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财务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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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财务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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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财务管理制度
汽车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加强本厂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本厂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2、财务部门的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3)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本厂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4)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5)合理分配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6)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7)完成总经理安排的其他工作。
3、财务部由主管会计、出纳、结算员、收银员、仓管组成。
4、本厂所有人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制度。
二、财务工作管理
1、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2、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3、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
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4、会计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
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
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5、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厂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6、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主管会计或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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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汽车维修中心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8、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10、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主管会计或办公室主任监交。
三、支票管理
1、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
支票使用时须经主管会计审核,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
2、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主管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或物品使用人签字)、总经理批准。
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
四、现金管理
1、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2、厂内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职工工资、津贴、奖金;
(2)个人劳务报酬;
(3)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4)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5)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3、厂内固定资产、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超过1000元以上的必须采取转帐或电汇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4、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1000元。
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5、出纳支付现金,可以从厂内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经主管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
6、出纳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主管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7、本厂职工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主管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
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8、符合该项第2点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财务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由经手人签字,主管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出纳同时要填制现金日记帐。
9、工资由主管会计依据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工工资表,交总2
经理签字,出纳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
主管会计填制记帐凭证进行帐务处理。
10、定点维修站索赔与挂帐单位的汇款,由出纳根据定点维修站负责人提供的索赔清单或结算员提供的挂帐清单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填制日记帐,并将清单附在汇款单上交会计填制记帐凭证。
11、出纳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
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五、会计档案管理
1、凡是本厂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等资料,均应归档。
2、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3、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4、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六、仓库管理
1、仓库管-理-员对购进的材料(配件、油漆)或轮胎等要及时验收入库,验收时要逐一进行对票验货。
经验收合格的材料应及时入库,同时将相关名称、数量、规格等录入电脑或记入《进销存帐簿》备查,验收不合格的拒绝入库及销售。
2、销售或领用的材料或轮胎,要及时将详细规格、型号、颜色等数据录入电脑或记入《进销存帐簿》。
如果是挂账销售的,要记录入客户挂账簿内。
3、不论是材料或轮胎销售或领用,每日工作结束后应及时记入进销存表。
4、每月最后一天仓库管-理-员应与财务人员一起对材料及轮胎进行实库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5、每月1号轮胎部应将销售额、库存等项目按现金和挂账两项分别统计出来,填制上月月度进销存报表交主管会计。
其他仓库管-理-员则根据《进销存帐簿》填制上月月度进销存报表交主管会计。
6、由仓库人员及时输入维修派工单,外购配件暂由仓库人员安排人员外购。
7、仓库必须进行盘点,准确率要求达到95%以上,财务人员跟随盘点。
七、结算与收银管理
1、结算员
(1)对进厂维修车辆的工时、维修材料等认真核对,并进行核算。
(2)对挂帐往来单位应认真做好挂帐记录(包括单位、日期、材料和金额),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将当月挂帐明细交与出纳,以便跟进催款。
2、收银员
(1)对结算员递交的结算清单进行再次核对,核对无误后收取现金款项并办理车辆放行手续。
(2)每日对收取的现金与结算单进行核对,做到日清日结。
(3)每日工作结束后,将当日收入所得现金交与出纳入帐。
八、处罚办法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
(1)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2)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3)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4)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5)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6)保留帐外款项或将本厂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7)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1)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2)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3)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4)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本厂财物的;
(5)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本厂款项的;
(6)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利益遭受损失的;
(7)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4、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对仓管给予以下处罚。
(1)发现私自购进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按购进产品金额的1-3倍给予处罚。
(2)经查发现物帐不符的,按短缺产品购进金额的1-3倍给予处罚。
情节严重者给予
开除处理。
(3)由仓管人员失误引起(漏收)的损失。
按其(漏收)单据金额罚款。
5、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对结算员给予以下处罚。
(1)对维修工时、维修材料等核算出现差错(多算或漏算),按差额的1-3倍给予处罚。
(2)结算人员收款后必须出具车辆放行条,如果顾客出到门口后又回来取放行条的,
对结算人员罚款10元/次。
6、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对收银员给予以下处罚。
(1)由于判断失误收到假-币,将按1:
1的比例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2)未按照结算员的结算清单收款的(多收或少收),按差额的1-3倍给予处罚。
九、附则
1、本规定解释权及修改权归新兴汽车维修中心所有。
2、本规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不定期修订与完善。
3、本规定自2015年8月起执行,总经理签字生效。
汽车销售行业财务管理制度
2017-06-289:
11|#2楼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销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销售公司会计核算正常进行,增强财务信息的准
确性、及时性,以满足公司经营决策需要。
第二条本制度包括整车发票管理规定、货款回笼管理规定、市场部销售费用管理规定、
内勤费用管理规定、出差待遇管理规定、办公用品配置管理规定、附则八部分。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销售公司所有部门和人员。
第二章整车发票管理规定
第四条整车发票是指公司为购车客户和经销商开具的购车发票。
第五条整车发票的开具金额应以销售合同上的实际价格为依据。
由于车辆配置更改而造成
销售价格变更的,需要提出书面申请,并注明原因,由销售公司总经理或总监
确认;对开具发票有特殊要求的,须由销售公司总经理或总监书面批准。
第六条包括接车和送车在内,所有新车必须当日发车,当日开发票,如有特殊原因
要求缓开发票的,必须事前由市场部提出书面申请并经销售公司总经理或总监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七条因特殊原因需换开发票的客户,需要市场部经理填开《更改发票
