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省出户籍改革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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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省出户籍改革意见
20省出户籍改革意见
篇一:
2021户籍制度改革内容
2021户籍制度改革内容
20省份出台意见建议户籍制度改革意见
2021年6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会议提请通过《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一个月后的7月30日,国家户籍制度改革的请示报告全文对外发布,并多地抓紧出台本地区具体可操作的户籍制度改革措施。
经初步统计,在全国31个省份中,已有20个出台了省级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按照国家设定的目标,本轮户籍改革完成后才,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将有望在城镇落户。
山西等地随迁子女有在当地参加中高考的权利
山西、广西、四川、辽宁、江西、江苏、吉林、湖南、贵州等地规定,结合随迁情形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居住证持有人逐步享有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
新疆自治区的情形更为细致:
随行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满4年以上、父母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为基本条件,逐步享有随行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
北京将推积分落户政策
7月23日上午,常委会北京市举行的人大常委会会议透露,北京市将研究制定积分落户政策,这项工作的完成时限锁定在今年12月底。
今年上半年北京市的常住人口为2168.9万人,人口规模调控和布局调整双重压力,到2021年,北京市将常住人口力争控制在2300万人以内,其中城六区常住人口在2021同年基础上每年降低2-3个百分点,争取到2021年下降15个百分点左右。
广州8月起积分入户指标升至5000个
户籍制度改革,北上广是深水区。
广州从2021年起实施积分制入户初期,每年的指标均为3000个,而今年有了大幅增加。
7月22日,广州市政府通报,从8月起接受2021年的积分入户申请。
今年的积分入户评价指标有5000个,其中有500个指标被限定于上门服务民办学校教师入户。
据了解,更加本轮积分入户人员的年龄结构将会更加改进,20岁到35岁之间的人员将会从目前的68%增加到72%,而吸纳的紧缺工种人才也会更加工种多。
据介绍,今年的指标对专业技术和紧缺工种的覆盖范围由74类增加到86类,像动
画绘制员、执业药师等紧缺工种都是新纳入的。
多地量化农业转移人口落户目标
在各地的户籍制度市场化改革意见中,目前仅有河北、青海等地明确户籍明确人口城镇化率着力点,分别为45%和50%以上,符合2021年出台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21年)》所提出的要求。
江苏则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缩小到5个百分点。
广东、广西、贵州等9省区已意见在各自制定的实施意见中均,提出农业转移常住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的落户任务,相加来看已超过5000万人。
此外,安徽等省还提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的实现目标,多设定为50%以上。
江苏省的目标最高:
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覆盖的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2%。
不少省份户口迁移条件比国版更宽松
对于中等城市和大城市的落户条件,国版意见对参加城镇年限的要求分别为不得超过3年和5年,安徽省缩短到“不得超过1年”和“不得超过3年”。
河南、黑龙江、河北也适当缩短了缴纳社保等待时间的时限。
对于人口在500万人以上的特大城市的落户政策,国务院提出建立完善国务院办公厅积分落户制度。
在上述20个省区中,约有12地在建议实施意见中臆测明确提及,特别是对省会城市的积分落户政策做出要求。
例如,云南省规定,合理确定昆明市主城区落户条件并推行积分制落户办法;河南省规定,省会城市要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计划单列市发展需要,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福建省规定,福州市辖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要以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市辖区住所(含租赁)等为主要指标,建立积分落户制度。
居住证制度成为“平权”载体
为弥合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与户籍人口间的权益差距,国版意见提出的特别强调解决方案是建立居住证制度。
意见指出,要以居住证为核心理念,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提供基本保障机制。
20个省区普遍规定,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反之亦然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产品与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提供服务等权利。
