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金融工作办公室部门决算公开青岛金融办.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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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金融工作办公室部门决算公开青岛金融办
2017年度
青岛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4年12月31日印发《青岛市金融工作办公室(青岛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青政办字〔2014〕113号),青岛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为:
1.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和金融运行情况,组织拟订金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组织拟订财富管理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市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
3.推动完善区域金融市场和要素市场体系建设,负责相关交易场所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工作,强化权益类交易场所的日常监管与风险防范。
4.规范地方金融监管,负责融资性担保、小额贷款、民间资本管理、民间融资登记服务及其他新型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督管理。
5.负责金融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处置金融风险,打击和依法处置非法金融活动,规范整顿金融秩序,维护地方金融安全稳定。
6.负责培育上市及挂牌备选企业,指导推进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协调发展。
7.负责指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深化改革,促进地方法人金融组织体系建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8.协调推进金融领域信用体系和各类资金融通平台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推进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建设。
9.协调配合中央驻青金融监管机构监管工作,协调解决金融机构发展中的相关重大问题。
10.研究提出引进、服务金融人才的政策建议,协调、参与金融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和金融人才队伍建设。
11.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青岛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于2015年12月29日印发《关于设立青岛市财富管理金融发展中心的批复》(青编字〔2015〕28号),青岛市财富管理金融发展中心职责任务为:
开展财富管理理论研究和政策研究,围绕财富管理改革创新提供决策参考;配合拟定青岛财富管理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青岛市财富管理产业的区域布局、重点招商等工作;承担“财富青岛”品牌宣传的具体实施工作,组织开展对财富管理行业发展和试验区建设的宣传活动;承担财富管理投资合作的策划、组织、落实等具体工作;承担财富管理发展的综合配套服务,承担财富管理信息收集、统计分析、风险防范等日常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
市金融办现有行政编制35名,内设综合协调处、规划发展处、财富管理合作处、监管一处、监管二处、监管三处、监管四处、监管五处等8个职能处室,并按规定设置机关党总支。
青岛市财富管理金融发展中心为青岛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有人员15名,内部设置研究规划部和招商合作部2个机构。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市金融办部门决算包括:
部门本级决算、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市金融办2017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2个,包括:
1、青岛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本级
2、青岛市财富管理金融发展中心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收入总计1765.47万元,支出总计1765.47万元。
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均减少235.43万元,下降11.77%。
减少原因是:
一是与2016年相比,减少了下属事业单位的开办经费;二是减少了临时性专项业务的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度本年收入1763.22万元,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1763万元,占99.99%;其他收入0.22万元,占0.01%。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本年支出1765.47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334.31万元,占75.58%;项目支出431.16万元,占24.4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763万元。
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减少160万元,下降8.32%。
减少原因是:
一是与2016年相比,减少了下属事业单位的开办经费;二是减少了临时性专项业务的经费。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1763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6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计1763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10.29万元,占57.31%;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431.16万元,占24.46%;住房保障(类)支出151.41万元,占8.5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5.34万元,占4.84%;金融(类)支出84.80万元,占4.8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6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
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60万元,下降8.32%。
减少原因是:
一是与2016年相比,减少了下属事业单位的开办经费;二是减少了临时性专项业务的经费。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6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10.29万元,占57.31%;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431.16万元,占24.46%;住房保障(类)支出151.41万元,占8.5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5.34万元,占4.84%;金融(类)支出84.80万元,占4.81%。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02.96万元,支出决算为17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66%。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专项业务支出。
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主要反映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年初预算为643.03万元,支出决算为663.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18%。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活动(项)。
主要反映各级政府举行各类重大活动、召开重要会议的支出。
年初预算为261万元,支出决算为220.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54%。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专项业务活动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主要反映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年初预算为118.02万元,支出决算为126.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93%。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政策性调资。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年初预算为77.35万元,支出决算为85.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33%。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养老保险缴费相应增加。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涉外发展服务支出(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
反映除对从事外贸业务单位、外商投资单位、从事对外经济合作单位和境外单位的资助以外的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6.16万元。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增加招商经费86.16万元,招商经费根据上年度招商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拨付,不纳入我部门年初预算,但反映在我部门决算中,由此导致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
反映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中除支持服务业方面建设支出以外的其他支出。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45万元。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增加青岛·中国财富论坛经费345万元,青岛·中国财富论坛经费属于全市会展业资金,不纳入我部门年初预算,但反映在我部门决算中,由此导致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7)金融支出(类)金融部门行政支出(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金融部门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年初预算为164.26万元,支出决算为84.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63%。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临时性专项业务的经费。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年初预算为59.81万元,支出决算为64.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56%。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住房公积金相应增加。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
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年初预算为5.5万元,支出决算为6.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18%。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提租补贴相应增加。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
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年初预算为73.99万元,支出决算为80.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69%。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购房补贴相应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31.84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人员经费951.73万元,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80.11万元,主要包括:
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0万元。
市金融办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68.34万元(含办机关及1个所属预算单位),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64.12万元,占93.8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75万元,占1.1%;公务接待费3.48万元,占5.09%。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7.44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增加。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4.6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未包含年中增加的招商经费中的因公出国(境)费,二是2017年承办临时性出国任务使因公出国(境)费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0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部门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12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部门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数量和标准。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31.77万元,下降31.74%,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28.54万元,增长80.21%,主要原因是2017年承办临时性出国任务使因公出国(境)费比2016年增加2个批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9.46万元,下降98.75%,主要原因是我部门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84万元,下降19.44%,主要原因是我部门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数量和标准。
2、“三公”经费支出相关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017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9个,累计13人次。
开支内容包括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017年市金融办部门及下属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7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和专项工作公务用车以及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017年市金融办及下属单位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共1辆,其中,市金融办本级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下属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7年公务接待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无国(境)外接待。
国内接待费3.48万元,主要用于国内来访、招商等活动,共计接待19批次,19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3批次,共24人次。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9.30万元,比2016年减少52.40万元,下降12.43%,主要原因是我部门厉行节约、减少了专项业务活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金额96.02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金额11.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金额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金额84.80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22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额的11.69%,本年度内未授予小微企业政府采购合同。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底,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为公务用车。
本部门无大型设备等其他国有资产。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编写和提报工作的通知》(青财预评〔2018〕2号)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支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上市融资及全国股转系统挂牌专项资金开展了绩效自评,具体情况如下:
(1)支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涉及项目4个,市级财政承担2324.19万元,有力促进了我市金融业快速发展,助推青岛财富管理试验区建设。
我市各类金融机构加速聚集,财富管理中心城市建设步伐加快,金融业作为支柱性产业地位进一步巩固。
(2)企业上市融资及全国股转系统挂牌专项资金涉及项目2个,市级财政共拨款1000万元。
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提高企业融资能力,对青岛市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拉动作用。
2.绩效自评报告公开情况。
已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青办发〔2016〕24号)要求,在评价工作完成后20日内,及时将绩效评价报告通过市政府政务网站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单位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四、基本支出:
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五、项目支出:
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
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主要反映青岛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的基本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活动(项):
主要反映各级政府举行各类重大活动、召开重要会议(如国务院一类会议、国庆招待会、全国劳模大会)的支出,政府机关房地产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主要反映青岛市财富管理金融发展中心的基本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二、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涉外发展服务支出(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
反映除对从事外贸业务单位、外商投资单位、从事对外经济合作单位和境外单位的资助以外的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十三、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
反映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中除支持服务业方面建设支出以外的其他支出。
十四、金融支出(类)金融部门行政支出(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青岛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的基本支出。
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
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
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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