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承包管理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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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管理手册
第一章总则
为确保中国人民银行北京重点库工程能够按期、保质、安全地顺利完成,创“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
本着做过程精品,创外美内坚的建筑结构工程的原则,竣工实现市级优质工程,为工程质量在达到验收合格后,经项目经理部研究并提请上级领导批准,特制定本管理手册,以期所有有幸参加重点库工程施工的单位和人员认真严格遵守。
(注:
三统碑危改小区三期9-12住宅楼及车库工程)
一、管理目标
(一)工程质量目标:
总包方本着高质量、创一流、塑造精品工程的精神,为充分体现建筑工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为北京再添一座建筑精品,确定本工程的质量目标为:
达到验收“合格”标准;创市级优质工程
(二)工期控制目标:
本工程的工期目标为458日历天。
本工程通过采用先进、合理、可行的施工方法和严格的施工管理,优化劳动力、材料、机具等各项资源的配置,工程施工总工期目标控制在458个日历天以内。
(三)工程保密工作目标:
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保密协议施工,确保保密工作不出现半点差错。
(四)安全生产目标:
杜绝死亡和重大交通事故、重伤事故,杜绝火灾和重大治安事件,年轻伤率控制在6‰以下。
(五)文明施工目标:
确保“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遵循“绿色施工”组织理念,建设“花园式”工地。
(六)环保工作目标:
环境保护工作先进现场。
具体措施为:
场地硬化和绿化、洒水降尘,裸露土覆盖,减少扬尘;雨污分开,杜绝水污染;控制噪声指标为白天小于70分贝,夜间小于55分贝。
(七)总包管理目标:
以“法制”的合同管理为联络纽带和管理准则;以“全面”的计划管理为协调依据和推进动力;以“科学”的技术管理为支持保障和服务依据;以“规范”的质量管理为过程控制和创建精品;以“严格”的安全管理为高产保驾和优质护航;实现程序化、标准化、法制化的总承包项目管理运作,全面完成工程合同目标。
二、管理原则
(一)总包统一协调原则:
总包将根据建设单位要求,统一策划本工程施工组织安排,统一协调各分包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院、地方行政执法部门等各方关系,各分包单位和人员必须服从总承包单位统一协调管理,共同努力,服从大局,相互协调配合,确保工程各项指标和目标的实现。
(二)程序化原则:
根据总承包管理各项内容特点,制定各种管理程序,尤其是分包单位要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工作,保证分包管理紧张有序。
(三)规范化原则:
总包以公司ISO系列和OSHMS管理体系文件及相应管理手册为指导思想,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制定《总承包管理手册》(以下简称手册),《手册》原则上和总包合同一起作为本工程分包管理的依据,总包和分包严格执行《手册》各条文。
(四)总包总控、分包自控、分包向总包负责的原则:
各分包单位对自身各方面管理负全面责任,总包单位发挥总控管理、检查和监督职能,协助分包单位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
(五)共同参与原则:
各分包单位共同参与工程管理,共同维护建设单位和各自利益。
(六)工程总承包管理原则:
在工程总承包管理中,总包将坚持“公正”、“科学”、“统一”、“控制”、“协调”“服务”的原则。
1、“公正”原则
在总承包管理中,无论选择材料、选择分包商,还是在施工管理过程中面对的各种问题,总包方都将以建设单位的利益、工程的利益为重,公正对待,以确保整个工程在施工过程中能顺利进行。
2、“科学”原则
对于管理中的任何一项工作,总包方都坚持科学的原则。
由于在总承包管理中,所涉及的环节多、方面广,相当一部分管理工作不能够直接预期其结果。
因此,只有以严谨的态度,借助科学、先进的方法、手段来进行管理协调,才能很好地实现管理目标,体现出管理的质量与水平。
科学的方法可以充分发挥各方面的优势,通过合理的调配组合避开与弥补各方不足,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发挥各方的长处。
3、“统一”原则
整个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总包将所有分包方纳入其统一管理体系。
整个工程只有统一于总承包方的管理,才能更好地运转,为工程优质、高速、安全、文明地完成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4、“控制”原则
在总承包协调管理过程中,要有效地控制各分包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对分包进行严格的控制以达到良好的效果,总包将配备各种专业工程师,对分包方进行监督管理,深入现场进行施工过程的协调控制,结合合同条款的控制方式,最终确保控制原则得到深入地落实和执行。
5、“协调”原则
所谓协调就是为了达到施工总承包管理的目标,要求各分包方相互协作、共同努力,以及为达到施工总承包管理目标,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通过协调将各个分包单位之间的交叉影响减至最小,将影响施工总承包管理目标实现的不利因素减至最小。
