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规范书样本.docx
- 文档编号:13853413
- 上传时间:2023-06-18
- 格式:DOCX
- 页数:26
- 大小:128.19KB
技术规范书样本.docx
《技术规范书样本.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技术规范书样本.docx(26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技术规范书样本
江苏新海发电有限公司
2XlOOOMWa组“上大压小”工程
辅第批设备招标
(设备或系统名称)技术规范书
招标方:
江苏新海发电有限公司设计单位:
江苏省电力设计院
2010年11月
目录1
一、技术规范1
1、总贝U1
2、工程概况1
2.1、工程条件1
2.2、环境条件1
2.3、电源条件:
2
2.4、仪用压缩空气条件3
2.5、主机条件3
2.6、设计(系统)条件3
2.7、其他条件或要求…3
3、设备规范…3
3.1、规范、规程和标准3
3.2、设备规范…3
4、技术要求3
5、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3
5.1、质量保证3
5.2、检验与试验5
5.3、性能/质量保证6
6、油漆、标志、包装、运输、储存6
6.1、油漆6
6.2、标志6
6.3、包装7
6.4、运输7
6.5、储存7
7、其他8
7.1、随同装置一起供应的还有:
8
7.2、质量保证期限…8
&附表附图-8
9、数据表8
9.1、技术参数表8
9.2、业绩表8
9.3、产品主要特点描述8
二、供货范围/工程范围8
1、一般要求8
2、供货范围9
2.1、供货清单(包括但不限于)9
2.2、备品备件清单…9
2.3、三年备品备件9
2.4、专用工具9
三、图纸、技术资料及交付进度9
1、一般要求9
2、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10
2.1、投标阶段投标方必须提供的图纸和资料10
2.2、配合工程设计的图纸与资料10
2.3、设备供货时提供下列资料10
2.4、设备监造检验所需要的技术资料10
2.5、施工、调试、试运、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10
2.6、投标方须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10
3、技术文件交付要求及进度10
四、分包与外购部件11
五、技术服务与设计联络11
1、技术服务11
2、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要求11
3、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12
4、技术培训12
5、招标方的义务13
6、设计联络会13
六、大(部)件情况13
七、设备/工程交付进度13
八、罚则13
九、技术差异表13
十、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它内容14
一、技术规范
1、总则
1.1、本规范书适用于江苏新海发电有限公司2X1000MW机组“上大压小”工程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设备或系统简述)。
它提出了对该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制作、性能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及供货范围。
1.2、本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规范书和相关规范、标准的优质
产品及相应服务。
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无条件满足。
1.3、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是(设备性能及业绩等方面的要求),并实践证明是成熟可靠的产品。
1.4、如果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那么招标方将认为投标方提出的产品完全符合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偏差(无论大小、多少)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投标文件中的差异表”中。
1.5、本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方所执行的规范、标准发生矛盾时,应按高要求的规范、标准执行。
1.6、从签定合同之后至开始制造之日的这段时期内,投标方在设备设计和制造过程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应主动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标准。
1.7、投标方对本标成套系统及设备(含辅助系统与设备)负有全责,即包括分包(或采购)的产品。
