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内设机构职能调整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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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内设机构职能调整方案
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内设机构职能调整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推动学院科学发展,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内设机构的批复》冀教人[2005]51号、《关于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内设教学机构的批复》冀教人[2006]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现对学院内设机构职能重新确定如下:
一、遵循的原则
1、“加强教学、控制教辅、紧缩管理”的原则。
2、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
3、按需定岗定责的原则。
二、机构设置与职能
(一)党政管理机构
1、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与院长办公室合署办公):
负责组织协调学院党政工作、会议安排、公文办理、文书档案、印鉴管理、接待来访来信、财务管理、车辆管理、通讯工具和计划生育管理等工作。
主要职责:
⑴.负责对学院日常工作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
⑵.负责安排组织全院性党政会议、学习和大型活动,并做好会议和活动记录,负责学院大事记工作;
⑶.负责起草党政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领导讲话和行政公文等,审核以党委或学院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
⑷.负责学院文书档案、文印、来访来信接待和保密等项工作;
⑸.负责学院党委和行政印章,以及书记、院长印鉴的管理;
⑹.负责学院小汽车及其驾驶员的管理工作;
⑺.负责学院经费预算、决算、财务报表、保险审批,工资与工资条发放,管理、监督各部门的财务开支情况;
⑻.负责学院通讯设备的管理和使用;
⑼.负责党务和校务公开工作,负责办理政府采购的审核、报批手续以及银行、物价、财政、税务、医疗保险等业务;
⑽.负责安排学院作息时间、协调全院的值班和其他大型活动;
⑾.负责教职工计划生育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⑿.负责学院档案文书的管理工作;
⒀.会同组织宣传部做好党建工作;
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纪检监察处:
负责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对学院的重大事件进行审计、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主要职责:
⑴.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抓好责任制的落实,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⑵.负责对党员进行党章范围内的监督和检查,并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查处各部门及党员违法、违纪案件;
⑶.受理党员的检举、控告、申诉,保障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不受侵犯;受理群众对各部门和党员的控告和检举;
⑷.负责对全院财政收支及其他有关经济活动、国有资产管理与使用、院办产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各种工程的概算和预决算、各系部处室经费使用等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⑸.负责对中层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
⑹.监督、检查学院的决议、决定、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学院各部门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
⑺.受理、调查处理学院人员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其中需要给予行政处分的,按学院的权限办理;
⑻.参与学院廉政制度的制定和执行的监督检查,做出监察决定或提出监察建议;
⑼.负责对学校的基建、大宗物资的采购和人才引进、人事任免等重要工作进行监督和纪检监察工作;
⑽.承办党委及上级纪委交办的有关事项。
3、组织宣传部:
负责学院党建、宣传、人事劳资、机构与职能设置、干部职工调配考核与培训、老干部及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
主要职责:
⑴.负责发展新党员、党员管理、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全院业余党校工作;
⑵.负责办理有关党组织手续;
⑶.负责校园文化建设工作;
⑷.负责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⑸.负责校内外宣传工作;
⑹.负责学院网站宣传和政策性和思想性内容的审核工作;
⑺.负责制定与实施干部队伍建设发展规划;
⑻.负责中层及其以下干部的考察、考核、培训、调配、任免、奖惩、竞聘的组织工作;
⑼.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评审与聘任的组织工作、教师资格考证工作;
⑽.负责学院编制的核定与管理;