通知单》并写明重开发票的原因,附上原发票一并退交给销售公司,并由销售公司总经理或总监批准后,方予以换开发票。
第八条所有人员(含客户)在财务部门领取发票时,必须在《发票领取登记册》上签名备
查,根据市场部要求寄出发票的,由财务人员登记并保留寄件存根。
第九条已开具的发票经手人要妥善保管,如发现丢失,由当事人出具检查,每份发票罚款
5000-10000元。
第三章货款回笼管理
第十条整车货款(包括预付款)原则上以银行汇票(或可确认的电汇)接收,市场部业务
人员在收到汇票后一个工作日内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回销售公司。
以现金形式支付的,业务员不允许擅自截留使用,必须在收到现金1个工作日内,足额汇至公司指定账号,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
第十一条银行汇票和现金以外的其他结算方式,事前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由销售公司总经
理或总监批准后方可执行。
商业承兑汇票一律不予接受。
第十二条各市场部经理及业务人员必须确保货款按期足额回笼,具体要求如下:
1.对自行提车用户,在确认用户付清全款后,方可办理交接车手续;
2.对要求送车的客户,客户支付余款后业务员将电汇凭证或汇票复印件注明合同编号并于当日传真回销售公司,销售公司确认款到后,派送车员将车辆送达目的地交接车。
如有特殊情况需经销售公司总经理或总监批准。
3.各市场部经理和业务员经手的每一笔订单,都必须善始善终,每月回款统计中,如有尾款、送车费等未收款项,销售公司以《催款通知书》书面通知各市场部经理,接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尚不能回款的,扣发当月考核工资,并计入当月考核。
4.销售公司领导书面同意周转车、分期付款和可延期付款不计入考核。
第十三条每月销售公司财务部须做出《销售货款回笼月报表》。
第四章市场部销售费用管理
第十四条各市场部费用指标由销售公司根据年度任务的需要提出申请,经销售公司部经理
或总监批准,公司财务部审核,并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第十五条对每月寄回的报销票据,市场部经理签署报销意见,市场管理部汇总后,提交销
售公司总经理或总监审批,批准后,由公司财务部复核无误后予以报销。
如未按时寄回票据,引起的备用金紧缺自行解决。
第十六条市场部销售费用分两部分:
业务费用固定费用。
其中固定费用由公司承担。
1、业务费用
1)驻外业务员的住宿用的房租费和水电费;
2)通讯费:
包括手机、传真和固定电话费用;
3)办公费;包括传邮差、复印等费用;
4)交通费:
包括市区出租费用、过路过桥费、油费和停车费;
5)差旅费:
包括车船费、住宿费及房贴、伙食补助等补贴;
6)招待费。
2、固定费用
1)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开办费用(含固定资产的费用):
如办事处的房租、装修、
计算机、传真机、复印机、空调、办公桌和办公家具等用品发生的费用及办
事处发生的水电费;
2)驻点租车费用或自用车辆购置发生的费用;
3)广告费;
4)全国性的地区会议或以公司名义组织召开的座谈会、展销会的费用;
5)各市场部为上客运等级、环保目录等政策性攻关发生的费用。
第十七条根据销售公司规定的各市场部的销售费用指标,由市场部经理按照销售公司财务
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认真审核和管理所属人员的费用开支。
第十八条超过规定标准的票据,业务人员要写明用途或原因,市场部经理要签署意见,每
月由市场部经理汇总,销售公司总经理或总监同意,并经公司财务部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如果超过各市场部费用指标额度,公司将暂停报销。
第十九条市场部经理在上述规定费用指标内统一管理销售额1‰的费用,用于开拓重点市
场,保持行业管理部门良好关系及大宗客户公关等费用;除此额度外,市场部所有业务人员应参照其销售额,按照销售公司规定的费用指标合理使用费用。
第二十条市场部经理不得恶意控制所属业务人员的费用使用和报销,如发现此类行为,销
售公司将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
第二十一条年终考核费用超标的,超标部分由市场部人员自行承担;年终考核费用有节余
的,节余部分按比例给予适当奖励。
第二十二条销售公司根据需要将在省会城市设置办事处,办事处租金由公司承担,其余计
入各市场部费用。
办事处电话费用由市场部经理负责管理,销售和售后服务共同使用,各承担50%。
国际长途一律不予报销。
第二十三条市场部办事处的筹建由市场部经理根据市场部业务状况提出申请,并设计具体
筹建方案,方案应包括装修方案及费用预算表,报市场管理部审核,销售公司总经理或总监同意,公司财务部复核后,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该项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十四条备用金管理:
年初市场部经理、业务员、见习生分别按每人二万、一万二千和
五千的标准从财务部预支费用,每年年底结算一次,还清借款,对需要再借款者,
视完成任务情况,酌情借给。
第二十五条对驻外业务人员要求每月报销一次,其他人员出差返回后即时报销;每月10
日前将上月所有票据和报销说明以特快专递寄至销售公司财务部。
第二十六条市场部经理负责对报销票据进行审核和签字;对不能反映票据真实内容及需要
说明的报销票据,经办人必须填写“报销说明”表格(附后),由市场部经理签字。
第二十七条每月初市场部经理按照费用指标核算市场部上月的费用,如超出规定费用指标,
超出部分的票据请暂不要粘贴报销以免丢失,即超出费用暂不予报销。
第五章内勤费用管理
第二十八条销售公司内勤费用指标由销售公司根据年度任务的需要提出申请,经销售公司
总经理或总监同意,公司财务部审核,并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第二十九条销售公司内勤各部门每年年初向销售公司财务部提交本部门当年的费用预算,
由财务部审核,销售公司总经理审批,批准后按照预算费用执行。
第三十条内勤各部门预算内费用按照预算标准实报实销,由各部门经理按时销售公司财务
规定的要求和标准,签署报销意见,提交销售公司总经理审批,批准后,由销售公司财务部复核无误后予以报销。
第三十一条内勤各部门如果费用超出预算,需提交申请,列出费用超支原因,提交销售公
司总经理审批,公司财务部审核,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
第三十二条内勤部门在费用使用中充分体现厉行节约的原则。
第三十三条销售公司内勤人员凭《出差申请表》出差,办理借款和报销手续,其报销费用
由所属部门经理审核后,经销售公司总经理或总监签字批准报销。
第六章出差待遇
第三十四条销售公司总经理或总监、各部门经理及内勤人员出差标准:
1、住宿费用标准:
(1)总经理:
实报实销;
(2)总经理助理以上:
四星级(含)以下饭店实报实销;
(3)部门经理级人员:
三星级(含)以下饭店实报实销;
(4)其他人员:
在180元/天(单趟平均)的限额内,凭正式发票实报实销。
2、住勤补贴:
不分级别,40元/天;
3、市内交通费:
不分级别,35元/天。
第三十五条驻外市场部经理和销售业务人员出差标准:
1、住宿:
在省会城市要求租房,以保证安全和节省费用,租房费用按照1000元/人标准补贴,超过此标准的由个人承担;在其他地区开展业务,市场部经理住宿标准250为三星级(含)以下饭店实报实销,其他人员不起过180元/日;住宿费凭住宿发票实报实销,住宿发票必须写明起止日期、天数和姓名。
