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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检验企业标准
电解铝原辅材料/产品质量检验、验证规程
一、目的
为保证电解铝产品及外购原辅材料质量受控,便于对产品、原辅材料实施检验、验证,确保未经检验的物品不流入生产、转序或出厂,特制定本规程。
二、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对电解铝原辅材料/产品质量检验、验证时所采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企业标准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生产的产品及中间产品;铝电解生产用原辅材料;其他生产用辅助材料;电厂生产用工业硫酸、工业合成盐酸、工业用液体氢氧化钠;铝电解槽用辅助材料;等产品的检验、验证规则。
三、内容
第一章产品及中间产品
1、重熔用铝锭(依据GB/T1196-2008)
1.1表面质量标准
1.1.1夹渣:
表面夹渣不超过三处,夹渣直径不大于5cm。
1.1.2气孔:
严格执行铸模内喷水措施,底表面气孔直径及深度都不得大于3cm,且小于3cm的气孔分布面积不超过底部面积的十分之一。
1.2.3飞边:
每块锭重20kg±2kg,毛刺允许修整,严重飞边判废。
1.1.4裂纹:
不能超过表面宽度的三分之一。
1.1.5熔瘤:
直径不能超过1cm,小于1cm的熔瘤不能超过5处。
1.1.6波纹:
表面不得有严重波纹。
1.2堆垛质量标准
1.2.1铝锭堆垛应整齐,整垛上表面高度差不应超过6cm。
1.2.2铝锭按顺序堆放,上下左右必须交叉压好。
1.2.3上下层铝锭边缘错位不超过5cm,但整体不影响打捆质量的仍为合格。
1.2.4铝锭垛好后,不能从中间较容易地抽出确铝锭。
1.2.5铝锭垛中不得夹垫石子、钢带等任何杂物。
1.3包装质量标准
1.3.1铝锭打捆形式采用“井”字形或其他形式。
1.3.2铝锭打捆可采用钢带、高强塑料带或其他材料,但应保证铝锭不散捆。
1.4化学成分
重熔用铝锭的化学成分应符合下表规定。
牌号
化学成分(质量分数)%
AL
不小于
杂质,不大于
Fe
Si
Cu
Ga
Mg
Zna
Mn
其它
每种
总和
Al99.90b
99.90
0.07
0.05
0.005
0.020
0.01
0.025
-
0.010
0.1
Al99.85b
99.85
0.12
0.08
0.005
0.030
0.02
0.030
-
0.015
0.15
Al99.70b
99.70
0.20
0.10
0.01
0.03
0.02
0.03
-
0.03
0.30
Al99.60b
99.60
0.25
0.16
0.01
0.03
0.03
0.03
-
0.03
0.30
Al99.50b
99.50
0.30
0.22
0.02
0.03
0.05
0.05
-
0.03
0.50
Al99.00b
99.00
0.50
0.42
0.02
0.05
0.05
0.05
-
0.05
1.00
Al99.7Eb,C
99.70
0.20
0.07
0.01
-
0.02
0.04
0.005
0.03
0.30
Al99.6Eb,d
99.60
0.30
0.10
0.01
-
0.02
0.04
0.007
0.03
0.40
注:
1、对于表中未规定的其他元素含量,如需方有特殊要求时,可由供需双方另行协议。
2、分析数值的判定采用修约比较法,数值修约规则按GB/T8170的有关规定进行。
