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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E计划DRAFT
孟加拉Padma(Jashaldia)水厂项目
HSE计划(草稿)
版本号:
A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通用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2014.12
目录
一、水厂项目概况
二、水厂项目HSE管理方针及目标
三、HSE管理组织机构图
四、质量安全部及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
五、环境因素及危险源的控制
六、对施工单位作业活动的监控
七、HSE监控手段
八、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
九、附件
1.项目开工安全审查表
2.安全费用分类及使用范围
3.项目现场安全检查表
4.安全考评表
5.周安全检查表
6.项目应急预案
一、水厂项目概况:
待补充
二、水厂项目HSE管理方针及目标
2.1HSE方针
以人为本,健康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科学管理,环保创优。
2.2HSE目标
(1)健康(H)目标:
无疾病流传,无职业病发生,不损害人身健康;
(2)安全(S)目标:
杜绝重大伤亡、火灾、爆炸、设备事故,减少一般轻微事故,百万工时负伤率<0.5‰;
(3)环境文明(E)目标:
最大限度减少施工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稳定持续发展。
三、HSE管理组织机构图
四、质量安全部及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
4.1.质量安全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有关规定,组织和推动施工中的安全工作。
(2)根据需要制订项目部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3)协助项目经理进行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监督、检查项目部安全施工管理和安全工作目标计划落实情况。
(5)协助进行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教育培训与考试。
(6)协助项目经理组织召开项目部安全工作会议。
(7)参加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和施工安全措施的审查。
(8)负责组织安全技术交底。
(9)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对查出的问题,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项目)原则督促整改。
有权制止和处罚违章作业及违章指挥行为;遇有特殊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报告领导及时处理。
(10)组织各种安全大检查。
(11)组织开展安全施工的宣传教育工作,对新入厂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12)负责施工机具和车辆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3)负责防火防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4)负责对爆破物资的采购、运输、储存、领退等工作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15)负责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和监督。
(16)负责工程施工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4.2.安全生产各级人员职责:
4.2.1项目经理职责:
1、项目经理是项目部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部的安全施工负全面领导责任,直接领导项目部质量安全部门的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现行法律法规、标准、制度、办法和通知等,按照要求执行相关工作。
3、建立健全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明确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发放到有关工作岗位,认真执行。
6、加强对本项目部和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确保合法经营,无安全事故。
7、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确保本项目的生产经营活动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
8、督促、检查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排查、深入治理、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9、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提高项目部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10、健全项目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
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11、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事件情况。
1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整理、妥善保存安全生产工作记录。
13、监督检查本项目境外劳务人员情况,及时排查劳务管理隐患,有效防范境外劳务纠纷等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发生。
14、对出现的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积极组织或配合事故的调查处理,总结经验教训,并进行整改。
