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水稻高产增效创建测产验收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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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水稻高产增效创建测产验收办法
江苏省水稻高产增效创建测产验收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主要目的。
为规范江苏省水稻高产增效创建万亩示范片测产程序、测产方式和信息发布工作,推动水稻高产增效创建活动持续深切开展,参照农业部《全国粮食高产创建测产验收办法(试行)》(农办农〔2008〕82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指导思想。
依照科学合理、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要求,突出规范化和可操作性,遵循县级自测、市级复测、省级抽测的程序,统一标准,逐级把关,规范操作,确保水稻高产增效创建示范片测产验下班作顺利开展。
第三条工作原则。
水稻高产增效创建万亩示范片测产验收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县为主。
县(市、区、农场,下同)、市(省农垦集团、省牢狱管理局,下同)、省三级分时刻、分层次组织测产,县级先行理论测产,市级组织复测,省级重点抽测,达到部级考核标准的由省统一组织验收并推荐部级实产验收。
(二)科学选点。
应选择万亩示范片中具有代表性的区域、田块和样点进行,确保选点科学有效。
(三)统一标准。
统一理论测产和实收测产标准,规范测产验收程序。
第四条行业牵头。
全省水稻高产增效创建万亩示范片测产验下班作由省作物栽培技术指导站具体负责组织。
第二章 测产时刻与程序
第五条县级自测。
高产增效创建项目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水稻成熟收获前10~15天组织进行理论测产,省粮棉油高产增效创建水稻专家组成员负责对挂钩指导的项目县水稻测产进行技术指导,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测产结果负责,保留测产原始资料备查,并将测产结果报市。
第六条市级复测。
省辖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所辖县(市、区)水稻高产增效创建万亩示范片产量进行复测,复测结果由各市于收获前7天统一报省。
第七条省级抽测。
水稻高产增效创建万亩示范片预测亩实产在700千克以下的由省级进行抽测,按抽测结果与市复测结果的比值,对市复测结果进行统一校正,肯定该市高产增效创建万亩示范片产量结果;预测亩实产700千克以上的,在收获前7天由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向省农委粮棉油高产增效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委农业局)申请省级实产验收。
按照省级专家审核资料及现场考察实际情形,决定是不是申请部级实产验收。
第三章 专家组成及职责
第八条专家组成。
测产验收专家组由5~7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水稻科研、教学、推行专家组成,其中推行专家应占60%以上,专家组成员实行回避制。
第九条责任分工。
测产验收实行专家组长负责制,省级测产专家组组长由省水稻高产增效创建专家指导组成员担任。
第十条工作要求。
专家组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独立开展测产验下班作,对省农委粮棉油高产增效创建领导小组负责。
第四章测产步骤与方式
第十一条制定方案。
专家组按照高产增效创建项目县工作开展、测产组织、自测结果等情形,制定测产验下班作方案,确认取样方式、测产程序和人员分工等,按本测产验收办法进行测产验收。
第十二条 理论测产
(一)田块选择。
将万亩示范片均匀划分为50个单元,每一个单元选取1个有代表性田块,每块田3亩以上,按对角线3点取样。
(二)产量因素测定。
每亩穗数、每穗总粒数、结实率、千粒重四个产量组成因素测定方式如下:
每亩穗数:
手插稻、机插稻每点随机取21行测行距,随机取21株测株距,计算每亩穴数,持续选取20穴计算每穴穗数,计算每亩穗数。
抛秧稻每点取1平方米调查穗数并计算每亩有效穗数。
每穗总粒数:
在取样点,选择接近平均每穴穗数的植株5穴左右(总穗数很多于50穗),调查每穗总粒数、实粒数。