a若铝锭中杂质Zn含量不小于0.010%时,供方应将其作为做为常规分析元素,并纳入杂质元素总和;若铝锭中杂质Zn含量小于0.010%时,供方可不作常规分析,但应监控其含量。
bCd、Hg、Pb、As元素,供方可不作常规分析,如需方有要求时,可由供需双方另行商议。
Cω(B)≤0.04%;ω(Cr)≤0.004%;ω(Mn+Ti+Cr+V)≤0.020%。
dω(B)≤0.04%;ω(Cr)≤0.005%;ω(Mn+Ti+Cr+V)≤0.030%。
1.5重熔用铝锭的检验方法及频次
1.5.1铝锭的表面质量、堆垛打捆质量逐批检验,采用目视方法。
1.5.2铝锭的化学成分检验每炉次取三个样品进行化验分析,检验结果当三个样品为同一牌号时,取其平均值为终分析结果;当三个样品为不同牌号时以最低牌号为终分析结果。
2、电工圆铝杆(依据GB/T3954—2008)
电工圆铝杆的外观质量、尺寸允许偏差及力学性能和电性能指标的生产及检验,应依据企业标准及GB/T3954—2008《电工圆铝杆》的质量标准进行。
2.1化学成分
化学成分不作为验收指标,如需方对化学成分有要求时,应在合同中注明。
2.2力学性能和电性能(企业内控标准)
材料
牌号
型号
状态
抗拉强度,
MPa
伸长率,%
不小于
电阻率(20℃),nΩm
不大于
1A60
A1,2
O
60~90
25
27.55
A21
H12
80~110
13
27.85
A22
H12
80~104
13
27.85
A41
H13
95~115
11
28.01
A4甲2
H13
110~114
11
28.01
A4乙2
H13
105~109
11
28.01
A61
H14
110~130
8
28.01
A6甲2
H14
120~130
8
28.01
A6乙2
H14
115~119
8
28.01
A81
H16
120~150
6
28.01
A8甲2
H16
125~150
6
28.01
A8乙2
H16
123~124
6
28.01
注:
1、1表示(GB/T3954-2008)对电工圆铝杆的力学性能和电性能的规定。
2表示(企业内控标准)对电工圆铝杆的力学性能和电性能的规定。
2、对于表中(GB/T3954-2008)和(企业内控标准)力学性能和电性能的规定除外,如需方有特殊要求时,由供需双方另行协议,可按需方要求组织生产和检验。
3、尺寸偏差的检验:
对产品的直径逐卷检验,对产品的不圆度,可按(每天/次/工段)抽检分析。
电工圆铝杆的力学性能和电性能符合应符合下表规定。
2.3外观质量
2.3.1电工圆铝杆表面不允许有起皮、粘疤、飞边、扭结、裂纹、夹杂物等质量缺陷,否则,判废。
2.3.2电工圆铝杆的不圆度不允许大于0.9mm,如超出判废。
(不圆度为电工圆铝杆垂直于轴线的同一截面上测得的最大和最小直径之差)
2.3.3电工圆铝杆不准出现四处以上深度大于0.9mm以上的机械擦伤,否则此卷杆列为考核范围。
2.3.4电工圆铝杆表面应清洁不准有大面积油污,否则列为考核范围。
2.3.5电工圆铝杆的高度应整齐一致,要求高度不准超出115cm。
2.3.6直径9.5mm的电工圆铝杆的直径偏差不允许超过±0.5mm,(以化验室报出的规格为依据)否则判废。
2.3.7电工圆铝杆单批重量不少于1500kg,否则判废。
2.3.8电工圆铝杆单批不允许有断头,否则判废。
2.3.9电工圆铝杆的高捆绑缠绕不少于6道。
2.4检验频次
2.4.1外观质量用目视法逐批检验。
2.4.2机、电性能指标逐批取样检验,当初检不合格时,可第二次取样复检,以复检结果为产品的最终结果。
3、铸造铝母线
铸造铝母线的外观质量,尺寸允许偏差及化学成份的生产及检验,应依据企业标准及YS/T560—2007《铸造铝阳极导杆》的质量标准进行,如需方有特殊要求,可在合同中注明。
