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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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
湖北省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加强预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外事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湖北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和《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因公组派临时代表团组的出国人员,以下简称出国人员。
第三条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因公组派临时出国团组应当坚持强化预算约束、优化经费结构、厉行勤俭节约、讲求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规模,规范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
第二章预算管理和计划管理
第四条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并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的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经费总额,科学合理地安排因公临时出国经费预算。
(二)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加强预算硬约束,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要求,在核定的年度因公临时出国经费预算内,务实高效、精简节约地安排因公临时出国活动,不得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出访团组。
确有特殊需要的,按规定程序报批。
第五条出访团组实行计划审批管理,并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当认真贯彻中央及省有关外事管理规定,科学制订年度因公临时出国计划,认真履行因公临时出国计划报批制度,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团组人数、国家数和在外停留天数,正确执行限量管理规定。
组团单位和派出单位要明确责任,谁派出、谁负责。
(二)因公临时出国应当坚持因事定人的原则,不得因人找事,不得安排照顾性和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
(三)各级外事部门应当加强因公临时出国计划的审核审批管理,严格把关,对违反规定、不适合成行的团组予以调整或者取消。
第六条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出国经费的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不得擅自突破,严禁接受或变相接受企事业单位资助,严禁向同级机关、下级机关、下属单位、企业、驻外机构等摊派或转嫁出访费用。
第七条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建立因公临时出国计划与财务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
出访团组应当事先填报《因公临时出国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见附),由单位外事和财务部门分别出具审签意见,明确审核责任。
出国任务、出国经费预算未通过审核的,不得安排出访团组。
第三章经费管理
第八条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包括:
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和其他费用。
国际旅费,是指出境口岸至入境口岸旅费。
国外城市间交通费,是指为完成工作任务所必须发生的,在出访国家的城市与城市之间的交通费用。
住宿费是指出国人员在国外发生的住宿费用。
伙食费是指出国人员在国外期间的日常伙食费用。
公杂费是指出国人员在国外期间的市内交通、邮电、办公用品、必要的小费等费用。
其他费用主要是指出国签证费用、必需的保险费用、防疫费用、国际会议注册费用等。
第九条国际旅费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选择经济合理的路线。
出国人员应当优先选择由我国航空公司运营的国际航线,由于航班衔接等原因确需选择外国航空公司航线的,应当事先报经单位外事和财务部门审批同意。
不得以任何理由绕道旅行,或以过境名义变相增加出访国家和时间。
(二)按照经济适用的原则,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选择优惠票价,并尽可能购买往返机票。
(三)因公临时出国购买机票,须经本单位外事和财务部门审批同意。
机票款由本单位通过公务卡、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不得以现金支付。
单位财务部门应当根据《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等有效票据注明的金额予以报销。
(四)出国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安排交通工具,不得乘坐民航包机或私人、企业和外国航空公司包机。
(五)省部级人员可以乘坐飞机头等舱、轮船一等舱、火车高级软卧或全列软席列车的商务座;厅局级人员可以乘坐飞机公务舱、轮船二等舱、火车软卧或全列软席列车的一等座;其他人员均乘坐飞机经济舱、轮船三等舱、火车硬卧或全列软席列车的二等座。
所乘交通工具舱位等级划分与以上不一致的,可乘坐同等水平的舱位。
所乘交通工具未设置上述规定中本级别人员可乘坐舱位等级的,应乘坐低一等级舱位。