分包(或采购)的产品制造商应事先征得招标方的认可。
1.8、本工程采用KKS编码系统,投标方应根据招标方提供的原则对设备及其辅助系统的零部件进行KKS编码。
1.9、对于进口设备应有原产地证明材料和海关报关单,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虚假行为,投标方必须免费进行更换,并承担相应的损失和后果。
1.10、对于投标方配套的控制装置、仪表设备,投标方须考虑和提供与DCS空制系统的接口,并负责与DCS控制系统的协调配合,直至接口完备。
1.11、投标方应严格按照本规范书的格式编写投标文件。
1.12、本规范书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本规范书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2、工程概况
2.1、工程条件
新海发电有限公司位于连云港市海州区,厂址处于连云港市的西南边缘地区,其前身新海发电厂,公司六期2X330MV®电供热机组扩建工程于2005年8月投产发电,现有装机容量660MW
根据国家能源政策和企业的区位优势,结合江苏省和地方经济发展对能源需求的增长,提出利用拆除现有高能耗的七台小机组和2X220MW机组的场地资源以及充分利用公用设施等优势条件,“上大压小”建设两台超超临界1000MW机组。
江苏新海发电有限公司2X1000MV机组“上大压小”工程建设2X1000MMB超临界燃煤发电湿冷机组,汽轮发电机组及锅炉均为上海电气集团产品。
2.2、环境条件
2.2.1气象资料
①气温「C)历年平均气温14.1C
极端最高气温40.0C(1959.8.20)
极端最低气温-18.1C(1969.2.5)
最热月(7月)平均最高气温34.1C
最冷月(1月)平均最低气温0.1C
场地条件下,厂址区50年超越概率10%的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0g,相应的地震基本
烈度为VII度,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45s,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三组。
2.2.3其他使用条件
2.2.3海拔高度:
不超过1000m
2.2.4污秽等级:
电气设备外绝缘泄漏比距富1cm/kV(最高电压)地震动峰值加速度:
a=0.10g(中国地震烈度:
7度),II类场地。
2.3、电源条件:
中压:
中压系统为6kV、三相、50Hz额定值200kW以上电动机的额定电压为6kV。
低压:
低压交流电压系统(包括保安电源)为380V、三相三线、50Hz;额定值200kW及以下电动机的额定电压为380V;交流控制电压为单相220V,所需220V或其他交流电压均由投标方自行解决。
直流控制电压为110V,来自直流蓄电池系统,电压变化范围从94V到121V,应急直流油泵的电机额定电压为220V直流,与直流蓄电池系统相连,电压变化范围从192V到248U
设备照明和维修电压:
设备照明由单独的380/220V照明变压器引出,工作照明和
事故照明电压一般为220V,安全照明电压为24V和12V两种。
维修插座电源额定电压为50Hz三相380V、70A;单相220V20A。
2.4、仪用压缩空气条件
干燥无油,压力范围0.4〜0.7MPa(g)。
2.5、主机条件
本工程的锅炉采用上海锅炉厂制造的超超临界塔式锅炉,锅炉最大连续出力3049t/h,锅炉允许最低稳燃负荷(不投油)30%BMCR。
汽轮机为上海汽轮机厂引进西门子技术制造的超超临界汽轮机,型号为N1030-27/600/600。
2.6、设计(系统)条件
本标设备设计的具体条件,包括相关系统和所处位置等方面的情况和要求。
2.7、其他条件或要求根据本标设备具体情况填写
3、设备规范
3.1、规范、规程和标准
投标方在设计、制造过程中,应遵循本规范书要求以及下面所列的规范和标准,也可采用不低于以下规范和标准的其它国际标准,或提出自己遵循的规范和标准,与招标方协商确定。
本标设备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试验及验收等各方面应遵循的相关规程、规范和标准。
3.2、设备规范
根据本标设备具体情况填写4、技术要求
根据本标设备具体情况填写5、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5.1、质量保证
5.1.1、一般原则
5.1.1.1、投标方具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并随投标书提交一份全面质量保证计划,该计划包括质量保证程序、组织方式、生产设备能力和所涉人员的资格证明及影响项目质量的各项活动,如设计、采购、制造、检验、运输、安装、调试和维护等的控制。
投标方具有负责质量保证活动的专职人员。
5.1.1.2、质量保证计划必须明确下列各点:
a设备出售者货源的检验和控制;
b、所采购的设备或材料的技术文件的控制;
c、材料的控制;
d、特殊工艺控制;
e、现场施工监督;
f、列出质量见证点表和所处在制造时间阶段。
5.1.1.3、重要的见证和控制活动要有招标方的代表参加,且招标方有权参加分析并纠正与招标方要求不一致的活动。
