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设计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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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设计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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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设计管理制度
一、各级设计人员管理制度
1.压力容器各级设计人员的范围
压力容器各级设计人员包括设计单位技术总负责人、设计技术负责人、审核人员、校核人员及设计人员。
2.压力容器各级设计人员的任命
2.1各级设计人员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后由单位法人代表(或委托人)任命。
并随年度综合性报告向设计许可证批准部门备案。
2.2审核人员需持有有效期内的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资格证书。
2.3各级设计人员应每年总体任命一次,个别调整则应及时任命。
3.压力容器各级设计人员任命的基本条件
3.1设计单位技术总负责人
由设计单位主管压力容器技术工作的总负责人担任,具有压力容器相关专业知识,了解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有关规定,对重大技术问题能够做出正确决定。
3.2技术部压力容器设计技术负责人
(1)从事本专业工作,且具有较全面的压力容器专业知识;
(2)熟知并能正确运用有关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并且能组织、指导各级设计人员正确贯彻执行;
(3)熟知压力容器设计工作和国内外有关技术发展情况,具有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在关键技术问题上能做出正确决断;
(4)具有3年以上压力容器设计审核经历;
(5)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6)经压力容器设计审批人员专业考核合格。
3.3审核人员
(1)熟悉并能指导设计、校核人员正确执行有关规程、标准等技术规范,能解决设计、制造、安装和生产中的技术问题;
(2)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技术方针、政策,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较全面的压力容器设计专业技术知识,能保证设计质量;
(3)具有审查计算机设计的能力;
(4)具有三年以上压力容器的校核经历;
(5)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6)经压力容器设计审批人员专业考核合格。
3.4校核人员
(1)能够运用有关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指导设计工作;
(2)具有压力容器专业设计知识,有相应的压力容器设计成果,并已投入制造、使用;
(3)具有应用计算机进行设计的能力;
(4)具有3年以上压力容器设计经历;
(5)具有初级以上(含初级)技术职称。
3.5设计人员
(1)具有压力容器设计专业知识;
(2)能较好地贯彻执行有关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3)能在审核人员的指导下独力完成设计工作,并且能使用计算机进行设计;
(4)具有初级以上(含初级)技术职称和一年以上设计经历。
二、各级设计人员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1.考核要求
1.1每年应对各级设计人员进行培训考核;
1.2对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各级设计人员应限期整改,重新考核。
对重新考核仍不合格的各级设计人员应降级使用或调离设计岗位。
2.培训考核内容
2.1设计工作的成果
(1)从事压力容器设计所完成的数量;
(2)压力容器设计项目的复杂程度;
(3)设计文件的实际水平、质量;
(4)在制造、安装和使用中所反映的意见;
(5)国家安全监察机构和省级安全监察机构委派的审查机构对设计文件的审查意见和培训考核答辩成绩。
2.2实际工作能力
(1)熟悉有关法令、法规、标准、规范和技术条件的程度;
(2)国内外先进技术的实际应用情况;
(3)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4)现场工作情况和判断处理事情的能力;
(5)压力容器设计工作的组织能力和指导能力。
2.3技术水平
(1)压力容器设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
(2)压力容器设计技术论文、专题总结和译著的数量及发表情况;
(3)技术调查报告的内容、结论及解决实际设计问题的效果;
(4)业务学习培训的考核成绩;
(5)在压力容器的设计中应用计算机设计的水平。
2.4工作态度
(1)接受设计任务的态度;
(2)工作中的表现;
(3)协作关系。
3.考核方法
3.1压力容器各级设计人员的培训考核与工程技术人员业务考核结合进行。
3.2培训考核由公司技术部、办公室、总师办共同进行,考核结果应填入业务考核记录表(附表14)作为各级设计人员任免的依据。
