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公园工程监理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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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公园工程监理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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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公园工程监理规划
编号:
JK-JLGH-2012-090
园林绿化工程监理规划
克拉玛依市金科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九部
监理规划审批表
JKJL/Q-E-OHS-JL-033
新疆克拉玛依中心城森林公园工程监理规划审批表
监
理
单
位
编制:
审核:
审批:
审批意见:
克拉玛依市金科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月日
建
设
单
位
建设单位审核意见:
审核人:
建设单位(公章)
年月日
新疆克拉玛依·世纪城工程监理规划
一、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新疆克拉玛依中心城森林公园工程
2.工程地点
克拉玛依市森林公园。
3.工程规模及特点
建筑面积2185亩,苗木栽植,苗木品种45种,地上管线铺设。
4.工程计划投资
约3500万元
5.工程计划工期
2012年8月15日开工,2013年5月1日竣工。
6.工程质量等级
合格
7.监理工作要点
监理印章、工程签证、会议议定落实、关键工序的验收的管理。
8.本工程现场主要相关部分负责人
序号
区分
单位名称
联系人
1
建设单位
克拉玛依油田重油开发有限公司大绿化办公室
程福禄
2
设计单位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
刘文翰
3
勘察单位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
刘文翰
4
监理单位
克拉玛依市金科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
马志强
5
施工单位
克拉玛依油田重油开发有限公司
程福禄
6
监督单位
克拉玛依质量监督站
7
监督单位
克拉玛依安全监督站
二、工程建设监理范围目标
1.监理工作范围
主要是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的绿化种植工程,安装工程(包括给水)全部施工内容及保修责任和义务。
2.监理工作目标
1
投资目标
计划投资为5.3亿元
2
工期目标
2012年8月15日开工,2013年5月1日竣工
4
质量目标
工程交工初验一次合格;工程重大质量事故控制为零
5
信息管理目标
督促承包单位施工合同的全面履行,及时向甲方提供合同履行信息,避免索赔事件发生。
交工后一月内整理完毕监理资料并提交业主。
6
安全管理目标
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严防小事故一般性安全事故的发生;全年因工死亡率为零;全年因工重轻伤率为零;组内人员安全教育率100%
三、监理工作内容
1.施工前准备阶段
1.1各单位会战工作应该服从各区政府“大绿化”会战工程项目部的统一安排,并按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实施。
1.2会战单位要成立会战工程项目部,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精心组织、全力推进、全面落实,切实做好“大绿化”会战工程各项工作。
1.3各会战单位工程开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报监理单位审批,报各区“大绿化”会战工程项目部审核,并送呈市“大绿化”会战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施工标准
2.1道路施工:
按照简易道路做法,清基,铺20cm戈壁料、刮平、压实、相互衔接,畅通无阻。
2.2土地平整:
根据设计要求,对局部起伏较大的地形进行平整,不得出现台式落差。
2.3土壤处理
2.3.1种植区域内如有垃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应拉到指定位置,或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处理。
2.3.2对于盐碱、泥岩等不满足种植条件的地块,应用种植土进行沟状换填,换填厚度1.2m,深度1.5m,并在沟底垫0.3m粗砾,满足排水要求。