5.1.1.4、设备的设计满足国家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充分考虑当地环境条件和使用条件的影响。
5.1.1.5、设备用材采用能满足其使用条件的优质材料,零部件或元器件的选择以技术先进、成熟可靠、安全耐用的知名品牌为基本原则。
严禁采用国家公布的淘汰产品。
5.1.1.6、投标方提出施工现场安装注意事项及安装质量保证方法。
5.1.2、设备监造
5.1.2.1监造依据
根据本技术规范书和原电力部、机械工业部文件电办(1995)37号《大型电力设备质量监造暂行规定》和《驻大型电力设备制造厂总代表组工作条例》,以及国家有关规
^定。
5.1.2.2监造方式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R点、W点、H点。
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投标方和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格上履行签字手续。
投标方将复印件交招标方监造代表1份。
R点:
投标方只需提供检验或试验记录或报告的项目,即文件见证。
W点:
招标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的项目,即现场见证。
H点:
投标方在进行至该点时必须停工等待招标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的项目,即停工待检。
招标方接到见证通知后,及时派代表到投标方检验或试验的现场参加现场见证或停工待检。
如果招标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W点可自动转为R点,但H点如果没有招标
方书面通知同意转为R点,投标方不得自行转入下道工序,应与招标方商定更改见证时间。
如果更改后,招标方仍不能按时参加,则H点自动转为R点。
5.1.2.3监造内容
由投标方根据自己的经验提出,招标方确认
序号
零部件(部套)或工序
监造内容
监造方式
H
W
R
数量
5.1.2.4对投标方配合监造的要求
5.1.241、投标方应在现场见证或停工待检前将设备监造项目及时间通知招标方监造代表。
监造项目和方式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5.1.242、招标方代表有权通过投标方有关部门查(借)阅合同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标
准、图纸、资料、工艺及检验记录(包括之间检验记录),如招标方认为有必要复印,
投标方应提供方便。
5.1.243、招标方人员在监造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缺陷或不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时,招标方有权提出意见,投标方应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以保证设备质量。
无论招标方是否要求和知道,投标方均应主动及时向招标方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
在招标方不知道的情况下投标方不得擅自处理。
5.1.244、投标方应在见证后将有关检查、试验记录和报告资料提供给招标方监造。
5.1.245、投标方应给招标方监造代表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
5.2、检验与试验
投标方所供设备必须进行工厂试验和现场试验,以证实材料、工艺及性能满足所采用的标准及本规范书的要求。
投标方须严格按照所采用的标准、规范制定出一套完整的检验、试验和验收试验的项目、步骤及验收准则,并以书面的形式随投标书提交招标方,以供招标方审阅并提出意见。
521、工厂检验
521.1、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投标方需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
投标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合格证)、材料合格证、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521.2、招标方有权派遣代表人员到投标方及其分包商的车间场所,对合同设备的加工
制造进行检验。
招标方代表有权观察任何项目的检验、试验过程,但招标方的观察并不意味着投标方可解除或减轻自身的责任。
招标方将为此目的而派遣的代表的身份以书面
形式通知投标方。
521.3、工厂检验/检查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和出厂试验。
521.4、投标方应在开始进行工厂试验前20天,通知招标方其日程安排。
招标方将据此
确定对合同设备的哪些试验项目和阶段要进行现场验证,并将在10天内通知投标方,
然后派出技术人员前往投标方和(或)其分包商生产现场,观察和了解该合同设备工厂试验的情况及其运输包装的情况。
若发现任一货物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或包装不满足要求,招标方代表有