结实率:
按照每穗总粒数、实粒数计算结实率。
千粒重:
以该品种审定(认定)公告中的千粒重值为准。
(三)产量计算。
产量计算依照下述公式计算,并认真填写江苏省水稻高产增效创建万亩示范片理论测产汇总表。
样点面积(亩)为代表田块具体面积(要求3亩以上)。
样点理论产量(千克/亩)=每亩穗数(万/亩)×每穗总粒数(粒)×结实率(%)×千粒重(克)×10-4。
万亩片理论产量(千克/亩)=各取样点理论产量平均值。
估测产量(千克/亩)=理论产量×折产系数。
折产系数按如实际土地利用率及收获损失率由专家组综合考虑,一般掌握在90-95%。
第十三条 实收测产
(一)田块选择。
将万亩示范片划分为10个千亩片,每一个千亩片选择一个百亩方,随机选择3个百亩方,每一个百亩方随机抽取3亩以上的一块田实收测产,共测产3块田。
收割前由专家组对收割机进行清仓检查。
(二)面积计算。
用标准皮尺量出田块周围边长,按照田块几何形状,测量并计算地块面积(亩,S)。
存在明显的边行优势时,田长或田宽的一头别离向外延伸必然距离,移栽稻田块要向外延伸1个行距或株距,抛秧稻田块要向外延伸20厘米计算面积;如不存在边行优势,则没必要向外延伸。
(三)过磅称重。
专家组专人监督将收获籽粒运至指定地址,校准衡器,并负责称重,记录每次所称重量与件数,累计全田毛重(千克,W1),按照件数核准全数包装物重量(千克,W2)。
(四)测定杂质与籽粒含水率。
称重后,分批取2千克左右的样品测定杂质率,每批重复3次以上,计算平均杂质率(R1)。
去杂后当即用谷物水分测定仪测定籽粒含水率,重复10次,计算平均含水率(R2)。
(五)测定田间收获损失。
田间选择3-5个代表性样点,捡拾单位面积内掉穗落粒,折算每亩损失鲜重(千克,W3)。
如有不同机型参与收获,要别离计算并加权平均。
(六)实收产量计算。
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实收产量(Y,千克/亩)。
Y=[(W1-W2)÷S×(1-R1)+W3]×(1-R2)÷(1-Mo)。
Mo为稻谷标准含水量(粳稻谷为%、籼稻谷为%)。
万亩示范片实收产量为三块田单产的加权平均值。
第十四条出具报告。
测产结束后,专家组提交测产验收报告。
第五章测产结果评估认定
第十五条结果认定。
省农委粮棉油高产增效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水稻高产增效创建万亩示范片测产验收结果进行最终评估认定。
第十六条信息发布。
省级水稻高产增效创建万亩示范片测产验收结果,由省农委粮棉油高产增效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对外发布。
第十七条 归口管理。
本办法由省农委粮棉油高产增效创建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附件2:
江苏省小麦万亩高产增效创建测产验收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主要目的。
为规范江苏省小麦高产增效创建万亩示范片测产程序、测产方式和信息发布工作,推动小麦高产增效创建活动持续深切开展,参照农业部《全国粮食高产创建测产验收办法(试行)》(农办农〔2008〕82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指导思想。
依照科学合理、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要求,突出规范化和可操作性,遵循县级自测、市级复测、省级抽测的程序,统一标准,逐级把关,规范操作,确保小麦高产增效创建示范片测产验下班作顺利开展。
第三条工作原则。
小麦高产增效创建万亩示范片测产验收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县为主。
县(市、区、农场,下同)、市(省农垦集团、省牢狱管理局,下同)、省三级分时刻、分层次组织测产,县级先行理论测产,市级组织复测,省级重点抽测,达到部级考核标准的由省统一组织验收并推荐部级实产验收。
(二)科学选点。
应选择万亩示范片中具有代表性的区域、田块和样点进行,确保选点科学有效。
(三)统一标准。
统一理论测产和实收测产标准,规范测产验收程序。
第四条行业牵头。
全省小麦高产增效创建万亩示范片测产验下班作由省作物栽培技术指导站具体负责组织。
第二章 测产时刻与程序
第五条县级自测。
高产增效创建项目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小麦成熟收获前10~15天组织进行理论测产,省粮棉油高产增效创建小麦专家组成员负责对挂钩指导的项目县小麦测产进行技术指导,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测产结果负责,保留测产原始资料备查,并将测产结果报市。