⑾.负责学院机构设置与调整、岗位设置,规定岗位职责;
⑿.负责学院劳资管理工作,办理工资改革和调整手续,负责教职工工资晋升、校内津贴发放方案的拟订工作;
⒀.协助党委领导做好外事与外联工作。
⒁.负责学院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人证年检工作;
⒂.会同工会组织开展各项有益于会员身心健康的文娱、体育等活动,办好教职工福利事业,做好离、退休教职工及老干部的工作。
4、教务处:
负责组织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建设规划、编制实施教学计划、组织教学改革、教材编审和教育质量评估、图书馆管理、计算机网络管理与维护、电化教学设备管理和科研立项与管理等工作。
主要职责:
⑴.负责学院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建设、专业建设的规划与统筹管理;
⑵.负责学院教学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和完善;
⑶.负责教室、教学设备、实验实训场地的统筹管理;
⑷.会同学院组织部门制订师资培训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⑸.负责制定科研规划与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学术讨论、学术交流活动;
⑹.负责全院的科研成果的评审和申报工作;
⑺.负责教材的审定、购买、保管和分发工作,负责图书资料、文献情报的采集分类、流通阅览工作;
⑻.负责学院的教学督导、教学改革与创新工作;
⑼.负责学生考试与成绩的各项管理工作,组织课程考试的命题、审核、试卷质量评估及题库建设工作,负责考试试卷的保管和印制工作;
⑽.负责维护学院教务管理系统的运行工作 ;
⑾.负责教师工作量和课时津贴的统计、审核工作;
⑿.负责教师的教学质量测评和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⒀.负责学院的校园网络维护、电化教学设备的统筹与管理工作;
⒁.负责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学生处(与团委合署办公):
负责学院的招生就业、学生思想道德教育、行为规范、活动协调、学籍档案和学生奖惩、助学贷款管理、辅导员队伍建设和工作指导、团员管理等工作。
主要职责:
⑴.负责组织编制招生计划,招生宣传、招生录取和新生入学复查工作;
⑵.负责组织新生入学、报到、注册、军训以及档案接收和日常管理工作;
⑶.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日常行为管理、学籍管理、学生奖惩、学生贷款和奖学金评定工作;
⑷.负责辅导员的培训与管理工作;
⑸.负责学生公寓的学生管理工作。
⑹.负责学生各学期操行鉴定、毕业综合测评与毕业审定工作;
⑺.负责全院学生的业余文体活动和社团管理工作;
⑻.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
⑼.负责学生征兵、西部志愿者计划、“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政策性就业的选拔推荐工作;
⑽.负责大运会的学生组织及报名工作;
⑾.负责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搞好学生治安案件的调查和处理;
⑿.负责办理毕业生的毕业手续和就业推荐与服务工作。
⒀.负责全院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各系团总支工作;
⒁.负责全院的新团员发展工作,协助各系党支部做好推优工作,负责全院团员的表彰、奖惩工作;
⒂.负责团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团关系的转接;
⒃.负责学生社团的管理,组织开展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工作;
⒄.指导院学生会工作。
6、行政处:
负责学院对后勤服务与经营实体实施监督检查、校园安全保卫、报刊信函收发、师生健康检查、户籍管理、招投标、仪器设备采购与基建管理等工作。
主要职责:
⑴.负责与后勤服务中心(后勤集团)和其他经营与服务实体签订有关协议,对各签订协议方进行监督和指导工作;
⑵.负责学院的安全保卫和消防安全工作;
⑶.负责学院报纸、信件和刊物的收发工作;
⑷.负责采购计划的前期调研工作,负责组织学院的招标、验收等相关工作;
⑸.负责学院办公用品、仪器设备采购与配备方面的供应保障工作;
⑹.负责学院卫生保健、传染病防治、学生常见病的诊治、学生急救、转诊等项工作;
⑺.负责教职工和学生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了解和掌握师生健康状况;
⑻.负责对学院饮食、学生宿舍、环境卫生进行监督指导;
⑼.负责制定校园总体规划和年度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学院的基建、修缮等项目的计划呈报、预决算审查、工程的落实与督促监督、竣工验收工作;
⑽.检查、监督、考核后勤服务中心的工作情况、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受理师生员工对后勤工作的投诉,并会同有关部门给予处理与解答。
⑾.负责办理学院地产、房产等方面与政府部门(如土地、规划、环保、质检、电力等)的相关工作。
⑿.负责学院师生的户籍管理和新生户口落户、毕业生户口迁出;
⒀.负责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7、职业与成人教育处:
负责自学考试、成人学历、妇女技能与岗位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中专管理等工作。
主要职责:
⑴.负责拟定继续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⑵.负责成人教育的专业设置,组织成教招生和录取工作,搞好学员的学籍、考籍管理以及学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
⑶.负责自学考试的生源发动、报名、辅导和毕业证、学位证的申请办理、各地助学网络的建立以及数据上报、成绩公布和发放相关资料等工作;