4.2.2项目总工程师职责:
1、对项目部的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负领导责任。
2、组织编制项目部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技术革新及新技术、新工艺中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审核和报批。
4、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
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批程序中规定的重大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对重大的危险性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指导。
5、负责组织技术交底工作。
6、负责组织施工安全设施的研制及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推广工作。
7、参加安全大检查,负责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
8、参加重伤、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提出技术性防范措施。
4.2.3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1、监督、检查项目部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和职工的作业行为。
有权制止和处罚违章作业及违章指挥行为;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决定采取安全措施或设施;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2、参加项目部重要施工项目和危险性作业项目开工前的安全交底,并检查开工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监督安全施工措施的执行。
3、参加项目部安全工作例会和生产调度会,协助领导布置、检查、总结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4、协助领导布置、检查分包单位的安全活动。
5、负责项目部施工机具和车辆交通安全监督工作。
6、负责项目部防火防爆安全监督工作。
7、督促并协助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和重要工器具的定期试验和鉴定工作。
8、组织开展安全与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新入厂人员进行工地级安全教育。
9、参加工地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三定”原则督促整改。
10、负责对分包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
11、负责实施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与考试。
12、协助领导组织人身轻伤事故、记录事故中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2.4分包单位负责人职责:
1、是该单位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职工安全和健康负责。
2、负责组织和监督本单位安全工作目标的实施。
3、负责组织本单位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程、规定、制度及措施,带头遵章守纪,及时纠正并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4、组织主持本单位每周一次的安全检查工作,并落实各项安全记录。
5、认真组织进行每天的“班前会”,交待安全注意事项,作好班后安全小结工作。
6、督促检查施工人员在施工中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用具。
7、负责组织本单位新入厂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和变换工种人员的岗位安全教育。
8、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负责组织本单位参加施工的人员接受安全交底并签字,对未经安全交底的人员,不得安排参加该项目的施工。
9、负责本单位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施工条件的检查与落实,对危险作业的施工点,必须设安全监护人。
10、负责本单位安全施工方案的审批工作。
11、督促本单位施工人员进行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12、贯彻实施安全施工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做到奖罚分明。
13、组织本单位人员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及时改进安全工作。
4.2.5分包单位技术人员职责:
1、负责本单位的安全技术工作。
2、协助负责人组织本单位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程规定、制度等。
3、负责一般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和安全施工交底工作,并监督检查措施的执行情况。
4、协助负责人,组织参加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5、参加事故调查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4.2.6分包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1、协助本单位负责人组织人员学习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和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与要求。
2、协助负责人进行安全建设,开展各项安全活动。
3、协助负责人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有权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行为。
