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四师教师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精.docx
- 文档编号:14098469
- 上传时间:2023-06-20
- 格式:DOCX
- 页数:8
- 大小:19.91KB
农四师教师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精.docx
《农四师教师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精.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农四师教师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精.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农四师教师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精
农四师教师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深化中小学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准确、公开、公正地评价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建立公平合理规范的教师收入分配制度,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照教师岗位职责要求,从德、能、勤、绩等方面,全面考核教师的工作和操行情况,实现考核工作制度化,使考核结果将成为教师聘用、评优、职务职称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考核内容及赋分标准(100分)
第三条授课工作量(30分)
计算方法如下:
计算公式:
(所带课的实际课时+跨课头课时)÷师规定的应带课时×30=得分
说明:
1.师规定的应带课时执行《农四师关于中小学教师工作量的规定》师教字〔2003〕2号,跨课头课时计算见附件,教师工作量不够者由学校分配其等量的其它工作,学校交给其它工作不愿接受者,扣除相应课时。
2.学校在分配教师工作时应满足其规定的基本工作量(教师工作量在开学一周后在校内公布)。
3.学校排课应尽可能减少教师跨课头。
4.工作量最高得分为30分。
第四条出勤(20分)
1.病假:
每天扣0.1分。
2.事假:
每天扣0.5分
3.上课、开会、学习活动等迟到一次扣0.5分。
4.无故旷课,一次扣10分,两次以上一次性扣除该项全部得分。
说明:
教师出勤情况每月公布一次,婚丧嫁娶、产假及独生子女住院教师(父母)陪护者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评教(10分)
1.学生评教(6分)。
学生评教为优秀者(90分以上)得6分,称职者(70-89分)得4分,基本称职者(60-69分)得分为2分,不称职者(59分以下)不得分。
2.学校评教(4分)。
学校考评组评教为优秀者得4分,称职者得3分,基本称职者得2分,不称职者不得分。
注:
(1)评教问卷采用百分制。
(2)评教结果每学期末在教师内部公布。
(3)学校考评小组成员由各学部民主选出,每一个学部为7人,每年进行换届选举。
考评小组具有对考核标准实施和界定的评判权和解释权。
第六条教学效果(赋分标准以40分计算)
1.优秀率、合格率的含义及计算办法。
通过期末(由师教研室安排命题)水平测试检查任课教师的教学效果。
教学效果通过优秀率和合格率指标反映。
本校年级学生数成绩的前30%定为一等生,60%定为二等生人,10%定为三等生(各等级生互不包含)。
将全年级学生按期末考试成绩确定出任课教师任课班级的各等级学生人数,再按下列方法计算出任课教师教学效果的优秀率(一等生)或合格率(二等生)。
任课班级优秀(合格)学生人数÷任课班级学生总人数×1OO%=优秀率(合格率)。
2.赋分标准按优秀率每个百分点得0.5分,合格率每个百分点得0.4分计算。
若平行年级只有两个班,且由一名教师代课(含某文化课只有一名教师任课情况的),以任课年级(或班级)按相近团场同科目类别平均优秀率(合格率)为参照标准(基准分为35分),每高出一个百分点加1分,每低于一个百分点扣1分。
说明:
1.优秀率、合格率一学期计算一次,优秀率(合格率)采用四舍五入的办法精确到0.1%。
2.本项最高得分为40分,超过40分按40分计算。
3.改卷须采用校内年级交叉阅卷或友邻学校交换阅卷等方式进行。
注:
音、体、美教师教学效果考核办法由学校参照自定。
第七条加分条件(不超过1O分)
1.教科研成果(6分)。
教师个人在国家级、省级刊物上发表教研论文(以收到稿费通知单为凭据)或会议交流教研成果(录像课、教学课件、教学大奖赛、教学案例设计等)或承担省级以上教研课题且已结题者分别得6分、5分、3分,2分,自治区(兵团)级分别得3分、2分,1分,师级分别得2分、1分、0.5分(以上均以兵团或师教育局发文为准)。
2.教学成果(4分)。
教师所辅导的学生参加所任科目的竞赛(竞赛科目应为兵团教育局规定的)学生获国家级一、二、三等级奖,分别得4、3、2分。
兵团级(省级)一、二、三等级奖,分别得2、1、0.5分。
说明:
(1)同类以最高标准计算,不重复得分。
(2)以上均以兵团教育局或师教育局发文为准。
(3)在本校范围内赋分应保持统一标准。
3.本人获国家级、自治区(兵团)级、师级、团级先进荣誉称号的分别得5分、3分、2分、1分。
第八条扣分条件
1.违犯《教师法》有关规定,情节严重者,最少扣10分。
2.私自组织学生购买各种学习资料及音像制品(辅导书、习题册、模拟题、光碟等)者,最少扣10分(视其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3.在校外兼课或从事其它第二职业(包括校内工作期间私自搞有偿补课者,扣10分(并责令限期改正)。
4.教师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受到学生或家长举报,在校内外造成不良影响者,除按有关法规处理外,最少扣10分。
5.学生在校内学习上课期间因任课教师工作失职,发生严重违犯学校规章制度行为,在班内、校内或家长中造成不良影响者,对在班任课教师酌情扣3-5分。
第九条有下列情况者,学期考核为不称职,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1.违犯《教育法》、《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行为的,在校内外造成恶劣影响者。
2.教师或工作人员在命题、制卷失密和监考、阅卷、登分中发生严重违纪行为者。
3.教师本人与他人发生打架斗殴事件、致伤、致残或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在校内外造成恶劣影响者。
