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司法局执法工作方案7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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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司法局执法工作方案7篇
第一篇:
规范执业行为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安排部署,以服务“四型经济”发展和服务保障民生为首任,以规范执业行为着力点,用正确的执业理念指导执业行为,切实提高法律服务质量,提升法律服务护航经济、服务民生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任务
(一)规范执业行为,提升服务质量
1、积极推进律师诚信体系建设。
严格按照律师事务所综合等级评定标准落实评审工作,评定结果在行业内进行通报,并向社会公告,接受公众监督。
对诚信律师事务所和坚持诚信执业的律师给予表彰,在全区法律服务行业形成守信者得益、失信者损益的环境氛围。
2、完善律师执业档案及业务档案管理。
按照“一所一档、一人一档”执业档案管理要求,对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基本情况、执业情况、考评情况等相关信息材料进行统一立卷管理,对律师执业实行动态监管。
制定完成《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管理制度》,对律师业务案卷的归档作出明确要求。
3、建立健全“一书一卡”制度。
进一步加强律师办案质量监督管理,制定《律师办案质量管理办法》,在律师行业全面推行律师办案“一书一卡”制度,即“律师法,律服务告知书”、“律师法律服务监督卡”。
基层法律服务结合自身实际完善相应管理制度。
4、加强行风监督工作。
成立以党政机关、司法机关、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为主要监督成员的律师行业行风监督委员会,切实规范律师队伍的执业行为。
5、推行法律服务公开公示制度。
在司法行政门户网站以及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中心显要位置设置信息公开栏,向社会公开公示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信息、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示范文本、服务流程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方便群众咨询。
6、组织开展法律服务执业大检查活动。
围绕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中存在无证办案、坐地收案等非法从业行为,深入开展法律服务执业大检查活动,重点打击外地律师坐地收案、无证人员冒充法律服务工作者非法执业、以公民身份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等非法从业行为,进一步净化法律服务市场。
7、落实刑事法律援助辩护制度。
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的协调配合,建立刑事法律援助律师团,健全完善刑事法律援助辩护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形成法律援助律师资源共享机制。
8、开展司法鉴定案件评查。
认真落实《司法鉴定软件受理系统管理办法》,对鉴定案件实行网上上报、网上核查、网上反馈,组建以公安、法院、卫生、保险等部门资深专业技术人员为主要成员的司法鉴定意见评查小组,对司法鉴定案件提出具体评查意见,加强司法鉴定办案质量监督。
9、继续规范司法鉴定工作。
积极谋划我区综合性司法鉴定机构和汽车车损鉴定中心,填补我区司法鉴定业务空白。
严格执行2021年“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和2021年“人体伤残程度鉴定标准”,切实规范司法鉴定行为,提升鉴定质量。
(二)突出服务重点,打造特色品牌
10、实施法律服务“组团护航”工程。
紧盯全区“四型经济”发展大局,挑选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组建法律服务团,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联系,通过建立工作对接机制,搭建资源共享平台,开展“一对一、组团式”的法律服务。
重点围绕园区重大产业项目落地和区乡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等领域所产生的承接各类产业要素、专业市场转移、城镇征地拆迁等事项,提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重大项目谈判、审查合同、办理公证等法律支持。
11、深入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区委、区政府重大政策出台和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法律论证和法律评估。
力争实现区、乡镇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的工作目标。
12、提升法律服务标准。
推行提前介入机制,组织律师、公证员提前介入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达到主动提示、主动联系、主动沟通、主动服务“四主动”工作标准。
推行方便快捷办理机制,对重点工程项目和重点企业,按法定程序优先办理公证,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
推行预约法律服务项目,方便当事人、经营者通过电话提前预约,周末或节假日正常办理,全力服务重点工程项目的开工建设。
13、开通涉农公证绿色通道服务。
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大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的服务力度,积极介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民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农村土地征用、环境治理等领域,推动现代农村、农业发展。
努力为城镇农业人口转移、城镇管理等提供更多扶持性、公益性的公证法律服务特别是在专业合作社、土地流转、生态建设、基层民主建设等方面不断深化。
14、深入开展公证便民利民服务年活动。
全面推行窗口单位一次性告知制度和特殊案件快办机制,对于办理公证业务和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必须一次性告知当事人所办事宜需要的条件、依据、时限、程序、材料以及不予办理的理由;对于因时间紧迫、当事人有急办特办需求的或涉及农民工讨薪、群体性事件等其他紧急、特殊情况的,在确保法律服务质量的前提下,采取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办理期限不超过3天;对于行动不便的孕产妇、残疾人、老年人及严重疾病患者,提供预约式、上门式、一站式的法律服务。
15、推进区法律服务中心建设。
科学整合法律援助、法律宣传、法律服务以及“12348”热线电话资源,通过热线电话、网上受理和窗口服务三种形式,受理咨询、援助、服务、投诉等业务,打造司法行政服务发展、服务群众、便民利民的品牌。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局主管领导作为分管工作提升质量行动的主要负责人,对分管法律服务行业规范执业行为提升服务质量负总责。
各业务科室、处、所、中心作为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要把实施此项专项行动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个重要步骤扎实推进,局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分管领导,各科室、处、所、中心关于专项行动的推进落实情况,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小结,研究解决在行动开展过程中发现的各种问题。
(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局机关有关业务科室要及时专项行动开展过程中好的经验、做法向局活动办进行反馈,要重视典型宣传。
大力宣传典型事例、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局活动办将在《区法制宣传月刊》上予以选登,宣传推广。
加强各类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做好专项行动新闻报道工作。
(三)明确完成时限,确保活动实效。