4、协助负责进行安全施工方案或安全措施的审核。
5、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检查和督促本单位人员做好安全施工措施及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6、协助负责人开展安全施工宣传教育工作。
7、协助负责人建立安全管理台帐;做好安全活动记录;保管好有关安全资料。
8、发生伤亡事故应及时报告,积极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
9、参加本单位事故的调查分析。
4.2.7施工人员职责:
1、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规程、制度和措施,不违章作业。
2、正确使用、维护和保管工器具及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认真检查。
3、不操作自已不熟悉的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4、施工项目开工前,认真接受安全施工措施交底,并在交底书上签字。
5、作业前检查工作场所,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不伤害自已、不伤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6、施工中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爱护安全设施,不乱拆乱动。
7、认真参加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帮助新工人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8、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交底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上告,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9、尊重和支持安全监察人员的工作,服从安全监察人员的监督和指导。
10、发生人身事故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调查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
五、环境因素及危险源的控制:
5.1本工程施工现场的危险、危害因素存在以下特点:
1.在有限的场地和空间中集中了大量的人力、物质和机具来进行交叉作业。
作业环境局限性很大,施工场地与施工条件导致机械伤害、物体打击的可能性较大。
2.高空临边作业易发生高处坠落的伤亡事故。
3.夏季露天作业时间长,作业环境艰苦,作业人员体能耗费多,劳动时间和劳动强度大,施工工艺复杂多变,从基础到主体到设备安装、调试、试车、验收,工序复杂,不安全因素的特征各不相同,随时发生变化。
项目部应针对工程进度和现场实际情况,及时要求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对安全施工条件予以保证。
4.施工人员流动性大,人的素质差异较大,决定了现场不安全因素多存在于高空作业、立体交叉作业、垂直运输、人员安全防护以及使用电气工具上。
伤亡事故多发生在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其所能够引起的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更是不能掉以轻心。
5.2危险危害因素的控制:
影响施工安全的危险危害因素,主要是施工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
项目部通过对工程施工的安全控制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和合同措施实现对人和物、环境和管理等影响施工安全的危险、危害因素进行监控。
1.对人的控制:
通过对施工单位安全资质、安全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运行体系、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审查管理,从而从施工安全生产角度保证了人员素质;
2.对物的控制:
通过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对安全防护物品、材料供应方进行评价和选择,供货合同条款约定和进场安全组织物资的验收和管理要求等做出具体规定并组织实施。
对进场安全防护物品与材料进行核查,对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安全防护物品、材料要求施工单位清退出场。
从而从多方面实现对包括施工机械、设备、安全材料、安全防护用具等物质的监控。
3.对环境的控制:
工程作业环境面的大小,防护设施、通风照明和通讯条件属于工程作业环境的范畴。
工程管理环境即工程实施的合同结构与管理关系、组织体制及管理制度等。
工程周边环境,即工程邻近的地下管线、建(构)筑物及高压输电线等。
项目部通过对作业环境、管理环境和周边环境的监控,改进作业条件,把握好技术环境,辅以必要的措施,实现对影响施工安全的环境因素进行监控。
4.管理的控制:
通过检查,督促承包单位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通过对施工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审查,来实现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监控。
5.3参见后附的“环境因素评价表”及“重大危险源及其风险控制清单”。
对项目所在地涉及的环保(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污染物控制及排放标准)、卫生、安全、消防法规进行收集
六、对施工单位作业活动的监控:
6.1.资质、机构及人员管理方面:
1)按对分包单位资格管理及施工现场控制的要求和规定,对施工分包单位的资质及经营范围进行审查,是否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从业人员资质,检查教育培训记录,是否有未经教育培训或不具备相应资格的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人员上岗;