2.3.3戈壁土上挖掘树坑时,所挖出的土壤必须进行筛分,筛出的石子栽植时使用,细土做种植土用,不够的种植土要补足(筛孔小于1.2cm)。
2.3.4雅丹地貌区域原则上不种植植物,只对垃圾进行清理,道路疏通。
2.4树坑
2.4.1放线定点:
必须按照设计图纸进行;会战区域内如有通讯电缆、油田设施、地下管线等设施时,各区“大绿化”会战工程项目部应及时与相关权属单位进行沟通,在保证上述设施安全运行的前提下,使会战工程正常施工。
各会战单位遇上述情况时,应及时上报各区“大绿化”会战工程项目部协调处理。
2.4.2树坑规格:
乔木为:
长1.2m×宽1.2m×深1.2m
灌木为:
长0.8m×宽0.8m×深0.8m
必须上下垂直挖,上口下底相等。
2.5肥料要求:
使用腐熟农家肥或生物有机肥,其用量为每个树坑施腐熟农家肥10cm厚,或生物有机肥3kg;严禁使用无机肥。
2.6乔、灌木栽植。
2.6.1苗木运到栽植现场后,须当天栽植完毕,当天栽植不完的必须进行假植(即将苗木根部和苗干下部埋在湿润的土中即可),次日栽植完毕。
2.6.2种植钱先将肥料与土拌合均匀;栽植时,扶正苗木,进行填土,保持上下垂直,不得倾斜。
树木土球顶端入坑深度离地面12cm,每填高20-30cm要踏实一次。
注意不要伤根,不要踏土球,填土至地面10cm处踏实,再以树干为中心留下直径60cm的自然下沉“穴”,树坑其余部分填平。
2.6.3裸根苗木(乔)栽植深度与原栽植线持平且距离地面15cm,填埋一定深度后轻提树干使树干根系舒展,填土至距离地面10cm时踏实,再以树干为中心留下直径60cm的自然下沉“穴”,树坑其余部分填平。
2.6.4灌木与乔木栽植方式相同。
2.6.5栽植完成后,尽快浇透第一遍水;第二天扶正树木、浇透第二遍水;第三遍水在第二遍水后的第五天进行。
2.6.6新植树胸径5cm以上的乔木,设置四脚支撑固定,支撑点高度在树干距离地面1.2m处,绑扎处应加垫物,绑扎后的树干应保持直立。
2.6.7修剪
苗木根系修剪:
种植前将劈裂根、病虫根、过长根剪除。
树冠修剪;乔木:
落叶乔木应保持原有树形适当疏枝,可减去枝条五分之一至三分之一。
常绿针叶树:
只剪去病虫枝、枯死枝。
灌木:
枝条茂密的灌木,可适当修剪。
苗木修剪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剪口平滑,不得劈裂。
枝条短截时应留外芽,剪口应距留芽位置以上1cm。
修剪直接2cm以上大枝时,截口必须削平并涂伤口涂补剂。
2.7滴管系统:
会战单位与各区“大绿化”会战工程项目部共同参与材料采购,统一材质标准,把好材料质量关,并按设计要求施工,保证滴管系统材料合格,设施完善,布局合理,使用方便。
2.8竣工验收前的养护管理:
应及时做好浇水、抹芽、病虫害防治等各项养护工作,保证树木长势良好。
3.施工安全
在施工过程中要做好人员、设备、设施安全防护措施。
同时,注意保护自然环境,做到安全施工、科学施工、文明施工。
4.施工阶段投资控制
4.1分部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验收必须及时向各区“大绿化”会战工程项目部申请报验,,验收通过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其验收项目顺序为:
(1)整地验收。
(2)简易道路验收。
(3)树穴、种植土验收。
(4)肥料验收。
(5)苗木栽植验收。
(6)滴管系统安装验收。
4.2竣工验收及移交
4.2.1会战单位全部工程完成后,应提前一周向各区“大绿化”会战工程项目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并提供工程中间验收记录、设计变更等文件。
4.2.2会战工程验收合格后,工程各项资料及后期管理工作,移交各区“大绿化”会战工程项目部,或相关单位进行后期养护。
四、监理控制措施
1.质量控制
1.1项目质量目标
符合设计、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发包方文件等要求,使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力争达到更高荣誉等级工程。
1.2质量控制监理基本程序及流程
1.2.1单项工程开工报告
在各单项工程开工前,均需由承包单位提交工程开工报告、进度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并进行审批,开工报告应提出工程实施计划和施工方案,依据技术规范列明的本工程质量控制指标及检验频率和检验方法,说明投入的材料、设备、劳力以及现场管理人员的情况,提供放样测量,标准试验、施工图等必要的基础资料。
1.2.2承包单位的自检报告
承包单位的自检人员按照专业监理师批准的工艺流程和提出的工序检查程序,在每道工序(工艺)完工后首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申报专业监理师进行检查认可。
1.2.3工序检查认可
专业监理师应紧接承包单位的自检或与承包单位的自检同时对每道已完成工序进行检查验收并签认,对不合格的工序应指示承包单位进行缺陷修补或返工。
