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厂卫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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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厂卫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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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厂卫制度
明代厂卫制度初探
明代的“厂卫”制度
——部分节选内容发表于《万科》周刊2009年六月刊
众所周知,有明一代,监察、特务系统是极端发达的。
其始作甬者,为太祖朱元璋。
太祖通过废中书省、收兵权,从而掌握了军政大权。
但仅此仍嫌不够,另外还设立了一整套监察系统。
虽然此举并无创新——早在秦国就设立了专司监察之事的御史大夫,以后历代皆袭其制,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中央检察机构扩大为御史台。
至唐宋朝,则分为三个系统,即御史、谏官及封驳——但太祖治下的监察系统则远此为甚,极其发达!
如都察院(先设御史台、后立都察院)、通政司、拱卫司、察言司、锦衣卫(拱卫司为其前身)、巡检司等,延展到其后世子孙创立的东厂、西厂、内厂(又称内行厂)。
这就是“厂卫”的由来。
先说都察院的组织设计。
都察院下设监察都御史,仅为正七品。
各道监察御史,正九品。
洪武十六年,都察院升为正三品。
洪武十七年,再升为正二品,设立左右都御史,正二品。
左右副都御史,正三品。
左右都御史司职弹劾百官、提督各道。
具体而言,即拥有三项权力:
三劾权、职官考察权、司法监督权。
所谓三劾权,即:
“凡大臣好佞、小人构党,威福作乱者,弹劾;百官贪冒、破坏纲纪者,弹劾;学术不正、上书乱言者,弹劾”。
这种设置中,耐人寻味的是,监察都御史仅是七品小官,品级和县官一样,但却拥有极大的权力——无形之权。
皇帝依靠他们来钳制大官,以小制大,以内制外,赋予他们什么话都可以讲、什么意见都可以提、什么大官都可以告发的权力。
这套系统实际上就是皇帝的耳目,是替皇帝监视群僚的机关。
如此,也算是大象无形了。
如上述,太祖仍觉不足以掌控百官。
又先后设立了检校、察言司、锦衣卫。
前者无正式官署,后者为十二卫中第一卫。
前者中最著名的头子有高见贤、夏煜、杨宪、宋思颜等人,“以伺察搏击为事”,“专主察听在京大小衙门官吏不公不法及风闻之事,无不奏闻。
”,亦即特务工作。
上述几人得势后,连李善长等开国重臣也避之远远,丝毫不敢招惹。
察言司设置时间较短,史中记载不详。
只知洪武三年七月,“革察言司”(注1)而已。
不过望文生义,可知此司仍为刺事机构。
至于锦衣卫,则规模颇大,其人数最多时达至六万人。
该卫于前身为拱卫司,于洪武元年设立。
洪武十五年(1382年),出于打击权臣的需要,改为锦衣卫,为上十二卫之首(注2),故能贴近皇帝本人,由皇帝直接指挥,只听命于皇帝。
说的准确点,这支队伍并非国家的队伍,而是皇帝老倌的私人军警系统。