3.1化学成分
硬性铝母线料含铝量应大于99.6%且铁硅含量比大于1,同时应符合下表规定。
名称
化学成分%
AL
Fe
Si
Fe+Si
Cu
其他每种
不小于
不大于
铸造硬铝母线
99.6
0.25
0.2
0.36
0.01
0.03
备注:
1、如需方有特殊要求,可在合同中注明。
3.2尺寸及允许偏差
3.2.1厚度、宽度允许偏差为-2、+4mm。
3.2.2长度允许偏差,当料长不大于5000mm时,为-3mm、+5mm;料长大于5000mm时,为-5mm、+10mm。
端头应采用机械锯切,其切面应垂直于母线纵轴线,垂直度允许偏差为±2mm。
3.2.3铝母线应平直,不得有急剧折弯,直线度允许偏差每米为±3mm,全长为±15mm。
3.2.4铝母线不应有扭曲,其平面度允许偏差,当料长不大于5000mm时,每米为±2mm,全长为±10mm;当料长大于5000mm时,每米为±3mm,全长为±20mm。
3.3外观质量
硬性铝母线表面应光滑、整洁、不允许有裂纹、夹渣、气孔。
其允许存在的局部缺陷应符合下列规定:
3.3.1垂直于铝母线输送电流方向的铸造冷隔深度应小于1.5mm,其长度应小于300mm。
棱角部位的冷隔允许修整,修痕深度应小于2mm,并且修痕边缘应成斜坡状锯口的毛刺及飞边应修掉。
3.3.2平行于铝母线输送电流方向的裂纹:
3.3.2.1裂纹深度应小于3mm,裂纹宽度应小于1mm。
3.3.2.2裂纹长度,当铝母线长度不大于5000mm时,裂纹应小于300mm;当铝母线长度大于5000mm时,裂纹应小于该母线长度的10%,且不大于1200mm。
3.3.2.3每根铝母线料的裂纹不应多于1处。
3.3.2.4铝母线表面最大凹陷深度不应超过4mm。
3.4内部质量要求
3.4.1硬性铝母线料的内部组织应致密、均匀、无裂纹、气孔、夹渣等缺陷。
4、预焙阳极碳块组装
4.1导杆组
4.1.1导杆应校直,其弯曲度不大于10mm。
4.1.2导杆加工面应平整,麻坑、麻点、划痕不超过表面积的10%。
4.1.3导杆与爆炸焊块间的焊缝表面裂纹长度不大于30mm,单组裂纹不多于两条。
4.1.4导杆角部裂纹截面近似长度(a+b)不大于15mm。
4.2磷生铁浇铸
4.2.1化学成分
磷生铁浇铸技术指标应符合下表规定。
/
化学成分%
C
Si
Mn
P
S
允许范围
2.5~3.5
2.5~3.5
0.3~0.9
0.6~1.1
≯0.25
4.2.2浇铸质量
4.2.2.1浇铸后碳碗内必须饱满、平整。
4.2.2.2浇铸后碳块表面的磷生铁残渣、飞溅物等必须清理干净。
4.2.2.3单块阳极组铸环厚度小于10mm点不多于三处。
4.3预焙阳极碳块
4.3.1预焙阳极碳块的表面质量、理化指标应符合YS/T285-2007《铝电解用预焙阳极》中的标准要求。
4.3.2尺寸偏差
预焙阳极碳块的尺寸偏差应符合下表要求。
规格(mm)
允许偏差,不大于(mm)
长度
宽度
高度
不直度
1450×660×530(+60)
±14.5
±9.00
±16
不大于长度1%
1550×660×530(+60)
±15.5
±9.9
±16
不大于长度1%
备注:
1、长度,相对允许偏差,不大于±1.0%;宽度,相对允许偏差,不大于±1.5%;高度,相对允许偏差,不大于±1.5%;不直度,相对允许偏差,不大于长度1%。
2、(+60)碳碗的高度没有列入允许偏差计算范围内。
4.4检验频次
4.4.1磷生铁化学成分每班次取样分析一次。
4.4.2阳极组装所用的导杆组、碳块及其浇铸质量逐块检验,采用目视配合水平尺进行。
第二章铝电解生产用原辅材料
1、铝电解用预焙阳极