前道工序未经检查认可,后道工序不得进行。
1.2.4中间交工报告
当组成一个工程的单项、分部或分项检验批工程完工后,承包单位的自检人员应再进行一次系统的自检,汇总各道工序的检查记录及测量和抽样试验的结果提出交工报告,自检资料不全,专业监理师拒绝验收。
1.2.5中间交工证书
专业监理师对按工程量清单完工的单项工程进行一次系统的检查验收,必要时作测量或抽样试验;检查合格提请总监签发工程检验认可书,未经中间交工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下项工程使用或进行下项工程项目的施工。
1.2.6中间计量
对填发了工程检验认可书的工程,方可进行计量。
完工项目的工序资料不全可暂不计量支付。
1.2.7有关质量控制流程
1.2.8质量事故处理流程
1.2.9工程停工、复工程序图
1.3质量控制措施
1.3.1质量控制的组织、技术、经济及合同措施
(1)质量控制的组织措施:
建立健全监理部织,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质量监督制度,落实质量控制的责任。
(2)质量控制的技术措施:
材料设备供应阶段,通过质量价格比选,正确选择生产供应厂家,并协助其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施工阶段,严格事前、事中和事后的质量控制措施。
(3)质量控制的经济措施及合同措施:
严格质检和验收,不符合合同规定质量要求的工程项目拒付工程款;达到质量优良者,支付质量补偿金或奖金等。
1.3.2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措施
(1)派出满足施工准备阶段工作要求的监理人员进驻工地开展监理工作。
(2)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尤其是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计划。
(3)阅读熟悉施工设计文件,了解设计意图。
(4)熟悉现场,找准设计定线桩点,复核放样数据。
(5)审批承包单位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含进度计划)。
(6)检查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
(7)验收承包单位的工地试验室,审核其人员资质。
(8)检验承包单位的进场材料,审批承包单位的标准试验。
(9)检查承包单位的保险,支付预付款。
(10)审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设备。
(11)验收承包单位的施工定位放线。
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承包单位书面提供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基准标高的方位和数据,并对承包单位的施工定位放线进行检查验收。
(12)组织图纸会审及监理技术交底。
(13)检查承包单位占用工程场地。
(14)监理其他与保证按期开工有关的施工准备工作。
(15)参加业主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并在会上明确例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会议纪律。
(16)征求业主意见发布开工令。
1.3.3施工阶段的监理措施
(1)对施工承包单位的质量控制工作的监控。
(2)对于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工程变更,组织有关方面研究,确认其必要性后由监理工程师下达变更令方能生效予以实施。
(3)施工过程的检查验收。
对承包单位施工的隐蔽工程、重要工程部位、重要工序及工艺,由专业监理师或其助理人员实行全过程的旁站监督,及时消除影响工程质量的不利因素。
在每道施工工序结束后,现场监理人员对此道工序及时进行检查和认定,并现场监督承包单位的试样抽取及施工记录。
(4)处理己发生的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
(5)通过下达监理通知或停工指令控制施工质量。
1.3.4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措施
经承包单位自检合格后,由承包单位向监理提出工程竣工书面申请,监理按照验收标准组织初验,承包单位在初验后,限期按初验中提出的问题整改,整改合格后再提出书面申请正式竣工验收,由业主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竣工验收交接。
竣工验收由业主组织相关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参加,对不合标准的工程,不予验收签字,并责成监督承包单位在限期内整改,达到要求时,再会同有关部门检查验收。