⑷.负责职业资格考证的系列工作;
⑸.负责学院继续教育、成人教育、职业资格考试的对外联络与接待等工作;
⑹.负责学院中专的招生、教学与学生管理、就业服务等工作;
⑺.负责妇女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的组织和统筹工作。
8、校产管理处:
负责学院国有资产与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
主要职责:
⑴.负责制定、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及实施办法;
⑵.负责组织清产核资工作,建立全院国有资产的台帐,掌握学院资产的配置和使用情况;
⑶.负责对全院固定资产的运行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⑷.负责对学院各处、系、部设备管理人员的培训与指导工作。
⑸.负责学院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
(二)教学机构六个
1、基础教学部:
承担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和女性教育特色课程的教学任务和学院体育活动教学与训练工作。
主要职责:
⑴.负责组织和落实“两课”教育教学工作;
⑵.负责高等数学、公共体育、就业指导等公共基础课教学工作;
⑶.负责对公共基础课教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和业务指导,指导所属教研室开展教研活动;
⑷.负责组织本部教师开展教学研究,对基础课教学的发展提出设想和建议;
⑸.负责学院体育器材的管理工作;
⑹.负责学院运动会的裁判和技术指导工作;
⑺.负责大运会运动员的选拔、训练和对外体育交流活动;
⑻负责学院运动场馆的管理与使用工作。
2、社会工作系:
负责护理、应用英语(幼儿英语方向)、商务英语、文秘、法律事务、人力资源管理、旅游与酒店管理专业的教学工作,教师与学生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
⑴.负责制定系内教学工作、科研工作、专业与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⑵.编制、修订、执行各专业教学计划和做好教学全过程、各环节的监控、协调和管理工作;
⑶.负责组织教师完成学校下达的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任务;
⑷.负责抓好系内教风学风建设和行政管理工作;
⑸.负责组织教师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⑹.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协助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师资的引进与培养;
⑺.统筹使用本部门业务经费;
⑻.负责抓好本系所属实验室的建设、管理和使用;
⑼.负责做好本系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3、应用技术系:
负责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多媒体技术、会计电算化、财务管理、金融保险、园艺技术、食品加工技术、物业管理、房地产经营与估价专业的教学工作,教师与学生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
同上。
4、艺术设计系:
负责服装设计、摄影摄像、表演艺术、电脑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装潢艺术设计专业的教学工作,教师与学生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
同上。
5、经济管理系:
暂未成立。
6、语言系:
暂未成立。
(三)附属机构一个
后勤服务中心(河北鲲鹏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遵照与学院签订的委托管理协议,负责学院食堂、浴室、水、暖、电等后勤保障设施的运营与维护管理、学生公寓管理和校园环境净化绿化美化等工作,实行独立经营,自负盈亏。
主要职责
⑴.负责学院委托的师生膳食供应工作;
⑵.负责学院委托的水、电、暖的供应和日常维修维护;
⑶.负责学院委托的洗浴、茶炉、换热设施的运转与维护工作;
⑷.负责学院委托的校园绿化美化和环境卫生工作;
⑸.负责学院委托的校园楼道的保洁、污水排放与生活垃圾清运工作;
⑹.负责学院委托的师生开水、热水的供应;
⑺.负责学院委托的学生公寓的安全、保洁、资产管理等工作;
⑻.负责学院委托的房屋、设施、家具、办公用品及其它设施设备维修和维护工作;
⑼.负责办理学院委托的其他服务性和经营开发性项目。
三、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1、办公室将“网络中心”人员与职能整体剥离给教务处;小车司机及车辆由后勤管理处剥离出来,划归办公室管理。
2、教务处负责管理“网络中心”,承担网络管理、计算机中心机房、多媒体教室设备技术服务、电教、学院信息化建设职能。
3、后勤管理处更名为“行政处”,保留后勤管理与安全保卫的职能,将后勤服务与经营职能及其人员从后勤管理处剥离,成立“后勤服务中心”(对外使用“河北鲲鹏后勤服务有限公司”名称),作为学院直管的附属机构,遵照与学院签署的委托管理协议,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企业化运行与管理。
“行政处”代表学院(甲方)对后勤服务中心(乙方)实施考核与监督。
4、将培训处更名为“职业与成人教育处”。
本方案自2010年6月22日起施行。
二O一O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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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 女子 职业技术 学院 内设 机构 职能 调整 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