上述人员发生的国际旅费据实报销。
(六)出国人员乘坐国际列车,国内段按国内差旅费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外段超过小时以上的按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补助美元。
第十条出国人员根据出访任务需要在一个国家城市间往来,应当事先在出国计划中列明,并报本单位外事和财务部门批准。
未列入出国计划、未经本单位外事和财务部门批准的,不得在国外城市间往来。
出国人员的旅程必须按照批准的计划执行,其城市间交通费凭有效原始票据据实报销。
第十一条住宿费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出国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安排住宿,省部级人员可安排普通套房,住宿费据实报销;厅局级及以下人员安排标准间,在规定的住宿费标准之内予以报销。
(二)参加国际会议等的出国人员,原则上应当按照住宿费标准执行。
如对方组织单位指定或推荐酒店,应当严格把关,通过询价方式从紧安排,超出费用标准的,须事先报经本单位外事和财务部门批准。
经批准,住宿费可据实报销。
第十二条伙食费和公杂费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出国人员伙食费、公杂费可以按规定的标准发给个人包干使用。
包干天数按离、抵我国国境之日计算。
(二)根据工作需要和特点,不宜个人包干的出访团组,其伙食费和公杂费由出访团组统一掌握,包干使用。
(三)外方以现金或实物形式提供伙食费和公杂费接待我代表团组的,出国人员不再领取伙食费和公杂费。
(四)出访用餐应当勤俭节约,不上高档菜肴和酒水,自助餐也要注意节俭。
第十三条出访团组对外原则上不搞宴请,确需宴请的,应当连同出国计划一并报批,宴请标准按照所在国家一人一天的伙食费标准掌握。
出访团组与我国驻外使领馆等外交机构和其他中资机构、企业之间一律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请。
第十四条出访团组在国外期间,收授礼品应当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原则上不对外赠送礼品,确有必要赠送的,应当事先报经本单位外事和财务部门审批同意,按照厉行节俭的原则,选择具有民族特色的纪念品、传统手工艺品和实用物品,朴素大方,不求奢华。
出访团组与我国驻外使领馆等外交机构和其他中资机构、企业之间一律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互赠礼品或纪念品。
第十五条出国签证费用、防疫费用、国际会议注册费用等凭有效原始票据据实报销。
根据到访国要求,出国人员必须购买保险的,应当事先报经本单位外事和财务部门批准后,按照到访国驻华使领馆要求购买,凭有效原始票据据实报销。
第十六条出国人员回国报销费用时,须凭有效票据填报有团组负责人审核签字的国外费用报销单具体表格由各单位制定。
各种报销凭证须用中文注明开支内容、日期、数量、金额等,并由经办人签字。
各单位财务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财务报销审批的具体规定,加强对因公临时出国团组的经费核销管理。
各单位财务部门应当对因公临时出国团组提交的出国任务批件、护照包括签证和出入境记录复印件及有效费用明细票据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按照批准的出国团组人员、天数、路线、经费预算及开支标准核销经费,不得核销与出访任务无关的开支。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除涉密内容和事项外,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的预决算应当按照预决算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及时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八条各级外事、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因公临时出国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联合检查。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部门各单位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审计部门应当对各部门各单位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财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因公临时出国团组内部监督检查机制,每半年向同级外事、财政部门报送本部门本单位因公临时出国经费使用情况。
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因公临时出国经费预算绩效评价,切实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十九条组团单位应当采取集中形式,对团组全体人员进行行前财经纪律教育。
对出国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相关开支一律不予报销外,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一)违规扩大出国经费开支范围的;
(二)擅自提高经费开支标准的;
(三)虚报团组级别、人数、国家数、天数等,套取出国经费的;
(四)使用虚假发票报销出国费用的;
(五)其他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因公临时赴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一条对与我新建交或未建交国家,相关经费开支标准暂按照经济水平相近的邻国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国有企业和其他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省财政厅、省外事侨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号)同时废止。
