平等的程度。
奥尔森认为,在创建分利集团的机会方面的不平等比人的固有生产能力方面的不平等更大。
他利用分利集团理论说明了虽然会导致不平等,但是政府和其他机构对市场的干预也不能够减少不平等的程度,反而正是政府和其他机构对特殊利益集团的保护才是产生不公平的主要原因。
(3)自由放任并不一定导致竞争性市常奥尔森认为,即使没有政府干预,往往也不会存在竞争性的市常因为绝不是只有政府才是社会中高压统治和社会压力的唯一根源,即使没有政府的帮助,许多市场经济也会形成卡特尔的垄断。
消除某些形式的政府干预、促进自由贸易以及生产要素的流动将会削弱卡特尔,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奥尔森 生平 著述 研究 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