锦衣卫下设镇抚司,掌本卫刑名,设经历司,掌文移出入。
其官员有指挥使一人,正三品。
同知二人,从三品。
佥事二人,四品。
镇抚二人,五品。
十四所千户十四人,五品。
下属有将军、力士、校尉。
实际上,锦衣卫相当于独立于国家司法系统之外的刺事(侦缉)系统、纠察系统、检察系统、监察系统、监狱系统、武装序列。
使皇帝拥有直接且绝对的权力,凡事均可不经法司,无疑足以使百官人人自危、度日如年。
具体到锦衣卫的确切职责,据《明史·职官五》云:
“锦衣卫掌侍卫、缉捕、刑狱之事,恒以勋戚都督领之……盗贼奸宄,街涂沟洫,密缉而时省之。
”又云“掌直驾侍卫、巡查缉捕”。
太祖屡兴大狱,诛杀功臣,大多基于莫须有的罪名,设若交给发司依法办理,有可能旷日持久,且根本无法治罪,而作为诏狱交给锦衣卫办理,相当于绕开正统体制,另辟奚径。
诏狱,主要是指高官有罪,需皇帝下诏书始能系狱之案。
这样来看锦衣卫职责,就十分明了了。
“侍卫”,本就是皇帝的亲兵;“刑狱”,自己可以断狱;加之“密缉”,则又具特务机构性质。
所以锦衣卫的核心任务就是屠诛功臣,罗织罪状,置之于死地。
《明史·刑法志》说:
“胡惟庸、蓝玉两案,株连且四万。
”足见其酷烈程度,史谓:
“幽絷惨酷,害无甚于此者,太祖时,天下重罪逮至京者,收系狱中,数更大狱,多使断治,所诛杀为多。
”而作俑之始,就是皇帝心术不正的产物,所以其后遗症也特别严重。
事实上,如果锦衣卫的工作只限于侦察各种情报、处理皇帝交付的案件,其弊端尚不至于那么严重。
但凡事不可极端化,一旦适逢一个野心大、心肠狠的指挥使掌权,其祸国殃民的本领就容易被激发出来。
因为他太容易利用职务便利制造冤狱,以打击异己。
如成祖时的纪纲、英宗时的逯杲、武宗时的钱宁等,他们掌权时,缇骑四出,上至宰相藩王,下至平民百姓,无不笼罩在恐怖气氛中。
至若北镇抚司大牢中更是关满了各种各样无辜的官民,死于锦衣卫酷刑的正直官吏更是不计其数。
这种无节制的滥捕冤杀极大地影响了皇帝与官僚机构之间的关系,使百官、民众、军队与皇帝离心离德。
而此例一开,有明一代,其弊终难去矣。
难怪有人说明朝不是亡于流寇,而是亡于厂卫。
笔者亦持此说。
沿袭到成祖朱棣,于永乐十八年始创更加严酷的东厂(注3)。
在发动“靖难之役”夺取了侄子建文帝的帝位后,其精神始终高度紧张。
原因有二,其一者,建文未死的流言一直存在,经过历代学者的考究,发现未死隐匿的可能性极大。
另一方面,朝廷中的很多大臣对新政权并不十分支持,特别是前朝旧臣——或许因为建文帝性情仁柔、温和,尚未失掉人心的缘故吧!
——总之,为了巩固政权,成祖比其父太祖更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极端专制机构,于是他做了三件事。
第一件,将原来又吏部管理宦官的旧制改为又司礼监直接掌管,“至永乐,始归其事于其内。
而史讳之”(注4),相当于将宦官队伍直接置于自己的掌控之下,成为自己的嫡系力量,无须接受任何制度的制约。
第二件,鼓励告密。
有平民谓丁珏者,就因告密而“立授”为刑科给事中,“……立擢之。
由是阴伺百僚,有小过辄以闻,举朝侧目”,告密的对象,甚至包括皇亲国戚、开国元勋。
此风在后期方有所收敛。
第三件事就是另设东厂,其职能是"访谋逆妖言大奸恶等,与锦衣卫均权势",其嚣张程度,史中有“事无大小,天子皆得闻之”、“气势不可近,六曹官往往被捶击”的记载。
如此,厂卫乃成。
东厂的组织架构做如此设计:
设千户一名,百户一名,掌班、领班、司房若干,具体负责侦缉工作的是役长和番役,役长相当于小队长,也称档头,番役亦即民间所称的“番子”。
起初,东厂只负责刺事(侦缉)、抓人,并没有审讯犯人的权利,抓住的嫌犯要交给锦衣卫北镇抚司审理,但到了明末,东厂也有了自己的监狱,“稍南有狱一处,凡重犯皆系之,轻犯干连则在署外之店也”(注5),自成系统。
其刺事范围非常广,朝廷会审大案、锦衣卫北镇抚司拷问要犯,东厂都要听审。
朝廷的各个衙门皆有东厂派员坐班,监视官员们的言行。
重要衙门的文件,即使如兵部的各种塘报、边报等军情,东厂都要一一查看。
刺事对象延伸到极限,就连皇太子、公主、驸马也不能幸免,“文皇尝夜遣小中官潜入(梅)殷第,察之”(注6),至于寻常百姓的生活琐事,例如油盐酱醋的价格,也无一不在侦察范围之内。
东厂获得的情报,可以直送内廷。
如此可见,厂之地位,优于锦衣卫。
东厂番子每天潜伏于市井酒肆、大街小巷里面,并非完全出于公干,更多的是为了谋取私利。
彼等常常罗织罪名,诬赖良民,之后屈打成招,趁机敲诈勒索。
到了明中后期,其侦缉范围甚至扩大到了全国,连远州僻壤,也出现了"鲜衣怒马作京师语者",“自京师至天下,旁午侦事,虽王府不免”,所谓“京师亡命,诓财挟仇,视干事者为窟穴”者,搞的举国上下人人自危,民不聊生。
这些遍布全国的“秘密警察”,遂相互交错,密如蛛网,使国家进入恐怖之中。
在与锦衣卫的关系上,东厂属于后来居上者。
由于东厂厂主与皇帝关系密切,又身处深宫大内,更容易获得皇帝的信任。
因为东厂除侦察官民外,连锦衣卫也在其范围之内。
加之东厂还要负责调查全国各地的情况,临时派遣的特务最为广泛,派出去的宦官或去监督军队,谓为“监军”;或去征收税赋,谓为“税监”;还有提督京营,监督仓场,采办货物等,遍于全国各地,全都负有侦缉的责任。
所以,厂卫的关系,逐渐由平级变成了上下级关系。
宪宗时,为加强特务统治,于明成化十三年(1477年)又设立了西缉事厂(简称西厂),由大宦官汪直提督厂事,所领官校倍于东厂,掌东厂太监尚铭听其指挥,锦衣卫千户吴缓为其爪牙,权势远在东厂及锦衣卫之上。
汪直利用职权,屡兴大狱,任意捕杀臣民,冤死者不计其数,一时权倾天下。
武宗时,大宦官刘瑾专权,乃设大内办事厂,即大内行厂,简称内厂,由其亲自统领,比东厂、西厂尤为酷烈[注7]。
武宗以前,厂、卫分立,更迭用事。
此时,东厂首领丘聚,西厂首党谷大用,锦衣卫指挥史石文义,皆刘瑾死党,以致厂、卫合势,特务遍天下,并创立重刑,令人闻之无不谈虎色变,视宦官如虎狼。
刘瑾先后专权五年,尽夺内阁之权,军国大政不经内阁,而是直送刘瑾私宅办理——当时内外章奏,主管官员“先具红揭投谨,号红本,然后上通政司,号白本”。
意即白本是给武宗看的,红本是给刘谨看的,送白本只是履行一个程序,实际决定权全在刘谨之手。
所以,内阁撰敕,或“逆探理意为之”,或“至理处请明,然后下笔”,到了最后,刘谨索性拿回去“自于私宅拟行”,俨然如民间所讽的“立皇帝”。
只是到明正德五年(1510年),刘瑾才以谋反罪被杀,西厂、内行厂俱被撤销。
刘瑾的家财有金一千二百余万两,银二亿五千余万两,只此银子一项即相当于明朝六十年的国税收入!
这个结果比之于当初创设特务机构的初衷,可谓滑稽之极,因为它是以损失国家利益为代价的。
再说说厂卫的首领构成。
除了锦衣卫外,厂公或督公基本都是宦官。
“选各监中一人提督,后专用司礼秉笔第二人或第三人为之”。
为何如此?
