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最全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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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最全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doc
(最新最全)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
项目工程
招
标
文
件
招标单位:
日期:
年月日
第一部分投标须知
前附表
项目
内容
规定
1
工程名称
土建工程
2
建设地点
3
工程概况
总建筑面积约m2,建筑高度m,住宅高层m,基地面积㎡,地上层数,地下层数2,地下室层高m地上建筑面积㎡,基础埋深m居住户数,地下室建筑面积,标准层使用面积㎡,地下两层为设备用房。
层为商业用房,层为住户。
4
设计单位
5
工程性质
新建
6
工程质量
质量标准:
合格
7
工期要求
总工期:
日历天
8
安全文明施工
安全文明工地
9
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
10
施工现场情况
已具备开工条件
11
投标人资质等级
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壹级或壹级以上
12
现场勘察时间
2013年月日前(自行前往)
联系人:
13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4
费用缴纳
1、在领取招标文件之时,投标人以现金方式到财务部缴纳标书工本费壹仟元整(不再退还),凭财务部开据的收费单据领取招标文件。
2、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以转帐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拾万元整,若中标,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施工合同者,该投标保证金转为工程履约保证金;若中标单位中标后弃权,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则该费用(捌拾万元整)不予退还,作为投标人的违约金。
若未中标,招标人在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十五日内无息退还。
3、投标保证金交付时间: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银行转账)
4、交付单位名称:
河南上拓置业有限公司
地点:
郑州上街区中心路55号院33幢4层1单元422号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上街支行
帐号:
41001533010050213089
15
投标说明
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也可对多个标段分别进行投标,但每个标段的评标相互独立,且投标单位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16
履约保证金
主体施工单位拿出300万元作为本标段的履约保证金。
17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正本壹套、副本贰套、电子文档一份。
18
投标答疑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整(北京时间)
19
投标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整(北京时间)
2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21
开标时间
及地点
本次招标执行内部议标不再公开开标。
22
招标人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工程概况:
总建筑面积约m2,共分为一个标段。
建筑高度m,住宅高层m,基地面积㎡,地上层数,地下层数,地下室层高m地上建筑面积㎡,基础埋深m居住户数,地下室建筑面积2,标准层使用面积㎡,地下两层为设备用房层为商业用房,层为住户
1.2本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通过邀请招标来择优选定总承包人。
1.3以下所称承包人项目经理均指实际执行管理的项目经理。
1.4本工程开工日期暂定为______年______月,最终以发包人的开工通知为准。
2.承包范围、工程分类及发包方式
2.1工程承包范围:
按招标文件规定。
2.2工程分类及发包方式
工程发包方式分两大类:
2.2.1第一类工程——实行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中标人)自行施工的总承包方式,包括:
土建工程:
包括但不限于土方二次开挖后桩头处理、桩间土开挖人工配合部分(有效桩头下50MM至有效桩头上250MM)、回填土、底板、地下室、上部土建工程(含外墙找平层)、施工现场垃圾外运;施工区域的施工通道及施工场地的硬化、强电安装、给排水、采暖安装等工程及消防、智能化等甲方相关分包工程的预埋及施工图纸除分包外的全部内容;。
(不排除水电安装工程由发包人另外分包的可能,如有分包,则按第二类特殊要求的工程执行)
2.2.2第二类工程——专业分包工程
(1)桩基;
(2)土方开挖、基坑支护;(3)单元对讲门、入户门、人防防护门;(4)面砖或外墙涂料工程;(5)百叶及护栏安装工程;(6)施工图中注明甲方二次装修完成的内容;(7)通风工程;(8)消防工程;(9)水电工程;(10)电梯工程;(11)高低压配电(公用配电工程、民用配电工程)及一户一表工程;(12)天燃气工程;(13)园区道路污雨水工程;(14)自来水一次网、二次加压设备及自来水一户一表工程(一户一表指用户水表及表前表后阀门);(15)热力一次网二次网及换热站(一户一表指用户热力计量表及表前表后阀门);(16)小区智能化系统及弱电系统工程配线及箱体安装由发包人另行招标,确定中标单位后,总承包单位负责施工协调管理。
施工总承包单位对上述工程承担的管理内容及职责按有关规定执行,但必须:
⑴进行协调管理(进度、质量、工程投资、成品半成品的保护、施工安全、文明施工及工地保安等);⑵保证分包单位完成分包任务所需要提供的必要物质条件;⑶相关工程竣工技术资料的审核汇总及签章。
3.资金来源
建设资金来源于自筹,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4.合格投标人
4.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房屋建筑总承包壹级或壹级以上资质,具有相应的安全资质,且施工资质、安全资质应在有效期内。
4.2备案项目经理须持有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同时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并且担任过类似高层住宅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应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且担任过类似高层住宅施工项目的相应职务。
4.3除非因不可抗力,在整个工程的建设过程中,不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更换投标文件中已定的项目部主要技术、管理人员。
对于不称职的施工管理人员,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随时更换。
