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教科研工作考核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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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教科研工作考核细则
罗村中心校教科研工作考核细则
为提高我镇教科研工作质量,增强教师教科研意识,实施“科研兴校”、“科研兴师”、“科研兴教”战略,引导广大教师立足教育教学实际,开展研究性工作,促进教科研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实效化,实现“经验型”教师向“科研型”教师的转变,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教学工作的实际,以课题研究为载体,积极探索打造高效课堂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充分体现教科研工作的先行性、实践性、指导性,营造教科研氛围,培养教科研骨干,以求实的精神、务实的态度、扎实的工作开创我镇教科研工作的新局面。
二、工作思路
(一)抓好课题研究,总结科研成果
1、组织领导:
校校有课题。
中心校设教科研室,各校建立校长直接领导,教导处具体负责,教研组一线落实的管理体制,校长任组长。
学校教导处是学校负责教科研工作的常设机构,制定和实施学校的教科研工作计划,必须有专人全面负责学校教科研工作。
学校成立课题组,由教导处人员、教研组长和骨干教师组成。
负责课题立项、过程论证、成果鉴定等工作。
课题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先进的教育教学理论,每学期至少要有3000字的与课题相关的读书笔记。
要积极参加课题组的每周研修活动,课题组应以本组教师承担的课题为中心开展一定数量的教研活动,探索课题研究与学科教学的整合点,课题组长做好出勤和教研活动记录。
课题组成员每学期要在组内展示“三种成果”,即每学期每位成员必须写好一个精品教案,上好一节精品课,完成一篇研究论文。
2、课题管理
(1)课题申报:
根据上级的课题申报通知,由学校组织教研组做好课题申报工作。
课题应遵循先进性、实践性、科学性、创造性和可行性的原则确立,研究时间一般以学年度为单位安排(重大课题研究除外)。
每学年度初,学校需向中心校教导处申报本校教科研课题。
课题组成员原则上5人左右。
(2)课题立项:
课题研究申请经中心校教导处审核同意后,即为校级立项课题,学校需在批准之日起,一周内向中心校教导处上交课题研究具体实验方案。
中心校教导处及时对校级立项课题中的优秀课题上报区教研室,争取区级以上立项。
(3)课题实施:
课题组成员均应按课题研究方案,精心设计研究方法,途径和手段,加强过程管理,注意实施资料、数据的积累,注意学生个体改变情况记载,力求使实验按预定方向进行,定期完成阶段实验报告。
学校实施过程既要“请进来”,搞好专家讲座,教师培养,又要“走出去”,搞好视野开拓,思维创新。
要切实做到“三清楚”(实验内容清楚,实验过程清楚,实验方法清楚),“二重视”(重视实验开展的主渠道,重视实验的过程管理),“一提高”(通过科研,提高教师科研素质),真正探索出一套有价值的课题研究方案。
(4)课题结题:
课题结题时,课题组应提交结题申请报告。
并完成课题结题报告(论文),校级课题由中心校教导处组织审核验收。
区级以上课题由上级教科研室审核验收。
(5)课题资料:
课题研究档案资料主要包括以下资料:
基础性资料(实验背景材料、实验对象基本情况分析、课题组成员基本情况分析);计划性资料(总体方案、实施计划、阶段性计划);过程性资料(实验方案、研究观察记录等);专题性资料(专题讲座、报告、研讨、论文、照片、录像等);效果性资料(个案变化、群体变化资料、检测统计成绩、检测的试卷、获奖发表的作品等);终结性资料(研究论文、结题报告)。
(二)加强队伍建设,培养教学骨干
1.加强全镇镇级及区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骨干教师的管理,为他们积极创造条件,发挥他们在教科研工作中的示范带头作用。
2.搭建展示平台,开展科研讲座。
加强对学校科研的宣传和指导,利用好“打造高效课堂”平台,开展专家科研讲座、课堂教学评优、教学模式探索、优秀论文评选等一系列活动,努力使更多教师向科研型转变。
(三)加强资料建设,提高科研水平
1.积极组织学校领导、教师在市级以上报刊上发表论文,为课题研究积累成果资料。
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全镇及上级的各类论文评比。
2.认真搞好《淄川教育》、《创新天地》征稿投稿,激发投稿热情,提高稿件质量。
3.认真搞好网络教研工作,落实教师培训,把网站建设、集体备课、资源上传等具体事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4.筹建镇文学社团,搞好人员选用、培训、组织建设等任务。
三、考核办法
(一)课题考核
第一阶段:
课题申报阶段
