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司法局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要点(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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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司法局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要点(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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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司法局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要点
2021年,我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全面铺开,全县投入紧张而忙碌的重建阶段。
我局以全县重建任务为核心,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化解突出的矛盾纠纷,积极开展网格化服务,举全局之力投入征地拆迁工作,全局干警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繁重的重建任务贡献力量。
现将2021年工作开展情况及2021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xx县委关于做好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的部署要求,xx县司法局党组及时成立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结合司法局的实际,制定了《xx县司法局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认真做好深化学习、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充分谈心、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等阶段的工作;在此基础上,领导班子针对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和研究,统一思想、理清思路,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明确整改目标和方向,积极整改落实。
并于2021年8月15日召开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8月16日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会;9月17日召开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暨民主评议党员大会。
10月22日下午,参加了中共xx县政法口党委召开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
目前基本完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阶段的任务,达到了规定的标准要求,实现了预期目标,取得了积极成效。
二、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一)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积极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芦山“4.20”强烈地震后,我县9个乡镇、46个村(社区)以及各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办公用房、办公设施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吊牌、标牌、徽章、墙上的规章制度也残缺不全。
随着抗震救灾到灾后重建的全面启动,各调委会工作渐渐进入正常,办公用房、办公设施也渐渐配备。
(二)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以县司法局和乡镇司法所为依托,开展各式各样的人民调解培训。
为使广大基层人民调解员更好地化解“4.20”地震后产生的各种新型矛盾纠纷,尤其是涉灾纠纷,增加调解技能和知识,2021年8月至9月,我局配合xx市司法局在芦阳、龙门、太平、大川四个点对8个乡镇以及专业性、行业性的人民调解员开展培训,共培训人民调解员200余人,下一步还要对双石镇人民调解员开展培训,以达到我县人民调解员培训全覆盖。
培训会的召开,使调解员们更加深入的了解了各种矛盾纠纷的化解方法,对今后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起到积极作用,大力推进了我县灾后重建工作的开展。
(三)强抓社会矛盾纠纷动态管理评估机制工作,大力加强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
按照市局要求,我县9个司法所和人民调解指导中心,根据自己调解的案件,积极录入到“大调解”信息系统中,分析原因,摸索规律,每月和每季度写出研判材料,并上传到系统上,以供党委、政府研究制定政策。
今年,全县各级调解组织着重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围绕灾后重建开展的一系列征地拆迁、排危、房屋修建引发的合同及拖欠工资等等纠纷,按照“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各调委会集中力量,重点排查和治理因各种因素引发的多发性、易激化矛盾纠纷,重点治理社会难点和热点矛盾纠纷,主动参与群体性矛盾、群体性上访纠纷的调解,坚持重大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日报制度和重大矛盾纠纷信息预警处置工作机制。