2)审查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及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有无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全管理制度等;
3)对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的供方进行审查,是否具有生产许可证或行业部门颁发的证书;
6.2.安全管理制度方面:
1)是否按规定建立安全责任制度或制度不齐全,或未制定安全管理目标,无安全管理职责和指标,安全责任制未明确或落实,未制定安全奖惩考核制度或制度不齐全,或未按制度落实奖罚等;
2)是否按规定设立安全资金保障制度或制度不齐全,是否按规定落实安全劳动防护用品资金、安全教育培训专项资金,是否落实保障安全的技术措施费用;
3)是否按规定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或制度未明确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新入职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要求,有无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或未按计划实施教育培训活动或记录不齐全;
4)是否按规定制定安全检查制度,或制度未明确项目定期及日常、专项、季节性安全检查的时间和实施要求,或制度未规定安全隐患整改、处置和复查要求,有无检查和隐患整改、复查的记录或隐患整改未按期完成等;
5)是否按规定制定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或制度不齐全,未按规定实施事故的报告处理、或未落实“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职工和事故责任人受不到教育不放过、事故隐患不整改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是否建立事故档案,未按规定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未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或建立应急救援小组及专门急救人员。
6.3.安全技术管理方面:
1)是否进行了危险源识别、评价,未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控制策划、建档;对重大危险源,未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
2)有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审批制度,施工组织设计中未根据危险源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包括修改方案)是否经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审核、批准;
3)是否按规定对专业性强、危险性大的施工项目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包括修改方案)、或方案无针对性,该专项安全技术方案未经有关部门和技术负责人审核、审批,方案未按规定进行计算和图示,技术负责人未组织方案编制人员对方案(包括修改方案)的实施进行交底、验收和检查,是否安排专业人员对危险性较大的作业进行安全监控管理,不执行施工规定的安全技术措施等;
4)是否制定各级安全技术交底的相关规定,是否有效落实各级安全技术交底,技术交底无书面交底记录或未履行签字手续;
5)是否配备现行有效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或该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配备有缺陷;
6)选用国家命令淘汰的安全设备和工艺,而不是选用国家推荐的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
6.4.设备与设施管理方面:
1)设备安全管理,是否制定设备(包括应急救援器材)安装(拆除)、验收、检测、使用、定期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制度或制度不齐全,购置的设备无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或证书不齐全,向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和个人出租或租用设备,设备租赁合同未约定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等;
2)大型设备装拆安全控制,装拆是否由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承担,大型起重设备装拆没有经审批的专项方案,装拆未按规定做好监控和管理,未按规定检测或检测不合格即投入使用,或未做定期检修保养;
3)安全设施和防护管理,企业是否对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和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及有关设施、设备缺乏安全警示统一规定,施工机械未按照施工总平面图规定位置和路线设置、占用道路,安全防护措施和警示、警告标识不符合安全标志方面的要求;
4)特种设备管理,是否按规定制定管理要求或无人管理,是否按规定检测合格后投入使用;
5)是否按有关规定配备相应的安全检测工具,配备的安全检测工具有无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或证件不齐全,安全检测工具是否按规定进行复检;
6.5.文明施工方面:
1)施工场地,工地主要交通路面是否做平整处理、未洒水防尘,道路不通畅,无排水设施或排水不通畅,工地道路有积水、杂物的,分项工程施工完未及时做场地清理的,各种危险作业区域未设隔离围栏等防范措施;固体废弃物及建筑垃圾是否及时清运;
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噪声排放的监控等环境卫生环境的监控;
2)材料堆放,建筑材料、构件、料具是否按总平面布局堆放,材料未挂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或堆放不整齐,建筑垃圾堆放不整齐、未标名称及品种,易燃易爆物未分类存放等;
3)现场住宿,规范住宿区,不能施工作业区与办公区划分不明显;宿舍有无消毒和防蚊虫叮咬措施,宿舍周围环境是否不卫生,或住宿区用电不规范等;