三、各级设计人员岗位责任制
1.设计人员
1.1按设计任务书和设计条件图要求,负责所承担产品图样的设计和设计文件的编写,对设计质量负责。
1.2正确贯彻压力容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技术条件,遵守压力容器设计的各种规章制度。
1.3正确应用压力容器设计的基础资料、数据、计算方法、计算公式,做好受压元件的计算和应力分析。
1.4执行公司《设计技术规定》,在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中,做到制图比例适当、视图投影正确、图面清晰,尺寸、数字、符号、比例准确,文字叙述切题、简明、通顺。
1.5属初次设计技术难度较大的压力容器,应提出包括容器的主要结构、材质选用、技术要求等设计方案,并与校审人员研究确定后进行施工图设计。
1.6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全部完成后,在送校前,应全面自校,并负责对校核和审核中提出的意见进行设计文件的修改,以及对打印底图和打印文件的复核。
1.7按规定签署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做好整理和归档工作。
1.8认真处理制造、安装和使用中的有关设计问题,对需要修改的内容,应连同归档的设计文件及时修改。
1.9负责对复用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的复查和修改。
1.10做好设计产品的用户访问,按附表13填写用户访问记录,并按规定存档。
2.校核人员
2.1会同设计人员商定压力容器设计方案,帮助设计人员解决设计中的一般技术问题,并对所校核的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2.2全面校核压力容器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校核内容包括:
(1)设计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和设计条件图的规定,设计是否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是否符合制造、安装和使用要求;
(2)受压元件的强度计算书中采用的设计参数、基础数据、计算公式、计算结果是否正确,是否和设计图样一致;
(3)技术条件是否符合现行法规、规范、标准的规定,内容是否完整,文字叙述是否准确;
(4)是否执行了公司的《设计技术规定》,设计图样的比例、视图、图面布置是否适当,尺寸、符号、加工要求、材料选用及数量是否正确,安全附件选用是否符合规定;
(5)技术文件是否齐全,内容是否正确,标准图和复用图选用是否恰当。
2.3填写压力容器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校审记录表(详见附表1),压力容器设计质量评定卡(详见附表2),按规定签署设计文件。
2.4负责所校核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归档后再修改内容的校核工作。
3.审核人员
3.1参加讨论压力容器设计主要技术问题,指导设计、校核人员确定设计方案,解决疑难技术问题,并对所审核的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的主要技术内容和设计方案的正确性负责。
3.2审核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的内容包括:
(1)设计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设计条件图、现行压力容器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是否齐全,是否按规定签署;
(2)设计计算书中采用的设计软件计算方法、公式、参数、应力分析及主要受压元件和安全附件的计算结果是否正确;
(3)设计图样的技术要求、技术特性表、受压元件材料、关键零部件尺寸、装配尺寸是否正确,复用图选用是否恰当;
(4)协调设计、校核人员之间在技术上的不同意见。
3.3填写压力容器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校审记录表、压力容器设计质量评定卡,按规定签署设计文件。
4技术部压力容器设计技术负责人
4.1参加重大设计原则和设计方案的讨论和审查,决定重大的结构设计、计算方法、材料选用和技术条件,审定设计执行的技术方针、政策、设计原则,并对设计的先进性、安全性、经济性、合理性等重大原则问题负主要责任。
4.2审查设计图样、设计文件、采用设计软件、主要计算公式、数据、主要安装尺寸和关键性技术问题,并对设计、校核、审核及与标准化审查人员之间的技术分歧意见作最后决定,必要时,可主持设计的中间审查,以保证设计质量。
4.3按规定签署设计文件。
5.设计单位技术总负责人
5.1负责压力容器设计单位设计技术的全面工作。
5.2组织各级设计人员严格执行压力容器法规、标准,切实贯彻各项设计管理制度,确保压力容器设计安全质量和经济水平。
5.3审批压力容器设计工作发展规划,并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5.4组织设计方案的讨论和审查,审批重要压力容器设计任务书和设计条件图。
5.5审批本单位压力容器设计管理制度和设计技术规定。
5.6负责裁决设计人员与审核人员之间在设计工作中的争执意见。
5.7负责领导开展对各级设计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5.8审核压力容器设计年度工作小结并做好上报工作。
