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二矿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汇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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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二矿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汇总
芦茅江矿业公司芦二矿
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
2015年12月
目录
矿井概况-
一、煤矿瓦斯抽采基础条件评判细则-
(一)、未按要求建立瓦斯抽采系统,或者瓦斯抽采系统没有正常、连续运行的,则为抽采基础条件不达标-
(二)、无瓦斯抽采规划和年度计划,或者未达到下列条件要求的,判定为抽采基础条件不达标-
(三)、无矿井瓦斯抽采达标工艺方案设计、无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施工设计,或者不能达到以下要求的,判定为抽采基础条件不达标
(四)、无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资料不真实或者不符合下列要求的,判定为抽采基础条件不达标
(五)、没有建立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自评价体系判定为抽采基础条件不达标
(六)、瓦斯抽采泵站能力和备用泵能力、抽采管网能力等达不到下列要求的,判定为抽采基础条件不达标
(七)、瓦斯抽采系统的抽采计量测点不足、计量器具不符合相关计量标准和规范要求或者计量器具使用超过检定有效期,不能进行准确计量的,判定为抽采基础条件不达标
(八)、矿井抽采瓦斯管路系统所需监测设备,能对出现瓦斯浓度过低、负压波动较大时自动报警。
定期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闭锁和甲烷风电闭锁功能进行调校
(九)、瓦斯抽采泵站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十)、瓦斯抽采泵站必须配备瓦斯泵站供电系统图,抽采瓦斯泵及其附属设备,至少应有一套备用
(十一)、泵站建设、供电、电气和通讯应符合下列规定
(十二)、抽采钻孔施工与管理
(十三)、抽采钻场管理
二、煤矿瓦斯抽采效果评判细则
(一)、评判瓦斯抽采达标所需要提供的图纸及技术资料
(二)、区域瓦斯抽采效果评判
(三)、瓦斯涌出主要来自于邻近层或围岩的采煤工作面抽采达标的评判
(四)、采掘工作面抽采达标的评判
(五)、矿井瓦斯抽采率的评判
矿审批意见
措施审批签字表:
编制人:
年月日
安监部:
年月日
通防部:
年月日
机电副矿长:
年月日
生产副矿长:
年月日
安全副矿长:
年月日
总工程师:
年月日
矿长:
年月日
矿井概况
芦二矿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设计生产能力15万吨、核定生产能力15万吨,矿井现生产水平为+100--50水平,共划分为5个采区,向南划分为11、13、15及17采区,向北划分为10、12采区。
现有生产采区二个,即12采区和15采区;准备采区一个,即17采区。
根据矿井开采情况,桃林江以南开采的11、13、15采区煤层瓦斯含量及瓦斯涌出量都比较少,瓦斯探头数据均在0.2%以下,从未出现过瓦斯动力现象,桃林江以北10采区开采出现过瓦斯动力现象。
采煤方法为走向长壁后退式,全部陷落法管理顶板。
采煤工艺为:
爆破落煤,手工装煤,SGDW-320/17B型刮板运输机或皮带运输机运输,工作面采用单体支柱配兀型梁支护采场。
北翼现有采、掘工作面:
1235回采工作面、1236风巷掘进工作面;南翼1533回采工作面、1734风巷、17+50运输大巷掘进工作面。
2014年鉴定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为6.01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为20.13m3/t,按突出矿井管理。