细究起来,宦官这个群体似也可算作官僚机构的一部分,而且他具有很多士大夫所不具备的优点:
首先,宦官是皇帝的家奴,身处内宫,和皇帝接触起来更为方便,皇帝也认为他们更贴心、更信得过,往往引为心腹,所谓宁予家奴,不予外臣。
其次,宦官既已“去势”,在社会上无地位、无尊严,只能依靠皇帝,所以他们往往更忠心,更会替皇帝着想,不象士大夫阶层,有时以拯救天下苍生为己任,不太买皇帝的帐。
第三,宦官并非目不识丁的粗人,有些宦官文化水平并不抵,他们作为皇帝的贴身秘书基本可以胜任,也不会象一般文人那样有那么多异议。
总之,出于专制政权的内部需要,皇帝急需一个独立于官僚机构之外的势力系统供自己使用,而最为方便的就是宦官。
所以,只要中央集权的专制制度存在一天,宦官们就有他们的用武之地,虽然他们经常给朝政制造混乱,但任何一个聪明的皇帝都不会轻易舍弃这个有力的工具,这就是为什么宦官能够区别于外戚,在中国历史中一直扮演着重要角色的原因。
例如,在成祖起兵过程中,一些宦官和和尚出过很大力(如著名的郑和、道衍),所以在他心目中,总是觉得他们比较可靠。
故此,厂卫领袖多由司礼监太监充任。
明代宦官设有许多衙门,主要有:
十二监、四司、八局,总称二十四衙门,其中司礼监是诸监之首,是特务系统最高指挥机关,“掌印太监”为其最高首领。
东厂特务直接受皇帝差遣,派去主持东厂的宦官自然都是皇帝的亲信,颁发的关防比起其他宦官衙门也要权威的多,其他宦官的奉差关防都是“某处内官关防”几个字,惟独东厂的篆文是“钦差总督东厂官校办事太监关防”。
如此可见,厂卫职权基本相同,但锦衣卫为外官,奏请需用奏疏,不如东厂等太监亲近,故厂的势力大于卫。
锦衣卫侦伺一切官员,厂则侦察官民和锦衣卫,内厂则监视官民和厂卫,而由皇帝直接领导与监督所有侦察机关,构成一整套严密的特务体系。
厂卫均可不经法司,直接奉诏受理词状,逮捕吏民,用刑极为残酷,“冤死者相属”,致使朝野上下动容。
至于厂卫的组织架构设计,大致可以分为三大部分:
一是分驻各地的,一是驻在京师的,再有就是临时向外派遣的。
除锦衣卫外,其余的全是由宦官主持,并且由宦官领导机关司礼监领导任免,然后由皇帝终裁。
这三部分中,以分驻各地的最为繁多,从成祖时就开始设立,后来全国各省以及各重要城镇全部都设有。
他们的任务实际是替皇帝侦察该地官吏军民人等,暗查军民动态。
有了厂卫这样高效率的工具,明朝的皇帝压制起士大夫阶层、下层民众就显得更加得心应手,但为此付出的代价却是社会活力的极大降低,这也是为什么明朝虽有200多年历史,但在政治制度、经济制度上却无所进展甚至还有所倒退的主要原因。
过于严密的监察网、过于发达的检察系统,已使百官不能自由发挥个人才智,工作死板而僵化,整日惊恐万分也就无心尽责任事,这种状态显然不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和国家的富强。
通观明代厂卫制度,在协助皇帝强化个人独裁统治这一层面上,确有臂助之功。
但此种制度弊端甚广,掌握火候的难度极大,故此以后各朝均大为失控。
具体而论,其主要流弊有四。
其一,由内臣提督东西厂,贻害最深。
厂卫首领,如果均由外官充任,似乎会有另外一种结果。
而不幸的是,最重要的特务机构——东厂、西厂、内厂——都由宦官执掌。
本来宦官干政就是极其危险的祸国之根,再把这种极端的国家机器交由宦官把持,实际上促使两者合流,使两种本来就很凶险的因素融合成为一个极大的隐患。
换言之,这种机构的设置,相当于给了宦官一个属于自己的地盘,在这个势力范围内,名正言顺的进行干政。
加之,历朝各代,因为随侍左右,宦官都是极其擅长体察上意的,进入一流境界者,自能摆弄皇帝于手掌之间。
如英宗即位时,对宦官王振言无不从,直呼“先生”而不称名。
其时王振掌司礼监,依仗皇帝宠信,权在内阁之上,群臣争相阿附,朝政败坏萎靡,内外官吏莫不贪残,贿赂公行。
凡朝觐官来见王振,必献百金为礼。
如此,既已“挟帝有术”,手中再有了厂卫这种无所不能的强权工具,倾国倾城也就太过自然了。
也因此,有学者谓中国落后于西方列强,其实始自明代,而厂卫制度又是最根本的源头,此论不无道理!