要把开展专项行动与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紧密结合起来,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行动取得令群众满意的实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司法局、区委政法委关于司法公开工作的部署,全面推进我区司法行政系统司法公开工作,根据市司法局《关于推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司法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区委政法委《关于推进全区司法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_______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以刑罚执行公开作为着力点,重点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公开,以公开促公平公正,突出重点,延伸领域,统筹推进,全面提升司法行政系统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质量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总原则,重点把握以下三个原则:
(一)坚持司法为民的原则。
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牢牢把握“为民、务实、清廉”的核心,加大司法公开力度,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的关注和期待,使司法公开更加符合群众的新要求。
(二)坚持依法公开的原则。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示范性文件的规定,将与司法局职权相关的活动和事项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确保各项职权行使的全面、正确和规范。
(三)坚持全面公开的原则。
除因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公开可能妨害正常执法活动或者影响社会稳定等原因外,其他的一律按法律规定依法公开。
三、司法公开工作的内容和方式
(一)公开的内容和重点。
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司法公开工作主要包括以刑罚执行为主要内容的社区矫正公开和以律师和公证管理、司法鉴定管理、基层法律服务管理等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执法公开。
在公开内容、公开对象、公开主体等司法公开事项中,必须做到“三个严格”,即严格完成时限、严格公开标准、严格责任部门。
在做好司法公开工作的同时,要继续做好以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便民服务、工作动态等为主要内容的政务信息公开,进一步推进司法行政权力公开工作。
要进一步明晰权限、厘清依据,细化权力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载体和时限。
要重新修订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廉政风险目录和廉政风险评估表,促进司法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化和规范化。
(二)公开的方式。
一方面在单位公告栏上进行公开,另一方面利用我局的内网平台及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要创新网络平台,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公开方式,进一步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
按照市司法局和区委政法委的部署要求,迅速部署,科学谋划,抓好贯彻落实。
(二)工作重点
1、编制、公布司法执法公开目录。
各科室、处、所、中心编制本科室司法执法公开目录,明确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公开的方式等,经我局司法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市局、区委政法委备案,同时按照区委政法委的统一安排向社会公布司法执法公开目录。
2、修订完善区司法局司法行政权力运行工作手册。
3、制定区司法局工作规范手册。
按照工作职责和标准化管理,全面梳理司法行政工作,并细化工作流程,规范工作运行。
4、举办“开放日”、恳谈会等活动,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通过组织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组织群众代表进行座谈,对司法行政系统司法公开措施、内容、方式等进行评议。
(三)检查总结。
区司法局司法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司法执法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对工作中存在问题及时纠正完善,并接受市局、区委政法委的督导检查。
(四)巩固发展。
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完善司法执法公开各项制度,继续通过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进一步了解公众对司法行政公开新的需求,改进工作方法,建立健全司法执法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我局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有关科室长为成员的司法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专门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政治处主任同志兼任。
司法公开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办公室组织协调,职能处室各负其责,纪检组监督检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保证司法公开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
(二)严格责任,强化督导。
我局采取专项督导与定期督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导检查。
对各科室、处、所、中心司法公开工作完成情况及成效进行考核验收,并纳入整体工作年终考核。
(三)监督与投诉。
畅通沟通渠道,公布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听取群众对我局司法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整理、落实、反馈。
局司法公开领导小组随时受理并及时处理来自各方面对司法公开工作的投诉。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和司法行政工作会精神,按照全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紧紧围绕提高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治质量,健全完善戒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大力创新教育理念、形式和方法,全面落实教育工作保障机制,不断提升教育矫治工作水平,为推进平安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任务
(一)着力提升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水平
1、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按照省、市工作要点和安排部署,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推动社区矫正在审前社会调查、日常监管、奖惩实施、收监执行等环节执法活动的公正公开。
进一步规范服刑人员信息核查、刑满释放前基本信息对接等工作环节,完善重点刑释解教人员必接必送制度。
2、强化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
认真落实监管制度,强化社区矫正衔接机制,加强与法院、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深入开展社会调查评估,从源头上杜绝脱管漏管的发生。