矿井建立一套地面抽采系统和一套井下移动抽采系统,其中地面抽采泵最大抽气量36m3/min,分别对采煤重点面和掘进重点面进行瓦斯抽采,2014年抽采量完成万m3、矿井抽采率达到30%以上。
2015年11月矿井委托湖南省煤炭科学研究院做3煤层瓦斯突出鉴定,鉴定结果为芦二井北翼瓦斯含量最大为14.04m3/t;南翼瓦斯含量最大为3.38m3/t;相对瓦斯压力P为0.08—0.39MPa,瓦斯放散初速度ΔP为16.57—43,煤的坚固性系数F为0.26-2.92,鉴定结果为矿井北翼为有突出危险,南翼为无突出危险。
芦二井位于芦茅江复式褶皱群西北区的长岗岭向斜南段。
地层走向NE-SW,倾角15-400,断层较发层,密度为78.9/KM2。
矿井共有瓦斯抽采地点4处,其中采煤工作面抽采地点二处:
1235工作面机、风巷;掘进工作面抽采地点一处:
1236机巷;底板抽放巷一处:
12-50水平底板抽放巷。
一、煤矿瓦斯抽采基础条件评判细则
(一)、未按要求建立瓦斯抽采系统,或者瓦斯抽采系统没有正常、连续运行的,则为抽采基础条件不达标
1、根据安监总煤装〔2011〕163号文件要求:
开采有煤与突出的煤层必须进行瓦斯抽采,并实现抽采达标。
矿井在地面12风井建立了一套永久抽采系统和井下配备三套瓦斯移动抽放泵,抽采系统正常、备用泵能力与运行泵能力相同、连续运行,符合达标要求。
2、矿井采用高负压抽采瓦斯系统,开展煤层瓦斯泄压抽采和超前预抽采;为解决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瓦斯和采空区瓦斯,另采用低负压抽采瓦斯系统,用移动式瓦斯抽采泵站埋管开展回采工作面上隅角采空区瓦斯抽采。
3、为了保障瓦斯抽采系统正常、连续运行,制定了相关措施和记录。
(1)相关措施:
瓦斯抽采泵供电措施;瓦斯抽采泵安装、检修、维护措施;瓦斯抽采泵停、开泵措施;管路系统安装、检查、维护措施;瓦斯抽采泵及管路系统检测、监控措施;瓦斯抽采泵房安全防火措施等。
(2)相关记录:
瓦斯抽采泵站外来人员登记记录;瓦斯抽采泵运行、检修、维护记录;抽采参数测定、检验记录;瓦斯抽采泵站司机交接班记录;瓦斯抽采泵停、开泵联系、汇报记录;瓦斯抽采泵站系统巡回检查记录;瓦斯抽采管路检查、检测记录等。
(二)、无瓦斯抽采规划和年度计划,或者未达到下列条件要求的,判定为抽采基础条件不达标
矿井在编制生产发展长远规划和2015年度生产计划时,同时组织编制矿井抽采达标规划和2015年度实施计划,一切以确保“抽掘采平衡”为主要工作进行编制,。
1、矿井抽采达标规划包括:
抽采达标工程(表)、抽采量(表)、抽采设备设施(表),抽采达标范围可规划产量(表)、采面接替(表)、巷道掘进(表)等。
抽采地点
管路长度(m)
钻孔个数(个)
钻孔完成个数(个)
钻孔延米(米)
1236机巷
220
30
30
1520
1236风巷
250
55
66
3100
12-50底板4钻场
40
20
20
1158.1
12-50底板5钻场
40
20
20
1158.1
12-50底板6钻场
40
20
20
1158.1
合计
590
145
156
8094.3
抽采地点工程进度表2、年度实施计划包括:
年度瓦斯抽采达标的煤层范围及相对应的年度产量安排(表)、采面接替(表)、巷道掘进(表),年度抽采工程(表)、抽采设备设施(表)、施工队伍、抽采时间、抽采量(表)、抽采指标以及其它保障措施。
(三)、无矿井瓦斯抽采达标工艺方案设计、无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施工设计,或者不能达到以下要求的,判定为抽采基础条件不达标
1、矿井北翼12采区为瓦斯抽采采区,根据瓦斯抽采达标工艺方案,矿井建立了地面瓦斯抽放系统:
配备MYZ-75钻机2台,KSZ-150QH钻机1台,ZL-500钻机2,在北风井地面安装了2台2BEA-2350-0水环式真空抽放泵,电机功率55KW,采用6时钢管铺至采区总回风巷,干管采用4时PE管,实行本煤层抽放。
煤巷采用底板穿层抽放钻孔或顺层长钻孔抽放,现掘1235回采工作面采用沿机风巷顺层每隔4米布置钻孔进行本煤层抽放,机巷已施工到位,并已连管进行抽放;接替1236工作面采用在12-50底板巷预备布置6个钻场进行预抽瓦斯,钻场间距40米,每个钻场布孔20个,现已施工好3个,并已连管进行抽放。