4.4合同签订后,投标文件中已定的项目经理(如有执行经理按执行经理考虑)每周现场工作时间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项目总工及其他管理人员必须到现场工作,不得在其它项目兼职。
4.5自2010年以来,投标人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5.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与本工程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无义务亦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踏勘现场
6.1投标人可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招标人要派人对投标人的现场勘察提供可能和必要的协助;因勘察现场所引起的任何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6.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
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7.投标要求
7.1本工程的投标人必须承担总包责任,中标工程不允许转包,如需分包,须经发包人同意。
7.2施工质量评定的标准和规范:
按国家现行的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执行;质量标准承诺高于招标文件要求者所发生费用投标人在报价时一并考虑,招标人不因此而承担任何费用。
7.3主要材料设备及专业工程采购控制:
按甲供、定厂定价、指定品牌、认质认价、甲方认质五类进行控制(详见本招标文件《合同条款》附件2约定)。
甲供:
由发包人直接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
定厂定价:
指建安工程所需建筑材料设备由发包人指定厂家、指定价格,由承包人与供应商签约并供货;
指定品牌:
指建安工程所需建筑材料设备由发包人指定品牌(厂家),由承包人与供应商签约并供货,价格按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执行;
认质认价:
指建安工程所需建筑材料设备由承包人申报品牌及价格信息,经发包人确认后,由承包人与供应商签约并供货;
甲方认质:
指建安工程所需建筑材料设备由承包人申报品牌(厂家),经发包人确认后,由承包人与供应商签约并供货,价格按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执行;
7.4投标人在报价时应考虑现场开挖时对相邻建筑或基础设施等的影响,充分考虑其它不利因素影响,采取必要的措施,如发生对相邻建筑或基础设施等造成的任何影响,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7.5施工时现场的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施工噪音应采取措施满足有关规定,否则由投标人的责任造成的任何损失、处罚全部由投标人负责。
本次投标对安全文明做特别约定详见:
本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附件4:
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及措施。
7.6施工标段图纸内的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及现场签证执行合同优惠率及合同相关条款,甲方指定施工标段图纸外的现场签证以双方协商结算方式计入结算。
7.7施工用水用电:
发包人在给中标人拨付工程款时,按施工现场水、电表实际用量(含损耗)和有关收费标准扣除代中标人交付的水、电费;水电费的线路损耗由中标人承担。
水电费计费办法为:
(分表数额+总表损耗分摊数)×市现行收费单价。
7.8工程款拨付办法:
7.8.1施工图发至承包人后,三个月内双方预算人员完成图纸范围内工程价款的核定工作,双方按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书(签字盖章确认),调整暂定价作为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
7.8.2每个支付节点,承包人向工程师递交完整的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资料,发包人接到支付申请资料10天内按照节点支付工程进度款。
如果承包人接到施工图纸后两个月内达到形象进度约定需要支付节点款时,可以按照形象进度上报付款资料由发包人进行审核后支付;如果承包人接到施工图纸后两个月内双方未完成核对,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节点款,由此造成的停工、滋事等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7.8.3各节点支付比例(以下各付款节点均指合同施工标段的所有楼号达到付款进度要求):
(签订合同前,双方根据情况核对各付款节点,明确到具体金额)
付款方式:
付款按栋支付。
基础至十层楼板钢筋砼浇筑完毕后七日内付已完成工程量总造价(建筑工程2008定额计算并税前下浮8%)的75%;以后主体按5层一个节点支付;主体封顶支付已完工程量75%;主体结顶(含砌体及二次结构全部完成)及完成主体验收支付已完工程量的75%;内外墙粉刷完成支付已完工程量的75%(按照节点返还,暂定工期4个月,每月等额支付);其它装饰工程及安装工程完成并拆落脚手架和垂直运输设备;全部工程完成、五大主体完成竣工验收支付已完工程量的80%;全部工程完成、交工验收(提供全部房屋备案手续,包括付款至95%的证明)和对物业的移交、乙方交回全部竣工资料和钥匙后)支付已完工程量的85%;乙方协助甲方取得备案证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0%;工程结算结束付至总造价的95%;二次结构、安装、门窗(部分材料:
钢材、加气块、水泥(旋窑,年产100万吨以上)、上水管、暖气管、排水管及管件、电线电缆、户内信息箱、开关、插座、接线盒、盖板、外墙保温、门、窗等甲方认质认价,并在正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详细约定,甲方认质认价的材料上浮5%给乙方。
)等工程在正式合同中详细约定。
竣工结算完成后,付款至合同总造价(河南建筑工程2008定额计算并税前下浮8%)的95%;结算总造价(建筑工程2008定额计算并税前下浮8%)的5%作为质保金,分两次支付,第一次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两年后,按结算总造价(河南建筑工程2008定额计算并税前下浮8%)的3%扣除甲方代乙方垫付的质量(保修范围内的)维修费用后支付,fx第二次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五年后,按结算总造价(河南建筑工程2008定额计算并税前下浮8%)的2%扣除甲方代乙方垫付的质量(保修范围内的)维修费用后余款全部付清。
7.8.4每次付款时承包人应提供工程所在地建筑安装业统一发票,付至95%时需提供100%的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
7.9工期:
见下表。
节点
工期
工程+0.00节点
主体五层顶板浇筑完成
主体封顶
外架拆除
竣工验收
投标人应根据工期承诺制订工期网络计划,并设置主要节点作为实际施工过程控制依据。
7.10乙方向甲方提供间临建现场办公室。
7.11中标人负责协调当地周边关系。
二、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组成