但从经已颁布居住证管理办法的地区情况看,申办门槛、附加条件和可享受合法利益权益并不相同。
篇二:
江苏省关于户籍制度的改革苏政发〔2021〕142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文件
苏政发〔2021〕142号
省政府批转市局关于进一步深化
户籍管理制度建设改革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政府提议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管理体制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建立以居住地登记户口为统一形式的城乡基本的户籍管理制度,是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的重要途径,也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资本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措施。
各级政府要机制高度重视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这项改革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关于进一步不断加强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
(省公安厅二○○二年十月)
近年来,各地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调遣,积极实施城乡户籍管理制度性开始实施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
截止到目前,全省已有424.3万人通过户改在城市和城镇落户,对加快城市化进程发挥了重要作用。
实施城市化发展战略战略,是省委、省政府为增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新优势而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
为实现省委、省政府拟定提出的城市化发展目标,必须采取坚决有效措施,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法制制度建设改革,卫星城促进人口向城市和城镇流动与集聚,促进城乡共同产业发展。
根据国家关于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有关,学习借鉴兄弟省市的做法,结合江苏实际,我们建议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户籍管理制度市场化改革力度,打破城乡形态分割的户籍管理二元结构,全面以居住地登记户口为基本形式,以合法固定住所或稳定职业(生活来源)为户口准迁条件,以法制化、证件化、信息化管理为主要包括手段,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经济体制相配合的新型户籍管理制度。
改革的具体措施简述:
一、建立城乡统一的共管户口登记管理制度。
在全省范围内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地方城镇户口、蓝印户口、自理口粮户口等各种户口性质,按照实际居住地注册登记户口,统称为“居民户口”。
二、取消进城人口计划指标管理。
取消“农转非”制度,废止非农业人口迁入许可证,实行户口迁移特定条件准入制。
户口准入条件的基本条件是,有合法下挂住所或稳定职业(生活来源)。
县级市市区、县区城镇及其以下地区,住家凭合法固定住所或稳定职业(生活来源)进行户口准入,无须附加任何其他条件。
特大城市、的具体准入条件由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研究确定,报省政府备案。
三、实行有利于吸引资金和人才的城市户口迁移政策。
进一步放宽城市在引进人才、投资、购房落户等方面的条件限制,鼓励智力移民、投资移民,降低进入城市的准入门槛。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最少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可以在城市先迁入后就业,大中专院校和技校毕业生在城市满2年的,以及进入城市投资兴业的,可在城市落户。
四、取消对申请迁入城市投靠亲属的条件限制。
属投靠配偶的,不受年龄、婚龄限制;属父母投奔子女的,不倍受身边有无子女的限制;属子女投靠父母的,未婚子女不受年龄限制,均可办理户口迁移审批手续,以突出重点为群众排忧解难。
五、改革大、中专院校方案学生户口迁移办法。
凡考取我省大、五年制院校的本省籍学生,入学时根据生前自愿,可以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待毕业后直接将户口迁至其一般来说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学生本人要求迁移户口的,依例办理迁移手续。
六、进一步下放户口审批权限。
为简化户口迁移审批程序和手续,今后户口迁移中需要审批的事项,由县级公安机关全权负责审批。
省辖市公安机关加强对各类户口审批办理情况的监督管理和检查指导。
积极推行办理省辖市市区户口迁移,不再使用《户口迁移证》。
有关农民进入城市和城镇后的换用、流转政策和计划生育政策,按原有规定办理。
主题词:
公安户籍改革通知
抄送:
省委各部委,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军区。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11月25日印发
共印1010份
篇三:
浙江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建设改革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批转省公安厅关于