矿井抽采达标工艺方案都是根据矿井井上(下)条件、煤层赋存、地质构造、开采部署、瓦斯来源和涌出特点等情况选择先进、适用的瓦斯抽采方法和工艺,能够实现抽采达标。
2、北翼12采区进行了本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等参数测定,符合预抽煤层瓦斯的工艺方案应当在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等参数的基础上进行,抽采钻孔控制范围也能满足《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要求。
3、抽采达标工艺方案设计应当包括为抽采达标服务的各项工程(井巷工程、抽采钻场和钻孔工程、管网工程、监测计量工程、放水除尘排渣等管路管理工程)的布局、工程量、施工设备、主要器材、进度计划、接续关系、有效服务时间、组织管理、安全技术措施及预期抽瓦斯量和效果等。
抽采达标的工艺方案设计应当由煤矿总工程师袁辉批准。
4、采掘工作面进行瓦斯抽采前,已进行施工设计。
施工设计包括抽采钻孔布置图、钻孔参数表(钻孔直径、间距、开孔位置、钻孔方位、倾角、深度等)、施工要求、钻孔(钻场)工程量、施工设备与进度计划、有效抽瓦斯时间、预期效果以及组织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等。
施工设计相关文件已建立审签表,上报煤矿技术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批准。
(四)、无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资料不真实或者不符合下列要求的,判定为抽采基础条件不达标
1、瓦斯抽采工程严格按设计施工,并有专人进行验收,瓦斯抽采工程竣工图及其它竣工验收资料(参数表等)由通风副总工程师袁越和签字。
2、在瓦斯抽采工程竣工资料(图)中标明工程开工时间、竣工时间以及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异常现象(如喷孔、顶钻、卡钻等)等内容。
3、抽采钻孔施工完毕后做到及时封孔与抽采管路连接抽采,封孔深度符合瓦斯抽采规程要求,做到不漏气和记录抽采时间。
(五)、没有建立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自评价体系判定为抽采基础条件不达标
根据安监总煤装〔2011〕163号文件要求:
制定2015年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评价体系,成立了瓦斯抽采评价领导组织机构和岗位责任制,落实相关领导责任。
编制瓦斯抽采达标管理制度,规范了瓦斯抽采工程检查验收制度、先抽后采例会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考核奖惩制度。
明确了瓦斯抽采达标重点考核内容。
(六)、瓦斯抽采泵站能力和备用泵能力、抽采管网能力等达不到下列要求的,判定为抽采基础条件不达标
1、矿井泵站的总装机能力应当满足矿井瓦斯抽采期间或在瓦斯抽采设备服务年限内所达到的开采范围的最大抽采量和最大抽采阻力的要求,且应有不小于15%的富裕能力。
矿井共有一套地面永久抽采泵站和三套井下移动抽采泵站。
地面永久抽采泵站分别安装有两台2BE1253-A型水环式真空抽放泵,且型号能力相同,转速为740r/min,最大抽气量为36m3/min,功率55kw,;井下移动抽采泵为2BE1203-0BY3水环式真空泵,电机功率37KW,2BE1202-0BD4水环式真空泵2台,电机功率22KW。
装机总能力满足抽采达标要求。
2、一个抽采泵站内瓦斯抽采泵及附属设备只有一套工作时,应备用一套。
备用泵能力不得小于运行泵的能力。
矿井抽采泵站内都安设两台型号相同、能力相同的抽采泵,其中一台抽采泵工作、一台抽采泵备用。
3、预抽煤层瓦斯钻孔的孔口负压不得低于13kPa,卸压瓦斯抽采钻孔的孔口负压不得低于5kPa。
矿井各抽采地点均采用泄压瓦斯抽采,孔口负压都大于5kPa,如下表:
抽采地点孔口负压情况表
抽采地点
抽采方法
钻孔长度(米)
孔口负压(KPa)
1235工作面风巷
下行本煤层钻孔抽采
35-40
6.5
1235工作面机巷
上行本煤层钻孔抽采
50-65
8.5.5
1236工作面机巷
上行本煤层钻孔抽采
50-65
9.0
12-50底板巷1号钻场
穿层钻孔抽采
41-65
14.5