其二,废相集权,中枢机构缺位,厂卫乘虚充任,至为大错。
洪武十三年(1380年),中书省被撤消,废丞相不设,大都督府分为中、前、后、左、右五军都督府,皇权进一步加强。
其后历永乐、洪熙、宣德,逐渐形成内阁制度。
内阁参赞机务,但首辅无丞相之名,实则一大参谋结构而已,一切重大决策悉决于皇帝批红。
与此同时,宫中宦官形成以司礼监为首的一套机构,他们通过厂卫这种绝对专制制度控制朝臣、进而控制内阁、再利用代皇帝批红的机会,从而实际上已代行内阁大权,利用这条看似直接、实则迂回的路线,从而权倾天下。
其三,失控的监察体系、绝对的专权体制、极度的中央集权,足以导致社稷的覆灭。
在传统的组织架构体系外,另设一套平行的统御系统,如果期以适度的彼此钳制,似无不可。
但毫无规矩可言、毫无法制可循,完全以皇帝的好恶为好恶、以厂卫的好恶为好恶,使权力绝对的集中,使权柄强化为兵器,使国家机器工具化,则必然使这种初衷不复存在,成为已入晚期的社会毒瘤,最终结果只能是整个国家的恶化、灭亡。
因为这种结构的设置,实际上是推翻了原有的制度体系,更是对本就薄弱的法制体系的任意践踏。
试想人人被监视,草木皆兵的背景下,岂能还有心思做事?
再遥想当年崇祯一手断送大明江山、及至自缢于煤山之时,是否想到这种结果的因子,实则乃由其远祖亲手种下?
第四,人权陨落,与大势背道而驰,逆历史潮流而动。
太祖大肆屠杀功臣,看似是为了给其后世子孙铺平道路,那是比较动听一种说辞罢了,实则一种绝对自私和愚昧的蛇蝎性格。
很不幸的是,他的后裔也大多具有这种性格,表现在行为上的是短见、变态、冷血、残忍、嗜杀、愚昧、固执,视他人生命如草芥。
这种性格背景下,自然需要厂卫这样的打手,即屠夫机构。
朱元璋之嗜杀自不必说,其子永乐大帝颇享盛名,但也首创了屠十族的惨剧,令人发指。
而如果将该时视角转移至西方,与厂卫制度的设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英国早于其时,即于十三世纪就已颁布了《大宪章》,保障人权,非经过法院审讯,对人民不得逮捕监禁,而中国却横行绝对独裁的“诏狱”和惨无人道的“廷杖”(指皇帝当廷责杖朝臣的肉刑,公侯如朱文正、朱亮祖,大僚如工部尚书薛祥等,都是受廷杖致死的)。
英国更早于同期即建立国会,约束君主权力。
中国却恰恰相反,君权凭借厂卫更加集中,民主被摧残干净,与历史发展进程大相背离。
最后不能不提及厂卫制度的现实意义。
国内民营企业领袖出身草莽,但亦不乏擅长学习、以史为鉴者。
从历史中寻找管理良方、从典籍中汲取经营方略,并无不妥。
但是,确有一些领导人,或许出于缺乏自信,或许过于狭隘,总是担心企业失控,但又喜欢以史为师,故此对于历史中的一些糟粕也不免拿来乱用一番,以强化个人对企业的绝对控制,则明显过于滑稽和幼稚。
企业当然应该有一套严密的内控体系,以使组织在规范的轨道上运行,不至于走偏。
但基于此点,就重用“内臣”(家属、亲戚、故旧、同乡)、防备人才,采用设置眼线、广布暗探的方式来侦缉外聘高管,则未免走火入魔了,因为道理很简单,这种模式的结果是虽然强化了独裁控制,但最终结果却是自毁长城,极端的得不偿失,属于拙劣之术,殊无借镜的必要!
须知,大明朝的快速堕落,厂卫制度“功不可没”!
