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丽村村庄规划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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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丽村村庄规划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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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丽村村庄规划报告
玛丽村村庄规划报告
(2019-2035)
二○二○年五月
第一章总则1
第一条规划目的1
第二条规划依据1
第三条规划原则2
第四条规划范围2
第五条规划期限2
第六条强制性内容2
第二章规划定位与目标2
第七条村庄定位2
第三章村域空间布局规划3
第八条土地利用布局优化3
第九条村域空间布局规划3
第四章生态修复与全域国土综合整治规划3
第十条生态修复与国土综合整治3
第五章资源保护利用规划3
第十一条耕地保护规划3
第十二条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规划4
第十三条生态环境保护规划4
第六章产业发展规划4
第十四条产业发展规划4
第七章村庄建设规划4
第十五条村庄总平面布局4
第十六条村庄整治规划及空间景观设计4
第十七条村庄新建住宅设计引导7
第八章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8
第十八条基础设施规划8
第十九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10
第九章近期建设规划10
第二十条近期建设项目及投资估算10
第十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10
第二十一条村规民约建设10
第二十二条保障措施11
第十一章附则11
第二十三条成果组成11
第二十四条规划强制内容11
第二十五条规划效力11
第二十六条规划修改11
第二十七条规划生效11
第二十八条规划解释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划目的
为科学引导村庄建设,推动乡村地区高质量发展,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指导玛丽村村庄建设,改善玛丽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玛丽村人居环境,将编制《玛丽村村庄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为玛丽村建设提供依据。
第二条规划依据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版);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修订版);
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修订版);
5、《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57号);
6、《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7、《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2、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部令第72号);
2、《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28号);
3、《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试行)》(建规〔2012〕195号);
4、《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
5、《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号);
6、《国土资源部关于有序开展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土资规〔2017〕2号);
7、《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2号);
8.《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村土地利规划编制技术导则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7〕26号)。
9、《自然资源部关于健全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1号);
10、《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
11、《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12、《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13、《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
