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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转运站评价标准共30页word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宋以后,京师所设小学馆和武学堂中的教师称谓皆称之为“教谕”。
至元明清之县学一律循之不变。
明朝入选翰林院的进士之师称“教习”。
到清末,学堂兴起,各科教师仍沿用“教习”一称。
其实“教谕”在明清时还有学官一意,即主管县一级的教育生员。
而相应府和州掌管教育生员者则谓“教授”和“学正”。
“教授”“学正”和“教谕”的副手一律称“训导”。
于民间,特别是汉代以后,对于在“校”或“学”中传授经学者也称为“经师”。
在一些特定的讲学场合,比如书院、皇室,也称教师为“院长、西席、讲席”等。
生活垃圾转运站评价标准(报批稿1)
宋以后,京师所设小学馆和武学堂中的教师称谓皆称之为“教谕”。
至元明清之县学一律循之不变。
明朝入选翰林院的进士之师称“教习”。
到清末,学堂兴起,各科教师仍沿用“教习”一称。
其实“教谕”在明清时还有学官一意,即主管县一级的教育生员。
而相应府和州掌管教育生员者则谓“教授”和“学正”。
“教授”“学正”和“教谕”的副手一律称“训导”。
于民间,特别是汉代以后,对于在“校”或“学”中传授经学者也称为“经师”。
在一些特定的讲学场合,比如书院、皇室,也称教师为“院长、西席、讲席”等。
Standardofassessmentonmunicipalsolidwastetransferstation
一般说来,“教师”概念之形成经历了十分漫长的历史。
杨士勋(唐初学者,四门博士)《春秋谷梁传疏》曰:
“师者教人以不及,故谓师为师资也”。
这儿的“师资”,其实就是先秦而后历代对教师的别称之一。
《韩非子》也有云:
“今有不才之子……师长教之弗为变”其“师长”当然也指教师。
这儿的“师资”和“师长”可称为“教师”概念的雏形,但仍说不上是名副其实的“教师”,因为“教师”必须要有明确的传授知识的对象和本身明确的职责。
CJJxx-xxxx
Jxxx-xxxx
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
xxxx年x月x日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xxxx年北京
前言
根据建设部建标[2019]102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外生活垃圾转运站设计、建设和运行的经验,参考有关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总则;2.评价内容;3.评价方法;4.评价等级;附录。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标准主编单位:
华中科技大学(地址:
武汉市武昌珞喻路1037号;邮政编码:
430074)
本标准参编单位:
海沃机械(扬州)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环境监测站
上海中荷环保有限公司
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研究院
武汉华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龙澄高科技环保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
××××××
本标准审定人员:
××××××
目次
附录A大中型垃圾转运站评价内容及评分8
Contents
AppendixAAnevaluationscoretableoflarge-mediumscaleMSWtransferstation8
1总则
1.0.1为规范生活垃圾转运站(以下简称垃圾转运站)的建设和运行的评价,考评垃圾转运站的生产运行状况、污染控制和节能减排情况,提高我国生活垃圾(简称垃圾)中转运输环节的水平并为今后发展决策提供依据,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大中型(Ⅰ、Ⅱ、Ⅲ类)、小型(Ⅳ、Ⅴ类)的垃圾转运站评价。
待评价的垃圾转运站应符合《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47的相关规定。
1.0.3垃圾转运站建设和运行时,除应执行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评价内容
