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化学协会章程.docx
- 文档编号:13717486
- 上传时间:2023-06-16
- 格式:DOCX
- 页数:10
- 大小:25.21KB
绿色化学协会章程.docx
《绿色化学协会章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绿色化学协会章程.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绿色化学协会章程
《绿色化学协会》
章
程
化学工程系绿化协会
二○○九年五月二十日
绿色化学协会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章
第1条本协会的名称为酒泉职业技术学院绿色化学协会,简称绿化。
第2条绿化是在酒泉职业技术学院化学工程系学生处指导和组织下,由在校学生自愿参加组建的学生协会组织,旨在团结和组织化学爱好者,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广大同学的化学水平。
第3条协会要维护本章程的尊严,协会的一切规章、条例和决定都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协会的组织机构和成员活动都必须遵照本章程。
绿化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第2章绿化的组织领导
第一条绿化隶属于酒泉职业技术学院协会联合分会。
学校协会联合分会对绿化管理全面负责;绿化接受并服从学生处的管理和指导。
第二条绿化有指导老师一名。
指导老师应熟悉协会的活动内容并对协会工作做出及时、正确的指导;在必要时应对协会主要活动进行可知性、安全性的论证。
第三条:
化工协会领导机构
绿化总负责人:
卢建军(名誉)李文有(名誉)
绿化专业指导:
许兴兵(名誉)
系部团学动向:
聂峰(名誉)段国萍(名誉)
系部就业导向:
白锦川(名誉)
第四条绿化的最高决策和管理机构是协会理事会,理事会设成员若干,由绿化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各部部长组成。
协会理事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审核、通过绿化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三)向绿化全体成员汇报工作和财务状况;
(四)决定绿化成员的吸收和除名;
(五)决定副部长及其他主要负责人的委任;
(六)领导绿化各机构开展工作;
第五条绿化会长一名、副会长一名,其他负责人若干。
绿化管理成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了解绿化工作,有一定组织能力;
(二)思想积极上进,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三)学习上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四)工作上积极主动,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
第六条绿化负责人均通过民主方法选举产生,特殊情况下也可会长任命。
酒泉职业技术学院协会联合分会有权对各负责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包括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等方面),负责人政治方面出现问题,或协会工作出现严重问题,撤消负责人资格并由协会重新民主选举。
第七条协会各部门负责人的权利和义务
1、服从学生处的领导。
2、定期召开例会并制定绿化的规章制度、活动计划。
3、组织协会成员开展各项活动。
4、根据协会规章制度收取管理、使用会费,吸收和处分会员。
5、负责开展各项活动,并做好工作记录及活动总结。
6、培养推荐协会接班人,做好负责人换届选举工作。
7、加强校内、外之间的协会交流,扩大协会影响,树立协会良好形象。
第八条协会成员的退出和除名
1、学生毕业离校,自动退出协会。
2、根据本人自愿原则,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即可退出协会,取消组织成员资格。
3、有严重影响协会名誉行为的成员,违反工作制度以及违法乱纪等破坏中国信息大学名誉、触犯法律的组织成员立即除名。
4、不服从组织安排,工作不积极主动的成员,经协会负责人研究可予以开除。
第九条绿化每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
绿化成员必须按时出席并参与组织的各项活动;长期不遵守章程制度者,协会负责人有权提请协会理事会对其进行免职。
协会内部重要决议采取投票或举手表决,协会负责人必须出席会议,并实行三分之二的绝对多数制;日常决议的表决,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并实行二分之一的简单多数制。
第十条绿化会长职责:
1、负责确定绿化各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2、领导各部门及下属组织的日常工作,主持工作例会。
3、监督各部门工作,对各部门工作以及秘书部呈送资料进行考评。
4、负责协会重大活动的筹备和组织。
5、代表绿化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6、按时参加酒泉职业技术学院协会联合分会的相关会议。
7、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协调各方关系,争取各方支持。
第十一条副会长协助会长处理日常工作,做好分工负责的各项工作,会长不在时,代理会长工作。
第十二条绿化下设编辑部、创作部、秘书部、组织部、宣传部共五个部门。
各部门职能具体为:
(一)外联部 联系各个部门以及各协会参与各种活动。
(二)技术部 负责激发并维护绿化成员的爱好化学热情,积极参与各种活动。
(三)秘书部 负责各个会议记录;并管理协会内部财务;负责收集各部资料并存档;负责会内外活动海报的制作、出版和宣传,担任会刊美术设计。
(四)财务部负责定期举行协会例会,搞大型活动的秩序维护和财产统计,定期汇报协会人员思想汇报积极配合协会各部完成各项活动。
(五)宣传部积极各个活动的宣传;负责外联工作为协会活动筹建资金。
第三章协会活动
第一条进行化学学术理论和化学创作的研究。
第二条绿化将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有益于会员身心健康、有利于提高会员化学素养的各种活动。
第三条绿化不定期采访学校各种活动以及各个协会和老师。
第四条绿化不定期举办化学活动,以提高同学们对化学的热情和兴趣。
第四章入会条件及程序
第一条入会条件
1、正式登记注册的在校学生。
2、维护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乱纪行为。
3、遵守绿化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
4、对化学及化学创作有浓厚兴趣,乐于参加绿化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二条入会程序
1、由申请人向协会理事会提交书面申请。
2、理事会对申请人进行考核,口试、面试、笔试综合。
(保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3、理事会根据考核情况对申请人进行评议,对符合条件者择优批准加入绿化。