权发表意见,投标方应认真考虑其意见,并采取必要措施以确保待运合同设备的质量,现场验证检验程序由双方代表共同协商决定。
5.2.1.5、若招标方不派代表参加上述试验,投标方应在接到招标方关于不派员到投标方
和(或)其分包商工厂的通知后,或招标方未按时派遣人员参加的情况下,自行组织检验。
5.2.1.6、如有合同设备经检验和试验不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招标方可以拒收,投标方应更换被拒收的货物,或进行必要的改造使之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招标方不承担上述的费用。
投标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招标方。
5.2.1.7、各检验、试验阶段完成后,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交检验或试验报告。
在验收试验后,投标方和招标方均在验收试验报告上签字。
各阶段检验、试验不能满足标准、规范及性能要求时,投标方自费进行调整、修改和补充,直至满足要求为止。
5.2.1.8、工厂检验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设备总价中。
5.2.1.9、投标方出厂前试验主要包括:
根据本标设备特点填写
522、现场验收
5.2.2.1、招标方对货物运到招标方所在地以后进行检验、试验,保留拒收(如果必要时)的权利,不得因该货物在原产地发运以前已经由招标方或其代表进行过监造和检验并已通过作为理由而受到限制。
5.222、招标方人员参加工厂试验,包括会签任何试验结果,既不免除投标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也不能代替合同设备到达现场后招标方对其进行的检验。
523、性能试验
5.2.3.1、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是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规范书的要求。
523.2、性能试验的时间:
设备试验一般在168小时试运之后1年内进行,具体试验时间和事项由招标方与投标方协商确定。
523.3、性能验收试验的费用
投标方试验的配合等费用已在合同总价内。
其它费用,如试验在现场进行,由招标
方承担;在投标方工厂进行,则已包含与合同总价之中。
523.4、性能试验的标准和方法(按相关标准执行)。
523.5、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的投标方供货范围内的测点、一次元件和就地仪表等应由投标方提供,应符合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的规定,并经招标方确认。
投标方也要提供试验所需的人员和技术配合。
5.236、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
性能验收试验报告以招标方为主编写,投标方参加,共同签章确认结论。
如双方对
试验的结果有不一致意见,双方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双方上级部门协调。
进行性能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验收试
验结果的同意。
5.3、性能/质量保证
5.3.1、投标方应有措施确保产品和服务工作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包括转包合同产品和服务工作。
5.3.2、对设备或材料有影响的一切制造、生产、试验及检查操作,都要接受招标方的监督。
5.3.3、所有偏离本技术规范书的地方,都应用文件说明并提交招标方确认。
5.3.4、投标方应提供下列文件给招标方存档:
(1)说明供应的所有设备和材料完全符合本技术规范书
(2)供需双方一致通过的变更”、合格证书及其接受的文件
(3)材料试验报告及材料鉴定合格证
(4)非破坏性试验
(5)产品合格证
5.3.5、性能保证值:
设备性能应满足本设备规范书提出的全部要求。
当设备质量和性能不能满足规范书的要求时,按设备购货合同条款解决。
(投标方填写)
5.3.6、质量考核项目:
根据本标设备所要达到的质量指标填写
6、油漆、标志、包装、运输、储存
6.1、油漆
6.2、标志
6.2.1、每台设备/装置必须在机箱的显著位置设置持久明晰的标志或铭牌,标志下列内容
a)设备/装置型号及代号;
b)产品名称的全称;
c)制造厂名全称及商标;
d)额定参数;
e)出厂年月及编号。
f)安全标志。
6.2.2、包装箱上应以不易洗刷或脱落的涂料作如下标记
a)发货厂名、产品名称、型号;
b)收货单位名称、地址、到站;
c)包装箱外形尺寸(长X宽辭)及毛重;
d)包装箱外面书写防潮”、向上”、小心轻放”等字样;
e)规定叠放层数的标记。
623、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应予明示
624、标志和标识应符合GB191的规定,安全标志应符合GB16836的规定。
6.3、包装
6.3.1、产品包装前的检查
