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租赁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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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租赁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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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租赁合同
塔吊租赁合同
篇一:
塔吊租赁合同范本
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XX(20XX)出租字号
出租方:
武汉市XX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传真:
承租方:
(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QQ:
因乙方建筑工程施工需要,由甲方出租X台塔式起重机给乙方XX项目工地施工
使用。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现就租赁期内的有关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设备的基本情况如下表:
二、租期、租赁费标准:
三、租期计算方法:
1、租期暂定为12个月,从甲方塔机主机到场之日起至乙方书面通知甲方拆除之
日止。
乙方签发的设备拆除(停用)通知书须经甲方代表人签收或加盖公章有效。
设备连续使用期限超过1个月,按实际使用天数(月租金÷30天×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2、塔机安装调试完毕,甲、乙双方配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甲、乙双方在自检报告上
签字、盖章。
同时,甲方将塔机交给乙方工地使用,乙方在塔机使用确认书上签字、盖章。
乙方未签塔机使用确认书,不得使用塔机。
3、从签自检报告、塔机使用确认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为办理塔机申报检测、使用
备案登记正常工作日。
在此期间,乙方可正常使用塔机,甲方按本条第一款之约定,计算租期,
收取租金。
在办理备案手续期间如有关单位检查,协调由甲方负责。
4、乙方通知塔机主机进场后,因乙方原因导致塔机不能及时安装,或者塔机安装调试合格,乙方暂时不使用塔机,乙方同意从甲方塔机主机进场之日起第三天为租期计算起始日,甲方开始计算租期,收取租金。
四、租赁费结算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塔机进退场费、月租金标准均为不含税价,采用人民币结算支付。
2、进退场费支付:
甲方设备进场申报完后,乙方一次付清甲方设备进退场费贰万元整。
3、合同签订后,甲方设备到场后乙方支付预付月租费整(¥元)。
4、月租金按先交付租金,后使用设备的原则,采取预付方式支付租金。
即塔机进场之日起(以甲、乙双方签字的塔机使用确认书日期为准),使用满月支付下月租金,以此类推,至租期结束,租金结清止。
5、塔机进退场费:
乙方凭甲方开出的租赁收据付款。
月租金从起租之日始每足一个月乙方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租金划拨到甲方账户里,如超时未付款将停止使用塔机。
付款方式:
乙方可采用电汇、转帐支票方式支付给甲方。
未经甲方书面委托,乙方不得支付现金(含司机借款)。
五、乙方要求塔机进场,应提前十五天书面通知甲方。
甲方接到乙方塔机进场通知后,应按乙方通知的塔机进场日期要求,将塔机备好,运送到乙方安装使用工地,做好安装准备工作,并及时组织安装。
六、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负责塔机进场、退场的运输及费用,负责进场后的安装、顶升加节、拆卸工作。
2、塔机安装、拆卸前,应编制安装、拆卸方案,送乙方公司审批。
负责塔机检测资料的收集、整理、报送,做到塔机检测一次合格,并及时将特种设备检测部门的检测合格报告送交乙方。
3、负责租期内塔机的维修、保养、配件供应及费用。
4、负责配备持操作证或上岗证的塔机操作司机两名,并支付司机人员工资;塔机司机每人每天上班工作时间为8小时,如超过8小时以外工地需要司机加班的,司机应服从工地安排,
上机加班。
5、负责提供塔机预埋的地脚螺栓(固定支腿)、附墙架及附着预埋件,并按乙方通知预埋日期要求送到工地,配合乙方处理塔机基础及附着预埋。
6、塔机司机必须严格按照塔机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塔机,制定塔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填写塔机维修、保养及运行检查记录,送乙方现场机械管理人员确认签字。
7、负责承担因塔机本身质量缺陷或操作不当造成的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
(二)、乙方的责任:
1、甲方人员在安装、顶升加节、拆卸塔吊时,乙方必须保证塔吊周围20米内不允许任何人员走动,否则出现任何工伤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负责塔机进场、退场时道路障碍清理,确保运输板车(12米~18米)进、出道路畅通;确保25吨汽车吊能正常安拆,如因工地原因25吨汽车吊不能达到安拆要求,多出部分的吊车费用由乙方承担。
3、负责根据塔机生产厂方提供的图纸,做好该台塔机基础并承担其费用。
4、负责提供塔机申报检测的相关资料,如基础隐避工程资料、工程概况、塔机使用备案表、工地塔机施工平面布臵图、塔机安装验收表等,并协助甲方报装报检。