12-50底板巷2号钻场
穿层钻孔抽采
41-65
14.5
12-50底板巷3号钻场
穿层钻孔抽采
41-65
15.0
4、瓦斯抽采管网中应当安装足够数量的放水器、除渣装置。
根据瓦斯抽采标准要求,矿井在主管道、分支管道、工作面管道、钻场均按标准安设了管网除渣装置,在管路低洼处及底板抽放钻场安设放水器。
5、每个抽采钻孔的接抽管上应留设钻孔抽采负压和瓦斯浓度(必要时还应观测一氧化碳浓度)的观测孔。
为了保证钻场瓦斯浓度、负压、流量的及时观测,在抽采钻场的钻孔口留设观测孔。
6、煤矿应当加强瓦斯抽采现场管理,确保瓦斯抽采系统的正常运转和瓦斯抽采钻孔的效用,钻孔抽采效果不好或者有发火迹象的,应当及时处理。
矿井制定了瓦斯抽采巡检制度并配备有专业人员每天对抽采钻场、管路进行巡回检查和对浓度、负压、流量进行观测,并对抽采钻孔进行及时调节,发现有钻孔抽空、漏气或有发火迹象能够及时处理。
7、瓦斯抽采管网能力应该满足瓦斯抽采经济流速5—15m/s的需求。
矿井管网型号表
管路型号
使用地点
流速(m/s)
Φ200mm
地面永久泵主管路
10
Φ140mm
井下移动泵主管路
7.5
Φ125mm
分支石门主管路
6.5
Φ225mm
采煤工作面主管路
5.5
Φ125mm
掘进工作面主管路
5.8
矿井管网能力满足抽采达标经济流速要求。
(七)、瓦斯抽采系统的抽采计量测点不足、计量器具不符合相关计量标准和规范要求或者计量器具使用超过检定有效期,不能进行准确计量的,判定为抽采基础条件不达标
1、瓦斯抽采矿井应当配备瓦斯抽采监控系统,实时监控管网瓦斯浓度、压力、流量、温度参数及设备的开停状态等。
矿井在地面泵站、井下移动泵站都安设有实时监控管网瓦斯浓度、压力、流量、温度等参数及设备的开停状态系统,能够做到实时监测,保证准确可靠。
2、计量测点布置应当满足瓦斯抽采达标评价的需要,在泵站、主管、干管、支管及需要单独评价的区域分支、钻场等布置测点。
矿井地面瓦斯抽采系统及井下移动抽采系统,在泵站的抽采主管路上适当位置分别安装有孔板流量计作为人工观测装置。
人工观测做到每小时测定一次抽采负压、浓度、温度、压差等参数。
井下各采区分支管路、工作面管路分别安设孔板流量计作为人工观测装置,人工观测做到每天测定一次浓度、温度,每周测定一次负压、流量参数。
3、抽采瓦斯计量仪器应当符合相关计量标准要求。
自动计量监测设备和人工计量装置使用符合相关计量标准要求的厂家生产的孔板流量计。
计量器具符合相关计量标准和规范要求,计量器具定期进行校订,厂家定期来现场进行校对。
(八)、瓦斯抽采泵站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1、矿井地面永久瓦斯抽采泵站和井下移动瓦斯抽采泵站在泵房内泵体上方都安设有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设为≥0.5%。
2、根据瓦斯抽采规范要求在井下移动抽采泵出口管下风侧30米处安设有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1.0%;断电浓度≥1.0%;复电浓度<1.0%;断电范围为抽采泵。
(九)、瓦斯抽采泵站必须配备瓦斯泵站供电系统图,抽采瓦斯泵及其附属设备,至少应有一套备用
矿井在地面和井下抽采泵站内均配备瓦斯抽采泵站供电系统图,每个泵站内配备有两套抽采泵及附属设施,其中一套使用、一套备用。
(十)、泵站建设、供电、电气和通讯应符合下列规定
1、泵站建设在工程地质条件可靠地带不受洪涝威胁,避开滑坡、溶洞、断层破碎带及塌陷区等。
宜设在回风井工业场地内,泵房距井口和主要建筑物及居住区不得小于50米。
2、泵站应建立在靠近公路和有水源的地方。
3、泵房内及泵房周围20米范围内禁止有明火。
4、必须采用不然性材料,耐火等级为二级。
泵站周围必须设置栅栏或围墙。
5、泵站房附近管道应设置放水器及防爆、防回火装置,设置放空管、采样孔、阀门等附属设施。
配气管设在抽采泵的入口侧,放空管设置在抽采泵的出口侧,管径应大于或等于抽采泵的进、出口直径,放空管的管口要高出抽采泵的建筑房顶3米以上。
6、抽采泵站应具有防雷电、防火灾、防洪涝、防冻等设施。
7、抽采泵站应由两个电源供电,并应有双回供电线路。
泵房内电气设备、照明、其它电气和监测仪表均应采用矿用防爆型。
8、泵房与不防爆设备和设施之间应采取隔离措施。
9、泵站应设置直通矿井调度室和矿井变电所的电话。
北翼风井地面泵站建立在地面回风井工业广场内,地表标高区域内最高,能够避免洪涝威胁,距回风井口、主要建筑物和民居都大于50米。