不断完善监管措施,充分运用好信息化管理手段,加大监管抽查力度,通过实时抽查,手机拍照抽查、地理位置抽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解决管理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力争确保实现审前社会调查按时办结率达到100%,委托单位采信率达到95%,社区矫正人员衔接率和列管率达到100%,重新犯罪率为零的监管目标。
3、深入开展社区矫正质量提升年活动。
充分调动社会力量,运用好社会资源,积极探索建立社区服刑人员参加社区服务、社会教育的相关机制,进一步建立完善监管场所与家庭、单位、社区帮扶管理衔接机制。
不断创新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的有效方式,开展心理辅导和心理危机干预,严格奖惩措施,努力提高教育矫正质量。
适时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档案评比活动。
在全区培育2-3个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典型进行推广。
迎接市检察院、司法局组织开展以完善机构设置、规范工作流程和文书档案、强化矫正人员教育监管、落实帮扶政策等内容的执法大检查。
4、建立社区服刑和刑释解教人员社会大帮扶体系。
构建由司法行政机关牵头,家庭、社会、社区及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教育帮扶体系,开展经常性走访入户工作,掌握第一手情况。
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落实帮扶政策,帮助解决其基本生活保障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学习海兴“五老”帮教典型经验,依靠社会力量开展联合帮教工作,提高服刑人员的改造信心。
继续做好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排查帮扶工作。
5、加强社区矫正保障能力建设。
建立健全社区矫正管理机构,健全完善社区矫正设施,力争将社区矫正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6、深入推进安置帮教工作。
巩固过渡性安置(培训)基地建设,以教育、培训、救助帮扶“三无”人员为重点,积极推进由政府投资的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
充分调动社会帮扶力量,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企业吸收和安置刑满释放人员。
依托现有过渡性安置培训基地,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开展就业技能培训,通过组织举办招聘会、结对帮教等形式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并探索建立依托国企和民营企业安置“三无”人员的有效途径,形成由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社会、社区、家庭及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刑释解教人员帮扶救助体系。
三、方法步骤
根据全面开展、重点推进、分类实施、务求实效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好教育矫治质量提升行动。
第一阶段:
动员部署
按照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会和全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的总体部署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细化具体工作措施和方法,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
第二阶段:
全面推进
严格按照专项行动要求,深入查摆存在问题,改进方式方法,明确阶段性目标和任务,逐条逐项抓好推进和落实。
第三阶段:
总结提升
总结教育矫治工作中主要做法、工作成效,建立健全教育矫治长效机制。
第四阶段。
检查考核。
各司法所先行组织自查工作,区司法局结合年度工作要点、重点工作和实施意见中具体要求,对执法行为、教育矫治质量、帮扶救助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司法所要把开展教育矫治质量提升行动作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任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所长要主动上位靠前抓,切实把提升教育矫治质量作为特殊人群管理的中心任务,牢牢抓在手上,周密部署,细化措施,确保教育矫治质量提升行动各项目标任务和措施落实到位。
(二)注重典型带动。
区司法局将不定期通报各所活动开展情况,加强正面典型宣传,对教育矫治工作实践中的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以及先进人物和事迹,通过信息简报、经验交流等形式,进行大力宣传和表彰,向社会展示教育矫治工作的丰硕成果,带动教育矫治整体工作上水平。
(三)整体统筹推进。
要坚持统筹兼顾,将开展教育矫治质量提升行动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同场所安全稳定,同各项工作任务紧密结合起来,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各个步骤、各项要求,贯彻到教育矫治和安全稳定工作全过程,做到整体推进,相互提高,全面提升特殊人群管理整体水平。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服务发展、便民利民的职能优势,切实把基层基础上档升级行动作为全面推进教育实践活动和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有力抓手,结合工作实际,现就落实基层基础上档升级行动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市司法局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基层,夯基础,提高基层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政治业务素质,提升司法行政基层工作水平,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作用,更加有效融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基层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1、全面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落实《省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推进基层司法所组织机构、干部队伍、业务能力、所务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增加司法所工作人员,充实司法所力量,消除1人所,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
2、落实“以案定补”经费保障措施。
严格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继续落实人民调解经费、“以案定补”经费、司法助理员岗位津贴等。
积极推进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的方式,解决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员报酬问题。
3、大力推进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加强同国土、劳动、环保等部门的协调联系,积极推进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环境污染等行业调委会建设,年内全部完成“五类纠纷”调委会建设任务。
逐步建立大型企业、集贸市场、农民工聚居区等专业调解室,做到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工作全覆盖。
4、加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
注重加强《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等常用法律法规培训,落实培训计划,通过旁听案件庭审,担任人民陪审员等措施,提高人民调解员和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5、全面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和调解程序的规范化建设。