2.0.1垃圾转运站的评价应包括以下内容:
垃圾转运站工程建设的评价;生产运行现状的评价;二次污染控制与节能减排状况的评价;以及现场的总体印象评价。
2.0.1.1大、中型(含Ⅰ、Ⅱ、Ⅲ类)垃圾转运站应对以上4部分内容按照30%、30%、30%、10%的分值权重进行评价;
2.0.1.2小型(含Ⅳ、Ⅴ类)垃圾转运站应对以上4部分内容按照25%、25%、25%、25%的分值权重进行评价。
2.0.2垃圾转运站工程建设的评价内容。
2.0.2.1大中型垃圾转运站,评价内容应包括以下子项目:
选址、转运工艺与建设规模、建筑区划与用地、主体工程设施、配套工程设施、生产管理与生活服务设施、转运车间作业系统、污染控制设备配置;
2.0.2.2小型垃圾转运站,评价内容应包括以下子项目:
选址、转运工艺与建设规模、建筑区划与用地、主体工程设施、配套工程设施、转运车间作业系统、污染控制设备配置。
2.0.3垃圾转运站生产运行现状的评价内容。
2.0.3.1大中型垃圾转运站,评价内容应包括以下子项目:
技术资料及存档、称重计量作业、收集和转运车辆作业、站内转运作业(卸装料、压实、装车等)、站区清理消杀、运行管理、设备维护、应急处置;
2.0.3.2小型垃圾转运站,评价内容应包括以下子项目:
收集和转运车辆作业、站内转运作业(卸装料、压实、装车等)、站区清理消杀、运行管理、应急处置。
2.0.4垃圾转运站污染控制与节能减排的评价内容。
2.0.4.1大中型垃圾转运站,评价内容应包括以下子项目:
通风降尘除臭、隔音降噪、运输途中二次污染(跑冒滴漏)控制、渗沥液处理、节能减排、环境检测;
2.0.4.2小型垃圾转运站,评价内容应包括以下子项目:
站内污染控制、运输途中二次污染(跑冒滴漏)控制、污水排放、节能减排、环境检测。
2.0.5垃圾转运站总体印象的评价内容。
2.0.5.1大中型垃圾转运站,评价内容应包括以下子项目:
劳动安全与卫生管理、信息反馈、主观印象;
2.0.5.2小型垃圾转运站,评价内容应包括以下子项目:
劳动安全与卫生管理、技术资料及存档、信息反馈、主观印象。
3评价方法
3.0.1垃圾转运站的评价应采用资料评价与现场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法。
3.0.2被评价的垃圾转运站应提供下列文件:
1)环境卫生规划及其批复;
2)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复;
3)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复;
4)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其批复;
5)工程地质详细勘察报告;
6)设计文件、图纸及设计变更资料;
7)施工记录和竣工验收资料;
8)运行管理资料(如垃圾量、车辆和设备运行维护记录、消杀、管理手册等);
9)环境检测报告;
10)特许经营协议或委托经营合同;
11)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其中,大型转运站应提供第1~9项技术文件(资料),中型转运站应提供第1~4、6~9项技术文件(资料),小型转运站至少应提供第1~2、6~9项文件及其相关的主要建设期技术资料。
3.0.3垃圾转运站的指标评价体系,划分为三类:
3.0.3.1基本指标:
决定是否具有参加评价的资格,不作为评分指标列入本标准附录A和附录B中。
垃圾转运站参与本标准评价的基本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资料复查:
项目设计和建设技术文件(资料)的执行与落实,未能按照本标准第3.0.2条通过复核的,不具有参评资格;
2)运行时间:
新建垃圾转运站的正常运行时间,大中型转运站不应低于12个月,小型不应低于6个月;改扩建的垃圾转运站,正常运行时间不应低于6个月。
3.0.3.2关键指标:
决定级别,具有优先否决性,在附录A和附录B中,均以评价子标名称后缀“*”与一般指标进行区分;垃圾转运站参与本标准的关键指标项目为:
“选址”、“转运工艺与建设规模”、“运行管理”、“应急处置”、“节能减排”、“环境检测”。
3.0.3.3一般指标:
按照内容和权重分配而设置的评分项目。
3.0.4大中型垃圾转运站的评分方法和内容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小型垃圾转运站的评分方法和内容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
3.0.5评价分值计算方法应按照下式计算:
M总=∑Mi=∑(Xi×fi)(3.0.6-1)
M综=∑Mi*(3.0.6-2)
式中M总——垃圾转运站评价总分值,为全部子项得分加权值之和;