取水采用地下水井水,水源稳定。
泵站周围设有围墙,20米内无生活用电和明火,装修用材料为不燃性材料,耐火等级满足要求。
泵站内两台泵安设一个排空管,由阀门控制,排空管直径和安设高度符合瓦斯抽采规范要求,并在进气侧安设自动放水器和防爆、防回火设施。
泵房顶部有防雷电设施。
抽采泵站设有双回路供电线路,泵房内附属设施如照明、其它电气均采用矿用防爆型。
泵房附近无不防爆设施和设备。
泵站电话与矿井程控电话联网可直通矿井调度室、矿井变电所和采区等地。
(十一)、瓦斯抽采系统管理要求
1、矿井有瓦斯抽采系统设计
2、改变瓦斯抽采矿井的主干系统或采用新的抽采方法时,均专门编制设计和措施,上报总工种师批准。
3、瓦斯抽采系统和新水平和新采区的管路延长,抽采瓦斯的采区、工作面或掘进巷道延长和拆除,均有通防部提报措施,由矿总工程师批准。
4、对个别瓦斯涌出量大的区域,需建立局部瓦斯抽采系统时,全部编制有专门的抽采设计和安全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
无矿领导批示设计不施工抽采工程。
5、矿井建立有抽采工程验收制度及抽采工程验收档案,所有验收情况汇总制表上报相关领导。
(十二)、抽采钻孔施工与管理
1、井下所有钻工均经县煤炭局三级培训及矿安监部四级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专业工程技术人员每月对专业作业人员进行新工艺、新技术培训。
2、入井作业人员进入井下各钻场作业,必须全部佩带便携式甲烷报警仪,打钻过程中必须有一块便携甲烷报警仪悬挂在距孔0.3米下风侧位置。
钻场内瓦斯浓度达1%时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待瓦斯浓度降低后采取边打边抽瓦斯措施、钻场内风筒导风等方法处理瓦斯,钻场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撤出作业区域内所有人员,进行汇报调度室,安排专人处理。
3、施工钻场钻孔时要悬挂施工排版,设置记录牌板,文字清楚工整,数据与施工验收单、报表一致。
4、钻孔实际开孔位置与设计位置误差不超过±100mm,方位角误差不超过±1度,抽采钻孔下向施工时,必须采用泥浆泵加大水量及水压排孔内岩粉。
所有钻孔终孔后由区域跟班领导各区域跟班安监员联合验收记录备案。
本煤层钻孔及岩石疏松地点钻孔封孔长度为8米,卸压抽采钻孔及岩石钻孔封口长度为5米。
5、抽采钻孔要安设阀门做到单孔单控。
(十三)、抽采钻场管理
1、施工钻孔时悬挂施工管理牌板,内容包括:
钻孔设计剖面图,钻孔设计参数、钻孔施工负责人、钻孔施工技术要求、钻孔施工注意事项。
2、抽采钻场都悬挂钻孔浓度观测牌板,内容包括:
钻场编号、钻孔编号、钻孔参数、终孔层位、终孔日期、验收人、抽采负压、流量、瓦斯浓度、观测日期、观测人姓名。
3、钻场内安设甲烷传感器,悬挂瓦斯检查牌板,每班进行瓦斯检查。
二、煤矿瓦斯抽采效果评判细则
(一)、评判瓦斯抽采达标所需要提供的图纸及技术资料
根据矿井开采情况,桃林江以南开采的11、13、15采区及17准备采区煤层瓦斯含量及瓦斯涌出量都比较少,未出现过瓦斯动力现象,属低瓦斯采区,采掘工作面不需要进行瓦斯抽采;桃林江以北10采区开采出现过瓦斯动力现象,因此12采区采掘工作面作业过程中应进行瓦斯抽采,回采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采用泄压抽采治理瓦斯进行抽采,应按抽采率指标和残余瓦斯压力指标及残余瓦斯含量指标进行采煤工作面效果评判。
1、图纸:
抽采系统与管网布置图;抽采钻场及钻孔布置图;泵站供电系统图;抽采工程竣工图。
2、记录:
抽采工程钻孔施工记录;抽采参数测定记录;抽采泵站交接班记录。
3、报表:
瓦斯抽采季、月报表;抽采量月报表。
4、台账:
抽采设备管理台账;抽采工程管理台账;瓦斯抽采干支管参数测定台账;抽采量测定台账。
5、报告:
瓦斯抽采效果分析报告;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效果评价报告;抽采工程设计及竣工报告。
(二)、瓦斯抽采效果评判
1、采掘前,在被保护范围内至少布置3个测定点,测定点均匀布置。
2、采掘前,被保护范围内残余瓦斯含量必须在8m3/t以下的,泄压瓦斯预抽率不得低于30%。
3、被保护范围内的相关参数指标在采掘前必须测定完毕。
