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化管理汇编版每日安全生产.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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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化管理汇编版每日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1.目的
明确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管理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和年度安全指标的顺利实现。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修订、分解、实施、考核等的管理过程。
3.职责
3.1副总经理负责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批准。
3.2行政部负责将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分解到各相关部门,负责监督、考核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和实施计划的实施及完成情况,并向副总经理汇报。
3.3各部门负责制定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计划并实施本部门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和计划。
4.程序
4.1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制定
4.1.1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主要依据:
国家与上级安监部门的政策、法规;公司的整体战略规划;公司安全政策;各相关责任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公司重大危险源点。
4.1.2制定安全生产目标的基本要求:
适合公司类型、规模和安全水平,体现对最优安全运行水平的诉求。
4.1.3制定安全生产目标的基本步骤
4.1.3.1公司副总经理提出安全生产目标总的要求;
4.1.3.2行政部收集安全生产目标制定依据,组织各相关责任部门进行有效性评审;行政部根据评审输出,组织拟定安全生产目标,具体制定人员须学习和熟悉国家和局方的相关规定;
4.1.3.3安全生产目标制定完成后,由行政部统一进行公司范围内通过分发文件、召开会议、宣传看板等方式公示和意见征询,公司副总经理就此与全体员工进行广泛协商与沟通。
4.1.3.4参考上年度公司及各部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审,对比公司总体运行情况和发展规划与各部门沟通,制定公司年度总体安全生产目标。
4.1.3.5目标和指标的修订
在方针、法律法规及有关要求和其他外界因素(包括市场、产品、活动、服务发生变化等)发生变更时,行政部应组织目标和指标的重新评审和修订。
4.1.3.6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在报副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4.2安全生产目标的分解
4.2.1行政部依据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责情况,分解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确定各部门目标。
4.2.2各部门制定安全管理计划,确立为实现安全生产目标而采取的方案、步骤、措施等;
4.3安全生产目标的实施
4.3.1各部门依据制定的安全管理计划,采取措施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
4.3.2行政部负责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执行情况的跟踪,每月对公司及各运行部门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并发布,当发现有超出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趋势或已超出时,及时督促采取纠正措施。
4.4安全生产目标的考核
4.4.1行政部负责对各运行部门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进行监控,督促各运行部门执行安全管理计划,按公司考核办法对各运行部门进行考核。
4.4.2凡当年未完成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指标、发生职业病、疑似职业病和发生重伤或相当于重伤事故的单位,不得参加评先评优,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及时评审和修订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适宜性和有效性,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
3.工作要求
3.1安全生产责任的制定
3.1.1行政部组织有关的专业部门制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并送达相关部门、单位进行会签,征求修改意见。
3.1.2根据会签提出的修改意见,行政部组织公司相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和工会代表参加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评审和修订,形成评审稿。
3.1.3评审稿经由副总经理审批,发布实施。
3.2沟通、培训
3.2.1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监测结果应及时传达到各部门和员工。
3.2.2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修订员工要参与。
3.2.3公司应定期组织员工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
3.3.评审与修订
3.3.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评审
3.3.1.1评审的频次:
正常情况下,每两年组织评审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
1)当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2)当企业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时;
3)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
4)当工艺、技术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变更时;
5)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
6)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到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
7)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原因,发现制度性因素时;
8)其它相关事项
3.3.1.2评审组织:
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本着制订部门组织评审的原则。
3.3.1.3评审内容
a与法律、法规、标准符合性;
b与企业发展总体水平、公司部门职责的相适应性;
c与生产工艺、技术路线和装置设备变化的相适应性;
d安全管理制度之间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3.3.1.4评审输出
a评审结果作为安全生产制度修订的主要依据之一。
b评审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参加评审的人员和审批人。
3.3.2修订
3.3.2.1修订依据:
a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
b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结果。
c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执行过程中,员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议。