摘要:
明朝富有特色的厂卫制度是其中央权力高度集中的结果,厂卫包括锦衣卫和东厂、西厂、大内行厂两大系统。
本文从基本史料出发,简要廓清这一制度从产生到消亡的过程及其主要职能,在此基础上分析其在当时社会产生的历史原因,并试图对这一制度对当时社会产生的影响做出客观的评价。
关键词:
明朝;锦衣卫;东厂;西厂;内行厂
明朝作为中国古代封建王朝发展的顶峰阶段,其在政治、经济、文化上都取得了较大的发展,但同时在其政治制度上产生了极具特色的厂卫制度。
《明史·刑法志三》中载有:
刑法有创之自明,不衷古制者,廷杖,东西厂,锦衣卫,镇抚司狱是已。
从明太祖朱元璋开始设立锦衣卫,逐渐形成的厂卫制度是中国政治制度史中一块独立的单元,从其产生到其最终消亡历经200余年。
不同版本的中国通史教材对于这一制度的普遍性结论一般都类似于此:
“厂卫是极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治的产物,它的出现,也标志着君主专制统治的加强。
”将这一制度视为明王朝的中央集权专制制度的结果。
一、厂卫的产生及发展消亡过程
厂卫是厂和卫的合称,指的是明朝内廷侦察机构,。
卫,指锦衣卫;厂,指东厂、西厂和内行厂。
因为二者关系密切,后人将这两大系统合称为厂卫制度。
它们的产生渊源、发展情况、最终消亡的基本概况大致如下:
锦衣卫:
皇帝的侍卫机构。
有关于锦衣卫的来源,《明史》中的记载是这样的:
“太祖即吴王位,其年十二月设拱卫司,领校尉,隶都督府。
洪武二年改亲军都督府,统中、左、右、前、后五卫军,而銮仪司隶属。
六年造守卫金牌,铜涂金为之。
长一尺,阔三寸。
以仁、义、礼、智、信为号。
二面俱纂文:
一曰守卫,一曰随驾。
掌于尚宝司,卫士佩以上直,下直纳之。
十五年罢府及司,置锦衣卫。
所属有南北镇慰司十四所,所隶有将军、力士、校尉、掌直驾侍卫、巡查缉捕。
”[ii]
锦衣卫下设经历司与镇抚司,经历司主管文卷出入;镇抚司分南北,南镇抚司管理本卫的法纪、军籍,北镇抚司专理诏狱,。
锦衣卫的长官一般从民间选拔孔武有力、无不良记录的良民入充,之后凭能力和资历逐级升迁;同时,锦衣卫的官职也允许世袭。
在其组织内,锦衣卫官员有指挥使一人;佐官有同知、佥事、镇抚、千户所;下属有将军、力士、校尉。
朱元璋于洪武十五年(1382年)设立锦衣卫,到其晚年的时候鉴于锦衣卫权势太重,在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就下诏书“申明其禁,诏内外狱无得上锦衣卫,大小咸经法司”。
[iii]取消锦衣卫。
然而在靖难之役发生后,明成祖朱棣为了压制臣民对他的不满,于永乐元年(1403年)重新又恢复锦衣卫的所有设置和权力。
自洪武十五年(1382年)设立,经过中间短暂取消到永乐元年(1403年)重设,直至崇祯十七年(1644年)明朝灭亡,锦衣卫才退出历史舞台,前后共存在了200多年。
东厂:
官署名。
据《明史》中记载:
“东厂之设,始于成祖。
……初,成祖起北平,刺探宫中事,多以建文帝左右为耳目。
故即位后专倚宦官,立东厂于东安门北,令嬖暱者提督之,缉访谋逆妖言大奸恶等。
”[iv]
东厂的首领称为东厂掌印太监也称厂主和厂督,是宦官中仅次于司礼监掌印太监的第二号人物。
除此以外,东厂中设千户一名,百户一名;掌班、领班、司房若干;具体负责侦缉工作的是役长和番役。
东厂自永乐十八年(1420年)建立后,一直与锦衣卫并存,存在时间前后长达200余年。
西厂:
官署名。
成化年间,宫中出现“妖人”李子龙用符术与太监勾结私入大内,明宪宗借此加强特务统治,于明成化十三年(1477年)“又分别设西厂刺事,以汪直督之,所领缇骑倍东厂。
”5
西厂的军官主要从禁卫军中选拔,这些人再自行选置部下,短短几个月内,西厂人员极度扩充,其势力甚至超过了东厂。
西厂在明朝历史上只短期存在过,由大宦官汪直提督厂事,在其后的权力角逐中汪直失败,被调出京城,西厂也于成化十七年(1482年)随之解散。
到了宪宗的孙子武宗继位后,大太监刘瑾掌权,西厂于正德元年(1505年)复开,其权势超过东厂。
正德五年(1510年)刘瑾被凌迟,西厂又被撤销。
西厂存在时间很短,仅十年左右。
3f"C!