14、《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
15、《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
16、《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17、《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精细化管理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18〕144号)》;
18、《省村庄规划导则(试行)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19〕48号)。
3、技术标准及相关规划
1.《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5-2010);
2.《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2-2009);
3.《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1028-2010);
4.《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TD/T1032-2011);
5.《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
6.《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
7.《村庄整治技术规范》(GB50445-2008);
8.《农村防火规范》(GB50039-2010);
9.《防洪标准》(GB50201-2014);
10.《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50420-2007)(2016年版);
1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12.《美丽乡村建设指南》(GB/T32000-2015);
13.《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
14.《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JGJ/T229-2010);
15.《村镇供水工程设计规范》(SL687-2014)。
16.其他相关文件。
4、上位规划
1、《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方案)》;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方案)》;
4、《城乡总体规划(2016~2035)年》;
5、《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6、总体规划(2011~2030年)
7、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
8、其他相关规划。
第三条规划原则
(1)统筹兼顾,因地制宜。
(2)找准问题,精准发力。
(3)保护优先、绿色发展。
(4)以人为本,尊重民意。
(5)经济易行,普适推广。
第四条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玛丽村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总面积547.81公顷。
第五条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的期限为:
2020~2035年。
规划基期为2019年,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规划期限为2019~2035年,其中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
第六条强制性内容
文本强制性内容以下划线加黑体字表达。
第二章规划定位与目标
第七条村庄定位
1、村庄分类
玛丽村为城郊融合类村庄。
2、村庄发展定位
通过本次村庄规划,使玛丽村成为“集休闲旅游、生态田园体验、民俗接待为一体的乡村振兴示范村”。
3、村庄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搞活村庄经济,促进农民增收,早日实现乡村振兴。
实施村庄环境整治,逐步完善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造提升村庄人居环境,提高村民生活质量和生产生活条件。
最终,将玛丽村建成布局合理、产业突出、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生活便利、文明和谐、安居乐业的乡村振兴示范村。
(2)具体目标
1)产业发展形成“新格局”。
加快建设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提高农村生产力水平。
充分利用区域丰富的农业资源和剩余劳动力,做强自己的农产品品牌。
2)生活水平实现“新提高”。
拓宽增收渠道,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改善消费结构,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3)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新提升”。
围绕村民生活需求,大力推进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建设短板。