M综——垃圾转运站关键指标综合评分值,为各关键指标得分加权值之和;
Mi——垃圾转运站评价子项分值;
Mi*——垃圾转运站关键指标的评价子项分值;
Xi——子项实际得分值;
fi——子项权重。
大中型转运站子项权重见附录A;小型转运站子项权重见附录B。
3.0.6垃圾转运站评价应采用得分制进行,并符合下列规定:
3.0.6.1各子项的单项得分值以百分制计算,子项满分分值为100分;
3.0.6.2若提供的资料或现场考察无法判断某项的水平,则该子项单项得分值可为0分。
4评价等级
4.0.1垃圾转运站评价对应的等级划分。
4.0.1.1大中型垃圾转运站评价等级划分为5个等级:
AAA级、AA级、A级、B级、C级;
4.0.1.2小型垃圾转运站评价等级划分为3个等级:
A级、B级、C级。
4.0.2垃圾转运站评价等级应符合下列要求:
A级以上(含A级):
设施、设备配置齐备,运行正常,环保达标。
若评价总分值和关键指标分值均达到表4.0.3-1的规定之者,可评为AA级或AAA级。
B级:
设施、设备基本齐备,运行正常,有一定的污染控制措施且效果明显;
C级:
设施、设备不齐备,不能持续正常运行,无污染控制措施或措施不当,污染明显。
4.0.3垃圾转运站评价等级应根据评价总分值M总确定。
4.0.3.1大中型垃圾转运站评价总得分及对应等级应符合表4.0.3-1的规定;
表4.0.3-1大、中型(Ⅰ、Ⅱ、Ⅲ类)垃圾转运站评价等级及分值
转运站等级
AAA级
AA级
A级
B级
C级
评价总分值M总
M总≥95
90≤M总<95
80≤M总<90
60≤M总<80
M总<60
关键指标
综合评分值M综
M综≥22
18≤M综<22
14≤M综<18
10≤M综<14
M综<10
4.0.3.2小型垃圾转运站评价总得分及对应等级应符合表4.0.3-2的规定;
表4.0.3-2小型垃圾转运站(Ⅳ、Ⅴ类)评价等级及分值
转运站等级
A级
B级
C级
评价总分值M总
85≤M总<100
60≤M总<85
M总<60
关键指标
综合评分值M综
16≤M综<22
10≤M综<16
M综<10
4.0.3.3评价总分值M总达到某一等级,但是关键指标综合评分值M综达不到表4.0.3-1或表4.0.3-2中对应等级规定的,由关键指标综合评分值M综降一级确定垃圾转运站最终的评价等级。
4.0.4被评为AAA、AA、A、B级的垃圾转运站,均为合格的城镇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可列入国家和地方城镇环境卫生有关部门的统计考评;被评为C级垃圾转运站,属于不合格的城镇环境卫生基础设施,暂不列入国家和地方城镇环境卫生有关部门的统计考评,并建议其采取措施整顿、改造。
4.0.5垃圾转运系统设施合格率应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4.0.4)
式中:
a——垃圾转运系统设施合格率(%);
m1——全部被评价垃圾转运站中,A级及以上级别垃圾转运站的合计垃圾转运量;
m2——全部被评价垃圾转运站中,B级垃圾转运站的合计垃圾转运量;
m总——全部被评价垃圾转运站的垃圾总转运量。
附录A大中型垃圾转运站评价内容及评分
表A.0.1大中型(Ⅰ、Ⅱ、Ⅲ类)垃圾转运站评价内容和评分表
评价类别
评价分项序号
评价子项
子项权重
子项评价内容
子项分值范围
子项实际得分
备注
A
工
程
建
设
30%
1
选址*
0.03
符合选址标准要求,服务范围合理
100~60
不符合选址标准要求,服务范围不符实际需求
60~0
2
转运工艺
与
建设规模*
0.04
建设规模合理,垃圾转运为封闭式、压缩工艺,技术先进,满足近中期需求,兼顾长远发展
100~60
建设规模不合理,垃圾转运工艺落后,甚至是淘汰工艺
60~0
3
建设用地
0.04
转运站建设用地、建筑面积、绿地率、防护距离等指标均满足标准规定;站区布局合理
100~60
用地面积不应低于工程建设标准值的70%
用地指标未能满足标准规定;站区布局不合理
60~0
4
主体工程设施
0.05
主体工程设施齐备,工艺技术合理,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100~60
主体工程设施不齐备,工艺技术有重大缺陷,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60~0
5
配套工程设施
0.03
配套工程设施齐备,符合建设标准
100~60
配套工程设施不符合建设标准
60~0
6
生产管理与生活服务设施
0.02
站内生产管理与生活服务设施完善,符合标准,或方便借用周边条件
100~60
若借用站外设施,
需考察其容量及便利性。
站内无生产管理和生活服务设施,周边无借用条件
60~0
7
转运车间
作业系统
0.04