1.3.5保修期的监理措施
提供完善的保修期服务,及时迅速地解决项目出现的问题,提供使用期的技术咨询,确保项目的正确使用。
1.3.5.1保修期的主要监理工作
(1)检查承包单位剩余工程计划,定期检查承包单位剩余工程计划的实施,并视工程具体情况,建议承包单位对剩余工程计划进行调整;
(2)检查已完工程,对工程交接时存在的缺陷及签发竣工验收证书之后发生的工程缺陷情况进行记录,并批示承包单位进行修复;
(3)确定保修责任及修复费用,监理工程师对工程缺陷发生的原因及责任者进行调查,对非承包单位原因造成而由承包单位进行修复的工程质量缺陷,监理工程师对修复工作进行费用估价,并签发为承包单位追加费用的证明。
(4)在保修期间,检查工程,鉴定质量问题责任,并督促承包单位保修。
1.3.5.2保修期的监理措施
(1)本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证书签发之日起,在合同规定的责任期限内,由承包单位负责免费维修。
维修期满后,承包单位不再承担任何维修,但仍应对施工质量终身负责;
(2)为保证保修责任的切实履行,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在工程结算中扣取一定比例作为维修保证金,保修期满后,视履行保修责任情况退还。
1.3.5.3保修期的监理部织
总监根据剩余工作量,配备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人员,包括现场巡视、检查的监理员,负责质量检验的监理工程师以及处理合同、造价事宜的合同、造价管理人员。
1.3.6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监理措施
监理工程师对质量控制的目的是确保质量,预防失控,对工程质量事故负有间接的监控责任。
所以,当发现质量事故后,监理工程师应主动与承包单位配合,严肃、认真地分析和处理好质量事故。
1.3.6.1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
(1)按事故造成的后果可分为未遂事故和已遂事故;
(2)按事故发生的原因可分为技术责任事故和管理责任事故;
(3)按事故的性质可分为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
1.3.6.2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要求
(1)凡已形成工程质量事故,无论是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均应进行调查、统计、分析、记录,提出处理意见上报主管部门,严禁隐瞒不报或谎报;
(2)质量事故一经发现或(发生),承包单位应按规定,立即填写“事故报告单”报监理部,事故原因必须如实填写;
(3)监理部对质量事故要限期上报主管部门;
(4)对工作失职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质量事故的直接责任者,要根据情节给予处分或按一定比例赔偿经济损失。
1.3.6.3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和处理措施
事故发生后,监理部应及时组织调查、分析、处理。
事故处理后,必须提交事故处理报告。
(1)质量缺陷的处理方式
在各项工程施工的过程中或完工以后,现场监理人员如发现工程项目存在着技术规范所不容许的质量缺陷,或不能与公认的良好工程质量相匹配时,根据缺陷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按如下方式处理:
当质量缺陷发生在萌芽状态时,及时制止,要求承包单位立刻更换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或不称职的施工人员,或要求立刻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及操作工艺;
当质量缺陷已出现时,立刻向承包单位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先口头后书面),待承包单位采取了能足以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并对质量缺陷进行了正确的补救处理后,再书面通知恢复施工;
当质量缺陷发生在某道工序或单项工程完工以后,而且质量缺陷的存在将对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产生质量影响时,拒绝检查验收或工程计量,在对质量缺陷产生的原因及责任做出判定,并确定补救方案后,再进行质量缺陷的处理或下道工序或分项的施工;
在交工使用后的缺陷责任期内发现施工质量缺陷时,及时指令承包单位进行修补、加固或返工处理。
(2)对质量缺陷予以判定
首先是凭经验进行目测检查,而且目测的结论能被承包单位的施工人员所接受;
如果监理人员无法以目测对质量缺陷做出准确的判断,或目测的判断不能使承包单位接受,立即通知材料测量或试验等有关专业监理人员并会同承包单位的自检及试验人员,进行实际的检验测试,检测结果作为认定质量缺陷存在与否的依据;