在总承包管理中,协调能力是总承包商管理水平、经验的具体体现。
协调包罗万象,从施工中各要素的协调到外部环境的协调都是在我公司的职责范围内,故只有把协调工作做好,整个工程才能顺利地完成。
6、“服务”原则
在做好总承包管理的同时,总包服务也是提高工程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
作为总包方我们将在抓好自身管理的同时,为建设单位及各分包单位提供优质的服务,为工程优质、高速、安全、文明地完成创造条件。
三、总包管理机构
四、总包、分包管理关系
五、
总包对分包管理职责流程
六、总包对分包的管理措施
(一)将所有分包(供)方都纳入总承包管理体系
进入现场的所有分包单位必须与总包签订合同或协议,以及服从总包管理的各项专业管理协议和承诺,以文件形式明确总包下达各类计划、指令与现场实行统一管理的权威性。
总包对分包统一指挥、协调、监督、检查、考核、服务,保证总包指令施行畅通无阻,做到既尊重建设单位对工程重要功能系统的分包选择权,又有利于在大而复杂的工程现场形成以总包为中心的指挥协调系统的良好现场秩序,保证现场管理的高速有效运行,对建设单位负责。
(二)积极主动服务建设单位,参与和配合建设单位择优选择分包方
选择分包方的过程其实质就是优选一个合作伙伴的过程,分包方的信誉和履约能力是最重要的,因此总包将积极主动地配合建设单位、服务建设单位,取得“五权”,即分包资质审查权;合同履行签字权;项目管理控制权;价款支付发言权;保证金的扣罚权。
总包若取得了这些权限,就具备了铁腕控制手段,对分包方的管理就落到了实处。
(三)严格按合同或协议书及总包下发的管理手册进行过程控制
合同、协议书以及管理手册,对分包方的施工内容、范围、界面接口、共用设施及场地、施工组织设计、质量标准、施工规范、管理规定和制度、管理程序、处罚办法等都全面、具体、详尽的给予了明确,使责、权、利分明,分包方在过程中要自觉地全面履行,总包管理以此进行过程控制、指挥、监督、检查的服务。
(四)以合同总控网络计划和单项网络计划为依据协调推进整个工程进展
总包方要召集所有分包方听取工程总控计划的交底,并进行讨论。
由总包主持制定工程总控进度网络图并下达,以明确各分包进入穿插和完成时间,以此为据各分包单位编制单项专业工程施组(方案)和单项实施进度网络计划,及时上报总包审核通过,报监理审批后,由总包下发分包执行,再分解展开按月、旬(周)、日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推进整个工程进展。
(五)以对建设单位高度负责的精神,创建总、分包管理和谐团队
建设部15号令中明确规定,“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监督检查分包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分包单位应当在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所以,总、分包单位在施工现场应建成一支各自间责、权、利明晰、分工明确、团结协作、相互支持、管理严格、纪律严明的管理工作和谐团队,总包视分包为大家庭中的成员,不仅需要以合同、协议、规定、制度进行严格管理,同时要指导、帮助、服务他们提高管理水平,调动主观能动性,将被动管理提升为主动管理,共同促进和提高,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为建设单位服务。
(六)在总、分包管理中积极推进专业责任工程师制度,落实对专业分包的管理责任
专业责任工程师制度是总、分包管理工作中一项行之有效的责任制度。
即在施工现场对每个专业分包单位,由总包管理组织安排一名专业对口的责任工程师,负责对该专业分包单位的进度、质量、技术、安全、文明、成品保护等管理进行综合性的协调、监督、检查、把关,推进活动的管理。
责任工程师相当于一个专业工程的项目经理,这就搭建了一个分专业管理的二级项目管理平台,全面落实了对专业分包单位的管理责任。
七、分包进场的准备工作流程
各分包单位可按图中各项内容,到各部门办理相应进场手续,各项手续所需文件,若图中未标明,均在管理规定的各部门管理中有详细叙述。
第二章总承包管理规定
一、总包管理服务
我项目经理部将严格履行总承包责任、权利和义务,积极为各专业分包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保证工程关键工序和关键线路,认真履行总分包合同,并根据招标文件为分包单位提供资源。
二、施工安全、消防、治安管理
(一)安全管理
1、在进场前,由各分包单位向项目部安保部提交:
施工单位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人员上岗证书、特殊工种操作证、施工人员花名册、劳务注册手续、外省进京许可证,交纳押金。
2、与各分包单位签订施工现场安全、消防、保卫、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协议书,对每个进场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经考试合格后发胸卡并要求其在现场工作时佩卡上岗。
未签订协议书及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及单位不准进场。
3、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无条件地遵守现场安全、消防、保卫、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各项管理制度,听从安全保卫人员的指挥和管理,各分包单位的安全员、治保员由项目部安保部统一指挥和管理。
4、为便于项目部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各单位管理人员及工人的管理,正确识别其所属单位和身份,由各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向安保部提交资料,包括安全帽颜色的规定、公司标识的样本、施工人员工号,并应与安全帽上的标识一致。