4)环境整治取得“新成效”。
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大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提升人居环境质量。
5)村庄景观绘出“新面貌”。
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确定村庄发展思路,多措并举出“重拳”,多管齐下“破”梗阻,齐心协力,精准施策,使村庄面貌焕然一新。
规划期间,玛丽村庄各项控制指标详见附表1。
第三章村域空间布局规划
第八条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1、农业用地布局优化
玛丽村现状农用地面积为490.42公顷,规划到2035年,农用地面积调整为455.23公顷,净减少35.19公顷。
规划期间,耕地面积减少23.10公顷、园地面积增加1.53公顷、林地面积减少6.13公顷、草地面积减少6.35公顷、其他农用地面积减少1.14公顷。
2、建设用地布局优化
玛丽村现状建设用地面积为57.39公顷,规划到2035年,建设用地面积调整为92.58公顷,净增加35.19公顷。
规划期间,新增教育用地1.37公顷,新增活动广场、养老院、卫生院、停车场等公用设施用地1.53公顷,新增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27.46公顷,新增物流仓储用地3.85公顷;整治农村宅基地4.32公顷,全部整治为耕地;规划留白用地3.00公顷。
第九条村域空间布局规划
1、农业空间
(1)农业空间划定
农业空间主要包括:
耕地、园地、林地、其他农用地(设施农用地、农田水利用地等)等用地范围,玛丽村共划定农业空间455.2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3.10%。
该区域内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211.66公顷。
(2)农业空间管控措施
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是发展农业生产,开展土地整治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永久基本农田红线范围内耕地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执行。
2、建设空间
(1)建设空间划定
建设空间是指村域内允许进行建设的区域和留白用地。
玛丽村共划定建设空间92.58公顷,占全村土地总面积的16.90%。
(2)建设空间管控措施
玛丽村建设空间内各类建设活动应以村庄建设规划为依据,对村庄建筑、景观空间、公用设施、基础设施等各类建设进行统筹布局,坚决避免违法违规建设。
对村庄建设活动的管理,应逐步实施乡村规划许可制度,逐步建立完善的村庄规划管理体制。
第四章生态修复与全域国土综合整治规划
第十条生态修复与国土综合整治
对农村生产、生活进行全域优化布局,对"田水路林村"等进行全要素综合整治,对高标准农田进行连片提质建设,对农村人居环境进行统一修复治理,对沟渠、坑塘和生态环境进行综合治理,实现耕地质量提升、基础设施完善、人居环境生态宜居、山水林田湖草和谐共生。
第五章资源保护利用规划
第十一条耕地保护规划
规划期内,通过修建生产路、疏通沟渠、完善农业配套设施等提高现有耕地质量和利用率;另外安排补充耕地项目7.86公顷,其中农村居民点整治新增耕地4.32公顷,其他草地开发新增耕地3.54公顷。
第十二条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规划
调出现状基本农田中地类不符合要求的地块面积共22.06公顷,调出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基本农田0.62公顷,共调出基本农田22.68公顷,调出地块耕地质量等级全部为7等。
将与现状基本农田集中连片的优质耕地补划为基本农田,补划面积为23.85公顷,补划耕地质量等级全部为7等,调整后玛丽村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增加1.17公顷。
第十三条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规划通过严格控制畜禽养殖污染、科学施用农药和化肥、加强无害化处理污染物力度、高度重视农村饮用水源保护、优化农村生产生活环境等方面加大对村庄生态环境的整治和保护,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论落到实处。
第六章产业发展规划
第十四条产业发展规划
玛丽村产业布局规划为“一轴、一心、两园、三区”。
“一轴”即综合功能发展轴;“一心”即水上游乐中心;“两园”即东部农业生态园和南部水果采摘园;“三区”即西部商贸居住区、东部现代农业示范区、中部传统农业耕作区。
第七章村庄建设规划
第十五条村庄总平面布局
规划结合村庄地形地貌、居住习惯、地域文化、村庄建设脉络和街巷格局等,合理确定村庄总平面布局;提出公共空间的布局和建设要求;明确村庄内外部道路的建设标准和断面形式。
村庄居民点建设避开了地质灾害隐患点、避让区,退让高压走廊、国道、省道、县道、河流渠道水体等设施的距离应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避免“沿路跑”等现象。
玛丽村整体以整治改造为主,新建住宅主要是通过土地整治空出来的居民点内宅间闲置地区域,各居民点基本保持原有格局,尽量保留现有坑塘水系,打造人水和谐环境。
按照《省村庄规划导则(试行)》要求,在居民点配建各项设施的同时,结合环境改善和服务半径要求,规划建设一定数量的游园、绿地、广场等开敞空间,改善居民集中住区的小生态环境。