3.3.2.2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要履行会签手续,最后由副总经理审批后,修订版发布实施。
3.3.3安全生产责任制终止执行
因特殊原因,终止执行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按原审批程序申请批准终止执行。
3.4考核
公司行政部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对各级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安全职责的履行落实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现情况进行定期考核,报副总经理审核批准,予以奖惩。
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使公司认识和了解与其活动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将这些信息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和相关方,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3.职责
3.行政部
3.1.1负责安全法律法规、标准与其它要求的收集、识别及更新并建立台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1.2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对识别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
3.1.3负责向各部门、单位宣传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3.1.4负责制定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1.5负责法律法规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发布。
3.2各单位、部门
3.2.1获取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应及时传递到行政部。
3.2.2负责将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传达给员工,并遵照执行。
3.2.3负责制定本单位、部门的安全操作规程。
4程序
4.1获取途径
4.1.1由行政部通过网络、新闻媒体、行业协会、政府主管部门及其他方式查询获取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4.1.2上级部门的通知、公报等由行政部收集整理。
4.1.3各部门从专业或地方报刊、杂志等获取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应及时报送行政部进行识别和确认并备案。
4.2登记与识别
4.2.1根据公司生产、活动和服务过程中所有的危险、有害因素,结合法律法规的最新内容及版本,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
4.2.2根据本行业特点,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
4.2.3行政部组织相关部门对获取和识别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组织评审确认,报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并编制《适用的法律、法规清单》。
4.2.4行政部及时将最新版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传递给相关方。
4.3更新
4.3.1当现行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更新时,应重新及时识别。
4.3.2行政部每年进行一次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的获取、识别、更新工作。
4.3.3当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发生变更时,应及时进行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重新识别。
4.3.4更新《适用的法律、法规清单》时应填写《文件更改审批表》,注明原因及更改内容,经批准后进行修订。
4.4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发放、实施、检查与符合性评价。
4.4.1行政部及时将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中的重要内容进行摘编,并下发到相关部门。
4.4.2各相关部门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相关方(供应商、承包商)。
4.4.3各部门单位要组织学习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在安全标准化运行中严格遵守,各部门单位培训学习情况记录于安全例会台帐,班组学习情况记录于班组活动记录中。
4.4.4行政部进行每年一次对贯彻安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相关部门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
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现象要组织相关部门分析原因,进行整改。
4.4.5行政部建立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记录。
5.记录
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
文件更改审批表
领导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强化公司生产过程管理中的领导责任,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公司。
3.术语、定义
3.1领导:
是指企业主要责任人、领导班子内的其他成员及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
3.2现场带班:
是指企业值班领导对本班内所有作业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现场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3.3值班:
是指企业领导在节假日期间为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而专门进行的值守和监督的管理行为。
4.职责
4.1带班、值班领导的主要职责:
(1)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2)检查、纠正作业现场出现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缺陷及作业环境不良的状况;
(3)督促检查现场出现的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4)针对本班次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合理的安排布置。
(5)组织处置本班次中出现的紧急情况和生产安全事故,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的命令。
5.管理内容
5.1公司领导现场带班制,是由负责带班的领导,对所有作业活动进行现场巡查与监督管理。
5.2公司领导值班,是由负责值班的领导,在规定的办公地点进行值守,检查指导、协助解决问题及信息收集和反馈。
6.工作要求
6.1公司办公室负责节假日或重大活动前编制完成现场带班(值班表)(标注带班领导手机号码和办公室电话号码),经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6.2带班表必须明确规定每个工作时段的带班领导,不得出现人员遗漏和空缺。
6.3行政部建立并保管领导现场带班记录,由带班人员填写在带班过程中发现并处置的有关事项。
6.4领导带班必须规定时间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
6.7当班领导必须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做好当班中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7.考核
7.1公司办公室或未按时编排带班表或有遗漏、空缺的;或未按时报送备案的,责任人罚款50元。
7.2现场带班人员出现以下事项的,考核责任人罚款50元。