当质量缺陷被认定,而且质量缺陷的严重程度将影响工程安全时,应立即报告总监。
(3)质量缺陷的修补与加固
对因施工原因而产生的一般质量缺陷的修补与加固,先由承包单位提出修补方案及方法报专业监理师,专业监理师批准后方可实施;对因设计原因而产生的一般质量缺陷,通过总监或总监代表向业主提出处理方案及方法,由承包单位进行修补;
重大质量缺陷的修补,须召开有关专家参加会议,进行论证,经总监或总监代表审批后方可进行;
修补措施及方法应不降低质量控制指标和验收标准,并应是技术规范允许的或是行业公认的良好工程技术;
如果已完工程的质量缺陷未构成对工程安全的危害,并能满足设计和使用要求时,经征得业主的同意,可不进行加固或变更处理。
如工程的缺陷属于承包单位的责任,通过与业主及承包单位的协商,降低对此项工程的支付费用。
2.安全文明监理目标:
2.1文明监理目标:
伤亡事故为零。
2.2安全监理目标按照: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2.3文明施工目标:
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80分以上。
3.监理文件资料管理
3.1文件资料主要内容
(1)承包合同及监理合同;
(2)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3)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会议纪要;(4)施工组织(总)设计、施工方案、技术措施报审表;(5)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及工程暂停令;(6)工程进度计划、投资计划、设备材料需用计划;(7)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单;(8)工程质量报验单、检查试验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资料;工程变更资料;工程计量单和工程款支付证书;监理通知、工作联系单;会议纪要;来往函件;监理日记;监理例会纪要、月报;(9)质量安全缺陷与事故的处理文件;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等验收资料;索赔文件资料;工程项目施工阶段质量评估报告等专题报告;(10)监理工作总结。
3.2文件资料的日常管理
(1)资料员利用计算机辅助进行文件资料管理并建立台帐。
(2)根据要求认真审核收到的文件资料,不得接收经涂改的文件资料,并在审核、处置、整理后交资料员收存。
(3)文件资料应合理分类,建立案卷盒(夹)存放保管并编目,以便于跟踪检索。
(4)文件资料的收发、传递、借阅必须通过资料员履行手续。
3.3文件资料的归档管理
(1)文件资料归档的内容:
监理合同;监理规划、实施细则、日记、周/月报、工作总结;监理部收发文登记本及往来函件;项目总体统筹进度计划或项目施工总体进度计划;例会纪要及专题会议纪要;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其报审表;监理通知、工作联系单;质量缺陷与事故、安全事故的处理资料;质量评估等专题报告及监理业务手册;索赔文件资料;监理部搜集和购置的标准规范、软件、地方相关法规和工程照片、图片等。
(2)监理档案组卷成册的方法:
按归档内容分类,以类组卷;册内文件按单位工程、分专业和形成资料的相反时间排序,并编写卷册内目录;封面、审核备考表及移交目录的格式应符合规定;归档内容的成卷规格为A4(297mm×210mm)纸大小,幅面大于A4纸的折叠成A4纸大小;幅面小于A4纸的要粘贴在A4纸上。
原件双面有文字的复印后再装订。
图纸折叠成4号图大小;归档资料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字迹清楚。
归档资料必须为原件或复印件,不得用圆珠笔或其他易褪色的书写材料书写绘制。
(3)监理档案的验收、移交和管理:
总监组织监理资料的归档整理,负责审核,并签字验收;由总监负责,于监理合同完成后三个月内将监理档案送监理单位,并与档案管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存档的监理档案需要借阅时须办理借阅和归还手续;一般工程监理档案保存期50年,超过保存期的监理档案,经批准后销毁,并应记录。
3.4监理例会纪要、月报
6.3.4.1监理例会纪要、月报的编制
(1)总监组织编制并签发后,报送业主和监理单位。
(2)监理例会纪要的编制周期为一周,在每周监理例会前发出。
月报的编制周期为上月26日到本月27日,在每月28日前发出。
(3)要真实反映工程现状和监理工作情况,做到数据准确、重点突出,并在必要时附图表和照片。
6.3.4.2监理例会纪要、月报的基本内容
(1)工程概况;
(2)施工图设计文件交付情况;(3)承包单位项目组织系统;(4)工程进度;(5)工程质量及HSE;(6)工程计量及工程款支付;(7)设备材料控制情况;(8)合同其他事项的处理情况;(9)天气对施工影响的情况(影响天数及部位);(10)监理工作小结;下月监理工作的重点、意见与建议。