第六条市级复测。
省辖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所辖县(市、区)小麦高产增效创建万亩示范片产量进行复测,复测结果由各市于收获前7天统一报省。
第七条省级抽测。
小麦高产增效创建万亩示范片预测亩实产在600千克以下的由省级进行抽测,按抽测结果与市复测结果的比值,对市复测结果进行统一校正,肯定该市小麦高产增效创建万亩示范片产量结果;预测亩实产600千克以上的,在收获前7天由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向省农委粮棉油高产增效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委农业局)申请省级实产验收。
按照省级专家审核资料及现场考察实际情形,决定是不是申请部级实产验收。
第三章 专家组成及职责
第八条专家组成。
测产验收专家组由5~7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小麦科研、教学、推行专家组成,其中推行专家应占60%以上,专家组成员实行回避制。
第九条责任分工。
测产验收实行专家组长负责制,省级测产专家组组长由省小麦高产增效创建专家指导组成员担任。
第十条工作要求。
专家组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独立开展测产验下班作,对省农委粮棉油高产增效创建领导小组负责。
第四章测产步骤与方式
第十一条制定方案。
专家组按照高产增效创建项目县工作开展、测产组织、自测结果等情形,制定测产验下班作方案,确认取样方式、测产程序和人员分工等,按本测产验收办法进行测产验收。
第十二条 理论测产
(一)田块选择。
将万亩示范片均匀划分为50个单元,每一个单元选取1个有代表性的田块,每块田3亩以上,按对角线3点取样。
(二)田间取样。
撒播小麦每点取1平方米调查并计算亩穗数,从中取20个代表性穗子调查穗粒数;条播小麦每点取1米长调查穗数、量取21行测量行距,计算亩穗数,在同一行持续取20个穗子调查穗粒数;千粒重以该品种前三年平均值计算。
(三)产量计算。
各取样点理论产量(千克/亩)=每亩穗数(万)×每穗粒数(粒)×千粒重(克)÷100。
理论产量=各取样点理论产量算术平均值。
估测产量=理论产量×折产系数。
折产系数按如实际土地利用率及收获损失率由专家组按如实际情形综合考虑肯定,一般掌握在90~95%。
第十三条 省级实收测产
(一)取样方式。
在万亩示范片的不同村组或不同测产单元中抽取3个3亩以上代表性田块。
实收田块内应避免有浇灌主渠道、坟地等;收割前由专家组对联合收割机进行清仓检查。
(二)丈量田块面积。
用标准皮尺量出田块周围边长,按照田块几何形状,测量地块面积。
存在明显的边行优势时,田长、田宽的两头要在麦棵基础上向外延伸,条播田块向外延伸1个行距,撒播田块统一贯外延伸20厘米计算面积;在不存在边行优势的情形下,则没必要向外延伸。
(三)过磅称重。
专家组专人监督将收获籽粒运至指定地址,校准衡器,并负责称重,记录每次称重重量与件数,累计全田毛重(G1)。
按照件数核准全数包装物重量(G2)。
(四)测定杂质与籽粒含水率。
称重后,取5千克左右样品测定杂质(率),重复3次以上,取平均数。
去杂后当即用谷物水分测定仪测定籽粒含水率,重复10次,取平均数。
(五)测定田间收获损失。
田间选择3~5个代表性样点,捡拾单位面积内掉穗落粒,折算每亩损失鲜重(G3)。
如有不同机型参与收获,要别离计算并加权平均。
(六)计算公式。
实收亩产(千克)=[(G1-G2)÷收获面积×(1-杂质率)+G3]×(1-籽粒含水率)÷(1-13%)。
第十四条出具报告。
测产结束后,专家组提交测产验收报告。
第五章测产结果评估认定
第十五条结果认定。
省农委粮棉油高产增效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小麦高产增效创建示范片测产验收结果进行最终评估认定。
第十六条信息发布。
省级小麦高产增效创建万亩示范片测产验收结果,由省农委粮棉油高产增效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对外发布。
第十七条 归口管理。
本办法由省农委粮棉油高产增效创建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附件3:
江苏省油菜高产增效创建测产验收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主要目的。