组织开展“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人民调解优秀案卷”和“人民调解能手”评选活动,重点完善矛盾纠纷集中排查、重大纠纷报告、文书制作、档案管理、统计分析等工作制度,通过大力推广人民调解指导中心、南大街办事处调解委员会等典型经验,培树一批在群众中“叫得响”、“信得过”的调委会,进一步扩大人民调解组织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加强法律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
6、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围绕收案收费、财务管理、台账管理、文书管理等工作,深入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大检查活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7、加强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
坚持从严落实各项管理规定,不断提高办公场所、仪器设备和能力验证的合格达标水平,达到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效性和长效性的有机统一。
8、积极推进“县域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建设。
形成权责明晰、协调联动的综合法律服务工作和保障机制。
推进具有区特色的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建设。
9、开展公证机构“三化一建设”回头看活动。
进一步巩固公证机构“三化一建设”成果,不断规范执业环境建设。
三、方法步骤
基层基础上档升级行动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动员部署
各科室、处、所、中心要深入贯彻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会和全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精神,依据此实施方案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提出具体要求。
第二阶段:
组织实施
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及要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贯彻有关文件和法规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和长效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基层基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
第三阶段:
考核验收
各科室、处、所、中心要在2021年11月下旬完成自查自评,并向区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报送行动开展情况。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把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性任务,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日程,着力加强组织领导,为司法行政基层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注重推广宣传。
要通过多种方式,切实加大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扩大司法行政工作社会影响,努力为司法行政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区司法局将大力宣传表彰司法行政基层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充分发挥典型和模范的引导示范功能,推动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三)严格贯彻落实。
充分认识、深刻理解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
各司法所应及时研究制定符合本辖区实际的落实意见,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基层基础建设。
要针对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分析研究成因,及时有效应对。
一、总体目标
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安排部署,始终坚持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的工作理念,立足司法行政职能。
通过深入开展源头治理水平提升行动,着力解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全社会形成自觉遵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和平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扎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为平安保驾护航
1、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围绕家庭、婚姻、邻里等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广泛开展经常性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通过走访群众、接待来访等方式,逐村、逐社区进行摸排梳理,及时就地化解,切实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
围绕困难人群多、矛盾纠纷多、工作难度大的重点区域、行业,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排查化解工作,重点排查涉及民生的医疗纠纷、物业纠纷、道路交通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消费争议、山林土地、征地拆迁等矛盾纠纷,特别是易引起越级上访、治安隐患、群体性事件等苗头线索,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力争95%以上的矛盾纠纷解决在村居、乡镇。
2、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
围绕“四型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
特别是在两会、国庆等重大节点、敏感时期,组织专门力量联合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对于排查出来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依法妥善进行调处,就地及时化解;对于积压多年、久拖未决的矛盾纠纷,协调各有关部门集中攻坚化解;对有可能引起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纠纷,在稳定事态的基础上及时上报,配合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疏导化解,切实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
3、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制度、疑难纠纷报告制度和纠纷分析研判制度。
进一步加大对因调解不及时、工作不到位而导致“民转刑”案件的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追责力度。
积极组织开展人民调解优秀案卷评选活动,进一步规范文书制作、档案管理、统计分析等工作制度,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夯实人民调解工作基础。
4、加强基层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人员业务培训。
加强人民调解技能技巧以及《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等常用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积极宣传推广品牌调解室、调委会的典型经验做法,不断增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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