凡课题申报成功的,按下表给课题组成员加分。
第二阶段:
中期论证阶段
凡中期论证成功的,按下表给课题组成员加分。
第三阶段:
结题阶段
凡课题研究经专家组评审,按下表给课题组成员加分并发放奖金。
各级教科所课题考核标准
级别
立项分
实验论证分
结题分
国家级
6
10
8
省级
5
8
7
市级
4
6
6
区级
3
5
4
各级教研室课题考核标准
级别
立项分
实验论证分
结题分
国家级
5
6
6
省级
4
5
5
市级
3
4
4
区级
2
3
3
注:
1、各课题组成员得分,立项分一次性记入立项所在年度,论证分记入立项后下一年度,结题分经鉴定认可后一次性记入鉴定所在年度,未通过鉴定的不得分。
2、学校须有课题,按上表得分,根据立项、论证、结题年度分别记入学校教科研分。
课题组成员以立项阶段、中期和结题阶段署名为准。
课题申报及结题等均以上级文件为准,课题负责人分值在上表基础上上浮50%。
3、中心校成立由各校分管教科研领导组成的考核组每学期分学期初和学期末两次考核对学校课题研究情况进行检查,并计入学校考核。
4、科研教师一学期内无任何科研成果,不计课题加分。
(二)讲课考核
1、优质课考核(系列性评选活动,按最高奖次奖励,同时每级加考核分3分)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得分分别为40、38、36;
省级一、二、三等奖,得分分别为30、28、26;
市级一、二、三等奖,得分分别为20、18、16;
区级一、二、三等奖,得分分别为15、12、10;
镇级一、二等奖,得分分别为6、5。
按最高级奖励,另外每讲一次奖励1分。
示范课教学活动,奖励同同级优质课一等奖得分。
凡是有评委得分的课堂教学皆按照优质课考核,考核办法为前三分之一按一等奖考核,后三分之一按三等奖考核,中间三分之一按照二等奖考核。
按最高级奖励,另外每讲一次奖励1分。
2、公开课、视频课、
教师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示范课教学以及视频课评选活动(系列性评选活动,按最高奖次奖励,不重复奖励)奖励: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得分分别为35、33、30;
省级一、二、三等奖,得分分别为25、23、20;
市级一、二、三等奖,得分分别为15、13、10;
区级一、二、三等奖,得分分别为10、8、6;
镇级一、二等奖,得分分别为4、2。
按最高级奖励,另外每讲一次奖励1分。
公开课按照各级一等奖考核,视频课按照等级考核。
3、技能比武、说课考核
教师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系列性技能比武、说课比赛等评选活动,按最高奖次奖励,不重复奖励)奖励: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得分分别为24、22、20;
省级一、二、三等奖,得分分别为18、16、14;
市级一、二、三等奖,得分分别为12、10、8;
区级一、二、三等奖,得分分别为8、6、4;
镇级一、二等奖,得分分别为3、2。
以上活动主办方须为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或由各级主管部门推荐参加,否则不予考核。
按最高级奖励,另外参加一级奖励1分。
学校得分,以全校教师优质课得分之和除以教师人数得分排名。
(三)校本课程开发
学校自行开发校本课程,并编印成册,且达到每生一本,并积极参加各级校本课程开发评比。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得分分别为50、48、46;
省级一、二、三等奖,得分分别为40、38、36;
市级一、二、三等奖,得分分别为30、28、26;
区级一、二、三等奖,得分分别为20、18、16;
镇级一、二等奖,得分分别为10、8。
主编按照全额考核,副主编按照主编三分之二考核,其他人员按照三分之一考核。
人员为主编1人,副主编1-2人,编委1-5人。
低级别奖励之后,再获高级别奖项考核时按低级别与高级别分差补齐。
校本开发情况按照开发种类总和排名计入学校考核。
(四)论文考核
1、论文评选
教师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论文(含评课说课、教学反思、教案、案例、课件、教具等)评选活动获奖(同一系列获多次奖,按最高奖次奖励),按下列标准得分: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得分分别为11、10、9;
省级一、二、三等奖,得分分别为9、8、7;
市级一、二、三等奖,得分分别为7、6、5;
区级一、二、三等奖,得分分别为5、4、3
镇级一、二等奖,得分2、1。
注:
①获奖论文的级别由中心校教导处审核,评奖级别指由各级政府、教育行政、业务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活动。
非各级政府、教育教学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评选,不进行考核。
②教科书等收费参评的论文奖金按照此办法二分之一执行。
(2)论文发表