为规范江苏省油菜高产增效创建万亩示范片测产程序、测产方式和信息发布等工作,推动油菜高产增效创建活动持续深切开展,参照农业部《全国油料高产创建测产验收办法(试行)》(农办农[2008]127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指导思想。
依照科学合理、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要求,突出规范化和可操作性,遵循县级自测、市级复测、省级抽测的程序,统一标准,逐级把关,规范操作,确保油菜高产增效创建示范片测产验下班作顺利开展。
第三条工作原则。
油菜高产增效创建万亩示范片测产验收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县为主。
县(市、区、农场,下同)、市(省农垦集团、省牢狱管理局,下同)、省三级分时刻、分层次组织测产,县级先行理论测产,市级组织复测,省级重点抽测,达到部级考核标准的由省统一组织验收并推荐部级实产验收。
(二)科学选点。
应选择万亩示范片中具有代表性的区域、田块和样点进行,确保选点科学有效。
(三)统一标准。
统一理论测产和实收测产标准,规范测产验收程序。
第四条行业牵头。
全省油菜高产增效创建万亩示范片测产验下班作由省作物栽培技术指导站具体负责组织。
第二章 测产时刻与程序
第五条县级自测。
高产增效创建项目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油菜成熟前10~15天组织进行理论测产,省粮棉油高产增效创建油菜专家组成员负责对挂钩指导的项目县油菜测产进行技术指导,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测产结果负责,保留测产原始资料备查,并将测产结果报市。
第六条市级复测。
省辖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所辖县(市、区)油菜高产增效创建万亩示范片产量进行复测,复测结果由各市于收获前7天统一报省。
第七条省级抽测。
油菜高产增效创建万亩示范片预测亩实产在230千克以下的由省级进行抽测,按抽测结果与市复测结果的比值,对市复测结果进行统一校正,肯定该市油菜高产增效创建万亩示范片产量结果;预测亩实产230千克以上的,在收获前7天由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向省农委粮棉油高产增效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委农业局)申请省级实产验收。
按照省级专家审核资料及现场考察实际情形,决定是不是申请部级实产验收。
第三章 专家组成及职责
第八条专家组成。
测产验收专家组由5~7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油菜科研、教学、推行专家组成,其中推行专家应占60%以上,专家组成员实行回避制。
第九条责任分工。
测产验收实行专家组长负责制,省级测产专家组组长由省油菜高产增效创建专家指导组成员担任。
第十条工作要求。
专家组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独立开展测产验下班作,对省农委粮棉油高产增效创建领导小组负责。
第四章测产步骤与方式
第十一条制定方案。
专家组按照高产增效创建项目县工作开展、测产组织、自测结果等情形,制定测产验下班作方案,确认取样方式、测产程序和人员分工等,按本测产验收办法进行测产验收。
第十二条 理论测产
(一)取样方式。
按照品种、地力、田间长势将万亩示范片分成5个自然片,每片选取有代表性的1~3块地测产,每块地面积不小于3亩,所种品种必需具有代表性。
每块地按对角线法,距离必然距离取3~5个样点。
每一个样点面积9m2,计算亩株数。
每点持续取10~20株,测定单株平均有效角果数(结实5粒以上)、角粒数(自接近平均角果数的植株中随机选取50个角果计算),千粒重按品种特性(以品种审定公告为准)计算。
(二)产量计算
各取样点理论产量(千克/亩)=每亩株数×单株有效角果数×每角粒数×千粒重×10-6。
对各点理论产量进行算术平均,乘以测产系数(专家组按如实际情形肯定),得出示范片的每亩理论测产产量。
第十三条省级验收
(一)取样方式。
在万亩示范片的3~5个自然片中,各选取1个代表性地块,每一个地块面积不小于3亩。
(二)测定密度。
每块地按对角线法,选取有代表性样点3~5个。
移栽油菜每点随机持续测量11行、单行31株的长度,计算株行距和每亩密度,在株距测定行中随机持续拔取10个单株,并编号标识;套直播油菜每点随机拔取1m×1m范围内的全数植株,计数推算每亩密度。
专家组派专人监督将取样植株运至指定地址。
(三)摘取角果。
先从取样株上摘除并计数已炸裂角果,然后分点将所有取样株的角果摘下,用统一包装袋封存并密码编号。
(四)室内考种。
数角果数、脱粒、清选、测定千粒重与含水率、称籽粒重。
(五)计算产量。