据统计,截止10月31日,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录入系统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984起,调解成功934起(往期登记当期调成数4起),当期调解成功率94.92%。
。
984起纠纷中婚姻家庭纠纷66起、邻里纠纷99起、征地拆迁纠纷48起、财产纠纷69起、村务管理纠纷53起、劳动争议纠纷36起、合同纠纷46起、医疗纠纷5起、山林土地纠纷34起、交通事故纠纷418起、物业纠纷2起、消费纠纷6起、人身损害纠纷18起、行政争议纠纷2起、涉法涉诉纠纷1起、政策性诉求10起、其他纠纷71起。
其中,特大纠纷1起、重大纠纷3起、较大纠纷6起、一般纠纷62起、简单纠纷912起。
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1件1人、制止群体性械斗5件25人、防止群体性上访14件114人。
及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有力地维护了我县的和谐稳定,为芦山灾后重建工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四)积极与相关部门衔接,深入推进“人民调解进项目”工作,推动灾后科学重建。
按照市司法局《关于扎实推进人民调解进项目工作的通知》(雅司法[2021]2号)文件要求,我县在芦阳、龙门、太平、宝盛、飞仙等乡镇部份灾后重建项目所在地设立项目调解室,并悬挂标牌、标语、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纠纷排查受理、引导分流、衔接化解和研判预警机制等形式,做好矛盾纠纷台帐的登记和录入,即时有效的化解一批征地拆迁、劳动用工、邻里、合同等纠纷,确保项目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我县项目调解室最有特色的是在五星工业园区与公安局警务室共同设立的调解室,他们共同调解了大量的纠纷,化解了大量的矛盾,有力的维护了工业园区的社会稳定。
(五)加强村耕大忙期间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按照市司法局《关于加强春耕大忙期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通知》(雅司办发[2021]36号)文件要求,我县各乡镇建立以乡镇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武装部长为副组长,司法所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通过大力开展法制宣传,主动排查矛盾纠纷隐患,并和各部门整合力量,密切协作,加强调解,春耕大忙期间我县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45件,调解成功43件,调解成功率为95.6%;防止民转刑1件1人;防止群众性械斗5件25人;防止因矛盾纠纷可能造成的群众性上访4件20人;通过活动的开展,确保了农村社会稳定。
三、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工作,推进“六五”普法进程
(一)法制宣传工作
1.编印普法读本。
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促进法治县创建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任务,是实施我县“十二五”规划、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
为满足全县公民学法用法守法的需要,我局根据工作经验和公民在生产生活中经常遇到用到的一些法律问题,编辑并印刷了1000多本《xx县“六五”普法之〈法律法规摘录〉》。
以其不断提高公民自身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依法维权,合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自觉维护全县社会稳定,争做知法守法的好公民,为灾后重建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2.围绕中心,抓重点,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一年来,通过“法律七进、送法下乡”、“三月法制宣传月”、“科技宣传周”、《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及公民道德宣传教育月、六月安全生产月、“6.26”国际禁毒日等主题活动,全方位多形式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和普法工作力度。
一是继续推行和完善了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制度,以县委、县政府的名义印发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确保学法计划的内容、人员、时间、效果“四落实”。
在县委党校各类培训班上增设了法制课程,利用专题讲座,机关政治学习日等活动定时间、定内容,保证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和制度化。
同时,积极做好公职人员学法考试工作。
二是以教促学,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
以“法治进学校”为契机,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在全县各类学校普遍开设了法制教育课,狠抓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各中小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定期为学生上法制课。
各中小学通过上法制课、主题班(队)会、校园广播等形式,大张旗鼓地进行普法宣传教育。
三是抓好农村、社区两委班子的法制教育,提高村(居)民法律素质。
结合我县村(社区)实际,确定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以“下基层服务群众转变作风”等工作为契机,统筹安排。
通过“三月宣传月”、“法律七进”、“6·26”国际禁毒日等活动,安排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进村与群众面对面开展培训讲座、以案释法、印发资料、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维权,通过合法正规途径反映利益诉求。