(1)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的;
(2)无故不带班或因故无法带班但未请假导致空班的;
(3)未进行领导带班工作交接的;
(4)不填写相应记录的;
(5)不认真履行带班和值班工作职责的;
7.4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或因指挥实施现场应急处置措施不当导致事故扩大的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相关执行。
班组岗位达标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达标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四〔2011〕82号)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岗位达标的管理工作,包括相关生产岗位达标的要求、评定和考核等内容。
3.职责
3.1行政部负责制定并完善本管理标准。
3.2生产部、计划部及生产班组配合执行。
4.工作要求
4.1岗位达标的目标
企业开展岗位达标工作,以基层操作岗位达标为核心,不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使职工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规范现场安全管理,实现岗位操作标准化,保障企业达标。
4.2岗位标准主要要求
4.2.1岗位职责描述;
4.2.2岗位人员基本要求:
年龄、学历、上岗资格证书、职业禁忌症等;
4.2.3岗位知识和技能要求:
熟悉或掌握本岗位的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及其预防控制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关键点和主要工艺参数的控制、自救互救及应急处置措施等;
4.2.4行为安全要求:
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执行作业审批、交接班等规章制度,禁止各种不安全行为及与作业无关行为,对关键操作进行安全确认,不具备安全作业条件时拒绝作业等;
4.2.5装备护品要求:
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工具的配置、使用、检查和维护,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应急设备器材的配备、使用和维护等;
4.2.6作业现场安全要求:
作业现场清洁有序,作业环境中粉尘、有毒物质、噪声等浓度(强度)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工具物品定置摆放,安全通道畅通,各类标识和安全标志醒目等;
4.2.7岗位管理要求:
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岗位培训,开展隐患排查,加强安全检查,分析事故风险,铭记防范措施并严格落实到位;
4.2.8其他要求:
结合本企业、专业及岗位的特点,提出的其他岗位安全生产要求。
4.3岗位达标评定和考核
4.3.1公司行政部每年组织一次生产岗位达标检查和评定,结果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存档。
不达标的班组要求提交书面“纠正和预防措施”并交行政部。
4.3.2生产班组应每季度对本班组岗位代表检查和评定,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检查记录交车间、部门存档。
4.3.3公司检查和评定时对不及格的班组和岗位提出处罚,对达标班组和岗位提出奖励,奖励和处罚依据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执行。
4.3.4连续两次考评不达标的,班组长就地免职,同时追溯车间主任的连带管理责任。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费用,保证企业改善劳动条件的资金,根据确定的提取标准自行提取,并且用于安全生产,不得挪作他用。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管理。
3.职责
3.1副总经理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3.2生产部负责制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对安全投入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3财务部负责依据《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费用管理台帐》,记录安全费用的提取情况和安全费用的使用情况。
4.工作要求
4.1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公司按照规定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公司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资金使用范围包括:
4.1.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4.1.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4.1.3安全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
4.1.4职业危害防治、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监测和职业健康检查。
4.1.5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
4.1.6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配备及应急救援演练。
4.1.7安全标志及标识。
4.1.8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公司为从事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费用,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
4.2按照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合理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台帐。
年度结余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4.3各使用单位每年年初制定安全费用使用计划,经安全归口部门汇总后报副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实施。
4.4根据年底结算费用凭证,由财务人员负责填入《安全费用管理台帐》。
4.5财务部应依据《安全费用管理台帐》每年出具当年安全投入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安全费用金用于安全生产改造,专款专用,不准减少或挪为它用。
4.6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将安全费用结余用于处理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前危险品生产或储存的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所需支出。
4.7每年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对公司安全费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与经济考核挂钩,具体参见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5.相关记录
安全费用管理台帐
文件和档案管理
1目的
为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档案台帐管理,提高公司安全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管理规定,特指定本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级部门安全生产档案管理,职能部门、工段、班组必须按要求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3安全档案内容
3.1安全生产档案包括安全生产组织体系、风险评价信息、安全会议、安全教育、安全检查、隐患治理、事故管理、安全考核、预案演练记录、维护校验记录、承包商供应商信息、法定检测报告、技术图纸等安全资料。
3.2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活动须留有记录,基层单位和班组应有安全活动记录,台帐存放于生产岗位。