单株产量(克)=籽粒重÷(1-已炸角果数/总角果数)÷每点株数。
测定产量(千克/亩)=每亩株数×单株产量×(1-籽粒含水率)÷(1-11%)×10-3。
对各点测定产量进行算术平均,得出验收产量。
第十四条出具报告。
测产结束后,专家组提交测产验收报告。
第五章测产结果评估认定
第十五条结果认定。
省农委粮棉油高产增效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油菜高产增效创建万亩示范片测产验收结果进行最终评估认定。
第十六条信息发布。
省级油菜高产增效创建万亩示范片测产验收结果,由省农委粮棉油高产增效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对外发布。
第十七条 归口管理。
本办法由省农委粮棉油高产增效创建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附件4:
江苏省棉花高产增效创建测产验收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主要目的。
为规范江苏省棉花高产增效创建万亩示范片测产程序、测产方式和信息发布等工作,推动棉花高产增效创建活动持续深切开展,参照农业部《全国棉花高产创建示范片测产验收办法(试行)》(农办农[2009]77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指导思想。
依照科学合理、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要求,突出规范化和可操作性,遵循县级自测、市级复测、省级抽测的程序,统一标准,逐级把关,规范操作,确保棉花高产增效创建示范片测产验下班作顺利开展。
第三条工作原则。
棉花高产增效创建万亩示范片测产验收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县为主。
县(市、区)、市、省三级分时刻、分层次组织测产,县级先行理论测产,市级组织复测,省级重点抽测,达到部级考核标准的由省统一组织验收并推荐部级实产验收。
(二)科学选点。
应选择万亩示范片中具有代表性的区域、田块和样点进行,确保选点科学有效。
(三)统一标准。
统一理论测产和实收测产标准,规范测产验收程序。
第四条行业牵头。
全省棉花高产增效创建万亩示范片测产验下班作由省作物栽培技术指导站具体负责组织。
第二章 测产时刻与程序
第五条县级自测。
棉花高产增效创建万亩示范片自测在9月中旬开始,省粮棉油高产增效创建棉花专家组成员负责对挂钩指导的项目县棉花测产进行技术指导,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测产结果负责,保留测产原始资料备查,并将测产结果报市。
第六条市级复测。
省辖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所辖县(市、区)棉花高产增效创建万亩示范片产量进行复测,复测结果由各市于9月20日前统一报省。
第七条省级抽测。
棉花高产增效创建万亩示范片预测亩皮棉实产在120千克以下的由省级进行抽测,按抽测结果与市复测结果的比值,对市复测结果进行统一校正,肯定该市棉花高产增效创建万亩示范片产量结果;预测亩皮棉实产在120千克以上的,在9月20日前由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向省农委粮棉油高产增效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委农业局)申请省级实产验收。
按照省级专家审核资料及现场考察实际情形,决定是不是申请部级实产验收。
第三章专家组成及职责
第八条专家组成。
测产验收专家组由5~7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棉花科研、教学、推行专家组成,其中推行专家应占60%以上,专家组成员实行回避制。
第九条责任分工。
测产验收实行专家组长负责制,省级测产专家组组长由省棉花高产增效创建专家指导组成员担任。
第十条工作要求。
专家组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独立开展测产验下班作,对省农委粮棉油高产增效创建领导小组负责。
第四章测产步骤与方式
第十一条测产步骤
(一)前期预备。
计划测产验收地块不宜过早拾花,保证测产验收时测数、取样。
(二)制定方案。
专家组按照高产增效创建项目县工作开展、测产组织、自测结果等情形,制定测产验下班作方案,确认取样方式、测产程序和人员分工等,按本测产验收办法进行测产验收。
(三)肯定测产点。
在万亩示范片中抽取2个具有代表性的千亩方,每一个千亩方中抽取3个具有代表性的百亩方。
每一个百亩方抽取5个具有代表性的测产点,测产点面积不小于5亩。