因提供资料不及时,导致不能及时申报检测,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5、负责配备塔机吊钩以下的吊具并承担其费用。
6、每台塔机乙方自行足额配备(至少两名)指挥人员,负责行政及劳动用工管理,并承担支付工资及福利费用。
7、如塔吊需顶升加节、安装附墙,需至少提前5天电话与甲方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取得电话联系,便于甲方合理安排工作。
8、负责支付塔机司机工作时间每人每天超过8小时以外加班时间的加班补贴,加班补贴标准按乙方工地标准支付。
负责对甲方派到工地工作的塔机司机的现场教育、管理。
司机人员应服从乙方工地现场管理,严格遵守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对不服从管理,不遵守劳动纪律的塔机司机,乙方有权通知甲方予以更换。
9、在塔机升高加节安装附着时,负责免费提供电焊机、氧气、乙炔等物资,供甲方施工作业使用。
同时,派4名员工配合甲方(限地面)施工作业。
在塔机使用过程中,负责免费提供符合塔机运行要求的专用电源,并送到塔机下部(5米以内)专用电箱内。
负责提供塔机司
机与指挥相互联系的对讲机两对,乙方提供的对讲机应保证通话效果良好,若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除司机人为损坏外),应负责免费调换和维修。
10、负责免费提供甲方派到工地现场工作的司机人员在工地工作期间的食宿及生活用水、电。
11、负责承担因基础制作不合格和指挥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
12、负责搭建附着安装平台和提供塔机附着拉杆并承担其费用。
13、乙方负责做好工地塔机维修、保养,运转情况的确认工作,乙方工地现场管理塔机的施工人员必须每天在塔机维修、保养、运行记录上签字确认。
14、乙方负责设备进场日起至设备退场日止甲方设备及部件、配件在乙方工地施工现场的看护责任,塔机进场后须填写一份塔机设备及配件交接清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甲方如需调动设备及配件时,应由甲方指定人员持加盖公章的物资调动申请单,乙方登记确认后方可放行。
如未按此程序或因乙方工地现场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设备部件、配件被盗丢失,乙方应按所丢失部件、配件当时的市场价格照价赔偿。
15、塔吊安装调试完毕,乙方人员不得随意调节各个限位器,或指使塔吊司机进行调节。
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6、除指定的塔吊操作员外,任何人不得上塔吊或操作塔吊。
因此造成的一切人身和财产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设备未按乙方书面通知日期进场,每延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该塔机延期进场违约金,违约金按(月租金÷30天X实际延期天数)计算。
2、单台塔机故障停机时间每月累计不得超过48小时,如超过48小时,其超出部分时间甲方同意乙方每天(24小时折算为1天)扣款(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停机时间除外),扣款额按[月租金÷30天X(故障实际停机天数-2天)]计算。
3、租期结束,因乙方工程场地障碍(含地面、空中),不具备塔机拆卸条件造成延期拆塔,延期期间租期从书面通知停用之日起连续计算至工地现场具备塔机拆卸条件,塔机拆卸退场日止。
4、乙方不按期支付租金,每延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日租金等额的违约金,违约金额按(月租金÷30天X实际延期天数)计算:
同时,超过合同约定支付时间____天时,甲方有权停
止塔机使用,停机期间租期租金照计照收,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5、如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甲方有权拒绝乙方附墙、顶升加节、更换钢丝绳等一切售后服务,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工程完工拆塔之日,必须付清全部塔机租赁费。
若乙方延期支付租赁费,每天按拖欠租赁费总额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为了保证乙方工程按时使用塔机和甲方设备的合理利用,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保留塔机时间为一个月,塔机安装进场日期超过一个月,甲方不保证按本合同约定的塔机品牌、型号提供塔机。
九、设备所有权属甲方,乙方在按期支付租赁费的前提下,拥有设备使用权;任何情况下,乙方无权对设备进行抵押、转让或转租。
十、合同签订时,甲方、乙方均要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十一、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另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经办人:
经办人:
年月日年月日
武汉市洪山区XX建筑设备租赁站
开户行:
农行张家湾分理处
账号:
XXXXXXXXXX
篇二:
塔吊租赁合同文本
建筑施工现场
塔式起重机租赁合同
租用单位:
出租单位:
塔式起重机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出租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租用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租用塔式起重机特签订本合同。
一、塔式起重机基本参数:
1、塔式起重机型号:
生产厂家:
出厂编号:
出厂时间:
2、塔式起重机的起重力矩:
Kn〃m最大起重量kg
起重臂有效长度:
m
独立安装高度:
m最大安装高度:
m
附墙后自由高度:
m设臵道附墙
二、塔式起重机使用地点及工程项目:
本租赁塔式起重机仅限于在平顶山市,用于工程。
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甲方拥有该塔机的所有权。
2、乙方仅在租赁期内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塔机的使用权。
四、甲、乙双方安全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为乙方提供机械性能良好和安全装臵齐全有效的塔式起重机,不得提供国家明令淘汰和报废的产品。
2、甲方提供的塔式起重机必须具有在产权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手续。
3、甲方负责办理平顶山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的报装告之手续和平顶山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的检测手续。
4、甲方负责塔机的安装、附墙与拆卸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和批准,并报乙方和工程监理审核同意后,并办理平顶山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的安装告知手续后方可进行施工。
并提供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甲方负责该施工升降机的安装、顶升、附墙和维修保养全部工作内容。
其附墙预埋件和附墙杆件由甲方负责提供。
5、如果甲方无安装资质,则由乙方委托有装拆资质的单位进行以上工作,并签订装、拆、顶升、附墙的合同。
6、甲方负责吊钩以上(含吊钩)和混凝土基础以上的塔机性能完好。
7、甲方在塔机进场前天向乙方提供的塔机基础图纸制作塔
机基础或铺设塔机行走基础。
8、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塔式起重机管理手册、平顶山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的检测合格报告、司机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原件和塔机出厂合格证、塔机生产许可证、自检资料、运行记录和维修保养记录等相应资料复印件,便于乙方进行安全管理和检查,退场时收回。
9、甲方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和维修保养制度,定期检查和对塔吊进行维修保养。
在工作过程中,甲方若不能对塔机故障进行及时排除,而造成每月停工一天以上的部分乙方应扣除甲方相应天数乘以8小时的租赁费,如连续三天未能恢复正常运转,则倍扣除租赁费。
10、如因甲方原因未能通过平顶山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检测合格,造成塔机停用则倍扣除租赁费。
11、安装前甲方应对塔吊进场、退场、拆卸、顶升加节、安装或拆除附着装臵等工作现场周围的环境、设施状况进行勘察并作周详安排,确保塔机运输、安装、检测、维修保养、进退场顺利进行。
11、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甲方承担分包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有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塔机进行看护并保证设备及甲方工作人员安全的义务,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的损坏、丢失,其损失由乙方赔偿。
2、乙方负责塔机混凝土基础和预埋件的预埋技术质量符合甲方
提供的图纸要求。
如因乙方原因塔机未能通过平顶山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检测合格,造成塔机停用仍需付租赁费。
3、乙方负责提供塔机专用电箱和符合塔机要求的电源及容量。
4、乙方配备相应人数的司索和指挥(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5、在塔机租赁期间,乙方应赔偿非甲方原因而造成的第三方的损失及因此而造成的甲方塔机停机损失(如甲方设备被第三方扣押等),乙方仍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停机期间的日租金。
6、乙方应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设备,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设备的验收资料交给甲方。
7、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维修费用由甲方负担。
8、塔机退场时将塔机的相关资料退还给甲方,不得扣留。
9、乙方遵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负总包单位的法律义务与责任。
10、乙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及时支付塔机租赁费用。
五、补充条款:
篇三:
塔吊租赁合同范本
建筑施工现场
塔式起重机租赁合同
租用单位:
北京中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出租单位:
青岛碧峰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青岛市建筑安全协会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专业委员会监制