a)产品合格证书和技术文件、附件、备品、备件齐全;
b)产品外观无损伤;
c)产品表面无灰尘。
6.3.2包装的一般要求
产品应有内包装和外包装,设备/装置的可动部分应锁紧扎牢,包装应有防尘、防雨、防水、防潮、防震等措施。
6.3.3包装箱应符合GB/T13384的规定,按照装箱文件及资料清单、装箱清单如数装箱;随同装置出厂的附件及文件、资料应装人防潮文件袋中,再放人包装箱内。
6.3.4、装置的包装应能满足按GB/T4798.2规定的运输要求。
6.4、运输
6.4.1、投标方应说明招标设备的运输方案,包括车辆型号、数量和运输路线等。
6.4.2、大件部件情况
642.1、投标方应按下表要求提供招标设备各大件的运输尺寸(长X宽X高)和重量,并附运输外形尺寸图及其重心位置(设备运输尺寸是指设备包装后的各部分尺寸)。
序号
部件名称
数量
尺寸(米)长X宽X高
重量
(吨)
厂家
名称
产地
备注
包装
未包装
包装
未包装
642.2、当采用铁路运输时,设备的运输外形尺寸,应考虑该设备拟采用的运输车辆装载面至轨面的高度要求。
642.3、投标方应根据大件运输的线路及运输方式,对沿途中所经过的涵洞、桥梁等构、建筑物进行充分的调查和论证,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大件运输的方案,确保大件设备运至交货地点。
6.4.3、装置的运输应符合GB4798.2的规定。
6.4.4、产品应适于陆运、空运、水运(海运),运输装卸按包装箱上的标志进行操作。
6.5、储存
6.5.1、包装完好的装置应满足6.3规定的储存运输要求,长期不用的装置应保留原包装,在相对湿度不大于85%的库房内储存,室内无酸、碱、盐,无腐蚀性、爆炸性气体或灰尘,不受雨、雪的侵害。
6.5.2、贮存装置的场所应干燥、清洁、空气流通,并能防止各种有害气体的侵人,严禁与有腐蚀作用的物品存放在同一场所。
6.5.3、包装好的装置应保存在相对湿度不大于85%,周围空气温度为—25E〜+70C的场所。
7、其他
7.1、随同装置一起供应的还有:
a)装箱文件、资料清单及文件资料;
b)产品出厂合格证书;
c)按备品清单或合同规定提供的备品、备件(如兀器件、易损件、测试插件、接线座、预制导线等)、安装附件、专用工具等;7.2、质量保证期限
在用户遵守本标准及产品说明书所规定的运输、贮存规则的条件下,装置自出厂之日起至安装不超过两年,如装置和配套件发生非人为损坏,制造厂应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
8、附表附图
根据各设备/系统的具体情况决定
9、数据表
9.1、技术参数表
9.2、业绩表
9.2.1投标方应提供近三年该型号和同等或类似容量产品的运行业绩,按下表填写:
序号
产品规格型号
数量
签订日期
项目名称
投运日期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1
2
3
投运供货数量总计:
台(套)
9.2.2投标方应提供近三年该型号和同等或类似容量产品合同业绩,按下表填写:
序号
产品规格型号
数量
签订日期
项目名称
投运日期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1
2
3
合同供货数量总计:
台(套)
9.3、产品主要特点描述
(200字以内)
二、供货范围/工程范围
1、一般要求
1.1、投标人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本技术规范的要求。
1.2、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此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
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规范书或投标文件中未列出和/或虽有列出但数目不足,投标人仍须在执行的同时补足,并不增加价格。
1.3、投标人应按本标技术规范要求(具体要求)提供(细部描述)以及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1.4、提供运行所需备品备件(包括仪表和控制设备),并在投标书中给出具体清单。
1.5、投标中应提供所供设备的进口件清单。
1.6、其他具体要求
2、供货范围
2.1、供货清单(包括但不限于)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2.2、备品备件清单
必备备品备件(分项报价):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计入总价
2.3、三年备品备件
(投标方推荐,分项报价)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2
3
4
不计入总价
2.4、专用工具
序号
名称1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2
3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技术规范 样本
![提示](https://static.bingdoc.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