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书征求意见稿.docx
- 文档编号:14009994
- 上传时间:2023-06-20
- 格式:DOCX
- 页数:40
- 大小:39.44KB
采购需求书征求意见稿.docx
《采购需求书征求意见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采购需求书征求意见稿.docx(40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采购需求书征求意见稿
采购需求书(征求意见稿)
仲恺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单位就仲恺高新区惠民自行车公共服务系统特许经营(BOT)采购项目(采购计划编号:
仲财采字[2016119])确定采购方式是公开招标,以下是我单位提供的该项目的详细采购需求:
一、供应商资格: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二)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的法人;
(三)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投标;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货物及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总体要求
(一)投标人响应采购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和“采购项目商务要求”)时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按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
(二)在“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中建议的指标,特别是打“★”号的部分为本次招标项目的实质性要求,如果投标人所投标货物、服务与具体技术指标存在负偏离,且评审小组认为该负偏离将对采购单位使用货物造成重大影响的,评审小组在符合性审查将不予通过。
三、招标内容: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项目投资人,政府授予项目投资人仲恺高新技术开发区惠民自行车公共服务系统项目二期的特许经营权。
在特许经营期内,项目投资人负责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惠民自行车公共服务系统项目二期。
项目运营期为26年(具体年限以仲恺高新区工程预结算审核中心审定的投资总额以及投资回报率确定经营年限,暂定为26年);特许经营期满,项目投资人将项目设施完好无偿移交给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投资总额包括:
(1)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可行性研究费、其中可行性研究费用于BOT特许经营协议签署前交付招标人;
(2)包括但不限于环境评价、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建设单位管理费等BOT的建设方前期费用;(3)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安装工程费、监理费、设备费、建设期筹资费用、培训费、项目法人管理费、用水用电报装等的建设期费用;(4)经营期开办费、流动资金等经营期费用;(5)其他未涉及到但可能发生的费用。
项目的勘察、设计、建设主承包商由BOT中标人根据区科创局核准的方式选择,但须报招标人备案;监理单位由招标人根据区科创局核准的方式选择。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情况下,本项目中标人有选择项目勘察、设计、建设主承包商及设备供应商的权利,但须报招标人备案。
三、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一)招标内容: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项目投资人,政府授予项目投资人仲恺高新技术开发区惠民自行车公共服务系统项目二期的特许经营权。
在特许经营期内,项目投资人负责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惠民自行车公共服务系统项目二期。
项目运营期为26年(具体年限以仲恺高新区工程预结算审核中心审定的投资总额以及投资回报率确定经营年限,暂定为26年);特许经营期满,项目投资人将项目设施完好无偿移交给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中标方必须遵守采购方提出的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每季度将定期考核。
(二)本项目服务年限及运营补偿金额
1.按照(惠仲常务纪【2014】11号)精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自惠民自行车站点竣工且正常营运起每年给予运营费用。
该补偿金额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竞价。
2.本项目服务托管年限:
26年(暂定)。
(三)项目概况
1.建设规模及选址:
仲恺高新技术开发区惠民自行车公共服务系统项目二期建设50个站点(站点规划为:
中心区15个,陈江镇25个,潼侨镇10个),拟投放1200辆惠民自行车。
主要以仲恺大道、和畅二路、和畅五路、惠风二路为主线进行布点,原则上在300-500米范围内进行布点建设,重点考虑汽车站、公交换乘站、机关、大型商业居住区、工业区、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其中中心区布点15个、陈江街道办布点25个,潼侨镇布点10个衔接一期自行车站点,实现“便民出行、通借通还”的便利。