铝电解用预焙阳极的外观质量,尺寸允许偏差及理化性能的采购、检验,依据YS/T285—2012《铝电解用预焙阳极》的质量标准及生产合同要求进行。
1.1外观质量
1.1.1成品表面粘接的填充料必须清理干净。
1.1.2成品表面的氧化面积不得大于该表面积的20%,深度不得超过20mm。
1.1.3成品下部掉角、掉棱应符合以下规定:
a、掉角三边之和不大于300mm,
b、掉角截面近似周长(a+b+c)不大于450mm,在100~450mm之间的不得多于两处,小于100mm的不计。
c、掉棱长度不大于400mm,深度不大于60mm;掉棱长度在100~400mm,深度不大于60mm的不得多于两处,长度小于100mm,深度小于60mm的忽略不计。
1.1.4预焙阳极碳碗内裂纹或连接碳碗的孔边缘裂纹长度不大于100mm,最大宽度不大于1mm,孔与孔之间不允许有连通裂纹。
1.1.5每块预焙阳极有缺损的碳碗数不多于两个。
每个碳碗内棱缺损不多于两处,棱缺损不大于其面积的1/2,小于1/3的忽略不计。
1.1.6预焙阳极碳碗底面凹凸高度不大于15mm。
1.1.7预焙阳极大面裂纹直线长度不大于300mm,最大宽度不大于1mm,数量不多于3处。
端面裂纹直线长度不大于200mm,最大宽度不大于1mm,数量不多于2处。
阳极表面裂纹直线长度小于100mm,宽度小于1mm的忽略不计。
1.1.8预焙阳极表面鼓包或缺损周长不大于300mm,高度或深度不大于20mm,数量不多于2处。
1.2预焙阳极碳块的尺寸允许偏差
1.2.1长度,不大于±1.0%。
1.2.2宽度,不大于±1.5%。
1.2.3高度,不大于±3.0%。
1.2.4不直度,不大于长度的1%。
1.3预焙阳极碳块的规格
预焙阳极碳块的规格应符合下表规定。
规格(mm)
允许偏差,不大于(mm)
长度
宽度
高度
不直度
1450×660×530(+60)
±14.5
±9.9
±16
不大于长度1%
1550×660×530(+60)
±15.5
±9.9
±16
不大于长度1%
备注:
1、(+60)碳碗的高度没有列入允许偏差计算范围内。
2、预焙阳极的规格由供需双方商定。
3、预焙阳极的规格特殊情况应符合设计要求
1.4理化性能
预焙阳极碳块的理化性能指标应符合下表规定。
牌号
理化性能
表观密度
(g/cm3)
真密度
(g/cm3)
耐压强度
Mpa
CO2反应性
(残极率)/%
抗折强度
Mpa
室温电阻率
uΩm
热膨胀系数
(10-6/K)
灰分含量
%
不小于
不大于
TY-1
1.55
2.04
35.0
83.0
8
57
4.5
0.5
TY-2
1.52
2.02
32.0
73.0
62
5.0
0.8
备注:
1、对表中的表观密度、真密度、耐压强度、室温电阻率、灰分含量规定为常规分析项目。
2、需方对表中CO2反应性、热膨胀系数、抗折强度及表中规定以外的性能如、热导率、空气渗透率、空气反应性和微量元素含量(钒、镍、硅、铁、钠、钙)等有要求时应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注明。
3、对于有残极返回生产的产品指标要求,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注明。
4、预焙阳极性能的数值修约按照GB/T8170的规定进行。
5、我公司的采购标准是TY-1产品。
1.5检验频次
1.5.1预焙阳极外观质量逐块检验。
1.5.2预焙阳极尺寸偏差每车抽检4~6块。
1.5.3预焙阳极性能检验单个供方供货每100块左右取样化验一次,其他验证,若化验结果达不到规定要求或生产反映使用质量异常时,给予加倍检验,同时加大对该供方产品的检验、取样和化验力度。