l]Xu
内行厂:
官署名。
正德年间太监刘瑾当权,西厂与东厂虽然都受他的指挥,但两者之间不是互相合作,而是争权夺利互相拆台。
为了便于控制,正德元年(1505年)“瑾又修薪司外薪厂为办事厂,容府旧仓地为内办事厂,自领之。
京师谓之内行厂。
”6
刘瑾亲自统领内行厂,比东厂、西厂更为酷烈。
武宗以前,厂、卫分立,更迭用事。
到了此时,刘瑾当权,东厂首领丘聚,西厂首党谷大用,锦衣卫指挥史石文义,都是刘瑾的死党,以致厂、卫合势,特务遍天下,并创立重刑,令官吏军民谈虎色变,人们视宦官如虎狼。
正德五年(1510年),刘瑾以谋反罪被杀,内行厂被撤销。
Z
WS2q4/S内行厂前后存在不足5年。
明朝为了强化专制的中央集权制度,从朱元璋开始设立锦衣卫,最终形成了厂卫制度。
“在组织形式上,厂卫是两个系统,但关系极为密切。
且不论他们的直接的顶头上司,都是皇帝,俨然是一个猎人,手牵两条猎狗。
”7这一制度对明朝政治、经济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产生了或隐或明的影响。
二、主要职能
从明朝厂卫的产生、发展、消亡来看,它伴随了明王朝的终了,可以说厂卫对明王朝产生着重要的作用,下面将从厂和卫各自的职能出发,试图分析各自职能之下对当时社会产生了怎样的影响。
锦衣卫:
《明史·职官五》载:
“锦衣卫掌侍卫、缉捕、刑狱之事,恒以勋戚都督领之……盗贼奸宄,街涂沟洫,密缉而时省之。
”8负责执掌侍卫、展列仪仗和随同皇帝出巡的锦衣卫,基本上与传统的禁卫军没什么两样;至于“缉捕密缉”,则是锦衣卫区别于其他各朝禁卫军的特殊之处。
朱元璋为加强中央集权统治,将锦衣卫的保卫功能提升起来,使其成为皇帝的私人警察。
特令其掌管刑狱,赋予巡察缉捕之权,下设镇抚司,从事侦察、逮捕、审问活动,且不经传统的司法机构刑部、大理寺、都察院。
负责侦缉刑事的锦衣卫机构是南北镇抚司,其中北镇抚司传理皇帝钦定的案件,拥有自己的监狱(即诏狱),可以自行逮捕、刑讯、处决。
锦衣卫另一项职能是“执掌廷杖”。
即皇帝在朝廷上杖责臣下,是对官吏的一种酷刑,明代往往由厂卫行之。
廷杖据史料记载始于东汉光武帝刘秀杖打大司空刘据,其后各代都有过廷杖的记载,不过只是少数。
但是到了明代,廷杖制度化了其次数之多,手段之狠,为历史罕见。
此刑对士大夫的肉体和心灵都是极大的损害,但有明一代,史书中关于廷杖的记录却是连绵不断的。
正德十四年(1519年),明武宗打算化名南巡,群臣纷纷劝谏,明武宗大怒,下令廷杖劝谏南巡的146位大臣,结果打死11人;嘉靖三年(1524年),明世宗的“大礼仪”事件,明世宗因此下令廷杖134人,打死17人;天启四年(1624年),魏忠贤以皇帝名义下令廷杖工部侍郎万憬一百。
太监们先到万憬家把他痛打一吨,然后再拖到朝门前,由锦衣卫行刑,万憬被打得遍体鳞伤,四天后不治身亡...…
纵观有明一朝的锦衣卫,尽管也出过袁彬、牟斌这样比较正直的指挥使,但总的来说,其职能主要还是为明朝的极端专制制度充当帮凶。
“诏狱,廷杖,立枷之下,士大夫不但可杀,而且可辱,君臣间的距离愈来愈远,天皇圣明,臣罪当诛,打得快死而尤美名之曰恩。
礼貌固然谈不到,连主仆间的恩意也因之而荡然无存。
”9有了锦衣卫这样高效率的工具,更加方便了明朝的皇帝压制士大夫阶层、下层民众,但为此付出的代价却是社会活力的极大降低。
随着锦衣卫的权力越来越大,“结果皇帝对他给予锦衣卫的广泛权力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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