设备模块化、自动化水平高;具有封闭卸料、填装压实(压缩)、装箱启运等功能,各接口联结性好;液压设备连接牢固、可靠;配置2个及以上作业系统
100~60
设备通用化程度低、型号、规格混乱,无填装压实;只有一个作业系统
60~0
8
污染控制
设备配置
0.03
环境保护设备配置齐全,符合标准要求
100~60
环境保护设备配置欠缺,低效能,未达到标准要求
60~0
续表A.0.1
评价类别
评价分项序号
评价子项
子项权重
子项评价内容
子项分值范围
子项实际得分
备注
9
雨污分流
0.02
具有雨污分流设施和功能
100~60
无雨污分流设施和功能
60~0
B
生
产
运
行
30%
10
技术资料
及存档
0.03
转运量、进站车辆、设备运行、维修等技术资料档案齐全、规范
100~60
转运量、进站车辆、设备运行、维修等技术资料不齐全、归档不规范
60~0
11
称重
计量
作业
0.04
有称重及自动计量记录,进站物料记录资料完整
100~60
无称重及自动计量记录,进站物料人工记录资料不完整
60~0
12
收集
和
运输
作业
0.04
车辆型号规格统一,底盘和箱体配套,与压缩或压实填装设备对接良好,车型及载重量合理,作业效率高,运输过程中封闭性好,易于维护,收运车辆线路顺畅无误,收集、运输车辆均无排队等待时间
100~60
与压缩或压实填装设备对接较差,作业效率低下,运输过程中封闭性差,车型及载重量均不合要求,收运车辆线路混乱,排队等待现象严重,无法顺利完成垃圾转运作业
60~0
13
站内转运作业
0.05
垃圾装卸、压缩(压实)、装车过程规范,工作效率高,能够有效应对垃圾转运高峰和紧急状况;仅生活垃圾进入
100~60
垃圾装卸、装车过程不规范,现场较混乱,无压缩(压实)作业;无法应对垃圾转运高峰和紧急状况,积压、堵塞;有其他垃圾混入,未及时处理
60~0
14
站区清理、
消杀
0.04
当日清理转运完毕,不堆积过夜;有消杀(蚊、蝇、鼠等)措施且效果好,每日冲洗站区地面
100~60
无消杀措施,不能每日冲洗站区地面;站内垃圾堆积过夜
60~0
15
运行管理*
0.05
中控系统管理控制得当、调配有效;有运行作业手册及设备操作维护保养手册,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明确、健全,实施到位;场内标识齐全、规范
100~60
未设置中控系统;规章制度、岗位职责不明确、不健全;标识不齐全、不规范
60~0
续表A.0.1
评价类别
评价分项序号
评价子项
子项权重
子项评价内容
子项分值范围
子项实际得分
备注
16
设备维护
0.03
备件充足,定期进行设备维护,无设备损坏事故,有详细检修记录
100~60
不能有效维护设备,出现设备损坏事故,无检修记录,影响作业
60~0
17
应急处置*
0.02
具备有效的应急预案和处置设施设备
100~60
无任何应急处置预案或措施
60~0
C
污
染
控
制
与
节
能
减
排
30%
18
通风、降尘与除臭
0.08
降噪、通风、降尘、除臭设备连续稳定运行,污染控制效果好;
作业车间有全面的污染控制
100~60
检测因子包括:
降尘、臭气浓度、TSP(总悬浮颗粒物)、H2S。
设备闲置未见运行,未采取降噪、通风、降尘除臭措施或采取措施但效果差
60~0
19
隔声降噪
0.03
场区边界按标准设置绿化隔离带;作业区有降噪设备或措施,控制得当。
有权威检测报告
100~60
检测因子包括:
厂界噪声、作业区噪声
未设置绿化隔离带;无隔声降噪控制措施
60~0
20
运输途中二次污染控制
0.04
垃圾运输过程中转运车辆无“跑冒滴漏”现象,无二次污染
100~60
未采取措施,垃圾运输过程中转运车辆存在“跑冒滴漏”现象
60~0
21
渗沥液
处理
0.04
渗沥液处理后出水检测数据达标或进入城市污水厂处理,有权威监测报告或环保部门批文
100~60
检测项目包括:
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总悬浮物、总磷、总氮和氨氮。
渗沥液处理后出水检测未达标次数占总检测次数的比例占20%以上或直接排入水体
60~0
22
节能减排*
0.03
有节能减排要求与措施。
垃圾转运作业按垃圾量负荷分班次、时段作业,作业过程中对照明、油泵、冲洗水、机电设备、环保设备等有节约能耗,减少废料排放措施,效果较好,吨垃圾转运能耗指标低于国内平均水平
100~60
无节约能耗、减少废料排放措施,存在资源浪费现象
60~0
23
环境检测*
0.08
环境检测综合评价达标率≥90%(有权威部门检测报告)
100~60
环境检测项目表详见附录C。
环境检测综合评价达标率<60%(有权威部门检测报告)
60~0
续表A.0.1
评价类别
评价分项序号
评价子项
子项权重
子项评价内容
子项分值范围
子项实际得分
备注
D
总
体
印
象
10%
24