2.主要设备:
自行车、服务点管理亭、遮雨棚、锁车器以及自行车项目所需的办公场所、监控中心,维修中心等场地的购置及建设。
(四)服务要求
1.管理服务的总体要求
中标投资方所有工作要在区公用事业办公室领导监督下进行,认真贯彻上级指示精神,努力做好仲恺高新区惠民自行车的服务工作,做到便民,优质,服务。
中标人应从实际出发,根据合同约定的管理服务范围和标准,设立专门的项目管理机构,配备自行车项目所需的办公场所、调度中心、监控中心,维修中心等场地的购置及建设,制定完整、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日常服务运行管理等相关制度。
日常的维护保养工作,应保持自行车及站点的完好和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中标人应提供全天候的应急维修服务和安全服务,必须保证所有站点的设施、设备完整无缺;中标人对站点内的的环境保洁服务,提供整洁、卫生、美观的惠民自行车站点;中标人对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建立应急预案,并组织培训、演练。
有突发事件按规定程序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日常管理、设备维护以及广告管理的要求如下:
日常
管理
各站点摆放的自行车完好率在100%;
各站点自行车拥有数应保持在各站点数的30%以上
市民即时还车成功率应保持在98%以上
自行车、锁车器每周清洗一次,每天试擦保洁
每日7:
00~22:
00不间断对公共自行车站点进行保洁,确保地面无果皮、纸屑等各种废弃物及水渍、污渍,自行车、锁车器、遮雨棚、管理亭及地面无乱写、乱画、乱张贴的现象;
遮雨棚、管理亭每周除尘一次,其它时间试擦保洁,
有玻璃破碎应采取防护措施并及时更换
设备
维护
接到市民投诉后,应诉人应给予答复,并在二十分钟内处理投诉问题
系统出现一般性故障应在十分钟内修复
不得擅自利用公共自行车服务站点架设管线或装置其它设施
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电器、电路、控制设备应每月检查一次,确保供电系统24小时正常供电,所有电气设备必须安全、可靠、有效,
严禁漏电和超负荷运行,如供电线路破损,需在两天内完成修复
确保自行车监控监听系统可用,出现故障24小时内恢复
广告
管理
灯具完好率应保证100%
不得占用公共自行车站点摆摊设点、堆放物品或悬挂其他杂物
“电子滚轴广告灯箱”转动时间为6:
30-22:
30,
“电子滚轴广告灯箱”亮灯工作时间为18:
30-22:
30
保持完好画面显示和亮灯率,如滚轴广告灯箱画面脱落、内部灯管不亮,管养单位需在二十四小时内进行整改
如遇特殊时期或重大活动时,管养单位应积极配合提供广告画面,
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五)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承诺建成后的仲恺高新区惠民自行车公共服务系统二期所有站点须与一期站点的系统相接驳,以便达到通借、通还、便民、惠民的原则。
2.投标人须承诺在惠州仲恺高新区设立分公司且提供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及免费培训的承诺书。
2.投标人必须按《投融资方案及财务评价编制要点》、《技术及建设方案编制要点》的要求编制相关方案。
(六)考核及退出机制
1.中标供应商需按要求完成自行车站点建设,各站点正常运作后,采购单位将每季度对中标供应商工作检查,并进行考核。
2.中标供应商对检查出的问题,需要五个工作日书面上报解决措施,采购单位通过后,中标供应商需十五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
3.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业主有权单方面终止该采购合同。
(1)每月按照本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要求进行常规考核,连续两个季度考核不合格的。
(2)因工作失误,导致出现重大事故。
(3)在中标供应商无法完成协议的要求,对市民投诉或检查问题超过十五个工作日未整改的。
供应商连续两年出现亏损,可以向业主提交申请,要求终止该采购合同。
四、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一)实施地点:
仲恺高新区
(二)服务期:
所有站点正常运营起二十六年。
(四)建设时间:
签订协议后在招标人协调好站点用地基础上30天内完成所有站点的建设
(三)运营补偿金额付款方式:
按季度支付,采购单位对中标供应商上季度服务考核后,每季度后下月20号前为上季度费用结算日,凭中标供应商完税发票通过银行转账(如遇节假日顺延)。
(五)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缴纳:
本项目采取履约保证金进行合同担保,履约保证金为20万元。
中标供应商在同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前应依法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单位提交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采购单位要求中标供应商在接到中标通知后7天内提交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
按相关规定汇款至区财政局指定账户。
3.履约保证金返还:
中标供应商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结束后根据投标供应商履约质量情况,三周内一次性无息返还。
(六)其他商务要求
1.每季度支付运营补偿费,按每季度实际服务质量考核及不定期抽查情况,根据中标供应商考核成绩,给予扣款后再支付。