4)现场防火,有无防火责任制、消防措施或灭火器材,灭火器材配置是否合理,有无消防水源、能否满足消防要求,有无动火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等;
5)治安综合治理,是否建立治安保卫制度,责任人未分解到人,或治安防范措施不利、常发生失窃事件,或阻挠安全人员正常工作,有打骂行为,施工现场打架滋事的,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6)施工现场标识牌,标牌是否规范、整齐,无安全标语,或无宣传栏等;
7)生活设施,厕所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堂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有无安全责任制,能否保证供应卫生饮水,淋浴室符合要求否,生活垃圾未及时清理、未装容器或无专人管理等;
8)保健急救,有无保健医药箱,夏季施工配备防暑用品,有无急救措施和急救器材,有无经培训的急救人员,是否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等。
6.6.施工机具安全方面:
1)运输车辆,是否经过年检、是否取得准用证,制动装置是否灵敏,是否存在无证司机驾车、违章行驶或酒后驾车等;
2)打桩机械,是否取得准用证和安装后验收合格手续,有无超高限位装置,行走路线地耐力是否符合说明书要求,有无打桩机作业方案,操作是否违反操作规程或酒后操作等;
3)手持电动工具,I类手持电动工具有无保护接零,使用I类手持电动工具应按规定穿戴绝缘用品,使用手持电动工具不可随意接长电源线或更换插头等;
4)钢筋机械,机械装置安装后有无验收合格手续,是否做保护接零,有无漏电保护器,钢筋冷拉作业区及对焊作业区有无防护措施,传动部位有无防护等;
5)电焊机,有无验收合格手续,是否做保护接零,有无漏电保护器,有无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或触电保护器,一次线长度是否超过规定或不穿管保护,电源不使用自动保护开关,焊把线接头超过三处绝缘老化,电焊机有无防雨罩等;
6)搅拌机(站),设备安装后有无验收合格手续,是否做保护接零,有无漏电保护器,离合器、制动器及钢丝绳有否安全隐患,操作手柄有无保险装置,有无防雨棚和作业平台有无安全防护,料斗有无保险挂钩或挂钩不适用,传动部位有无防护罩,作业平台是否平稳,有否酒后操作行为等;
7)气瓶,各种气瓶有无标准色标,气瓶间距不能小于5米、且距明火小于10米又无隔离措施,乙炔瓶使用或存放不能平放,气瓶存放是否符合要求,气瓶有无防震圈和防护帽等;
8)潜水泵,是否做保护接零,有无漏电保护器,保护装置是否灵敏、使用合理;
9)平刨,安装后有无验收合格手续,有无护手安全装置,传动部位有无防护罩,是否做保护接零、有无漏电保护器,无人操作时是否切断了电源;
10)圆盘锯,安装后有无验收合格手续,是否有锯盘护罩、分料器、防护挡板安全装置,传动部位有无防护,是否做保护接零,有无漏电保护器,无人操作时是否切断了电源。
6.7.施工用电安全方面:
1)外电防护,是否小于安全距离要求又无防护措施,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封闭是否严密;
2)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工作接地与重复接地是否符合要求,有否采用TN-S系统,专用保护接零与工作零线是否混接等;
3)配电箱/开关箱,是否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开关箱(末级)有否漏电保护或保护器失灵,漏电保护装置参数是否匹配,电箱内有无隔离开关,是否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规定,安装位置是否合适便于操作,有否闸具损坏或闸具不符合要求,配电箱内多路配电有无标记,电箱下引出线是否混乱,电箱是否无门、无锁、无防雨措施等;
4)现场照明,照明专用回路有无漏电保护,灯具金属外壳是否做接零保护,潮湿作业应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使用36V安全电压照明线路混乱和接头处未用绝缘布包扎,手持照明灯是否使用36V及以下电源供电等;
5)配电线路,是否电线老化、破皮未包扎,线路过道有否保护,电杆、横担是否符合要求,架空线路是否符合要求,应使用五芯线(电缆),电缆架设或埋设是否符合要求;
6)电器装置,闸具、熔断器参数是否与设备容量不匹配,安装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用其它金属丝代替熔丝等;
7)变配电装置,是否和安全规定要求;
8)用电档案,有无专项用电施工,有无地极阻值遥测记录,有无电工巡视维修记录或填写不真实,档案乱、内容不全或无专人管理等。
6.8.安全防护方面:
1)施工现场安全帽检查,是否有人不戴安全帽,或安全帽不符合标准;
2)高空作业安全带检查,是否有人不系安全带作业,或安全带系挂不符合要求;
3)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按要求穿工作服;
4)挖孔桩施工安全检查,井孔内是否无应急软体,吊笼、葫芦等有无自动卡紧保险装置,每天开工前是否检测井下有害气体,井深大于10米应配置井下送风设备,井口四周是否设置了护栏,土方在井口堆放高度是否超过了1米等;
6.9.边坡施工方面:
1)边坡施工有无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方案是否有针对性指导施工作业,支护设计及方案是否经过审批;
2)高度超过2m的边坡施工有无临边保护措施;
3)边坡开挖安全是否符合设计要求,需特殊支护的边坡,做法是否符合设计方案,边坡是否已产生局部变形又未采取措施等;
4)排水措施,边坡施工是否未设置有效的排水通道;
5)边坡载荷,积土、料具堆放距边坡距离是否小于设计规定,机械设备与坡边距离太小有安全隐患;
6)上下坡道,设备人员上下有无坡道,设置的通道能否满足车辆行驶的要求;
7)土方开挖,施工机械进场是否经过检验,挖土机作业时,是否有人员进入挖土机作业半径,挖土机和运输机械作业站位是否牢固、安全,司机是否无证作业等;
8)有安全隐患的边坡是否进行了边坡支护及变形监测,支护、监测措施是否得力;
9)作业环境,边坡作业人员有无安全立足点,边坡上下同时作业有无隔离防护措施,光线不足时是否设置有足够的照明;
6.10.起重吊装安全方面:
1)大型起重吊装作业有无施工方案,作业方案是否经审批或方案针对性不强;
2)起重机械是否经过年检,司机是否无证上岗,吊钩有无保险装置,起重机是否取得准用证,安装后的起重机是否经过验收,有无定期检修保养及相关记录;
3)是否有起重机钢丝绳磨损、断丝超标情况;
4)吊点是否为符合设计规定的位置,锁具使用是否合理,绳径倍数是否足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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