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编整理口腔科影像受检者告知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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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编整理口腔科影像受检者告知规章制度
口腔科影像受检者告知规章制度
篇一:
放疗管理制度模板
放射诊疗质量保证制度
放射诊断是以影像为基础,若图象质量不高或者存在某些缺陷,不仅影响正确结果的诊断,还可能造成误诊。
为了获得良好优质的X光片,加强放射科X诊断的质量管理,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制定本方案。
1、成立质量保证、控制组织,明确领导和组员的职责分工。
2、定期组织人员参加防护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
安排人员
进修、短期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3、每周对影像质量分析,根据标准评价各类图像质量,对丙级片及
废片原因分析,提出整改措施,严格控制废片率。
4、每季度定期组织对各类设备保养、维护,每年对各类X线设备的
稳定性、状态检测,对不符合要求,进行校正。
认真执行机房的各项制度。
5、制定X线检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的操作规程,并做好相关操作的
记录签名,明确职责,保证检查、诊断质量。
6、做好以上各类的记录,发现问题,逐级上报。
7、本方案适用于本单位影像质量保证,自本方案公布之日起开始执
行。
口腔门诊部
XX年8月
受检者告知制度
X射线检查是现代医学诊断技术主要方法之一。
但如果使用不当会对人体产生有害影响。
合理使用,适当防护,可以将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希望受检者注意下列事项:
一、正确合理使用X射线照射,有利于疾病诊断,接受过量不必要的照射有损健康,请不要随意向医师提出X射线检查的要求。
二、受检者必须在指定地点依次排队候诊,不要随意走动,更不可在X射线机房门口逗留张望;
三、X射线检查时只能有一名受检者进入机房,其他受检者及陪检者不得在机房停留,以免接受不必要的照射;
四、如果受检者在医学上认为必须有人扶持,经医师同意可由一名扶持人员陪检,但该扶持人员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五、受检人员应接受使用医生提供的个人防护用品,以便在X射线照射过程,对性腺或其他非照射部位实施屏蔽防护;
六、孕妇受X射线照射,可能影响胎儿发育,如您发现自己已经怀孕或育龄妇女,请务必事先告诉医师。
七、X射线不能作为婴幼儿及少年儿童体检的常规检查项目。
口腔门诊部
XX年8月
放射事故预防措施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切实保障放射工作者身体安全,预防职业病危害的发生,特制定本措施:
1.认真组织本单位放射工作人员接受放射防护法规及专业技术的知识学习和培训。
2.设立放射防护工作领导小组,并由组织落实放射防护人员及措施。
3.督促相关科制定并落实放射性防护管理规章制度。
4.定期对放射工作场所及其周围环境进行放射防护检测和检查,如有不符合规定及时整改。
5.对放射工作场所设置电离辐射警示标志。
6.配备与使用场所相适应的防护设施、设备及个人防护用品,适时进行辐射水平检测。
7.放射诊疗工作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严格控制受照剂量,并作好对患者和受检者的放射防护工作。
8.按规定定期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
口腔门诊部
XX年8月
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
一、法律法规
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及省、市关于放射防护的规定等有关辐射防护法律、法规,接受并配合各级环保部门和卫生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二、管理机构
成立辐射安全管理小组,明确规定由辐射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辐射防护管理工作,并确定小组各成员职责,加强监督和管理。
三、相关手续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应进行辐射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并领取《辐射安全许可证》及《放射诊疗许可证》。
四、放射工作人员培训计划
l、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均应参加卫生行政部门和环保部门组织的辐射防护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培训合格方能上岗,并每两年组织复训。
2、从事放射管理的人员同样要接受培训。
五、个人剂量和健康管理
1、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在工作期间佩戴个人剂量计,每季度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存档。
2、组织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每年接受身体检查,每两年送有职业病
检查资质的医院接受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
一旦发现健康问题,立即送有资质的医院进行进一步诊治。
3、加强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管理,发放相关津贴等。
六、放射工作场所的监测
放射科的机房建设,应布局合理,机房面积和高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机房的建筑防护由专业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竣工后由具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检测,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辐射工作场所每年由具有资质的监测单位监测一次,监测结果存档,并上报环保部门和卫生部门。
七、年度评估报告
每年进行一次放射装置安全和防护状况评价,年度评估于每年年底前上报地方环保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应包括以下内容:
1.射线装置台帐辐射安全和防护设施的运行和维护。
2.辐射安全和防护制度及措施的建立和落实。
3.事故和应急措施以及档案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4.放射诊疗设备放射防护性能和工作场所放射防护检测报告。
八、放射事故应急处置
发生辐射事故,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防护措施,控制事故影响,保护事故现场,并在2个小时内向环保、公安和卫生部门报告。