第十六条村庄整治规划及空间景观设计
提出村庄居民点建设融入周边生态环境的具体措施;明确路灯、垃圾箱等街道设施、环境设施的设计和建设要求:
提出村口、绿地、广场、路侧、宅间、庭院等地段的绿化美化要求,突出生态型绿化和农业生产性景观特征。
1、整治目标与原则
(1)整治目标
本次规划除了新建房屋,其他建筑主要以整治为主,规划通过对原建筑的整治,有效改善村容村貌,提高村民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使居民的出行、生活、交往更为便捷,引导村民适应现代化的生活方式,重视精神文明生活、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使村民真正享受到本次村庄建设规划带来的成效。
(2)整治原则
1)强调村庄整治过程中村庄功能、景观、环境卫生和生活水平等多项内容的同步性原则;
2)尊重村庄原始肌理,妥善处理建筑与环境之间,建筑与建筑之间的关系;
3)方案切实可行,控制建设成本,按照经济、适用、美观、大方、朴素的原则进行整治建设,争取用尽量少的投入取得尽量多的效果;
4)将环保、节能的概念融入到整治建设当中,尽量保持当地的生态优势;
5)增加村庄的土地使用效率,通过拆除功能性差的破旧建筑,整合和调整土地使用功能,增加村庄公共场地。
2、整治内容与策略
规划从村庄实际出发,根据“政府引导、村民自愿、规划先行、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对玛丽村进行以保留为主的整治改造。
环境整治:
完善绿化空间和公共场地,拆除影响环境的破旧杂乱建筑:
完善设施:
填空补缺相应的公共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
改善道路:
形成清晰的道路系统,改善道路建设情况和沿路景观:
建筑外观:
对层顶、墙面、门、窗等建筑外观进行修缮更新,力求美观大方;
节能改造:
注重太阳能、风能的利用。
3、村庄整体风貌控制
(1)建筑高度与体量控制
村庄建筑高度不宜超过15米,建筑体量不宜过大,应保留现状低层院落形式。
整个村庄的住宅建筑要按照原有的体量、形式、风格、色彩、材质进行修绪,体现地方持色。
(2)街巷肌理控制
1)对街巷空间乱搭乱放等杂物和乱建构筑物进行清除,还原街巷空间原有的样貌。
2)对于街巷空间中损毁严重的路面等,采用混凝土路面进行更新修缮。
3)在街巷空间下方增设市政管网,处理好排水系统,避免现代生活排水排污对街巷的破坏和影响;电力电信线路尽量改为地埋,改变现状线路乱拉乱接带来的空间影响。
4、道路整治
(1)主、次干道整治
村庄主、次道路是村庄联系外界,同时与内部各个组团沟通的主要媒介,主、次道路整治应遵循现有道路网格局,尊重原有的道路肌理,对其进行相应的改造提升,加强村庄主要功能组团之间的联系,主要道路进行拓宽翻新,敷设各类管线,建设排水沟,同时沿路布设路灯。
(2)支路及巷道整治
村庄内部宅间路错综复杂,串联房前屋后,联系各家各户与村内主次道路,已硬化的宅间路主要对破损严重的路段进行翻新,对未硬化的宅间路应进行水泥硬化,应注重部分不规则街巷的绿化,以保证村内的景观,对部分尽端路应设置回车场,保证道路通畅。
5、建筑整治
(1)建筑分类
村庄建筑建设年代、房屋结构、高低参差不齐,房屋建筑质量差异较大。
对现状建筑进行分类整治、提升和改造,形成村庄统一的建筑立面。
根据建筑现状评估,本规划确定玛丽村内建(构)筑物的保护与整治方式分为以下三类:
1)保留建筑
主要是指建筑质量评价较好的建筑,作为保留建筑
2)改造建筑
主要针对保存质量较差的建筑,多为历时较久无人居住的的建筑。
对建筑外观加以整修改进,沿用原有建筑风格,外墙面进行水泥加固,刷白色刷面,勒脚进行深灰色粉刷,房前铺装,采用灰色转,吸水性好,也可根据实际情况来用石材、碎石等材料,使村庄更有乡村味道。
3)拆除建筑
规划对那些插建在村庄是建筑质量较差,结构破损和临时搭建的简易房,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逐步引导拆除。
(2)民居整治引导
1)整治重点
以“去危房、整旧房、治违房”为整治的主要内容,重点优化平面布局、功能用房设施以及外观整饰,以直观的对比图片和简要的文字说明对保留民宅改造提供指导和建议,以较少的资金在较短的时间内,提高村民住宅建设品位,彻底改变过去村庄建设中的只见新房、不见新貌的普遍现象,并进一步强化玛丽村特色。
(3)外观装饰
现状民宅外观参差不齐,大部分未进行装饰,少数民宅虽进行了简单外观处理,但颜色比较混乱,现状民宅外观风貌较为杂乱。
规划坚持节省成本、突出特色的原则,参照新建民宅外观装饰,保留民宅建筑整体格局应吸取和展现传统民居精华,采用适宜的元素符号进行表达:
——主房屋顶采用青瓦坡屋顶;
——替换现状破烂不齐的石棉瓦屋面及彩钢瓦屋面;
——去除现有墙面广告,恢复建筑本身材质;
——外墙以白灰粉面,屋檐及勒脚以青灰色涂料粉面,坡屋顶采用青灰色瓦片;
——门窗外套刷青灰色,或保持木色,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户可采用一定立体感的现代材料装饰门窗套;
——护栏及栏杆去除罗马柱及其他较为夸张奢华的形式,采用简约风格,色彩以青灰色为主。
——围墙在担负围合与隔离作用的同时,对庭院景观具有重要影响,庭院围墙宜趋向通透化,在高度上应偏于低矮化,在造型上宜富有装饰性。
围墙建设应就地取材、节省成本,大力推行通透的竹木围墙和花砖围墙,沿墙种植爬藤植物或花卉,形成立体绿墙,植被以当地植物为主。
——庭院大门具有通行、分隔、引导作用,是内外空间的视觉焦点。
现状住宅的庭院大门多数粗糙简陋,少数没有安装庭院大门。
规划建议拆除现有比较破旧的庭院大门,整改样式杂乱的庭院大门,新建大门和整改大门使用统一的模块设计,统一村庄建筑风貌。
6、公共空间及重要节点整治
(1)广场
公共场地是村庄中最重要的交通空间,不仅承担着村民交往的作用,还与公共设施构成村庄的公共活动中心,通过对空闲地和破旧住宅的拆除,对地面进行铺装以及设施小品的配建,优化公共场地的功能,同时加强公共场地与街道空间的联系和亲近性。