2.惠民自行车服务系统站点其它收益所得由中标方所得。
五、投融资方案及财务评价编制要点
项目投融资方案及财务评价范围为本次招标的当期工程,应包括投资估算、融资方案、财务评价合理性分析、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1投资估算
1.1估算的依据与要求
1.1.1投资估算应做到方法科学、依据充分。
主要依据为:
(1)招标文件中有关本项目条件和《特许经营协议》有关条款的规定,以及招标人提供的相关图纸和资料、建设用地现场情况及相关配套服务等;
(2)投标文件《技术及建设方案》中关于项目各单项工程的建设内容及设备材料清单、工程进度计划、安装实施计划;
(1)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造价费用构成、计算方法和定额及其他有关计算工程造价的文件;
(2)《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及相关的配套文件;
(5)建设部编制的《市政工程投资估算指标》(HGZ47-104-2007、HGZ47-101-2007、HGZ47-109-2007)及相关的配套文件;
(6)有关部门制定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计算办法和费用标准。
1.1.2估算精度要求
(1)工程内容和费用构成齐全、计算合理,不重复计算、不提高或降低估算标准,不漏项不少算;
(2)若选用的指标与具体工程之间的标准或条件有差异,应进行必要的换算或调整;
(3)投资估算深度应能满足控制设计概算的要求。
1.2投资估算范围与内容
投资估算应对项目建设和运营所需投入的全部资金即项目总投资进行估算,包括建设投资和流动资金两部分。
1.2.1建设投资
建设投资由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基本预备费三部分组成,投标人应按附表1格式编制“项目投资估算表”。
(1)工程费用:
包括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等。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包括建设管理费、前期工作咨询费、工程勘察设计费、环境影响咨询费、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工程保险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施工图技术审查费、预算编制费、竣工图编制费等等。
(3)基本预备费:
以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之和为基数,费率取5%。
2融资方案
2.1融资方案
又称资金筹措方案。
投标人应在投资估算的基础上,合理确定项目资本金与债务资金的比例,说明资本金和债务资金的筹措方案。
2.2资本金筹措
资本金是指项目投资中由投资者提供的资金,资本金出资形态为现金,其筹措方案应说明资本金来源及数额、资本金认缴进度。
2.3债务资金筹措
债务资金是项目总投资中除资本金外需要从金融市场借入的资金。
信贷融资方案应说明拟提供贷款的机构及其贷款条件,包括支付方式、贷款期限、贷款利率、还本付息方式及其他附加条件。
3财务评价
3.1评价依据
3.1.1评价依据
(1)《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
(2)投标人制定的技术及建设方案、投资估算和融资方案;
(3)国家现行财税制度、产业政策和市场价格。
3.2运营收益估算
3.2.1项目管理公司对项目衍生的广告等商务资源进行综合开发利用产生的收益估算。
3.2.2按照(惠仲常务纪【2014】11号)精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自惠民自行车站点竣工且正常营运起每年给予运营费用。
3.3成本费用估算
3.3.1总运营成本费用估算
总运营成本费用包括工资及福利费、办公费、维护费、折旧费、摊销费、财务费用和其他费用等。
投标人应按附表2格式编制“总成本费用估算表”。
3.3.2与边界条件相关的费用
根据各项目招标相关边界条件确定。
3.4财务评价报表和评价指标
3.4.1财务评价报表
应编制的财务评价报表主要包括:
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附表3)、损益表(附表4)。
编制现金流量表应计划并说明维持运营的投资。
3.4.2财务评价指标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的基础上计算财务内部收益率、财务净现值(ic=8%)、投资回收期和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指标,由借款还本付息计划表计算偿债能力(利息备付率、偿债备付率)指标。
4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根据上述投融资方案及财务评价、技术方案,编制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附表5)。
六、技术及建设方案编制要点
投标人编制的项目技术及建设方案应遵循以下基本要点和要求。
本要求未涉及或未规定的内容,但为国家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规定或项目功能所需,投标人亦应予以考虑和说明。
1总体技术要求
1.1建设内容和规模
本次项目拟建设50个自行车便民点,每个站点长约19.5米,宽为2米,用地面积约为39平方米,计划每个站点投入二十辆自行车。
主要以仲恺大道、和畅二路、和畅五路、惠风二路为主线进行布点,原则上在300-500米范围内进行布点建设,重点考虑汽车站、公交换乘站、机关、大型商业居住区、工业区、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其中中心区布点15个、陈江街道办布点25个,潼侨镇布点10个衔接一期自行车站点,实现“便民出现、通借通还”的便利。