2、住勤补助:
40元/日。
3、交通费:
市内交通费平均不超过35元/日,凭发票报销,发现大量连号无合理说明的和弄虚作假的,当月市内交通费全部不予报销。
省内业务原则上以火车和长途客车为主要交通方式。
4、招待费:
2000元/次以上的餐费、招待费和礼品购买费用,由市场部经理对本市场部规范和管理;2000元/次以上的招待费、餐费及礼品费,一律要事先请示销售公司总
经理或总监批准,未经批准擅自操作的,不予报销。
5、办公费:
市场部办公用品的购买,必须严格按照本规定中有关办公用品配置与发放要求执行,否则不予报销。
6、医疗费:
100元/次以上的医疗费需由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即病历),报销时附上,否则不予报销。
第三十五条销售公司司机出差标准:
1、短途出差(200公里以内,)不给补助;
2、对于送车、参展、参加试验等涉车差旅人员;
(1)住宿费:
采取全额包干办法,120元/天;与参展公司统一安排住宿等特殊情况,可
在180元/天以内实报实销;
(2)住勤补贴:
40元/天;
(3)行车补贴:
0.15元/公里。
第七章票据报销规定
第三十六条收据、虚假发票和非本业务区域的一切票据不予报销(含未经批准的跨省车票、
机票)。
第三十七条涂改、伪造票据一律不予报销,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第三十八条超出本规定有关标准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
第三十九条根据公司财务规定,对报销的发票作如下要求:
1、办公用品发票,应附上由卖方填写及加盖公章的明细名、单价、总价等的清单,在清单上注明用途;
2、招待费用礼品发票应在“报销说明”表格中注明赠送对象及时间;餐饮发票应在“报销说明”表格中注明每笔开支的宴请对象、金额及时间,超过前述规定标准的还需注明批准领导以备考核备查;
3、每次报销如没有附加“报销说明”表格,销售公司一律不予报销。
第四十条票据粘贴按照交通费、住宿费、办公费、招待费、医疗费分类粘贴,不能混淆。
第四十一条所有报销发票必须将日期、客户名称(即公司名称、住宿费个人姓名)填写清
楚,否则不予报销。
第四十二条每月10日前报销上个月的相关票据,逾期下个月进行。
第八章办公用品管理规定
第四十三条销售公司所有业务部门和人员配置通讯工具(电话、传真机),必须事先填写《办
公用品购买申请表》,由销售公司总经理加总监批准,由内务部指定人员购买并作为固定资产登记。
未经批准擅自购买的,将不予报销机身费用;遗失再购的将不予报销购机费用,只报销话费及服务费。
第四十四条各市场部、各职能部门的大宗耐用办公用品(单件价值500以上)购置,由使
用部门填写《办公用品购买申请表》,由销售公司总经理或总监同意,由公司财务部审核并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安排购买,并作为因定资产登记。
第四十五条公司财务部和销售公司指定人员对上述用品分别造册登记,作为公司固定资产,
并确定保管人,丢失和损坏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和赔偿处理。
未经批准擅自购买的,不予报销。
第四十六条价值较高的办公用品如车辆、电脑、手提电脑,由销售公司统一计划报公司批
准。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本制度自2012年3月5日起执行。
第四十八条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某汽车4s店财务管理制度
2017-06-2823:
16|#3楼
第1条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3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企业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
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5条现金的管理:
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6条银行存款的管理:
加强对银行帐户及其他帐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帐户印签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
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帐户印签。
第7条应收帐款的管理:
对应收帐款,每季末做一次帐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有关领导和分管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帐。
第8条其他应收款的管理:
应按户分页记帐,要严格个人借款审批程式,借款的审批程式是:
借款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
借用现金,必须用於现金结算范围内的各种费用专案的支付。
第9条公司在业务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业务有关的支出,按规定计入成本费用。
成本费用是管理公司经济效益的重要内容。
控制好成本费用,对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10条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包括:
利息支出、营业费用、其他营业支出等。
(一)利息支出:
指支付以负债形式筹集的资金成本支出。
(二)营业费用包括:
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医药费、修管理费、通讯费、交通费、招待费、差旅费、车辆使用费、报刊费、会议费、办公费,管理费。
(三)管理费用包括:
物业管理费、水电费、职工工作餐费、取暖降温费、全勤奖励费等其他费用
第11条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原始凭证是企业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12条企业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
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
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13条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
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14条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
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15条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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