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长治县乡镇卫生院全员聘用竞争上岗实施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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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长治县乡镇卫生院全员聘用竞争上岗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卡
2011年9月23日
意见或建议:
现将长治县乡镇卫生院全员竞聘上岗实施意见(草案)印发给你们,请将意见或建议于2011年9月26日上午10点前报送卫生局办公室,纸质版要求一把手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文件不得复印,不得转发,注意保密)
保密
长治县乡镇卫生院全员竞聘上岗
实施意见(草案)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晋政办发[2011]14号,省人社厅、卫生厅《山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意见》(晋人社厅发[2011]27号,市人社局、市卫生局《长治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实施办法》,长治县人社局、长治县卫生局《长治县乡镇卫生院人事制度改革实施办法》、长治市机构编制委员会(长编办发<2011>113号)通知精神,为扎实推进我县乡镇卫生院人员竞聘上岗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市、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推进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
以优化卫生人才资源配置,提高卫生服务质量为核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建立能进能出和激励有效的人事管理制度,实行全员聘用、岗位管理和资格准入制度,优化人员结构,提高职工素质,促进我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二、竞聘范围与对象
(一)竞聘范围
11个乡镇卫生院。
(二)竞聘对象
1、乡镇卫生院的正式在编人员。
2、2009年12月31日前进入乡镇卫生院在岗的小集体人员。
3、2010年12月31日前进入乡镇卫生院的临时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中具有卫生类执业(从业)资格或医疗卫生类专科以上学历人员。
三、竞聘方式和方法
(一)竞聘方式
乡镇卫生院人员竞聘上岗采取民主测评或民主推荐、个人考核和业务能力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竞聘方法
竞聘上岗初步拟定将分为三轮进行。
首轮竞聘上岗在国家正式人员中进行,采取考核计分方式确定上岗对象;第二轮竞聘上岗在小集体人员中进行,第三轮竞聘上岗在有空缺岗位的乡镇卫生院进行,第二、三轮均采取考试、考核计分方式确定上岗;三轮竞聘上岗结束若乡镇卫生院还有空缺岗位的,按所申报岗位和综合得分高低在全县乡镇卫生院之间调剂上岗。
不同意调剂的,视为自动放弃竞聘岗位,列为分流人员。
四、岗位设置
乡镇卫生院岗位设置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具体内容按照本单位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执行。
五、竞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专业技术岗位,医师岗位必须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护士岗位必须具备执业护士资格;医技岗位必须具备医学中专以上学历或具有初级以上技术职称;
3、管理、工勤岗位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
4、药剂岗位:
具备执业(执助)药师资格或具备初级以上药剂士(员)或有药学学历的。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6、聘用岗位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竞聘程序
(一)个人申请
各乡镇卫生院组织本单位符合竞聘条件人员按期向乡镇卫生院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请。
首轮竞聘上岗时间截止月日。
第二轮竞聘上岗时间截止月日。
第三轮竞聘上岗时间截止月日。
个人提交申请的过程中相关问题的处理:
一是对在编在册不在岗人员,各单位应通知本人按期回单位报名参加本次竞聘上岗(通知情况要有详细记录),对在规定期限内不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竞聘上岗资格;二是按照岗位公示的情况,竞聘者按自己的专业特长及岗位任职条件选择岗位,在规定期限内不择岗者视为自动放弃竞聘资格,按落聘人员对待;三是选择岗位填写岗位报名表,每一个竞聘者选择一个岗位,并说明是否服从组织安排。
(二)资格审查
各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对本单位报名职工进行资格初审后汇总上报县卫生局,由乡镇卫生院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对参加竞聘的人员资格逐一审核确认,重点审核原始材料,包括人事手续、工资发放记录、学历(职称)证书、人员聘用(劳动)合同以及年度考核记录等内容。
审核认定后由乡镇卫生院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将审定结果备案,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各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将竞聘上岗对象张榜公示,竞聘人员据此参加竞聘上岗。
(三)计分考核
按百分制计算,包括工作表现分和资格条件分两部分。
1.工作表现(30分)。
参加竞聘的人员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按合格及以上得票率乘以30分计算得分。
2.资格条件(70分)。
(1)专业技术人员:
学历分(10分):
本科及以上学历计10分,大专学历计8分,中专(高中)学历及同等学历计6分。
工龄分(20分):
每满一年计1分。
最高计分不超过20分。
职称分(20分):
高级职称计20分,中级职称计15分,初级职称中师级计10分、士(员)级计5分;
执业资格分(20分):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计20分,助理执业资格的计15分;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计20分。
(2)工勤人员:
学历分(20分):
本科及以上学历计20分,大专学历计15分,中专学历计10分。
工龄分(25分):
每满一年计1分,最高计分不超过25分;
职称分(25分):
高级工25分、中级工20分、初级工15分。
(四)组织考试
考试工作在乡镇卫生院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卫生、人事部门配合统一命题,统一阅卷。
(五)确定聘用对象
根据考核、考试结果,以乡镇卫生院为单位分类分岗分别按照分数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聘用对象。
(六)公示
经乡镇卫生院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同意后,由乡镇卫生院负责对岗位设置、竞聘条件、竞聘程序及方法、考试考核结果、拟聘人员等情况定期进行公示,并将公示结果报县卫生局。
(七)签订聘用合同
公示无异议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等有关部门履行聘用合同手续。
乡镇卫生院院长与受聘人员以书面形式订立聘用合同,并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证,聘用期为三年。
三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再行续聘。
七、安置分流
安置分流人员参照长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长治县卫生局、长治县财政局《长治县乡镇卫生院分流人员的安置办法》(长县人社发[2011]34号)文件精神执行。
八、聘用管理
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年度考核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又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工作的;
2、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
3、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4、被判处有期徒刑且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九、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乡镇卫生院人员竞聘上岗工作是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重要环节,关系到乡镇卫生院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乡镇卫生院的健康发展。
各有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扎实有序推进,确保稳定。
(二)广泛宣传
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公布乡镇卫生院岗位设置和竞聘上岗实施方案,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公布拟竞聘的岗位、竞聘条件和竞聘程序及方法,使卫生院广大职工了解政策,消除顾虑,积极参与,推进改革。
(三)严明纪律
各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规定进行操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明工作纪律,确保竞聘上岗工作顺利推进。
竞聘上岗工作实行报名信息诚信承诺制,凡在报名资格和考核项目资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的,无论何时查出,即取消竞聘或聘用资格。
对单位负责人参与弄虚作假、把关不严或索贿受贿的,先解聘职务,再依法依纪处理。
本办法由乡镇卫生院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长治县乡镇卫生院——竞聘人员个人申请表
2、长治县乡镇卫生院——首轮竞聘上岗考核汇总表
3、长治县乡镇卫生院——二轮考试考核人员竞聘上岗汇总成绩表
4、长治县乡镇卫生院——竞聘上岗人员花名册(首轮竞聘上岗)
5、长治县乡镇卫生院——竞聘上岗人员花名册(二轮竞聘上岗)
6、长治县乡镇卫生院——符合竞聘上岗条件人员花名册
7、长治县乡镇卫生院——分流安置人员花名册
8、长治县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人员分流安置申请表
附件1:
长治县竞聘人员个人申请表
单位:
卫生院填表时间:
年月日
姓名
性
别
出生
年月
照
片
参加工作时间(年日)
学
历
政治
面貌
执业(从业)资格
取得时间
职称
取得时间
毕业院校
及时间
所学专业
是否在
编人员
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身份证
号码
工
作
简
历
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
在何单位任何职
竞聘岗位类别
竞聘具体岗位
是否愿意调剂
愿意()不愿意()
诚信承诺
本人保证以上所填信息和提供的相关材料、证件绝对真实可靠。
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纪律规定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责任。
本人签字:
年月日
所在单位
意见
院长(签字):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医改办审批
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月日
注:
1、本表一式二份;2、职称或技术等级证书、执业(从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附后
附件2:
长治县首轮竞聘上岗考核汇总表
单位(盖章):
日期:
年月日
姓名
民主测评分(30%)
资格条件得分(70%)
合计
竞聘岗位
备注
学历分
工龄分
职称分
执业(从业)资格分
折合得分
附件3:
长治县二轮竞聘上岗考试考核汇总表
单位(盖章):
日期:
年月日
姓名
考试分(60%)
资格条件得分(40%)
合计
竞聘岗位
备注
学历分
工龄分
职称分
执业(从业)资格分
折合得分
附表8:
长治县乡镇卫生院人员分流安置申请表
单位:
日期:
年月日
姓名
性别
身份
证号
照片
参加工作时间
进入本单位时间
是否在编人员
现有职称或技术等级及取得时间
执业(从业)资格
联系电话
学历
何时毕业于何校何专业
自愿选择安置方式
理由
工作、学习简历
诚信承诺
本人保证以上所填信息和提供的相关材料、证件绝对真实可靠。
若有虚假,责任自负。
本人签名:
年月日
单位审核
意见
院长签字:
年月日
区医改办
审核意见
年月日
注:
1、本表一式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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