5.9定期向总经理报告设计工作开展情况,并对各级设计人员的任命提出建议。
5.10对压力容器设计许可印章的使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5.11对造成事故的产品设计,组织分析、评议、提出纠正措施和改进方案。
四、设计条件编制与审查制度
1.设计条件的内容
1.1设计条件图(详见《设计条件图(表)编写制度》)
1.2设计任务书(详见附表3)。
2.设计条件的编制与签署
2.1设计条件图的编制可由设计人员编写。
如用户编写或委托编写,经审核后用户签字盖章后有效。
自行开发项目需经设计单位技术总负责人批准。
设计条件图的格式按STHL.12-04-2012《压力容器设计质量控制记录表卡汇总》中附表8~附表11四种规范格式,一般由设计人员填写,并逐级审查签署。
2.2设计任务书由下达部门编制,经设计单位技术总负责人批准;
2.3编制的设计条件至少两份,一份交设计,一份作备查依据。
3.设计条件审查
3.1是否按规定的内容与要求编制;
3.2图形与结构尺寸、设计参数是否清楚、准确、齐全、能否满足要求。
4.设计条件的修改与签署
4.1设计开始后,委托单位与设计单位均不能单方面修改设计条件。
4.2如提出修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按“压力容器设计条件修改书”(详见附表4)进行修改,经双方签字有效。
5.设计条件的保存
5.1设计任务完成后,设计条件及修改依据应整理归档。
5.2设计条件的保存期与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保存期相同。
五、设计文件编制管理规定
1.设计文件的种类及要求
1.1图样
(1)应有压力容器总图(或装配图)和零部件图。
(2)设计图样的图面应符合《技术制图》GB/T14689中图纸幅面、图框及格式的规定。
(3)设计总图上应按《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3.4.2.2和3.4.2.3的规定注明有关内容。
(4)压力容器的设计总图或装配图上必须加盖特种设备设计许可印章。
(复印章无效)
1.2技术文件
(1)图样目录
图样应编制目录
(2)技术条件
一般在图面上编写,特殊需要时,可编写成单独文件。
(3)设计计算书
a.压力容器的主要受压元件必须有强度计算书。
安全附件的计算书必须采用《容规》规定的公式。
b.选用标准的设备法兰、接管法兰、人孔、手孔、液面计等受压零部件可不作强度计算。
(4)安装与使用维修说明书
必要时或用户需要时,可对设备编制《安装与使用维修说明书》。
说明书是关于设备的结构原理、技术特性、制造、检验、安装、运输、使用、检修及其他必须说明的文件。
对于简单设备设计可以没有说明书。
说明书一般应包括如下内容:
a)设计条件和适用范围的说明;
b)适用标准规范;
c)材料特殊要求;
d)制造检验特殊要求;
e)安装、试车、维护和修理的注意事项;
f)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2.设计文件编号的规定
2.1压力容器设计施工图编号的规定
2.1.1压力容器设计施工图总装图编号规定为:
STHL.12—××—00
其中STHL为本企业名称缩写,
12为年份,即2012年设计,
—××—00为总装图编号,如STHL.12—01—00,或STHL.12—02—00,……;
2.1.2总装图中的部件图编号规定为:
STHL.12—××—××—00
后面的编号—××—00为部件图编号;
如STHL.12—01—01—00,STHL.12—01—02—00,…..;
2.1.3零件图编号规定为
STHL.12—××—××—×
后面的—×为零件图编号
如STHL.12—01—01—1,STHL.12—01—01—2,……;
2.1.4如选用标准零部件,则零部件的编号为该零部件的标准号,如HG/T21639,JB/T4712,GB/T25198。
2.2压力容器设计计算书编号的规定
如设计施工图总装图编号为:
STHL.12—01—00,
对不带安全泄放装置的容器,其设计计算书编号为:
STHL.12—01—00JS;
对于带有安全泄放装置的压力容器,其设计计算书编号为
STHL.12—01—00JS1,
其安全泄放量及安全阀排量计算书的编号为:
STHL.12—01—00JS2。
3设计文件的归档程序、归档数量及保存期限的规定
3.1压力容器设计完成后,其设计文件应由原设计人员按规定编号,列出归档设计文件目录清单,经技术部负责人校核无误后,按归档目录清单内容向公司档案室及时办理归档手续,登记签字。
不得自行保管。
3.2除压力容器设计文件外,设计任务书、设计条件图、设计过程中的校审记录、来往涵件等也必须同时归档。
3.3压力容器设计文件归档时,公司档案室必须认真履行归档手续,确定归档份数、密级的划分等。
设计文件的归档份数一般为两份,一份作为存档文件,一份供借阅、查阅之用文件。
如文件不齐全的或审查签署不齐全的,应拒绝接收归档,责令改正之符合归档条件要求后,才予办理归档手续。
3.4归档的设计文件保存期限按GB150.1-2011中4.2.2.2中设计单位的职责e)设计单位应在容器设计使用年限内保存全部容器设计文件。
3.设计文件的发送
4.1压力容器的设计文件归档后,在设计总图或装配图上加盖压力容器设计许可印章发送有关部门实施生产。
其它设计文件一般不属发送范围。
4.2设计图样的发送数量按本公司规定执行。
4.3按《容规》及《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和有关合同规定向用户发送受压元件强度和安全阀排量计算书及竣工图。
4.4因经营活动和对外交流需要的压力容器设计文件(如图样),应经单位技术总负责人批准后并加盖“仅供参考”字样方可对外发送。
4.5设计文件的内部借阅应制定内部借阅管理办法,并严格按规定办法办理借阅手续方可借阅。