教师撰写的教育教学论文在国家级、省级、市级核心教育教学报刊上发表,按照一下标准考核。
(国家级指主管单位为教育部或其他部委的刊物,省级指主管单位为省教育厅的刊物,市级指地方教育专刊)
国家级:
教育部主管:
16分其他部委主管:
14分
省级:
山东省教育厅主管:
14分外省教育厅主管:
12分
市级:
10分
区级:
8分
《淄川教育》:
8分
《创新天地》:
4分(含学生发表作品辅导教师)。
非国家政府机关或教育主管单位主管刊物考核标准:
国家级:
10分
省级:
8分
市级:
6分
非教育教学文章发表,按照论文评选考核,指导学生发表文章按照论文评一等奖选标准的二分之一计入奖金考核。
附:
各校指标:
学校
市级以上
《淄川教育》
《创新天地》
备注
中学
3
2
6
单位
篇/学期
中心
3
2
3
聂村
2
1
2
南韩
2
1
2
道口
2
1
2
实验
2
1
2
千峪
1
1
1
九中
1
1
1
(四)表彰考核
表彰考核范围为区级以上各项表彰,按以下考核得分:
1、综合类表彰(指各级党委、政府或人社局与教育行政单位联合表彰)
镇级综合表彰6分;区级综合表彰10分;市综合表彰15分;省级综合表彰20分;国家级综合表彰30分。
2、单项表彰
骨干教师:
镇级6分,区级8分,市级10分,省级12分,国家级14分。
教学能手:
镇级:
10分,区级12分,市级16分,省级18分,国家级22分。
学科带头人:
镇级分14分,区级16分,市级18分,省级20分,国家级22分。
省、市、区名师:
镇级16分,区级18分,市级20分,省级22分,国家级24分。
其他非党委、政府、教育行政机构表彰按照各级综合表彰标准二分之一进行考核;
团体获得表彰按照综合表彰二分之一进行考核。
(五)教师辅导奖
按学生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比赛活动获得的单项奖或集体奖奖励辅导教师。
(1)单项奖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得分分别为10、9、8;
省级一、二、三等奖,得分分别为8、7、6;
市级一、二、三等奖,得分分别为6、5、4;
区级一、二、三等奖,得分分别为4、3、2。
注:
“优秀辅导教师奖”按照同级别中间奖项考核得分。
同一项活动中师生分别获奖,教科研考核按教师获奖考核,无教师表彰的情况按照相应级别“优秀辅导教师奖”考核。
教科研奖金按照获奖学生情况累计计算,不加入教科研考核。
(2)集体奖
根据参赛人数、规模、取得成绩难易程度等,得分为情况如下:
10人以下按单项奖1.5倍,10人以上按单项奖2倍考核。
注:
①“优秀辅导教师奖”按照同级别中间奖项考核得分。
同一项活动中师生分别获奖,教科研考核按教师获奖考核,无教师表彰的情况按照相应级别“优秀辅导教师奖”考核。
教科研奖金按照获奖学生情况累计计算,不加入教科研考核。
辅导教师奖每类只按一次考核。
②学生参加各种比赛活动在本校参加的一律为区级,经区里选拔后继续参加比赛的按照市级考核,依次类推;
③非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生比赛活动按照②中的级别认定,教师考核分按照同级教育部门组织的活动一半进行考核,教科研奖金亦同。
④收费参与的比赛活动考核得分及奖金三分之一。
(3)艺体教师教学活动按照本细则考核,辅导奖按照中心校艺体工作奖惩制度执行。
(六)网络教研
依据区教研室教学资源库要求,依托本校校园网,上传资源。
中学每月不少于30篇,中心小学不少于20篇/月,南韩、聂村、道口、实验15篇不少于/月,九中、千峪不少于10篇/月。
本考核每月学校上报一次。
(七)教学信息宣传
学校及时对本校教育教学管理创新、课题研究等及时进行宣传和报道。
(各级别刊物界定按论文发表规定奖励作者)
字数级别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区级
报刊类
200-500字
4
3
2
1
500字以上
10
8
6
4
专题报道
20
15
12
8
区、市、省教育主管部门门户网站
200-500字
2
1.5
1
0.5
500字以上
3
2.5
2
1.5
专题报道
10
8
6
4
中心校学期末汇总按照每月目标完成情况下根据教师传资料总数除以本学期任课教师数的均分排名。
未完成月目标考核分减半。
(七)加分奖励
1、各学科教研组长每学期奖励3分;
2、小组合作实验教师每学期奖励2分;
3、素质检测答案制定教师每次奖励1分。
以上奖励加分不计入个人教科研考核。
说明:
每学期(学年)结束时,教导处对各校教科研成绩汇总公布,并根据教科研总分分别按照从高到低中小学各选前20名进入参评先进个人范围,然后成立教科研先进个人评审组,依据参加课题研究,教改活动,优质课(各级各类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等)等情况进行第二轮评审,按照从高到低评选先进教科研个人、先进教科研单位。
如第二轮出现名额不足,剩余名额按照教科研总分从高到低依次补齐名额。
无课题研究项目不能被评为教科研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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