附:
、因公临时出国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
、各国家和地区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开支标准表
附:
因公临时出国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
团组名称
组团单位
团长(级别)
团员人数
出访国别(含经停)
出访时间(天数)
出国任务审核意见
审核单位
审核日期
审核依据
审核内容
是否列入出国计划:
出访目标和必要性:
时间和国别是否符合规定:
路线是否符合规定:
团组人数是否符合规定:
其他事项:
审核意见
预算财务审核意见
审核单位
审核日期
审核依据
审核内容
是否列入年度预算:
合计
国际旅费
住宿费
伙食费
公杂费
其他费用
须事先报批的支出事项:
其他事项:
审核意见
备注:
出访团组和单位财务部门应对各项支出的测算和审核做详细说明。
附:
各国家和地区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开支标准表
序号
国家(地区)
城市
币种
住宿费
(每人每天)
伙食费(每人每天)
公杂费
(每人每天)
一、
亚洲
蒙古
美元
朝鲜
美元
韩国
首尔、釜山、济州
美元
光州、西归浦
美元
其他城市
美元
日本
东京
日元
大阪、京都
日元
福冈,札幌、长崎、名古屋
日元
其他城市
日元
缅甸
美元
巴基斯坦
伊斯兰堡、拉合尔、卡拉奇
美元
奎达
美元
其他城市
美元
斯里兰卡
美元
马尔代夫
美元
孟加拉
美元
伊拉克
美元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美元
也门
萨那
美元
亚丁
美元
其他城市
美元
阿曼
美元
伊朗
美元
科威特
美元
沙特阿拉伯
利雅得
美元
吉达
美元
序号
国家(地区)
城市
币种
住宿费
(每人每天)
伙食费(每人每天)
公杂费
(每人每天)
其他城市
美元
巴林
美元
以色列
美元
巴勒斯坦
美元
文莱
美元
印度
新德里、加尔各答
美元
孟买
美元
其他城市
美元
不丹
美元
越南
河内
美元
胡志明
美元
其他城市
美元
柬埔寨
美元
老挝
美元
马来西亚
美元
菲律宾
美元
印度尼西亚
美元
东帝汶
美元
泰国
曼谷
美元
宋卡
美元
清迈、孔敬
美元
其他城市
美元
新加坡
美元
阿富汗
美元
尼泊尔
美元
黎巴嫩
美元
塞浦路斯
美元
约旦
美元
土耳其
安卡拉
美元
伊斯坦布尔
美元
其他城市
美元
叙利亚
美元
卡塔尔
美元
序号
国家(地区)
城市
币种
住宿费
(每人每天)
伙食费(每人每天)
公杂费
(每人每天)
香港
港币
澳门
港币
台湾
美元
二、
非洲
马达加斯加
塔那那利佛
美元
塔马塔夫
美元
其他城市
美元
喀麦隆
美元
多哥
美元
科特迪瓦
美元
摩洛哥
美元
阿尔及利亚
美元
卢旺达
美元
几内亚
美元
埃塞俄比亚
美元
厄立特里亚
美元
莫桑比克
美元
塞舌尔
美元
肯尼亚
美元
利比亚
美元
安哥拉
美元
赞比亚
美元
几内亚比绍
美元
突尼斯
美元
布隆迪
美元
莱索托
美元
津巴布韦
美元
尼日利亚
阿布贾
美元
拉各斯
美元
其他城市
美元
毛里求斯
美元
索马里
美元
苏丹
美元
序号
国家(地区)
城市
币种
住宿费
(每人每天)
伙食费(每人每天)
公杂费
(每人每天)
贝宁
美元
马里
美元
乌干达
美元
塞拉利昂
美元
吉布提
美元
塞内加尔
美元
冈比亚
美元
加蓬
美元
中非
美元
布基纳法索
美元
毛里塔尼亚
美元
尼日尔
美元
乍得
美元
赤道几内亚
美元
加纳
美元
坦桑尼亚
达累斯萨达姆
美元
桑给巴尔
美元
其他城市
美元
刚果(金)
美元
刚果(布)
美元
埃及
美元
圣多美和普林西比
美元
博茨瓦纳
美元
南非
比勒陀利亚、约翰内斯堡
美元
开普敦
美元
德班
美元
其他城市
美元
纳米比亚
美元
斯威士兰
美元
利比里亚
美元
佛得角
美元
科摩罗
美元
序号
国家(地区)
城市
币种
住宿费
(每人每天)
伙食费(每人每天)
公杂费
(每人每天)
南苏丹
美元
乌拉维
美元
三、
欧洲
罗马尼亚
布加勒斯特
美元
康斯坦察
美元
其他城市
美元
马其顿
美元
斯洛文尼亚
欧元
波黑
美元
克罗地亚
美元
阿尔巴尼亚
美元
保加利亚
美元
俄罗斯
莫斯科
美元
哈巴罗夫斯克
美元
叶卡捷琳堡、圣彼得堡
美元
伊尔库茨克
美元
其他城市
美元
立陶宛
美元
拉脱维亚
欧元
爱沙尼亚
欧元
乌克兰
基辅
美元
敖德萨
美元
其他城市
美元
阿塞拜疆
美元
亚美尼亚
美元
格鲁吉亚
美元
吉尔吉斯斯坦
比什凯克
美元
其他城市
美元
塔吉克斯坦
美元
土库曼斯坦
美元
乌兹别克斯坦
塔什干
美元
撒马尔罕
美元
序号
国家(地区)
城市
币种
住宿费
(每人每天)
伙食费(每人每天)
公杂费
(每人每天)
其他城市
美元
白俄罗斯
美元
哈萨克斯坦
阿斯塔纳
美元
阿拉木图
美元
其他城市
美元
摩尔多瓦
美元
波兰
华沙
美元
革但斯克
美元
其他城市
美元
德国
柏林、汉堡
欧元
慕尼黑
欧元
法兰克福
欧元
其他城市
欧元
荷兰
海牙
欧元
阿姆撕特丹
欧元
其他城市
欧元
意大利
罗马
欧元
米兰
欧元
佛罗伦萨
欧元
其他城市
欧元
比利时
欧元
奥地利
欧元
希腊
欧元
法国
巴黎
欧元
马赛、斯特拉斯堡、尼斯、里昂
欧元
其他城市
欧元
西班牙
欧元
卢森堡
欧元
爱尔兰
欧元
葡萄牙
欧元
芬兰
欧元
捷克
美元
序号
国家(地区)
城市
币种
住宿费
(每人每天)
伙食费(每人每天)
公杂费
(每人每天)
斯洛伐克
欧元
匈牙利
美元
瑞典
美元
丹麦
美元
挪威
美元
瑞士
美元
冰岛
美元
马耳他
欧元
塞尔维亚
美元
黑山
欧元
英国
伦敦
英镑
曼彻斯特、爱丁堡
英镑
其他城市
英镑
四、
美洲
美国
华盛顿
美元
旧金山
美元
休斯顿
美元
波士顿
美元
纽约
美元
芝加哥
美元
洛杉矶
美元
夏威夷
美元
其他城市
美元
加拿大
渥太华、多伦多、
卡尔加里、蒙特利尔
美元
温哥华
美元
其他城市
美元
墨西哥
墨西哥
美元
蒂华纳
美元
其他城市
美元
巴西
巴西利亚
美元
圣保罗
美元
里约热内卢
美元
序号
国家(地区)
城市
币种
住宿费
(每人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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