口腔门诊部
XX年8月
篇二:
影像设备检测及放射安全管理制度
影像设备定期检测制度-1-
医学影像科放射安全管理制度-2-
医学影像科受检者防护制度-3-
医学影像科工作人员职业健康防护制度-4-
医学影像科技术人员防护培训制度-5-
影像设备定期检测制度
一、影像设备定期进行检测的目的,是保证放射诊疗质量和辐射水平符合有关规定或标准,防止放射性危害的发生。
二、影像设备检测的委托机构为省卫生厅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
三、正常使用的影像设备,应每年进行一次状态检测
四、新安装的影像设备,其性能、防护效果,需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启用;
五、检测不合格的设备应当进行重新调试,直至检测合格后方可启用;
六、维修或更换重要部件后影像设备性能发生改变,应当重新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启用。
医学影像科放射安全管理制度
1.放射工作单位必须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后方可从事许可范围内的工作。
必须接受市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与指导。
2.放射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放射卫生法规、标准,接受定期健康体检、个人剂量监测和防护知识培训,持《放射工作人员证》、《CT上岗证》上岗。
3.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各种防辐射屏蔽隔离设备应齐全、充足,并保持完好、清洁,随时可以使用;机房外安装醒目的防辐射警示标志及工作灯,提醒周围人员。
4.操作人员在机房内曝光时应穿戴防护衣、帽、手套、面罩,积极采取措施,防止射线损伤。
5.对患者注意防护,尽量减少曝光量和曝光次数,对敏感部位应做屏蔽防护;注意周围人员的防护,曝光前注意关好门窗,防止漏射线对他人的损伤。
7.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机房内,确有必要者应作好周密的防护并尽可能远离辐射源。
8.操作技术人员发现机器有异常辐射应立即关机、切断电源,并立即向科主任汇报。
9.科室医技人员应带个人剂量片监测辐射剂量;定期体检,及时了解辐射损伤情况。
10.按有关规定轮流安排工作人员休假或疗养。
11.科室设防护监督员,定期检查监督防护措施的落实。
医学影像科受检者防护制度
1.临床医师应对放射检查的适应症与合理性进行评价,确定适当的检查方法,在获得相同诊断效果的前提下,尽量避免采用放射性检查诊断技术,合理使用X射线检查,减少不必要的照射。
2.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检查操作技术,并根据被检者具体情况制定扫描条件,尽可能采用高电压、低电流,提高射线质量,减少被检者接受剂量。
3.医学影像科必须建立和健全影像检查资料的登记、保存、提取和借阅制度;不得因资料管理及病人转诊等原因使受检者接受不必要的照射。
4.不得使用有防护缺陷的机器进行影像检查。
5.对育龄妇女的腹部及婴幼儿的X线、CT检查,应严格掌握适应症;对孕妇,特别是受孕后8—10周的,非特殊需要,不得进行下腹部CT检查。
确有必要者应做好周密的防护措施并行知情告知。
6.医学影像科医技师必须注意采取适当的措
施,减少受检者受照剂量;对邻近扫描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
7.候诊者和陪护人员(病人必需被扶持才能进行检查的除外),不得在无屏蔽防护的情况下在机房内停留。
8.科室应规划安全区域,确保候诊者不受射线辐射。
医学影像科工作人员职业健康防护制度
为了保障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1、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安排其接受放射防护法规和防护知识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明,向辖区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以后每2年必须接受放射防护有关法律知识培训,并将培训情况及时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
2、门诊部安排放射工作人员定期到有资质的医疗单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两次检查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2年,必要时可增加临时性检查。
3、放射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按照规定佩带个人剂量计,每3个月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存档,对于个人剂量高于剂量限值1/4时,必须分析查找原因,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放射诊疗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
4、医院负责放射诊疗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和放射防护培训档案,并妥善保存。
5、放射工作人员在职业健康监护、个人剂量检测、防护培训中形成的档案以及《放射工作人员证》由医院统一保管,终身保存。
放射工作人员有权查阅、复印本人的档案,医院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复印件上签章。
篇三:
受检者防护
朱昌卫计服务中心
医学影像科受检者的防护制度
1、医师应对X线检查的适应症与合理性进行评价,确定适当的检查方法,在获得相同诊断效果的前提下,尽量避免采用放射性检查诊断技术,合理使用X射线检查,减少不必要的照射。
2、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检查操作技术,并根据被检者具体情况制定照射条件,尽可能采用高电压、低电流,提高射线质量,减少被检者接受剂量。
3、放射科必须建立和健全X射线检查资料的登记、保存、提取和借阅制度;不得因资料管理及病人转诊等原因使受检者接受不必要的照射。
4、严格控制各种健康体检中的常规胸部X线检查;控制X射线检查的间隔时间,接尘工人的X射线胸部检查间隔时间按有关规定执行。
5、临床医师和放射科医师尽量以X射线摄影代替透视进行诊断,特别是婴幼儿、少年儿童;不得使用有防护缺陷的X射线机进行X线检查。
6、对育龄妇女的腹部及婴幼儿的X射线检查,应严格掌握适应症;对孕妇,特别是受孕后8—10周的,非特殊需要,不得进行下腹部X射线检查。
确有必要者应做好周密的防护措施并行知情告知。
7、科室必须配备受检防护用品,如腰系防护巾等。
放射科医技师必须注意采取适当的措施,减少受检者受照剂量;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
8、候诊者和陪护人员(病人必需被搀扶才能进行检查的除外),不得在无屏蔽防护的情况下在机房内停留。
9、科室应规划安全区域,确保候诊者不受射线辐射。
朱昌卫计服务中心
2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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