(2)村庄入口
规划在玛丽村庄中心道路两端村庄入口处各设一处村庄入口标志,穿过标志入村口设置游园广场,营造开放、自然的公共环境。
并设置标识系统,提升村庄主要入口的形象感。
(3)标识系统
在村庄广场游园、游客中心、景点入口等公共空间加设人文事迹、标识标语,彰显村庄人文特色。
(4)设施小品
树池可采用青瓦、木板等砌筑,规划景观节点内的座椅主要采用树墩、石材、木材样式,色彩不宜过亮。
垃圾箱尽量采用仿生废物箱与村庄原生态融合。
7、绿化及水系整治
(1)道路绿化
为进一步增加绿地建设层次感,规划沿村庄主要道路种植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等,形成错落有致、四季有形的绿地景观。
规划在村庄主要道路两侧采用灌木、乔木相结合的方式,种植果树、水杉等,形成乡土气息浓厚的路边绿化景观。
村庄其它道路由于路面较窄,可结合路边空闲地、楔形地进行绿化种植,以水杉、香樟、桂花、桃树等乔木种植为主。
入户路两侧有条件的可以种植本土花卉。
(2)宅旁绿化
受现状影响,村民住宅房前屋后不适宜建设的地方较多,做到见缝插绿,规划利用该地段灵活种植经济林果,桃、梨或蔬菜、攀爬植物等,同时可以采用木篱进行围合,丰富村庄空间层次,展现村庄风貌和乡土风情。
(3)街头游园
结合村庄空置地整理,将腾出的用地规划为小游园或者活动场地,增加村庄公共活动空间,配备相应的休憩、娱乐、服务设施。
规划小游园植物种植以花灌木与地被植物相结合,以桂花、月季、木槿、海棠、玉兰,与萱草、燕尾结合,可采用大叶黄杨作为绿篱。
利用村庄内部空闲地、楔形地、三角地,规划活动场地。
地面以透水铺装为主,设置供村民使用体育健身器械。
(4)水系治理
村庄内坑塘水系整治应以体现蓝线安全防护和渗透调节功能为原则,提高水体自净能力、改善滨水景观、恢复生态平衡,注重水生植物与沿提植物连成一体,形成水陆复合型的小生态系统。
坑塘水系的具体整治措施;
1)沿蓝线控制区进行垃圾清理,起到净化水质的作用;
2)在堤岸处种植矮小灌术或密植草地,近岸处可种植矮小的水生植物,形成水生植物、灌木、乔木高低错落的层次。
由于村庄内水系多为静态水塘或干沟,无防洪需求,因此不需要将岸坡硬化处理,用植物根系固土护坡,更能体现乡村的自然野趣。
清除原有坑塘边的杂草,保留原有的大乔木,适当补植垂柳、黄杨、石楠等绿色植物,以及菖蒲、马蹄莲、金钱草、美人蕉等水生植物,对水体进行净化。
沿岸因地制宜修建独具特色的乡村文化廊道、休闲型栈道、鲜花格栅和休闲娱乐广场等,使其具备景观和休闲娱乐功能。
8、植物配置原则
(1)自然生态化
强调植物种植的自然化和乡土化,展示植物的自然姿态和原始风貌。
避免城市化和过于园林化的植物配置方式。
(2)树种本士化
在树种选择上,尽量选用本土植物、果树等,注重与村落周围环境的协调,适应村落的气候和自然条件
(3)景观季节化
植物造景注重季节变化,根据植物的性状、植物的种类及配置方式,形成非富的四季景观效果。
(4)配置多样化
树木配置比例恰当,创造植物景观不仅绿意盎然,而且色彩丰富,既能绿化又能美化。
(5)场地延续化
公共活动空间尽量结合村民日常生活中经常集聚的空间地段进行设置,尽量保留现状树种植物。
第十七条村庄新建住宅设计引导
确定村庄居民点建筑群的总体风貌定位,提出公共建筑设计方案、农房建筑设计方案及其组合方式,以及新建建筑的风格、色彩、选材要求,突出地方文化特色;明确现有建筑的整治方案和改造措施。
每个村庄提供不少于三种户型的村民住宅设计方案。
1、新建房屋设计
(1)新建建筑引导
1)规划综合考虑村民日常生产生活需要,遵循村民居住习惯,结合住户自身经济条件以及现已形成的住宅布局特点,规划新建住宅设计采用“L型”、“U型”及“一”字形平面组合形式,分主房、附房及庭院三部分。
2)新建住宅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67平方米,建筑密度不得超过50%。
3)优先保障堂屋、居室等主要房间,并且保证堂屋进深达6米以上,满足摆放沙发、电视柜、餐桌的空间需要。
4)新建民宅以砖混结构为主,建筑形式为徽派风格,建筑不得超过3层,建筑总高度不宜超过15米。
5)建筑材料选用上注重本土材料,鼓励采用新型生态节能材料及方法进行建设。
墙体主材料采用空心砖,外墙以白灰粉面,屋檐及勒脚以青灰色涂料粉面,坡屋顶采用青灰色瓦片。
6)门窗可为现代材料,色彩不宜过于张扬,宜采用青灰色及木色。
(2)新民居选型设计
尊重当地居民传统的居住习惯,以联排独家庭院的建筑形式为主:
以节约用地,简化建筑空间布局为原则,使建筑美观大方,实用性强;提出三种建筑方案指引,供建设选择。
为了使新建建筑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同时达到统一、实用、美观、大方的特点,对新建建筑各项指标提出控制,禁止超越指标进行建设。
规划新建住宅宅基地统一为167平方米,建筑层数为2-3层,建筑高度不超过15米,建筑屋顶采用坡屋顶的形式,墙体以水泥加固,刷白色为主。
公共建筑高度可按照公共建设设计规范适当提高。
2、村庄节能引导
(1)建筑节能
建筑节能是关系到我国建设低碳经济、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保持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之一。
倡导建设资源节约型的新农村不仅能够提高住宅的功能质量,而且可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对于现状村庄建设的发展,针对不同的建筑构造,提出不同的节能措施。
建议墙体设置保温层,采用保温节能型墙体材料代替粘土实心砖,增加墙体内、外保温层,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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