在施工过程中,部分站点需要占用现有人行道,需对其破除施工后恢复原状。
现有绿化带阻碍本项目建设的都需要对其进行迁移。
项目供电按照就近原则从相应的变电箱内接入。
1.2技术标的编制格式
采用word、excel等格式,图纸采用AutoCAD格式与A3纸绘制,同时提供电子版;图纸中涉及的单位、图例、符号等采用国家现标准。
2系统主技术指标
略(参照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实施方案编写)
3项目实施计划
略(参照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实施方案编写)
4工程量及主要设备材料清单
略(参照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实施方案编写)
5安装实施方案
略(参照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实施方案编写)
6工程实施
6.1工程建设方案
根据文件的要求,投标人应首先说明其对建设方案的理解,并提出按照规定的时间进度要求制定建设方案的关键点和难点,并应该在其编制的建设方案中着重体现对关键点和难点的解决方案及保证手段。
投标人应提供项目公司建设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和组织机构图,并对其适应性和有效性进行分析论证。
投标人应提供整体建设方案的横道图和关键路线图,并提出项目初步的施工组织建设方案,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由于其对招标文件初步设计方案的修改、施工图审查和其他类似因素对工程进度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
6.1.1投标人应对其整体建设方案中涉及的项目建设实施程序和步骤作出说明,并保证其符合招标文件和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6.1.2投标人应对其整体建设方案中下列部分的内容提供项目建设过程管理的说明。
1)工程进度目标和保证措施,同时应提供投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工程进度正常因素的敏感性分析及应对措施;
2)工程质量目标和保证措施:
质量优良。
制定出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和质量控制程序,包括环境保护质量目标、保证措施和质量控制程序;
3)投资和成本控制目标:
投资控制在合理的投资范围以内;
4)合同管理;
5)环保和文明施工管理措施、安全生产和安全保卫方案;
6)信息管理;
7)项目工程资料保管;
8)提出工程设计和施工过程中,招标人的协助工作范围。
6.2调试与试运行
投标人应编制调试大纲,简要说明调试目标、调试方法和步骤、调试周期以及调试的参数指标。
7运营、维护和移交方案
7.1运营和维护方案
明确项目公司负责设施运营、管理、安全和维护的任务和责任,并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项目公司组织机构与人员组成;
(2)运营达到有关处置标准、安全标准、环境标准的保障措施和制度;
(3)设备检修、维护以及维持运营的投资计划;
(4)对项目衍生的广告等商务资源进行的综合开发利用计划;
(5)运营报告、财务报告等提供制度。
7.2移交方案
应根据《特许经营协议》的要求,明确特许期结束后,项目公司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移交的资产内容及完好程度,恢复性修理的时间、范围和方式,移交验收程序、培训预案及移交纠纷的解决方式等。
附件一:
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惠民自行车公共服务系统二期特许经营项目(BOT)实施方案
惠州是国家文明城市,理应推行节能减排,打造绿色交通。
而在众多交通工具中,自行车无疑是最环保、最经济的选择。
仲恺高新区作为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除了具备惠州最先进的生产力还承担着节能环保的工业区生产新理念。
仲恺惠民自行车一期建设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支持和仲恺人民的高度认可,为了进一步完善项目运营系统,切实服务于仲恺工业区,现采用BOT模式实施仲恺惠民自行车公共服务系统项目二期工程,根据《惠州仲恺高新区管委会常务会议纪要》(惠仲常务纪【2014】11号)精神,制定BOT实施方案如下:
一、项目名称
惠州市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惠民自行车公共服务系统项目二期
二、项目实施机关
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用事业办公室
三、工作目标
仲恺高新技术开发区惠民自行车公共服务系统项目二期建设50个站点(站点规划为:
中心区15个,陈江镇25个,潼侨镇10个),拟投放1200辆惠民自行车。
四、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规模及选址:
二期50个自行车便民点主要以仲恺大道、和畅二路、和畅五路、惠风二路为主线进行布点,原则上在300-500米范围内进行布点建设,重点考虑汽车站、公交换乘站、机关、大型商业居住区、工业区、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其中中心区布点15个、陈江街道办布点25个,潼侨镇布点10个衔接一期自行车站点,实现“便民出现、通借通还”的便利。
2)主要设备:
自行车、服务点管理亭、遮雨棚、锁车器以及自行车项目所需的办公场所、监控中心,维修中心等场地的购置及建设。
3)项目运营管理标准:
1、各站点摆放的自行车完好率在100%;
2、接到市民投诉后,应诉人应给予答复,并在二十分钟内处理投诉问题;