2、氧化铝
氧化铝的外观质量,内在化学成份的采购、检验依据GB/T24487—2009《氧化铝》的质量标准进行。
2.1外观质量
2.1.1氧化铝为白色晶体,不应有杂物和团块。
2.1.2氧化铝的外观质量以目视检测。
2.2化学成分
氧化铝的化学成分应符合下表规定。
牌号
化学成分,%
Al2O3
不小于
杂质,不大于
SiO2
Fe2O3
Na2O
灼碱
AO-1
98.6
0.02
0.02
0.50
1.0
AO-2
98.5
0.04
0.02
0.60
1.0
AO-3
98.4
0.06
0.03
0.70
1.0
注:
1、AL2O3含量为100.0%减去表中所列杂质总和的余量;
2、表中化学成分按在300℃±5℃温度下烘干2h的干基计算。
3、表中杂质成分数值修约按GB/T8170规定进行。
4、氧化铝微量元素主要包括V2O5、P2O5、TiO2等,如果需方有要求,供方应提供检测数据。
5、氧化铝物理性能主要包括粒度,比表面积,松装密度等项目,如需方有要求,供方应提供检测数据。
6、我公司常用的氧化铝牌号AO-2以上产品。
2.3检验频次
氧化铝化学成分每天取样检验一次,其他验证,若分析结果达不到要求,根据生产情况加倍检验。
3、冰晶石
冰晶石的外观质量,内在化学成份的采购、检验依据GB/T4291—2007《冰晶石》的质量标准进行。
3.1外观质量
3.1.1冰晶石为粉状或颗粒状。
3.1.2颗粒状冰晶石产品中不应有直径大于10mm的颗粒或结块。
3.1.3粉状冰晶石产品中允许有直径为4~10mm的颗粒或结块,其重量不得超过5%.
3.1.4冰晶石的外观质量采用目视检查。
3.2化学成分和物理性能
冰晶石化学成分和物理性能应符合下表规定。
牌号
化学成分(质量分数)/%
物理性能%
F
Al
Na
SiO2
Fe2O3
SO42-
CaO
P2O5
湿存水
烧减量
(质量分数)
不小于
不大于
CH-0
52
12
33
0.25
0.08
0.6
0.15
0.02
0.20
2.0
CH-1
52
12
33
0.36
0.08
1.0
0.20
0.03
0.40
2.5
CM-0
53
13
32
0.25
0.05
0.6
0.20
0.02
0.20
2.0
CM-1
53
13
32
0.36
0.08
1.0
0.6
0.03
0.40
2.5
注:
1、分子比为2.8—3.0为高分子比冰晶石(CH),分子比为1.0—2.8为普通冰晶石(CM)。
冰晶石分子比指冰晶石中NaF与AlF3物质的量比。
计算公式为Na%/Al%×26.9815/22.9897
2、对表中F、Al、Na、SiO2、Fe2O3、烧减量规定为常规分析项目,SO42-规定为定期抽检分析项目(每月/次/厂家)。
3、对表中P2O5、CaO、SO42-、湿存水,如果需方有要求,供方应提供检测数据。
4、表中规定的各指标,需方有特殊要求,可由供需双方另行商定,并在合同中注明。
5、如有争议,数值修约比较按GB/T1250第5.2条规定进行,修约数位与表中所列极限数位一致。
3.3检验频次
3.3.1冰晶石的外观质量每车次随机抽检8—10袋。
3.3.2冰晶石的化学成分取样按每组批小于60吨袋装料每车次取样分析一次,随机选8—10袋。
3.3.3冰晶石的取样应按GB/T4291—2007《冰晶石》标准中的6.4.1.2的取样规定执行。
3.3.4如有争议供需双方在场重新取样复检,以第二次检验结果为最终结果。
4、氟化铝
氟化铝的外观质量,内在化学成份的采购、检验依据GB/T4292—2007《氟化铝》的质量标准进行。
4.1外观质量
4.1.1氟化铝为白色粉末,产品中允许有直径为4~10mm的颗粒或结块,其重量不得超过5%.