四是以讲促学,加强对企业管理人员和个体工商户的法律知识培训学习和培训,提高了他们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的意识和水平。
各类企业采取形式多样普法教育,既有组织集中学习、专题讲座,又有法律知识竞赛,还有安全、消防等方面的实际演练、比赛等。
一年来,县级各部门组织学法1200多人次,送法下乡10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5次1000人次,组织人民调解员学法2次100多人次,发放交通安全教育宣传资料3000余份,悬挂防震减灾宣传标语52幅,宣传展板48个,开展知识讲座82次,演讲比赛30场,征文86篇,举办板报墙报76期,主题班队会63次,印发宣传单6000多份,开展应急演练10次。
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进一步传播了法治理念,弘扬了法治文化,进一步发挥法治在芦山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积极助推灾后重建有序进行。
(二)法治创建工作
按照《中共xx县委关于印发〈xx县依法治县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共xx县委关于印发〈xx县依法治县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我局制定并下发了《xx县关于开展市级法治示xx县及县级法治示范乡镇、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在各部门、各乡镇的积极参与下,全县形成了创建法治县的高潮。
1.召开依法治县宣讲工作会
为认真贯彻《xx县依法治县实施意见》和《xx县依法治县2021年工作要点》,根据中共xx市委宣传部、xx市司法局《关于开展xx市依法治市宣讲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8月5日上午,中共xx县委宣传部、xx县依法治县办、xx县司法局在县委行政中心一楼第一会议室召开了由全县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共80多人参加的xx县依法治县宣讲工作会。
县委宣传部等部门及时聘请xx市委党校张永攀老师就依法治县进行了宣讲。
涉及内容有《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xx市依法治市实施意见》及省委、市委、县委推进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县系列重要会议精神;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社会法治、学法用法的目标要求和工作举措。
通过张老师的深入浅出的宣讲及有针对性的案例的剖析,让参会者对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等有了更深的认识,对依法治县的目标要求和工作举措有了更深和更宽广理解,进一步强化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
2.开展全民“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活动。
通过以案释法、文艺作品等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20场次。
在全且40个村(社区)都设立了法制宣传栏,以灾后重建为中心,以网格化工作为平台,各部门深入全县9个乡镇开展送法下乡宣传活动共50多场次。
在每个村民小组都培养了一名法律明白人。
3.及时启动法治示xx县、法治示范乡镇和学法用法示范机关、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等示范创建活动。
为深入推进依法治县,我局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开展市级法治示xx县及县级法治示范乡镇、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芦司发〔2021〕46号)文件,经多方对比和考查,推荐双石镇、大川镇为创建市级法治示范乡镇,推荐工商局、教育局、检察院为创建市级学法用法示范机关。
4.切实推进依法治村工作。
按照依法治省办和依法治市办相关文件要求,结合芦山实际,经我局起草、xx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修改,最终制定并下发了《xx县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活动方案》(芦法组办[2021]12号)。
按照《xx市司法局关于建立“三定一免”工作制度深化“法律顾问进万村(社区)”工作的通知》(雅司发[2021]16号)的精神和要求,及时制定落实方案,将青衣律师事务所、芦阳法律服务所分别与全县各乡镇的司法助理员结合并与所驻乡镇及辖区内的村、社区签订法律顾问合同。
到目前,已经与全县9个乡镇、46个村(社区)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并负责联系村的普法宣传、法制培训、法律参谋、协助调解纠纷、法律援助等。
四、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和安置帮教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社区矫正工作
截止2021年10月底,2021年,我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56名,累计解除社区矫正人员35人,目前在册社区矫正人员111人,其中危害公共安全30人、破坏经济秩序4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19人,侵犯财产6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40人,贪污受贿4人,其他8人。
在社区矫正监管工作中,县社区矫正办公室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及《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办理社区矫正接收登记、解除以及居住地变更手续。