3.3安全生产档案实行电子化及书面式管理,书面台帐须有关人员签字确认、审批,材料完整,同时妥善保存电子版本。
4安全档案保管规定
4.1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档案,由生技部负责日常检查及日常管理,行政部负责统一管理。
4.2定期检查、核对安全生产档案,每月根据公司基础工作管理要求开展安全档案全面检查。
4.3处理档案材料时,必须认真清点并报经公司领导批准。
4.4各部门须妥善保管,及时收集安全档案材料,并及时将档案归整。
4.5保护档案安全,注意防盗、防火、防潮、防蛀等。
4.6档案柜保持清洁,不准存放无关物品,严禁存放危险物品。
4.7安全档案的保存期限一般为三年,必要时可作特别规定;其中专业性档案记录保存期限按国家、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5安全档案归档标准
5.1安全生产档案材料应及时归档,并保持档案材料的完整、齐全。
5.2各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安全工作下发的文件、通知、通报等必须编码及归档备查。
5.3发生安全事故,应按规定上报,处理后将安全事故的所有调查材料收集齐全,归档备查。
5.4员工三级安全教育情况、工伤事故情况、较大安全考核与奖励情况在进行公司安全生产归档的同时须存入员工个人档案。
5.5除上述安全生产档案必须归档外,公司汇编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预案和组织领导机构等材料也要装订归档,并填写存档目录。
5.6将新的档案材料放入档案时要注意补充登记。
6安全档案保密规定
6.1严格遵守安全档案保密制度,不得擅自提供档案或泄漏档案内容。
6.2公司设专人负责档案的保管工作,并配备必要的存档设备。
6.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将档案材料带出档案室。
6.4人员离开档案室时要锁柜,关好门窗。
6.5安全生产档案原则上不外借,查阅和借出安全档案须公司管理人员及公司领导审批,借出档案须先登记后借出并及时催还。
7档案室管理规定
7.1公司档案室是机密部位,非档案管理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便进入室内。
7.2各类资料进入档案室,必须严格登记制度、借还制度,机密资料、重要材料严防丢失、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
7.3档案室应保持良好的通风、透气、干燥环境,并做好防湿、防虫蛀的工作。
7.4档案室内配备消防器材,应保证消防器材的安全有效。
7.5严禁将任何火种及危险物品带入室内,任何人不准在档案室内吸烟。
7.6档案室门窗须坚固防盗,工作人员随手关窗锁门,节假日要加强保卫,确保安全。
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
1.目的
对本公司范围内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辨识与评价,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并对其实施控制,以预防或减少不期望的事件发生,保证安全生产。
2.适用范围及术语
2.1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的生产活动、服务过程中的安全评价与控制。
2.2危险、有害因素时可能导致伤害、疾病、财产损失、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
2.3风险是发生特定危险事件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结合。
2.4风险评价是评价风险程度并确定其是否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3.职责
3.1公司负责人应直接负责风险评价工作,负责成立风险评价小组。
3.2风险评价小组负责组织本公司范围内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确定重大及巨大的风险,提出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并对全公司的危险源的控制进行监督。
3.3技术部、行政部应确保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人员进行应有的培训,以承担指定范围内的工作。
3.4各部门对所辖范围内的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价,并实施控制。
4.工作程序
4.1风险评价的范围
4.1.1公司成立由主管安全生产负责人领导的风险评价小组,评价小组成员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办公室人员以及熟悉设备、电器仪表、工会等相关人员组成。
4.1.2风险评价的范围应包括:
4.1.2.1常规活动和非常规活动
4.1.2.2作业场所内所有人员的活动(包括供方、合同方)
4.1.2.3作业场所内所有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和产品(包括外部提供的设备和材料等)
4.1.2.4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
4.1.2.5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
4.1.2.6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
4.1.2.7企业周围环境
4.1.2.8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
4.1.2.9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
4.1.3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价应考虑
4.1.3.1三种时态:
过去、现在、将来
4.1.3.2三种状态:
正常、异常、紧急
a.正常状态指正常生产时状态
b.异常状态指生产活动中开车、停车、检修等情况下的危险因素与正常状态有较大不同的状态
c.紧急状态指生产活动中出现意外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状态
4.1.3.3危险有害因素应包括:
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管理上的因素
4.2风险评价的方法
4.2.1公司应选择有效、可行的风险评价方法,定期和及时对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
4.2.2常用的评价方法有:
1)工作危害分析(JHA);
2)安全检查表分析(SCL);
3)预危险性分析(PHA);
4)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
5)失效模式与影响分析(FMEA);
6)故障树分析(FTA);
7)事件树分析(ETA);
8)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LEC)等方法。
4.2.3在选择识别方法时,应考虑:
——活动或操作性质;
——工艺过程或系统的发展阶段;
——危害分析的目的;
——所分析的系统和危害的复杂程度及规模;
——潜在风险度大小;
——现有人力资源、专家成员及其他资源;
——信息资料及数据的有效性;
——是否是法规或合同要求。
4.2.4评价人员应根据所确定的评价对象的作业性质和危害复杂程度,选择一种或多种危害识别方法。
4.3风险评价准则
风险评价准则是判别风险大小的依据,是用来衡量系统风险大小以及危险、危害是否可接受的尺度。
对选择的评价方法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判别准则,主要依据以下几个方面来确定:
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设计规范、技术标准;
企业的安全管理标准、技术标准;
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等
4.4风险评价
4.4.1依据已确定的风险评价方法、评价准则,定期和及时对作业活动和设施设备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
4.4.2风险评价应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等三个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分析,评价内容应全面。
4.4.3各部门对本部门的生产过程中所识别的危险因素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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