3.5向业主提交的文件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
规划、实施细则、安全规划、质量评估报告、月报、会议纪要、通知、联系单、工作总结。
3.6信息交流方式
3.6.1信息传递的方式
监理例会、各类专题会议、监理工作联系单、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规划或计划、回访保修记录、信息反馈单、邮件、电话或短消息。
3.6.2监理部组内成员信息传递的方式
生产会议、工作交底、总监巡视记录、电话、短消息、邮件等。
3.7信息交流的有关规定
3.7.1监理例会是信息交流最重要的方式,在需要召开时由监理部织召开,参加人员各专业监理师、甲方代表、承包单位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
3.7.2现场的监理问题由总监填写《工作交底通知单》,各专业监理师负责具体执行,执行结果向总监反馈。
3.7.3由于设计方变更、甲方要求而作的设计方案调整,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方案后,下发承建单位执行。
3.7.4中间交叉作业由总监组织有关专业监理师进行信息传递及现场工作。
3.7.5监理期间实行专人值班,包括节、假日;值班人员负责协调处理顾客生产中出现的专业问题,并执行逐级信息汇报方式确保顾客生产的正常运行。
4.组织协调
4.1组织协调的目的
4.1.1及时解决施工过程的问题,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4.1.2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照合同条款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4.2组织协调的任务
4.2.1协助业主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并提供前期流程和所需收费清单。
4.2.2组织协调与业主签订合同的各单位的配合问题。
4.2.3督促总承包单位协调其它各分包单位的关系。
4.2.4协助业主处理与本工程项目建设有关的各外部协作单位、部门的关系。
4.2.5协助业主处理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其他纠纷事宜。
4.2.6组织协调的方法
4.2.7会议协调法
会议协调是建设工程监理中常用的一种协调方法,常用的会议协调法包括第一次工地会议、工地例会和现场协调会三种形式。
4.2.7.1第一次工地会议
(1)第一次工地例会的目的在于对工程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落实,确保工程施工有一个良好的开端。
(2)第一次工地会议由业主主持,监理公司的授权代表、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参加。
4.2.7.2工地例会
(1)工地例会的主要目的是审查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质量、进度、费用等事项的执行情况和解决后续工作需要协调的问题,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工程质量问题、工程进度延误、承包单位提出的工期延长或费用索赔申请及需要协调的问题等有关重要事项进行讨论和作出决议,为业主全面了解工程项目情况和正确决策提供依据,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2)工地例会由总监或总监代表主持,业主代表及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主要项目负责人参加,每周定期召开一次。
4.2.7.3现场协调会
(1)现场协调会的目的在于对日常或经常性的施工活动进行检查、协调和落实,使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的各单位能够密切配合,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2)现场协调会由总监或总监代表主持,相关单位的主要项目负责人参加,现场协调会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决定召开次数。
4.2.8交谈协调法
协调不仅是方法、技术问题,更多是语言艺术、感情交流和用权适度问题,有时尽管协调意见是正确的,但由于方式或表达不妥反而激化矛盾,而高超的协调能力则往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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