对不符合接收条件的社区矫正人员及时告知判决机关,做到对社区矫正人员不脱管、不漏管。
同时积极指导各基层司法所开展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管理:
一是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要求社区矫正人员每周电话汇报、每月定期到司法所报道,汇报思想情况,并参加公益劳动每月不少于8小时,参加教育学习每月不少于8小时;并按时上报社区矫正统计月报和季度表;二是严格加强对未年人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与监督,实行专人专柜保管,矫正档案不公开制度,切实维护未成年罪犯的合法利益。
三是定期走访社区矫正人员,对有犯罪苗头的社区矫正人员实行重点监管。
“春节”“两会”期间实行日报告制度,确保社区矫正对象无重新违法犯罪现象。
2021年9月,xx县司法局出台了“轻刑快办”风险评估实施意见。
截止10月底,我局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今年共开展社会调查风险评估12起。
(二)安置帮教工作
xx县安置帮教工作一直坚持依法依规安置和主动帮教帮扶工作。
对刑释解教人员报到后,一是做好详细登记接收工作,并与所在监狱联系,取得相关法律文书,做到“见人见档”,并录入安置帮教系统;二是与刑满释放人员所在乡镇司法所联系,指派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做好本乡镇新接收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对符合低保政策的予以协助办理低保手续,符合落实责任田的,经与村组联系积极落实责任田。
三是对“三无”人员或老弱病残人员,由民政部门给予一次性困难补助。
四是开展就业培训和指导。
我县司法局、人事就业局、民政局等部门不定期联合举办技能培训班,免费为有劳动能力的刑满释放人员提供岗前培训和就业指导,五是鼓励我县民营企业吸收刑满释放人员就业;六是通过社区、村委会建立帮扶政策,通过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家属、朋友、和上班同事随时掌握了解刑满释放人员的思想动态和行踪,做好亲情帮教。
我县整合各部门力量通过一系列的帮教措施取得了明显效果,2021年截止10月底接收12名刑满释放人员,解除社区矫正人员35名,全部纳入安置帮教范围,刑释解教人员无重新犯罪现象发生。
帮教率达100%。
五、法律服务及法律援助工作,为我县灾后重建提供法律保障
(一)公证处工作。
1.开展好灾后重建中公证咨询服务
xx县公证处新进两名公证人员。
一名执业公证员和一名实习公证员,公证处恢复执业的申请已向上级司法行政机关递交,恢复执业后,将在目前开展公证咨询业务的基础上积极为我县的灾后重建开展好公证业务,以方便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灾民对公证的需要。
今年以来,共接待群众咨询296人次,主要是芦山“4.20”强烈地震发生后,涉及房屋产权的公证咨询占了很大比例,为了清楚灾后我县的相关政策,公证处公证员多次与县房管局联系,向该部门咨询地震发生后对房屋管理登记的相关政策和规定,以便在接待此方面的公证咨询时,好告知咨询人。
2.服从工作安排,积极参加各项工作派遣
灾后重建工作是我县当前的中心工作,我县公证处公证员多次受县司法局指派,积极参加我县的征地拆迁见证工作,今年来共参加县级部门和各乡镇见证工作和维护性施工26次73人次:
龙门乡征收土地测量见证12次24人次;飞仙关镇房屋拆迁实物清点见证6次17人次;芦阳镇房屋拆迁实物清点见证3次17人次;思延乡351国道建设征收土地测量见证及维护性施工4次13人次;清仁乡征收土地测量见证1次2人次;此外,公证处上半年在芦阳镇乐家坝集中安置小区调解室积极开展指导工作,并担任了该小区的群众来访接待站、法律援助服务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稳等多项工作。
(二)青衣律师事务所工作。
1.律师顾问工作。
所内目前有三名注册律师,均为xx县县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现在有35家顾问单位,其中一家是县政府(未收费),24家为村社区免费担任。
2021年来,青衣律师事务所为顾问单位代理行政纠纷4件(房屋颁证行政争议诉讼及要求政府信息公开案),民事案件6件,维护了顾问单位合法权益;帮助审查、修改各类合同30次,帮助草拟合同10件,解答各类咨询70余次。
2.民事代理工作(包括劳动仲裁代理、法律援助)。
2021年以来,共代理各类案件25件,结案率90%。
其中涉案80余人的集团诉讼案按一件代理计算,由于涉及在诉讼过程中的涉访问题和本县社会稳定和灾后重建,本案作为律师事务所今年重大工作任务,律师事务所积极代理进行,并参与法院调解工作,现已经全部结案,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撤诉。
3.刑事辩护工作。
2021年,青衣所共受法院指定及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和当事人委托办理刑事辩护12件,其中法律援助11件,法院均基本采纳了律师辩护主要意见。
4.行政诉讼工作。
全年办理过程中,行政诉讼案件5件。
当事人与县政府房屋颁证行政争议及要求政府信息公开案。
三案均一审办理完毕,其中两件经多次和原告讲解法律规定后原告主动撤诉,两件一、二审胜诉,充分维护了政府、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的权益。
特别是尹xx诉xx县政府信息公开案,代理律师通过市、省的两次诉讼,维护了政府在涉及移民、灾后重建过程中的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权益。
5、灾后重建法律援助方面工作。
青衣律师事务所坚持有援助必办理的原则,在4.20地震后法律援助案件急剧增加的情况下,继续用良好的法律服务帮助受援当事人解决各项纠纷,共援助代理、辩护27件次。
主要为受援人与重庆玉屏公司、重庆皇华公司的建筑施工工程的材料款、工程款、垫支款等纠纷二审代理。
同时,积极参与灾后重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积极配合劳动仲裁部门研究涉及xx县芦阳镇向阳小区建设施工的200余名农民工的工资拖欠问题(涉案工资300余万),由于涉及问题复杂,受援人多次到县上访,已经严重影响到和谐,青衣所律师从解答、免费代书、指导收集证据材料等,积极提供义务法律帮助,现在案件已经全部进入劳动仲裁程序。