(四)实地测产。
按照肯定的测产点组织实地测产,测产验收后,被测产地块做好单独实收计量工作,并形成实收产量报告。
第十二条 测产方式
(一)田间定点。
在所肯定的测产点采用对角线法定5个点,每一个样点离地头5米以上。
(二)密度及亩总铃数测算
一、行株距测定
行距测定:
在定点位置数持续的11行棉花测量行距,计算平均行距;
株距测定:
在定点位置随机选取1行持续的21株棉花测量株距,计算平均株距。
二、单株铃数调查
单株结铃:
在定点位置取持续20株棉花,调查幼铃、大铃、絮铃。
棉铃分类标准:
直径小于2厘米的铃为幼铃,直径大于等于2厘米的铃为大铃,铃壳开裂3毫米及以上的铃为絮铃,已摘棉铃按吐絮铃计算。
3、密度及亩总铃数计算
密度(株/亩)=667㎡/(平均行距(米)×平均株距(米)),其中,平均行距(米/行)=11行距离(米)/10,平均株距(米/株)=21株距离(米)/20。
单株结铃(个/株)=1/2幼铃(个/株)+大铃(个/株)+絮铃(个/株)。
亩总铃数(个/株)=单株结铃(个/株)×密度(株/亩)。
(三)单铃重(克)计算。
每百亩方随机取正常吐絮铃100个,晾晒干后称重量,计算平均单铃重。
单铃重(克/铃)=100个絮铃籽棉干重(克)/100×(校正系数)。
(四)衣分计算。
计量铃重的100个絮铃试轧后,计算平均衣分(以皮锟轧花机为准,锯齿轧花机衣分加2个百分点)。
衣分(%)=100个絮铃皮棉重(克)/100个絮铃籽棉干重(克)×100。
(五)产量计算。
亩产籽棉(千克/亩)=平均密度(株/亩)×单铃重(克)×亩总铃数(株/亩)/1000,亩产皮棉(千克/亩)=籽棉产量(千克/亩)×衣分(%)。
(六)品质检测。
各样点从测试衣分皮棉中,留取50克棉样,注明测试样点编号后,供纤维品质检测用。
第五章测产结果评估认定
第十三条结果认定。
省农委粮棉油高产增效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棉花高产增效创建万亩示范片测产验收结果进行最终评估认定。
第十四条信息发布。
省级棉花高产增效创建万亩示范片测产验收结果,由省农委粮棉油高产增效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对外发布。
第十五条 归口管理。
本办法由省农委粮棉油高产增效创建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附件5:
江苏省玉米高产增效创建测产验收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主要目的。
为规范江苏省玉米高产增效创建万亩示范片测产程序、测产方式和信息发布等工作,推动玉米高产增效创建活动持续深切开展,参照农业部《全国粮食高产创建测产验收办法(试行)》(农办农〔2008〕82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指导思想。
依照科学合理、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要求,突出规范化和可操作性,遵循县级自测、市级复测、省级抽测的程序,统一标准,逐级把关,规范操作,确保玉米高产增效创建示范片测产验下班作顺利开展。
第三条工作原则。
玉米高产增效创建万亩示范片测产验收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县为主。
县(市、区)、市、省三级分时刻、分层次组织测产,县级先行理论测产,市级组织复测,省级重点抽测,达到部级考核标准的由省统一组织验收并推荐部级实产验收。
(二)科学选点。
应选择万亩示范片中具有代表性的区域、田块和样点进行,确保选点科学有效。
(三)统一标准。
统一理论测产和实收测产标准,规范测产验收程序。
第四条行业牵头。
全省玉米高产增效创建万亩示范片测产验下班作由省作物栽培技术指导站具体负责组织。
第二章测产时刻与程序
第五条县级自测。
高产增效创建项目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玉米成熟前10~15天组织进行理论测产,省粮棉油高产增效创建玉米专家组成员负责对挂钩指导的项目县玉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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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 水稻 高产 增效 创建 验收 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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