根据施工安排实施责任区域、责任人管理模式。
分包区域的安全管理工作由其分包区域的项目负责人及安全管理负责人负责,对其分包区域,实施安全管理总包监督制度。
5、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服装的提供由分包方负责。
但必须达到国家安全防护标准要求。
并将安全防护用品的合格证、检测报告等文件报安保部备案。
6、分包单位必须遵守总包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分包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按时参加由总包组织召开的“周一安全例会”活动,并按总包要求进行安全生产的布置和落实工作。
对迟到者,初次予以警告,每人每次罚款20元,不参加者罚款100元。
7、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根据相关规定,必须立即进行整改。
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在限期内完成整改。
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不办,要认真落实相关的整改措施:
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及整改复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项目安保部。
对故意推诿,久拖不办的责任人除进行处罚以外,还将处罚相关责任单位。
8、对布置设施的安全工作,如安全防护搭设、安全标识的悬挂等必须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不得推诿、扯皮,否则依照本手册的罚则进行处罚。
9、由于施工现场单位较多,为保证现场的交通秩序,安保部对所有进入场的车辆进行严格管理,具体措施如下:
(1)大型车辆(5t以上载重汽车、轮胎或履带式吊车等)进场前一天须向安保部提出申请,办理车辆进场手续,注明车辆型号、牌照号码、进场日期时间、所运输的物品、驾驶员姓名(凭驾驶证),领取进出批准单,出门时必须凭安保部管理人员签字的放行单方可出门,放行单由安保部保存。
(2)小型车辆凭安保部发的车证出入,并由门卫进行登记,登记内容为公司名称、车牌号、进场时间、离场时间等,经门卫检查后方可放行。
建设单位、监理、项目部车辆特别发证以示区别。
(3)物资出场由项目物资部签发的出门证离场,特殊、危险物品由安保部监护出场。
10、外施人员上岗前安全培训教育,由项目办公室负责组织,由项目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授课,主要内容为:
(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方针、目标以及相关政策、法规和制度。
(2)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
(3)施工现场概况和安全生产的特点及要求。
(4)安全生产典型案例讲评。
(5)灭火器材的正确使用和火灾预防。
11、由外施队负责人或施工班组进行安全教育授课的主要内容为:
(1)北京市建委编写的《危险预知训练》。
(2)北京市劳动局颁发的《北京地区建筑施工人员安全生产须知》。
(3)针对施工特点的班组安全教育,明确作业危险点及应对措施。
(4)做好每日班前安全教育,明确安全生产须知和个人应承担的责任。
(5)本班组作业中的危险点和应采取的措施
以上安全教育内容的所有文字记载保存在各分包单位,并提交项目安保部登记备案,并由安保部进行抽查,发现缺少资料的分包单位,安保部将予以经济处罚,并督促其整改。
12、现场用电管理由项目部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相关审核、审批,并由项目部与分包单位订立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方相关责任,协议必须履行签字、盖章手续,由项目部提供电源至二级箱(详见临电布置图)。
分包单位必须配备二名以上专职临电电工并持证上岗,负责分包区域的临电管理维护等工作。
13、特殊工种,如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包括司机、信号、指挥)、防水工等上岗作业前须报项目部审查,核对资格证原件后在复印件上盖章,由项目部存档,填写AQ-CI-20表格后报监理复核批准。
14、所有进场机械、机具必须符合相关的技术和安全要求,严禁机具带病作业或无防护设施作业。
(二)施工现场消防管理
1、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和不经批准使用明火。
2、不得将香烟及打火机、火柴等物带入施工现场。
3、施工现场内的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挪作它用;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及在消防通道上堆物。
4、电气焊作业必须持证上岗并进行动火申请后才可操作,用火前要对易燃、可燃物清除,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隐患后方可离去。
5、动火证当日有效,只限被批准人本人操作,严禁无证动火,用火时间、用火地点变更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
6、严禁乱接、乱拉电源线,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严禁在工程内明火保温及在宿舍内明火取暖。
