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矿建工程技术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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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矿建工程技术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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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矿建工程技术管理规定
矿建工程技术管理规定
XX集团XXX矿筹建处
2008年10月
目录
一、总则………………………………………………………………
二、现场管理…………………………………………………………
三、开拓掘进…………………………………………………………
四、矿井通风与安全…………………………………………………
五、工程(设计)变更管理……………………………………
六、巷道贯通管理
顶板管理制度
质量事故处理规定
掘进作业规程编制、审批、贯彻管理规定
中远矿业矿建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一、总则
1、为进一步加强我处矿建工程安全管理工作,保证矿建工程持续、稳定、有序、健康地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我处矿建工程实际,在总结现场技术管理实践,吸取现代管理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特制订本规定。
2、严格执行上级下发的各类安全管理制度。
3、安全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社会进步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采矿工程机械化、自动化程度日益提高,开采工艺不断改革,采矿工程逐步向高产、高效现代化迈进;安全工程的要求日益提高,管理难度越来越大。
在这种形势下,必须整顿和加强矿建工程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
因此,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把加强矿建工程安全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来抓,切实遵守本规定,认真贯彻执行本规定。
4、加强矿建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必须明确矿长对工程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
各分管副矿长对分管的工程安全负责。
5、建立以矿长为首的安全管理体系。
总工程师组织对重大工程技术问题提出方案和措施,矿长主持召开专门安全办公会议,需上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审定批准后组织实施。
6、矿长和各级分管领导应尊重、支持安全技术人员在职责范围内所做的工作,并保证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得以顺利贯彻执行。
7、对于掘进、机电、运输、地质测量等主要工程环节及其业务部门,必须加强领导,充实人员,强化管理;要明确各业务部门的职责范围和技术、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并严格检查考核,严格坚持“一工程,一规程,一档案;一变化,一措施”。
8、必须大力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实行全面质量管理。
一切工作都要制定质量标准,严格执行质量标准;同时,建立相应的检查验收制度。
必须制订达到质量标准的规划并按期实现规划。
9、各级领导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坚持创新,积极学习、应用现代化科学管理方法和手段,加强信息交流,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不断提高矿井工程技术水平,增强应变能力,使企业的经济效益日益提高。
二、现场管理
1、矿、土、安三类工程每个单位工程开工前都必须有经批准的作业规程。
工程(设计)变更或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编制修改、补充安全技术措施。
设备安装和回撤等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2、根据当前掘进工作面工程技术管理薄弱的状况,特重申:
1)、不按掘进作业规程施工的,要追究施工单位或掘进队长的责任。
分管工程的副矿长和副总工程师应定期检查监督;
3)、有水害威胁、冲击地压的掘进工作面,由施工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编制防治灾害的专门技术组织措施,并按规定审批后实施。
4)、掘进工作面要实行正规循环作业,以提高单产、单进。
掘进作业规程的劳动组织和循环作业图表,要采用先进的工艺流程,经过科学测定,采用合理的劳动定额进行编制。