8.1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澄清文件和补充通知,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部分投标须知
第二部分工程技术要求及工程规范
第三部分投标书格式
第四部分合同格式及附件
8.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件2日内向招标人提出。
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
9.招标文件的澄清
9.1投标人在领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的内容若有疑问,皆以书面形式在投标答疑截止时间内向招标人提交。
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在投标截止期1日前以书面形式(澄清文件)予以答复,同时将澄清文件发送给所有投标人。
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9.2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1日内,招标人不再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0.招标文件的修改
10.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10.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澄清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
10.3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10.4为使投标人有充分时间编写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补充通知中明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1.1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使用中文。
11.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以此顺序编制标书)
12.1商务标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
(2)法人营业执照,施工资质等级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投标书及附录;
(5)投标保证金证明(如参与两个标段的投标,仅按一个标段缴纳投标保证金);
(6)自行施工承诺书;
(7)保证连续施工能力的资信证明;
(8)投标人2011年度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9)投标人各类认证及获奖证书;
(10)其它优惠条件。
12.2技术标
12.2.1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施工组织设计总体策划及部署;
(2)施工总平面布置;
(3)分项、分部工程的施工技术方案和主要施工方法;
(4)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并针对工程特点,预计本工程质量的薄弱环节及预防措施;
(5)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及施工总进度网络图,分析可能影响工期的主要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技术组织措施;
(6)降低工程造价的技术组织措施;
(7)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预测本工程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及预防措施;
(8)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9)施工总协调措施——分包工程进场计划,对分包工程的管理程序、方法、措施、深度及为分包人提供的配合施工条件;
(10)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专用机械设备、重要的器具等)进场计划;
(11)劳动力安排计划
(12)设备、材料进场计划;
(13)服务承诺。
12.2.2社会信誉及工程业绩(要求提供本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承担的充分有效的工程情况<面积、结构形式等>证明材料、合同等)。
12.2.3项目管理班子配备
(1)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配备表;
(2)项目经理、项目执行经理、土建及安装技术负责人简历表;以及以上人员资质、职称、岗位证、业绩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3)一般技术、管理人员的资质、职称、岗位证、业绩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4)其它必需的图表、文字说明的资料。
13.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和顺序,另行编制投标文件,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14.投标报价
14.1计价依据:
14.1.1依据《河南省建筑和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河南省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及其计价办法、本工程施工图纸、图纸会审及答疑、招标文件要求;
14.1.2本工程措施费中二次搬运费、夜间施工措施费、冬雨季施工措施费不计取;间接费中的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不计取;其他费用中的优质优价奖励费、检测费不计取;措施费中的安全文明措施费只计取基本费;间接费中的意外伤害保险费按规定计取;超高费按一半计取。
14.1.3除塔吊、施工电梯外,其他机械设备均不计取大型机械基础铺拆费、进出场费、安拆费。
14.1.4材料价格调整:
按市工程造价办公室发布的2013年第四季度《市建设工程材料基准价格信息》进行调整。
并执行合同优惠率。
合同实施期内除钢筋、水泥、商品砼外其他材料不再调整。
钢筋、水泥、商品砼材料价格变化幅度在±5%时不调整,超过±5%时价格依据工程施工期间郑州市每季度基准价格信息按实际预算用量调整,预算总量不调整。
按河南建筑工程2008施工定额,先预算后决算(全取费),工程付款时,暂定价按河南建筑工程2008定额计算并税前下浮8%。
钢筋及混凝土:
按照签订合同当期的(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价格计入并参与优惠,若价格浮动幅度超出±5%作调整,材料价差不参与优惠。
除本补充协议约定可以调整的材料外,其余材料均按照合同当期《市建设工程材料基准价格信息》季度均价计取,结算时不再调整。
14.1.5甲供材按“0”市场价计入;甲方指定材料按指定的单价调整材料价差不参与优惠。
总包单位对甲供材有保管、验收责任,计取甲供材的1%做为采保管理费用计入结算(税后)。
14.1.6本工程采用商品砼,运距按5公里考虑,但运距增加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泵送费按定额执行。