7、氧气瓶与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少于10米,工程内禁止存放氧气瓶、乙炔瓶,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
8、易燃易爆品的运输、使用、存放必须有严格的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责任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9、施工材料存放、使用要符合防火要求,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
10、工程内不准做仓库,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废弃材料及垃圾要及时清除。
11、从事油漆粉刷或防水作业时,要有具体的防火要求,必要时派专人看护。
12、生活区用水用电要符合相关要求,停止使用后要闭电关水。
13、危险物品的管理及控制:
(1)危险物品的定义:
凡是须进场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施工材料和相关的配料(油漆、稀料、防水材料等)。
(2)以上物品进场前必须向安保部门进行申报。
根据需要限量进场,相关分包单位要有由安保部签发《特种物料进场许可证》方可进场。
(3)相关分包单位要有专人负责,对其运输、存放、使用、回收等相关环节进行严格管理和控制,要有相关管理制度。
(4)危险物品的存放、使用、回收责任人、使用人时间、地点、部位的相关环节,必须有文字记录,并报安保部进行备案。
(5)危险物品的存放、使用、回收必须有相关安全措施,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和消防器材。
(6)对危险物品的存放、使用、回收等部位,必须张贴安全警示标志,明确相关责任人,设置安全警戒区。
(7)严禁在施工区域和存放区域内进行危险物品的调制、调配。
调制、调配场所必须由专人负责并配备相关防护用品及灭火器材,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8)对危险物品在使用后要及时回收,严禁将回收后的危险品或废棉纱及相关污染物乱扔乱倒。
14、重点部位的管理控制:
(1)重点部位的定义:
凡是在施工区域、生活区域内易造成安全隐患、消防隐患、威胁人身安全的区域,大型机械设备配电设施;模板及材料堆放场所;仓库、生活区的锅炉房、食堂等部位;危险物品存放场所、施工区域的防护设施。
(2)分包单位的重点部位由分包单位管理,分包单位必须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落实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措施。
(3)总包安保部对分包单位的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控制。
(4)总包对施工现场实施安全准入制度及有效的视频监控,对安全、消防、治安隐患进行严格防范。
(5)不定期组织分包单位、安保人员对施工现场所有重点部位实施安全巡视,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立即督促整改,并组织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6)对于制度不明确,责任不落实,防范不到位的,总包单位将对分包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并进行全场通报,仍然疏于管理的要清除出场。
(三)消防器材管理规定
为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保卫工作,确保建设工程正常顺利进行,严防火灾事故发生,落实对消防器材的管理,现做如下规定:
1、所有进场的消防器材及须经北京市消防部门认可的产品,必须有相关批准文件、产品合格证及检验报告,报安保部门备案。
2、消防器材的设置及摆放必须符合施工现场消防平面布置图的要求及施工过程中的需要,并按规定码放。
3、任何人都不得对已配置的消防器材围、压、圈、占及随意挪动。
4、按施工区域管理的原则落实消防器材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5、电气焊作业及现场的灭火器材实行“谁动火,谁配备”的原则,不得随意挪动其它部位灭火器材(发生火险、紧急情况除外)。
6、必须按时检查灭火器材的工作状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维护、更换、加粉、加压等措施。
7、专业分包单位灭火器材由专业分包单位负责,在进场前必须喷有其公司标识及编号,电气焊作业的灭火器要有专用标识,否则门卫不予进出场。
8、经检查发现,灭火器有掉压、无销等情况限相关单位及责任人必须立即更换,并将维修更换记录报安保部备案。
对不及时维修或灭火器挪做他用的区域责任人,安保部将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将处罚责任单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其当事人刑事责任。
(四)治安管理
1、进场人员必须由其所属的分包单位提供身份担保,必须保证所属人员身份真实可靠,无违法犯罪前科,无精神疾患及身体缺陷;
2、进场人员必须服从总包的治安管理,不打架斗殴,不酗酒闹事;
3、不在非自己施工区域活动,不得随意乱串;
4、不将无关人员带入施工现场,不使用伪造胸卡,不冒用他人胸卡;
5、不进行黄、赌、毒等违法活动及封建迷信活动;
6、如在现场住宿,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7、不在任何情况下群聚滋事,不盗窃现场材料、物品;