作业图表应随条件的变化及时修改,由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实行。
3、各工种必须认真贯彻矿井采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各单位组织有关职工认真学习、掌握。
各工种要按照应知应会的要求,经考试合格,方准上岗。
4、所有工程都应有相应的《作业规程或安技措施》及工程规格质量标准,施工单位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检查员,进行安全检查工作。
5、井筒、巷道、硐室的断面应不少于设计规定,保证运输、通风和行人安全通行。
巷道失修率不得超过行业规定。
凡因巷道、硐室长期失修造成停掘或伤亡事故的,要追究主管生产副矿长和相关负责人及施工单位的责任。
6、必须重视矿区尤其是井下通讯和调度工作。
要求所有掘进工作面、主要硐室和重要车场、巷道都有完善的通讯设施,以做到调度指挥灵活、及时。
7、对矿各类中断工程的事故和人身伤亡(轻伤、重伤、死亡)事故,必须建立、健全和认真贯彻执行事故追查制度。
发生事故后,各级有关干部要参加追查,做到原因分析清楚,事故责任明确,防范措施切实具体。
8、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必须经常深入掘进第一线。
干部下井一定要掌握情况,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能走过场。
发现“三违”现象和不安全隐患,必须当场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凡遇到问题需要干部下井处理未下井处理,以致发生事故的,及干部下井发现问题未提出处理意见或对重大隐患没制止而发生事故的,要根据情况进行责任追究。
四、开拓掘进
1、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年度掘进接续和中、长期开拓部署规划,掘进工作面接替由工程副矿长、矿总工程师负责安排落实。
2、矿总工程师应以提高掘、运机械化程度为目标,把矿井掘进环节技术改造、改进开拓部署、改革巷道布置作为重要技术工作来抓。
3、矿井基建设计程序必须经过可行性研究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
每个设计均应由说明书、图纸、设备清册及总概算四个部分组成。
工程开工前三个月,设计单位要向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提供施工图,并进行设计交底;设计单位要编制施工图预算;建设单位负责组织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包括:
工程任务概况,施工进度计划,实物工程量和货币工作量估算,安全、技术、质量措施,安装设备数量及布置,建筑材料计算,劳动组织个技术培训计划,工程设计,经济技术指标。
矿井建设工程竣工后,报请上级部门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有关单位共同验收;已完工程应绘制竣工图;验收合格要签署交工验收证书。
4、矿井基建应建立工程技术档案,其内容包括:
1)、永久性水准点坐标位置,建筑物、构筑物测量定位记录;
2)、施工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记录;
3)、材料、构件和设备的质量合格证明,材料试验报告。
4)、单位工程施工日志、自检记录,工程验收记录验收记录;
5)、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资料;
6)、设备、管线调试、调压、试运转记录;
7)、主体结构和重要部分的试件、试块、焊接、材料试验等配合检查记录;
8)、其它有关规定归档的技术文件。
5、加强掘进贯通管理。
贯通巷道要把好七关:
防止透水、防止有害气体超限、防止通风系统混乱、防止放炮着火、防止崩坏设备、防止贯通伤人、防止冒顶。
当两个掘进工作面相距20m时,必须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在贯通过程中,矿和施工单位必须指定专人现场指挥。
贯通后必须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防止有害气体积聚。
八、矿井通风与安全
1、矿井必须有独立完整的通风系统,必须确保矿井通风系统良好,掘进工作面通风系统稳定、合理、可靠,风量符合作业规程规定,严禁超欠通风能力掘进,牢固坚持以风定产的原则。
2、施工单位必须组织编制通风、防火安全措施计划。
由有关副矿长和总工程师审核,审核合格后施工单位必须保证按期按质量完成。
3、加强掘进通风管理。
临时停工的掘进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和按规定检查有毒气体;永久停风的掘进工作面,必须在巷道内明显部位设立警示标志。
4、每个掘进工作面,必须有独自的局部扇风机通风,进行装备。
局部扇风机供电必须运行可靠。
5、井下使用的局部扇风机,入井前部件必须完好、电气部分必须防爆。
局部扇风机及风筒应严格按标准安装吊挂。
局部扇风机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保持经常运转。
任何人不准擅自停开局部扇风机。
6、所有掘进工作面,应配备经过专门培训取得合格证的专职安全检查员。
安全检查员除完成日常检查工作外,还要对工作面的打眼、放炮、洒水防尘、局部通风、机电设备防爆及有毒气体监测仪的使用、维护情况进行监督。
8、必须坚持监测监控的原则,安装备齐有毒有害气体监测设备,特别要优先装备掘进工作面。