六、设计文件更改管理规定
1.更改原则
1.1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归档后,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和办理规定的手续,任何人都无权更改。
1.2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的更改不得降低产品质量,亦不得违背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条件的规定。
更改后的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应正确、完整、统一、清晰。
1.3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的更改必须履行签字手续,并保证更改前的原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有据可查。
2.更改权限
2.1自行设计的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更改权属于本设计单位。
2.2由用户提供或外委的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的更改,必须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的设计修改证明文件。
3.更改程序
3.1对需要更改的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按附表7填写更改通知单。
3.2更改通知单应经有关部门按技术责任制的规定履行签字手续。
3.3按更改通知单更改设计图样或设计文件。
(1)单台(件)和一次性生产的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有明显错误而妨碍生产时,允许先更改复印图,事后及时补办手续。
(2)样机试制的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有明显错误而妨碍正常生产时,允许先更改复印图并做好记录,必要时通知有关部门。
4.更改办法
4.1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一般采用划改,将需要改的尺寸、文字、符号、图形等,用细实线划掉。
被划掉部分仍能清楚的看出更改前的情况,然后填写新的尺寸、文字、符号、图形等。
当划改不能表示清楚时,在保证更改有据可查的情况下,允许采用刮改或洗改。
4.2划改应靠近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更改部位,写上更改标记——用加圈的小写汉语拼音字母表示。
更改标记一般按每张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编排,但由多张表示同一代号的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更改标记应按全份设计文件编排,并填写在需要更改的各张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上。
4.3刮改或洗改设计底图和设计文件时,应将原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的复印件存档备查,然后按照更改通知单进行刮改和洗改,并在更改部位附近写上更改标记。
4.4在更改栏中均应填写
(1)更改标记;
(2)同一标记下的更改处数;
(3)更改通知单编号;
(4)更改日期;
(5)更改人员签名;
4.5若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的底图经多次使用与更改而污损不能再使用时,需重新绘制底图。
但不得改变其图(代)号。
(1)根据最后更改的尺寸、文字、图形等重新绘制底图。
(2)新底图更改栏按下列规定填写:
a.标记栏填写上最后一次更改标记;
b.处数栏写上“重新绘制”字样;
c.签字及日期栏由重新绘制后负责复核的人员签上姓名、日期。
(3)旧底图上应有明显的“作废”标记,并由经办人签上姓名、日期。
旧底图或其复印图应存档备查。
(4)新底图上应有规定人员签字。
如新底图上不便取得旧底图上原有人员签字时,则用长仿宋体填写原有人员的姓名、日期。
4.6注意事项
(1)更改通知单应有编号,其原件或复印件应存档备查。
(2)通、借用件的图样更改应慎重,不得破坏通、借用的性质,否则,应绘制新图样、另编代号,并相应更改与之相关的一切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
原通、借用件的图样仍予保留。
(3)更改后的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如破坏了互换性,应改变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的代号或加注尾号,也可绘制新的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并相应更改与其相关的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
七、设计文件复用管理规定
1.复用原则
原有压力容器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因法令、法规、规范和技术条件的替换,生产中再次复用时,必须作相应的修改方可发放。
2.复用办法