8、不乱写乱画及故意设置安全隐患或制造有损总包方形象的事件。
三、技术质量管理
(一)技术质量管理总体要求
1、本工程属重点保密工程,所有施工图纸在施工过程中,要有完善的保管制度。
严禁拍照、复印及丢失。
施工部位完工后必须如数交回,对外不得泄露工程的真实情况。
2、分包单位制定专项施工方案或提出修改施工方案必须通过项目经理部签认,再报总公司审批同意后实施。
3、工程技术资料实行总工程师负责制,由取得岗位资格的人员专门负责编写、收集、整理及归档等工作。
4、工程总包单位负责工程全部施工资料的汇总工作,各分包单位应在退场前按长城杯标准中的有关规定,向总包方提供其分包范围内完整、真实、有效的工程资料。
5、分包单位必须明确其分包施工的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放线员并报项目技术总工确认,技术管理人员未配备齐全的不允许施工,因分包人员不到位造成的质量事故,后果自行负责。
6、分项工程施工完毕要实行挂牌制,应标明具体部位、段落和操作人员姓名及施工日期,使工程质量具有可追溯性。
7、施工图纸发放,由技术部门于开工前7天向分包单位提供图纸一套,对于一些后续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中的施工图纸,于相应部位施工前12日内提供,分包单位领取图纸到技术部门领取。
8、设计变更必须由总包技术部进行相关技术交底后方可施工,专业分包设计变更时,须经总包技术部门确认后方可施工。
9、制定综合布线、吊顶内管线综合布线图等方案时须由总包技术部牵头,各专业分包提出方案进行综合协调后,报建设单位最终确认,方可进行施工。
10、本工程的质量标准为确保北京市建筑(结构)长城杯“金质奖”、建筑(竣工)长城杯“金质奖”、争创鲁班奖,各分包单位施工人员要按照长城杯的质量标准进行施工,未达到长城杯质量标准的要主动返工重做,直至达到长城杯所要求的质量标准,由于未按照质量标准实施,造成返工重做的分项工程,所损失的全部费用均由分包单位负责。
11、样板制度:
各分项工程在施工前要先按照总包单位指定的部位,按照长城杯质量标准,先做样板间(墙),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再按照样板间(墙)的质量标准正式大面积施工,禁止不做样板先施工的违章做法。
12、认真执行三检制度:
即“自检、交接检、专检”,程序为每个分项工程施工完成后,作业班组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上道工序和下道工序人员做“交接检”,共同进行交接验收,合格后由分包单位质检员填写报验单,报验项目部专职质检员进行“专检”,专检验收合格后,由项目部质检员填写隐预检记录验收单,报验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合格后由项目部质检员下发进行下道工序施工通知单,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对未经检查验收的分项、分部工程不允许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如果擅自做主进行施工,可按情节轻重进行罚款处理。
13、分包单位施工时要按照施工图纸、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设计变更洽商记录、施工规范、技术交底、企业质量标准、长城杯标准进行施工,以上各条如有发生冲突时以较严格的各款执行或与项目部技术部门共同协商统一后,下发书面交底再进行施工。
14、施工前分包单位技术人员要认真地审核施工图纸,确认无误后再施工,如果发现施工图中建筑、结构、设备、电气互不吻合时不准施工,要把问题汇总,提前3天报至项目部技术部门,共同协商解决,办理完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后再施工。
15、施工中未认真审核施工图纸,在建筑图与结构图互不吻合,不交圈时去施工,使工程出现的不合格产品,谁施工、谁要负全部责任,对所损失的材料要加倍进行罚款,所耽误的工期,每天使用的机械设备租赁费均由施工方承担,同时还要追究责任。
16、认真执行技术交底制度,施工前分包单位要把项目部下发的技术交底如实地贯彻到施工人员当中,使每个施工工人都做到心中有数,都能按交底中的要求正确地进行施工。
17、不合格品的处置:
施工中如果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分包单位不得擅自做主进行处理,要上报项目部技术部门,查清事故原因,做出整改方案,然后按照方案中的工艺要求进行施工,要做到不合格产品不过夜,及时进行整改。
18、在施工中所出现的质量问题,分包单位要在项目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如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可按照延误的时间给以不同程度的罚款。
(二)土建工程管理措施
1、砼浇筑前执行“八不准”原则,具体如下:
(1)钢筋、模板未检查合格不准浇筑混凝土;
(2)模板内清理不干净、检查不合格不准浇筑混凝土;
(3)施工缝未处理或处理不合格不准浇筑混凝土;
(4)未设顶板模板标高控制线不准浇筑混凝土;
(5)模板对拉螺栓孔未堵严不准浇筑混凝土;
(6)模板拼缝处未用海绵条堵严不准浇筑混凝土;
(7)混凝土泵管没有固定稳固不准浇筑混凝土;
(8)预拌混凝土不符合要求不准浇筑混凝土。
2、钢筋绑扎过程中,坚持执行“七不准”原则,具体如下:
(1)混凝土接槎未清到露出石子,不准绑扎钢筋;
(2)钢筋污染未清理干净,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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