塔式起重机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zdTd-001
出租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青岛碧峰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租用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北京中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
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就
乙方向甲方租用塔式起重机特签订本合同。
一、塔式起重机基本参数:
1、塔式起重机型号:
QTz40
生产厂家:
山东中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出厂编号:
20XX0089
出厂时间:
20XX年4月12日
二、塔式起重机使用地点及工程项目:
本租赁塔式起重机仅限于在胶南市,用于红树林度假世界工程使用台数3台均为QTz40塔机。
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甲方拥有该塔机的所有权。
2、乙方仅在租赁期内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塔机的使用权。
四、甲、乙双方安全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为乙方提供机械性能良好和安全装臵齐全有效的塔式起重机,不得提供国家明令淘汰和报废的产品。
2、甲方提供的塔式起重机必须具有在产权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手续。
3、甲方负责办理珠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的报装告之手续和珠海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的检测手续。
4、甲方负责塔机的安装、附墙与拆卸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和批准,并报乙方和工程监理审核同意后,并办理珠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的安装告知手续后方可进行施工。
其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甲方负责该施工升降机的安装、顶升、附墙和维修保养全部工作内容。
其附墙预埋件和附墙杆件由甲方负责提供。
5、如果甲方无安装资质,则由乙方委托有装拆资质的单位进行以上工作,并签订装、拆、顶升、附墙的合同。
6、甲方负责吊钩以上(含吊钩)和混凝土基础以上的塔机性能完好。
7、塔机进入乙方施工现场后,甲方司机应服从乙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乙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8、甲方为该塔机配备司机(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塔式起重机操作证)______人,应按操作规程施工。
由乙方负责食宿,由甲方负责其工资,劳资关系与乙方无涉。
甲方必须为司机办理“平安卡”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9、甲方在塔机进场前7天向乙方提供的塔机基础图纸制作塔机基础或铺设塔机行走基础。
10、甲方司机应每日严格填写机械设备检查、运转、维修和保养记录。
1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塔式起重机管理手册、珠海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的检测合格报告、司机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原件和塔机出厂合格证、塔机生产许可证、自检资料、运行记录和维修保养记录等相应资料复印件,便于乙方进行安全管理和检查,退场时收回。
12、甲方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和维修保养制度,定期检查和对塔吊进行维修保养。
在工作过程中,甲方若不能对塔机故障进行及时排除,而造成每月停工一天以上的部分乙方应扣除甲方相应天数乘以8小时的租赁费,如连续三天未能恢复正常运转,则倍扣除租赁费。
13、如因甲方原因未能通过珠海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检测合格,或由于劳资方面纠纷的原因,造成塔机停用则2倍扣除租赁费。
14、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甲方承担分包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有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塔机进行看护并保证设备及甲方工
作人员安全的义务,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的损坏、丢失,其损失由乙方赔偿。
2、乙方负责塔机混凝土基础和预埋件的预埋技术质量符合甲方提供的图纸要求。
如因乙方原因塔机未能通过珠海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检测合格,造成塔机停用仍需付租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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