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政府同意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请示报告制度改革的意见》,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建立以居住地登记户口为基本形式的农业产业统一的居所户籍管理制度,是加快重要途径深化城市化进程的重要途径,也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措施。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这项改革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二00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关于进一步深化制度改革的意见
(省公安厅二00二年十月)
近年来,各地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实施两区应积极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
截止到目前,全省已有424.3万人迁入通过户改在城市和东南部落户,对推进城市化进程发挥了扎实推进重要作用。
实施城市化发展战略,是省委、省政府为增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新作出而优势的几项重要决策。
为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城市化发展目标,必须采取坚决如何有效措施,进一步深化索宾卡制度改革,促进人口向城市和城镇流动与港口城市集聚,促进城乡共同发展。
根据国家关于深化品雅版制度改革改革方案的有关要求,学习借鉴兄妹省市的做法,结合江苏实际,我们建议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力度,摒弃城乡分割的户籍管理二元结构,全面建立以居住地登记户口为基本形式,以不合法固定住所或稳定职业(生活来源)为户口准迁条件,以法制化、证件化、信息化管理为主要手段,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型制度。
改革的具体措施列举如下:
一、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簿登记管理制度。
在全省范围内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地方城镇户口、蓝印户口、自理口粮户口等各种户口性质,按照实际居住地注册登记户口,统称为“居民户口”。
二、取消进城人口计划指标管理。
取消“农转非”制度,废止非农业人口许可迁入许可证,实行户口迁移条件准入制。
户口通则的基本条件是,有主体资格合法固定住所或稳定职业(生活来源)。
县级市市区、县城镇及其以下内陆地区,凭不合法固定住所或稳定职业(生活来源)进行户口准入,不得附加任何其他条件。
特大城市、大城市的具体准入条件由各省辖市市辖区人民政府研究确定,报省政府备案。
三、实行有利于吸引资金和人才的城市户口迁移政策。
进一步放宽城市在引进人才、投资、购房落户等方面的条件限制,鼓励智力移民、投资移民,降低进入特大城市的门槛。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可以在城市先落户时就业,大中专院校和技校毕业生在城市工作满2年的,以及进入城市投资项目兴业的,可在城市落户。
四、取消对申请大都市迁入城市投靠亲属的条件限制。
属投靠配偶的,不受年龄、婚龄限制;属父母投靠子女的,不受身边有无子女的限制;属子女投靠父母的,未婚子女不受年龄限制,均可办理户口迁移审批手续,以着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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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改革大、中专院校学生户口迁移办法。
凡考取我省大、中专院校的本省籍学生,免试时根据本人自愿,可以不办理户口转移手续,待户口簿毕业后直接将户口迁至其工作单位所在地
或实际居住地;学生本人要求迁移户口的,准予办理迁移手续。
六、进一步下放户口审批权限。
为简化户口迁移审批手续程序和户口本手续,今后户口迁移中需要有审批的事项,由县级公安机关负责报批。
省辖市公安机关加强对各类户口行政许可办理审批情况的监督管理和检查指导。
积极推行网上办理省辖市市区迁移,不再使用《户口迁移证》。
有关农民进入城市和城镇后的土地使用、流转政策和计划生育政策,按原有规定办理。
户口迁移办理
夫妻投靠户口,需要向户口所在地提供本人申请、夫妻双方户籍证明、结婚证明、住房证明。
父母投靠配偶户口,父亲年满60周岁或母亲年满55周岁,需要向户口所在地提供本人申请、父母双方户籍断定、家庭成员关系推断出、子女户籍证明、住房证明(人均不低于15平方米)、经济收入证明(人均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
子女投靠父母户口,必须是未婚子女投靠。
需要申请人直接提供本人申请或父母申请、养父母及本人的户籍证明、父母住房证明、相关部门出具的未婚推论。
离休或退休后可能需要返回原工作基层工作单位所在地户口办理,需要申请人向迁入地派出所提供本人、单位证明、户籍证明、离休证或退休证、房屋产权证明。
长江三角洲地区计划经济体制下户籍制度被的藩篱将在江苏造成彻底打破。
记者昨日从政府召开的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获悉,省政府正式批准的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将从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b]不设户口性质统称居民户口[/b]
]从2021年5月1日起,全省城乡居民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星毛户口簿中不再有农业、非农业等人口性质的差异。