4.1.2氟化铝的外观质量采用目视检查,产品中的结块尺寸采用相应精度的测量工具进行。
4.2化学成分和物理性能
氟化铝化学成分和物理性能应符合下表规定。
牌号
化学成分(质量分数)/%
物理性能
F
Al
Na
SiO2
Fe2O3
SO42-
P2O5
烧减量
松装密度
g/cm3
≥
≤
≥
AF—0
61
31.5
0.30
0.10
0.06
0.10
0.03
0.5
1.5
AF—1
60
31.0
0.40
0.30
0.10
0.6
0.04
1.0
1.3
AF—2
58
29.0
2.8
0.30
0.12
1.0
0.04
5.5
0.7
AF—3
58
29.0
2.8
0.35
0.12
1.0
0.04
5.5
0.7
注:
1、对表中F、Al、SiO2、Fe2O3、松装密度、烧减量规定为常规分析项目,SO42-规定为定期抽检分析项目(每月/次/厂家)。
2、对表中P2O5、SO42-、如果需方有要求,供方应提供检测数据。
3、表中规定的各指标,需方有特殊要求,可由供需双方另行商定,并在合同中注明。
4、如有争议,数值修约比较按GB/T1250第5.2条规定进行,修约数位与表中所列极限数位一致。
5、我公司常用的是AF—1。
4.3检验频次
4.3.1氟化铝的外观质量每车次随机抽检8—10袋。
4.3.2氟化铝的化学成分取样按每组批小于60吨袋装料每车次取样分析一次,随机选8—10袋。
4.3.3氟化铝的取样按GB/T4292—2007《氟化铝》标准中的5.4.1.2的取样规定执行。
4.3.4如有争议供需双方在场重新取样复检,以第二次检验结果为最终结果。
第三章其他生产用主要辅助材料
1、硼铝合金
硼铝合金的外观质量,内在部分化学成份的采购、检验依据YS/T282—2000《铝中间合金锭》中AlB3的质量标准进行。
1.1外观质量
1.1.1硼铝合金锭的表面应无霉斑及油污,无夹杂物,但允许有氧化膜,皱皮和收缩裂纹。
1.1.2硼铝合金锭的断口组织应致密,不允许有明显的熔渣和偏析。
1.1.3硼铝合金锭表面质量采用目视时行检查。
1.2化学成分和物理性能
硼铝合金锭化学成分和物理性能应符合下表规定。
牌号
化学成分,%
物理性能
合金元素
杂质不大于
熔化温度℃
特性
B
Al
Cu
Si
Fe
Zn
AlB3
≥3.0
余量
0.1
0.2
0.4
0.1
800
韧
备注:
1、对表中B、Si、Fe规定为常规分析项目。
2、对表中Al、Cu、Zn、熔化温度、特性,如果需方有要求,供方应提供检测数据。
3、表中规定的各指标,需方有物殊要求,可由供需双方另行商定,并在合同中注明。
4、如有争议,分析数值的判定,采用修约比较法,数值修约规定按GB/T8170的有关规定进行,修约数位与表中所列极限数位一致。
1.3检验频次
1.3.1硼铝合金的表面质量、堆、垛、打捆质量逐批检验,采用目视方法。
1.3.2硼铝合金应成批提交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炉号的产品组成。
经供需双方商定,也可由多炉组成。
1.3.3硼铝合金的化学成分单个供方供货每10吨左右取样一次,一次任意抽取四个样品进行化验分析,检验结果当四个样品为同一牌号时,取其平均值为终分析结果;当四个样品中有一个不符合采购标准时则以最低牌号数据为最终分析结果。
(取样量根据供货情况依次类推。
如批号明确,则按批号标识取样)。
1.3.4如有争议供需双方在场重新取样复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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