14.1.7本工程人工费按元/工日计取,合同期内执行±20%不调整。
单项变更工程1万元以内不作调整,单项变更工程超出1万元进入工程决算。
14.2综合费率价投标报价
投标人可根据计价依据及企业具体情况和市场风险在合理的范围内自主确定综合费率报价,但不得低于企业成本。
14.3其他结算原则:
14.3.1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及签证部分的材料价格调整同主体工程。
14.3.2施工标段图纸内的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及现场签证执行合同优惠率及合同相关条款,甲方指定施工标段图纸外的现场签证以双方协商结算方式计入结算。
14.3.3甲供材料结算办法:
以中标的承包人与发包人双方共同核对的工程结算书中数量(执行定额及定额损耗)为领料控制量,中标的承包人实际领材料量超出工程结算书中数量时,由中标的承包人承担,按超领数量与实际采购价的乘积从优惠后的工程结算价中扣除。
14.3.4定厂定价、认质认价材料的结算办法:
承包人按发包人指定价格和品牌履行材料采购供应相关事宜。
材料价格按发包人指定价格+5%费用计入税前造价,乙方不能以付款方式等原因拒绝接受,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压低甲方已经指定的价格。
定厂定价、认质认价材总包单位必须在接到甲方下发认价单7日内签订购货合同,否则每迟签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万元(履约保证不足时从工程款中扣除)。
14.3.5乙供材料的结算办法:
承包人履行材料采购供应相关事宜。
材料价格按14.1.4条处理,14.1.4条不包含部分按认质认价处理。
14.3.6施工期间至工程交付时,所产生的施工垃圾以及塔吊及施工电梯基础、井架基础、临时围墙、施工道路、临建基础等破除所产生的垃圾,应由承包人负责清理并外运至政府指定地点,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含在14.3.9条款包干费用中。
14.3.7对2.2.2第二类工程——专业分包工程的总承包服务费及配合费按以下方法计取:
电梯安装工程配合费为2000元/部、消防工程、单元对讲门、入户门、人防防护门、铝合金窗制作安装、面砖或外墙涂料工程按照招标人与分包商双方合同价款的2%计取,计入最终结算。
桩基竣工资料及其余项目均不计取总包服务及配合费。
承包人对分包方负全面管理责任,承包方应给分包方提供水、电接口(不含专业分包单位水电费,此项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外脚手架,垂直运输,技术资料整理,零星修补、封口补洞收边等,对分包方出现的任何质量、安全、工期等问题负连带责任。
施工过程中发生有人举报总包单位故意刁难或者私自收取分包单位其他额外费用的,若经发包单位核实情况属实,发包方有权扣除承包方部分乃至全部总包管理费用。
14.3.8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具体要求:
双排外架钢管外层必须新刷黄黑相间的油漆;现场须有足够杂工清理现场,保证现场道路畅通,物料堆放整齐,垃圾每天清理至约定堆放点并及时清运出场外,包干使用;现场施工用水管道需满足楼上临时消防用水,管道直径不小于100mm,并配备扬程、流量足够的水泵及水池,楼层配备消防水枪的接口;现场配备足够的消防干粉灭火器并保持有效等。
15.投标货币
本工程的投标货币为人民币。
16.投标有效期
16.1投标文件在前附表第19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起60天内(日历天)有效。
16.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人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确定,投标人可以拒绝该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的第14条的规定仍然适用。
17.投标保证金
17.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先向招标人出具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到户证明,招标人方受理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须采用转账方式缴纳。
17.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而拒绝。
17.3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在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十五日内无息退还。
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即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按照本招标文件的约定的比例、金额、时间补齐。
17.4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17.4.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17.4.2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18.履约保证金
18.1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中标人应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
标段合同暂定价的5%作为本标段的履约保证金。
18.2如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18.1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对超过部分进行赔偿。
18.3履约保证金的返还:
合同履约保证金叁佰万元。
履约保证金返还在本工程主体十层结构楼板钢筋砼浇筑完毕后七日内无息返还50%,(按单体返还)施工至主体封顶后七日内无息返还80%。
(按单体返还),其余20%待五大主体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返还。
19.投标答疑
19.1答疑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和现场踏勘后可能提出的任何方面的问题。
19.2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须在投标答疑截止日期内,以书面形式送达或传真到招标人处。
如果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的问题在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文件中未得到书面解释的,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否则将视为提出的问题不再需要答复。
19.3招标文件补充通知、澄清文件包括所有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和答复。
20.替代方案
本工程不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
21.投标文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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