所有掘进工作面的施工队长、班组长、放炮员,都要全部学会使用有毒有害气体监测设备。
9、由矿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矿井灾害预防措施,进风井口应有防止烟火进入井下的安全措施,对地面建筑物、矿石堆与料场等都应有严格的防火管理措施。
10、必须按《安全生产法》规定,配齐经过专门培训的专职放炮员。
11、矿井保持通风能力充足,并随工程的发展,不断改善矿井通风系统,采、掘工作面必须有可靠的通风系统。
12、必须制定有针对性的防突规划和防突措施,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纳入年度工程计划,组织实施。
无措施或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要追究责任,应指定专人掌握突出动态和规律,进行防突预测预报工作。
突出区的工作人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掌握突出预兆和应急措施,并熟悉避突路线。
13、矿井应建立洒水灭尘系统。
掘进工作面必须实行以湿试打眼、符合安全规程的炮泥等为主的综合防尘措施。
降低采掘工作面的粉尘浓度,要列入矿井安全措施计划,保证达到国家规定。
14、所有下井人员,必须佩戴好安全帽。
安全帽必须随身携带,不许井下集中存放。
九、职工培训
1、矿要做到对职工的政治、文化、技术教育培训正规化,制订职工教育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
2、各种设备司机、机电维修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
可举办脱产或业余、短期或长期培训,也可采取由矿区合作技工学校代培等方式,分期分批地进行培训。
4、为了提高素质,工人每月至少应有4h学习矿山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和安全制度。
由区(队)技术人员负责讲解,矿总工程师定期督促检查。
5、开展技术大练兵,组织多种形式的比专业知识,比操作技能的技术竞赛活动,对竞赛中涌现的技术能手,应给予表彰奖励。
质量事故处理规定
为了加强采掘工作面工程质量管理,预防各类质量事故的发生,促进我矿采掘工作面工程质量再上一个新台阶,以质量保安全,以质量促效益,特制定本规定,望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采掘工作面质量事故主要是指:
采掘工作面不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的;采掘工作面因劳动组织或工序管理不到位造成停产停工的;采掘工作面有重大安全隐患的。
二、采掘工作面质量事故由工程技术科、调度室、安全管理部共同组织认定。
三、采掘工作面一旦出现质量事故,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追查处理。
四、质量事故追查会议由工程技术科主持追查,参加事故追查会人员及单位有:
工程副矿长、总工程师、安管科长、副总、调度室及事故单位。
五、质量事故追查处理结束后,有工程技术科下发会议纪要或事故通报。
顶板管理制度
一、搞好顶板管理,严防顶板事故的发生,是实行安全工程的关键之一,矿每半年召开一次顶板管理专业会议,分析、总结、交流管理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意见,制定补充措施,表彰、奖励顶板管理工作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二、每年底应根据次年采掘接替的自然条件及长远建议计划的安排,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编制内容按上级规定执行,编制工作由矿总工程师主持,工程、通风、动力、地测等科队协助,该计划必须将顶板管理工作作为重点编制。
三、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干部的顶板管理岗位责任制
1、矿长对顶板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定期听取矿总工程师及分管工程副矿长、采掘队队长及工程技术部门和安监部门的汇报;督促和检查顶板管理工作计划、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做出对顶板管理工作的决策和指令。
2、主管工程的副矿长对顶板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负责组织健全机构,配备人员,落实和领导实施顶板管理工作计划,制定和领导实施各级干部和机构岗位责任制;落实各项顶板管理措施,不断改进顶板管理工作。
3、矿总工程师和分管采掘的副总工程师对顶板管理负技术责任,负责配齐技术力量,制订技术管理岗位责任制,特殊工种的技术操作规程,采用新工艺和科技新成果,组织制定有效的技术组织措施和安全措施、作业规程;编制出年度顶板技措和资金计划,并检查顶板管理工作计划的执行和措施的贯彻、资金的落实情况。
4、驻矿安管部长对顶板管理工作负监察责任,健全落实安全监察人员岗位责任制,严格按照“三大规程”检查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工作及措施的执行情况,严把安全检查、监察关,不安全、不符合规定时不准生产。
5、采掘队队长、跟班班组长是顶板管理的直接组织者和指挥者,也是采场顶板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必须认真落实安全规程及各项措施,施工单位技术主管和技术人员负责顶板管理技术措施的编制及学习贯彻,发现措施不全、不力、不符合实际情况时要及时补充修改。