劳动安全与
卫生管理
0.03
安全制度完善,劳动防护保障全面有效;达到卫生作业条件,未发生安全、卫生事故
100~60
未执行安全制度,无必要的劳动防护保障措施;发生过安全、卫生事故
60~0
25
信息反馈
0.03
投诉问题轻微、年度信访现象无
100~60
年度信访>3次,投诉严重
60~0
26
主观印象
0.04
现场感官印象好
100~60
评估专家现场判断。
现场感官印象差
60~0
注:
1、雨污分流——转运站内汇水面积内的雨水与转运车间垃圾渗沥液、冲洗水分流的方法和措施。
2、日产日清——生活垃圾转运站内作业应保证垃圾不存留过夜,当天完成实际的垃圾转运量。
3、站区消杀——垃圾转运站内进行的杀灭蚊虫、苍蝇、老鼠等有害动物和昆虫的过程和措施。
4、降尘除臭——转运站内主体作业设施(转运车间)出于环境保护目的而进行的作业,包括运用设备来除尘降尘、通风除臭、喷洒药剂等。
5、二次污染控制——对生活垃圾在转运站内卸料、填装、起运作业过程,以及在站外运输过程中,造成的垃圾撒落、渗沥液溢漏、粉尘、臭气、噪声等污染现象的控制。
站内喷洒除臭剂只算简单的二次污染控制措施。
6、技术资料及存档——包括建设期技术文件和运行期垃圾转运量的日、月、年统计量,水电、油料的消耗量,设备、车辆运行维护记录,环保、安全事故(事件)及其它相关事件记录或资料汇总。
7、子项实际得分——应参照“子项评价内容”的要求和对应的“子项分值范围”,给与客观的评分。
8、扣分及处罚——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缺损、涂改甚至做假现象时,应给予总分扣除5分以上直至取消参评资格的处罚。
附录B小型垃圾转运站评价内容及评分
表B.0.1小型(Ⅳ、Ⅴ类)垃圾转运站评价内容和评分表
评价类别
评价分项序号
评价子项
子项权重
子项评价内容
子项分值范围
子项实际得分
备注
A
工程建设
25%
1
选址*
0.03
符合选址标准要求
100~60
不符合选址标准要求
60~0
2
转运工艺与
建设规模*
0.03
转运工艺适用;建设规模合理,实际转运量误差为±20%以内
100~60
建设规模不合理,垃圾实际转运量误差大于±40%
60~0
3
建设用地
0.03
转运站建设用地、建筑面积、绿地率、防护距离等指标均满足标准规定;站区布局合理
100~60
用地面积不得低于标准值的70%。
用地指标未能满足标准规定;站区布局不合理
60~0
4
主体工程
设施
0.04
主体工程设施齐备,工艺技术合理,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100~60
主体工程设施部齐备,工艺技术有明显缺陷
60~0
5
配套工程设施
0.03
配套工程设施齐备,符合转运站建设标准
100~60
无兼具配套工程设施作用或相关的措施
60~0
6
转运车间作业系统
0.05
设备模块化、自动化水平高,互换性好,具有封闭卸料、填装压实(压缩)、装箱启运等功能,各接口联结性好;液压设备连接牢固、可靠;配置2个及以上作业单元
100~60
设备通用化程度低、型号落后,;严重影响垃圾转运;仅1个作业单元
60~0
7
污染控制设备配置
0.04
环境保护设备配置齐全,完全符合标准要求
100~60
环境保护设备配置严重欠缺,低效能,未达到标准要求
60~0
9
收集和
运输
作业
0.08
车辆型号和载重量满足转运作业要求,密闭运输,车况良好
100~60
车辆型号规格混乱,载重量低于功能需求,非密闭运输
60~0
续表B.0.1
评价类别
评价分项序号
评价子项
子项权重
子项评价内容
子项分值范围
子项实际得分
备注
B
生
产
运
行
25%
10
站内转运作业
0.05
垃圾装卸、装车过程规范,工作效率高,能够有效应对垃圾转运高峰和紧急状况;仅生活垃圾进入
100~60
垃圾装卸、装车过程欠规范,现场组织混乱,无压缩(压实)作业;无法应对垃圾转运高峰和紧急状况,站内垃圾积压、堵塞;有其他垃圾混入,未及时处理
60~0
11
站区清理消杀
0.05
站内垃圾均能做到当日清运完毕,不堆积过夜;消杀(蚊、蝇、鼠等)措施有效,每日冲洗站区地面
100~60
无消杀措施,站内垃圾堆积过夜,未能每日冲洗站区地面;
60~0
12
运行管理*
0.05
专人管理,有运行作业手册及设备操作维护保养手册,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明确、健全,实施到位;场内标识齐全、规范
100~60
规章制度、岗位职责不明确、不健全;标识不齐全、不规范
60~0
13
应急处置
0.02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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