4.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当年受行政处分以上者。
5.缺课旷工3天以上(含3天)或累计旷工3天以上者。
第十条一学期内连续请假10周以上或累计请假达10周以上者,不参与该学期量化考核,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带薪培训一个月以上的扣除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第三章结果应用
第十一条一学年内,考核两次,即每学期考核一次。
每学期末按考核结果发放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在绩效考核的基础上,自主确定分配方式和办法。
分配办法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教育局批准,并在本校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第十二条每学期教师考核按学期量化考核总分排序,其中一等绩效15%,二等绩效85%,不称职不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第十三条一学期内,量化考核总分在60分以下者,为不称职,不发放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
第十四条负责考评工作的人员必须公平、公正履行职责,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最少扣30分,并在师教育系统内通报批评。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师各中小学校专任教师。
教辅人员的考评办法及其它工勤人员等由学校根据岗位目标自行制定。
第十六条招聘的特岗教师执行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政策并按本校教师参加考核。
第十七条绩效考核工作以学校为单位组织进行,成立由学校领导、中层领导、工会干部、纪检人员和教师代表参加的考核领导小组,其中教师代表比例不低于60%。
第十八条班主任工作量执行国家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中的第十四条:
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
班主任的考核办法参照师教发〔2009〕31号执行。
班主任月津贴=班主任上学期考核分÷100×班主任职级系数×班主任月平均津贴×所带班学生人数系数。
(班主任职级系数为特级班主任系数为1.2,高级班主任系数为1.1,中级班主任系数为1,初级为0.9,实习级为0.85。
所带班学生人数系数为50人以上为1.1,40—50人为1,30—39人为0.9,20—29人为0.8,10—20人为0.5,10人以下为0.4)。
第十九条教师超课时津贴纳入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中,继续执行师教发〔2008〕64号文中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条本办法的解释、修改权属农四师教育局。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
教师周工作量、社会兼职与跨课时工作量
计算教师工作量标准
一、课时工作量标准
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我师实际情况制定每周课时工作量标准如下:
科目高中初中小学科目高中初中小学
语文101212-16历史1416
数学101212地理1416
外语101214-20生物1415
物理1212自然16-20
体育161618语音1616
化学1212音乐161618
政治思品141618美术161618
劳技1618健康(活动)1618
计算机141618社会1618
通用技术14阅读18
综合实践18生活(活动)18
注:
1.研究性学习课按实际授课计入课时(应有教案)。
2.小学课时计算需分低段和高段,具体课时分配执行师教字〔2003〕2号文。
二、各种社会兼职周工作量核算办法
(一)教研组长、年级组组长每周增加一课时。
(二)班主任、教务主任、教研主任、政教主任、总务主任、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勤工俭学办公室主任、团委书记、少先大队辅导员、政教员、远程教育与计算机管理维护人员等为50%工作量,物理、化学实验员按每12个班配一个,生物电教、按每24个班配一个计入满工作量,图书管理员年借阅量达20%以上者按满工作量计算。
(三)兼职教务员、教研员为60%工作量,自然实验员为50%工作量。
说明:
24个班级以下学校可配备一名兼职教务员,一名兼职教研员,一名兼职政教员,一名兼职自然实验员;24—30个班级以下学校可配备两名兼职教务员,两名兼职教研员,一名兼职政教员,一名兼职自然实验员;30个班级以上学校可配备一名兼职政教员,一名兼职自然实验员,一名专职教务员,一名专职教研员或两名以上的兼职教务员、教研员,有两个以上能正常工作的计算机房且远程教育能正常运转,学校校园网已建立的学校还可配备一名专职计算机维护人员。
(四)科技辅导员、常年带第二课堂辅导员每周增加一课时,常年带运动训练队体育教师每周增加两课时,以上均应有教案。
三、跨课时工作量核算
(一)科目分类。
1.一类课:
语、数、外。
2.二类课:
理、化、生、政,研究性学习课。
3.三类课:
历、地、自然、社会、小学英语、小学思品。
4.四类课:
体、音、美、劳、健康、计算机、通用技术及其它。
(二)跨课时核算。
1.一类课不同科之间跨:
增加3课时。
2.一类课同科之间跨:
增加2课时。
3.二类课不同科之间跨:
增加2课时。
4.二类课同科之间跨:
增加1.5课时。
5.三类课不同科之间跨:
增加1.5课时。
6.三类课同科之间跨:
增加1课时。
7.四类课不同科之间跨:
增加1课时。
8.四类课同科之间跨:
增加0.5课时。
9.一类与二类课之间跨:
增加2课时,与三类课之间跨:
增加
1.5课时,与四类课之间跨:
增加1课时。
10.二类课与三类课之间跨:
增加1.5课时,与四类课之间跨:
增加1课时。
11.三类课与四类课之间跨:
增加1课时。
12.一类或二类课跨年级授课增加2课时,三类课或四类课跨年级授课增加1.5课时。
13.语文、英语教师所带早自习每节按0.5课时计入工作量。
晚自习、工作日间自习实行平均制。
总自习数除以任课教师人数为教师必须跟自习数,超出部分由学校按课时计算工作量为0.5课时/节。
由学校造成自习数不够者,不扣课时。
由教师本人造成自习不够者,扣除相应课时。
有特殊情况需调换自习必须经教务处同意方可与本周教师调换。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农四师 教师 绩效考核 办法 试行
![提示](https://static.bingdoc.com/images/bang_tan.gif)