6、地质测量部门要加强采掘工作面地质测量的预报和日常管理工作,摸清地质构造变化,及时预报并提供地质剖面图、等高线等资料,防止因地质变化引起顶板事故的发生。
7、施工单位负责顶板管理及矿压与支护基础理论知识的技术培训,提高工人素质,达到应知应会标准。
8、严格执行顶板管理责任制,基层干部要坚持跟班盯岗。
各工种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严格按规程、措施操作施工,凡因工作失职或操作失误造成顶板事故者,无论干部工人都要严肃处理。
四、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安全工程方针,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坚持敲帮问顶制度,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违章作业。
(二)在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依据井巷服务年限及顶板性质做出巷道支护设计,合理选择巷道支护形式及支护结构,并根据工程实践不断改进,确保井巷在服务年限内安全使用。
(三)严格作业规程编制、会审、贯彻制度,禁止无规程或使用通用规程作业。
(四)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迎头防倒棚装置,消灭由此造成的伤害事故。
(五)建立由矿总工程师、工程技术科、掘进队队长和技术员参加的掘进工作面贯通,通过地质构造以及跨旧巷的攻关小组,负责上述情况下的顶板管理工作。
(七)建立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综合台帐。
五、多发事故点的顶板管理制度
(一)各级领导和安全、工程技术部门要把事故多发点的顶板管理工作列为重点,在编制审批作业规程和布置顶板管理工作时,要同时编制审批和布置事故多发点顶板管理的措施。
(二)尽可能减少顶板事故多发点的工序并不准平行作业,工种要固定。
(三)必须认真搞好事故多发点的工程质量,严格监督检查,发现不合格者,要立即停止作业。
七、其它
要经常检查巷道顶邦变化及支架变形情况,保持巷道断面的各个安全尺寸符合规程规定,搞好日常维修工作,杜绝巷道片邦、冒顶事故。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各类巷道按设计要求正确施工,杜绝因测量事故而造成的废巷、透巷、透老空等突然事故的发生,增加测量各岗位人员的责任心,杜绝违章指挥、重要贯通还必须编写贯通误差预计,在贯通后要写书面总结。
一、测量贯通措施应在接到设计图纸和采区掘进月度安排后,由施工方技术员根据《安全生产法》和井筒贯通性质进行编写,由地测组负责执行。
二、在重要贯通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有比例不小于1:
2000的贯通工程进度图,并及时填绘工程进展情况。
三、贯通的距离在岩巷中剩下5米(快速掘进应于贯通前两天)时,测量负责人应以书面报告矿总工程师和有关技术负责人,并通知安全检查、施工单位及有关部门。
四、井巷贯通后,应在贯通点处测量贯通实际偏差值,并将两端导线,高程连接起来,计算各项闭合差。
重要贯通测量完成后,还应进行精度分析,并做出总结,总结要连同设计书和全部内、外资料一起保存
掘进作业规程编制、审批、贯彻管理规定
一、作业规程的编制
1、作业规程必须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工程方针,充分体现国家有关技术政策,推行现代化管理技术和方法,充分利用工时,降低消耗,发挥设备效益,采取先进技术措施,提高劳动工程率和经济效益,搞好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
2、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在编制作业规程时,要全面掌握现场实际情况,结合地质说明书、相关结束资料,在广泛征集项目部、队区队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意见的基础上编制。
编制的规程内容要详细、科学合理、文字清晰、简明、通俗易懂、图表完整,并突出重点,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必须按采区设计要求编制,并符合安全规程、《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操作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和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技术政策的规定。
(1)、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及责任制中明文要求在作业规程中规定的内容,都必须在掘进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2)、安全规程及责任制中有明文规定且又属掘进作业中必须执行的条文,可在掘进作业规程中标明该条的条款,在贯彻掘进作业规程时必须贯彻其条文内容。
(3)、凡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及工种岗位责任制中无明文规定,而在作业规程中必须明确规定的内容,必须在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明确规定。