2.1压力容器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的复用必须经设计部门重新校审、修订、以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技术条件。
2.2应对原有压力容器图面技术要求、计算书、非法定计量单位及相关尺寸等方面作相应修改,并按《设计文件更改管理规定》进行修改,修改工作完成后方可复用。
2.3原有压力容器的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在结构上有重大修改时,则必须对原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进行修改设计,更改版次,重新绘制施工图。
2.4压力容器设计总图或装配图修改后应履行审批手续,重新加盖设计许可印章后方可复用。
八、设计条件图(表)编写制度
1.设计条件图的内容
设计条件图是设计人员进行压力容器设计的依据之一,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简图、设计参数及要求、管口表、标题栏及参考内容。
2.条件图的格式
为便于填写和表达,“设计条件图”(见附表8—11)一般常用的有以下四种:
容器设计条件图
换热器设计条件图
塔器设计条件图
搅拌容器设计条件图
其它压力容器,可根据设计条件要求,选用四种格式之一,或自行编制。
3.设计条件图编制要求
3.1简图
(1)简图用单线图,要求视图正确、线条清晰。
(2)简图应包括容器本体、主要内件形状、结构尺寸、接管位置、支座形式及其它需要表达的图形。
(3)简图中难以表达清楚时,允许用文字补充说明。
(4)管口方位允许另附管口方位图,但必须在简图中注明,管口位置不得与其他结构相碰撞。
3.2设计参数及要求
(1)各设计条件图通用的设计参数填写内容如下
a.工作介质:
名称填介质学名或分子式。
组分为主要组分,对非主要组分但对产品设计质量有影响者,应另加说明。
比重填写设计温度下的比重。
介质特性指毒性、燃性、渗透性及挥发性等。
b.压力和温度:
工作压力、设计压力、工作温度、设计温度均按GB150《压力容器》相应定义的规定填写。
环境温度填写该地区历年月平均温度的最低值。
对有保温层的压力容器可以不填写。
壁温指容器壳体的金属温度。
c.容积:
全容积填写包括容器两端封头在内的容积,操作容积是指正常操作情况下,介质所占的最大容积。
d.材料、腐蚀速率、设计寿命:
材料填写壳体推荐材料和特殊要求材料的牌号,必要时注明材料标准号;腐蚀速率按年腐蚀的毫米数计;设计寿命指设计使用年限。
e.操作方式与要求:
注明连续操作或间歇操作,以及压力、温度是否稳定。
对压力、温度有突变时,就注明变动频率(次数/小时)及变化范围。
对开车、停车频繁的容器应注明每年的开车、停车次数。
(2)安全装置填写说明如下
a.位置:
填写在容器上或在管道上。
b.型式:
填写安全阀或爆破片或二者的组合装置。
c.规格和数量:
规格应按安全阀或爆破片标准和样本规定填写;
d.开启(或爆破)压力:
按GB150《压力容器》定义规定填写。
(3)保温材料应填写名称、厚度、容重,对需要保温计算的保温材料厚度可不填写。
(4)换热器设计参数及要求
a.传热面积
对管壳式换热器按GB151《管壳式换热器》的定义规定填写;对夹套加热的容器,按夹套所包含的内筒和封头的表面积计算。
b.换热管:
列管注明规格(管外径×壁厚),管长及根数。
排列型式栏注明排列型式和间距。
盘管应注明管子的规格、盘管(中心)间距、直径与圈数。
c.折流板(支承板):
填写折流板的数量和间距、缺边位置与缺边高度,并在简图上画出。
d.热量、热系数、热阻方面的内容如无特殊要求可以不填,但需填写冷热介质的进出口温度要求。
(5)塔器设计参数及要求
a.塔型:
填写浮阀塔、筛板塔或填料塔等。
b.塔板:
填写数量和塔板间距。
c.填料:
填写型式、规格和堆放方式。
d.基本风压:
根据使用地区的基础数据填写,室内塔器及高度低于10米的塔或立式容器可不填。
e.地震基本烈度和场地类别:
根据使用地区填写,对无特殊要求的情况,场地类别可不填写。
(6)搅拌容器设计参数及要求
a.搅拌器型式:
填写全称,如直叶浆式搅拌器、推进式搅拌器、曲叶开启涡轮式搅拌器、框式搅拌器。
对斜叶式应增填倾斜角度。
b.搅拌器转数及转向:
填写搅拌轴的转速,有变速要求时应填写变速范围及档数。
转向栏填写顺转、逆转、顺逆转。
c.轴功率、电机型号和功率:
如未经计算或无特殊要求,可以不填。
(7)其它要求
对容器闭密性、防爆、静电接地、安装检修及其它要求,如与单元容器设计结构有关,应填写。
属于一般要求可不填。
3.3管口表
管口表所列项目均应填写,填写内容说明如下:
(1)符号用汉语拼音小写字母,按a、b、c、顺序填写,其中g、i、j、l、o、q不推荐使用。
接管表中项目内容完全相同的管口,可合成一项填写,并在右下角标数字,如f1-3。
(2)公称尺寸:
有公称直径的管子填DN的值;无公称直径时,圆管填写内直径数值,矩形管填长×宽,椭圆孔填长轴×短轴的数值。
(3)公称压力:
以MPa为单位填写,非公称压力:
填写设计压力的数值。
(4)连接尺寸标准:
对接管法兰连接填写接管法兰标准号。
对螺纹连接,填写螺纹规格,如M24,G3/4等。
(5)连接面型式:
填写焊在容器接管的法兰面型式,如平面、凹凸面、榫槽面等。
螺纹连接填写螺纹。
(6)用途:
根据接管的主要用途填写。
3.4标题栏、参考图栏和修改方法说明
(1)标题栏:
包括设计单位名称,设计条件图名称,委托设计单位名称,编号,共×页,第×页,制作数量,委托设计单位盖章,设计单位设计技术负责人签名和日期。
(2)参考图栏:
图号及名称。
(3)修改方法:
按《设计文件更改管理规定》填写修改标记、修改处数、修改简要内容,并有修改人的签名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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