第三条绿化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绿化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绿化活动的权利;
(三)获得绿化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绿化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四条绿化成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绿化的决议;
(二)维护绿化的合法权益;
(三)参与绿化相关活动;
第五条退会程序
1、由申请人向协会提交书面申请。
2、退会申请递交时需附上绿化发放的协会工作证,以及相关资料等。
3、为保证绿化工作的延续性,正式退会需在必要的工作交接后进行。
第五章资产管理和使用原则
第一条 绿化经费来源。
(一)上级部门、指导单位的经费支持;
(二)在核准的活动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三)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条绿化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活动范围,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条绿化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具有专门的财务人员。
协会日常办公用费的报销须由财务人员负责报销,报销票据背后须有经手人和证明人两人以上的签名。
财务人员变动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四条 绿化资产管理必须执行酒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
资产来源属于专项资金或者会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酒泉职业技术学院的监督。
第五条 绿化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附则
第一条 本章程经2011年11月24日绿化全体成员表决通过。
第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酒泉职业技术学院化工绿化。
第三条 本章程自酒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核准之日起生效。
化工绿化例会制度:
1、绿化每周开会地点为绿化办公室逸夫楼A座207;
2、绿化成员每周应按时参加例会,不能无故迟到或旷会,不能在例会未结束的情况下提前离会;
3、如不能准时参加例会,绿化成员需向所在部门部长请假并说明请假原因,获准后方可;
四、绿化例会期间原则上不允许早退,如有特殊原因请向所在部门部长说明情况,获准后方可离会;
5、绿化例会内容包括:
1、通知学校和绿化下达的各项活动通知,安排具体人员参与;
2、各部门上一周活动简要总结,另参与活动时如需其他部门参配合可特别说明;
6、主持讨论的成员由成员自荐产生,如无人自荐则由会长指定主持会议的成员;
7、如成员某次例会缺席,则该成员需在下次例会上上交一篇自己的作品,作品限定题材,包括书评,影评等评论形式的文章,拒不上交者绿化有权作相应处理;
8、成员须维护例会的严肃性,不得在例会期间进行聊天,喧哗等与会议无关或扰乱会议正常进行的活动。
9、该制度自通知时起施行,施行过程中如需改动会特别说明。
希望成员自觉遵守并互相监督。
化工绿化奖惩制度
1、工作准则
化工绿化成员应热爱化学,秉承“分享,合作,奉献”的工作准则,在协会工作积极实干,踏实努力,杜绝敷衍,随便,不按时完成工作要求等不良工作作风;成员要在学习工作的过程中充分配合,努力创造并维护良好化学风气,杜绝勾心斗角;对外要积极维护信风绿化形象;
2、奖惩依据
1、绿化成员对化学的热衷程度;
2、绿化成员在协会的活跃程度;
3、绿化成员在协会的工作态度;
4、绿化成员在协会工作的完成情况;
5、绿化成员在协会工作的完成质量;
6、绿化例会的到会情况;
7、能否积极为绿化发展献计献策。
3、奖惩措施
1、根据绿化成员表现情况决定学期末优秀成员的评选资格;
2、根据绿化成员表现情况决定暑期勤工俭学推荐资格;
3、根据绿化成员表现情况决定年度奖学金评选推荐资格;
4、根据绿化成员表现情况决定该成员在信风会是否可以获得更多认可和更多机会;
5、根据绿化成员表现情况决定该成员是否有足够的发言权并受到足够的重视。
化工绿化各负责人选举产生办法
酒泉职业技术学院化工绿化管理机构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会长、副会长及各部门部长、副部长组成。
1、绿化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2、会长任期为一年,最多可连任一届,现任会长如有意连任需在任期结束前一个月向协会理事会提交连任申请,协会理事会根据情况定全体成员大会日期,并于当次全体成员大会上无记名投票表决。
出席当次全体成员大会成员须占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人数为有效表决人数,同意连任票数占一半以上则通过连任。
1、任期结束前会长未提交连任申请,新任会长候选人由成员自荐、会长提名产生,会长可提名一人。
2、协会理事会根据情况定全体成员大会日期,并于当次全体成员大会上无记名投票表决。
表决前候选人须抽签按顺序进行竞选演讲,演讲后进行全体成员表决。
出席当次全体成员大会成员须占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人数为有效人数,票数最多的候选人当选下任会长。
3、新会长产生后由协会理事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正式任命为新任会长。
4、如现任会长任期内因故需辞职,则由副会长代理会长职务,代理会长需完成剩余任期并组织下任会长选举事宜。
代理会长无提名权及连任权。
5、副会长、秘书长、由当选会长提名产生,提名后交由协会理事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正式任命为新任副会长、秘书长、会长。
2、副会长及各部部长、副部长产生办法
1、副会长及各部部长由会长提名和成员自荐方式产生候选人。
2、新任会长组织全体成员大会并依次投票选出副会长及各部部长。
出席当次全体成员大会成员须占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人数为有效人数,票数最多的候选人当选副会长及各部部长。
3、副部长如需设立由部长提名,不需举行表决。
4、各部门负责人产生后由新任会长审核并给予指导意见,审核通过后各部门负责人正式任命。
3、交接工作
1、交接工作应在新任负责人选出后3天内进行,交接时需要本协会全部成员在场;
2、交接内容为:
本协会各项纸质资料,电子资料,以及协会财务,账目报表,协会内外工作等事宜。
3、在交接是想完成后,离任负责人和新任负责人需签写交接工作清单,交接工作正式结束。
四、综述
1、以上选举办法为龙轩绿化负责人产生选举办法,自章程生效之日起施行。
2、新任会长产生后须在一周内完成各部门负责人选举及任命事宜。
3、以上选举办法解释权归绿化协会理事会所有。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绿色 化学 协会 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