3、系统出现一般性故障应在十分钟内修复;
4、各站点自行车拥有数应保持在各站点数的30%以上;
5、市民即时还车成功率应保持在98%以上;
6、每日7:
00~22:
00不间断对公共自行车站点进行保洁,确保地面无果皮、纸屑等各种废弃物及水渍、污渍,自行车、锁车器、遮雨棚、管理亭及地面无乱写、乱画、乱张贴的现象;
7、自行车、锁车器每周清洗一次,每天试擦保洁;
8、遮雨棚、管理亭每周除尘一次,其它时间试擦保洁,有玻璃破碎应采取防护措施并及时更换;
9、不得占用公共自行车站点摆摊设点、堆放物品或悬挂其他杂物;
10、不得擅自利用公共自行车服务站点架设管线或装置其它设施;
11、灯具完好率应保证100%;
12、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电器、电路、控制设备应每月检查一次,确保供电系统24小时正常供电,所有电气设备必须安全、可靠、有效,严禁漏电和超负荷运行,如供电线路破损,需在两天内完成修复;
13、“电子滚轴广告灯箱”转动时间为6:
30-22:
30,“电子滚轴广告灯箱”亮灯工作时间为18:
30-22:
30;
14、保持完好画面显示和亮灯率,如滚轴广告灯箱画面脱落、内部灯管不亮,管养单位需在二十四小时内进行整改;
15,如遇特殊时期或重大活动时,管养单位应积极配合提供广告画面,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16、确保自行车监控监听系统可用,出现故障24小时内恢复。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技术经济
仲恺高新技术开发区惠民自行车服务系统项目二期建设50个站点,拟投入1200辆公共自行车。
根据武汉、杭州、佛山、中山等已建成的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的投资及运营管理费用经验,结合我区实际,经估算建设总投入约需1000万元(具体以仲恺高新区工程预结算审核中心审定的投资总额为准),需运营管理人员约20人,按照惠仲常务纪【2014】11号)每年给予运营费用。
六、特许经营权的主要条款:
1)特许经营年限暂定为26年(具体年限以仲恺高新区工程预结算审核中心审定的投资总额以及年投资回报率确定经营年限)。
2)在有效期内,按照(惠仲常务纪【2014】11号)精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为支持惠民运营建设、运营管理工作,自惠民自行车站点竣工且正常营运起每年给予运营费用,运营费用的考核标准为惠民运营完成50个站点建设,投放1200辆惠民自行车的运营补助。
如惠民运营建设未达到以上数量,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则按惠民运营完成比例情况核算运营费用补贴,第一年在正式投入运营之日,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给予惠民运营补贴费用。
如惠民运营建设未达到以上数量,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则按惠民运营完成比例情况核算运营费用补贴。
3)项目运营公司负责测试操作系统、接收取得特许经营权项目所需一切批文。
运营开始后,项目公司须保证各站点摆放的自行车完好率在100%。
4)因公共利益需要,导致特许经营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由实施机关提出,报区管委会批准,可以提前收回特许经营权,并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给予合理补偿。
5)因特许经营者自身原因造成特许经营协议无法履行或无法继续履行的,实施机关可解除特许经营协议,收回特许经营权,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对于其投资所形成的资产给予适当补偿。
6)项目发生质押和转让,须征得原批准机关的批准
七、招标内容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项目投资人,政府授予项目投资人仲恺高新技术开发区惠民自行车公共服务系统项目二期的特许经营权。
在特许经营期内,项目投资人负责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惠民自行车公共服务系统项目二期。
特许经营期满,项目投资人将项目设施完好无偿移交给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八、工作要求
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是一项重大的便民公益工程,是城市发展的重要基础配套设施。
工程建成后,将从根本上解决公交出行“最后一公里”和缓解交通出行难、停车难“两难”问题,是市民短距离出行的最佳方式和绿道网建设的重要配套设施,是进一步拓展城市公交服务功能,打造“低碳生活,绿色出行”的一项投资小,效益大的民生工程,对于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完善城市配套功能,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九、政府保障措施及承诺
1、由区政府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2、动员社会热心人士或企业捐赠自行车、冠名管理亭、遮雨棚等,适当降低建设成本;
3、项目衍生的广告等商务资源由项目管理公司综合开发利用,产生的收益用于支撑项目日常管理经费,不足部分按照(惠仲常务纪【2014】11号)精神由区管委会每年给予运营费用,直至合同履行完毕为止,以确保项目可持续发展。
补贴款由区管委会指定的项目监管单位考核合格后由区财政拨付;
4、给予减免建设过程中所需缴纳的如建设破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采购 需求 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