新的户口此后登记管理制度实行后,将在全省范围内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地方城镇户口、蓝印户口、自理口粮户口等户口政治性,按照实际居住地注册登记户口,统称“居民户口”。
新制发的居民户口簿和常住人口登记表中不再加注户口性质。
原有的居民户口簿内页、常住人口登记表在办理户口迁移发生变动时逐步取消户口性质常住人口标注。
打印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时,“户别”不再区分农业、非农业,一律按规定打印为“家庭户”或“集体户”。
符合准入条件即可迁户进城
新的户籍管理制度将全面建立户口条件迁移准入制,进城取消返乡人口计划指标管理,只要符合准入条件即可刺粉进城。
原有的“农转非”制度将被取消,废止非农业人口人口迁至许可证,实行户口迁移前提准入制。
户口准入的基本条件是,有合法固定式住所或稳定更稳定职业(生活来源)。
合法固定住所是指购买、自建或租赁的合法住房,购买、自建的房屋应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权,租赁的住房应有与单位签订的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
稳定职业(生活来源)是指被当地机关、团体、企业(含民营)、事业等单位正式聘用并办理社会保险,以及经商、兴办产业,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
县级市市区(含市级城区和县城镇),依据合法固定住所或稳定职业(生活来源)条件进行户口准入,不得附加任何其他条件。
特大城市、大城市的具体准入条件由各省辖市根据本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承受能力自行确定。
县以下地区合法性固定住所的面积不作限制,城市合法一般来说住所包含一般而言二手房。
人才落户手续更为简单
实行有利于吸引资金和人才的城市户口迁移政策。
进一步放宽城市在引进人才、投资、购房落户等多方面的条件限制,鼓励智力移民、投资移民,降低进入城市的含金量。
凡城市引进
的人才,可在政府主管部门设立的人才交流中心或职业介绍中心,以及单位集体户口或亲友家落户。
申请入户时应提供若干的法定学历证书、资格证书或技术证明以及劳动合同,经公安机关批准后办理户口迁移居住证手续。
优先国际机构办理中高级科技人才和国家“211”工程确定的全国100所重点高校毕业生在城市落户,对其中到农村或县内艰苦地区石川县工作的,可以由本人选择一个舍去城市迁入。
在城市投资、兴业的企业主要管理人员等落户对象、标准由各市根据萨兰勒班县实际一般来说确定。
投靠亲族取消条件限制
新规定取消对申请迁入大都市条例投靠亲属的条件限制。
属投靠配偶的,不受年龄、婚龄限制;原属父母投靠子女的,不受身边可否子女的限制;属子女投靠父母的,未婚子女不受男女比例限制,均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以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
院校新生入户省内省外有别
凡考取江苏省大、中等专业院校的本省籍学生,入学之时根据本人自愿,可以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由学校统一造册,经省、市招生委员会会议室核定,凭《录取新生名册》和《新生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暂住户口登记,不发《暂住证》。
毕业后,凭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和《低阶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注销暂住登记。
工作单位在外省、市的,按非农业户口性质迁往。
本人自愿地将户口迁入学校所在地的幼儿园学生,考取省外大、中等专业院校的本省籍学生,以及考取江苏省大些、中专(含技校)院校的外省籍学生,入学之时仍按国家现行规定,将户口迁往(入)学校所在地,按原办法管理。
市区迁户口一所全“搞定”
城市市区实现网上迁移一所办理制,市区范围内绝不集体户迁移不再使用《户口迁移证》。
市外迁入户口、市内户口迁移在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注销户口、恢复户口、户口迁往市外、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在登记地派出所办理。
户口审批权限下放县公安
为简化户口迁移审批程序和手续,今后户口迁移中需要函件审批的事项,除疑难复杂户口可由省辖市公安机关审批外,其余一律由县级公安机关负责审批。
辖市公安机关加强对各类户口审批办理情况的监督管理和检查指导。
户口申办时间更明确
对需要上报审批的户口具体内容,派出所自受理申请至此20个工作时间内完成或调查核实等工作,并将有关陶瓷材料上报县(市)、区公安机关,其中需要有发函调查的,应当在接到行文后的3个工作日内补办完毕,派出所接到县(市)、区公安机关审批程序结果,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到申请人,县(市)、区公安机关接到派出所送交材料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审批工作。
新户籍管理政策的实施时间
对取消户口性质、取消进城康孔县人口计划指标管理、取消居民亲属投靠条件限制、师范院校改革大中专院校学生户口迁移办法等改革措施,全省于2021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对建立大中城市户口条件准入制度等其他措施,最迟于2021年7月1日前组织实施。
为确保户籍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民政、土地管理、计生等有关部门将尽快配套改革措施,抓紧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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