4、残余瓦斯压力PC<0.74Mpa,且残余瓦斯含量WC<8m3/t以及检验钻孔施工过程中无喷孔、顶钻等其他异常现象。
(三)、采、掘工作面抽采达标效果的评判标准
3煤层:
1)、钻孔单孔最小流量不应小于0.5m3/min,单孔最小浓度应不小于8%,平均浓度应不小于10%;
2)、单孔抽采负压应不小于50mm汞柱,支管路负压不低于180mm汞柱。
3)、预计效果要达到上隅角瓦斯浓度不高于0.7%,回风瓦斯浓度不高于0.5%。
2、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率效果评判
泄压抽采,计算的瓦斯抽采率满足表3规定,采掘工作面同时满足风速不超过4m/s、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0.7%时、上隅角瓦斯浓度低于0.5%,判定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效果达标。
采煤工作面瓦斯抽采率计算方法:
式中:
─工作面瓦斯抽采率,%;
─回采期间,当月工作面月平均瓦斯抽采量,m3/min。
其测定和计算方法为:
在工作面范围内包括穿层、顺层抽采(含移动抽采)各瓦斯抽采干管上安装瓦斯抽采检测、监测装置,每天测定不少于1次,按月取各测定值的平均值之和为当月工作面平均瓦斯抽采量(标准状态下纯瓦斯量);
─当月工作面风排瓦斯量,m3/min。
其测定和计算方法为:
工作面所有回风流排出瓦斯量减去所有进风流带入的瓦斯量,按天取平均值为当天回采工作面风排瓦斯量(标准状态下纯瓦斯量),取当月中最大一天的风排瓦斯量为当月回采工作面风排瓦斯量(标准状态下纯瓦斯量)。
采煤工作面瓦斯抽采率应达到的指标表3
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Q(m3/min)
工作面瓦斯抽采率(%)
5≤Q<10
≥20
10≤Q<20
≥30
20≤Q<40
≥40
40≤Q<70
≥50
70≤Q<100
≥60
100≤Q
≥70
3、12采区1235采煤工作面抽采效果达标评判细则
为了保证12采区1235采煤工作面安全生产,落实矿井“一面一策”实施要求,根据《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要求,依据《瓦斯抽采基本指标》、1235抽采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抽采效果分析报告,编制1235工作面瓦斯抽采达标细则。
A:
1235工作面概况
1、1235工作面开采范围及开采技术条件
1235工作面是12采区南翼的第二块3煤工作面,对应地表标高为+200m-+218m,其工作面机巷顶板标高为-38m~-41.7.m,风巷顶板标高为-8.2~+5.5m。
工作面走向长约210米,倾斜长74米(平均数),斜面积15540平方米,平均可采厚度1.8米,预计可采煤量4.1万吨,可采期6.2个月。
2、1235工作面巷道布置方式
1235工作面采用走向长壁布置,机巷及回风巷均沿煤层走向布置,工字钢支护;切眼沿煤层倾向布置,支护方式采用单体配兀型梁支护。
3、1235工作面回采工艺
采用走向长臂后退式采煤方法。
工作面工艺流程:
打眼→回柱放顶→装药→爆破→移梁(挂线)→扒煤→支柱。
落煤方式:
爆破落煤。
B、1235工作面采取的瓦斯防治措施
为了在该面回采前消除其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根据我矿实际情况,消除突出危险措施是:
采取在回采块段进行区域预抽本煤层瓦斯和瓦斯压力测定,从而做到使其区域内残余瓦斯压力、残余瓦斯含量均在突出危险临界值以下。
1、工作面抽采钻孔施工情况
在掘进1235工作面的机、风巷时,边掘边对本煤层采取顺层打抽放钻孔进行掘进巷道区域瓦斯预抽。
抽放半径取2米,沿煤层每隔4米布置一个钻孔,工作面倾向平均长度为60米,在机巷沿煤层向上布置钻孔,钻孔长45~65米;在风巷沿煤层向下布置钻孔,钻孔长33~37米;钻孔的封孔长度不少于8米,施工钻孔5128m,吨煤钻孔达0.08m/t。
2、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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