4、严格执行一工程一措施。
5、招标单位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前15日内,由地质技术人员提供本单位工程的地质说明书,施工单位在7日内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规程,并经项目部审批后,报矿建项目负责人会签。
批准后方可打开工报告。
6、自营工程,开工前15日内工程技术部向地质部门下发业务委托书,由公司地质技术人员编制地质说明书,采掘队接到地质说明书和施工图纸5日内编制好作业规程。
经队内会签后提交工程技术部组织会审。
审批结束报总工程师和矿主管项目负责人会签。
批准后方可打开工报告。
7、编制掘进作业规程必须具备下列文件:
(1).审批的采区设计;
(2).审批的单项工程单位工程设计;
(3).审批的地质说明书;
(4).施工巷道邻近工程(采面)的矿压显现规律或矿压观测资料;
(5).掘进各工种操作规程、工种岗位责任;
(6).安全制度,应包括工作面交接班制度、掘进机电设备管理维修保养制度、粉尘管理制度、防灭火规划、放炮制度等。
8、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的编制采用统一格式、统一图例、标准单位,巷道名称与初步设计相符,结合实际,不得漏项。
若不按标准编制,如字体潦草、模糊不清、图例不规范且不清晰、内容不全、使用计量单位不标准、专业技术术语不规范、编制内容不结合实际等,均视为不合格作业规程,应重新进行编制。
不得使用不合格作业规程,否则要追究责任。
9、地质条件变化、硐室掘进或改变施工工艺和作业方法等,都必须及时编写补充措施,并履行审批程序。
10、巷道贯通措施按规定专门编制,并履行审批贯彻程序。
二、作业规程的审批及复查
1、作业规程编制完毕报工程技术部。
由总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主管技术人员、施工队长,矿建、地测、等业务部门,安全管理处及有关副总工程师等进行会审。
会审之前,施工单位技术员、技术副队长、队长必须认真审查、详细核算,确认无误后方可呈报工程技术部。
工程技术部设专人做好作业规程会审记录。
2、作业规程会审前一天,由工程技术部主管技术员通知参加会审各单位,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必须按时指派主要领导参加,施工单位第一责任人与有关技术人员必须全部参加,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辞或拖延。
3、会审作业规程时,先由施工单位技术员介绍规程的主要内容,由参加会审人员对遗留问题及疑点逐个补充完善,达成一致意见后,由施工单位技术员进行补充修改。
4、参加作业规程审批人员,必须是正副科长、技术主管或工程师以上职称人员,在核实会审提出的问题全部补充修改后方可批准签字。
各单位必须做到谁会审谁签字,其他人员不得代签。
3、《作业规程》、《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等技术文件下发前,由施工单位技术副队长认真检查校对,杜绝技术文件中错别字,语句不通现象,确保技术文件的科学严谨。
4、矿建副总工程师负责安排主管技术人员对施工工程至少每月组织一次作业规程复查,发现问题后由施工单位编制补充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修改,并报业务科室和有关领导审批后执行。
复查意见由矿建副总批准后,施工单位技术员及时向职工贯彻。
5、作业规程复查意见每月一次,要有记录。
三、作业规程的贯彻考试
1、作业规程经总工程师批准生效以后,开工前1天由编制人组织所有入井人员(除编制人、材料员)贯彻学习并签字。
2、编制人必须全面贯彻作业规程,并做好贯彻学习记录。
3、作业规程贯彻学习完成后,必须对所有入井人员进行考试,合格后方可入井作业。
不参加学习、缺考或考试不合格者要补学、补考,否则不准上岗。
4、以后作业规程每月至少贯彻一次,学习签字和贯彻学习记录必须齐全。
四、井下避灾路线要有队长或技术员亲自带领职工熟悉路线。
五、考核:
1、地质部门必须在作业规程编制前提供地质说明书,否则不准审批开工。
2、自营工程,地质说明书编制不及时,影响作业规程不能按时编制,每推迟一天罚地质组50元。
3、采掘队接到地质说明书和施工图纸后必须及时编制作业规程。
若由于作业规程编制不及时影响工程正常开工,每推迟一天罚采掘队500元。
4、采掘队必须认真编制作业规程,并经队管理人员审查后报工程技术部。
若会审时发现作业规程错位较多,停止会审,并罚施工队长100元,编制人100元。
5、会审人员必须准时参加作业规程会审,有事要提前向总工程师请假。
无故不参加者罚款20元,迟到、早退者罚款5元。
6、工程技术部要认真做好会审记录,一次不做记录或记录不认真,罚款20元。
7、作业规程审批下发前,施工单位技术副队长必须认真检查校对。
下发后作业规程中发现一处错别字,罚该队技术副队长10元。
8、工程开工后,经检查发现区队管理人员没有学习作业规程,罚款50元/人;没有考试罚款30元/人。
操作人员没有学习、考试就安排上岗作业,罚施工队长50元/人。
9、作业贯彻每月至少贯彻一次,每缺一次,罚该队技术员50元。
10、贯彻学习记录和签字要及时、一致,检查发现签字由顶替现象,罚技术员100元,贯彻学习记录不及时,罚技术员50元。
11、作业规程复查每月要及时,不及时复查,罚技术员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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