6、政府法律顾问团方面。
芦山地震发生后,青衣所律师积极参加全县抗震救灾,在2021年10月,全所律师均受聘为县法律顾问团成员,为我县政府灾后重建等提供法律服务。
2021年度帮助政府代理行政纠纷5件。
其中两件经多次和原告讲解法律规定后原告主动撤诉,政府信息公开案一、二审胜诉;同时为政府及有关部门草拟、审查、修改灾后重建各类合同30次,出具法律意见文书6次,提出书面法律意见4次;积极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参与大调解法律事务15次,研究、制定设计灾后重建法律宣传资料一件次,参与灾后重建人民调解培训1次,街道义务法律宣传咨询2次,3人次参加,解答灾后重建各类法律咨询、政策300余人次。
(三)芦阳法律服务所工作。
2021年,芦阳法律服务所共代理民事(包括仲裁)案件共120件,其中代理法律援助53件,全所接待法律、政策咨询223人次,涉及人数240余人。
免费调解纠纷5件,免费代书法律事务文书8份。
此外,芦阳法律服务所积极参与xx县灾后重建工作与震后科学重建的法律服务工作和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与宝盛乡、太平镇、清仁乡、思延乡等18个村级组织签订了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四)法律援助工作。
1.围绕我县法律援助中心援助事项规范制度
2014年法律援助中心始终坚持规范制度与援助工作紧紧结合起来,结合4.20地震后出现的新问题,坚持法律援助首问责任制、审批、接待、自查、归档制度,开展和建立好各项制度,使法律援助事项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中起到了法为民知,权为民用,尽心尽力地依规依法进行援助。
2.积极完成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目标任务
法律援助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之一,我县法律援助中心人员高度重视,积极开展工作,截止目前,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7件,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254%,其中民事案件98件,刑事案件29件。
其中民事案件涉及7类案型,分别是交通事故纠纷41件、给付劳动报酬9件、工伤9件、赡养纠纷19件、给付抚养费4件,其它16件。
刑事案件均为指定辩护,县法院指定13件、县公安局指定7件、县检察院指定9件,涉及未成年人20人、妇女5人;其中寻衅滋事5件、盗窃罪14件、故意伤害罪5件、抢劫罪4件、破坏生产经营罪1件。
办理咨询案件1369件,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5%,共实现受援人1528次人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5.3%。
今年分别在宝盛和龙门共建了两个乡镇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办公场所已落实,文件资料已准备好,办公设备已安装,超额完成新建1个乡镇街道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任务。
3.积极开展法律宣传
法律援助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之一,xx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高度重视,积极的开展各项宣传教育活动,积极配合县司法局开展法律宣传工作,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解答咨询200余人,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学习2次,得到受援人的一致好评。
六、灾后重建工作
(一)城乡住房重建
1.按照县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局在“走基层”活动中,认真按照“四个一”工作法并与重建户“结对帮扶”,助推灾后重建工作。
在负责的苗溪社区40户居民住房重建登记工作,我局精心组织人员,服务上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居民的相关资料收集及登记工作。
在负责先锋社区樊家寺小区54户自建房重建工作中,我局采取局长负总责、局班子成员分四个组具体负责、全局职工共同参与“结对帮扶”自建户重建,截止10月底,54户中,除9户已纳入拆迁,1户在控制区(已主体完工)外,另有10户因资金、受损房难以拆除、无施工通道等因素暂未动工外,其余34户已全面开工,并能在规定时间内建成。
2.截止10月底,我局网格化管理工作联系太平镇胜利村,农房重建户数共488户,开工率100%。
主体完工456户,入住287户,入住率58.8%,维修加固户数564户,已全部完工,轻钢房6户。
杨寺庙聚居点85户重建户主体已全部完工。
预计11月25日启动分房工作。
(二)征地拆迁工作
按照县委、县政府对征地拆迁工作的安排部署,我局负责拆迁的工作人员发扬吃苦耐劳的精神,千方百计突破工作,已全部在限期内完成了对教育园区2户、赵家坝2户、五星4户、石羊7户的征地拆迁任务,助力全县征地拆迁工作的开展。
七、2021年工作要点
(一)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1.加强基层队伍建设。
今年是全县完成农房重建任务的一年,许多工程项目上马,涉及到得征地、拆迁、重建矛盾纠纷多发,司法所作为乡镇人民调解工作的主导力量,在灾后重建中将发挥积极作用。
我局9个乡镇司法所共有12名专职司法助理员,9名司法辅助人员,加上今年2月招聘的8名公益性司法协理员,我局的基层司法力量大大加强。
2021年我局将加强基层司法队伍建设,将举办至少二期人民调解培训班,提高基层司法人员调解技能。
2.深入推进人民调解进项目工作。
按照市司法局《关于扎实推进人民调解进项目工作的通知》(雅司发[2021]2号)要求,进一步延伸人民调解工作触角,通过灾后重建项目所在地设立项目人民调解室,建立健全纠纷排查受理、引导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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